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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Mobitech 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6

Mar 31,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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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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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 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 及《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 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审慎地行使职权,积极、主动地了解公司经 营情况,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存在影响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刘风景先生,196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教授。1988年8月至1992年3月,为辽宁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科员;1992年3月至 1997年8月,任辽宁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助理研究员;1997年9月到2000年6月,中 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2000年7月至2003年7月,任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研究室副处长;2003年7月至2013年12月,历任南开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 2014年1月至今,任华东政法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2021年5月至2023年5月, 任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8月至今,任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12月至今,任华东政法大学立法研究院院长。

(二)独立性说明

报告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 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 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了8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按时出 席了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 自出席会议的情况。会前本人认真阅读了相关会议材料,向有关人员多次了解事 项情况,提出合理建议,审慎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认 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同时本人 对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认为相关议案均未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2025年度按照规定召集召开了2次提 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拟聘任的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及工作经历 进行了认真核查,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按时参加了公司2025年度召开的7次审计 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 聘审计机构等事项,定期与公司管理层就重要经营事项进行沟通,切实履行审计 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公司认购投资基金份额 暨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等事项,本人均出席会议并对上述重大事项进行 深入了解与讨论,审慎的行使了表决权,对各项议案均无异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定期听取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并就公司内 部控制、审计关注的事项等进行了探讨,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 事务所进行沟通,同时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工作予以了解、督促。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现场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及不定期到公司进行现场调研,重点关注公司生产经营、业 务进展、运营模式、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的完善及执行、审计计划等情况,并结 合自身专业背景提出针对性意见,为公司后续业务决策提供有力支撑,积极有效 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及其他相关人员均积 极配合,为本人履职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5 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管理、财务运行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与执行情况。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严格查阅相关文件资料,依托 专业知识与相关部门及人员及时沟通,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积极出席股东会等活动,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 交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认 购投资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投资方向,有利于提升公 司的综合竞争实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未发生变更或者豁免承诺事项。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无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原财务负责人朱德引先生因个人原因离职,后续公司聘任刘 璟欣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 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了吴宏洋女士为董事会秘书、刘璟欣先生为财务负责人。 本人认真核查了相应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认为其均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

力,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绩效考 核和薪酬制度的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 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了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

策,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发挥积极作用。

2026年,本人将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应有的责任,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公 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谢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刘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