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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Jinqiao Export Processing Zone Development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4

Dec 24,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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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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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39、900911 证券简称:浦东金桥、金桥 B 股 公告编号:临 2014-051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关于公司向上海富友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出售所开发并持有经营的 T22 厂房 楼盘(共六幢厂房,地上建筑面积合计 63,624.23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 0), 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并予以公告,详见公司发布的临 2014-036、037、042 号公告。

2014 年 12 月 22 日,公司与买方上海富友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就各幢厂房分 别签署了六份交易合同(合同名称: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合同 1:T22-11 幢(即 T22-33 号通用厂房,建筑面积 12722.83 平方米)交 易价格 118,576,775.60 元;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期限为分期付款,共分三期, 即买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支付定金(本幢房产总价的 10%),在 2016 年 10 月 31 日前支付本幢房产总价的 95%(含定金),在房屋交付后的 5 个工作 日内委托贷款银行支付本幢房产总价的 5%;交付时间为完成过户手续、买方取 得房地产权证后 3 个工作日内;过户时间为公司收到本幢厂房总价款的 95%后 开始;合同的生效条件为双方签署合同;生效时间为合同签署之日(即 2014 年 12 月 22 日);违约责任主要有:(1)买方逾期付款的,违约金按逾期未付款的 日万分之 3 计算,逾期超过 30 天,经公司书面催告之日起 10 天内仍未支付的, 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买方赔偿本幢房产总价的 3%;(2)公司逾期交房的, 违约金按买方已支付的房价款的日万分之 3 计算,逾期超过 30 天,经买方书面 催告之日起 10 天内仍未交房的,买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公司赔偿本幢房产 总价的 3%;(3)因公司原因使买方无法取得房地产权证(小产证)的,公司承 担相当于本幢房产总价 3%的违约金。

合同 2:T22-9 幢(即 T22-32 号通用厂房,建筑面积 6870.02 平方米)交易 价格 64,028,586.40 元;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期限为分期付款,共分三期,即

买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支付定金(本幢房产总价的 10%),在 2016 年 10 月 31 日前支付本幢房产总价的 95%(含定金),在房屋交付后的 5 个工作 日内委托贷款银行支付本幢房产总价的 5%;交付时间为完成过户手续、买方取 得房地产权证后 3 个工作日内;过户时间为公司收到本幢厂房总价款的 95%后 开始;合同的生效条件、生效时间、违约责任条款同上。

合同 3:T22-7 幢(即 T22-28 号通用厂房,建筑面积 12025.03 平方米)交 易价格 112,097,329.66 元;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期限为分期付款,共分三期, 即买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支付定金(本幢房产总价的 10%),在 2016 年 10 月 31 日前支付本幢房产总价的 95%(含定金),在房屋交付后的 5 个工作 日内委托贷款银行支付本幢房产总价的 5%;交付时间为完成过户手续、买方取 得房地产权证后 3 个工作日内;过户时间为公司收到本幢厂房总价款的 95%后 开始;合同的生效条件、生效时间、违约责任条款同上。

合同 4:T22-6 幢(即 T22-30 号通用厂房,建筑面积 7133.65 平方米)交易 价格 66,485,618.00 元;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期限为分期付款,共分三期,即 买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支付本幢房产总价的 30%,在买方收到公 司腾空本幢厂房的书面通知和公司签署《担保函》后 10 个工作日内委托贷款银 行支付本幢房产总价的 65%,在房屋交付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委托贷款银行支付 本幢房产总价的 5%;交付时间为完成过户手续、买方取得房地产权证后 3 个工 作日内;过户时间为公司收到本幢厂房总价款的 95%后开始;合同的生效条件、 生效时间、违约责任条款同上。

合同 5:T22-4 幢(即 T22-29 号通用厂房,建筑面积 15102.98 平方米)交 易价格 140,759,773.60 元;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期限为分期付款,共分三期, 即买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支付本幢房产总价的 30%,在买方收到 公司腾空本幢厂房的书面通知和公司签署《担保函》后 10 个工作日内委托贷款 银行支付本幢房产总价的 65%,在房屋交付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委托贷款银行支 付本幢房产总价的 5%;交付时间为完成过户手续、买方取得房地产权证后 3 个 工作日内;过户时间为公司收到本幢厂房总价款的 95%后开始;合同的生效条 件、生效时间、违约责任条款同上。

合同 6:T22-2 幢(即 T22-31 号通用厂房,建筑面积 9769.72 平方米)交易 价格 91,053,790.40 元;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期限为分期付款,共分三期,即

买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支付本幢房产总价的 30%,在买方收到公 司开具的首付款收据后 40 个工作日内委托贷款银行支付本幢房产总价的 65%, 在房屋交付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委托贷款银行支付本幢房产总价的 5%;交付时间 为完成过户手续、买方取得房地产权证后 3 个工作日内;过户时间为公司收到本 幢厂房总价款的 95%后开始;合同的生效条件、生效时间、违约责任条款同上。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