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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ANXI LIGHTE OPTOELECTRONICS MATERIAL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3
Dec 29,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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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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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50 证券简称:莱特光电 公告编号:2023-053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 由董事长王亚龙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人,实际出席董事 11 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陕西莱特光电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 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项目延期未改变本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 额、实施主体,不会对本项目的实施造成重大影响。本次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陕
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2)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
案》
为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 致性;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 司长期、稳定、持续、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定了《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关联董事王亚龙、 李红燕、董振华、薛震为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 持有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陕 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 的议案》
为规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公司拟定了《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关联董事王亚龙、 李红燕、董振华、薛震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陕西莱特 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 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本计划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 动、已身故持有人的继承事宜,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个人出资上限变更事宜, 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后的清算事宜;
3、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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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的过户、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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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
- 5、授权董事会对《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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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再融资事宜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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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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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授权董事会变更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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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关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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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员工 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10、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 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 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 规范性文件、本员工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 事项外,本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有关事项可由董事会授权其他适当机构或人士依 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约定行使,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 会直接行使。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
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关联董事王亚龙、 李红燕、董振华、薛震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于 2024 年 1 月 15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陕西莱特 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 号:2023-056)。
特此公告。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