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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STEED HI-TECH GROUP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18
Jan 8,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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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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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完成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5 日接到 公司控股股东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控股")通知,获悉 其一致行动人熊基凯先生、欧阳黎明女士增持公司股份事宜,且其及一致行 动人已完成公司股份增持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
公司控股股东银亿控股一致行动人熊基凯先生(实际控制人熊续强先生 之子)及欧阳黎明女士(实际控制人熊续强先生之配偶)。
二、首次披露增持进展公告的时间
1、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6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 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93);
2、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29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 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达到 1%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99)。
三、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和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以及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 期投资的价值,银亿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自 2017年 7 月 6 日起六个月内,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增持本公司股份通过法律法规 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择机通过二级市场增持 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 30,000 万元,拟增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份数
的 2%。本次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为银亿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自有资金。
四、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增持期间及增持方式
自 2017 年 7 月 6 日至 2018 年 1 月 5 日期间,熊基凯先生及欧阳黎明女 士,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增 持公司股份。
2、增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 增持人 | 增持时间 | 增持数量(股) | 占公司现有股份总数的比例 | 增持均价(元/股) | 增持金额(元) |
|---|---|---|---|---|---|
| 熊基凯 | 年月日至201776年月日2017731 | 32,850,209 | 0.82% | 9.7481 | 320,227,791.01 |
| 欧阳黎明 | 年月日至20171220年月日201813 | 9,037,900 | 0.22% | 8.8504 | 79,989,314.00 |
| 合计 | — | 41,888,109 | 1.04% | - | 400,217,105.01 |
3、增持前后的持股数量及比例
| 与本次增持 | 银亿控股其他一致行动人 | 本次增持前 | 本次增持后 | |||
|---|---|---|---|---|---|---|
| 相关主体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注1]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注2] | ||
| 银亿控股 | 954,072,354 | 31.19% | 954,072,354 | 23.69% | ||
| 熊基凯 | 750,000,000 | 24.52% | 805,449,974[注3] | 20.00% | ||
| 欧阳黎明 | 0 | 0 | 9,037,900 | 0.22% | ||
| 西藏银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481,414,795 | 15.74% | 481,414,795 | 11.95% | ||
| 宁波圣洲投资有限公司 | 0 | 0 | 922,611,132[注3] | 22.91% | ||
| 宁波维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0 | 9,683,098[注3] | 0.24% | ||
| 宁波久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0 | 8,063,380[注3] | 0.20% | ||
| 宁波乾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0 | 6,602,112[注3] | 0.16% | ||
| 合计 | 2,185,487,149 | 71.46% | 3,196,934,745 | 79.37% |
注 1:本次增资前,公司总股份数为 3,058,430,395 股,故按该总股份数计算增持前 的持股比例;
注 2:增持期间,公司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新增股份数量为 969,559,487 股,公司总股份数增加至 4,027,989,882 股,故按该总股份 数计算增持后的持股比例;
注 3:熊基凯先生、宁波圣洲投资有限公司、宁波维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久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宁波乾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参与了上述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的认购(其中熊基凯先生认购了 22,599,765 股),故熊基凯先生本次增持后所持有的股份数量包含其在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过 程中认购的非公开发行的 22,599,765 股股份。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 规定。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 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2、熊基凯先生和欧阳黎明女士承诺:本次增持的公司股票在未来六个月 内不减持。同时,熊基凯先生本次增持的 32,850,209 股股份还应当遵守其在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 告书》中"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即在本次重组完成后 12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 式进行转让。
特此公告。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