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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STEED HI-TECH GROUP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ug 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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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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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981 股票简称:*ST银亿 公告编号:2021-060

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亿股份”)将 2017 年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前次重组”)的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终止、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2,547.25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的净 额,受公告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影响,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 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临时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 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 重组,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向宁 波圣洲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 可[2017]1840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 46,948,355 股,发行价格为 8.52 元/股,募集配套资金为人民币 400,000,000.00 元,扣除与本次发行相 关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56,690,601.86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7 年 10 月 25 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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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7 年 10 月 26 日出具了天健验〔2017〕421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依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设立了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募集 资金的存储与使用,并与独立财务顾问、募集资金账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剩余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前次重组募投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如下表所

示:

示: 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承诺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变更后)
累计已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
投资进度
1 宁波邦奇年产120万台变速箱总
装项目
27,530.86 25,303.67 91.91%
2 南京邦奇新型升级CVT(VT5)
变速箱总装生产线项目
8,138.20 7,894.51 97.01%
合 计 35,669.06 33,198.18 93.07%

注 1:根据《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为 40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实际投入募投项目的金 额为 356,690,601.86 元,全部用于宁波邦奇年产 120 万台变速箱总装项目建设;

2 : 为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1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 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下属全资子公司增资 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增资具体方案如下:(1)公司将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356,690,601.86 元全 部用于向全资子公司宁波东方亿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亿圣”)进行增资;(2)再由 东方亿圣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宁波邦奇自动变速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邦奇”)缴付其已 认缴但尚未实缴的注册资本 66,670,000.00 元,同时由东方亿圣对宁波邦奇增资 290,020,601.86 元, 全部计入注册资本。

3 :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宁波邦奇以自筹资金预先进行了 投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以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138,213,207.84 元。

4 : 经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以及于 2018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考虑到南京邦奇具备多年成熟稳定的运营经验 和管理技术人才,而宁波邦奇新建厂区相关软硬件配套设施和人力资源条件当前较南京邦奇尚存 在一定差距,为降低项目实施风险,公司将募投项目中原计划由宁波邦奇实施建设的 1 条新型升 级 CVT(VT5)变速箱总装生产线调整至子公司南京邦奇厂区实施,实施主体变更为南京邦奇, 实施地点相应变更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 33 号。该次变更涉及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8,138.20 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 22.82%,全部用于南京邦奇新建 1 条 CVT(VT5)自动 变速箱总装生产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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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次重组募集资金总额为 4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5,669.06 万元。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投项 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3,198.18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 2,549.63 万元(包 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支出等的净额 78.75 万元)。

三、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及原因

(一)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 用,提升盈利水平,实现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拟将前次重组募投项 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总计 2,549.63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 利息扣除手续费支出等的净额 78.75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 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剩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出后,公司将注 销募集资金专户,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二)拟终止的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及原因

公司本次拟终止的前次重组募投项目为“宁波邦奇年产 120 万台变速 ” “ ” 箱总装项目 及 南京邦奇新型升级 CVT(VT5)变速箱总装生产线项目 。 1 、拟终止的募投项目具体情况

“宁波邦奇年产 120 万台变速箱总装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宁波邦奇,项 目实施地点为宁波市江北高新园民丰路西侧 8#地块,项目总用地面积 49,999.50 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 47,350.47 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 3 条 CVT 变速箱总装生产线,并新建配套厂房及相关辅助设施。项目建 成后,宁波邦奇将在现有产能基础上新增 120 万台/年自动变速箱总装能 力。项目总投资额为 70,423.75 万元,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35,669.06 万元 用于项目建设。

2018 年 8 月,考虑到南京邦奇具备多年成熟稳定的运营经验和管理 技术人才,而宁波邦奇新建厂区相关软硬件配套设施和人力资源条件当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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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南京邦奇尚存在一定差距,为降低项目实施风险,公司将“宁波邦奇年 产 120 万台变速箱总装项目”中原计划由宁波邦奇实施建设的 1 条新型升 级 CVT(VT5)变速箱总装生产线调整至子公司南京邦奇厂区实施,实施 主体变更为南京邦奇,实施地点相应变更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 33 号。该项目计划投资金额 9,113.09 万元(1,143.42 万欧元,按 2018 年 7 月 29 日欧元买入价 1 欧元=7.97 元人民币汇率折算),全部用于设备购 置及安装工程费,其中募集资金拟投入 8,138.20 万元,剩余部分公司以自 有资金投入。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宁波邦奇年产 120 万台变速箱总装项目”使 用自有资金及部分募集资金计划完成部分项目建设,其中新建的配套厂房 及相关辅助设施已建成并投入使用,新建 30 万台/年 CVT 变速箱产能已 建成达产;“南京邦奇新型升级 CVT(VT5)变速箱总装生产线项目”已完 成 1 条新型升级 CVT(VT5)变速箱总装生产线的购置、安装及调试,新 增 15 万/台 CVT 变速箱产能已建成达产。

2 、拟将募投项目终止的原因

受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国际贸易摩擦以及国内经济下行压力等宏 观因素影响,2018-2020 年国内汽车行业处于低谷,我国整车市场持续呈 现负增长态势,使得公司所处的汽车零部件行业受到较大冲击,变速箱销 售不及预期。2021 年以来,尽管国内疫情已得到有效控制,消费需求逐 渐恢复,汽车行业景气度亦有所回升,但未来市场行情的复苏时间及程度 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原新建 120 万台 CVT 变速箱总装生产线的 项目可行性已发生重大变化。

目前,公司宁波邦奇、南京邦奇合计拥有 135 万台 CVT 变速箱产能, 基本能满足公司现有订单需求,现阶段进一步投入资金扩大产能不利于公 司项目投资效益的最优化,因此,公司拟将前次重组募投项目终止。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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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根据市场行情变化及业务发展实际需求,决定宁波邦奇剩余生产线 的购置、建设计划,并使用自有及自筹资金进行建设或投资。

四、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影响

本次将前次重组募投项目终止并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事项是综合考虑市场环境变化、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等因素,并结合公司 当前经营实际需要和募投项目实际可行性等情况,经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 审慎论证后作出的优化调整,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资源 配置、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承诺与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以下要求:

  • 1、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到账超过 1 年;

  • 2、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

  • 3、本次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

  • 易所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六、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发表的意见

  • 1、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和损害公司及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理,同意公司 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公司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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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就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将前次重组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的事项,是充分考虑当前的市场环境,并结合公司经营实际需要进 行的有效调整,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 公司长远发展要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事项的程序 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将前次重组募投项目终 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后生效。

3、中介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公司独立财务顾问认为:银亿股份终止前次重组募投项目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 二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 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 、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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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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