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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STEED HI-TECH GROUP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8

Dec 12,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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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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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81 证券简称:银亿股份

债券简称:15 银亿 01、16 银亿 04、16 银亿 05、16 银亿 07

债券代码:112308.SZ、112404.SZ、112412.SZ、112433.SZ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甘肃省兰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张苏滩 573 号八楼)

公司债券 2018 年度第六次临时受托管 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

重 要 声 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银亿房地产股份有 限公司 2015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债券 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其它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以及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等,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招商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编制。招商证券对本报告中所包含的 从上述文件中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作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2 日领取了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 新《营业执照》,由"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名称变更后,公司法律主体未发生变化,公司名称变更前以"银亿房地产股份 有限公司"名义开展的合作继续有效,债权债务关系、签署的合同不受名称变更 的影响,仍将按约定的内容履行。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招商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招商证 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存续期内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598 号"文核准,银亿房地产股 份有限公司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8 亿元的公司债券。

2015 年 12 月 24 日至 2015 年 12 月 25 日,发行人完成"银亿房地产股份有 限公司 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5 银亿 01"、债券代码:112308)的发行,发行金额 3 亿元,发行期限为 5 年期, 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截至目前,15 银 亿 01 尚在存续期内。

2016 年 6 月 21 日至 2016 年 6 月 22 日,发行人完成"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 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6 银 亿 04"、债券代码:112404)的发行,发行金额 7 亿元,发行期限为 5 年期,附 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截至目前,16 银亿 04 尚在存续期内。

2016 年 7 月 11 日至 2016 年 7 月 12 日,发行人完成"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 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16 银 亿 05"、债券代码:112412)的发行,发行金额 4 亿元,发行期限为 5 年期,附 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截至目前,16 银亿 05 尚在存续期内。

2016 年 8 月 19 日-2016 年 8 月 22 日,发行人完成"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 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债券简称:"16 银亿 07"、债券代码:112433)的发行,发行金额 4 亿元,发行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截至目前,16 银亿 07 尚在存续期内。

二、重大事项

(一)关于银亿股份及子公司的诉讼事项

根据银亿股份 2018 年 12 月 4 日公告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 司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167),公司收到杭州蔚城置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蔚城置业")诉讼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民事诉讼状,现浙江省嘉兴 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并通知开庭时间为 2019 年 1 月 8 日。

1、诉讼案件参与方与诉讼请求

案件原告为杭州蔚城置业有限公司,被告一为宁波保税区凯启精密制造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凯启"),被告二为象山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象山银亿"),被告三为银亿股份有限公司,被告四为银亿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银亿集团")。

原告诉讼请求为:

(1)判令被告一偿还本金人民币壹亿捌仟万元整及逾期利息;

(2)判令被告一赔偿原告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律师费壹佰叁拾伍万元、诉讼 保全责任保险费壹拾万零捌仟捌佰壹拾元、差旅费等合理费用损失,暂计金额壹 佰肆拾伍万捌仟捌佰壹拾元;

(3)请求判令原告就被告二提供的抵押物折价、拍卖、变卖所得款项在上 述第 1、2 项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

(4)判令被告三、被告四就上述第 1、2 项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5)本案受理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由四被告共同承担。

原告诉称事实及理由详见银亿股份 2018 年 12 月 4 日公告的《银亿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167)中"(三)事 实和理由"。

2、公司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上述诉讼外,截止发行人公告披露日,发行人作为原告的未决诉讼案件共 计 12 笔,涉及金额 40,873,031.34 元 ,本公司作为被告的未决诉讼案件共计 6 笔,涉及金额 39,329,031 元。前述案件主要系房地产业务相关的买卖合同、租赁 合同常规纠纷。

3、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已着手采取措施尽可能将影响降至最低,公司及子公司象山银亿房产、 宁波凯启将依法积极应诉,妥善处理本次诉讼事宜。由于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 最终判决结果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诉讼 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关于银亿股份及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

根据银亿股份 2018 年 12 月 7 日公告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 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71),公司及宁波凯启、象山银 亿、银亿集团与蔚城置业就诉讼案件处理签订《备忘录》。

1、《备忘录》主要内容

(1)象山银亿将其抵押的房产转让给蔚城置业,转让价款用于抵偿蔚城置 业对于宁波凯启的借款债权以及各项费用;

(2)由蔚城置业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抵押房产进行评估,届时以评估价为参 考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转让价款和转让房屋;

(3)根据届时双方达成的和解方案,由法院制作调解书;

(4)双方持调解书至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2、本次《备忘录》的签订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备忘录》的签订,有利于解决公司相关债务及法律问题、盘活 公司资产,对公司未来经营有积极的影响,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影响存 在不确定性。

(2)上述方案的推进及最终实施应由各方确认并经法院调解后实施,如实 施完成则该诉讼处理完毕。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关于控股股东被动减持的事项

根据公司的相关公告,公司自 2018 年 12 月 4 日至 2018 年 12 月 10 日期间 共披露三次股东被动减持情况,期间被动减持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账户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占总股 占总股
股数(股) 本比例 股数(股) 本比例
(%) (%)
银亿控股 无限售流 普通账户 823,056,754 20.43 823,056,754 20.43
通股 信用账户 131,015,600 3.25 108,555,879 2.70
合计 954,072,354 23.69 931,612,633 23.13

公司股东被动减持主要内容及其他相关说明详见公司 2018 年 12 月 4 日公告 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动减持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168)、2018 年 12 月 6 日公告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 被动减持情况暨可能存在被动减持风险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170) 以及 2018 年 12 月 10 日公告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动 减持进展暨减持数量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7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上市规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 定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约定,招商证券作为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招商证券后续将继续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则》的有关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持续关注发行人本次事件的进展情况, 同时督促发行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就上述事项提示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以下无正文,为《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8 年度第六次临时受托 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