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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STEED HI-TECH GROUP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Nov 8,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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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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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

宁波昊圣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昊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昊圣")因经 营发展需要,拟与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业信托")签订《信 托贷款合同》,即大业信托拟向宁波昊圣发放不超过 62,000 万元的信托贷 款,贷款期限 12 个月。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宁波荣耀置业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宁波荣耀置业")及宁波银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 亿物业")拟以名下的部分资产共同为该笔信托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担保金 额为 62,000 万元,担保期限为 12 个月。同时,公司拟对该笔信托贷款提供 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 62,000 万元,担保期限为 12 个月。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因本次担保 涉及的被担保对象未在本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7 年度 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的被担保对象范围内,故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宁波昊圣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 年 03 月 07 日

注册地点:宁波市北仑区梅山盐场 1 号办公楼十号 372 室

法定代表人:方宇

注册资本:叁拾叁亿元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服务,经济信息咨询服务; 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除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 货物及技术);金属材料、矿产品、电子产品、普通机械设备、建材、五金 交电、纸张、化工原料及产品、塑料制品、针纺织品、日用品、工艺品的批 发、零售;自有房屋租赁。(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 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股权结构图: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16年12月31日 2017年9月30日
资产总额 372,855.30 401,898.04
负债总额 64,321.60 92,286.89
或有事项 0 0
净资产 308,533.70 309,611.16
2016年度 2017年1-9月
营业收入 176,595.26 173,355.70
利润总额 -53,380.01 18,164.70
净利润 -53,825.47 16,584.28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公司拟与大业信托签订《保证合同》,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范围为: 宁波昊圣拟与大业信托签订的《信托贷款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 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金额为 62,000 万元,担 保期限为 12 个月。

2、宁波荣耀置业拟与大业信托签订《抵押合同》,拟以其名下部分资 产进行抵押。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范围为:宁波昊圣拟与大业信托签订的《信 托贷款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 权的费用。担保金额为 62,000 万元,担保期限为 12 个月。

抵押资产详情:

抵押物名称 权利凭证及其他有关证书编号 面积(平方米)
宁波市海曙区日新街105号<2-6>的房屋所有权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甬国用(2012)第 0100790 号;房屋所有权证号:甬房权证海曙字第 20120024929 号 5,200.39
宁波市海曙区日新街105号<3-4>-<3-8>的房屋所有权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甬国用(2012)第0100792号;房屋所有权证号:甬房权证海曙字第20120024930号 7,852.58

3、宁波银亿物业拟与大业信托签订《抵押合同》,拟以其名下部分资 产进行抵押。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范围为:宁波昊圣拟与大业信托签订的《信 托贷款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 权的费用。担保金额为 62,000 万元,担保期限为 12 个月。

抵押资产详情:

抵押物名称 权利凭证及其他有关证书编号 面积(平方米)
宁波市海曙区日新街105号<4-4>的房屋所有权 不动产权证号:浙(2016)宁波市(海曙)不动产权第0145757号 7,683.85
宁波市海曙区日新街105号<5-4>的房屋所有权 不动产权证号:浙(2016)宁波市(海曙)不动产权第0145759号 5,135.47

上述抵押资产均不存在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 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董事会意见

宁波昊圣经营情况、资产情况、信用状况均较为良好,公司董事会认为

公司及子公司为本次信托贷款提供担保不会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风险可 控,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需求。本次担保事项 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影响,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无影响;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证监发[2005]120 号)等相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 812,911.97 万元,占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总额 656,919.95 万元的 123.75%,其 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 812,911.97 万元,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0 元,公司及公司控 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 0 万元。同时,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 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宁波昊圣营业执照;

3、宁波昊圣经审计的 2016 年度财务报表及未经审计的 2017 年 1-9 月 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