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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STEED HI-TECH GROUP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May 31,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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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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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定向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满足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财务费用,依照《南 京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定向融资工具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公司拟向 南京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6亿元的定向融 资工具(以下简称"本定向融资工具"),主要内容如下:
一、发行方案基本情况
1、发行规模: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本年度内视经营需要可分 批申请挂牌;
2、发行方式:非公开发行,由承销商进行推介并向南京金融资产交易 中心有限公司合格投资者会员定向发行;
3、发行对象:本定向融资工具采用非公开方式向南京金融资产交易中 心合格投资者会员发行;
4、发行利率:通过承销商与南京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合格投资 者协商确定发行利率;
5、融资工具存续期限:不超过 18 个月;
6、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7、挂牌登记机构:南京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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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聘请发行中介服务机构情况
1、同意聘请上海涿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担任本定向融资工具的承销商、 受托管理人;
2、同意聘请光大易创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定向融资工具的信 息服务机构,负责本定向融资工具的信息发布与推广。
三、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顺利发行,拟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负责办理与本定向融资工 具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从维护公 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制定本定向融资工具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 调整本定向融资工具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发行规模、发行利率、发 行方式、承销方式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关于聘请本定向融资工具发行中介服务机构,办理本定向融资工具 发行申报事宜;
3、代表公司进行所有与本定向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谈判,签署与本定 向融资工具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
4、办理与本定向融资工具有关的其他事项。
四、偿债保障措施
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本息时,公司将至 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五、其他说明
本定向融资工具的发行尚需南京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接受挂牌 登记,存在未被接受挂牌登记的可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