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SENSTEED HI-TECH GROUP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2
Dec 3, 2012
53941_rns_2012-12-03_54f93b9d-eaa8-4a9d-bf6a-8076e9ad8f70.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股票简称:银亿股份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12-052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为公司委托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因项目开发建设需要,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或“公司”) 拟与北京东富宝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作为 委托方,以下简称“东富宝盈投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 波分行(作为受托方,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宁波分行”)共同签订《公 司委托贷款合同》,即东富宝盈投资拟委托民生银行宁波分行向本公 司发放人民币5.8 亿元的委托贷款,贷款年利率为8.95%,贷款期限 为两年。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 亿房产”)的控股子公司象山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 山银亿”)拟以其名下的潘家桥地块项目合计为104652.19 平方米土 地、银亿房产全资子公司宁波银亿通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通达商业管理”)拟以其名下合计总建筑面积为12070.13 平方米 (室内面积合计为9834.8 平方米)的房产及相应土地共同为本次委 托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由于本次担保涉及的金额在公司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picture [136 x 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
的《公司2012 年担保额度的议案》的新增人民币69.10 亿元的担保 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8 年8 月31 日
注册地点:中国甘肃省兰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张苏滩573 号8 楼 法定代表人:熊续强
注册资本:859,005,200 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商品房销售(凭资质证经营); 物业管理,装饰装修;房屋租赁;园林绿化(凭资质证经营);建筑 材料及装潢材料的批发、零售、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实 业另行申报)。
股权结构:
==> picture [353 x 22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熊续强
99.99%
银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0% 100%
银亿集团有限公司 宁波如升实业有限公司
75% 25%
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
89.41%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End of picture text -----
最近一年及一期合并报表的财务数据:
==> picture [136 x 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2012 年9 月30 日 | 2011 年12 月31 日 | |
| 资产总额 | 17,690,430,137.60 | 16,254,956,447.22 |
| 负债总额 | 14,101,318,387.24 | 12,962,110,521.4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 |
3,337,817,918.63 | 3,018,198,736.19 |
| 2012 年1-9 月 | 2011 年度 | |
| 营业收入 | 1,453,794,639.71 | 4,861,972,144.56 |
| 利润总额 | 388,339,502.75 | 984,565,832.3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
324,022,821.46 | 629,254,373.89 |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委托贷款合同
委托人:东富宝盈投资
借款人:本公司
受托人:民生银行宁波分行
本公司拟与东富宝盈投资、民生银行宁波分行共同签订《公司委 托贷款合同》,东富宝盈投资拟委托民生银行宁波分行向本公司发放 人民币5.8 亿元的委托贷款,贷款年利率为8.95%,贷款期限为两年。 (2)抵押合同
象山银亿、通达商业管理拟分别与民生银行宁波分行签订了《委 托贷款抵押合同》,抵押担保范围均为《公司委托贷款合同》项下人 民币5.8 亿元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分抵押财产的费用、
==> picture [136 x 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
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抵押期限为 两年。
抵押资产的基本情况:象山银亿拟以其名下的潘家桥地块项目合 计为104652.19 平方米土地、通达商业管理拟以其名下合计总建筑面 积为12070.13 平方米(室内面积合计为9834.8 平方米)的房产及相 应土地共同为本次委托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上述抵押资产不存在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 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资产质量、经营情况、信用状况均较为良好,公司董事会 认为象山银亿、通达商业管理为本次委托贷款提供抵押担保不会对公 司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抵押贷款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发展, 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需求。
本次担保事项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影响,对 公司业务独立性无影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相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2 年11 月20 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 295,616.00 万元,占2011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 总额329,284.59 万元的89.78%,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 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260,616.00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联营公 司及合营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0 元,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
==> picture [136 x 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4
担保余额为35,000.00 万元。同时,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 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
2、公司营业执照;
-
3、公司2011 年度及2012 年1-9 月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 picture [148 x 1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136 x 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