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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STEED HI-TECH GROUP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2
Mar 14,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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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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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宁波卓越圣龙工业技术有限公司签订
《关于提供担保及反担保之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股份"或"本公司") 与宁波卓越圣龙工业技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卓越圣龙")本着相 互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拟签订《关于提供担保 及反担保之协议书》(以下简称"担保协议书"),卓越圣龙拟向银亿 股份提供不超过 60,000 万元借款,银亿股份在上述实际借款额度内 为卓越圣龙提供等额担保,卓越圣龙以其对银亿股份的等额债权提供 反担保,该协议有效期为 18 个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情况概述
被担保人名称:宁波卓越圣龙工业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3年11月17日
注册地点:宁波鄞州投资创业中心金达路789号
法定代表人:张勇

注册资本:5,000万美元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台港澳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汽车关键零部件、汽车、摩托车模具,汽车及摩托车 用铸锻毛坯件制造
关联关系情况:不属于本公司关联方
宁波卓越圣龙工业技术有限公司前身为宁波德尔福工业技术有 限公司(曾更名为宁波百联工业技术有限公司),2010年4月29日完成 股权重组,并更名为宁波卓越圣龙工业技术有限公司,公司股东变更 为沃特富(远东)国际有限公司。
宁波卓越圣龙工业技术有限公司是一家大型汽车铝合金轮毂生 产企业,座落于风景秀丽的鄞州投资创业中心,占地面积280多亩, 建筑面积10万余平方米,拥有固定资产约3亿元,员工约600名,能自 主开发生产12寸至26寸各类铝合金轮毂,年设计产能约300万只轮毂。
公司目前生产设备主要为国外进口设备,其中包括美国CPC公司 生产的差压铸造机、日本奥克玛数控车床、韩国的大宇数控车床等, 检测设备主要有日本岛津光谱仪、德国格洛曼X光实时成像检测装臵、 德国何夫曼动平衡机、台湾金嵩盛13度、30度轮圈冲击试验机、轮圈 径向负荷耐久试验机、轮圈弯曲力矩耐久试验机等。公司建有专门的 计量室、理化试验室等部门,保证能提供符合客户期望的产品和服务。 公司于2007年10月通过了ISO14001:2004质量体系认证,于2007年10 月通过了VIA体系认证,于2007年11月通过ISO/TS16949:2002质量体 系认证。
(二)股权结构

2

(三)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11年12月31日 | 2012年1月31日 |
|---|---|---|
| 资产总额 | 99,130.76 | 99,465.61 |
| 负债总额 | 65,063.61 | 65,305.22 |
| 净资产总额 | 34,067.15 | 34,160.39 |
| 项目 | 2011年度 | 2012年1月 |
| 营业收入 | 64,330.24 | 4,063.26 |
| 利润总额 | 2,958.92 | 93.24 |
| 净利润 | 2,958.92 | 93.24 |
三、《关于担保及反担保之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提供
1、提供担保额度
银亿股份为卓越圣龙的筹(融)资债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的担保,在此额度内的担保可一次或分几次使用。
2、提供担保范围

(1)卓越圣龙以下筹(融)资业务种类均可要求银亿股份提供 担保,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项目贷款、银行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信用证、委托贷款以及融资租赁。
(2)银亿股份为卓越圣龙提供担保的债务及费用为每一个具体 担保合同中担保范围内列举的项目。
3、提供担保时点及承担担保责任期间
银亿股份应依约为卓越圣龙在担保协议书生效之日起 18 个月内 发生的、且在上述提供担保额度及范围内的筹(融)资债务提供担保。
银亿股份提供的上述担保,其实际承担担保责任期间以每一个 具体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4、提供担保形式
银亿股份为卓越圣龙债务所提供的担保方式须为债权人所接 受,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及连带责任保证。
5、对卓越圣龙关联公司提供担保
若卓越圣龙需要银亿股份为其关联公司(指卓越圣龙同一实际 控制人控制下的公司)在上述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及期限内的筹(融) 资债务提供担保时,应事先说明关联情况;银亿股份对该关联企业提 供担保的行为,视为银亿股份按担保协议书约定为卓越圣龙提供了担 保。
(二)反担保提供
1、反担保形式

(1)卓越圣龙拟向银亿股份提供不超过 60,000 万元借款,银 亿股份在上述实际借款额度内为卓越圣龙提供等额担保,卓越圣龙以 其对银亿股份的等额债权提供反担保。
(2)在担保协议书生效后,且在银亿股份为卓越圣龙提供第一 笔担保起,即视卓越圣龙向银亿股份提供了最高额为人民币 6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该保证具有独立性和完整性,不受其他担保方 式的影响。
2、反担保范围
前述卓越圣龙提供的反担保范围为因卓越圣龙未能按期履行还 款义务而致银亿股份承担担保责任所支出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 于:卓越圣龙未清偿债权人的全部款项;银亿股份垫付的以及银亿股 份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全部费用(如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保险费 及审计评估费等)。
3、反担保期间
卓越圣龙提供的反担保期间为担保协议书生效之日起至卓越圣 龙还清全部筹(融)资债务时止。
(三)担保的实施办理
公司经理层和财务负责人负责办理具体事宜,每笔借贷业务的 金额、期限、利率按实际发生的为准,公司董事会负责监督检查,并 在发生借贷的情况下及时予以披露。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着相互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本公司拟通过和卓越圣龙及 其关联公司提供担保与反担保进行筹融资业务,此事项对本公司的发 展具有积极的促进意义,有利于上市公司后续持续快速的发展。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12 年 3 月 12 日,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 185,556.54 万元,占 201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 总额 329,284.59 万元的 56.35%,其中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 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 185,556.54 万元,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联 营公司及合营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0.00 元。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 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本公司亦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 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
本次本公司为卓越圣龙提供担保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按相关 规定程序,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还尚需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董事会意见
截止目前,卓越圣龙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偿债能力均较为稳 定、正常,董事会认为签订担保协议书对本公司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促 进意义,有利于上市公司后续持续快速的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的利益。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