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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STEED HI-TECH GROUP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09
Nov 16,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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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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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S*ST兰光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 2009-072
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9年11月1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书面送达的方式 通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于2009年11月15日上午 9:30,在本公司18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顾地民董事长主 持,经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符合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自查,认为符合向特定对象非 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各项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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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了公司《关于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 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向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银亿控股”)购买其所持有的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银亿房产”)100%的股权。鉴于银亿控股与公司控股股东深圳 兰光经济发展公司(以下简称“兰光经发”)于2009 年11 月15 日签 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以及银亿控股与公司拟于2009 年11 月15 日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在上述两份协议中的任何一份生效后,银亿控股将成为公司的第一大 股东及关联人。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10.1.6 条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关 联交易。
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顾地民、许亮、李笛鸣回避表 决,由六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表决;表 决结果:通过。
三、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方案的议案》
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顾地民、许亮、李笛鸣回避表 决,由六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表决,并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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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对方、交易标的及交易价格
1、交易对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交易对方为银亿控股。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表 决结果:通过。
2、交易标的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交易标的为银亿控股所持有的银亿房产100% 的股权,交易完成后,银亿房产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表 决结果:通过。
3、交易价格
本次交易标的之交易价格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浙江勤信资产 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后由公司与银亿控股协商确定为人民币 3,315,524,700.34元。
根据浙江勤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09年8月25日出具的《宁波 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浙勤评报〔2009〕211号),银亿房产截至2009年6月30日的经评估 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3,315,524,700.34元。故,交易标的(银 亿房产的100%的股权)对应评估值为人民币3,315,524,700.34元。
董事会认为上述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 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评估定价公允。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表 3
决结果:通过。
4、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交易标的损益的归属
交易标的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发生的盈利由公司享有;如 交易标的在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发生了亏损,则由银亿控股以现 金方式向公司补足。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表 决结果:通过。
5、相关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及违约责任
银亿控股应当自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之日起三个月内,将持有的银亿房产100%股权过户至公司名下,并协 助公司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任何一方违约,应负责赔偿另一 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表 决结果:通过。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案
-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 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表 决结果:通过。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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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表 决结果:通过。
3、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698,005,200股,最终发行的 数量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 为准。
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内,若公司因分红、配股、转 增等原因导致股份或权益变化时,将按相应比例调整拟向银亿控股非 公开发行股份的价格和数量。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表 决结果:通过。
-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1) 发行对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银亿控股。
-
(2) 认购方式:银亿控股以其持有的银亿房产100%股权评估作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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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表 决结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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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
(1)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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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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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4.75元/股。
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内,若公司因分红、配股、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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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等原因导致股份或权益变化时,将按相应比例调整拟向特定对象非 公开发行股份的价格。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表 决结果:通过。
6、本次发行股票锁定期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锁定期按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本 次发行完成后,银亿控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执行。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表 决结果:通过。
7、上市地点
在锁定期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表 决结果:通过。
8、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 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表
决结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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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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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有关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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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表决;表 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告 [2008]14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 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向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银亿控股”)购买其所持有的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银亿房产”)100%的股权(“本次交易”或“本次非公开发行”)。 经认真比对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14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并审慎分析,董事会认为,本 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 条的规定:
1、本次交易目标银亿房产资产中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 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的,已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取得 了相应的许可证书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
本次交易尚需批准的程序包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 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银亿控股就本次认购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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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开发行股份而提出的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申请需经公司股东大 会批准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截止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日,上述审批 事项尚待进行,能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或核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核 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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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非公开发行拟购买的资产为银亿控股所持有的银亿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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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股权。银亿控股拥有的上述股权权属清晰、完整,不存在限制或 者禁止转让的情形,作为主要标的资产的企业股权为控股权。
银亿房产是依法设立和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出资不实或 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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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非公开发行拟购买的银亿房产股权涉及的资产完整,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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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能够保持独立。
4、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主营业务为通信及相关设备制造,发 行完成后变更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公司将在股本规模和资产规模扩 大的同时,大幅提高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 盈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
5、为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银亿控股出具了《关于保障兰光 科技独立性的承诺函》,以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人 员独立、资产独立、业务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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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为规范银亿控股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银亿控股出具了《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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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对规范关联交易事项作出了具体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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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为避免同业竞争,银亿控股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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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函》,对避免同业竞争事项作出了具体承诺。
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顾地民、许亮、李笛鸣回避表 决,由六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表 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签订〈非公 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附生效条件)和《补偿协议》的议案》
公司拟与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签订《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协 议》(附生效条件)和《补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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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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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议主体
甲方: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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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
(1)双方同意,甲方向乙方非公开发行股份,用于购买乙方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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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银亿房产100%股权。
-
(2)拟注入资产的定价以目标公司经评估之净资产值为参考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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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由双方协商商定。乙方持有的银亿房产100%股权的评估值为人民 币3,315,524,700.34元,双方经协商同意,拟注入资产的价格为 3,315,524,700.34元。
(3)双方同意,甲方向乙方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发行价格参照甲方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交易均 价(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总 金额/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总量),即每股 4.75元。
(4)双方同意,甲方本次向乙方发行的股份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发行股份的数量=甲乙双方经协商确定的拟注入资产价值/甲方董事 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根据该计算方式, 甲方本次向乙方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98,005,200股(即标的股份,但 标的股份股数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股数为准)。
3.取得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不转让的承诺
乙方承诺,其根据本协议取得的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的锁 定期为自甲方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即自甲方本次发行结 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 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
4.拟注入资产的交割
双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及时实施本协议项下的发行股份购买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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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事宜,并应在本协议生效后三个月内实施完毕。
- 5.期间损益归属
拟购买资产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运营所产生的盈利由甲 方享有。如拟购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产生了亏损,则在 亏损数额经审计确定后的三十日内,由乙方向甲方以现金方式补足。
6.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 立,在下述先决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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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得到兰光科技董事会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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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的批准;
-
(2)兰光科技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获得中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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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会的核准;
-
(3)中国证监会已豁免银亿控股对兰光科技的要约收购义务。
(二)《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
- 1.协议主体
甲方: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
乙方: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甲方同意对本次拟注入兰光科技的银亿房产2009年、2010年
和2011年的经营业绩作出如下承诺:银亿房产2009年实现的归属于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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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不低于经审核的银亿房产盈利预测报告数 41,429.30万元;银亿房产2010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不低于经审核的银亿房产盈利预测报告数50,883.49万元,即所对 应的重组后上市公司2010年的每股收益不低于0.59元/股;银亿房产 2011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不低于61,333.10万元, 即相对应的重组后上市公司2011年的每股收益不低于0.71元/股(均 按照上市公司本次重组完成后85,900.52万股的总股本计算)。
若银亿房产于本次重组完成后经会计师审计的2009至2011年度 实际实现的上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总额低于人民币 153,645.89万元,则甲方同意上市公司以总价人民币1.00元定向回购 其持有的一定数量的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量的上限为本次甲方 认购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数。
具体回购股份数量按以下公式确定:
回购股份数量=(所承诺的银亿房产预测净利润总额-累计已实 现净利润数)×每股发行价格×本次认购股份总数÷(所承诺的银亿 房产预测净利润总额×每股发行价格与市场价格孰低)
若上述股份回购事项届时未能获得兰光科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则甲方承诺将上述用于回购的股份无偿赠送给上市公司的其他股东。
3.甲方同意将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机构,在上述第一 条所述承诺期内对本次拟注入兰光科技的银亿房产中未实现收益资 产进行减值测试,若出现减值,则甲方同意届时上市公司以总价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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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1.00元定向回购其持有的一定数量的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量 的上限为本次甲方认购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数。
具体回购股份数量按以下公式确定:
回购股份数量=未产生收益资产累计减值额×认购股份总数÷ 本次标的资产作价
若上述股份回购事项届时未能获得兰光科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则甲方承诺将上述用于回购的股份无偿赠送给上市公司的其他股东。
- 4.本协议于甲方、乙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5.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最终未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则本协 议解除。
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顾地民、许亮、李笛鸣回避表 决,由六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表决;表 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审议〈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的议案》
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顾地民、许亮、李笛鸣回避表
决,由六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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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表决;表 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宁波银亿控股有限 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议案》
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控股”)拟受让深圳兰 光经济发展公司持有的本公司8,110万股国有法人股。同时,公司拟 向银亿控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98,005,200股股票,购买其持有的宁 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房产”)100%的股权。 本次收购完成后,银亿控股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超过30%,触发向所 有股东发出要约收购的义务。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 规定,银亿控股拟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 份的申请。
因此,董事会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银亿控股免于 因持股比例超过30%而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顾地民、许亮、李笛鸣回避表 决,由六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表决;表 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事宜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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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银亿控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其所持有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房产”)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处理本次交 易的有关事宜,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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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股东大会决议,制定
-
和实施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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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情况和市场情况,按照股东大会审议
-
通过的方案,全权负责办理和决定本次交易的具体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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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一
-
切协议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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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次交易完成后,相应修改与本公司经营范围及股本等有关
-
的公司章程条款,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
5、如有关监管部门对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
-
定,根据新规定对本次交易的方案进行调整;
-
6、办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其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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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
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顾地民、许亮、李笛鸣回避表
决,由六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表决;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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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结果: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批准相关财务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同意报出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相 关的公司2008 年及2009 年1-6 月的备考财务报告、公司2009 年7-12 月及2010 年的盈利预测、公司2009 年7-12 月及2010 年的备考合并 盈利预测。
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顾地民、许亮、李笛鸣回避表 决,由六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表决;表 决结果: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 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 司所持有的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房产”) 100%股权事项履行的法定程序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认为本次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 证公司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提交法律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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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 会决定召集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请审议上述向宁波银亿 控股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议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召开时间为2009 年12 月11 日,召开地点为甘肃省兰州市和平经济 开发区薇乐大道薇乐花园会议中心,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内容详见2009 年11 月17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 潮资讯网(http://www.coninfo.com.cn)上《关于召开2009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的议 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甘肃兰 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合并持有公司三分之二以上 非流通股股份股东的书面委托,公司董事会定于2009 年12 月9 日召 开相关股东会议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召开地点为甘肃省兰州 市和平经济开发区薇乐大道薇乐花园会议中心。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 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以下简称“征集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内容详见2009 年11 月17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 网(http://www.coninfo.com.cn)上《关于召开公司股权分置改革 相关股东会的通知》的公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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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签署〈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投票委托征集函〉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商务 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05]86 号《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 办法》等文件的精神,公司董事会决定采取公开的方式向截止于股权 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即将召开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 东会议的投票权。内容详见2009 年11 月17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oninfo.com.cn)上《甘肃兰光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投票委托征集函》的公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九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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