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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STEED HI-TECH GROUP — AGM Information 2002
May 29,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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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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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光科技:召开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02-05-29 22:30
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兰光经济发展公司的提议,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02年第四次会议决定召开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会议时间:2002年6月30日(星期日)上午9:30
二、会议地点:深圳市振华路兰光大厦八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议题
1、审议聘请刘琴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更换一名现任董事的议案。
(附: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五、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凡截止2002年6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
六、会议登记时间、地点及办法
凡符合会议要求的股东或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码卡、授权委托
书(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
证)于2002年6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
出席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七、其它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公司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56号兰光大厦8楼。
联系电话:(0755)3321515、3248739
传 真:(0755)3354195
邮政编码:518031
联 系 人:李伟、杜颖
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二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式样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本人出席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签名: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1:
简 历
刘琴女士 39岁 大学本科 注册会计师,历任西北民族学院和秦皇岛财经学
校教师、海南卷烟厂财务科会计主管、海南中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海口会
计师事务所部门副经理,现任海南中达会计师事务所总审计师。
附件2: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深圳兰光经济发展公司现就提名刘琴女士为甘肃兰光科技股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本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
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
兼职等情况后做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
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
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 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
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本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
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
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
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嫠、管理咨询、技术
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本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
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
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深圳兰光经济发展公司
二OO二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3:
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刘琴,作为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现公开声明本人与该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
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
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
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
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该股份有限公司有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
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
陈述或误导万分,本人完全明白作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
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
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做
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刘琴
二OO二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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