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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ba Sensing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Mar 11, 2022

55680_rns_2022-03-11_0a552d80-6948-45bd-ab11-d853de0bf647.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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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

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霸传感”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 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阳森霸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565 号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成 功上市,共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每股面值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14 元,募集资金总额26,280.00 万元,扣除发行 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23,616.67 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于2017 年9 月8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天职业字[2017]16623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进度情况

截至2021 年9 月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在正常 进行之中,其具体信息及进度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
资总额(万元)
累计投入金
额(万元)
投资进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智能热释电红外传感器扩
10,934.74
5,910.66

54.05%
2022 年09 月14 日
产项目
可见光传感器扩产项目 2,457.41
507.47

20.65%
2022 年09 月14 日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234.83
1,355.07

21.73%
2022 年09 月14 日
营销中心建设项目 3,989.69
--
-- 2022 年03 月14 日

1

合计 23,616.67 7,773.20 -- --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为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稳步推进,公司基于谨慎原则对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的进度进行调整,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具体情况 如下:

项目名称 原计划完成时间 调整后完成时间
营销中心建设项目 2022 年03 月14 日 2024 年09 月14 日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原因和影响

1、本次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营销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实施地位于深圳,为更好地实施该项目,实 现募投项目投资成本与募投资金投入的最优化,公司对拟建设的营销中心区位优 势、房屋类型和结构、购置方式、产业政策支持等进行了多次对比论证,但截至 目前仍未寻找到能够满足营销中心建设需求的合适场地。为审慎起见,公司决定 对“营销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

2、本次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 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从长远来看,本 次调整将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有助 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公司董事会将本着对股东负责的原则,充分考虑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密切 关注市场变化,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早日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并实现预期效果。

2

五、本次事项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3 月1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 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项目中的“营销中心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4 年 9 月14 日。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3 月11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 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项目中的“营销中心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4 年 9 月14 日。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是根 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森霸传感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 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3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 的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森霸传感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4

(此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郭忠杰 张俊青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2 年 3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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