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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ba Sensing Technology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2
Apr 14,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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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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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森霸传感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霸传感”、“本公司”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针对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阳森霸 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565 号)核准, 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3.1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62,8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26,633,265.18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6,166,734.82 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7 年 9 月 8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天职业字 [2017]16623 号《验资报告》。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6,166,734.82 元。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止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年末余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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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 单位:人民币元 | |
|---|---|
| 项目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236,166,734.82 |
| 减: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 92,782,025.66 |
| 其中:以前年度募投项目使用金额 | 84,601,674.66 |
| 本年度募投项目使用金额 | 8,180,351.00 |
|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 2,831,947.50 |
| 其中:以前年度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 1,985,963.42 |
| 本年度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 845,984.08 |
| 加:理财产品收益 | 30,423,192.64 |
| 其中:以前年度理财产品收益 | 27,554,607.59 |
| 本年度理财产品收益 | 2,868,585.05 |
| 减:期末尚未赎回的理财产品 | 97,000,000.00 |
| 期末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79,639,849.30 |
截止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92,782,025.66 元,期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79,639,849.30 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尚未赎回的金额 97,000,000.00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 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 年度股东大会、2021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已将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与募集资金管理相关 规定与《管理制度》进行了核对,认为《管理制度》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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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 行宝安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深圳宝安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分行宝城支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深圳宝城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阳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南阳分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 下简称“中信银行深圳分行”)开设了 5 个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 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2018 年 3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存储专户的议案》,同意将在招商银行南阳分行开立的“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变更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城支行(以下 简称“光大银行深圳新城支行”)。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在招商银行南阳分 行开立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已于 2018 年 6 月 19 日销户。
2018 年 10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部分募集资金存储专户的议案》,同意注销公司在华夏银行深圳宝安支行开设的 “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存储专户,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 的意见,该账户已于 2018 年 11 月 9 日销户。
2020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存储专户的议案》,公司决定在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社旗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社旗支行”)新开设“智能热 释电红外传感器扩产项目”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社旗支 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社旗支行”)新开设“可见光传感器扩产项目”募集资金存 储专户;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社旗县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社旗支 行”)新开设“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阳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南阳分行”)新开设“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募集 资金存储专户。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原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宝城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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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深圳新城支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已经注 销,并将募集资金转入新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 有限公司已与各募集资金专户开设所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 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 民币元):
| 存放银行 | 银行账户账号 | 存款方式 | 余额 | 募投项目 |
|---|---|---|---|---|
| 华夏银行深圳 宝安支行 |
10855000000628329 | 已注销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 |
| 招商银行南阳 分行营业部 |
377900005610401 | 已注销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 |
| 民生银行深圳 宝城支行 |
603222009 | 已注销 | - | 智能热释电红外 传感器扩产项目 |
| 宁波银行深圳 分行 |
73010122001480794 | 已注销 | - | 可见光传感器扩 产项目 |
| 中信银行深圳 分行 |
8110301012300244969 | 已注销 | - | 营销中心建设项 目 |
| 光大银行深圳 新城支行 |
39120188000069205 | 已注销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 |
| 中国银行社旗 支行 |
258573717969 | 活期 | 21,842,242.77 | 可见光传感器扩 产项目 |
| 农业银行社旗 支行 |
16712101040014792 | 活期 | 50,787,422.56 | 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 |
| 中国银行南阳 分行 |
263773654561 | 活期 | 304,672.78 | 营销中心建设项 目 |
| 工商银行社旗 支行 |
1714022519100097059 | 活期 | 6,705,511.19 | 智能热释电红外 传感器扩产项目 |
| 合计 | 79,639,84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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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及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投资额度的议案》,同意增加 2,0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投 资额度,合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 上述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总经理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 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最高 限额内的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在最高限额内的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在最高限额内的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最高限额内的额度可循环使用, 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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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赎 回的本金 97,000,000.00 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2022 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9,440,509.43 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验证,并出具 XYZH/2017ZZA10005 号鉴证报告,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长 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事项发表了同意 的核查意见。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 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 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七、会计师对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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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22696-1 号《森 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认为,《森 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 关公告格式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森霸传感公司2022 年度募集 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银行账单核对等多种方式,对森霸传 感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 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中介机 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管 理人员沟通交流等。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森霸传感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 行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截至 2022 年12 月31 日,森霸传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 规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对森霸传感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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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郭忠杰 张俊青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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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2 年12 月31 日
编制单位: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23,616.67 | 23,616.67 | 本年度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 |
本年度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 |
818.04 |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 |
9,278.20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 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 额(1) |
本年度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 度(%)(3)= (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期 |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 发生重大变化 |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1.智能热释电红外传感器扩产项目 | 否 | 10,934.74 | 10,934.74 | 632.34 | 6,612.27 | 60.47 | 2024 年9 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2.可见光传感器扩产项目 | 否 | 2,457.41 | 2,457.41 | 25.55 | 629.87 | 25.63 | 2024 年9 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6,234.83 | 6,234.83 | 160.15 | 2,036.06 | 32.66 | 2024 年9 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4.营销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3,989.69 | 3,989.69 | - | - | - | 2024 年9 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3,616.67 | 23,616.67 | 818.04 | 9,278.20 | 39.29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合计 | 23,616.67 | 23,616.67 | 818.04 | 9,278.20 | 3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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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营销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原计划于2022 年3 月14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实施地位于深圳,为更好地实施该项目,实现募投 项目投资成本与募投资金投入的最优化,公司对拟建设的营销中心区位优势、房屋类型和结构、购置方式、产业政策支持等进行了多次对比论 证,但截至目前仍未寻找到能够满足营销中心建设需求的合适场地。为审慎起见,公司决定对“营销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 期延期至2024 年9 月14 日。 公司“智能热释电红外传感器扩产项目”和“可见光传感器扩产项目”项目原计划于2022 年9 月14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实施期 间,募投项目所需设备及生产工艺在不断迭代更新,且募投项目所面对的市场环境也发生一定变化,公司在推进项目建设的同时,也在现有生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 产线上不断探索新的生产工艺技术,通过优化生产工艺并使用效率更高的设施设备,目前产能能够满足客户的需求。为更好的把握行业发展趋 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势,降低募集资金的使用风险,提高资金运用效率,审慎起见,公司决定对“智能热释电红外传感器扩产项目”和“可见光传感器扩产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4 年9 月14 日。 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原计划于2022 年9 月14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拟定时间较早,近年来由于传感器相关行业技术及 下游应用领域的快速发展,市场需求出现一定变化,对研发设备和技术工艺的改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公司对于研发设备的选择和采购上 更为谨慎。为降低募集资金的使用风险,提高资金运用效率,审慎起见,公司决定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 2024 年 9 月 14 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 不适用 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 不适用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 不适用 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 不适用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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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 情况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2,944.05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已置换完成。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 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报告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79,639,849.30 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97,000,000.00 元用于购买理财产品。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或其他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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