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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ba Sensing Technology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2

Aug 25,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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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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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森霸传感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霸传感”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森霸传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 并延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阳森霸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565 号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成 功上市,共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每股面值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14 元,募集资金总额26,28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后募集资金净额23,616.67 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7 年9 月8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出具天职业字[2017]16623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进度情况

截至2022 年6 月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在正常 进行之中,其具体信息及进度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万元)
累计投入
金额(万元**) **
投资进度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是否需要
重新论证
智能热释电红外传
感器扩产项目
10,934.74
6,317.27

57.77%
2022年09月14日
可见光传感器扩产 2,457.41
621.27

25.28%
2022年09月14日

1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万元)
累计投入
金额(万元**) **
投资进度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是否需要
重新论证
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234.83
1,931.29

30.98%
2022年09月14日
营销中心建设项目 3,989.69 -- -- 2024年09月14日
合计 23,616.67
8,869.83

--
--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稳步推进,公司基于谨慎原则对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进行调整,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 具体情况如下:

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原计划完成时间 调整后完成时间
智能热释电红外传感器扩产项目 2022年09月14日 2024年09月14日
可见光传感器扩产项目 2022年09月14日 2024年09月14日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22年09月14日 2024年09月14日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和影响

1、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1)公司“智能热释电红外传感器扩产项目”和“可见光传感器扩产项目” 实施期间,募投项目所需设备及生产工艺在不断迭代更新,且募投项目所面对的 市场环境也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公司在推进项目建设的同时,也在现有生产线上 不断探索新的生产工艺技术,通过优化生产工艺并使用效率更高的设施设备,目 前产能能够满足客户的需求。为更好的把握行业发展趋势,降低募集资金的使用 风险,提高资金运用效率,审慎起见,公司决定对“智能热释电红外传感器扩产 项目”和“可见光传感器扩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

(2)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定时间较早,近年来由于传感器相关行 业技术及下游应用领域的快速发展,市场需求出现一定变化,对研发设备和技术 工艺的改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公司对于研发设备的选择和采购上更为谨慎。 为降低募集资金的使用风险,提高资金运用效率,审慎起见,公司决定对“研发 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

2、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

2

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从长远来 看,本次调整将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 有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公司董事会将本着对股东负责的原则,充分考虑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密切 关注市场变化,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早日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并实现预期效果。

五、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 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的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 超过一年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 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因此公司对“可见光传感器扩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和“营销中心建设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

1、可见光传感器扩产项目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可见光传感器应用领域广泛,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项目建设有利于公司的 生产工艺更加自动化、提升公司竞争力,也有利于节省人工和保证产品品质、优 化产品结构,同时项目建设将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 展。

(2)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可见光传感器扩产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发展方向,具备政策可行 性;随着我国安防、智能家居、智能电子设备、可穿戴设备等下游产业快速发展, 本项目保持着较好的市场可行性;公司在多年传感器产品的研发、生产过程中,

3

研发了大量的先进技术,拥有一个由多名专业理论知识扎实、研发实力强、研发 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组成的研发团队,拥有行业领先的核心技术,保证了项目具 有技术可行性;公司在多年生产经营过程中积累了大批的生产、管理、销售、和 研发技术人才,通过合理的部门设置,公司管理有序进行,能够满足开拓新项目 的需要,保证了项目具备人才可行性和管理可行性。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传感器技术是现代科技的前沿技术,其在科学技术、工农业生产以及日常生 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人类社会对传感器提出的越来越高的要求是传感 器技术发展的强大动力,而现代科学技术突飞猛进则提供了坚强的后盾。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建设以红外传感器和可见光传感器作为主要研发方向,适应行业发展 趋势和进行行业前沿技术研发的需要,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研发能力和强化公 司持续创新的能力。

(2)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公司现有的生产管理、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及研发激励管理体系符合公司运 营发展需要,能有效提升公司整体管理水平,也为本投资项目的成功实施提供了 良好的保障,本项目具备管理可行性;公司在多年传感器产品的研发、生产过程 中,研发了大量的先进技术,拥有一个由多名专业理论知识扎实、研发实力强、 研发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组成的研发团队,拥有行业领先的核心技术,保证了项 目具有技术可行性;公司在数十年生产经营过程中积累了大批的生产、管理、销 售、和研发技术人才,保证本项目的人才可行性;随着我国安防、智能家居、智 能电子设备等下游产业快速发展带动本行业的发展,行业市场前景良好,本项目 具有较好的市场可行性。

3、营销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公司营销网络以深圳分公司为中心,主要职能为市场拓展、技术支持、客户 服务及商务洽谈。公司营销中心的建设是为了提高公司营销水平和技术服务水平, 提高市场竞争力;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办公场所的需求,同时优化运营成本;稳 定人才队伍,提升公司品牌形象;巩固地域优势,满足产品多样化需求等。

4

(2)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公司以南阳为总部,在深圳设有分公司,在过往的营销网络拓展和产品销售 上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有效的保证了市场竞争力。公司在营销网络建设方面充分 发挥深圳的地理优势、人才优势,深圳营销中心建成后将辐射华东及华南的销售 网络,整体承担销售及客服职能,向客户提供快捷、专业的销售及技术支持。

公司营销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传感器行业具有良好的市 场前景,为项目实施提供了拓展机会;公司具备丰富的业务扩张经验,为项目实 施提供了经验支撑;公司良好的人才机制,为项目实施提供了人才保障。

六、本次事项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8 月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 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智能热释电红外传感器扩产项目”、“可见光传 感器扩产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4 年9 月14 日,并按规定对“可见光传感器扩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和“营销中心建设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8 月25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 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智能热释电红外传感器扩产项目”、“可见光传 感器扩产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4 年9 月14 日,并按规定对“可见光传感器扩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和“营销中心建设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 事项,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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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事宜。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森霸传感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 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同意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森霸传感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事 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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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核查意见》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郭忠杰 张俊青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2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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