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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 CEMENT M&A Activity 2017

May 8,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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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 Activ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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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訊觀測站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110 東泥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6/05/08 發言時間 17:00:38
發言人 黃薪翰 發言人職稱 財務部經理 發言人電話 07-2711121
主旨 代子公司東南造紙(股)公司公告依企業併購法第19條 與持股100%之子公司東紙資源開發(股)公司進行簡易 合併
符合條款 20 事實發生日 106/05/08
說明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合併
2.事實發生日:106/5/8
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
名稱:
東南造紙股份有限公司(存續公司)
東紙資源開發(股)公司(消滅公司)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東紙資源開發(股)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東紙資源開發(股)公司係東南造紙(股)公司100%持股之子公司,
為精簡組織架構並發揮集團綜效,本合併案不會對股東權益產生影響。
7.併購目的:
簡化集團之組織架構及整合整體資源。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簡化組織架構,節省人力,降低營運成本,並發揮集團綜效。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合併後有助於統合集團資源,降低營運成本,提高競爭力,
故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有正面效益。
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不適用。
11.預定完成日程:
合併基準日暫訂為106年6月10日。
12.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一):
自合併基準日起東紙資源開發(股)公司之所有權利及義務均由東南造紙(股)
公司概括承受。
13.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二):
東南造紙(股)公司,所營業務主要為水泥紙袋之製造加工買賣。
東紙資源開發(股)公司,所營業務主要為不動產租賃業。
14.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
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不適用。
15.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不適用。
16.其他重要約定事:
無。
17.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18.其他敘明事項:
無。
註一、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二: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
   之主要內容。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