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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 CEMENT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Nov 10,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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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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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訊觀測站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110 東泥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9/11/10 發言時間 16:09:52
發言人 黃薪翰 發言人職稱 財務部經理 發言人電話 07-2711121
主旨 公告本公司向關係人正泰水泥廠(股)公司取得使用權資產
符合條款 20 事實發生日 109/11/10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高雄市楠梓區高楠段543、544-1、545-2地號、左營區左東段2、2-1、20-12、
20-13、20-48、20-49、21-9、21-22、21-26地號等12筆土地及其地上建築物
與附屬機器設備
2.事實發生日:109/11/10~109/11/10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租賃面積:面積42,963平方公尺(約12,996.3坪)
每單位價格:每坪租金為新台幣130元/月(未稅)
租金金額:新台幣1,689,519元/月(未稅)
取得使用權資產金額:新台幣99,241,949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正泰水泥廠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董事長為同一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正泰公司高雄廠緊鄰本公司具便利性,且有工
廠登記證,具備申請操作許可證之資格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正泰資源開發(股)公司、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南區分署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
正泰資源開發(股)公司為正泰水泥廠100%子公司,亦屬本公司關係人
前次移轉日期:租期始於105/1/1
前次移轉金額:租金金額:新台幣397,676元/月(未稅)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所有權人:正泰水泥廠股份有限公司
取得日期:105/1/1
取得價格:新台幣397,676元/月(未稅)
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董事長為同一人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
付款條件:每月1,689,519元(未稅)
付款期間:110/1/1~114/12/31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1.租賃期間甲、乙雙方均得要求提前終止租約,但均應於一年前以書面通知他方。
2.如將來政府依礦業法規定開放半屏山石灰採礦權時,甲方同意放棄申請採礦權,
由乙方自行提出申請,甲方無異議。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兆豐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出具之不動產估價報告書議定
決策單位:董事會決定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兆豐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每坪租金新台幣145元/月(未稅)
使用權資產金額:新台幣106,558,415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蘇文清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03)高市估字第000091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節省將現有存放之原料搬移到新場地之運費及新設建置費用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09年11月10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09年11月10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