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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 CEMENT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4

Nov 13, 2014

51741_rns_2014-11-13_f467210f-e52c-4745-b3c2-8a347bdddb95.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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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號: 1110

東南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 103 年及 102 年度

東 南 水 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地址:高雄市前金區五福三路 21 號 4 樓 電話: (07) 271-1121

一、封
1
二、目
2
三、聲 明 書 3
四、會計師查核報告 4
五、合併資產負債表 5
六、合併綜合損益表 6
七、合併權益變動表 7
八、合併現金流量表 8
九、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一)公司沿革 9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9
(三)新發佈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9~13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4~25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之主要來源 25~27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27~51
(七)關係人交易 51~55
(八)質押之資產 55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55~57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57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57
(十二)其
57~63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64~69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64~68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69
3.大陸投資資訊 64
(十四)部門資訊 70~71

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Crowe Horwath (TW) CPAs Member Crowe Horwath International

高雄市林森二路21號12樓 12F, 21 Linshen 2nd Road, Kaohsiung, Taiwan R.O.C. 電 話:(07)3312133代表號 傳真機:(07)3331710

會計師查核報告

東南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鑒:

東南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 103 年及 102 年 12 月 31 日之合併資產負債 表, 暨民國 103 年及 102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及 合併現金流量表, 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合併財務報告之編製係公司管理階層之責 任, 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合併財務報告表示意見。如合併財務報告附 註四(三)、六(七)所述, 列入上開合併財務報告之部分子公司及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其財 務報告並未經本會計師查核, 而係由其他會計師查核, 有關該等子公司財務報告所列之 金額於民國 103 年及 102 年 12 月 31 日之資產總額分別 691,804 仟元及 674,725 仟元, 各 占合併資產總額之 7.20%及 7.10%, 負債總額分別為 35,281 仟元及 30,243 仟元, 各占合 併負債總額之 4.75%及 3.86%; 民國 103 年及 102 年度綜合損益總額分別為 13,227 仟元及 46,433 仟元, 各占合併綜合損益總額 5.10%及 12.79%;另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於民國 103 年及 102 年 12 月 31 日之金額分別為 307,900 仟元及及 326,458 仟元, 各占合併資產總額 3.21%及 3.44%; 暨民國 103 年及 102 年度關於採用權益法認列之綜合損益份額(含採用權 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與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分別為(6,488)仟元及(2,707)仟 元, 暨附註十三所揭露之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係依被投資公司委任其他會計師查核之 財務報告作評價及揭露, 本會計師並未查核該等財務報告。

本會計師係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及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規劃並執行查核 工作, 以合理確信合併財務報告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合 併財務報告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所採用之 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 暨評估合併財務報告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 核工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103年12月31日 102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102年12月31日
代碼 附註 %
% 代碼 負債及股東權益 附註
%
%
1100
1110
1150
1170
1180
1200
1220
130X
流動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資產-流動
應收票據淨額
應收帳款淨額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其他應收款
當期所得稅資產
存貨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六(二) $\pi(-)$
六(三)
六(四)
Ł.
六(五)
\$314,885
341,893
355, 813
91,368
17,799
12,373
$\boldsymbol{\Lambda}$
428, 468
3
4
$\frac{1}{2}$
5
\$241,300
297, 195
310, 702
89, 103
25, 414
1,342
399
383, 651
3
3
3
$\overline{\phantom{a}}$
$\overline{a}$
$5\phantom{.0}$
2170
2180
2200
2230
2250
2399
21XX
流動負債
應付帳款
應付帳款一關係人
其他應付款
當期所得稅負債
負債準備-流動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流動負債合計

六(十四)
六(十五)
六(十六)
\$49,178
15,367
114,934
6,607
3,096
105,320
\$294,502
3 \$46,040
24,864
120, 183
546
2,801
145, 641
\$340,075
1410
1476
11XX
預付款項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流動資產合計
六(六) 14,488
211, 411
\$1,788,502
$\overline{2}$
19
7,486
229, 243
\$1,585,835
$\frac{1}{2}$
$\boldsymbol{2}$
-----
17
2570
2645
非流動負債
遞延所得稅負債
存入保證金
六(三十一)
六(十七)
\$331,954
116,956
\$325,630
118,035
1523
1543
1550
非流動資產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以成本街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六(八)
六(九)
六(七)
\$1, 243, 482
546,889
581, 924
13
6
\$1,131,535
475, 339
761,683
12
5
8
25XX
2XXX
非流動負債合計
負債總計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448,910
\$743,412
5
8
\$443,665
\$783,740
1600
1760
1780
1840
192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
無形資產
遞延所得稅資產
存出保證金
六(十)
六(十一)
六(十二)
六(三十一)
六(十三)
337, 341
5,001,968
239
69, 339
33,053
51 337, 071
5, 126, 465
445
44, 318
35, 848
$\overline{4}$
54
$\overline{\phantom{a}}$
÷
$\overline{\phantom{a}}$
3110
3310
3320
股本
普通股股本
3200 資本公積
保留盈餘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六(二十)
六(ニ+ー)
$\pi$ ( $=$ $+$ $=$ )
\$5,720,008
184, 916
996,619
819,012
59
$\overline{2}$
10
$\overline{0}$
\$5,720,008
184, 707
982, 016
819,012
59
$\overline{2}$
10
$\boldsymbol{0}$
15XX 非流動資產合計 \$7,814,235 81 \$7,912,704 83 3350 未分配盈餘
3400 其他權益
3500 庫藏股票
六(二十三)
六(二十四)
六(二十五)
168,072
948, 426
$-12,185$
$\overline{2}$
10
155, 294
831, 642
$-12, 185$
$\overline{2}$
10
36XX 31XX 母公司業主權益合計
非控制權益
六(二十六) \$8,824,868
34, 457
92 \$8,680,494
34, 305
92
3XXX 權益總計 \$8,859,325 92 \$8,714,799 92
1XXX 資產總計 \$9,602,737
================
100
$m = m$
\$9,498,539
=================
100
The first and they
1XXX 負債及權益總計 \$9,602,737
=================
100
====
\$9,498,539 100
$= 2222$
董事長:陳敏斷 經理人: 吳長直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會計主管: 黃薪翰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代碼
附 註
$\overline{\%}$ $\overline{\%}$
4000
5000
營業收入
营業成本
六(二十七)
六(五)
\$2,078,224
1,865,890
100
90
\$2,024,604
1,766,933
100
87
5900 營業毛利(毛損)
營業費用
\$212,334 10 \$257,671 13
6100
6200
推銷費用
管理費用
$+$ 二(四) 6,662
73, 732
4 8,637
54,604
$\mathbf{3}$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80,394 4 \$63, 241 $\sqrt{3}$
6900 營業淨利(淨損) \$131,940 $6\phantom{.}6$ \$194,430 $10\,$
7010
7020
7050
706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其他收入
其他利益及損失
財務成本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
資損益之份額
六(二十八)
六(二十九)
\$66,614
$-71,952$
$-1,668$
5,971
$\boldsymbol{2}$
$-3$
\$70,117
$-153, 204$
$-1,700$
2,287
$\boldsymbol{3}$
$\mathord{\text{--}}8$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1,035$ $-1$ $$ -82, 500$ $-5$
7900
7950
稅前淨利(淨損)
所得稅費用(利益)
六(三十一) \$130,905
$-11,396$
5
$-1$
\$111,930
$-34,930$
$-5$
$-2$
8200 本期淨利(淨損) \$142,301 6 \$146,860 $\overline{7}$
8325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
\$117, 243 6 \$212,690 11
8370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及合資其 $-443$ 3,473
8399 他綜合損益之份額
與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相關之
所得稅
35
8300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六(三十二) \$116,800 6 \$216,128 11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259,101
=================
12
$=====$
\$362,988
=========
18
$=====$
8610
8620
淨利(損)歸屬於:
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非控制權益(淨利/損)
\$141,765
536
6 \$146,033
827
7
8600
\$142,301
==================
6
$=$ $=$ $=$ $=$ $=$ $=$
\$146,860
=================
7
$=====$
8710
872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非控制權益(淨利/損)
\$258,565
536
12 \$362, 154
834
18
8700
\$259,101 12 \$362,988
=================
18
$=$ $=$ $=$ $=$ $=$
9750 基本每股盈餘
基本每股盈餘
六(三十三) =================
\$0.25
===================
$=$ $=$ $=$ $=$ $=$ \$0.26
==================

其他權益項目
保留
盈餘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 備供出售金融
B
普通股股本 特別股 待分配股票股利 資本公積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報表換算之兒換差額 資產未實現(損)益 庫藏股 非控制權益 權益總額
2.1.1餘額 \$5,720,008 \$183,902 \$975,169 \$820,587 \$71,415 \$615,839 $$-12, 185$ \$34,017 \$8,408,752
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6,847 $-6, 847$
普通股現金股利 $-57, 200$ $-57, 200$
特別盈餘公積迴轉 $-1,575$ 1,575
合計 \$6,847 $$-1, 575$ $$-62, 472$ $$-57, 200$
本期淨利(損) \$146,033 \$827 \$146,86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318 \$215,803 216, 128
本期综合損益總額 \$146,351 \$215,803 \$834 \$362,988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 \$700 \$700
變動數 105 105
發放予子公司股利調整資本公積
非控制權益增減
$$-546$ $-546$
12.12.31餘額 \$5,720,008 $\frac{1}{2}$ \$184,707 \$982,016 \$819,012 \$155,294 \$831,642 $$-12, 185$ \$34,305 \$8,714,799
(餘指撥及分配: $-14,603$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14,603 $-114, 400$ $-114, 400$
普通股現金股利
合計 ₩. \$14,603 $\rightarrow$ $$-129,003$ $\overline{\phantom{0}}$ \$-114,400
本期淨利(損) $\overline{\phantom{a}}$ \$141,765 \$536 \$142,301
本期其他综合損益 16 \$116,784 116,800
本期综合損益總額 \$141,781 $\overline{\phantom{m}}$ \$116,784 \$536 \$259,101
發放予子公司股利調整資本公積 \$209 \$209
非控制權益增減 a. $$ -384$ $-384$
0104 016 COOR 610 \$810 019 \$168,072 \$948 426 $$-12$ 185 \$34, 457 \$8, 859, 325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税前淨利(淨損)
\$130,905 \$111,930
調整項目: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35, 320 52,072
攤銷費用 206 312
呆帳費用提列(轉列收入)數 2,752 321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及負債之淨損失 $-17,397$ $-21,431$
(利益)
利息費用
1,668 1,700
利息收入 $-5,911$ $-3,953$
股利收入 $-56, 335$ $-57,46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失(利益)之份額 $-5,971$ $-2, 287$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利益) 1,069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轉列費用數 823
處分投資性不動產損失(利益)
處分投資損失(利益)
$-9, 104$
$-1, 178$
54,762
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4,437 1,140
非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105,858 110,000
未實現外幣兌換損失(利益) $-2,371$ $-982$
其他項目 209 79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合計 \$52,183 \$136, 165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增加)減少 $$-27,302$ $$-166, 762$
應收票據(增加)減少 $-45,567$ $-42, 471$
應收帳款(增加)減少 3,054
1,005
10,303
$-192$
其他應收款(增加)減少
存貨(增加)減少
$-48, 456$ 75, 523
預付款項(增加)減少 $-7,002$ 9,731
其他金融資產(增加)減少 17,832 $-65, 137$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合計 $$-106, 436$ $$-179,005$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應付帳款增加(減少) $$-6, 359$ $$-44,774$
其他應付款增加(減少) $-5, 356$ 35, 919
負債準備增加(減少) 295
$-40, 321$
20
其他流動負債增加(減少) 14,781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51, 741$ \$5,946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158, 177$ $$-173,059$
調整項目合計 $$-105,994$ $$-36,894$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流出) \$24,911 \$75,036
收取之利息 5,945 4,717
收取之股利 65,105 65,460
$-1,702$
支付之利息
退還(支付)之所得稅
$-1,668$
$-846$
$-26,432$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93,447 \$117,079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取得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1, 846$ $$ -8, 698$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價款 10,067 18, 182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取得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80,000$ $-7,000$
處分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120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減資退回股款 3,749 13,773
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減資退回股款 165, 217 2,069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4,623$ $-6, 123$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695
存出保證金減少 2,795 203, 297
取得投資性不動產 $-3,534$
處分投資性不動產 10,522
其他非流動資產減少 8,830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96,001 \$221,491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減少 $$ -20,000$
應付短期票券減少 $-20,000$
存入保證金減少 $-1,079$ $-3,524$
其他非流動負債減少 $-45,697$
發放現金股利 $-114, 400$ $-57, 200$
非控制權益變動 $-384$ $-546$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115,863$ $$-146, 967$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73,585 \$191,603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241,300 49,697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314,885 \$241,300

東南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民國103年及102年12月31日

( 金額除特別註明者外, 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

一、公司沿革

東南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設立於民國45年12月, 主要 營業項目為水泥、石灰石、水泥加工製品與預拌混凝土等之製造開採及銷 售業務。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以下簡稱為本集團)之主要營運活動請 參閱附註四、(三)2.之說明。另本公司為本集團最終母公司。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合併財務報告已於民國104年 3月23日經董事會通過發佈。

  • 三、新發佈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一)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認可之新發佈、修 正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無。
  • (二)尚未採用金管會認可之新發佈、修正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依據金管會民國103年 4月 3日金管證審字第 1030010325號令, 上市、上櫃及興櫃公司應自民國 104年起全面採用經金管會認可並發 布生效之2013年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不包含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金融工具」)及民國104年起適用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以下統稱「2013年版 IFRSs」)編製財務報告, 相關新發布、修正及 修訂之準則及解釋彙列如下:

新發佈/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IASB發佈之生效日(註)

IFRSs 之修正「IFRSs 之改善-對IAS 39 之修正 2009年 1月 1日或
(2009 年)」 2010年 1月 1日
IAS 39 之修正「嵌入式衍生工具」 於2009年 6月30日
以後結束之年度期
間生效
IFRSs 之改善(2010 年) 2010年 7月 1日或
2011年 1月 1日
新發佈/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IASB發佈之生效日(註)
2009 年~2011 年週期之IFRSs 年度改善 2013年 1月 1日
IFRS 1 之修正「IFRS 7 之比較揭露對首次採用者 2010年 7月 1日
之有限度豁免」
IFRS 1 之修正「嚴重高度通貨膨脹及首次採用者 2011年 7月 1日
固定日期之移除」
IFRS 1 之修正「政府貸款」 2013年 1月 1日
IFRS 7 之修正「揭露-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互抵」 2013年 1月 1日
IFRS 7 之修正「揭露-金融資產之移轉」 2011年 7月 1日
IFRS 10「合併財務報表」 2013年 1月 1日
IFRS 11「聯合協議」 2013年 1月 1日
IFRS 12「對其他個體權益之揭露」 2013年 1月 1日
IFRS 10、IFRS 11 及IFRS 12 之修正「合併財務報 2013年 1月 1日
表、聯合協議及對其他個體權益之揭露:過渡
規定指引」
IFRS 10、IFRS 12 及IAS 27 之修正「投資個體」 2014年 1月 1日
IFRS
13「公允價值衡量」
2013年
2013年
1月
1月
1日
IAS 1 之修正「其他綜合損益項目之表達」 2012年 7月 1日
IAS 12 之修正「遞延所得稅:標的資產之回收」 2012年 1月 1日
IAS 19 之修訂「員工福利」 2013年 1月 1日
IAS 27 之修訂「單獨財務報表」 2013年 1月 1日
IAS 28 之修訂「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 2013年 1月 1日
IAS 32 之修正「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互抵」 2014年 1月 1日
IFRIC 20「露天礦場於生產階段之剝除成本」 2013年 1月 1日

註: 除另有註明外, 上述新發佈/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係於各該 日期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除下列說明外, 適用上述新發佈/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將不致 造成本集團會計政策之重大變動:

  • 1.合併、聯合協議、關聯企業及相關揭露之新/修訂準則
  • (1) IFRS 10「合併財務報表」

此準則將取代IAS 27「合併及單獨財務報表」, 同時亦取 代SIC 12「合併:特殊目的個體」。本集團考量對其他個體是 否具控制, 據以決定應納入合併之個體。當本集團有(i) 對被 投資者之權力、(ii)因對被投資者之參與而產生變動報酬之暴 險或權利, 且 (iii)使用其對被投資者之權力以影響該等報酬 金額之能力時, 則本集團對被投資者具控制。此外, 針對較為 複雜之情況下投資者是否具控制之判斷, 新準則提供較多指引 , 經評估該準則及修正對本集團並無重大影響。

(2) IFRS 11「聯合協議」

此準則將取代IAS 31「合資權益」及SIC 13「聯合控制個 體-合資控制者之非貨幣性投入」。本集團依照協議中各方之 權利及義務, 將聯合協議區分為聯合營運或合資。本集團對合 資係採權益法。適用新準則前, 本集團係將聯合協議區分為聯 合控制個體、聯合控制資產及聯合控制營運, 對聯合控制個體 之權益係以權益法處理。 經評估該準則及修正對本集團並無重大影響。

(3) IFRS 12 「對其他個體權益之揭露」

新準則係針對子公司、聯合協議及關聯企業之權益規定較 為廣泛之揭露內容。

經評估該準則將使本集團增加有關子公司、聯合協議、關 聯企業及未合併結構型個體之揭露。

(4) IAS 28「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之修訂

依照修訂之準則規定, 當對合資之投資成為對關聯企業之 投資時, 本集團應持續適用權益法而不對剩餘之權益作再衡量 。適用該修訂前, 當本集團喪失聯合控制時, 應以公允價值衡 量其對原聯合控制個體之剩餘投資, 剩餘投資公允價值及處分 聯合控制個體所得之價款合計數與喪失控制當日之投資帳面金 額兩者之差額應計入損益。

經評估該修正對本集團並無重大影響。

2.IFRS 13「公允價值衡量」

IFRS 13 「公允價值衡量」提供公允價值衡量指引,該準則定 義公允價值、建立衡量公允價值之架構,並規定公允價值衡量之揭 露。此外,該準則規定之揭露內容較現行準則更為廣泛,例如,現 行準則僅要求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須按公允價值 3層級揭露 , 依照IFRS 13 「公允價值衡量」規定, 適用該準則之所有資產及 負債皆須提供前述揭露。

經評估該準則將使本集團增加對非金融項目公允價值等級之資 訊揭露。

3.IAS 1「其他綜合損益項目之表達」之修正

依修正之準則規定, 其他綜合損益項目須按性質分類且分組為 (1)後續不重分類至損益者及(2)後續(於符合條件時)將重分類至 損益者。相關所得稅亦應按相同基礎分組。適用該修正規定前, 並 無上述分組之強制規定。

本集團適用上述修正編製合併綜合損益表,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 項目預計將包含確定福利之精算損益及採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 ( 與合資) 精算損益份額。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預計將包含 與合資)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利益(損失)、現金流量避險暨採用權益法 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份額 (除確定福利之精算損益份 額外) 。

4.IAS 19「員工福利」

「淨利息」將取代適用修訂準則前之利息成本及計畫資產之預 期報酬, 並以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乘以折現率決定淨利息。

經評估該修正對本集團並無重大影響。

5.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10條第 3項第 3款

該新增要求當企業將發行之金融負債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 其公允價值變動金額屬發行人自身信用風險所產生者, 應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經評估該新增要求對本集團並無重大影響。

(三)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佈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之影響:

下表彙列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佈但尚未納入金管會認可2013 年版IFRSs之新發佈、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

新發佈/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IASB發佈之生效日(註1)
2010 年~2012 年週期之IFRSs 年度改善 2014年7月1日(註2)
2011 年~2013 年週期之IFRSs 年度改善 2014年 7月 1日
2012 年~2014 年對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改善 2016年 1月 1日
IFRS 9「金融工具」 (註3)
IFRS 9 及IFRS 7 之修正「強制生效日及過渡揭露」 (註3)
IFRS11 之修正「聯合營運權益之取得」 2016年 1月 1日
IFRS15 「來自客戶合約之收入」 2017年 1月 1日
IAS16及IAS38之修正「可接受之折舊及攤銷方法之闡釋」 2016年 1月 1日
IAS16及IAS41之修正「農業: 生產性植物」 2016年 1月 1日
IFRS 14「管制遞延帳戶」 2016年 1月 1日
IAS 19 之修正「確定福利計畫:員工提撥」 2014年 7月 1日
IAS
IAS
36
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露」
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露」
2014年
2014年
1月
1月
1日
IAS 39 之修正「衍生工具之合約更替及避險會計之繼續」 2014年 1月 1日
IFRIC 21「公課」 2014年 1月 1日
IAS 27之修正「單獨財務報表下之權益法」 2016年 1月 1日
IFRS10及IAS28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 2016年 1月 1日
或投入」
  • 註 1:除另註明外, 上述新發佈/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係於各該日 期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 註 2:給與日於2014年 7月 1日以後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開始適用 IFRS 2之修正;收購日於2014年 7月 1日以後之企業合併開始 適用 IFRS 3之修正;IFRS 13於修正時即生效。其餘修正係適 用於2014年 7月 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
  • 註 3:IASB將IFRS 9生效日暫定為2018年 1月 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 間。

本集團現正持續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集團財務狀況與經營結 果之影響, 相關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四、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編製本合併財務報告所採用之主要會計政策說明如下。除另有說明外 , 此等政策在所有報導期間一致地適用。

(一)遵循之聲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據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金管會認 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 (以下簡稱 IFRSs)編製。

  • (二)編製基礎
  • 1.除下列重要項目外,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按歷史成本編製:
  • (1)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 (包括衍生工具)。
  • (2)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3)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現金交割股份基礎給付協議之負債。
  • (4) 按退休基金資產減除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淨額認列之確定福利 負債。
  • 2.編製符合IFRSs 之財務報告需要使用一些重要會計估計, 在應用本 集團的會計政策過程中亦需要管理階層運用其判斷 涉及高度判斷 集團的會計政策過程中亦需要管理階層運用其判斷, 或複雜性之項目, 或涉及合併財務報告之重大假設及估計之項目, 請詳附註五說明。
  • (三)合併基礎
  • 1.合併財務報告編製原則:
  • (1) 本集團將所有子公司納入合併財務報表編製之個體。子公司指 本集團有權主導其財務及營運政策之所有個體(包括特殊目的 個體),一般係直接或間接持有其超過50 %表決權之股份。在 評估本集團是否控制另一個體時,已考量目前可執行或可轉換 潛在表決權之存在及影響。子公司自收購日(即本集團取得控 制之日)起全面合併,於喪失控制之日起停止合併。
  • (2) 集團內公司間之交易、餘額及未實現損益業已銷除。子公司之 會計政策已作必要之調整, 與本集團採用之政策一致。
  • (3) 對子公司持股之變動若未導致喪失控制,係作為權益交易處理 ,亦即視為與業主間進行之交易。非控制權益之調整金額與所 支付或收取對價之公允價值間之差額係直接認列為權益。

(4) 當集團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對前子公司之剩餘投資係按公允 價值重新衡量,公允價值與帳面金額之差額認列為當期損益。 對於先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與該子公司有關之所有金額,其 會計處理與本集團若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之基礎相同,亦 即如先前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之利益或損失,於處分相關資產 或負債時將被重分類為損益,則當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時,將 該利益或損失自權益重分類為損益;如於處分相關資產時將被 直接轉入保留盈餘,則將該利益或損失直接轉入保留盈餘。

2.列入合併財務報表之子公司如下:

持股或出資比例

投資公司/子公司 主要營業項目 103.12.31 102.12.31
A.東南水泥(股)公司
東南投資(股)公司 轉投資業務 99.29% 99.29%
東南造紙(股)公司 不動產租賃業務(註) 49.71% 49.71%
東南國際有限公司 投資控股業務 100.00% 100.00%
東南資產開發(股) 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 100.00% -
公司
B.東南造紙(股)公司
東紙資源開發(股) 不動產租賃業務 100.00% 100.00%

公司

  • 註: 本公司因指派人員獲聘擔任東南造紙(股)公司之總經理, 致取 得對東南造紙(股)公司及東紙資源開發(股)公司之控制力。
  • (1) 列入上開合併財務報告之部份子公司民國103年及102年度係由 其他會計師查核。該等公司民國103年及102年12月31日之資產 總額分別為 691,804仟元及 674,725仟元, 各占合併資產總額 之7.20%及7.10%, 負債總額分別為35,281仟元及30,243仟元, 各占合併負債總額之 4.75%及 3.86%; 民國103年及102年度之 綜合損益總額分別為13,227仟元及46,433仟元, 各占合併綜合 損益總額之5.10%及12.79%。
  • (2) 合併子公司增減情形:

本集團103年5月間出資成立東南資產開發(股)公司 ,對其 擁有控制能力, 於 103年度首次納入編製合併財務報表。

  • (3) 未列入合併財務報表之子公司: 無。
  • (4) 子公司會計期間不同之調整及處理方式:無。

  • (5) 子公司將資金移轉予母公司之能力受重大限制者,該限制之本 質與程度: 無。

  • (6) 子公司持有母公司發行證券之內容: 請參閱附註六(二十五)之 說明。
  • (四)外幣換算
  • 1.本集團內每一個體之財務報表所列之項目,均係以該個體營運所處 主要經濟環境之貨幣(即功能性貨幣)衡量。本合併財務報表係以本 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作為表達貨幣列報。
  • 2.編製各合併個體之個體財務報表時,以該個體功能性貨幣以外之貨 幣(外幣)交易者,係以交易日匯率換算認列。於報導期間結束日 ,外幣貨幣性項目以該日即期匯率重新換算, 兌換差額於發生當期 認列為損益。外幣非貨幣性資產及負債餘額之換算差額為公允價值 損益之一部分; 屬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 按資產負債表日之 即期匯率評價調整, 因調整而產生之兌換差額認列為當期損益; 屬 透過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 按資產負債表日之即期匯率評價 調整, 因調整而產生之兌換差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項目。屬非按 公允價值衡量者 則按初始交易日之歷史匯率衡量。
  • 公允價值衡量者, 3.為編製合併財務報表,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及負債係以報導期間結 束日之即期匯率再衡量為其功能性貨幣(新台幣);收益及費損項目 係以當期平均匯率再衡量,所產生之兌換差額認列為兌換損益項下 。
  • (五)資產負債區分流動及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 1.製造部:
  • (1) 資產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資產:
  • A.預期將於正常營業週期中變現該資產,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 耗者。
  • B.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 C.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將變現者。
  • D.現金或約當現金,但於資產負債表日後逾十二個月用以交換 、清償負債或受到其他限制者除外。

本集團將所有不符合上述條件之資產分類為非流動。

(2) 負債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分類為流動負債:

A.預期將於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者。

  • B.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 C.須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清償者。

D.不能無條件將清償期限延期至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十二個月 者。負債之條款,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 而導致清償者,不影響其分類。

本集團將所有不符合上述條件之負債分類為非流動。 2.營建部:

因建屋出售營業週期通常長於一年, 故與營建業務相關之資產 及負債, 係按營業週期作為劃分流動或非流動之標準。 (六)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及約當現金包括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及隨時可轉換成定額現 金且價值風險變動甚小之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 (包括原始到期 日在三個月內之定期存款)。

(七)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應於本集團成為該金融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 時認列。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原始認列時,係依公允價值衡量。原始認列 時,直接可歸屬於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除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外)取得或發行之交易成本,應從該金 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公允價值加計或減除。直接可歸屬於透過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交易成本,則立即認列為損益。

(八)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1.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係指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或 原始認列時被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金融資 產若在取得時主要係為短期內出售,則分類為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 產。衍生工具除依避險會計被指定為避險項目外,均分類為持有供 交易之金融資產。本集團於金融資產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於原始 認列時將其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1) 係混合(結合)合約;或
  • (2) 可消除或重大減少衡量或認列不一致;或
  • (3) 係依書面之之風險管理或投資策略,以公允價值基礎管理並評 估其績效之投資。
  • 2.本集團對於符合交易慣例之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係 採用交易日會計。

  • 3.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於原始認列時按公允價值衡 量,相關交易成本則認列為當期損益。續後按公允價值衡量,其公 允價值之變動認列於當期損益。對於持有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之權 益工具投資,或與此種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權益工具連結且須以交 付該等權益工具交割之衍生工具,當其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時, 本集團將其列報為「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九)放款及應收款

係在正常營業過程中就商品銷售或服務提供所產生之應收客戶款 項。於原始認列時按公允價值衡量,後續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 扣除減損後之金額衡量, 惟短期應收帳款之利息認列不具重大性之情 況除外。

  • (十)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1.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係指定為備供出售或未被分類為任何其他類別之 非衍生金融資產。
  • 2.本集團對於符合交易慣例之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係採用交易日會計。
  • 3.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於原始認列時按其公允價值加計交易成本衡量, 續後按公允價值衡量,其公允價值之變動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對 於持有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之權益工具投資,或與此種無活絡市場 公開報價權益工具連結且須以交付該等權益工具交割之衍生工具, 當其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時,本集團將其列報為「以成本衡量之 金融資產」。
  • (十一)金融資產減損
  • 1.本集團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評估是否已經存在減損之任何客觀 證據,顯示某一或一組金融資產於原始認列後發生一項或多項事 項(即損失事項),且該損失事項對一金融資產或一組金融資產 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具有能可靠估計之影響。
  • 2.本集團用以決定是否存在減損損失之客觀證據的政策如下:
  • (1) 發行人或債務人之重大財務困難;
  • (2) 違約, 諸如利息或本金支付之延滯或不償付;
  • (3) 本集團因與債務人財務困難相關之經濟或法律理由,給予債 務人原不可能考量之讓步;
  • (4) 債務人將進入破產或其他財務重整之可能性大增;
  • (5) 由於財務困難而使該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 或

  • (6) 可觀察到之資料顯示,一組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於 該等資產原始認列後發生可衡量之減少,雖然該減少尚無法 認定係屬該組中之某個別金融資產,該等資料包括該組金融 資產之債務人償付狀況之不利變化,或與該組金融資產中資 產違約有關之全國性或區域性經濟情況。

  • (7) 發行人所處營運之技術、市場、經濟或法令環境中所發生具 不利影響之重大改變的資訊,且該證據顯示可能無法收回該 權益投資之投資成本。
  • (8) 權益工具投資之公允價值大幅或持久性下跌至低於成本。
  • 3.本集團經評估當已存在減損之客觀證據,且已發生減損損失時, 按以下各類別處理:
  • (1)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係以該資產帳面金額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按該金融資產 原始有效利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認列減損損失於當期損 益。當後續期間減損損失金額減少,且該減少能客觀地與認 列減損後發生之事項相連結,則先前認列之減損損失在未認 列減損情況下於迴轉日應有之攤銷後成本之限額內於當期損 益迴轉。

(2)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係以該資產帳面金額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按類似金融資 產之現時市場報酬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認列減損損失於 當期損益。此類減損損失續後不得迴轉。

(3)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係以該資產之取得成本 (減除任何已償付之本金及攤銷 數) 與現時公允價值間之差額,再減除該金融資產先前列入 損益之減損損失,自其他綜合損益重分類至當期損益。屬債 務工具投資者,當其公允價值於後續期間增加,且該增加能 客觀地連結至減損損失認列後發生之事項,則該減損損失於 當期損益迴轉。屬權益工具投資者,其已認列於損益之減損 損失不得透過當期損益迴轉。

(十二)金融資產之除列

本集團於符合下列情況之一時,將除列金融資產:

  • 1.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之權利失效。
  • 2.移轉收取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且業已移轉金融資產所 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

3.既未移轉亦未保留金融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惟未 保留對金融資產之控制。

(十三)存 貨

除製造買賣所產銷的存貨外, 尚包括建設開發的在建房地及預 付土地款。

在建房地係指已發生且未完工之營建用地及工程成本, 嗣工程 完工後, 於所售房地個案符合收入認列要件時, 按房屋及土地面積 比例, 轉為當年度營業成本。

於積極進行土地開發及建造房屋期間, 對購置營建土地及建造 房屋所使用資金之利息予以資本化, 列入在建房地成本。

投資興建房屋, 按各不同工程分別計算成本, 取得土地所有權 前支付之購地支出列記「預付土地款」, 土地於取得所有權後積極 進行開發時與投入各項工程之成本及其他成本轉列記「在建工程」 , 俟工程完工始結轉為「待售房地產」。

購入之土地於過戶前及營建工程完工前, 就已支付之土地款及 在建工程成本(包括營建用地及建造成本)而發生之利息 均予以資 在建工程成本(包括營建用地及建造成本)而發生之利息, 本化, 分別列為土地之取得成本或工程建造成本。

  • (十四)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關聯企業
  • 1.關聯企業指所有本集團對其有重大影響而無控制之個體,一般係 直接或間接持有其 20%以上表決權之股份。本集團對關聯企業之 投資採用權益法處理,取得時依成本認列,包括取得時已辨認之 商譽,並扣除任何續後評估產生之累計減損損失。
  • 2.本集團對關聯企業取得後之損益份額認列為當期損益,對其取得 後之其他綜合損益份額則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如本集團對任一 關聯企業之損失份額等於或超過其在該關聯企業之權益(包括任 何其他無擔保之長期性權益),本集團不認列進一步之損失,除 非本集團對該關聯企業發生法定義務、推定義務或已代其支付款 項。
  • 3.本集團與關聯企業間交易所產生之未實現損益業已依其對關聯企 業之權益比例銷除;除非證據顯示該交易所轉讓之資產已減損, 否則未實現損失亦予以消除。關聯企業之會計政策已作必要之調 整,與本集團採用之政策一致。

  • 4.關聯企業增發新股時,若本集團未按持股比例認購或取得,致使 投資比例發生變動但仍對其有重大影響,並因而使所投資之股權 淨值發生增減者,其增減數應調整資本公積及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惟若屬本集團未按持股比例認購,致使對關聯企業之所有權權 益減少之情況者,應將與該所有權權益之減少有關而先前已認列 於其他綜合損益之利益或損失,依減少比例重分類至損益 (若該 利益或損失於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時須被重分類至損益) 。

  • 5.當集團喪失對關聯企業之重大影響,對原關聯企業之剩餘投資係 按公允價值重新衡量,公允價值與帳面金額之差額認列為當期損 益。對於先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與該關聯企業有關之所有金額 ,其會計處理與本集團若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之基礎相同, 亦即如先前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之利益或損失,於處分相關資產 或負債時將被重分類為損益,則當喪失對關聯企業之重大影響時 ,將該利益或損失自權益重分類為損益;如於處分相關資產時將 被直接轉入保留盈餘,則將該利益或損失直接轉入保留盈餘。如 對關聯企業之所有權權益降低但仍對其有重大影響,僅按比例將 先前在其他綜合損益中認列之金額依上述方式轉出。

(十五)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取得成本為入帳基礎,並將購建期間之 有關利息資本化。
  • 2.後續成本只有在與該項目有關之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本集 團,且該項目之成本能可靠衡量時,才包括在資產之帳面金額或 認列為一項單獨資產。被重置部分之帳面金額應除列。所有其他 維修費用於發生時認列為當期損益。
  • 3.土地不提列折舊。其他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採成本模式,按估計 耐用年限以直線法計提折舊。本集團於每一財務年度結束日對各 項資產之殘值、耐用年限及折舊方法進行檢視,若殘值及耐用年 限之預期值與先前之估計不同時,或資產所含之未來經濟效益之 預期消耗型態已有重大變動,則自變動發生日起依國際會計準則 第 8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動及錯誤」之會計估計變動規定 處理。各項資產之耐用年限如下:
房屋及建築 5年~50年
機 器 設 備 3年~21年
運 輸 設 備 5年~ 6年
雜 項 設 備 3年~ 8年

(十六)租 賃

當租賃條款係移轉附屬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與報酬予承租人 , 則將其分類為融資租賃; 所有其他租賃分類為營業租賃。

1.本集團為出租人

營業租賃之租賃收入係按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內認列為收入 。

2.本集團為承租人

營業租賃給付係按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認列為費用, 除非另 有系統化的方式更能代表租賃資產經濟效益消耗之時間型態。 (十七)投資性不動產

投資性不動產以取得成本認列,後續衡量採成本模式。除土地 外,按估計耐用年限以直線法提列折舊,耐用年限為 5~50年。 (十八)無形資產

單獨取得之有限耐用年限無形資產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攤銷及累 計減損列示。電腦軟體設計費之攤銷金額係依直線法按4~5年分攤 。估計耐用年限及攤銷方法於報導期間結束日進行檢視, 任何估計 變動之影響係推延適用。

(十九)非金融資產減損

本集團於資產負債表日針對有減損跡象之資產,估計其可回收 金額,當可回收金額低於其帳面價值時,則認列減損損失。可回收 金額係指一項資產之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或其使用價值,兩者較高 者。當以前年度認列資產減損之情況不存在時,則在以前年度提列 損失金額之範圍內予以迴轉。

(二十)負債準備

負債準備(包含短期員工福利、除役負債)係因過去事件而負有 現時法定或推定義務,很有可能需要流出具經濟效益之資源以清債 該義務,且該義務之金額能可靠估計時認列。負債準備之衡量係以 資產負債表日清償該義務所需支出之最佳估計現值衡量,折現率採 用反映目前市場對貨幣時間價值及負債特定風險之評估之稅前折現 率,折現之攤銷認列為利息費用。未來營運損失不得認列負債準備 。

(二十一)員工福利

1.退職後福利計畫

對於確定提撥計畫,係於支付固定提撥金額至一獨立且公開 或私人管理之退休基金帳戶後,即無支付額外金額之法定或推定 義務,並依權責發生基礎將應提撥之退休基金數額認列為當期之 退休金成本。預付提撥金於可退還現金或減少未來給付之範圍內 認列為資產。

2.員工分紅及董監酬勞

員工分紅及董監事酬勞係於具法定或推定義務且金額可合理 估計時,認列為費用及負債。嗣後股東會決議實際配發金額與估 列金額有差異時,則按會計估計變動處理。

(二十二)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1.金融負債或權益工具之分類

本集團發行之債務及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 負債及權益工具之定義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2.權益工具

權益工具係指表彰某一企業於資產減除其所有負債後剩餘權 益之任何合約。本集團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 發行成本後之金額認列。

3.金融負債

金融負債非屬持有供交易目的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者,於後續會計期間結束日係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4.金融負債之除列

本集團僅於義務解除、取消或失效時,始將金融負債除列。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應支付對價總額(包含 任何所移轉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之差額認列為損益。

(二十三)庫藏股票

本集團收回已發行之股票, 依買回時所支付之對價 (包括可直 接歸屬成本) 認列為「庫藏股票」, 作為權益之減項。處分庫藏股 票之處分價格高於帳面價值, 其差額列為資本公積-庫藏股票交易 ; 處分價格低於帳面價值, 其差額則沖抵同種類庫藏股票之交易所 產生之資產公積, 如有不足, 則借記保留盈餘。庫藏股票之帳面價 值採加權平均並依收回原因分別計算。

庫藏股票註銷時, 按股權比例借記資本公積-股票發行溢價與 股本, 其帳面價值如高於面值與股票發行溢價之合計數時, 其差額 則沖抵同種類庫藏股票之交易所產生之資本公積, 如有不足, 則沖 抵保留盈餘; 其帳面價值低於面值與股票發行溢價之合計數者, 則 貸記同種類庫藏股票交易所產生之資本公積。

  • (二十四)所得稅
  • 1.所得稅費用包含當期及遞延所得稅。除與列入其他綜合損益或直 接列入權益之項目有關之所得稅分別列入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列 入權益外,所得稅係認列於損益。
  • 2.當期所得稅根據本集團營運及產生應課稅所得之所在國家,採用 在資產負債表日已立法或已實質性立法之稅率計算。管理階層就 適用所得稅相關法規定期評估所得稅申報之狀況,並在適用情況 下根據預期須向稅捐機關支付之稅款估列所得稅負債。未分配盈 餘依所得稅法加徵 10%之所得稅,俟盈餘產生年度之次年度於股 東會通過盈餘分派案後,始就實際盈餘之分派情形,認列 10%之 未分配盈餘所得稅費用。
  • 3 遞延所得稅採用資產負債表法,按資產及負債之課稅基礎與其於 3.遞延所得稅採用資產負債表法,按資產及負債之課稅基礎與其於 合併財務狀況表之帳面金額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認列。源自於原 始認列之商譽所產生之遞延所得稅負債則不予認列,若遞延所得 稅源自於交易(不包括企業合併)中對資產或負債之原始認列,且 在交易當時未影響會計利潤或課稅所得(課稅損失),則不予認列 。若投資子公司產生之暫時性差異,本集團可以控制暫時性差異 迴轉之時點,且暫時性差異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 則不予認列。遞延所得稅採用在資產負債表日已立法或已實質性 立法,並於有關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實現或遞延所得稅負債清償時 預期適用之稅率(及稅法)為準。
  • 4.遞延所得稅資產於暫時性差異、未使用之課稅損失及未使用所得 稅抵減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可供使用之範圍內認列,並於每 一資產負債表日重評估未認列及已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
  • 5.當有法定執行權將所認列之當期所得稅資產及負債金額互抵且有 意圖以淨額基礎清償或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始將當期所 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當有法定執行權將當期所得稅 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且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由同一稅 捐機關課徵所得稅之同一納稅主體、或不同納稅主體產生但各主 體意圖以淨額基礎清償或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始將遞延 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互抵。

(二十五)收入認列

1.商品銷售

商品銷售係於下列條件滿足時認列收入:

  • (1) 與商品所有權相關之重大風險與報酬已移轉予顧客。
  • (2) 本集團對商品既不持續參與管理亦未維持有效控制。
  • (3) 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
  • (4) 與交易有關之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本集團。
  • (5) 與交易有關之已發生或將發生之成本能可靠衡量。
  • 2.勞務收入、租金收入、股利收益及利息收入
  • (1) 依合約提供勞務所產生之收入, 係按合約完成程度予以認列 , 惟若應提供之勞務中, 某特定工作項目遠較其他工作項目 重要時, 則收入應遲延至該特定工作項目完成時認列。
  • (2) 租金收入係按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內認列為收入。
  • (3) 投資所產生之股利收益係於股東收款之權利確立時認列, 惟 前提係與交易有關之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本集團, 且收益 金額能可靠衡量。
  • (4) 利息收入係依時間之經過按流通在外本金與所適用之有效利 (4) 率採應計基礎認列。
  •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性之主要來源

本集團編製本合併財務報告時, 所作會計政策採用之重要判斷、重要 會計估計及假設如下:

  • (一)會計政策採用之重要判斷
  • 1.金融資產-權益投資之減損

本集團依據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決定個別金融資產-權益投資 是否發生減損, 於作此項決定時需重大判斷。本集團評估個別權益 投資之公允價值低於其成本的時間及金額, 以及被投資者之財務健 全情況和短期業務前景, 包括產業及部門績效、技術變遷以及營運 及融資現金流量等因素。

2.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本集團所持有之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權益工具, 由於較近期可 取得之資訊並不足以決定公允價值而無法可靠衡量, 故將該項投資 分類為「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3.收入認列

本集團依據交易型態及其經濟實質是否暴於與銷售商品或提供 勞務有關之重大風險與報酬, 判斷本集團係為該項交易之委託人或 代理人。當暴於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之重大風險與報酬時, 為該項 交易之委託人, 以應收或已收之經濟效益總額認列收入, 若判斷為 交易之代理人時, 則認列交易淨額為收入。

本集團提供水泥等製造服務, 經判斷符合下列指標, 故採總額 認列收入:

(1) 對提供商品或勞務負有主要責任

(2) 承擔存貨風險

(3) 承擔顧客之信用風險

(二)重要會計估計及假設

1.有形資產及無形資產減損評估

資產減損評估過程中,本集團需依賴主觀判斷並依據資產使用 模式及產業特性,決定特定資產群組之獨立現金流量、資產耐用年 數及及未來可能產生之收益與費損,任何由於經濟狀況之變遷或集 團策略所帶來的估計改變均可能在未來造成重大減損。103 年度本 集團認列之減損損失為 105,858仟元。

2.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減損評估

當有減損跡象顯示某項採權益法之投資可能已經減損致帳面金 額無法被回收,本集團隨即評估該項投資之減損。本集團係依據享 有被投資公司預期未來現金流量之折現值或預期可收到現金股利及 處分投資所產生未來現金流量之折現值, 評估可回收金額,並分析 其相關假設之合理性。103 年度本集團認列之減損損失為 0仟元。 3.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實現性

遞延所得稅資產係於未來很有可能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供可減除 暫時性差異使用時方予以認列。評估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實現性時 ,必須涉及管理階層之重大會計判斷及估計,包含預期未來銷貨收 入成長及利潤率、免稅期間、可使用之所得稅抵減、稅務規劃等假 設。任何關於全球經濟環境、產業環境的變遷及法令的改變,均可 能引起遞延所得稅資產之重大調整。截至 103年12月31日止,本集 團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為69,339仟元。

4.存貨之評價

由於存貨須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計價,故本集團必須運 用判斷及估計決定資產負債表日存貨之淨變現價值。本集團評估資 產負債表日存貨因正常損耗、過時陳舊或無市場銷售價值之金額, 並將存貨成本沖減至淨變現價值。截至 103年12月31日止,本集團 存貨之帳面金額為428,468仟元。(扣除備抵存貨呆滯及跌價損失 16,581仟元)

5.金融工具評價

本集團持有之無活絡市場之未上市(櫃)公司股票, 於資產負債 表日係按成本減除減損損失衡量, 因其公允價值合理估計數之區間 重大且無法合理評估各種機率之估計, 致本集團管理階層認其公允 價值無法可靠衡量。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


103年12月31日 102年12月31日


\$585 \$604
支 票 存 款 55 165
活 期 存 款 113,998 76,529
約 當 現 金
原始到期日在三個月內之定期存款 85,283 68,141
原始到期日在三個月內之短期票券 114,964 95,861

\$314,885 \$241,300

本集團未有將現金及約當現金提供質押之情形。

(二)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非衍生金融資產
上 市 股 票
\$58,933
\$58,181
開放型基金
278,846
239,014


\$337,779
\$297,195
衍生金融資產
遠期外匯合約
\$4,114
\$
-


\$341,893
\$297,195
103年12月31日 102年12月31日
  • 1.本集團於 103年及 102年度認列之淨(損)益分別為19,386仟元及 22,497仟元。
  • 2.本集團未有將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提供質押之情形 。
  • 3.本集團從事衍生金融工具交易之目的, 主要係為規避外幣資產及負 債因匯率波動產生之風險。截至103年及102年12月31日止, 尚未到 期之遠期外匯合約如下:

103年12月31日:

到 期 期 間/

103年12月31日
執 行 價 格 合約金額(仟元)
買入遠期外匯 美元兌新台幣 104. 1-104. 6 USD 7,100
30.785-31.2

102年12月31日: 無。

(三)應收票據淨額


103年12月31日 102年12月31日







\$359
\$359,407
407
\$313
\$313,840
840
減: 備抵呆帳 (3,594) (3,138)
應收票據淨額 \$355,813 \$310,702

本集團未有將應收票據提供質押之情形。

(四)應收帳款淨額


103年12月31日 102年12月31日
應 收 帳 款 \$94,639 \$90,001
減: 備抵呆帳 (3,271) (898)
應收帳款淨額 \$91,368 \$89,103

1.本集團並無重大已逾期但未減損之應收票據及款項。

2.備抵呆帳變動(含應收票據、帳款及應收帳款-關係人):


個別評估之減損損失 群組評估之減損損失
期 初 餘 額 \$
-
\$4,293 \$4,293
減損損失提列 2,350 402 2,752
減損損失迴轉 - - -
因無法收回而沖銷 - - -
期 末 餘 額 \$2,350 \$4,695 \$7,045

103 年 度

102

個別評估之減損損失 群組評估之減損損失
期 初 餘 額 \$244 \$3,972 \$4,216
減損損失提列 - 321 321
減損損失迴轉 - - -
因無法收回而沖銷 (244) - (244)
期 末 餘 額 \$
-
\$4,293 \$4,293

截至103年及102年12月31日, 經判定已減損應收款項認列之備抵呆 帳金額分別為 2,350仟元及 0仟元。

已減損應收帳款之帳齡分析如下:

103年12月31日 102年12月31日
未逾期 \$
-
\$
-
逾期0~30天 - -
逾期31~180天 2,350 -
逾期181~365天 - -

\$2,350 \$
-

3.本集團未有將應收帳款提供質押之情形。

(五)存貨及銷貨成本


103年12月31日 102年12月31日


\$230,844 \$233,631

112,120 117,948


24,399 14,018


48,643 29,768

\$416,006 \$395,365
減: 備抵跌價及呆滯損失 (16,581) (11,714)
存貨合計-一般 \$399,425 \$383,651
預付土地款 \$29,043 \$
-
存貨合計-營建業 \$29,043 \$
-

\$428,468 \$383,651

1.當期認列為銷貨成本之存貨相關(損)益如下:

103


102

出售存貨成本
\$1,801,979
\$1,692,060
其他營業成本
61
61,074
074
75
75,248
248
存貨盤(盈)虧
(2,030)
(496)
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4,867
121
營業成本合計
\$1,865,890
\$1,766,933
  • 2.本集團於103年及102年度將存貨沖減至淨變現價值, 因而所認列存 貨跌價及呆滯損失分別為 4,867仟元及 121仟元。
  • 3.預付土地款係子公司東南資產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為投資興建房屋, 取得屏東縣屏東市勝興段土地之預付款項, 因款項尚未全數支付, 是以尚未取得土地所有權。
  • 4.本集團未有將存貨提供質押之情形。

(六)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103年12月31日 102年12月31日
原始到期日在 3個月
以上之定期存款:
台幣定期存款 \$170,680 \$190,680
外幣定期存款 40,731 38,563
\$211,411 \$229,243
利 率 區 間 0.90%-3.04% 1.32%-3.2%

(七)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被投資公司名稱 103年12月31日 102年12月31日
大世界百貨開發(股)公司 \$129,539 \$293,308
澎湖有線電視(股)公司 144,485 141,917
東南實業建設(股)公司 97,760 109,954
澎湖灣(股)公司 56,115 57,065
南廈木業(股)公司 8,557 7,968
嘉環東泥(股)公司 145,468 151,471

\$581,924 \$761,683

本集團於資產負債表日對主要關聯企業之所有權權益及表決權百 分比如下:

被投資公司名稱 103年12月31日 102年12月31日
大世界百貨開發(股)公司 33.04% 33.04%
澎湖有線電視(股)公司 40.00% 40.00%
東南實業建設(股)公司 34.29% 34.29%
澎湖灣(股)公司 38
38.68%
68%
38
38.68%
68%
南廈木業(股)公司 27.56% 27.56%
嘉環東泥(股)公司 17.91% 17.91%

本集團關聯企業之彙總性財務資訊如下:


103年12月31日 102年12月31日
總 資 產 \$2,295,514 \$2,819,399
總 負 債 289,876 255,990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總 收 入 \$536,556 \$460,382
年度總損益 (2,571) (18,537)

民國103年及102年12月31日部分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係依各該 公司委任其他會計師查核而得, 其相關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分別為 307,900 仟元及 326,458仟元;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 益與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分別為 (6,488)仟元及 (2,707)仟元。

1.本集團雖持有被投資公司 20%以上股權, 惟並未對其具有重大影響 力之公司:

本集團對於台機船舶廠(股)公司(以下簡稱台機公司)之投資, 因持股比例大於 20%以上, 於99年12月31日前每季度均以權益法評 價認列。惟自 100年度起因本集團大股東間之經營權爭奪糾紛, 由 本集團另一主要股東經一投資(股)公司所掌控之台機公司 (係由友 隆企業(股)公司及其所控制之經一投資(股)公司聯合掌控, 二者聯 合持股達53.87%, 且能完全掌控董事會之運作, 本集團完全無法影 響其決議 )。經參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90)基秘字 205號解釋令, 若被投資公司之多數股權係集中於少數股東, 且該少數股東經營被 投資公司時, 無須考量投資公司之意見, 則顯示投資公司對被投資 公司無重大影響力, 應採成本法評價, 故自 100年第一季起停止採 用權益法, 改以成本法評價。

  • 2.本集團對於嘉環東泥(股)公司之投資原係分類為以成本衡量之金融 資產, 因嘉環東泥(股)公司於 102年 4月16日之董事會議中選任本 公司代表人為董事長, 致本集團對於該公司具有重大影響力, 故本 集團將該項投資改為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並認列處分投資損失 集團將該項投資改為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49,657仟元。
  • 3.本集團於103年5月因大世界百貨開發(股)公司辦理減資退回股款, 而收回之投資款為 165,217仟元。
  • 4.本集團於 103年12月因東南實業建設(股)公司辦理減資退回股款, 而應收回投資款為12,069仟元。
  • 5.本集團於103年及102年12月31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未有提供質押之 情況。

(八)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103年12月31日 102年12月31日
國內上市櫃公司股票 \$1,199,557 \$1,079,313
國外上市公司股票 43,925 52,222
\$1,243,482 \$1,131,535

1.本集團未有將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提供質押之情形。

  • 2.本集團奉經濟部投審會核准經由東南國際有限公司轉投資台泥國際 集團有限公司(原 Chia Hsin Cement Greater China Holding Corporation), 再間接投資大陸江蘇句容台泥水泥有限公司 (原嘉 新京陽水泥有限公司) 等 9家公司, 經濟部投審會核准投資金額上 限為美金1,681仟元, 截至103年12月31日止自台灣匯出購買台泥國 際集團有限公司股份金額為美金 1,286仟元。
  • (九)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103年12月31日 102年12月31日
國內未上市櫃股票 \$546,889 \$475,339
\$546,889 \$475,339
  • 1.本集團對於上列公司之股票投資, 於資產負債表日係按成本減除累 計減損損失衡量, 因無活絡市場公開交易,且無法取得足夠之類似 公司之產業資訊及被投資公司之相關財務資訊,因此無法合理可靠 衡量該些標的之公允價值,因此分類為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2 本集團於103年及102年度提列之減損損失分別為 4 437仟元及 2.本集團於103年及102年度提列之減損損失分別為 4,437仟元及 1,140 仟元。
  • 3.本集團於103年及102年12月31日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未有提供質 押之情況。

(十)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03年12月31日 102年12月31日

\$252,143 \$252,143
房屋及建築 653,609 653,609
機器設備 2,688,430 2,682,522
運輸設備 22,572 22,572
其他設備 52,754 51,971
待驗設備及未完工程 1,417 1,681
成本合計 \$3,670,925 \$3,664,498
減: 累計折舊 (3,326,681) (3,320,524)
累計減損 (6,903) (6,903)

\$337,341 \$337,071

\$3,664,498
14,730
3,639
(11,942)
-
\$3,670,925
\$3,327,427
18,099
(11,942)
-
-
\$3,333,584

\$3,660,693
7,171
2,985
(5,528)
(823)
-
\$3,664,498
\$3,308,157
23,060
(3,764)
-
-
(26)

1.本期增添與現金流量表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調節如下:


103年12月31日 102年12月31日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增加數 \$14,730 \$7,171
應付購買設備款增減 (107) (1,048)
購買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支付現金數 \$14,623 \$6,123

2.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借款成本資本化金額及利率區間: 無。

3.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減損情形: 無。

4.以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提供擔保之資訊: 無。

5.本集團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直線基礎按下列耐用年數計提折舊:



廠房主建物 20至50年
機電動力設備 5至10年
其他設備 15年
機 器 設 備 3至21年
運 輸 設 備 5至 6年
雜 項 設 備 3至 8年

(十一)投資性不動產淨額

103年12月31日 102年12月31日

\$4,904,039 \$4,905,457
房屋、建築及設備 870,989 870,989
成 本 合 計 \$5,775,028 \$5,776,446
減: 累計折舊 (557,202) (539,981)
累計減損 (215,858) (110,000)


\$5
\$5,001,968
001
968
\$5 \$5,126,465
126
465
房屋、建築及設備

103.1.1餘額 \$4,905,457 \$870,989 \$5,776,446

- - -

(1,418) - (1,418)
重 分 類 - - -
103.12.31餘額 \$4,904,039 \$870,989 \$5,775,028
累計折舊及減損
103.1.1餘額 \$ - \$649,981 \$649,981
折舊費用 - 17,221 17,221

- - -
重 分 類 - - -
提列減損損失 - 105,858 105,858
103.12.31餘額 \$ - \$773,060 \$773,060
房屋、建築及設備

102.1.1餘額 \$4,901,923 \$870,989 \$5,772,912

3,534 - 3,534

- - -
重 分 類 - - -
102.12.31餘額 \$4,905,457 \$870,989 \$5,776,446
累計折舊及減損
102.1.1餘額 \$ - \$510,969 \$510,969
折舊費用 - 29,012 29,012

- - -
重 分 類 - - -
提列減損損失 - 110,000 110,000
102.12.31餘額 \$ - \$649,981 \$649,981
1
1.投資性不動產之租金收入及直接營運費用:
投資性不動產之租金收入及直接營運費用:
103

102

投資性不動產之租金收入 \$124,879 \$126,478
當期產生租金收入之投資性不動產 \$60,830 \$74,928
所發生之直接營運費用
當期未產生租金收入之投資性不動 \$419 \$474
產所發生之直接營運費用
  • 2.本集團持有之投資性不動產於103年及102年12月31日之公允價值分 別為8,950,770 仟元及8,062,882 仟元, 係依據獨立評價專家之評 價結果,該評價係採用比較法或參考內政部不動產交易實價查詢服 務網或房仲業網站, 查詢相似區位及類型於近期內成交價格為評價 基礎。
  • 3.截至103年及102年12月31日止, 因受法令限制, 本集團尚無法以公 司名義登記而暫時登記於個人名下之土地皆為 197,103仟元, 惟為 確保權益, 已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之保全措施。
  • 4.以投資性不動產提供擔保之資訊, 請參閱附註八之說明。
  • 5.本集團於103年及102年度評估出租予大世界百貨開發(股)公司之建 築物未來可回收金額後, 提列減損損失分別為 105,858仟元及 110,000仟元。

6.本集團投資性不動產係以直線基礎按下列耐用年數計提折舊:

廠房主建物 17至50年
機電動力設備 5至15年
其他設備 11至13年
機 器 設 備 8至21年

(十二)無形資產

103年12月31日 102年12月31日
電腦軟體成本 \$854 \$1,458
減: 累計攤銷 (615) (1,013)
\$239 \$445

電腦軟體成本
電腦軟體成本
103.1.1餘額 \$1,458 102.1.1餘額 \$1,458

-
-


(604)


-
-
103.12.31餘額 \$854 102.12.31餘額 \$1,458
累計攤銷 電腦軟體成本 累計攤銷 電腦軟體成本
103.1.1餘額 \$1,013 102.1.1餘額 \$701
攤銷費用 206 攤銷費用 312

(604)
-
103.12.31餘額 \$615 102.12.31餘額 \$1,013

(十三)存出保證金

103年12月31日 102年12月31日
礦區保證金 \$22,207 \$22,207
租賃保證金 6,993 8,588
國有財產局保證金 2,827 2,827
會員入會保證金 765 1,965
其他保證金 261 261

\$33,053 \$35,848

(十四)其他應付款


103年12月31日 102年12月31日
應 付 薪 獎 \$20,841 \$23,882
應付貨物稅 22,626 24,473
應付水電費 22,629 22,412
應付土地使用補償金 7,511 12,543
應付營業稅 8,890 4,991
應 付 稅 捐 3,615 3,662
應 付 租 金 3,668 3,178
應付股利-上期 3,838 3,028

2,426 2,458
應付勞務費 1,055 1,784
應付員工紅利及董監 4,767 4,767
酬勞
應付設備款 1,155 1,048
11,913 11,957

\$114
\$114,934
934
\$120
\$120,183
183
(十五)負債準備-流動
103年12月31日 102年12月31日
員 工 福 利 \$2,175 \$1,880
除 役 負 債 921 921
\$3,096 \$2,801
103


員工福利 除役負債
期 初 餘 額 \$1,880 \$921 \$2,801
本 期 認 列 2,175 - 2,175
本 期 轉 回 (1,880) - (1,880)
期 末 餘 額 \$2,175 \$921 \$3,096

102 年 度


員工福利 除役負債
期 初 餘 額 \$1,764 \$1,017 \$2,781
本 期 認 列 1,880 - 1,880
本 期 轉 回 (1,764) (96) (1,860)
期 末 餘 額 \$1,880 \$921 \$2,801

1.員工福利負債準備係員工既得短期服務休假權利之估列。

2.除役負債:

本集團除本身之礦區外, 另自71年起向正泰水泥廠(股)公司 承租全部生產系統之設備及附屬設備, 並同時承租料區石灰石採 礦權。依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高雄市政府建設局 (後改名為經濟發 展局, 縣市合併後再依業務性質劃歸水利局經管) 之要求, 本集 團於停止開採後必須負責本集團及正泰水泥廠(股)公司之半屏山 舊礦區共 13.7601公頃之土地復原義務。本集團自86年 8月起已 開始著手上述區域之土地復原及綠化工作, 並已完成所有工程項 目之復原工作, 惟因實際施工時配合地形、地質條件而作現地修 正, 經審查委員決議, 先依據完工現況辦理修正計畫再據以驗收 ; 部份項目半屏山善後處理審查委員會要求再作改善。本集團於 上述之綠化工程完成後, 已於101年4月提交審查委員會, 俟取得 審查委員會之核准後, 本集團即已履行對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土 地管理機關及土地所有權機關之環境復原義務。

(十六)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103年12月31日 102年12月31日
待 提 水 泥 \$105,320 \$99,944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遞延收入 - 45,697

\$105,320 \$145,641

(十七)存入保證金

103年12月31日 102年12月31日
租 賃 押 金 \$113,074 \$114,153
水泥保證金 3,882 3,882
\$116,956 \$118,035

屬關係人交易者, 請參閱附註七、(二)4.之說明。

(十八)其他非流動負債-其他


103年12月31日 102年12月31日
長期遞延收入 \$
-
\$45,697
減: 轉列至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 (45,697)

\$
-
\$
-
  • 1.轉列至其他流動負債-其他係將屬一年內到期之長期遞延收入轉 列其他流動負債-其他科目項下。
  • 2 屬關係人交易者 請參閱附註七、(二)1 之說明。
  • 2.屬關係人交易者, 請參閱附註七、(二)1.之說明。 3.本集團於103年及102年度攤銷轉列營業收入-租金收入項下之金 額均為45,697仟元。

(十九)退休金

  • 1.93年底本集團依勞基法規定辦理員工自請退休及自願退職辦法。 自民國94年 7月 1日起,本公司及國內子公司依據「勞工退休金 條例」,訂有確定提撥之退休辦法,適用於本國籍之員工。本公 司及國內子公司就員工選擇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所定之勞工 工退休金制度部分,每月按薪資之6%提繳勞工退休金至勞保局員 工個人帳戶,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依員工個人之退休金專戶及累積 收益之金額採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方式領取。
  • 2.本集團於103年及102年度,依上開退休金辦法認列為費用之退休 金成本分別為 3,868仟元及 3,728仟元。
103

數(仟股)

1月1日 572,000 \$5,720,008
現金增資 - -
盈餘轉增資 - -
12月31日 572,000 \$5,720,008
102

數(仟股)

1月1日 572,000 \$5,720,008
現金增資 - -
盈餘轉增資 - -
12月31日 572,000 \$5,720,008

截至103年12月31日止, 本公司額定資本額為 8,000,000仟元

分為 800 000仟股。 , 分為 800,000仟股。 (二十一)資本公積

103年12月31日 102年12月31日
股票發行溢價 \$118,316 \$118,316
庫藏股票交易 65,900 65,691
因採用權益法投資而 700 700
認列
\$184,916 \$184,707

依公司法規定, 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 與之所得之資本公積, 除得用於彌補虧損外, 於公司無累積虧損 時, 得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發給新股或現金。另依證券交易法 之相關規定, 以上開資本公積撥充資本時, 每年以其合計數不超 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為限。公司非於盈餘公積填補資本虧損仍 有不足時, 不得以資本公積補充之。因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所產生 之資本公積, 不得作為任何用途。

(二十二)特別盈餘公積


103年12月31日 102年12月31日
建 廠 準 備 \$500,000 \$500,000
首次適用國際會計準 319,012 319,012
則提列數

\$819,012 \$819,012
  • 1.建廠準備係本公司於83年經股東會決議為因應國內或海外建廠 所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
  • 2.本集團對於因首次適用國際會計準則, 將先前依我國一般公認 會計原則認列之未實現重估增值轉列保留盈餘 341,766仟元, 依金管證發字第1010012865號令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 , 惟由於轉換日之保留盈餘總調整數僅 319,012仟元, 故擬提 列之特別公積金額為319,012仟元。
  • 3.上列因首次採用IFRSs 所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本集團於嗣後 如有因使用、處分或重分類相關資產時,得就原提列特別盈餘 公積之比例予以迴轉為可分配保留盈餘。

(二十三)盈餘分配

  • 1.根據本公司章程規定, 年度結算如有盈餘, 除依法完納稅捐及 彌補以往年度虧損外, 先提 10%為法定盈餘公積, 必要時得提 列特別盈餘公積及保留盈餘, 如尚有餘額, 就其餘額加計以前 年度未分配盈餘, 提撥董事、監察人酬勞3%, 員工紅利1%, 其 餘為股東紅利。分配股東紅利全數以配發現金股利為原則, 但 若公司有產能擴充、改善財務結構、重大投資計劃等資金需求 時, 則以百分之五十以上為股票股利, 其餘為現金股利。
  • 2.法定盈餘公積除彌補公司虧損及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發給新 股或現金外, 不得使用之, 惟發給新股或現金者, 以該項公積 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
  • 3.本公司分派盈餘時,依法令規定須就當年度資產負債表日之其 他權益項目借方餘額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始得分派,俟後其他權 益項目借方餘額迴轉時,迴轉金額得列入可供分派盈餘中。

4.本公司股東會於103年6月及102年6月決議之 102年及 101年度 盈餘分配案及每股股利如下:

盈餘分配案 每股股利(元)
102 年 度 101 年 度 102 年 度 101 年 度
法定盈餘公積 \$14,603 \$6,847
普通股現金股利 114,400 57,200 0.2 0.1
特別盈餘公積轉回 - (1,575)
依持股比例認列股東 - 207
權益調整數

\$129,003 \$62,679

有關董事會提議及股東會決議盈餘分派情形, 請至台灣證 券交易所之「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5.本公司管理當局依據公司章程規定及參考以前年度股東會決議 員工分紅及董監酬勞之平均分配比例估計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 , 103年及102年度估列員工紅利均為 1,192仟元; 估列董監酬 勞均為 3 575仟元。惟若嗣後股東會決議實際配發金額與估列 勞均為 3,575仟元。惟若嗣後股東會決議實際配發金額與估列 數有差異時, 則視為會計估計變動, 列為次年度損益。

6.103年股東會決議配發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分別為1,192仟元與 3,575仟元, 與102年度財務報告認列之員工分紅及董監酬勞分 別為1,192仟元與3,575仟元, 並無差異。

7.本公司於104年 3月23日經董事會提議103年度盈餘分派案如下 :

103

每股股利(元)
法定盈餘公積 \$14,177
現 金 股 利 114,400 0.2
特別盈餘公積 -

\$128,577

本公司於104年3月23日經董事會提議, 擬配發員工紅利 1,192仟元及董監酬勞 3,575仟元。前述 103年度之董監酬勞 及員工紅利、盈餘分派議案, 截至104年3月23日止, 尚未經股 東會決議。

備供出售金融商品未實現(損)益



103


102


期 初 餘 額
\$831,642
備供出售金融商品未
118,565
實現(損)益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
(1,322)
產未實現損益重分類
至損益
採權益法認列關聯企
(459)
業及合資之份額
\$615,839
216,288
(3,598)
3,113
期 末 餘 額
\$948,426
\$831,642

(二十五)庫藏股票

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之投資視為庫藏股, 變動情形彙示如

下:

1 1.103年度:
103年度:
單位:
單位:
仟股
收回原因 期初股數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期末股數
子公司持有母公
司股票自長期投
資轉列庫藏股票 2,113 - - 2,113

本公司於 100年12月底取得對東南造紙(股)公司之控制力 故將其帳列轉投資母公司(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之帳面 價值為24,509仟元依持股比率49.71%轉列庫藏股票, 103 年12 月31日之金額為12,185仟元, 剩餘部份視為東南造紙(股)公司 少數股東投資之收回, 自合併資產負債表之少數股權項下減除 。上開東南造紙(股)公司持有本公司之股票於 103年12月31日 之市價為35,919仟元。

子公司持有母公司股票視同庫藏股票處理, 仍享股利分派 權利。

2.102年度: 單位: 仟股
收回原因 期初股數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期末股數
子公司持有母公
司股票自長期投
資轉列庫藏股票 2,113 - - 2,113

本公司於 100年12月底取得對東南造紙(股)公司之控制力故 將其帳列轉投資母公司(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之帳面價值 為24,509仟元依持股比率49.71%轉列庫藏股票, 102 年12月31日 之金額為12,185仟元, 剩餘部份視為東南造紙(股)公司少數股東 投資之收回, 自合併資產負債表之少數股權項下減除。上開東南 造紙(股)公司持有本公司之股票於 102年12月31日之市價為 36,975仟元。

子公司持有母公司股票視同庫藏股票處理, 仍享股利分派權 利。

(二十六)非控制權益

103

102

期初餘額 \$34,305 \$34,017
歸屬予非控制權益之份額:
本年度淨利 536 827
本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 7
非控制權益減少 (384) (546)
期末餘額 \$34,457 \$34,305

(二十七)營業收入

103

102

銷 貨 收 入 \$1,941,993 \$1,886,708
租 賃 收 入 124,879 126,478
廢棄物處理收入 11,352 11,418
銷貨收入總額 \$2,078,224 \$2,024,604
減: 銷貨折讓 - -
營業收入淨額 \$2,078,224 \$2,024,604

(二十八)其他收入

103

102

利 息 收 入 \$5,911 \$3,953
股 利 收 入 56,335 57,460
出售廢鐵等 1,876 4,016

2,492 4,688

\$66,614 \$70,117

(二十九)其他利益及損失


103

102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 (\$4,295) \$20,268
債評價淨(損)益
處分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21,692 1,163
利益(損失)
淨外幣兌換利益(損失) 11,716 3,06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損失) - (1,069)
處分投資性不動產(損失)利益 9
9,104
104
-
-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利益(損失) 1,322 3,598
土地補償金損失 - (10,222)
處分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利益(損失) - (註1)
(49,657)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之投資損失 (144) (8,704)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4,437) (1,140)
處分採用權益法投資利益(損失) - 1
投資性不動產減損損失 (註2) (105,858) (註2) (110,000)
其 他
損 失
(1,052) (502)

(\$71,952) (\$153,204)

(註1):請參閱六(七).2之說明。

(註2):請參閱六(十一).5之說明。

103



屬於營業成本者 屬於營業費用者
員工福利
薪資費用 \$69,061 \$31,469 \$100,530
勞健保費用 4,287 3,074 7,361
退休金費用 3,076 792 3,868
其他用人費用 6,671 4,166 10,837
折舊費用 33,642 1,678 35,320
攤銷費用 - 206 206

\$116,737 \$41,385 \$158,122
102



屬於營業成本者 屬於營業費用者
員工福利
薪資費用 \$70,811 \$30,666 \$101,477
勞健保費用 3
3,919
919
2
2,598
598
6
6,517
517
退休金費用 3,010 718 3,728
其他用人費用 5,556 4,038 9,594
折舊費用 50,575 1,497 52,072
攤銷費用 - 312 312

\$133,871 \$39,829 \$173,700

(三十一)所得稅

1.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


103年12月31日 102年12月31日
土地增值稅準備 (\$311,371) (\$311,371)
暫時性差異:
待 提 水 泥 1,148 1,740
存貨呆滯及跌價損失 2,819 1,990
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755 -
未實現兌換損(益) (1,764) (1,774)
權益法認列投資損(益) 4,772 5,033
投資性不動產減損損失 36,696 18,700
折舊(財稅差異) (20,061) (14,145)
股權投資抵減差異 2,200 3,400
未使用虧損扣抵 21,382 14,084

809 1,031

(\$262,615) (\$281,312)
遞延所得稅資產 \$69
\$69,339
339
\$44
\$44,318
318
遞延所得稅負債 (\$331,954) (\$325,630)

2.所得稅費用組成部分:

(1)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

103

102

當年度應負擔所得稅費用 \$2,251 \$223
以前年度所得稅調整 - 2,727
與暫時性差異及虧損扣抵有關之遞延所得稅 (18,698) (38,847)
與所得稅抵減有關之遞延所得稅 - -
未分配盈餘加徵 10%之稅額 5,051 967
當年度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利益) (\$11,396) (\$34,930)

(2) 與其他綜合損益相關之所得稅金額:

103

102

確定福利精算損益 \$
-
\$35

\$
-
\$35

3.損益表所列稅前淨利依規定稅率應計之所得稅與依稅法規定計

算之課稅所得其當期所得稅費用, 其差異說明如下:

稅 前 淨 利
\$130,905
\$111,930
稅前淨利按法定稅率計算之稅額
\$22,254
\$19,028
調整項目之稅額影響數:
計算課稅所得時不予計入項目之影響數:
權益法認列投資損失(利益)
(1,015)
(389)
未(已)實現減損損失
18,750
(78,286)
折舊財稅差異
(6,005)
1,126
國內股利收入
(9,231)
(9,592)


(3,613)
9,763
虧 損 扣 抵
(18,889)
58,573
以前年度所得稅調整
-
2,727
未分配盈餘加徵 10%之稅額
5,051
967
遞延所得稅淨變動數








(7
(7,298)
298)
(12
(12,009)
009)
暫時性差異
(11,400)
(26,838)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
(\$11,396)
(\$34,930)
103 102

4.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之項目

103年12月31日 102年12月31日
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18,048 \$20,111
虧損扣抵 20,381 46,564

\$38,429 \$66,675

本集團未認列虧損扣抵之最後抵減年度為112年。

5.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業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101年度。

6.本公司兩稅合一相關資訊內容如下:


103年12月31日 102年12月31日
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107,861 \$125,517
86年度以前未分配盈餘 3,861 3,861
87年度以後未分配盈餘 164,211 151,433
103

102

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率 22.31% 20.93%
(預計) (實際)

由於本公司得分配予股東之可扣抵稅額, 應以股利盈餘分 配日之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之餘額為計算基礎。因此 103年度 預計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率可能會因本公司依所得稅法規定 預計可能產生之各項可扣抵稅額與實際不同而須調整。

(三十二)其他綜合損益

103

稅前 所得稅(費用)利益 稅後淨額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之 \$117,243 \$ - \$117,243
公允價值淨變動數
採權益法認列關聯企
業及合資之份額:
碓定福利計畫之精 16
16
-
-
16
算損益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459) - (459)
之公允價值淨變動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116,800 \$ - \$116,800
102
稅前 所得稅(費用)利益 稅後淨額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之 \$212,690 \$ - \$212,690
公允價值淨變動數
採權益法認列關聯企
業及合資之份額:
確定福利計劃之精 353 (35) 318
算損益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3,120 - 3,120
之公允價值淨變動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216,163 (\$35) \$216,128

(三十三)普通股每股盈餘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基本每股盈餘:
屬於母公司之本期淨利 \$141,765 \$146,033
本期流通在外加權平均股數(仟股) 569,887 569,887
基本每股盈餘(稅後)(元) \$0.25 \$0.26

七、關係人交易

(一)母公司與最終控制者:

本公司為本集團之最終控制者。

(二)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營業收入

帳列項目 關係人類別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銷貨收入
其他關係人
\$134,920 \$144,721
租賃收入 關聯企業 \$47,145 \$47,142
租賃收入 其他關係人 41 36


\$47,186 \$47,178
(1) 銷貨收入:

本集團對上列公司銷貨價格與一般客戶大致相當, 平均收 款期間約為 2-3個月, 與一般客戶相當。

(2) 租賃收入:

關係人向本集團之重大租用情形如下:

103

關係人名稱 租賃標的物
租金與收款方式
大世界百貨開發(股) 灣內段 763號土 86.11.18- \$47,002
公司 地及建物
103.12.31
(註)
102

關係人名稱 租賃標的物
租金與收款方式
大世界百貨開發(股) 灣內段 763號土 86.11.18- \$47,002
公司 地及建物 103.12.31 (註)

(註)大世界百貨開發(股)公司(係本公司之關聯企業)承租本公 司灣內段 763號土地, 已支付押金 100,000仟元予本公司 , 供本公司無償使用, 以代替租金之給付, 本公司帳列存 入保證金科目。另本公司與國產實業等五公司訂立合資契 約, 承諾提供由國產實業公司與本公司共同持有之三民區 灣內段 763號土地, 出租予大世界公司興建百貨賣場之用 , 該賣場建物之所有權屬於本公司及國產實業公司, 並於 建物取得使用執照後, 按13年 6個月分攤作為租金收入, 103年及102年度轉列租金收入情形, 請參閱附註六、 (十八)。

2.進 貨

關係人類別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其他關係人 \$57,784 \$91,037

本集團對上列公司進貨價格與一般供應商大致相當, 平均付款 期間約為 3個月。 期間約為

3.應收關係人款項(不含對關係人放款)

帳 列 項 目 關係人類別 103年12月31日 102年12月31日
應收帳款 其他關係人 \$17,979 \$25,671
減: 備抵呆帳 (180) (257)

\$17,799 \$25,414
其他應收款(註) 關 聯 企 業 \$12,069 \$
-

註: 應收減資退回股款。

103年及102年度對上述應收關係人款項認列(轉回)之呆帳損失 分別為(77)仟元及(16)仟元。

4.應付關係人款項(不含向關係人借款)

帳 列 項 目 關係人類別 103年12月31日 102年12月31日
應 付 帳 款 其他關係人 \$15,367 \$24,864
其他應付款 其他關係人 2,686 2,295
其他流動負債 其他關係人 73 994
存入保證金 關聯企業 100,060 100,060
存入保證金 其他關係人 20 20

5.預付款項

關係人類別 103年12月31日 102年12月31日
關聯企業 \$2 \$2
6.財產交易: 無。
7.對關係人放款: 無。
8.向關係人借款: 無。
9.背書保證: 無。
10
10.其

(1) 各項收入
帳列項目 關係人類別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其 他 收 入 其他關係人 \$499 \$1,890
(2) 各項費用:
帳列項目 關係人類別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租 金 支 出 其他關係人 \$30,706 \$26,232
關 聯 企 業 12 12

\$30,718 \$26,244

上列租賃交易之重要租約內容如下:

(A) 本公司自民國71年起向正泰水泥廠(股)公司承租土地、全部生 產系統之設備、附屬設備及原料區石灰石採礦權, 該租賃合約 自民國71年起至今(含續約及增補合約期間)已歷時約30年, 其 最近一次租賃合約內容:

A.租賃期間: 100年 7月 1日至104年12月31日。

B.租賃保證金及租金:

a.租賃保證金: 6,000仟元。

  • b.租金: 每月租金為 1,910仟元, 按月支付。103年及102年 度租金支出均為22,918仟元
  • C.租賃保證金及租金支出之決定依據:
  • a.租賃保證金:

以三個月之租金共 6,000仟元計之。

b.租金:

本公司參酌研揚不動產估價事務所及群益不動產估價師聯 合事務所之鑑估租金為每月每坪 164元(未稅)及180 元( 未稅), 經 100年股東常會決議以每月每坪租金 135元(未 稅), 即每月租金1,910仟元向正泰水泥廠(股)公司續租。

  • (B) 本公司自民國98年起向台灣混凝土工業(股)公司承租高雄市仁 武區善德段部份土地面積2,900坪作為存放原料之用, 自103年 起增租後土地面積為5,000坪, 租賃合約內容如下:
  • A.租賃期間: 102年 1月 1日至102年12月31日, 期滿已續約至 103年12月31日。
  • B.租賃保證金及租金:
  • a 租賃保證金: 無。 a.租賃保證金:
  • b.租金: 每月租金分別為 524仟元及 276仟元, 按月支付。 103年及102年度租金支出分別為 6,286仟元及
  • 3,314 仟元。
  • C.租金支出之決定依據:

係參酌不動產估價事務所之鑑估租金, 經雙方議價決定

  • (C) 本公司自民國 103年起向台灣混凝土工業(股)公司承租高雄市 仁武區高楠段部份土地面積 1,195坪作為存放原料之用, 租賃 合約內容如下:
  • A.租賃期間: 103年 1月 1日至103年12月31日。
  • B.租賃保證金及租金:
  • a.租賃保證金: 無。
  • b.租金: 每月租金為125仟元, 按月支付。103年度為1,502 仟元。
  • C.租金支出之決定依據:

係參酌不動產估價事務所之鑑估租金, 經雙方議價決定

(三)主要管理階層薪酬資訊


103

102

薪資及其他短期員工福利 \$18,848 \$17,067
退職後福利 243 243
其他長期員工福利 - -
離職福利 - -
股份基礎給付 - -

\$19,091 \$17,310

八、質押之資產

下列資產已提供為各項借款及履約保證之擔保品:

103年12月31日 102年12月31日
投資性不動產 \$2,858,091 \$2,861,531
\$2,858,091 \$2,861,531

另提供履約保證之定期存款, 帳列存出保證金項下, 請參閱附註六、 (十三)之說明。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1.截至103年及102年12月31日止, 本集團已開立未使用信用狀明細如下:

單位: 仟元

103年12月31日 102年12月31日
信用狀金額 USD 243 USD 187
保證金金額 - -

2.截至 103年及 102年12月31日止, 本集團因借款及履約保證開立之存出 保證票據及因履約保證收受之存入保證票據金額如下:

103年12月31日 102年12月31日
存出保證票據 \$1,068,693 \$1,068,693
(應付保證票據)
存入保證票據 21,045 18,970
(應收保證票據)
  • 3.本公司因生產事業需要向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承租高雄市半屏山東麓 土地使用, 雙方約定條款如下:
  • (1) 承租範圍: 高雄市楠梓區後勁段月眉小段 847-1內等14筆土地, 面 積共計7.3345公頃。
  • (2) 租用期間: 自96年 1月 1日至100年12月31日止, 為期5年, 期滿後 已經雙方同意續約至105年12月31日。
  • (3) 租 金: A.租金計算: 年租金按公告地價6%計算, 營業稅另加。 B.支付方式: 租金每年分二次繳納, 繳納期間為 1月及

7 月。103年及102年度租金支出均為

15,276仟元。

  • 4.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因認為本公司於與其協議之採礦權終止後進行水土保 持時, 未經其許可擅自將整復時所挖掘之石灰礦石擅自運出, 致國有財 產署遭受損害, 遂向本公司提起訴訟, 請求返還68,568仟元。本案高雄 地方法院已於101年6月 8日做成一審裁判, 判決本公司應給付國有財產 署26,997仟元並加計自99年 2月10日至清償日止按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 , 惟本公司已於101年7月 4日向台灣高等法院提起上訴。本案之法律專 家認為該案係依水土保持修正計畫而實施 且國有財產署亦對之進行審 家認為該案係依水土保持修正計畫而實施, 核並允諾本公司於施作水土保持計畫時所產生之棄土盡由本公司自行處 理, 故應無不當得利之情事。截至104年3月23日止, 該案仍在高等法院 審理中。
  • 5.國防部軍備局於102年1月22日發函本公司, 主張本公司佔用高楠段 542 、542-1地號等2筆部分土地, 而擬向本公司請求支付94年 2月 1日起至 99年1月31日止之土地使用補償金1,086仟元, 本公司業已於102年2月繳 納該款項。另對 99年2月1日至103年12月31日所使用廠區之土地補償金 994仟元亦已先行估列入帳, 截至 104年3月23日止, 上述款項尚未支付 。
  • 6.國防部軍備局於 100年9月9日發函本公司, 主張本公司佔用高楠段 539、539-1、539-2地號等3筆部分土地, 而擬向本公司請求支付94年 2 月 1日起至99年 1月31日止之土地使用補償金 6,472仟元, 本公司業已 於 100年 9月繳納該款項。並對99年 2月 1日至 103年12月31日所使用 廠區之土地補償金 6,448仟元先行估列入帳; 截至 104年 3月23日止, 上述款項尚未支付。

7.營業租賃協議:

本集團以營業租賃承租土地及廠房等資產, 租賃期間屬一年一約者 , 民國103年及102年度分別認列7,920仟元及3,313仟元之租金費用; 屬 長期租賃合約者, 民國103年及102年度分別認列26,529仟元及22,917仟 元之租金費用, 另不可取消長期租賃合約之未來最低應付租賃給付總額 如下:

103年12月31日 102年12月31日
不超過 1年 \$26,531 \$26,531
超過1年但不超過5年 9,167 33,738
超過5年 - 1,960
\$35,698 \$62,229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無。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無。

十二、其 他:

十二、其 (一)資本風險管理

由於本集團須維持足夠資本, 以支應擴建及提升廠房及設備所 需。因此本集團之資本管理係以確保具有必要之財務資源及營運計 畫, 以支應未來12個月所需之營運資金及資本支出等需求。 (二)金融工具

1.非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本集團管理階層認為非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 債之帳面價值趨近其公允價值或其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 (以成 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2.公允價值層級:

下表提供原始認列後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的相關分析 , 並以公允價值之可觀察程度分為第一至第三層級。各公允價值 層級定義如下:

− 第一層級: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未經調整) 。

− 第二層級:除包含於第一層級之公開報價外,資產或負債之輸 入參數係直接(即價格)或間接(即由價格推導而得) 可觀察。

− 第三層級:資產或負債之輸入參數非基於可觀察之市場資料 ( 非可觀察參數) 。

103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層級 第二層級 第三層級 合計
非衍生性金融商品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股票 \$58,933 - \$ - \$ \$58,933
-基金 278,846 - - 278,846


\$337,779 - \$ - \$ \$337,779
衍生性金融資產-遠期外匯 - \$ \$4,114 - \$ \$4,114

\$337,779 \$4,114 - \$ \$341,893
非衍生性金融商品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股票 \$1,243,482 - \$ - \$ \$1,243,482
102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層級 第二層級 第三層級 合計
非衍生性金融商品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股票 \$58,181 - \$ - \$ \$58,181
-基金 239,014 - - 239,014

\$297,195 - \$ - \$ \$297,195
非衍生性金融商品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股票 \$1,131,535 - \$ - \$ \$1,131,535
  • 3.103年及102年度均無屬於第三層級金融工具之變動。
  • 4.103年及102年度均無第一層與第二層公允價值衡量間移轉之情形 。
  • 5.衡量公允價值所採用之評價技術及假設: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公允價值係依下列方式決定:

  • (1) 具標準條款與條件並於活絡市場交易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 , 其公允價值係分別參照市場報價決定(包括基金)。
  • (2) 衍生性工具, 其公允價值主要係採用評價技術決定, 或採用 交易對手報價資料, 並多利用可觀察之市場資料, 儘可能少 依賴企業之特定估計。
  • (三)財務風險管理政策

本集團日常營運受多項財務風險之影響,包含市場風險 (包括 匯率風險、利率風險、及價格風險 )、信用風險及流動性風險。為 降低相關財務風險,本集團致力於辨認、評估並規避市場之不確定 性,以降低市場變動對公司財務績效之潛在不利影響。

本集團之重要財務活動,係經董事會依相關規範及內部控制制 度進行覆核。於財務計劃執行期間,本集團必須恪遵關於整體財務 風險管理及權責劃分之相關財務操作程序。

  • 1.重大財務風險之性質及程度
  • (1) 市場風險

A.匯率風險

(A) 本集團暴露於非以各該合併公司之功能性貨幣計價之 銷售、採購及借款交易與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所產生 之匯率風險。本集團之功能性貨幣為新台幣。該等交 易主要計價之貨幣計有美金、人民幣及港幣。為避免 因匯率變動造成外幣採購交易及未來現金流量之波動 , 本集團使用外幣存款來鎖定匯率風險。此類外幣存 款之使用, 可協助本集團鎖定但仍無法完全排除外幣 匯率變動所造成之影響。

(B) 匯率暴險及敏感度分析(合併沖銷前)

103 年 12 月 31 日
帳列金額 敏感度分析


(新台幣) 變動幅度 損益影響 權益影響
(外幣: 功能性貨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3,713 31.650 117,682 升值 1% 1,177 -
港幣:新台幣 2,729 4.080 11,137 升值 1% 111 -
人民幣:新台幣 4,949 5.092 25,324 升值 1% 253 -
非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1,388 31.650 43,925 升值 1% - 439
102 年 12 月 31 日
帳列金額 敏感度分析


(新台幣) 變動幅度 損益影響 權益影響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2,358 29.805 70,361 升值 1% 704 -
港幣:新台幣 2,215 3.8430 8,515 升值 1% 85 -
人民幣:新台幣 7,879 4.9190 38,953 升值 1% 390
非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1,752 29.805 52,222 升值 1% - 522

新台幣之幣值若相對於上述貨幣升值時, 若所有其他 之變動因子維持不變, 於103年及102年12月31日反映於上 述貨幣之金額會有相等但相反方向之影響。

B.價格風險

由於本集團持有之依公允價值衡量之投資於合併資產負債 表中係分類為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或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 因此本集團暴露於權益工具之價格風險。

本集團投資於國內外上市櫃之權益工具及基金, 此等金融 工具之價格會因該投資標的未來價值之確定性而受影響。若該 等金融工具價格上升或下跌1%, 而其他所得因素維持不變之情 況下, 對民國103及102年度之稅後淨利因來自透過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之利益將分別增加或減少3,378仟元及 2,972仟元 ; 對於股東權益之影響因分類為備供出售之權益工 具之利益分別增加或減少12,435仟元及11,315仟元。

C.利率風險

帳 面 金 額

103.12.31 102.12.31
固定利率工具:
金融資產 \$389,098 \$279,406
金融負債 - -

\$389,098 \$279,406
變動利率工具:
金融資產 \$158,533 \$212,343
金融負債 - -

\$158,533 \$212,343

(A) 本集團於報導日有關附息金融工具之利率概述如下:

(B) 固定利率工具之敏感度分析:

本集團未將任何固定利率之金融資產及負債分類為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及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亦未指 定衍生工具 (利率交換) 作為公允價值避險會計模式下 之避險工具。因此, 報導日利率之變動將不會影響損益 及其他綜合淨利。

(C) 變動利率工具之敏感度分析:

本集團之變動利率之金融工具係屬浮動利率之資產 (債務), 故市場利率變動將使其有效利率隨之變動, 而 使未來現金流量產生波動。市場利率每增加(減少)1%, 將使103年及102年度淨利將各增加(減少) 1,585仟元及 2,123仟元。

(2) 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指交易對方違反合約義務並對本集團造成財 務損失之風險。本集團之信用風險, 主要係來自於營運活動 產生之應收款項, 及投資活動產生之銀行存款及其他金融工 具。營運相關信用風險與財務信用風險係分別管理。

A.營運相關信用風險:

為維持應收帳款的品質, 本集團已建立營運相關信用 風險管理之程序。

個別客戶的風險評估係考量包括該客戶之財務狀況、 本集團內部信用評等、歷史交易記錄及目前經濟狀況等多 項可能影響客戶付款能力之因素。

截至103年及102年12月31日, 前十大客戶之應收帳款 餘額占本集團應收帳款餘之百分比分別為87.98%及90.64% , 其餘應收帳款之信用集中風險相對並不重大。

B.財務信用風險:

銀行存款及其他金融工具之信用風險, 係由本集團財 務部門衡量並監控。由於本集團之交易對象及履約他方均 係信用良好之銀行及具投資等級以上之金融機構、公司組 織及政府機關, 無重大之履約疑慮, 故無重大之信用風險 。

(3) 流動性風險

A.概述:

本集團管理流動性風險之目標, 係為維持營運所需之 現金及約當現金、高流動性之有價證券及足夠的銀行融資 額度等, 以確保本集團具有充足的財務彈性。

B.金融負債到期分析:

下表係按到期日及未折現之到期金額彙總列示本集團

已約定還款期間之金融負債分析:

非衍生金融負債 6個月以內 6-12個月 1-2年 2-5年 超過5年 合約現金流量 帳面金額
應付帳款 \$64,545 - \$ - \$ - \$ - \$ \$64,545 \$64,545
其他應付款 110,167 4,767 - - - 114,934 114,934
存入保證金 106,275 18 4,646 6,017 - 116,956 116,956

\$280,987 \$4,785 \$4,646 \$6,017 - \$ \$296,435 \$296,435

103 年 12 月 31 日

102 年 12 月 31 日
非衍生金融負債 6個月以內 6-12個月 1-2年 2-5年 超過5年 合約現金流量 帳面金額
應付帳款 \$70,904 - \$ - \$ - \$ - \$ \$70,904 \$70,904
其他應付款 115,416 4,767 - - - 120,183 120,183
存入保證金 6,599 101,177 - 5,247 5,012 118,035 118,035

\$192,919 \$105,944 - \$ \$5,247 \$5,012 \$309,122 \$309,122

本集團並不預期到期日分析之現金流量發生時點會顯著提 早,或實際金額會有顯著不同。

(四)其 他

本公司於103年8月捐贈高雄市政府10,000仟元, 以協助高 雄市前鎮區氣爆意外急難救助。

  •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合併沖銷前)
  • 1.資金貸與他人者: 無。
  • 2.為他人背書保證者: 無。
  • 3.期末持有有價證券者: 附表一。
  • 4.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 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無。
  • 5.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者: 無。
  • 6.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者: 無。
  • 7.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 十以上者: 附表二。
  • 8.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 無。
  • 9.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 參閱附註六(二)之說明。
  • 10 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 交易金額未達 1 000 10.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 交易金額未達 1,000 仟元不具重大性, 故不予以揭露。
  • (二)轉投資事項相關資訊(合併沖銷前): 附表三。
  • (三)大陸投資資訊(合併沖銷前): 不適用。

東南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明細表

民國 103 年 12 月 31 日

單位: 仟股; 新台幣仟元









































-新

















2
7
6
7,
0
4
4
- 7,
0
4
4
(
)



-富


















4
0
6
2
0,
8
5
7
- 2
0,
8
5
7






-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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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
1
0,
0
0
7
- 1
0,
0
0
7







-















1
9
6
1
0,
2
3
8
- 1
0,
2
3
8

-復



















1
1
1
5,
8
8
5
- 5,
8
8
5

5
3,
7
6
1
5
3,
7
6
1






-國











-
4,
0
1
1
4
4,
3
1
7
0.
2
6
4
4,
3
1
7
-中


























-
1
1,
8
9
4
8
3
8,
5
5
3
5.
2
6
8
3
8,
5
5
3
-中















-
3
6
0
3
3,
8
4
0
- 3
3,
8
4
0


-台











-
7
6
8
3
3,
3
3
1
- 3
3,
3
3
1





-











-
1
3
5
8
9
3
7,
- 8
9
3
7,

-遠












-
1
0
0
3,
7
7
5
- 3,
7
7
5



-京











-
3
3
7
1
1,
0
7
0
- 1
1,
0
7
0


-台












-
1
0
0
1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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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 1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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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台












-
1,
2
5
4
1
6,
3
6
7
1
6,
3
6
7


-晶











-
2
9
5
9,
9
3
3
- 9,
9
3
3




-











-
1
2
0
1,
9
3
8
- 1,
9
3
8



-亞












-
1
0,
0
0
0
1
4,
0
0
7
5
- 1
4,
0
0
7
5




-











-
1
7
5
9,
7
6
5
- 9,
7
6
5

1,
1
9
9,
3
8
2
1,
1
9
9,
3
8
2






































-高













9,
0
0
2
5
4,
2
7
3
3.
2
3
- 1
(
)




-台























2
0,
4
2
8
2
2
5,
0
8
6
3
1.
0
1
- 1










-




















3,
3
7
4
3
3,
7
3
6
4.
1
7
- 1
-育























2,
2
0
0
2
2,
0
0
0
5.
0
0
- 1
-中













1
5
1,
4
6
0
3.
8
4
- 1



-微












1
4
7
1
6
7
2.
9
4
- 1


-環











4,
0
0
0
4
0,
0
0
0
1
6.
6
7
- 1





-









4,
0
0
0
4
0,
0
0
0
3
9
5.
- 1

4
1
6,
7
2
2
-










-



















2,
3
8
3
6
4,
3
4
5
1
3.
8
6
- 1
(
)





-台






















1 5
0,
1
5
0
4.
2
1
- 1







-台






















3
6
2
3,
1
0
0
0.
5
5
- 1





-台














1,
0
0
7
1
2,
6
3
5
4.
2
5
- 1

1
3
0,
1
6
7
-



-駿
一號
















3
9
4
9
7
- 4
9
7




-國















0
0
5
7,
7
2
5
- 7,
7
2
5


-富

















1
1
6
5,
8
8
0
- 5,
8
8
0

-台




















1
7
1,
1
9
5
- 1,
1
9
5
-中



















2
9
2
2
4,
2
6
3
- 2
4,
2
6
3

3
9,
6
7
7
3
9,
6
7
7









































-亞








1
0
1
7
5
- 1
7
5
(
)







-台















3,
5
7
5
4
3,
9
2
5
0.
1
1
4
3,
9
2
5










-新

















1
0
7
1,
6
2
8
- 1,
6
2
8
(
)



1,
6
2
8
1,
6
2
8
-東

















2,
1
1
3
3
5,
9
1
9
0.
3
7
3
5,
9
1
9
2

3
9
1
9
5,
3
9
1
9
5,









-保
















4
0
6
2
7
- 6
2
7
(
)





-保



















1
3
1
9
1
- 1
9
1


8
1
8
8
1
8












-日















6,
5
5
3
9
5,
2
8
6
- 9
5,
2
8
6
(
)










-國

















4
3
7,
7
9
2
8
6
5,
- 9
2
8
6
5,







-群



















3,
2
3
2
5
1,
2
2
4
- 5
1,
2
2
4

2
4
1,
7
9
6
2
4
1,
7
9
6

註 1: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屬無活絡市場報價, 且其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

2: 上開被投資公司持有母公司股票已依持股比例轉列庫藏股。

附表二

東南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臺幣ㄧ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民國 103 年 12 月 31 日

單位: 新台幣仟元

(
)

























(


)







(
)



(
)















(
)
















(
)









(
)























1
0
2,
2
2
3
4.
9
2
%
2-
3


-




1
7,
1
5
2
1
5.
2
3
%

轉投資事業明細表

民國 103 年 12 月 31 日

單位: 仟股; 新台幣仟元





















































(
)










2
9
7,
8
7
0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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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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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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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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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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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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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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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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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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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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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6
5.
6
6,
4
7
7
1,
9
6
7
2
6
3





西


5
7,
9
3
4
5
7,
9
3
4
1,
6
2
3
1
0
0.
0
0
7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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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1
6,
0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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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
4
(
)








7,
4
5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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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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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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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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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
4
0
5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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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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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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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5
8,
5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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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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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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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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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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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1
4
(
)
6,
0
0
2
(
)







2
9
0,
0
0
0
- 2
9,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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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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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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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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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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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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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3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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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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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9
7






:










(
)
1
2,
1
8
5

1,
2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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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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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
4,
3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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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1
7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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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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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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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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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6
0,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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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0,
3
4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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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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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8.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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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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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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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5
(
)
9
4
9









2
9,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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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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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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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9
3
3
1,
2
8
3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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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6
7
0
(
)











1
0,
2
3
1
1
0,
2
3
1
1
0
1
0
0.
0
0
3
2,
4
7
5
5
6
8
5
6
8
(
)

註: 上述母子公司間交易已沖銷。

十四、營運部門揭露:

(一)一般性資訊:

為管理之目的, 本公司之營運決策者(董事長)依據不同事業型態劃 分營運單位, 並分為下列應報導部門:

1.生產部: 主要從事水泥及爐石粉之產銷

2.租賃部: 主要從事土地及廠房等不動產之出租業務

(二)衡量基礎:

本公司營運決策者監督各營運單位之營運結果, 以制定資源分配與 績效評估之決策。部門之績效係根據營業利益予以評估, 並採與合併財 務報表中營業損益一致之方式衡量。然而, 合併財務報表之管理費用及 營業外收入、支出, 係以集團為基礎進行管理, 並未分攤至營運部門。 (三)部門財務資訊:

103年度:

生 產 部 門 租賃部門等 調節及銷除
收入淨額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1,953,345 \$124,879 \$
-
\$2,078,224
部門間收入 - 19 (19) -
收入淨額合計 \$1,953,345 \$124,898 (\$19) \$2,078,224
部門利益 \$141,623 \$64,068 (\$19) 205,672
公司一般營業費用 (73,732)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1,035)
稅前淨利 \$130,905
所得稅費用(利益) (11,396)
稅後淨利 \$
-
\$
-
\$
-
\$142,301
102年度:
生 產 部 門 租賃部門等 調節及銷除
收入淨額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1,898,126 \$126,478 \$
-
\$2,024,604
部門間收入 - 15 (15) -
收入淨額合計 \$1,898,126 \$126,493 (\$15) \$2,024,604
部門利益 \$197,485 \$51,564 (\$15) 249,034
公司一般營業費用 (54,604)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82,500)
稅前淨利 \$111,930
所得稅費用(利益) (34,930)
稅後淨利 \$
-
\$
-
\$
-
\$146,860

(四)產品別及勞務別資訊:

本集團已以事業型態為基礎歸類營運部門, 故不再另行揭露產品別及 勞務別資訊。

1.地區別資訊:

A.來自外部客戶收入(係以客戶所在國家為基礎歸類):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2,078,224 \$2,024,604
B.非流動資產: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5,921,472 \$6,225,664
2.重要客戶資訊:
103 年 度

佔銷貨淨額%
來自生產部之乙客戶 \$433,641 20.87%
來自生產部之甲客戶 255,137 12.28%

102 年 度 102 年



佔銷貨淨額%
來自生產部之乙客戶 \$326,615 16.13%
來自生產部之甲客戶 217,757 1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