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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IC Capital Co., Ltd — 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2013
Aug 27,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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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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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规范公司内部分配机制,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副总 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经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原则:
(一)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二)实行收入水平与公司业绩挂钩的原则;
(三)薪酬考核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四)薪酬标准以公开、公正、透明为原则。
第四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收入实行年薪制。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 行考核以及初步确定薪酬分配的管理机构。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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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提出方案或修改的意见;
(二)检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 效评估;
(三)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章 年薪的构成及核定办法
第七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薪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二部分 构成。
第八条 基本年薪是年度经营的基本报酬,根据公司规模、行业 特点、同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平均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由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董事长签发。
第九条 绩效年薪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经营成果、工作业 绩和贡献挂钩。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净利润、营业收入、 安全生产等评价指标,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业绩或岗位职责完 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第四章 年薪的考核与审批
第十条 经营年度结束后,在会计师事务所完成审计后一个月内,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完成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工 作,并将考核结果报告公司董事会。
第十一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工作中有重大失误及违法违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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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根据造成损失的程度,相应扣减年薪。
第十二条 若公司遭遇外部经济形势或行业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 化时,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及相关规定,提出 调整方案,并将方案报公司董事会。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十四条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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