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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IC Capital Co., 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9
Jul 2,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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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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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61 证券简称:国投资本 公告编号:2019-042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7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 )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 年7 月18 日 15 点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 2 号楼国投金融大厦 5 层 505
-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 年7 月18 日
至2019 年7 月1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
| A股股东 | ||
| 累积投票议案 | ||
| 1.00 |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应选董事(6)人 |
| 1.01 | 叶柏寿 | √ |
| 1.02 | 邹宝中 | √ |
| 1.03 | 杨魁砚 | √ |
| 1.04 | 葛毅 | √ |
| 1.05 | 周云福 | √ |
| 1.06 | 李樱 | √ |
| 2.00 |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独立董事(3)人 |
| 2.01 | 纪小龙 | √ |
| 2.02 | 陈宋生 | √ |
| 2.03 | 程丽 | √ |
| 3.00 |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应选监事(3)人 |
| 3.01 | 曲立新 | √ |
| 3.02 | 张文雄 | √ |
|---|---|---|
| 3.03 | 王静玉 | √ |
1 、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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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议案文本将于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披露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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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特别决议议案: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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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00、2.0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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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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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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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 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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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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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
| A股 | 600061 | 国投资本 | 2019/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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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他人出席会 议的,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 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 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 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 证件或证明登记。
-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在2019 年7 月17 日16: 00
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传真:010-83325148),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 记。
-
4.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19 年7 月17 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下 午14:00-16:00。
-
5.登记地点:北京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2 号国投金融大厦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办公室(电话:010-83325163;传真:010-83325148;邮编:100034)。 提请各位参会股东,在股东登记材料上注明联系电话,方便会务人员及时与股东 取得联系。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股东登记材料原件,转交会 务人员。
六、 其他事项
-
1、股东出席现场会议费用自理。
-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 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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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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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 年7 月18 日 召开的贵公司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序号 |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投票数 |
|---|---|---|
| 1.00 |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1.01 | 叶柏寿 | |
| 1.02 | 邹宝中 | |
| 1.03 | 杨魁砚 | |
| 1.04 | 葛毅 | |
| 1.05 | 周云福 | |
| 1.06 | 李樱 | |
| 2.00 |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2.01 | 纪小龙 | |
| 2.02 | 陈宋生 | |
| 2.03 | 程丽 | |
| 3.00 |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 3.01 | 曲立新 | |
|---|---|---|
| 3.02 | 张文雄 | |
| 3.03 | 王静玉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 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 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 股股 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 名,董事候选人有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 举议案组,拥有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 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 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 董事5 名,董事候选人有6 名;应选独立董事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 名;应 选监事2 名,监事候选人有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累积投票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 |
|---|---|---|
| 4.00 |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投票数 |
| 4.01 | 例:陈×× | |
| 4.02 | 例:赵×× | |
| 4.03 | 例:蒋×× | |
| „„ | „„ | |
| 4.06 | 例:宋×× | |
| 5.00 |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投票数 |
| 5.01 | 例:张×× | |
| 5.02 | 例:王×× | |
| 5.03 | 例:杨×× | |
| 6.00 |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投票数 |
| 6.01 | 例:李×× | |
| 6.02 | 例:陈×× | |
| 6.03 | 例:黄××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 (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 的议案”有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 票为限,对议案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 人。
如表所示: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票数 | 投票票数 | ||
|---|---|---|---|---|---|
| 方式一 | 方式二 | 方式三 | 方式„ | ||
| 4.00 |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 - | - |
| 4.01 | 例:陈×× | 500 | 100 | 100 | |
| 4.02 | 例:赵×× | 0 | 100 | 50 | |
| 4.03 | 例:蒋×× | 0 | 100 | 200 | |
| „„ | „„ | „ | „ | „ | |
| 4.06 | 例:宋×× | 0 | 100 | 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