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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IC Capital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5
Jun 24,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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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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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61 证券简称:中纺投资 编号:临2015-053
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三次临时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纺投资”或“公 司”)六届三次临时监事会于2015 年6 月2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公司监事会成员7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7 人,会议的召开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将其持有的除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 信证券”)与上海毅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毅胜投资”)全 部股份(股权)以外的所有资产与负债(包括或有负债)出售给 国投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资本”)(以下简称“本 次重大资产出售”)。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具体内容如下: 1、 交易 对方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交易对方为国投资本。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出售资产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出售资产为公司持有的除安信证券与毅 胜投资全部股份(股权)以外的所有资产与负债(包括或有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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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包括:
- (1) 公司母公司除长期股权投资以外的全部资产和负债
(含无锡分公司);
-
(2) 上海中纺物产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
-
(3) 无锡华燕化纤有限公司100%股权;
-
(4) 包头中纺山羊王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
(5) 北京同益中特种纤维技术开发有限公司97.5%股权;
-
(6) 上海纺通物流发展有限公司72%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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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中纺无锡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 3、 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所涉出售资产的交易价格以经具有证券期 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并经国有资产主管部门备案后的 评估值为基础确定。
根据经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资产评 估”)评估并经国投公司备案的《出售资产评估报告》(备案号: Z5282015002181号),截至2015年3月31日(以下简称“基准日”), 出售资产的评估值为64,644.05万元。经协商一致,确定出售资产 的交易价格为64,644.05万元。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 出售资产的对价支付
国投资本以现金方式向公司支付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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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 出售资产的交割
根据《重大资产出售协议》的约定,在该协议的生效条件全 部获得满足后,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出售资产的交割日,公司于 交割日向国投资本或其指定的资产接收方办理出售资产的移交手 续。于交割日,出售资产及与出售资产相关的一切权利、义务和 风险都转由国投资本享有及承担。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 过渡期间损益的归属
自基准日(不包括基准日当日)至交割日当月月末的期间, 出售资产运营所产生的盈利或亏损及任何原因造成的权益变动均 由中纺投资享有或承担。
在交割日后十五日内,交易双方将共同聘请具有证券、期货 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出售资产的期间损益进行专项审计, 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将作为双方确认出售资产在基准 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的依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 与出售资产相关的人员安排
出售资产中相关子公司的员工继续保留在原公司,存续的劳 动关系不因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发生变化;子公司以外的资产涉及 的全部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在岗职工、离退休职工、下岗职工及 内部退养职工等)由国投资本或其指定的资产接收方承接,其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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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关系和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 金关系、职工福利等所有关系自交割日起均由国投资本或其指定 的资产接收方继受。与上述人员安置相关的全部责任与义务(包 括全部已有或潜在的劳动纠纷),由国投资本或其指定的资产接 收方承担及解决。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 债权、债务处理
出售资产中的股权类资产不涉及债权、债务的转移,仍由原 债权、债务对应主体继续承担。非股权类资产涉及的所有债权、 债务随出售资产一并转移至国投资本或其指定的资产接收方,全 部由国投资本或其指定的资产接收方承继。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 违约责任
根据《重大资产出售协议》的约定,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 何一方如未能履行其在该协议项下之义务或承诺或所作出的陈述 或保证失实或严重有误,则该方应被视作违约;违约方应依该协 议约定和法律规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因其违约 行为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包括为避免损失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如因受法律法规的限制,或因国家有权部门未能批准/核准等原因, 导致本次交易不能实施,不视为任何一方违约。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 决议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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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12 个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 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 书(草案)》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的公司公告。
《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 书(草案)摘要》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公司公 告。
三、 审议通过《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重大资产出售协议> 的议案》
为明确公司与国投资本在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中的权利义务, 同意公司与国投资本签订附生效条件的《重大资产出售协议》,协 议约定了出售资产的范围、对价及支付方式、过渡期间损益的归 属、出售资产的交割、人员安置、债权债务处理、双方的权利义 务、协议生效条件、违约责任等事项。该协议需经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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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的审计报告 和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重组办法》的相关要求,为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之目的, 公司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 职”)及中联资产评估对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出售资产分别进行了 审计和评估,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5]10697 号《审计报告》和中 联评报字[2015]第666 号《资产评估报告》。公司根据重大资产出 售完成后的资产、业务架构编制了备考财务报表,该备考财务报 表已经天职审阅,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5]11015 号《审阅报告》。
同意将前述相关审计(阅)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用于本次重 大资产出售的信息披露并作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提交 的申报材料。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出具的相关审计(阅)报告、资产评估报 告,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 司公告。
特此公告。
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 年 6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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