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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IC Capital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5
Jul 2, 2015
56456_rns_2015-07-02_51a8de58-949a-4f07-a7e6-544b3caba8cf.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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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本次重组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纺投资”) 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本次 重组的方案包括:(1)公司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安信证券”)拟支付现金购买国投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国投资本”)及上海河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杉 投资”)持有的国投中谷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或“国 投中谷期货”)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购买”);(2) 在安信证券取得国投中谷期货100%股权的同时,国投中谷期货 作为存续公司,吸收合并安信证券全资子公司安信期货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安信期货”),安信期货解散并注销企业法人主 体资格(以下简称“本次吸收合并”)。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存 续公司更名为国投安信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安信期货”) (具体名称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审阅了公司本次重组的相关文件,现就本次重组的相关事 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1、本次重组的方案及签署的相关协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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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 益。
2、公司为本次重大资产购买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证券从业 资格和国有资产评估资质,本次评估机构的选聘程序合规,评估 机构具有充分的独立性。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中标的资产的交易价 格均以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并经国有 资产主管部门备案后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确定,定价公平、合理,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国投中谷期货主要从事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 期货投资咨询业务及资产管理业务,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竞争优 势。本次重组后公司的资产规模、业务规模、盈利能力将得以增 强,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 突出主业、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4、通过本次重组,国投公司下属的期货公司注入到公司, 从而解决与公司下属的安信期货的同业竞争。因此,本次重组遵 循了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的原 则。
5、本次重组涉及公司子公司与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之间的 交易,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董事会审批程 序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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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6、同意公司本次重组的相关议案,并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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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纺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本 次重组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
公司独立董事:
何拄峰 邱海洋 曲晓辉
2015 年7 月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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