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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 BIAN SCI-TECH Co.,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0

Apr 21,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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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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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变科技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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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 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 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 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 员。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 公正、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 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逐级上 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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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变科技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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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 制度》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 不良影响的;

2、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年报信息披 露指引、准则、通知等,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 响的;

3、违反《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其他 内部控制相关制度,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 的;

  • 4、未按照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规程办事且造成年报信息披露

  • 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 5、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不及时沟通、汇报造成重大失误或造成

  • 不良影响的;

    • 6、其他个人原因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理:
  • 1、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影响较大且事故原因确系个人主观因

  • 素所致的;

    • 2、打击、报复、陷害调查人或干扰、阻挠责任追究调查的;

    • 3、不执行董事会依法作出的处理决定的;

    • 4、董事会认为其它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理的情形的。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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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变科技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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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有效阻止不良后果发生的;

  • 2、主动纠正和挽回全部或者大部分损失的;

  • 3、确因意外和不可抗力等非主观因素造成的;

  • 4、董事会认为其他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理的情形的。

第九条 在对责任人作出处理前,应当听取责任人的意见,保障 其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第三章 追究责任的形式及种类

第十条 追究责任的形式:

  • 1、责令改正并作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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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调离岗位、停职、降职、撤职;

  • 4、赔偿损失;

  • 5、解除劳动合同;

  • 6、情节严重涉及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出现 责任追究的范围事件时,公司在进行上述处罚的同时可附带经济处 罚,处罚金额由董事会视情节进行具体确定。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未做规定的,适用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如本制度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产生差异,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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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变科技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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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新的法律法规执行,并适时修订本制度。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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