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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 BIAN SCI-TECH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9
Apr 26,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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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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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马宁刚)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人经2018年8月12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九次次会议同意、2018年8月30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聘任为三变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18年度工作中,本人谨慎、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 事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董事会议和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的相关事项提供独立、 客观、专业的意见,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就2018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8年度,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在会议召开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 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与相关人员沟通。在会上认真听 取并审议每一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公 司在2018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 法有效。2018年度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2018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 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 任职期内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 | 任职期内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 | 5 | 股东大会2018 年任期内召开次数 | 0 | |||
|---|---|---|---|---|---|---|---|
| 董事姓名 | 职务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 |
| 马宁刚 | 独立董事 | 5 | 0 | 0 | 否 | 0 |
1、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本人无缺席和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发表独立意见时间 | 独立意见事项 | 意见类型 |
|---|---|---|---|---|
| 1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18.8.30 | 1、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有关事项 | 同意 |
| 2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18.10.22 | 1、关于聘任谢伟世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事项2、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事项3、关于公开挂牌出售部分房产的事项 | 同意 |
| 3 |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18.11.30 | 1、关于调整部分房产出售方案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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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18.12.24 | 1、关于调整参股公司股权转让方案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独立董事期间,同时担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和审计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工作制度要求,认真开展工作。在工作中,我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协助董 事会科学、高效的履行职责。2018年在任职期间主要履行了以下职责:
1、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对任职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年报工作规程》及其他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定期召开审计委员会工作会议,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总结,对季度报告、内部审计报告等进行了审议。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对所有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附件进行认真审核,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社会公众股股 东利益的影响,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向有关人员询问,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资料,深入调查, 进而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2、本人主动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计师、内 审部门等相关人员和部门的沟通与联络,积极了解公司最新的运行状况,及时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有 效降低了公司的运行成本和风险。3、本人主动学习并掌握中国证监会、浙江省证监局以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最新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积极参加公司、保荐机构组织的各项培训活动,深化对各项规章制度 及法人治理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意识和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 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4、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的完成信 息披露工作,确保投资者公平、及时地获得相关信息。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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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职人:马宁刚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