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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 BIAN SCI-TECH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Oct 22,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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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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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现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聘任谢伟世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事项

谢伟世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和能力,已取得深圳证 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且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 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况。谢伟世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水平能够胜任公 司董事会秘书的职责要求。公司本次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均 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 意公司聘任谢伟世先生担任董事会秘书。

2、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事项

本次公开挂牌出售股权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发展目标; 本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交易涉及 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值为定价依据,交易 价格定价方式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行为;本项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我们同意本次事项。

3、关于公开挂牌出售部分房产的事项

根据公司优化和盘活存量资产的需要,本次公开挂牌出售房产有利于提高资 产运营效率,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发展目标;本事项的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交易涉及标的资产的交 易价格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值为定价依据,交易价格定价方式 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本项 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我们同意本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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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 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李 明 智 余 龙 军 马 宁 刚

2018 年10 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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