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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KURAD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21

Nov 10, 2021

52148_rns_2021-11-10_40a5e14a-c678-4d55-9acc-71743b678c9b.pdf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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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號:2539

櫻花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個 別 財 務 報 告

(內含會計師核閱報告)

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第二季

公司名稱:櫻花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台中市西區臺灣大道二段 239 號 4 樓

公司電話:04-36005800

個別財務報告目錄



壹、封面 1
貳、目錄 2
參、會計師核閱報告 3
肆、個別資產負債表 4
伍、個別綜合損益表 5
陸、個別權益變動表 6
柒、個別現金流量表 7
捌、個別財務報告附註
一、公司沿革 8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8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8
~ 9
四、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9
~ 20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20
~ 21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21
~ 42
七、關係人交易 42
八、質押之資產 43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43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44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44
十二、其他 44
~ 50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及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附表 50
~ 51
/ 52
(二)大陸投資資訊 51
(三)主要股東資訊 51
/ 53
十四、部門資訊 51

立本台灣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師:張宜鈞

師:鄧欣珊

传直到事
證券主管機關核准簽證文號
證券主管機關核准簽證文號
(099)金管證審字第 0990073519號 (106) 金管證審字第 1060043268 號



Ф

110年6月30日 109年12月31日 109年6月30日 110年6月30日 109年12月31日 109年6月30日
代碼
附註 金額 % 金額 % 金額 % 代碼 負債及權益 附註 金額 % 金额 % 金额 %
流動資產 流動負債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四、六(一) \$68,198 0.32 \$155,492 0.86 \$421,989 2.66 2100 短期借款 四、六(十) \$1,907,809 8.83 \$1,454,600 8.02 \$1,014,600 6.39
1150 應收票據淨額 四、六(二) 2,883 0.01 174 $\Rightarrow$ 16, 430 $0.10$ 2110 應付短期票券 四、六(十一) 2, 982, 300 13.81 2, 353, 151 12.97 1,335,606 8.42
1170 應收帳款淨額 四、六(二) 100 $\overline{\phantom{a}}$ 32, 216 0.18 13,827 $0.09$ 2130 合約負債一流動 四、六(十八) 1,884,839 8.72 1, 118, 952 6.17 1,049,901 6.62
1200 其他應收款 3,555 0.02 $\overline{\phantom{a}}$ $\overline{\phantom{a}}$ $\overline{\phantom{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 2150 應付票據 6,328 0.03 7,633 0.04 57, 548 0.36
130x 存貨 四、六(三)、八 19, 183, 668 88.77 16, 359, 447 90.17 14, 071, 328 88.69 2170 應付帳款 372, 588 1.73 474,505 2.62 292, 400 1.84
1410 预付款项 四、六(四) 45, 051 0.21 16, 447 0.09 21,093 0.13 2180 應付帳款一關係人 $\overline{\phantom{a}}$ $\overline{\phantom{m}}$ 27, 953 0.15 $\overline{\phantom{a}}$ $\overline{\phantom{0}}$
1476 其他金融資產一流動 四、六(五)、八 1,769,600 8.19 1, 125, 013 6.20 915, 021 5.77 2200 其他應付款 434, 313 2.01 427, 765 2.36 859, 185 5.42
1479 其他流動資產 四、六(六)(十八) 426, 329 1.97 345, 723 1.90 288,066 1.82 2230 本期所得税負債 四、六(二十二) 3,030 0.01 209,889 1.16 56, 443
1,340
0.36
0.01
11xx 流動資產合計 21, 499, 384 99.49 18, 034, 512 99.40 15, 747, 754 99.26 2250 負債準備一流動 378 $\overline{\phantom{a}}$ 828 $\overline{\phantom{a}}$
0.01
1,484 0.01
2280 租賃負債一流動 四、六(八) 971 $\overline{\phantom{a}}$
8.05
1,374
706,000
3.89 1,413,000 8.90
2320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
期長期負債
四、六(十三) 1,740,400
非流動資產 52, 222 0.29 53, 151 0.33 2300 其他流動負債 46, 141 0.21 19,001 0.10 17,009 0.11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四、六(七)、八 50, 951 0.23 1,344 0.01 2,077 0.01 21xx 流動負債合計 9, 379, 097 43.40 6,801,651 37.49 6,098,516 38.44
1755 使用權資產 四、六(八) 1,508 0.01
0.11
23, 420 0.13 23, 420 0.15
1760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 四、六(九) 23, 420
1,800
0.01 400 $\overline{\phantom{0}}$ 356 $\overline{\phantom{a}}$ 非流動負債
1780
1840
無形資產
遞延所得稅資產
$\Box$
四、六(二十二)
1.642 0.01 1,729 0.01 1,784 0.01 25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六(十二) 278 $\overline{\phantom{a}}$ 251 $\overline{a}$ 278
1920 存出保證金 31, 264 0.14 29, 218 0.16 37, 341 0.24 量之金融負債-非流動
15xx 非流動資產合計 110,585 0.51 108, 333 0.60 118, 129 0.74 2530 應付公司債 四、六(十二) 210, 495 0.97 239, 320 1.32 300, 915 1.90
2540 長期借款 四、六(十三) 4,306,300 19.93 3, 334, 000 18.38 2,344,000 14.77
2580 租賃負債一非流動 四、六(八) 557 $\overline{\phantom{a}}$ 628
2645 存入保證金 372 $\overline{\phantom{0}}$ 462 $\overline{\phantom{a}}$ 942 0.01
25xx 非流動負債合計 4, 518, 002 20.90 3,574,033 19.70 2, 646, 763 16.68
2xxx 負債總計 13, 897, 099 64.30 10, 375, 684 57.19 8,745,279 55.12
權益
3100 股本 5,596,090 25.90 5, 584, 827 30.78 4,657,505 29.35
3110
3130
普通股股本
債券換股權利證書
六(十五) 6,623 0.03 4,346 0.02 23, 470 0.15
3150 待分配股票股利 六(十五)
六(十五)
$\equiv$ $\overline{\phantom{a}}$ 881, 198 5.55
3200 資本公積 六(十六) 187, 423 0.87 171, 465 0.95 136, 131 0.86
3300 保留盈餘 六(十七)
3310 法定盈馀公積 759, 477 3.52 759, 477 4.19 759, 477 4.79
3350 未分配盈餘(或待彌 1, 163, 257 5.38 1, 247, 046 6.87 662, 823 4.18
補虧損)
3xxx 椎益總計 7, 712, 870 35.70 7,767,161 42.81 7,120,604 44.88
1xxx 資產總計 \$21,609,969 100.00 \$18,142,845 100.00 \$15,865,883 100.00 負債及權益總計 \$21,609,969 100.00 \$18, 142, 845 100.00 \$15,865,883 100.00
$\sim$ $\sim$ $\sim$ $\sim$ $\sim$ $\sim$ $\sim$ (請參閱後附個別財務報告附註) $\sqrt{2}$

110年4月1日至6月30日 109年4月1日至6月30日 110年1月1日至6月30日 109年1月1日至6月30日
代碼 項目 附註 金額 % 金額 % 金额 % 金额 %
4000 營業收入 四、六(十八) \$980 100.00 \$734, 213 100.00 \$167,078 100.00 \$1, 438, 457 100.00
5000 營業成本 六(ニ十ー) $\overline{\phantom{m}}$ $\equiv$ (426, 686) (58.11) (102, 736) (61.49) (925, 840) (64.36)
5900 營業毛利(毛損) 980 100.00 307, 527 41.89 64, 342 38.51 512, 617 35.64
5950 營業毛利(毛損)淨額 980 100.00 307, 527 41.89 64, 342 38.51 512, 617 35.64
營業費用 六(十四)(二十)(二十一)
6100 推銷費用 (22, 837) (2, 330, 31) (102, 446) (13.95) (92, 996) (55.66) (176, 404) (12.26)
6200 管理費用 (19, 217) (1, 960, 92) (18, 537) (2.53) (36, 943) (22.11) (36, 378) (2.53)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42, 054) (4, 291, 23) (120, 983) (16.48) (129, 939) (77.77) (212, 782) (14.79)
6900 營業利益(損失) (41, 074) (4, 191, 23) 186, 544 25.41 (65, 597) (39.26) 299, 835 20.85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六(十九)
7100 利息收入 206 21.02 268 0.03 206 0.12 336 0.02
7010 其他收入 170 17.35 510 0.07 1,111 0.66 686 0.05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233) (23, 78) 275 0.04 (413) (0.24) 380 0.02
7050 財務成本 (8, 057) (822, 14) (3, 163) (0.43) (15, 972) (9.56) (6, 322) (0.44)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7, 914) (807, 55) (2, 110) (0.29) (15, 068) (9.02) (4, 920) (0.35)
7900 税前淨利(淨損) (48, 988) (4, 998, 78) 184, 434 25.12 (80, 665) (48.28) 294, 915 20.50
7950 所得稅(費用)利益 四、六(二十二) 2,615 266.84 (46, 972) (6.40) (3, 124) (1.87) (56, 998) (3.96)
8200 本期淨利(淨損) (46, 373) (4, 731, 94) 137, 462 18.72 (83, 789) (50.15) 237, 917 16.54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46, 373) (4, 731, 94) \$137, 462 18.72 \$(83, 789) (50.15) \$237, 917 16.54
每股盈餘(元): 四、六(二十三)
9750 基本每股盈餘 \$(0.08) \$0.25 \$(0.15) \$0.43
9850 稀釋每股盈餘 \$(0.08) \$0.24 \$(0, 15) \$0.42

股本 保留盈餘
普通股股本 債券換股權利證書 待分配股票股利 資本公積 法定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權益總額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4,632,433 \$5,454 $S-$ \$65,943 \$610,626 \$1,918,744 \$7, 233, 200
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148, 851 (148, 851)
普通股現金股利 (463, 789) (463, 789)
普通股股票股利 881, 198 - (881, 198)
債券換股權利證書轉換 5, 454 (5, 454)
可轉換公司債轉換 19,618 23, 470 70, 161 113, 249
股東未領現金股利轉資本公積 27 27
民國109年1月1日至6月30日淨利 $\frac{1}{2}$ - $\overline{\phantom{0}}$ 237, 917 237, 917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overline{\phantom{m}}$ $\overline{\phantom{0}}$ 237, 917 237, 917
民國109年6月30日餘額 \$4,657,505 \$23,470 \$881,198 \$136,131 \$759,477 \$662,823 \$7,120,604
民國110年1月1日餘額 \$5,584,827 \$4,346 $S-$ \$171,465 \$759,477 \$1, 247, 046 \$7,767,161
債券換股權利證書轉換 4,346 (4, 346) $\equiv$
可轉換公司債轉換 6, 917 6,623 15,910 29,450
股東未領現金股利轉資本公積 48 48
民國110年1月1日至6月30日淨損 $\overline{\phantom{a}}$ $\overline{\phantom{a}}$ $\overline{\phantom{0}}$ (83, 789) (83, 789)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overbrace{\phantom{12322111}}$ $\overline{\phantom{0}}$ (83, 789) (83, 789)
民國110年6月30日餘額 \$5,596,090 \$6,623 $S-$ \$187,423 \$759,477 \$1,163,257 \$7,712,870


110年1月1日至6月30日 109年1月1日至6月30日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税前淨利(淨損) \$(80, 665) \$294, 915
調整項目:
折舊費用 2,372 2,157
攤銷費用 354 88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及負債之淨損失(利益) 25 (639)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14
利息費用 15,972 6,322
利息收入 (206) (336)
收益費損項目合計 18,531 7,592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應收票據(增加)減少 (2, 709) 2,171
應收帳款(增加)減少 32, 116 107, 236
其他應收款(增加)減少 (3, 555)
存貨(在建工程)(增加)減少 (2, 762, 545) (1, 934, 212)
預付款項(增加)減少 (28, 604) (18, 258)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增加)減少 (644, 587) (433, 359)
其他流動資產(增加)減少 (80, 606) (118, 751)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合計 (3, 490, 490) (2, 395, 173)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應付票據增加(減少) (1, 305) 56, 111
應付帳款增加(減少) (101, 917) (149, 390)
應付帳款-關係人增加(減少) (27, 953)
其他應付款增加(減少) 5,291 (88, 556)
負債準備-流動增加(減少) (450) (1, 841)
合約負債-流動增加(減少) 765,887 429, 453
其他流動負債增加(減少) 27,140 (29, 513)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666,693 216, 264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及負債淨變動合計 (2, 823, 797) (2, 178, 909)
調整項目合計 (2, 805, 266) (2, 171, 317)
營運產生之現金 (2, 885, 931) (1, 876, 402)
收取之利息 206 336
(46, 719)
支付之利息(包括利息資本化)
支付之所得稅
(75, 745)
(209, 896)
(114, 051)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3, 171, 366) (2, 036, 836)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238) (229)
取得無形資產 (1, 754) (266)
存出保證金(增加)減少 (2,046) (383)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4, 038) (878)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舉借短期借款 453, 209
應付短期票券增加 723, 676 1,054,196
應付短期票券減少 (94, 527) (226, 559)
舉借長期借款 2,006,700 989, 823
租賃本金償還 (906)
存入保證金增加(減少) (90) (2, 700)
逾期未領股利現金收回數 48 27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3,088,110
(87, 294)
1, 814, 787
(222, 927)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數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55, 492 644, 916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68,198 \$421,989

(二)尚未採用金管會認可之新發布、修正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
---------- -- -- -- -- --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會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3號之修正「對觀念架構之索引」 民國111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之修正「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達到預定
使用狀態前之價款」
民國111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37號之修正「虧損性合約-履行合約之成本」 民國111年1月1日
2018-2020週期之年度改善 民國111年1月1日

本公司經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公司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並無重大影響。

(三)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下表彙列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尚未納入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 則之新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會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 民國112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之修正 民國112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負債之流動或非流動分類」 民國112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會計政策之揭露」 民國112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8號之修正「會計估計之定義」 民國112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之修正「與單一交易所產生之資產及負債
有關之遞延所得稅」
民國112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投資 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待國際會計準則理 事會決定

本公司經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公司財務狀況及財務績效並無重大影響。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編製本個別財務報告所採用之主要重大會計政策說明如下。除另有說明外,此等政 策在所有報導期間一致地適用。

(一)遵循聲明

本個別財務報告係依據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金管會認可之國際 會計準則第34號「期中財務報導」編製。

(二)編製基礎

1.本公司除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外,係以歷史成本為編製基礎。

  • 2.編製符合IFRSs之財務報告需要使用一些重要會計估計,在應用本公司的會計政策 過程中亦需要管理階層運用其判斷,涉及高度判斷或複雜性之項目,或涉及財務 報告之重大假設及估計之項目,請詳附註五說明。
  • (三)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則分類為非流動資產: (1)預期於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該資產,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
    •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資產。
    • (3)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該資產。
    • (4)現金或約當現金,但於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十二個月將該資產交換或用以清償 負債受到限制者除外。
  •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負債,非屬流動負債,則分類為非流動負債: (1)預期於其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該負債。
    •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負債。
    • (3)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該負債。
    • (4)不能無條件將清償期限遞延至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十二個月之負債。負債之條 款,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導致其清償者,並不影響其分類。
  • 3.因建屋出售其營業週期通常長於一年,故與營建相關之資產與負債,係按營業週 期(通常約為2年)作為劃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基礎。

(四)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及約當現金係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及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風 險甚小之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係用於滿足短期現金承諾。

(五)金融工具

1.金融資產

本公司所有慣例交易金融資產之認列與除列,採交易日會計處理。

應收帳款及票據

係指依合約約定,已具無條件收取因移轉商品或勞務所換得對價金額權利之 帳款及票據。

屬未付息之短期應收帳款及票據,因折現之影響不大,本公司係以原始發票 金額衡量。

金融資產減損

本公司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就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 具投資及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考量所有合理且可佐證之資訊(包括前瞻 性者)後,對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並未顯著增加者,按12個月預期信用損失金額 衡量備抵損失;對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已顯著增加者,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 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就不包含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帳款或合約資產,按存 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

金融資產除列

(1)當本公司對收取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失效時,將除列金融資產。

  • (2)本公司於符合下列情況之一時,將除列金融資產:
  • A.收取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失效。
  • B.移轉收取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且業已移轉金融資產所有權之幾乎 所有風險及報酬。
  • C.移轉收取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惟未保留對金融資產之控制。

2.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借 款

係指向銀行借入之長、短期款項及其他長、短期借款。本公司於原始認列時 按其公允價值減除交易成本衡量,後續就減除交易成本後之價款與贖回價值之任 何差額,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程序於流通期間內認列利息費用於損益。

設立借款額度時支付之費用,當很有可能提取部分或全部額度,則該費用認 列為借款之交易成本,予以遞延至動支發生時認列為有效利率之調整;當不太可 能提取部分或全部額度,則認列該費用為預付款項,並在額度相關之期間內攤銷。

應付帳款及票據

係指因賒購原物料、商品或勞務所發生之債務及因營業與非因營業而發生之 應付票據。

屬未付息之短期應付帳款及票據,因折現之影響不大,本公司係以原始發票 金額衡量。

應付可轉換公司債(屬複合金融工具)

本公司發行之應付可轉換公司債,嵌入有轉換權(即持有人可選擇轉換為本公 司普通股之權利,且為固定金額轉換固定數量之股份)、賣回權及買回權。於初始 發行時將發行價格依發行條件區分為金融資產、金融負債或權益,其處理如下:

  • (1)嵌入之賣回權與買回權:於原始認列時以其公允價值之淨額帳列「透過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或負債」;後續於資產負債表日,按當時之公允價值 評價,差額認列「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負債)利益或損失」。
  • (2)公司債之主契約:於原始認列時按公允價值衡量,與贖回價值間之差額認列為 應付公司債溢折價;後續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程序於流通期間內認列於損益, 作為「財務成本」之調整項目。
  • (3)嵌入之轉換權(符合權益之定義):於原始認列時,就發行金額扣除上述「透過 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或負債」及「應付公司債」後之剩餘價值帳列 「資本公積-認股權」,後續不再重新衡量。
  • (4)發行之任何直接歸屬之交易成本,按上述各項組成之原始帳面金額比例分配至 各負債及權益之組成部分。
  • (5)當持有人轉換時,帳列負債組成部分(包括「應付公司債」及「透過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或負債」)按其分類之後續衡量方法處理,再以前述依 負債組成部分之帳面價值加計「資本公積-認股權」之帳面價值作為換出普通 股之發行成本。

金融負債之除列

本公司於合約明定之義務履行、取消或到期時,除列金融負債。

本公司對於現有金融負債之條款的現金流量有重新協商或修改,不具重大差 異時(達10%),將重新按協商或修改後之現金流量以原始有效利率折現計算金融負 債總帳面價值,與除列之原認列金融負債的差額,認列修改利益或損失於損益。

3.金融資產及負債之互抵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僅於已認列金額目前具互抵之法律行使權利且有意圖以淨 額交割或同時變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方能予以互抵並以淨額列示於資產負債表。

(六)存 貨

  • 1.購入或換入土地,於取得所有權後列記「營建用地」,取得土地所有權前支付之購地 價款列記「預付土地款」;投入各項工程之營建土地及建築成本列記「在建工程」, 俟工程完工始轉為「待售房地」;預售房地收取之價款列記「預收房地款」。於完成 過戶或實際交屋年度,「待售房地」與「預收房地款」按出售部分結轉為當期損益。
  • 2.在建工程、土地存貨及待售房地依成本為入帳基礎。購建在建工程期間有關之利 息費用,依國際會計準則第23號「借款成本」規定應資本化者,將有關利息予以 資本化。待售房屋係依建坪比例法或房屋售價比例法分攤房屋待售及已售成本, 待售土地則依持分比例法或土地售價比例法分攤土地待售及已售成本,同一工程 其分攤方法一經擇定後,前後年度均應採同一方法處理,不得任意變更。存貨係 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比較成本與淨變現價值時除同類別存貨外係以個 別項目為基礎。淨變現價值係指在正常情況下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投入之 估計成本及銷售費用後之餘額。

(七)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取得成本為認列基礎,並減除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後 列示,前述成本包含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拆卸、移除及復原其所在地點之成本及 因未完工程所產生之必要利息支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各項組成若屬重大,則 單獨提列折舊。當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重大組成項目須被定期重置,本公司將該 項目視為個別資產並以特定耐用年限及折舊方法分別認列。該等被重置部分之帳面 金額,則依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除列規定予以除列。重 大檢修成本若符合認列條件,係視為替換成本而認列為廠房及設備帳面金額之一部 分,其他修理及維護支出則認列至損益。

折舊係以直線法按下列資產之估計耐用年限計提:

房屋及建築 10~25年
辦公設備 3~6年
其他設備 3~6年
租賃改良物 5年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項目或任一重要組成部分於原始認列後,若予處分或預 期未來不會因使用或處分而有經濟效益之流入,則予以除列並認列損益。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殘值、耐用年限及折舊方法係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評估, 若預期值與先前之估計不同時,該變動視為會計估計變動。

(八)承租人之租賃交易-使用權資產/租賃負債

本公司為承租人

  • 1.租賃資產於可供本公司使用之日認列為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當租賃合約係屬短 期租賃或低價值標的資產之租賃時,將租賃給付採直線法於租賃期間認列為費用。
  • 2.租賃負債於租賃開始日將尚未支付之租賃給付按本公司增額借款利率折現後之現 值認列,租賃給付包括:
  • (1)固定給付,減除可收取之任何租賃誘因;
  • (2)取決於某項指數或費率之變動租賃給付;
  • (3)殘值保證下本公司預期支付之金額;及
  • (4)購買選擇權之行使價格,若承租人可合理確定將行使該選擇權。
  • (5)租賃終止所須支付之罰款,若租賃期間反映承租人將行使租賃終止之選擇權。

後續採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法衡量,於租賃期間提列利息費用。當非屬合約 修改造成租賃期間或租賃給付變動時,將重評估租賃負債,並將再衡量數調整使 用權資產。

  • 3.使用權資產於租賃開始日按成本認列,成本包括:
  • (1)租賃負債之原始衡量金額;
  • (2)於開始日或之前支付之任何租賃給付;
  • (3)發生之任何原始直接成本;及
  • (4)為拆卸、移除標的資產及復原其所在地點,或將標的資產復原至租賃之條款及 條件中所要求之狀態之估計成本。

後續採成本模式衡量,於使用權資產之耐用年限屆滿時或租賃期間屆滿時兩 者之較早者,提列折舊費用。當租賃負債重評估時,使用權資產將調整租賃負債 之任何再衡量數。

本公司為出租人

營業租賃之租賃收益扣除給予承租人之任何誘因,於租賃期間內按直線法攤銷 認列為當期損益。

(九)借款成本

直接可歸屬於取得、建造或生產符合要件之資產的借款成本,予以資本化為該 資產成本之一部分。其他所有借款成本則認列為發生期間之費用。借款成本係包括 與舉借資金有關而發生之利息及其他成本。

(十)投資性不動產

投資性不動產係以原始成本衡量,並包含取得該項資產之交易成本。投資性不 動產之帳面金額包括於達到成本可認列之條件下,因修繕或新增現有投資性不動產 而投入之成本,但一般日常發生之維修費用則不作為其成本之一部分。於原始認列 後,投資性不動產之衡量係採成本模式,依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不動產、廠房及 設備」對該模式之規定處理,但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5號「待出售非流動資產及停 業單位」符合分類為待出售(或包括於分類為待出售之處分群組中)之條件者除外。

投資性不動產在處分、永久不再使用或預期無法由處分產生未來經濟效益之情 況下,即予以除列並認列損益。

本公司依資產實際用途決定轉入或轉出投資性不動產。

(十一)無形資產

單獨取得之無形資產於原始認列時係以成本衡量。無形資產於原始認列後,係 以其成本減除累計攤銷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作為帳面金額。不符合認列條件之 內部產生無形資產不予資本化,而係於發生時認列至損益。

無形資產之耐用年限區分為有限及非確定耐用年限。

有限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係於其耐用年限內攤銷,並於存有減損跡象時進行減 損測試。有限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攤銷期間及攤銷方法係至少於每一財務年度結束 時進行複核。若資產之預估耐用年限與先前之估計不同或未來經濟效益消耗之預期 型態已發生改變,則攤銷方法或攤銷期間將予以調整並視為會計估計變動。

非確定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不予攤銷,但於每一年度依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 位層級進行減損測試。非確定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係於每期評估是否有事件及情況 繼續支持該資產之耐用年限仍屬非確定。若耐用年限由非確定改為有限耐用年限 時,則推延適用。

無形資產之除列所產生之利益或損失係認列至損益。

電腦軟體

電腦軟體以取得成本認列,依直線法按估計耐用年限3年攤銷。

(十二)非金融資產之減損

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評估所有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資產減損」 之資產是否存有減損跡象。如有減損跡象或須針對某一資產每年定期進行減損測 試,本公司即以個別資產或資產所屬之現金產生單位進行測試。減損測試結果如資 產或資產所屬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大於其可回收金額,則認列減損損失。可回 收金額為淨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或使用價值之較高者。

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針對商譽以外之資產,評估是否有跡象顯示先前 已認列之減損損失可能已不存在或減少。如存有此等跡象,本公司即估計該資產或 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可回收金額因資產之估計服務潛能變動而增加時, 則迴轉減損。惟迴轉後帳面金額不超過資產在未認列減損損失情況下,減除應提列 折舊或攤銷後之帳面金額。

繼續營業單位之減損損失及迴轉數係認列於損益。

(十三)負債準備

負債準備之認列條件係因過去事件所產生之現時義務(法定義務或推定義務), 於清償義務時,很有可能需要流出具經濟效益之資源,且該義務金額能可靠估計。 當本公司預期某些或所有負債準備可被歸墊時,只有當歸墊幾乎完全確定時認列為 單獨資產。若貨幣時間價值影響重大時,負債準備以可適當反映負債特定風險之現 時稅前利率折現。負債折現時,因時間經過而增加之負債金額,認列為借款成本。

負債準備為保固準備,負債準備之衡量係以資產負債表日清償該義務所需支出 之最佳估計現值衡量。

(十四)員工福利

1.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係以預期支付之非折現金額衡量,並於相關服務提供時認列為 費用。

2.退休金

確定提撥計畫

對於屬確定提撥計畫之退職後福利計畫,本公司每月負擔之員工退休金提撥 率,不得低於員工每月薪資百分之六,所提撥之金額認列為當期費用。

3.離職福利

離職福利係於正常退休日前終止對員工之聘僱或當員工決定接受公司之福利 邀約以換取聘僱之終止而提供之福利。本公司係於不再能撤銷離職福利之要約或 於認列相關重組成本之孰早者時認列費用。不預期在資產負債表日後12個月全部 清償之福利應予以折現。

4.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係於具法律或推定義務且金額可合理估計時,認列為費 用及負債。嗣後決議實際配發金額與估列金額有差異時,則按會計估計變動處理。 另本公司係以財務報告年度之次年度董事會決議日前一日之每股公允價值,並考 慮除權除息影響後之金額,計算股票紅利之股數。

(十五)股利分配

分派予本公司股東之股利於本公司股東會決議分派股利時於財務報告認列,分 派現金股利認列為負債,分派股票股利則認列為待分配股票股利,並於發行新股基 準日時轉列為普通股。

(十六)收入認列

收入係於經濟效益將很有可能流入本公司且金額能可靠衡量時認列。收入以已 收或應收取對價之公允價值衡量。各項主要收入認列之條件及方式列示如下:

1.土地開發及轉售

本公司經營土地開發及銷售住宅,於不動產之控制移轉予客戶時認列收入。 對於已簽約之銷售住宅合約,基於合約條款之限制,該不動產對本公司沒有其他 用途,但直至不動產之法定所有權移轉客戶時,本公司始對迄今已完成履約之款 項具可執行權利,因此於法定所有權移轉予客戶之時點認列收入。

收入以合約議定之金額衡量,客戶於不動產之法定所有權移轉時支付合約價 款。極少數狀況下,本公司與客戶協議遞延付款時點,但遞延還款期間通常不超 過12個月,判斷合約不存在重大財務組成部分,因此不予調整對價金額。

2.取得客戶合約成本

工程未完工前因銷售房地產生之銷售費用,係本公司與代銷公司簽訂之銷售 契約所產生之廣告費用及銷售勞務佣金。其中屬於廣告費部分,應於發生時認列 費用,其餘則應遞延(帳列流動資產項下之取得合約之增額成本)至相關勞務執行 完成時轉列費用。

後續期間若預期收取之對價減除尚未認列為費用之成本低於認列於資產之帳 面金額,則就資產帳面金額超額部分認列減損損失。

3.租金收入

出租資產之收入按時間之經過而認列營業收入,並將可歸屬出租資產之折舊 費用及直接費用列為營業成本。

4.利息收入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放款及應收款),其利息收入係以有效利 率法估列,並將利息收入認列於損益。

(十七)所得稅

  • 1.所得稅費用包含當期及遞延所得稅。除與列入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列入權益之項 目有關之所得稅分別列入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列入權益外,所得稅係認列於損益。
  • 2.當期所得稅根據本公司營運及產生應課稅所得之所在國家,採用在資產負債表日 已立法或已實質性立法之稅率計算。管理階層就適用所得稅相關法規定期評估所 得稅申報之狀況,並在適用情況下根據預期須向稅捐機關支付之稅款估列所得稅 負債。未分配盈餘依所得稅法加徵之所得稅,俟盈餘產生年度之次年度於股東會 通過盈餘分派案後,始就實際盈餘之分派情形,認列未分配盈餘所得稅費用。
  • 3.遞延所得稅採用資產負債表法,按資產及負債之課稅基礎與其於資產負債表之帳 面金額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認列。源自於原始認列之商譽所產生之遞延所得稅負 債則不予認列,若遞延所得稅源自於交易(不包括企業合併)中對資產或負債之 原始認列,且在交易當時未影響會計利潤或課稅所得(課稅損失),則不予認列。 遞延所得稅採用在資產負債表日已立法或已實質性立法,並於有關之遞延所得稅 資產實現或遞延所得稅負債清償時預期適用之稅率(及稅法)為準。
  • 4.遞延所得稅資產於暫時性差異很有可能用以抵減未來應課稅所得之範圍內認列, 並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重評估未認列及已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
  • 5.當有法定執行權將所認列之當期所得稅資產及負債金額互抵且有意圖以淨額基礎 清償或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始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 抵;當有法定執行權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且遞延所得稅資 產及負債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所得稅之同一納稅主體、或不同納稅主體產生但各 主體意圖以淨額基礎清償或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始將遞延所得稅資產及 負債互抵。
  • 6.期中期間之所得稅費用以估計之年度平均有效稅率應用至期中期間之稅前損益計 算之,並配合前述政策揭露相關資訊。

(十八)普通股每股盈餘

本公司列示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基本及稀釋每股盈餘。本公司基 本每股盈餘係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除以當期加權平均流通在 外普通股股數計算之;但以盈餘或資本公積轉增資而新增之股數,則採追溯調整計 算。稀釋每股盈餘則係將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及加權平均流通在 外普通股股數,分別調整所有潛在稀釋普通股之影響後計算之。

估列之員工酬勞若得選擇以股票形式發放,則屬潛在普通股,潛在普通股如具 有稀釋作用,除揭露簡單每股盈餘外,並揭露稀釋每股盈餘,稀釋每股盈餘係假設 所有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均於當期流通在外,故本期淨利及流通在外普通股股 數,均須調整所具稀釋作用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十九)營運部門報導

本公司營運部門資訊與提供給主要營運決策者之內部管理報告採一致之方式報 導。主要營運決策者負責分配資源予營運部門並評估其績效,經辨識本公司之主要 營運決策者為董事會。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本公司編製本個別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已運用其判斷以決定所採用之會計政策, 並依據資產負債表日當時之情況對於未來事件之合理預期以作出會計估計及假設。所作 出之重大會計估計與假設可能與實際結果存有差異,將考量歷史經驗及其他因子持續評 估及調整。該等估計及假設具有導致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於下個財務年度重大調整之風 險。請詳下列對重大會計判斷、估計與假設不確定性之說明:

(一)會計政策採用之重要判斷

1.投資性不動產

本公司某些不動產持有之目的一部分係為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其他部分係 供自用。各部分若可單獨出售,則分別以投資性不動產及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處 理。

2.營業租賃承諾-本公司為出租人

本公司對投資性不動產組合已簽訂商業不動產租約。基於對其約定條款之評 估,本公司仍保留這些不動產所有權之重大風險及報酬,並將該等租約以營業租 賃處理。

(二)重要會計估計及假設

於報導期間結束日對有關未來所作之假設及估計不確性之主要來源資訊,具有 導致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於下一財務年度重大調整之重大風險。茲說明如下:

1.所得稅

所得稅的不確定性存在於對複雜稅務法規之解釋、產生未來課稅所得的金額 及時點。由於廣泛的國際商業關係與契約的長期性和複雜性,其實際結果與所作 假設間產生之差異,或此等假設於未來之改變,可能迫使將已入帳的所得稅利益 和費用於未來予以調整。對所得稅之提列,係依據本公司營業所在各國之稅捐機 關可能的查核結果,所作之合理估計。所提列的金額是基於不同因素,例如:以 往稅務查核經驗及課稅主體與所屬稅捐機關對稅務法規解釋之不同。此解釋之差 異,因本公司個別企業所在地之情況,而可能產生各種議題。

未使用之課稅損失與所得稅抵減遞轉後期及可減除暫時性差異,係於未來很 有可能產生課稅所得或有應課稅暫時性差異之範圍內,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決 定遞延所得稅資產可認列之金額係以未來課稅所得及應課稅暫時性差異可能發生 之時點及水準併同未來之稅務規劃策略為估計之依據。截至民國110年6月30日 止,有關本公司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說明請詳附註六(二十二)。

2.存貨之評價

由於存貨須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計價,故本公司必須運用判斷及估計決 定資產負債表日存貨之淨變現價值。本公司評估資產負債表日存貨因市場變動或無 市場銷售價值之金額,並將存貨成本沖減至淨變現價值。此存貨評價主要係依未來 特定期間內之產品需求為估計基礎,故可能產生重大變動,請詳附註六(三)。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

110年6月30日 109年12月31日 109年6月30日
庫存現金 \$- \$356 \$-
零用金 40 40 45
銀行存款 68,158 155,096 421,944
合計 \$68,198 \$155,492 \$421,989
  • 1.本公司往來之金融機構信用品質良好,且本公司與多家金融機構往來以分散信用 風險,預期發生違約之可能性甚低。
  • 2.本公司金融資產及負債之利率風險及敏感度分析之揭露請詳附註十二。

(二)應收票據及帳款

110年6月30日 109年12月31日 109年6月30日
應收票據 \$2,883 \$174 \$16,430
備抵損失-應收票據 - - -
合計 \$2,883 \$174 \$16,430
110年6月30日 109年12月31日 109年6月30日
應收帳款 \$100 \$32,183 \$13,695
應收分期帳款 - 33 132
備抵損失-應收帳款 - - -

1.應收帳款及應收票據之帳齡分析如下:

110年6月30日 109年12月31日 109年6月30日
應收帳款 應收票據 應收帳款 應收票據 應收帳款 應收票據
未逾期 \$100 \$2,883 \$32,216 \$174 \$13,827 \$16,430
180 天內 - - - - - -
181-365 天 - - - - - -
一年以上 - - - - - -
合計 \$100 \$2,883 \$32,216 \$174 \$13,827 \$16,430

以上係以逾期天數為基準進行之帳齡分析。

2.在不考慮所持有之擔保品或其他信用增強之情況下,信用風險最大之暴險金額為 帳面金額。相關信用風險資訊請詳附註十二(二)。

(三)存 貨

1.本公司之存貨明細如下:

110年6月30日 109年12月31日 109年6月30日
待售房地 \$- \$102,590 \$17,610
營建用地 380,201 1,940,632 618,039
在建房地 18,672,905 14,116,893 13,124,041
容積移轉用地 125,182 143,862 103,108
預付土地款 5,380 55,470 208,530
合計 \$19,183,668 \$16,359,447 \$14,071,328

2.上列部分存貨業已提供為銀行借款之擔保品,請詳附註八「質押之資產」。

3.重要工程之補充揭露事項如下:

工程別 在建土地 在建工程
文北段 \$833,974 \$680,861
太順段二期 258,509 275,880
育賢段三期 442,110 754,812
育賢段四期 416,984 494,039
育賢段五期 300,631 415,916
育賢段六期 835,367 120,176
育賢段七期 627,394 160,747
後壠子段 433,334 245,394
善捷段 316,201 284,364
牛稠子段 511,673 62,874
中山段 601,834 4,607
市鎮北段 478,267 67,156
青平段 699,049 244,543
育賢段八期 1,309,727 24,779
北新段 1,362,414 79,822
新國段一期 396,895 25,517
新國段二期 43,767 246
新國段三期 177,423 12,910
頭家段一期 338,210 7,314
頭家段二期 301,944 5,656
東光段 1,046,592 8,232
致用段一期 123,348 289
致用段二期 216,594 194
新榮和段二期 279,671 1,886
新榮和段三期 1,325,363 2,375
頭重溪段二期 261,814 474
頭重溪段三期 360,599 653
新站南段二期 390,784 717
合計 \$14,690,472 \$3,982,433
  • 4.民國110年及109年4月1日至6月30日、110年及109年1月1日至6月30日利息資本化列 入在建房地金額分別為33,616仟元、20,921仟元、61,676仟元及41,981仟元,利息 資本化利率分別為0.34%~1.93%、0.61%~1.93%、0.34%~1.93%及0.61%~1.93%。
  • 5.本公司民國110年及109年4月1日至6月30日、110年及109年1月1日至6月30日與存 貨相關之銷貨成本(存貨淨變現跌價損失(回升利益))皆為0仟元。

(四)預付款項

110年6月30日 109年12月31日 109年6月30日
預付租金 \$1,390 \$129 \$-
其他預付費用 3,687 3,732 3,634
預付貨款 - 1,071 -
其他預付款 1,934 - -
留抵稅額 38,040 11,515 17,459
合計 \$45,051 \$16,447 \$21,093

(五)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110年6月30日 109年12月31日 109年6月30日
其他受限制資產 \$1,769,600 \$1,125,013 \$915,021
  • 1.上開受限制資產係本公司自民國100年度起依內政部訂定之「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 約應記載事項」中有關「預售屋履約保證機制」規定,將預收房地款專款存放於 本公司在金融機構開立之專戶中,並由該等金融機構提供預售屋買賣價金信託, 請詳附註八「質押之資產」之說明。
  • 2.本公司於民國108年至110年第二季間與金融機構簽訂預售屋價金保管信託契約 書,約定得動用金額最多不可超過承購戶已繳納之價金之五成,截至民國110年6 月30日止,本公司針對「櫻花巨人」向板信銀行申請動用165,000仟元以支付該建 案之工程款,動用後該案專戶款餘額為166,638仟元。有關前開契約條款之說明, 請詳附註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六)其他流動資產

109年6月30日
\$398,371 \$304,504 \$262,869
26,354 38,555 23,845
1,604 2,664 1,352
\$426,329 \$345,723 \$288,066
110年6月30日 109年12月31日

本公司於預售房屋時為取得客戶合約所產生之成本為合約之增額成本,該合約 增額成本於法定所有權移轉之時完成合約之履約義務,攤銷該合約增額成本,請詳 附註六(十八)「營業收入」之說明。

(七)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土地 房屋及建築 辦公設備 租賃改良 其他設備 合計
成本:
110年1月1日 \$31,885 \$26,288 \$2,934 \$2,646 \$3,128 \$66,881
增添 - - - - 238 238
處分 - - (33) - (34) (67)
110年6月30日 \$31,885 \$26,288 \$2,901 \$2,646 \$3,332 \$67,052
109年1月1日 \$31,885 \$26,288 \$2,956 \$2,646 \$2,498 \$66,273
增添 - - - - 229 229)
處分 - - (22) - (117) (139)
109年6月30日 \$31,885 \$26,288 \$2,934 \$2,646 \$2,610 \$66,363
土地 房屋及建築 辦公設備 租賃改良 其他設備 合計
累計折舊及減損:
110年1月1日 \$- \$8,050 \$2,563 \$2,162 \$1,884 \$14,659
折舊 - 861 98 265 271 1,495
處分 - - (28) - (25) (53)
110年6月30日 \$- \$8,911 \$2,633 \$2,427 \$2,130 \$16,101
109年1月1日 \$- \$6,327 \$2,386 \$1,633 \$1,582 \$11,928
折舊 - 861 101 265 196 1,423
處分 - - (22) - (117) (139)
109年6月30日 \$- \$7,188 \$2,465 \$1,898 \$1,661 \$13,212
淨帳面金額:
110年6月30日 \$31,885 \$17,377 \$268 \$219 \$1,202 \$50,951
109年12月31日 \$31,885 \$18,238 \$371 \$484 \$1,244 \$52,222

1.本公司民國110年6月30日、109年12月31日及109年6月30日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累計減損損失皆為0仟元,減損評估係依據獨立外部鑑價專家之評估報告。

109年6月30日 \$31,885 \$19,100 \$469 \$748 \$949 \$53,151

2.部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已提供作為發行可轉換公司債之擔保品,請詳附註八「質 押之資產」之說明。

(八)租賃交易-承租人

  • 1.本公司租賃之標的資產包括辦公室、停車位、其他設備及運輸設備等,租賃合約 之期間通常介於一到五年。租賃合約是採個別協商並包含各種不同的條款及條 件,且未有加諸其他之限制。
  • 2.使用權資產之帳面價值與認列之折舊費用資訊如下:
110年6月30日 109年12月31日 109年6月30日
使用權資產帳面金額
房屋及建築
運輸設備
\$611
897
\$1,344
-
\$2,077
-
合計 \$1,508 \$1,344 \$2,077
110年4月1日
至6月30日
109年4月1日
至6月30日
110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109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使用權資產之增添 \$- \$- \$1,041 \$-
使用權資產之折舊費用
房屋及建築
運輸設備
合計
\$367
86
\$453
\$367
-
\$367
\$733
144
\$877
\$734
-
\$734

3.租賃負債

110年6月30日 109年12月31日 109年6月30日
租賃負債帳面金額
流動 \$971 \$1,374 \$1,484
非流動 557 - 628
合計 \$1,528 \$1,374 \$2,112

(1)與租賃合約有關之損益項目資訊如下:

110年4月1日 109年4月1日 110年1月1日 109年1月1日
項目 至6月30日 至6月30日 至6月30日 至6月30日
租賃負債之利息費用 \$9 \$13 \$19 \$28
屬短期租賃合約之費用 \$103 \$160 \$169 \$313
屬低價值資產租賃之費用 \$5 \$29 \$5 \$29
  • (2)本公司於民國110年及109年1月1日至6月30日租賃現金流出總額分別為906仟 元及0仟元。
  • (3)本公司承租影印機及停車位之租賃期間不超過十二個月,符合租賃適用認列之豁 免,不對該等租賃認列相關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

(九)投資性不動產

其他資產-其他 合計
成本:
110年1月1日 \$47,898 \$47,898
增添 - -
重分類 - -
110年6月30日 \$47,898 \$47,898
109年1月1日 \$47,898 \$47,898
增添 - -
重分類 - -
109年6月30日 \$47,898 \$47,898
累計折舊及減損:
110年1月1日 \$24,478 \$24,478
當期折舊 - -
重分類 - -
110年6月30日 \$24,478 \$24,478
109年1月1日 \$24,478 \$24,478
當期折舊 - -
重分類 - -
109年6月30日 \$24,478 \$24,478
其他資產-其他 合計
淨帳面金額:
110年6月30日 \$23,420 \$23,420
109年12月31日 \$23,420 \$23,420
109年6月30日 \$23,420 \$23,420
  • 1.本公司民國110年6月30日、109年12月31日及109年6月30日之投資性不動產累計減 損損失皆為24,478仟元,減損評估係依據獨立外部鑑價專家之評估報告。
  • 2.本公司持有之投資性不動產之公允價值並非按公允價值衡量,而僅揭露其公允 價值之資訊,其公允價值層級屬第三等級。本公司持有之投資性不動產於民國 110年6月30日、109年12月31日及109年6月30日之公允價值分別為34,733仟元、 34,733仟元及33,573仟元,係獨立外部鑑價專家之評估結果;其中惠來厝段及 雲林北港段之評價係採用比較法及土地開發分析法,大村鄉鎮安段之評價係採 用比較法及成本法。
  • 3.其他資產-其他及其減損之說明如下:
其他資產-其他 110年6月30日 109年12月31日 109年6月30日
大村鄉鎮安段(農牧用地) \$44,298 \$44,298 \$44,298
惠來厝段 2,340 2,340 2,340
雲林北港段 1,260 1,260 1,260
合計 \$47,898 \$47,898 \$47,898
累計減損 110年6月30日 109年12月31日 109年6月30日
大村鄉鎮安段(農牧用地) \$23,570 \$23,570 \$23,570
惠來厝段 93 93 93
雲林北港段 815 815 815
合計 \$24,478 \$24,478 \$24,478

上列大村鄉鎮安段之農牧用地由於受法令限制,暫以他人名義登記所有權, 俟將來法令許可過戶於本公司時,再辦理變更登記,該土地已設定第一順位抵押 權予本公司,並由受託人出具無條件移轉同意書以為保全。

(十)短期借款

110年6月30日 109年12月31日 109年6月30日
抵押借款 \$1,722,500 \$1,084,600 \$1,014,600
信用借款 185,309 370,000 -
合計 \$1,907,809 \$1,454,600 \$1,014,600
期末餘額利率區間 1.30%~1.69% 1.30%~1.69% 1.35%~1.69%

上列短期抵押借款由本公司提供存貨-在建房地作為擔保品,請詳附註八「質 押之資產」之說明。

(十一)應付短期票券

110年6月30日 109年12月31日 109年6月30日
商業本票 \$2,983,700 \$2,354,800 \$1,336,900
商業本票折價 (1,400) (1,649) (1,294)
合計 \$2,982,300 \$2,353,151 \$1,335,606
期末餘額利率區間 0.340%~1.102% 0.360%~1.102% 0.612%~1.550%
  • 1.本公司於民國110年及109年1月1日至6月30日,應付短期票券發行金額分別為 730,900仟元及1,058,000仟元,償還金額分別為102,000仟元及230,000仟元。
  • 2.上列應付短期票券由本公司提供存貨-在建土地作為擔保品,請詳附註八「質押 之資產」之說明。

(十二)應付公司債

110年6月30日 109年12月31日 109年6月30日
國內第一次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 \$200,000 \$200,000 \$200,000
應付公司債折價尚未攤銷餘額 (513) (641) (948)
累積已轉換金額 (47,800) (45,600) (7,700)
小計 151,687 153,759 191,352
減:一年內到期部分 - - -
國內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期末應付公司債餘額 151,687 153,759 191,352
國內第二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 292,000 292,000 292,000
應付公司債折價尚未攤銷餘額 (1,692) (3,039) (4,637)
累積已轉換金額 (231,500) (203,400) (177,800)
小計 58,808 85,561 109,563
減:一年內到期部分 - - -
國內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期末應付公司債餘額 58,808 85,561 109,563
期末應付公司債餘額 \$210,495 \$239,320 \$300,915

1.本公司於民國107年9月3日發行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

主要發行條款說明如下:

  • (1)發行期間:發行期間為5年,自民國107年9月3日(以下簡稱「發行日」)起至民 國112年9月3日(以下簡稱「到期日」)到期。
  • (2)發行總額:發行總面額為200,000仟元,每張面額為100仟元,依票面金額103.6% 發行,發行總金額為207,200仟元。

  • (3)債券票面利率:票面年利率0%。

  • (4)還本付息日期及方式:票面利率為0%,故無付息日期及方式。除債券持有人依 轉換辦法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本公司依轉換辦法提前贖回或由證券商營業處 所買回註銷者外,本公司於到期時依債券面額之100.75%(實質收益率為0.15%) 以現金一次償還。
  • (5)擔保情形:本轉換公司債委由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保證銀行,保 證範圍包括本轉換公司債發行本金餘額及債權人應計付之利息補償金等從屬 於主債務之負擔。
  • (6)轉換標的:債券持有人得依轉換辦法之規定,向本公司請求將本轉換公司債依 面額及請求轉換當時之轉換價格,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股票,本公司將以新發 行之普通股交付之。
  • (7)轉換期間:債券持有人自本轉換公司債發行日後屆滿三個月之次日(民國107 年12月4日)起,至到期日(民國112年9月3日)止,除(一)依法暫停過戶期間;(二) 本公司無償配股停止過戶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日或現金增資認股停止過戶日 前十五個營業日起,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之期間;(三)辦理減資之減資基準日 起至減資換發股票開始交易日前一日止之外,得隨時向本公司請求依轉換辦法 將本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 (8)轉換價格及其調整:本轉換公司債轉換價格之訂定,係以民國107年8月24日 為轉換價格訂定基準日,以基準日(不含)前一個營業日、前三個營業日及前 五個營業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擇一者為基準價格,再乘 以120%為計算轉換價格(計算至新台幣分為止,毫以下四捨五入)之依據。基 準日前如遇有除權或除息者,其經採樣用以計算轉換價格之收盤價,應先設 算為除權或除息後價格;轉換價格於決定後,實際發行日前,如遇有除權或 除息者,應依轉換價格調整公式調整之。本轉換公司債發行後,除本公司所 發行(或私募)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券而換發普通股股 份者或因員工酬勞發行新股者外,遇有(一)本公司已發行(或私募)之普通股 股份增加時;(二)配發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之比率超過1.5%時;(三) 以低於每股時價之轉換或認股價格再發行(私募)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 權之各種有價證券時;(四)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少時,轉 換價格將依轉換辦法所訂之公式計算調整並函請櫃買中心公告。發行時轉換 價格為每股35.94元,民國110年6月30日之轉換價格為每股22.87元。

  • (9)轉換後之權利義務:本轉換公司債持有人於請求轉換生效後所取得普通股股票 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 (10)本公司對本轉換公司債之贖回權:(一)本轉換公司債發行滿三個月後翌日(民 國107年12月4日)起至發行期間屆滿前四十日(民國112年7月25日)止,若本公 司普通股在證交所集中交易市場之收盤價格連續三十個營業日超過當時轉換 價格達百分之三十(含)以上者,本公司得於其後三十個營業日內,以掛號寄發 一份一個月期滿之「債券收回通知書」予債券持有人,且函知櫃檯買賣中心公 告本公司贖回權之行使,並於債券收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按債券面額以現金 收回流通在外之本轉換公司債。(二)本轉換公司債發行滿三個月後翌日(民國 107年12月4日)起至發行期間屆滿前四十日(民國112年7月25日)止,若本轉換 公司債流通在外餘額低於原發行總面額之10%時,本公司得於其後任何時間, 以掛號寄發一份一個月期滿之「債券收回通知書」予債券持有人,且函知櫃檯 買賣中心公告,並於債券收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按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其流 通在外之本轉換債。
  • 2.本公司於民國107年9月4日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主要發行條款說明如下:

  • (1)發行期間:發行期間為5年,自民國107年9月4日(以下簡稱「發行日」)起至民 國112年9月4日(以下簡稱「到期日」)到期。
  • (2)發行總額:發行總面額為292,000仟元,每張面額為100仟元,依票面金額100.5% 發行,發行總金額為293,460仟元。
  • (3)債券票面利率:票面年利率0%。
  • (4)還本付息日期及方式:本轉換公司債之票面利率為0%,故無付息日期及方式。 除債券持有人依轉換辦法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或行使賣回權,或本公司依轉換 辦法提前贖回或由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註銷者外,本公司於到期時依債券面額 以現金一次償還。
  • (5)擔保情形:為無擔保債券。惟發行後,本公司另發行或私募其他有擔保附認股 權公司債或轉換公司債時,本轉換公司債比照該有擔保附認股權公司債或轉換 公司債,設定同等級之債權或同順位之擔保物權。

  • (6)轉換標的:債券持有人得依轉換辦法之規定,向本公司請求將本轉換公司債依 面額及請求轉換當時之轉換價格,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股票,本公司將以新發 行之普通股交付之。

  • (7)轉換期間:債券持有人自本轉換公司債發行日後屆滿三個月之次日(民國107 年12月5日)起,至到期日(民國112年9月4日)止,除(一)普通股依法暫停過戶 期間;(二)本公司無償配股停止過戶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日或現金增資認股 停止過戶日前十五個營業日起,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之期間;(三)辦理減資之 減資基準日起至減資換發股票開始交易日前一日止之外,得隨時向本公司請求 依轉換辦法將本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 (8)轉換價格及其調整:本轉換公司債轉換價格之訂定,係以民國107年8月27日為 轉換價格訂定基準日,以基準日(不含)前一個營業日、前三個營業日及前五個 營業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擇一者為基準價格,再乘以117% 為計算轉換價格(計算至新台幣分為止,毫以下四捨五入)之依據。基準日前如 遇有除權或除息者,其經採樣用以計算轉換價格之收盤價,應先設算為除權或 除息後價格;轉換價格於決定後,實際發行日前,如遇有除權或除息者,應依 轉換價格調整公式調整之。本轉換公司債發行後,除本公司所發行(或私募) 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券而換發普通股股份者或因員工酬 勞發行新股者外,遇有(一)本公司已發行(或私募)之普通股股份增加時;(二) 配發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之比率超過1.5%時;(三)以低於每股時價之轉 換或認股價格再發行(私募)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券時; (四)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少時,轉換價格將依轉換辦法所訂 之公式計算調整並函請櫃買中心公告。發行時轉換價格為每股35.10元,民國 110年6月30日之轉換價格為每股22.34元。
  • (9)轉換後之權利義務:本轉換公司債持有人於請求轉換生效後所取得普通股股票 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 (10)本公司對本轉換公司債之贖回權:(一)本轉換公司債發行滿三個月後翌日(民 國107年12月5日)起至發行期間屆滿前四十日(民國112年7月26日)止,若本公 司普通股在證交所集中交易市場之收盤價格連續三十個營業日超過當時轉換 價格達百分之三十(含)以上者,本公司得於其後三十個營業日內,以掛號寄發 一份一個月期滿之「債券收回通知書」予債券持有人,且函知櫃檯買賣中心公 告本公司贖回權之行使,並於債券收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按債券面額以現金 收回流通在外之本轉換公司債。(二)本轉換公司債發行滿三個月後翌日(民國 107年12月5日)起至發行期間屆滿前四十日(民國112年7月26日)止,若本轉換 公司債流通在外餘額低於原發行總面額之10%時,本公司得於其後任何時間,

以掛號寄發一份一個月期滿之「債券收回通知書」予債券持有人,且函知櫃檯 買賣中心公告,並於債券收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按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其流 通在外之本轉換債。

  • (11)債券持有人對本轉換公司債之賣回權:本轉換公司債以發行滿三年(民國110 年9月4日)為債券持有人賣回基準日,本公司應於賣回基準日之三十日前(民國 110年8月5日),以掛號寄發一份「賣回權行使通知書」予債券持有人,並函請 櫃買中心公告,債券持有人得於賣回基準日之前三十日內以書面通知本公司股 務代理機構,要求本公司以債券面額加計利息補償金,滿三年債券面額加計利 息補償金為債券面額之1.5075%(賣回收益率0.50%)將其所持有之本轉換公司 債贖回。本公司受理賣回請求,應於賣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內以現金贖回本 轉換公司債。
  • 3.國內第一次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僅有轉換權之權益組成部分,另國內第二次無擔 保可轉換公司債包括有轉換權及賣回權之負債及權益組成部分。權益組成部分於 權益項下以資本公積-認股權表達,負債組成要素則分別列為嵌入衍生性金融商品 及非屬衍生性金融商品之負債。國內第二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之嵌入衍生性金 融商品於民國110年6月30日、109年12月31日及109年6月30日以公平價值評估金額 分別為278仟元、251仟元及278仟元;國內第一次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及國內第二 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非屬衍生性金融商品之負債於民國110年6月30日、109年12 月31日及109年6月30日以攤銷後成本衡量金額分別為151,687仟元及58,808仟 元、153,759仟元及85,561仟元、191,352仟元及109,563仟元,其原始認列之有效 利率分別為0.156%及1.3092%。其上述可轉換公司債相關權益、負債及損益金額明 細如下:
110年6月30日 109年12月31日 109年6月30日
嵌入式衍生工具-賣回權(帳列透過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非流動)
\$278 \$251 \$278
權益組成部分-認股權(帳列資本公積) \$6,944 \$8,047 \$10,165
110年4月1日 109年4月1日 110年1月1日 109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至6月30日 至6月30日 至6月30日
嵌入式衍生工具-賣回權按公允
價值再衡量之利益(損失)(帳
列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負債利益(損失))
\$(7) \$284 \$(25) \$639
利息費用 \$297 \$569 \$627 \$1,297

4.上列應付公司債由本公司提供部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作為擔保品,請詳附註八 「質押之資產」之說明。

(十三)長期借款

1.長期借款明細如下:

借款性質 貸款機構 契約期間 110年6月30日 109年12月31日 109年6月30日
抵押借款 合作金庫銀行中權分行 106.06- 109.11 \$- \$- \$447,000
抵押借款 合作金庫銀行北台中分行 106.09- 110.12 256,000 196,000 166,000
抵押借款 合作金庫銀行建成分行 109.01- 112.12 945,000 945,000 500,000
抵押借款 合作金庫銀行五權分行 110.03- 113.12 153,000 - -
抵押借款 合作金庫銀行迴龍分行 110.05- 113.06 338,000 - -
抵押借款 土地銀行北台中分行 106.05- 111.05 - - 200,000
抵押借款 土地銀行北台中分行 108.09- 111.05 - - 90,000
抵押借款 土地銀行南台中分行 110.05- 115.05 212,300 - -
抵押借款 中國信託銀行市政分行 107.05- 113.03 690,400 510,000 510,000
抵押借款 中國信託銀行市政分行 108.10- 113.10 910,000 910,000 910,000
抵押借款 台灣銀行彰化分行 108.05- 112.05 354,000 354,000 354,000
抵押借款 全國農金台中分行 108.09- 115.04 980,000 280,000 280,000
抵押借款 全國農金新竹分行 109.09- 114.09 275,000 275,000 -
抵押借款 全國農金新竹分行 109.11- 113.11 30,000 3,000 -
抵押借款 第一商業銀行台中分行 109.10- 113.10 463,000 267,000 -
抵押借款 遠東商銀 108.08- 112.03 300,000 300,000 300,000
抵押借款 台新銀行 110.01- 114.01 140,000 - -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借款 (1,740,400) (706,000) (1,413,000)
合計 \$4,306,300 \$3,334,000 \$2,344,000
期末餘額利率區間 1.35%-1.93% 1.35%-1.93% 1.35%~1.93%
  • 2.上列長期借款之償還方式係按月支付利息,借款到期或在建工程完工時(兩者孰短) 一次清償本金。
  • 3.上列長期抵押借款由本公司提供存貨-在建房地作為擔保品,請詳附註八「質押 之資產」之說明。

(十四)員工退休金相關資訊

1.確定福利計畫

本公司員工已全數選擇適用新制之「勞工退休金條例」,故於民國98年經申 請核准註銷退休金帳戶並領回退休準備金餘額,原舊制之員工退休辦法已停止 適用。

  • 2.確定提撥計畫
  • (1)自民國94年7月1日起,本公司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訂定之員工退休辦法係屬確 定提撥計畫。依該條例規定,本公司每月負擔之勞工退休金提撥率,不得低於員 工每月薪資百分之六。本公司業已依照該條例訂定之員工退休辦法,每月依員工 薪資百分之六提撥至勞工保險局之員工個人退休金帳戶,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依員 工個人之退休金專戶及累積收益之金額採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方式領取。

(2)民國110年及109年4月1日至6月30日暨民國110年及109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本 公司依上開退休金辦法認列之退休金費用金額分別為463仟元、390仟元、864 仟元及779仟元。

(十五)股本及增資案

  • 1.民國110年6月30日、109年12月31及109年6月30日,本公司額定股本總額皆為 6,000,000仟元,每股面額均為10元,額定股數皆為600,000仟股,實收股本總額 分別為5,596,090仟元、5,584,827仟元及4,657,505仟元,分為普通股559,609仟 股、558,483仟股及465,750仟股。
  • 2.民國110年第二季及109年度本公司辦理增資情形如下:
增資基準日 性質 增資金額 股數(仟股) 主管機關核准文號
109年2月26日 可轉債轉換 \$5,454 545 經授商字第10901019630號
109年5月22日 可轉債轉換 \$19,618 1,962 經授商字第10901082840號
109年9月17日 盈餘轉增資 \$881,198 88,120 經授商字第10901170310號
109年9月17日 可轉債轉換 \$28,095 2,810 經授商字第10901170310號
109年11月27日 可轉債轉換 \$18,029 1,803 經授商字第10901217690號
110年1月26日 可轉債轉換 \$4,346 434 經授商字第11001021300號
110年5月11日 可轉債轉換 \$6,917 692 經授商字第11001088230號

3.民國110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本公司可轉換公司債持有人行使轉換權,共計發行新 股1,354仟股及增加股本13,540仟元,其中尚未完成變更登記程序之股本6,623仟 元則暫列「債券換股權利證書」項下。另相關之資本公積-轉換公司債轉換溢價增 加17,013仟元,並轉銷資本公積-認股權1,103仟元。

(十六)資本公積

110年6月30日 109年12月31日 109年6月30日
發行溢價 \$9,079 \$9,079 \$9,079
公司債轉換溢價 171,236 154,223 116,771

他(股東未領股利)
164 116 116
可轉換公司債認股權(附註六(十二)) 6,944 8,047 10,165

\$187,423 \$171,465 \$136,131

資本公積依公司法規定僅限於彌補公司虧損或增加及撥充資本外,不得使用。 惟依民國101年1月修正之公司法規定,資本公積須優先填補虧損後,始得以已實現 之資本公積轉作資本或發放現金股利。前項所稱之已實現資本公積,包括超過票面 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 則規定,得撥充資本之資本公積,每年撥充之合計金額,不得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 之十。公司非於盈餘公積填補資本虧損仍有不足時,不得以資本公積補充之。

(十七)保留盈餘

1.法定盈餘公積

依公司法規定,公司應就稅後純益提撥10%為法定盈餘公積,直至與實收資本 總額相等為止。法定盈餘公積除彌補公司虧損及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發給新股 或現金外,不得使用之,惟發給新股或現金者,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 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

2.未分配盈餘

依本公司公司章程第二十八條之一有關盈餘分配之規定如下:

本公司年度決算後如有盈餘,除依法完納稅捐外,應先彌補以往年度虧損, 次就其餘額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及依法令及所需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或 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其餘加計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數為可分配 盈餘數,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

3.股利政策

本公司之股利政策明訂於公司章程第二十八條之一,由於本公司屬資本密集 產業,未來數年仍有重大之投資及財務改善計劃,尚難區分其成長階段,故年度 盈餘之分派,現金股利至少發放百分之十,惟每股現金股利低於0.1元,得改發股 票股利。

  • 4.盈餘分配案
  • (1)本公司民國109年度及108年度之盈餘分配案分別於民國110年3月22日及109年3 月16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並分別於民國110年7月13日及109年6月10日經股東 常會決議照案通過。

茲將民國109年度及108年度盈餘分配案列示如下:

109年度 108年度
董事會 董事會
通過擬議 股東會決議 通過擬議 股東會決議
法定盈餘公積 \$82,214 \$82,214 \$148,851 \$148,851
現金股利 111,784 111,784 463,789 463,789
股票股利 782,484 782,484 881,198 881,198
合計 \$976,482 \$976,482 \$1,493,838 \$1,493,838
  • (2)有關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資訊,請詳附註六(二十一)。
  • (3)有關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之盈餘分配案及股東會決議情形,請自公開資訊觀測站 中查詢。

(十八)營業收入

110年4月1日
至6月30日
109年4月1日
至6月30日
110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109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客戶合約之收入
營建收入 \$- \$732,976 \$165,309 \$1,436,812
租賃收入 644 504 1,433 912
其他營業收入 336 733 336 733
合計 \$980 \$734,213 \$167,078 \$1,438,457

1.客戶合約收入之細分

本公司之收入源於提供隨時間逐步移轉及於某一時點移轉之商品及勞務,依 IFRS 15之規定將收入細分如下:

110年4月1日 109年4月1日 110年1月1日 109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至6月30日 至6月30日 至6月30日
營建收入-孩子王 \$ \$29,342 \$- \$357,177
營建收入-青上森 - 33,089 - 409,090
營建收入-櫻花品學區 - 670,545 - 670,545
營建收入-孩子王2 - - 165,309 -
租賃收入 644 504 1,433 912
其他營業收入 336 733 336 733
合計 \$980 \$734,213 \$167,078 \$1,438,457
收入認列時點:
於某一時點認列收入 \$336 \$733,709 \$165,645 \$1,437,545
隨時間逐步認列收入 644 504 1,433 912
合計 \$980 \$734,213 \$167,078 \$1,438,457

2.合約餘額

110年6月30日 109年12月31日 109年6月30日
合約負債-流動 \$1,884,839 \$1,118,952 \$1,049,901

(1)合約負債的重大變動

合約負債之變動之主要係源自本公司移轉商品予客戶而滿足履約義務之 時點與客戶付款時點之差異,並無其他重大變動。

(2)期初合約負債本期認列收入

民國110年及109年4月1日至6月30日暨民國110年及109年1月1日至6月 30日合約負債期初餘額本期認列收入分別為0仟元、67,219仟元、41,828仟 元及226,751仟元。

(3)自取得或履行客戶合約之成本中所認列之資產

110年6月30日 109年12月31日 109年6月30日
取得合約之增額成本 \$398,371 \$304,504 \$262,869

民國110年及109年4月1日至6月30日暨民國110年及109年1月1日至6月 30日取得合約之增額成本於報導期間所認列之攤銷金額分別為0仟元、 17,835仟元、4,757仟元及38,630仟元。

(十九)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1.利息收入

110年4月1日 109年4月1日 110年1月1日 109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至6月30日 至6月30日 至6月30日
利息收入(銀行存款利息) \$205 \$215 \$205 \$222
利息收入(其他) 1 53 1 114
合計 \$206 \$268 \$206 \$336

2.其他收入

110年4月1日 109年4月1日 110年1月1日 109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至6月30日 至6月30日 至6月30日
其他收入-其他 \$170 \$510 \$1,111 \$686

3.其他利益及損失

110年4月1日
至6月30日
109年4月1日
至6月30日
110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109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損失
\$(14) \$- \$(14)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負債利益(損失)
(7) 284 (25) 639
其他(包含賠償損失) (212) (9) (374) (259)
合計 \$(233) \$275 \$(413) \$380

4.財務成本

110年4月1日
至6月30日
109年4月1日
至6月30日
110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109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利息費用:
銀行借款之利息 \$34,555 \$20,921 \$63,801 \$41,981
應付公司債之利息 297 569 627 1,297
租賃負債之利息 9 13 19 28
其他 6,812 2,581 13,201 4,997
小計 41,673 24,084 77,648 48,303
減:符合要件之資產
資本化金額
(33,616) (20,921) (61,676) (41,981)
財務成本合計 \$8,057 \$3,163 \$15,972 \$6,322

(二十)綜合損益表之攤銷及營業租賃費用等

110年4月1日
至6月30日
109年4月1日
至6月30日
110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109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包含在推銷費用項下者:
最低租賃給付認列為營
業租賃費用
\$5 \$19 \$5 \$19
包含在管理費用項下者:
最低租賃給付認列為營
業租賃費用
\$103 \$170 \$169 \$323

(二十一)費用性質之額外資訊

員工福利、折舊及攤銷費用依功能別彙總表如下:

功能別 110年4月1日至6月30日 109年4月1日至6月30日
性質別 屬於營業成
本者(帳列
在建工程)
屬於營業
費用者
合計 屬於營業成
本者(帳列
在建工程)
屬於營業
費用者
合計
員工福利費用
薪資費用 \$4,970 \$4,137 \$9,107 \$3,530 \$6,584 \$10,114
勞健保費用 582 698 1,280 386 360 746
退休金費用 273 190 463 202 188 390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255 160 415 179 1,088 1,267
折舊費用 - 1,202 1,202 - 1,075 1,075
攤銷費用 - 199 199 - 44 44
110年1月1日至6月30日 109年1月1日至6月30日
功能別
性質別
屬於營業成
本者(帳列
在建工程)
屬於營業
費用者
合計 屬於營業成
本者(帳列
在建工程)
屬於營業
費用者
合計
員工福利費用
薪資費用 \$9,170 \$8,605 \$17,775 \$6,637 \$12,417 \$19,054
勞健保費用 1,011 1,096 2,107 746 1,071 1,817
退休金費用 480 384 864 389 390 779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442 408 850 346 2,526 2,872
折舊費用 - 2,372 2,372 - 2,157 2,157
攤銷費用 - 354 354 - 88 88

1.本公司民國110年及109年6月30日之員工人數分別為67人及54人。

  • 2.依本公司章程規定,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員工酬勞不低於百分之0.5及董事 酬勞不高於百分之2。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員工酬勞、 董事酬勞分派比率之決定及員工酬勞發給股票或現金,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 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
  • 3.本公司民國109年4月1日至6月30日暨民國109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員工酬勞估列 金額分別為954仟元及1,526仟元;董事酬勞估列金額分別為1,600仟元及2,452仟 元。上開金額係以本公司當年度扣除分派員工、董事酬勞前之稅前淨利分別乘上 本公司章程所訂之員工及董事酬勞提撥成數為估列基礎,並認列為民國109年1月1 日至6月30日之存貨成本及營業費用,惟若嗣後董事會決議實際配發金額與估列數 有差異時,則列為董事會議年度之損益。

4.本公司民國110年6月30日處於稅前淨損狀態,故並未估列員工、董事酬勞。

  • 5.本公司經董事會決議之民國109年度及108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與民國109年 度及108年度財務報告認列之金額一致,截至民國110年6月30日止,除民國109年 度董事酬勞尚未實際配發外,其餘皆已發放。
  • 6.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之員工及董事酬勞相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二十二)所得稅

1.所得稅費用主要組成如下:

(1)認列於當期損益之所得稅

110年4月1日 109年4月1日 110年1月1日 109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至6月30日 至6月30日 至6月30日
當期所得稅費用(利益):
當期應付所得稅 \$(2,653) \$46,921 \$3,037 \$56,450
出售土地之土地增值稅 - 19 - 365
以前年度高估 - (4) - (4)
未分配盈餘加徵5% - - - -
遞延所得稅費用(利益):
與暫時性差異之原始產
生及其迴轉有關之遞 - - - -
延所得稅費用(利益)
與課稅損失及所得稅抵
減之原始產生及其迴 - - - -
轉有關之遞延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資產之沖減 38 36 87 187
(先前沖減之迴轉)
所得稅費用(利益) \$(2,615) \$46,972 \$3,124 \$56,998

(2)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所得稅:無。

2.因暫時性差異而產生之各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金額如下:

110年1月1日至6月30日
認列於其他
直接認列於
1月1日 認列於(損)益 綜合(損)益 權(益) 6月30日
遞延所得稅資產
保固準備提列 \$83 \$(45) \$- \$- \$38
備抵呆帳超限 1,607 (3) - - 1,604
其他 39 (39) - - -
合計 \$1,729 \$(87) \$- \$- \$1,642
109年1月1日至6月30日
認列於其他 直接認列於
1月1日 認列於(損)益 綜合(損)益 權(益) 6月30日
遞延所得稅資產
保固準備提列 \$318 \$(184) \$- \$- \$134
備抵呆帳超限 1,613 (3) - - 1,610
其他 40 - - - 40
合計 \$1,971 \$(187) \$- \$- \$1,784

3.現行稅法規範如下:

本公司民國110年及109年1月1日至6月30日適用之營利事業所得稅法定稅率 皆為20%,並依中華民國「所得稅基本稅額條例」計算基本稅額。此外,民國107 年度以後之未分配盈餘所適用稅率為5%。

  • 4.本公司民國110年6月30日、109年12月31日及109年6月30日之本期所得稅負債分別 為3,030仟元、209,889仟元及56,443仟元,係各該年度估列之應自行向公庫補繳 之營利事業所得稅。
  • 5.本公司以前年度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業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107 年度。

(二十三)每股盈餘

基本每股盈餘及稀釋每股盈餘之計算如下:

110年4月1日
至6月30日
109年4月1日
至6月30日
110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109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損) \$(46,373) \$137,462 \$(83,789) \$237,917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559,633 553,957 559,354 552,832
基本每股盈餘(單位:元) \$(0.08) \$0.25 \$(0.15) \$0.43
稀釋每股盈餘
歸屬於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損) \$(46,373) \$137,462 \$(83,789) \$237,917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可轉換公司債
237 455 501 1,038
歸屬於普通股股東之淨利(損) \$(46,136) \$137,917 \$(83,288) \$238,955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559,633 553,957 559,354 552,832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酬勞之影響 - 34 27 92
可轉換公司債轉換之影響 10,002 12,885 10,280 13,831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569,635 566,876 569,661 566,755
稀釋每股盈餘(單位:元) \$(0.08) \$0.24 \$(0.15) \$0.42

民國109年第二季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原為465,322仟股,為配合民國109年9 月盈餘轉增資,故予以追溯調整,以俾利比較。

本公司於民國110年7月13日經股東會決議無償配股,此無償配股於財務報告通 過發布前發生,其擬制之追溯調整每股盈餘如下:

110年4月1日 109年4月1日 110年1月1日 109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至6月30日 至6月30日 至6月30日
基本每股盈餘
基本每股盈餘(單位:元) \$(0.07) \$0.22 \$(0.13) \$0.38
稀釋每股盈餘
稀釋每股盈餘(單位:元) \$(0.07) \$0.22 \$(0.13) \$0.38

七、關係人交易

(一)關係人名稱及關係

關係人名稱 與本公司之關係
陳世英 本公司之主要管理階層
合佳投資有限公司 其他關係人(該公司負責人為本公司持股超過百分之十股東)
林陳海 其他關係人(本公司持股超過百分之十股東)

(二)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存貨-在建房地

110年6月30日 109年12月31日 109年6月30日
其他關係人 \$- \$279,530 \$-

為配合台中市烏日區之興建計畫,本公司於民國109年12月向其他關係人林 陳海先生簽約購入位於台中市烏日區新榮和段135地號之營建用地,合約總價款 為279,530仟元,款項已全數支付(帳列存貨-在建房地)。

2.應付關係人款項(不含向關係人借款)

帳列項目 關係人類別 110年6月30日 109年12月31日 109年6月30日
應付帳款 其他關係人 \$- \$27,953 \$-

流通在外之應付關係人款項餘額係未提供擔保。

(三)主要管理階層薪酬資訊

本公司民國110年及109年4月1日至6月30日暨民國110年及109年1月1日至6月30 日對董事及其他主要管理階層之薪酬總額如下:

110年4月1日 109年4月1日 110年1月1日 109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至6月30日 至6月30日 至6月30日
薪資及其他短期員工福利 \$1,610 \$3,147 \$3,230 \$5,585

八、質押之資產

本公司提供下列資產予金融機構作為借款、發行商業本票及發行可轉換公司債之擔 保品或受有限制:

110年6月30日 109年12月31日 109年6月30日
存貨-在建房地 \$18,430,281 \$13,601,698 \$12,784,057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土地 31,885 31,885 31,885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房屋及建築物 17,377 18,238 19,100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1,769,600 1,125,013 915,021
合計 \$20,249,143 \$14,776,834 \$13,750,063

質押或抵押資產係以帳面價值表達。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一)本公司位於彰化縣大村鄉鎮安段之農牧用地,其原始成本扣除提列之減損後淨額為 20,728仟元(帳列投資性不動產),由於受法令限制,暫以第三人名義登記所有權, 該土地已設定第一順位抵押權予本公司,並由受託人出具無條件移轉同意書以為保 全。另,民國94年部分土地被徵收,徵收補償款計1,900仟元,帳列其他應收款, 因前述第三人之財務問題,該款項遭銀行凍結,本公司已進行催討,另針對該債權 提列足額備抵呆帳。

(二)本公司因購買營建用地及銀行融資等事項所開立之未收回保證票據如下:

110年6月30日 109年12月31日 109年6月30日
存出保證票據 \$7,246,400 \$6,403,626 \$6,080,390
  • (三)截至民國110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因發包主要結構體工程之合約總價約為 3,368,283仟元,已計價金額為1,072,067仟元。
  • (四)本公司於民國108年至110年第二季間與金融機構簽訂動用履保專戶款項之契約,依 契約所載,若本公司無法履約而經購屋人請求該金融機構履行保證責任,返還其繳 存於履保專戶內之價金及利息後,該金融機構除就履保專戶內之存款餘額行使抵銷 權先行扣還墊款外,不足部分則加計利息向本公司求償。本公司於民國110年6月30 日止,針對「櫻花巨人」向板信銀行申請動用165,000仟元以支付該建案之工程款, 動用後該案專戶款餘額為166,638仟元,請參閱附註六(五)「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說明。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無該事項。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無該事項。

十二、其 他

(一)資本風險管理

本公司之資本管理目標,係為保障公司能繼續經營,維持最佳資本結構以降低 資金成本,並為股東提供報酬。為了維持或調整資本結構,本公司可能會調整支付 予股東之股利金額、退還資本予股東、發行新股或出售資產以降低債務。本公司係 依工程進度及營運所須資金調節公司之借款金額。

(二)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之種類

金融資產 110年6月30日 109年12月31日 109年6月30日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放款及應收款
現金及約當現金(不含庫存現金
及零用金) \$68,158 \$155,096 \$421,944
應收票據淨額 2,883 174 16,430
應收帳款淨額 100 32,216 13,827
其他應收款 3,555 - -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1,769,600 1,125,013 915,021
存出保證金 31,264 29,218 37,341
合計 \$1,875,560 \$1,341,717 \$1,404,563
金融負債 110年6月30日 109年12月31日 109年6月30日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278 \$251 \$278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1,907,809 \$1,454,600 \$1,014,600
應付短期票券 2,982,300 2,353,151 1,335,606
應付票據 6,328 7,633 57,548
應付帳款 372,588 502,458 292,400
其他應付款 434,313 427,765 859,185
應付公司債 210,495 239,320 300,915
長期借款(包括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
到期長期負債)
6,046,700 4,040,000 3,757,000
存入保證金 372 462 942
合計 \$11,960,905 \$9,025,389 \$7,618,196
租賃負債(包含流動及非流動) \$1,528 \$1,374 \$2,112

2.風險管理政策

本公司日常營運受多項財務風險之影響,包含市場風險(利率風險)、信用風 險及流動性風險。

風險管理工作由本公司財務部按照董事會核准之政策執行。本公司財務部 透過與公司內各營運單位密切合作,以負責辨認、評估與規避財務風險。董事 會對整體風險管理訂有書面原則,亦對特定範圍與事項提供書面政策,例如匯 率風險、利率風險、信用風險、衍生與非衍生金融工具之使用,以及剩餘流動 資金之投資。

3.重大財務風險之性質及程度

(1)市場風險

現金流量及公允價值利率風險

本公司之利率風險來自按浮動利率發行之長期借款,使公司暴露於現金流 量利率風險。

本公司之借款係採攤銷後成本衡量,依據合約約定每年利率會重新訂價, 因此本公司暴露於未來市場利率變動之風險。

當借款利率上升或下跌1%,而其他所有因素維持不變之情況下,民國110 年及109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稅後淨利將分別減少或增加54,684仟元及 30,536仟元,主要係因浮動利率借款導致利息費用隨之變動所致。

(2)信用風險

本公司之信用風險係因客戶或金融工具之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義務而 導致本公司財務損失之風險,主要來自交易對手無法清償按收款條件支付之應 收帳款的合約現金流量。

本公司係以公司角度建立信用風險之管理。依內部明定之授信政策,公司 內各營運個體與每一新客戶於訂定付款及提出交貨之條款與條件前,須對其進 行管理及信用風險分析。內部風險控管係透過考慮其財務狀況、過往經驗及其 他因素,以評估客戶之信用品質。個別風險之限額係董事會依內部或外部之評 等而制訂,並定期監控信用額度之使用。

對銀行及金融機構而言,僅有信用評等良好之機構,才會被接納為交易對象。

本公司依信用風險之管理,當合約款項按約定之支付條款逾期超過一定天 數,視為已發生違約。

本公司採用IFRS 9提供以下之前提假設,作為判斷自原始認列後金融工具 之信用風險是否有顯著增加之依據:

A.當合約款項按約定之支付條款逾期超過30天,視為金融資產自原始認列後信 用風險已顯著增加。

B.當合約款項按約定之支付條款逾期超過90天,視為已發生違約。

本公司按產品類型及客戶評等之特性將對客戶之應收帳款,採用簡化作法 以損失率法為基礎估計預期信用損失。

針對已違約之應收款項,本公司經追索程序後,對無法合理預期可回收金 融資產之金額已提列備抵損失,惟本公司仍會持續進行追索之法律程序以保全 債權之權利。

針對所有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採用簡化作法估計預期信用損失,亦即使用 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衡量,為此衡量目的,該等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係按產 品類型及客戶評等之共同信用風險特性予以分組,並已納入前瞻性之資訊。本 公司於民國110年6月30日、109年12月31日及109年6月30日應收票據及應收帳 款之預期信用損失分析如下:

已逾期
110年6月30日 未逾期 30天以內 31-60天 61-90天 91天以上 合計
預期損失率 -% -% -% -% -% -%
帳面價值總額 \$2,983 \$- \$- \$- \$- \$2,983
備抵損失 \$- \$- \$- \$- \$- \$-
已逾期
109年12月31日 未逾期 30天以內 31-60天 61-90天 91天以上 合計
預期損失率 -% -% -% -% -% -%
帳面價值總額 \$32,390 \$- \$- \$- \$- \$32,390
備抵損失 \$- \$- \$- \$- \$- \$-
已逾期
109年6月30日 未逾期 30天以內 31-60天 61-90天 91天以上 合計
預期損失率 -% -% -% -% -% -%
帳面價值總額 \$30,257 \$- \$- \$- \$- \$30,257
備抵損失 \$- \$- \$- \$- \$- \$-

由於本公司屬建設業,出售商品皆採預收房地頭期款項及承購戶皆用銀行 貸款支付房地尾款之收款方式,依過去經驗,應收票據及款項無預期信用損失 之情形。

本公司採簡化作法之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之備抵損失變動表如下:

110年1月1日至6月30日 109年1月1日至6月30日
期初餘額 \$- \$-
認列應收帳款之減損損失 - -
因無法收回而沖銷 - -
期末餘額 \$- \$-

(3)流動性風險管理

現金流量預測是由本公司內各營運個體執行,並由財務部予以彙總。公司 財務部監控公司流動資金需求之預測,確保其有足夠資金得以支應營運需要, 並在任何時候維持足夠之未支用的借款承諾額度,以使公司不致違反相關之借 款限額或條款。

下表係本公司之非衍生金融負債,按相關到期日予以分組,並依據資產負 債表日至合約到期日之剩餘期間進行分析。

短於一年 二至三年 四至五年 五年以上 合計
110年6月30日
短期借款 \$1,907,809 \$- \$- \$- \$1,907,809
應付短期票券 2,982,300 - - - 2,982,3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負債
- 278 - - 278
應付款項(包含其他
應付款)
813,229 - - - 813,229
租賃負債(包含一年或
一營業週期內到期)
971 557 - - 1,528
應付公司債 - 210,495 - - 210,495
長期借款(包含一年或
一營業週期內到期)
1,086,400 2,217,000 2,743,300 - 6,046,700
109年12月31日
短期借款 \$1,454,600 \$- \$- \$- \$1,454,600
應付短期票券 2,353,151 - - - 2,353,151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負債
- 251 - - 251
應付款項(包含其他
應付款)
937,856 - - - 937,856
租賃負債(包含一年或
一營業週期內到期)
1,374 - - - 1,374
應付公司債 - 239,320 - - 239,320
長期借款(包含一年或
一營業週期內到期)
706,000 1,879,000 1,455,000 - 4,040,000
短於一年 二至三年 四至五年 五年以上 合計
109年6月30日
短期借款 \$1,014,600 \$- \$- \$- \$1,014,600
應付短期票券 1,335,606 - - - 1,335,606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負債
- - 278 - 278
應付款項(包含其他
應付款)
1,209,133 - - - 1,209,133
租賃負債(包含一年或
一營業週期內到期)
1,484 628 - - 2,112
應付公司債 - - 300,915 - 300,915
長期借款(包含一年或
一營業週期內到期)
737,000 1,330,000 1,690,000 - 3,757,000

本公司並不預期到期日分析之現金流量發生時點會顯著提早,或實際金額 會有顯著不同。

(三)公允價值資訊

  • 1.為衡量金融及非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所採用評價技術的各等級定義如下:
  • 第一等級:企業於衡量日可取得之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報價(未經調 整)。活絡市場係指有充分頻率及數量之資產或負債交易發生,以在 持續基礎上提供定價資訊之市場。
  • 第二等級:資產或負債直接或間接之可觀察輸入值,但包括於第一等級之報價者 除外。
  • 第三等級:資產或負債之不可觀察輸入值。
  • 2.以成本衡量之投資性不動產的公允價值資訊請詳附註六(九)之說明。
  • 3.非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 (1)除下表所列者外,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其他金融資產 -流動、短期借款、應付短期票券、應付票據、應付帳款及其他應付款的帳面 金額係公允價值之合理近似值:
公允價值
帳面金額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110年6月30日
金融負債:
應付公司債 \$210,495 \$- \$219,704 \$-
長期借款(包含一年或
一營業週期內到期)
6,046,700 - 6,046,700 -

\$6,257,195 \$- \$6,266,404 \$-
公允價值
帳面金額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109年12月31日
金融負債:
應付公司債 \$239,320 \$- \$249,371 \$-
長期借款(包含一年或
一營業週期內到期)
4,040,000 - 4,040,000 -

\$4,279,320 \$- \$4,289,371 \$-
109年6月30日
金融負債:
應付公司債 \$300,915 \$- \$311,178 \$-
長期借款(包含一年或
一營業週期內到期)
3,757,000 - 3,757,000 -

\$4,057,915 \$- \$4,068,178 \$-

(2)用以估計公允價值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如下:

  • A.長期借款(含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負債)以其在資產負債表上之帳 面金額估計其公平價值,因為本公司之長期借款均係採機動利率,其已照市 場情況調整。而且本公司在借款合約上亦無特殊之借款條件,故本公司之借 款利率應近似於市場利率。以其預期現金流量之折現值估計其公允價值,約 當於其帳面金額。
  • B.應付可轉換公司債:按預期支付之現金流量以資產負債表日之市場利率折現 的現值衡量。
  • 4.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及非金融工具,本公司依資產及負債之性質、特性及風險 及公允價值等級之基礎分類,相關資訊如下: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110年6月30日
負債
重複性公允價值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負債
衍生工具 \$- \$278 \$- \$278
109年12月31日
負債
重複性公允價值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負債
衍生工具 \$- \$251 \$- \$251
109年6月30日
負債
重複性公允價值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負債
衍生工具 \$- \$278 \$- \$278

5.本公司用以衡量公允價值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說明如下:

(1)本公司採用第二等級公允價值衡量之評價技術及輸入值,依工具之特性分列如下:

金融工具類別 評價技術及輸入值
衍生工具-可轉換公司債 以二元樹可轉換公司債評價模型評估,依轉換價格
之買回及賣回選擇權 波動度、無風險利率、風險折現率及剩餘年限期數
評估而得。

(2)評價模型之產出係預估之概算值,而評價技術可能無法反映本公司持有金融工 具及非金融工具之所有攸關因素。因此評價模型之預估值會適當地根據額外之 參數予以調整,例如模型風險或流動性風險等。根據本公司之公允價值評價模 型管理政策及相關之控制程序,管理階層相信為允當表達個別資產負債表中金 融工具及非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評價調整係屬適當且必要。在評價過程中所 使用之價格資訊及參數係經審慎評估,且適當地根據目前市場狀況調整。

6.民國110年及109年1月1日至6月30日無第一等級與第二等級間之任何移轉。

(四)新冠肺炎疫情影響

經評估本公司之繼續經營能力、資產減損及籌資風險,並未因新冠肺炎疫情造 成影響。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及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編號
附表
1 資金貸與他人 無此情形
2 為他人背書保證 無此情形
3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控制部分) 無此情形
4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 無此情形
分之二十以上
5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附表一
6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無此情形
7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無此情形
8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無此情形
編號
附表
9 從事衍生工具交易 無此情形
10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 無此情形

(二)大陸投資資訊

編號
附表
1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主要營業項目、實收資本額、投資方式…等相關
資訊
無此情形
2 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所發生之重大交易事項:
(1)進貨金額及百分比與相關應付款項之期末餘額及百分比 無此情形
(2)銷貨金額及百分比與相關應收款項之期末餘額及百分比 無此情形
(3)財產交易金額及其所產生之損益數額 無此情形
(4)票據背書保證或提供擔保品之期末餘額及其目的 無此情形
(5)資金融通之最高餘額、期末餘額、利率區間及當期利息總額 無此情形
(6)其他對當期損益或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之交易事項 無此情形

(三)主要股東資訊:附表二。

十四、部門資訊

本公司主要係從事委託營造廠商興建商業大樓及住宅之出租出售業務,為單一營運 部門。本公司之營運決策者,係以公司整體評估績效及分配資源,經辨認本公司僅有單 一應報導營建部門,且部門損益、部門資產及部門負債與財務報表一致,請詳資產負債 表及綜合損益表。

附表一、取得不動產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交易日或
事實發生日
價款支付情形 交易對象 與公司
之關係
交易對象為關係人者,其前次移轉資料 其他約
財產名稱 交易金額 所有人 與公司
之關係
移轉
日期
金額 價格決定之
參考依據
取得目的及
使用之情形

事項
桃園市楊梅區頭
重溪段202等2筆
地號土地
110.01.08 \$616,277 依合約規定付款 陳正宗 非關係人 - - - - 議價,取得展茂不
動產估價師聯合事
務所鑑價報告。
興建住宅擴
增營業收入
台中市烏日區新
站南段15等2筆
地號土地
110.02.19 \$386,953 依合約規定付款 劉貞璝等六人 非關係人 - - - - 議價,取得環宇不
動產估價師聯合事
務所鑑價報告。
興建住宅擴
增營業收入
台中市龍井區龍
目井段水裡社小
段8-2等4筆地號
土地
110.03.24 \$376,592 依合約規定付款 林士昌等5人 非關係人 - - - - 議價,取得展茂不
動產估價師聯合事
務所鑑價報告。
興建住宅擴
增營業收入

附表二、主要股東資訊

主要股東名稱 持股股數 持股比例
曾淑瓊 123,984,396 22.13%
林陳海 123,489,548 22.04%
合陽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107,974,349 19.27%

說明::

1.本表主要股東資訊係由集保公司以每季底最後一個營業日,計算股東持有公司已完成無實體登錄交付(含庫藏股)之普通股及特別股合計達百分之五 以上資料。至於公司財務報告所記載股本與公司實際已完成無實體登錄交付股數,可能因編製計算基礎不同或有差異。

2.上開資料如屬股東將持股交付信託,係以受託人開立信託專戶之委託人個別分戶揭示。至於股東依據證券交易法令辦理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內部人股 權申報,其持股包括本人持股加計其交付信託且對信託財產具 有運用決定權股份等,有關內部人股權申報資料請參閱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