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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N LONG Annual Report 2022

Nov 10,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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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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潤隆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一一一年度及一一○年度

公 司 地 址:台北市中山區樂群二路267號8樓 電 話:(02)8501-5696

目 錄

項 目 頁 次
一、封 面 1
二、目 錄 2
三、會計師查核報告書 3
四、資產負債表 4
五、綜合損益表 5
六、權益變動表 6
七、現金流量表 7
八、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一)公司沿革 8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8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8~9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9~19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20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21~40
(七)關係人交易 40~43
(八)質押之資產 43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43~44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44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44
(十二)其 他 44~45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45~47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47
3.大陸投資資訊 47
4.主要股東資訊 47
(十四)部門資訊 47
九、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 48~57

111.12.31 110.12.31 111.12.31 110.12.31
資產
流動資產:

$\frac{96}{6}$ 额 %
負債及權益
流動負債:

$\frac{0}{6}$ 额 %
1100 S 925,890 2 1,438,780 $\overline{4}$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六(一)) 2100 短期借款(附註六(十)) \$22,424,135 47 13,874,657 37
1120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流動(附註六(二)及八) 582,804 607,956 2 2110 應付短期票券(附註六(十)) 751,639 2 1,236,759 3
1150 應收票據淨額(附註六(三)及八) 194,620 - 363,485 2130 合約負債一流動(附註六(十九)、七及九) 5,654,455 12 3,268,109 9
1170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六(三)) 1,144,625 3 11,456 - 2150 應付票據 $\omega$ $\sim$ $3,674 -$
1200 其他應收款 587 $\overline{a}$ 27,325 - 2170 應付帳款 490,099 463,615 1
1320 存貨(建設業適用)(附註六(四)、七及八) 35,030,726 74 26,749,946 71 2180 應付帳款一關係人(附註七) 616,519 $\blacksquare$ 734,353 2
1410 預付款項(附註七) 461,479 229,795 2200 其他應付款(附註七) 621,836 $\sim$ 1 715,285 2
1476 其他金融資產一流動(附註六(九)、七及八) 1,862,349 $\overline{4}$ 3,100,544 8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 $5,743 -$ 327,087 1
1479 其他流動資產一其他 $12,871 -$ 3,665 $\sim$ 2251 員工福利負債準備一流動(附註六(十五)) 2,688 - $2,527 -$
1480 取得合約之增額成本一流動(附註六(九)) 1,564,071 $\overline{\phantom{a}}$ 934,204 $^{\circ}$ 2280 租賃負債一流動(附註六(十三)) 29,104 - 29,149 -
41,780,022 88 33,467,156 89 2321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或執行會回權公司債(附註六(十二)) $\sim$ $\sim$ 1,989,327 5
2322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借款(附註六(十一)) 25,525 $\sim$ 25,944 -
非流動資產: 2399 其他流動負債一其他 355,228 $\mathbf{1}$ $112,311$ -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六(五)) 580,477 $\blacksquare$ 502,279 $\mathbf{1}$ 30,976,971 65 22,782,797 60
1600 不動產、廢房及設備(附註六(六)) 229,972 234,619 -1 非流動負債:
1755 使用權資產(附註六(七)) 101,396 - 129,364 - 2530 應付公司債(附註六(十二)) 9,855,015 21 7,861,799 21
1760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附註六(八)及八) 912,694 2 755,059 2 2541 銀行長期借款(附註六(十一)) 293,399 318,538 1
1780 無形資產 2,488 $\overline{a}$ 1,471 $\overline{\phantom{a}}$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六(十六)) 2,844 $\sim$ $2,844 -$
1984 其他金融資產一其他一非流動(附註六(九)、七及八) 3,567,056 -8 2,594,918 $7\phantom{.0}$ 2580 租賃負債一非流動(附註六(十三)) 72,040 $\sim$ $\frac{99,013}{}$ -
1990 其他非流動資產一其他 49,491 $\sim$ $55,136$ - 10,223,298 22 8,282,194 22
5,443,574 12 4,272,846 11 負債合計 41,200,269 87 31,064,991 82
權益(附註六(十七)):
3100 股本 4,510,261 10 3,921,966 11
3200 資本公積 22,601 $\sim$ $\sim$ 21,376 -
3300 保留盈餘 1,359,891 $\overline{\mathbf{3}}$ 2,575,943 7
3400 其他權益 130,574 $\sim$ $155,726$ -
權益合計 6,023,327 13 $6,675,011$ 18
客室抽出 $0.17222525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 A 18. 17. 14. 14. 14. 11

111年度 110年度

%
%
營業收入(附註六(十四)及(十九)):
4511 營建收入 \$2,353,101 99 9,638,471 100
4800 其他營業收入 15,979 $\mathbf{1}$ 15,220 $\blacksquare$
2,369,080 100 9,653,691 100
5000 營業成本(附註七) 1,564,244 66 7,012,433 73
營業毛利 804,836 34 2,641,258 27
營業費用:
6100 推銷費用(附註六(九)及七) 248,082 10 340,109 $\overline{4}$
6200 管理費用(附註六(二十)及七) 263,462 11 227,300 $\overline{2}$
511,544 21 567,409 6
營業淨利 293,292 13 2,073,849 21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附註六(二十一)及七):
7100 利息收入 9,308 5,528
7010 其他收入 62,366 3 34,790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47,423 $\overline{2}$ 43,551 $\mathbf{1}$
7050 財務成本 (156, 869) (7) (130, 075) (1)
70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49, 802) (2) 12,457
(87, 574) (4) (33,749) $\overline{\phantom{a}}$
繼續營業部門稅前淨利 205,718 9 2,040,100 21
7950 減:所得稅費用(附註六(十六)) 49,082 $\overline{c}$ 368,270 $\overline{4}$
本期淨利 156,636 $\overline{7}$ 1,671,830 17
8300 其他綜合損益: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
實現評價損益 $(25,152)$ (1) 5,258
830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25, 152) (1) 5,258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131,484
S
$\bullet$ 1,677,088 17
每股盈餘(元)(附註六(十八))
9750 基本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 \$ 0.35 3.71
9850 稀釋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 \$ 0.35 3.70

其他權益項目
透過其他綜合損

保留盈餘 益按公允價值
普通股 法定盈 未分配 衡量之金融資產

資本公積 餘公積

未實現損益 權益總計
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餘額 3,699,966
S.
168,389 889,525 162,588 1,052,113 150,468 5,070,936
本期淨利 1,671,830 1,671,830 1,671,83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5,258 5,258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1,671,830 1,671,830 5,258 1,677,088
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11,750 (11,750)
普通股現金股利 (74,000) (74,000) (74,000)
普通股股票股利 74,000 (74,000) (74,000)
資本公積配發股票股利 148,000 (148,000)
因受領贈與產生者 987 987
民國一一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3,921,966 21,376 901,275 1,674,668 2,575,943 155,726 6,675,011
本期淨利 156,636 156,636 156,636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25, 152) (25, 152)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156,636 156,636 (25, 152) 131,484
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167,184 (167, 184)
普通股現金股利 (784, 393) (784, 393) (784, 393)
普通股股票股利 588,295 (588, 295) (588, 295)
因受領贈與產生者 1,225 1,225
民國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4,510,261 22,601 1,068,459 291,432 1,359,891 130,574 6,023,327

111年度 110年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税前淨利 \$
205,718
2,040,100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44,045 40,750
攤銷費用 1,798 1,661
利息費用 156,869 130,075
利息收入 (9,308) (5,528)
股利收入 (52,666) (26, 352)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失(利益)之份額 49,802 (12, 457)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7)
處分投資性不動產利益 (10,960)
租賃修改利益 (8) (76)
收益費損項目合計 179,565 128,073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之淨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應收票據 168,865 (202, 793)
應收帳款 (1, 133, 169) 23,640
其他應收款 26,744 (25,920)
其他應收款一關係人 47,457
存貨一製造業 10,598
存貨一建設業 (8,012,451) (1,932,772)
預付款項 (224, 033) (19, 403)
其他流動資產 (9,206) (867)
其他金融資產一流動 (302, 362) 286,426
取得合約之增額成本 (629, 867) (523, 729)
其他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4,372 (3,695)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合計 (10, 111, 107) (2,341,058)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合約負債 2,386,346 256,063
應付票據 (3,674) 3,674
應付帳款 26,484 23,397
應付帳款一關係人 (117, 834) (112, 581)
其他應付款 (120, 911) 404,001
員工福利負債準備 161 206
其他流動負債 242,917 (193, 148)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2,413,489 381,612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7,697,618) (1,959,446)
調整項目合計 (7,518,053) (1, 831, 373)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出)流入 (7,312,335) 208,727
支付之所得稅 (370, 426) (105,099)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出)流入 (7,682,761) 103,628

111年度 110年度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200,000)
處分待出售非流動資產 884,722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2,054) (843)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7
取得無形資產 (2, 815) (1,003)
處分投資性不動產 39,507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64,291)
收取之利息 9,171 3,510
收取之股利 124,666 156,352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流入 (31,518) 978,447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增加 15,093,516 8,413,283
短期借款減少 (6,547,800) (6, 474, 700)
應付短期票券增加 4,772,300 13,621,400
應付短期票券減少 (5,258,500) (15, 143, 500)
發行公司債 2,000,000 2,000,000
償還公司債 (2,000,000) (1,500,000)
償還長期借款 (25, 558) (1,018,091)
其他金融資產一流動 1,682,052 697,517
其他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1, 117, 874) (981, 920)
租賃本金償還 (27,010) (26,092)
發放現金股利 (784, 393) (74,000)
支付之利息 (585, 344) (443,590)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7,201,389 (929, 693)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增加數 (512,890) 152,382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438,780 1,286,398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925,890
\$
1,438,780

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民國一一一年度及一一○年度

(除另有註明者外,所有金額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潤隆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於民國六十六年一月奉經濟部核准設立,註冊 地址為台北市中山區樂群二路267號8樓,並於民國八十三年八月三日經台灣證券交易所核 准股票上市。本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為委託營造廠商興建國民住宅及商業大樓出租出售業 務。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個體財務報告已於民國一一二年三月十日經董事會核准發佈。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一)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後準則及解釋之影響
  • 本公司自民國一一一年一月一日起開始適用下列新修正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且 對個體財務報告未造成重大影響。
  • •國際會計準則第十六號之修正「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達到預定使用狀態前之價 款」
  • •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七號之修正「虧損性合約-履行合約之成本」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2018-2020週期之年度改善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三號之修正「對觀念架構之引述」
  • (二)尚未採用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本公司評估適用下列自民國一一二年一月一日起生效之新修正之國際財務報導準 則,將不致對個體財務報告造成重大影響。

  • •國際會計準則第一號之修正「會計政策之揭露」
  • •國際會計準則第八號之修正「會計估計值之定義」
  • •國際會計準則第十二號之修正「與單一交易所產生之資產及負債有關之遞延所得 稅」

(三)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及修正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準則及解釋,對本公司 可能攸關者如下:

理事會發布之
新發布或修訂準則 主要修訂內容 生效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
「將負債分類為流動或非
流動」
現行IAS 1規定,企業未具無條件將
清償期限遞延至報導期間後至少十
二個月之權利之負債應分類為流
動。修正條文刪除該權利應為無條
件的規定,改為規定該權利須於報
導期間結束日存在且須具有實質。
2024年1月1日
修正條文闡明,企業應如何對以發
行其本身之權益工具而清償之負債
進行分類(如可轉換公司債)。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
「具合約條款之非流動負
債」
在重新考量2020年IAS1修正之某些
方面後,新的修正條文闡明,僅於
報導日或之前遵循的合約條款才會
影響將負債分類為流動負債或非流
動負債。
2024年1月1日
企業在報導日後須遵循的合約條款
(即未來的條款)並不影響該日對
負債之分類。惟當非流動負債受限
於未來合約條款時,企業需要揭露
資訊以助於財報使用者了解該等負
債可能在報導日後十二個月內償還
之風險

本公司現正持續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公司財務狀況與經營結果之影響,相關 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本公司預期下列其他尚未認可之新發布及修正準則不致對個體財務報告造成重大 影響。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二十八號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 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七號「保險合約」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七號之修正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七號之修正「初次適用IFRS 17及IFRS 9比較資訊」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六號之修正「售後租回交易之規定」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個體財務報告所採用之重大會計政策彙總說明如下。除附註三之說明外,下列會計 政策已一致適用於本個體財務報告之所有表達期間。

(一)遵循聲明

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

(二)編製基礎

1.衡量基礎

除下列資產負債表之重要項目外,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依歷史成本為基礎編製: (1)依公允價值衡量之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金融資產。

2.功能性貨幣及表達貨幣

本公司係以營運所處主要經濟環境之貨幣為其功能性貨幣。本個體財務報告係 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所有以新台幣表達之財務資訊均以新台幣千 元為單位。

(三)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資產列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之所有其他資產則列為非 流動資產:

1.預期於其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該資產,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資產;

3.預期將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該資產;或

4.該資產為現金或約當現金,但於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將該資產交換或用以清償 負債受到其他限制者除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負債列為流動負債,非屬流動負債之所有其他負債則列為非 流動負債:

1.預期將於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該負債;

  •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負債;
  • 3.預期將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該負債;或
  • 4.未具無條件將清償期限遞延至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之權利之負債。負債之條 款,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導致其清償者,並不影響其分類。

(四)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包括庫存現金及活期存款。約當現金係指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 風險甚小之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定期存款符合前述定義且持有目的係滿足短 期現金承諾而非投資或其他目的者,列報於約當現金。

(五)金融工具

應收帳款及所發行之債務證券原始係於產生時認列。所有其他金融資產及金融負 債原始係於本公司成為金融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列。非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除不包含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帳款外)或金融負債原始係按公允價值 加計直接可歸屬於該取得或發行之交易成本衡量。不包含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帳 款原始係按交易價格衡量。

1.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之購買或出售符合慣例交易者,本公司對以相同方式分類之金融資 產,其所有購買及出售一致地採交易日或交割日會計處理。

原始認列時金融資產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透過其他綜合損 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或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本公司 僅於改變管理金融資產之經營模式時,始自下一個報導期間之首日起重分類所有受 影響之金融資產。

(1)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時,係按 攤銷後成本衡量:

•係在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為目的之經營模式下持有該金融資產。

•該金融資產之合約條款產生特定日期之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 本金金額之利息。

該等資產後續以原始認列金額加減計採有效利息法計算之累積攤銷數,並調 整任何備抵損失之攤銷後成本衡量。利息收入、外幣兌換損益及減損損失係認列 於損益。除列時,將利益或損失列入損益。

(2)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債務工具投資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時, 係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係在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及出售為目的之經營模式下持有該金融資產。
  • •該金融資產之合約條款產生特定日期之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 本金金額之利息。

本公司於原始認列時,可作一不可撤銷之選擇,將非持有供交易之權益工具 投資後續公允價值變動列報於其他綜合損益。前述選擇係按逐項工具基礎所作 成。

屬債務工具投資者後續按公允價值衡量。按有效利息法計算之利息收入、外 幣兌換損益及減損損失認列於損益,其餘淨利益或損失係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於除列時,累計之其他綜合損益金額重分類至損益。

屬權益工具投資者後續按公允價值衡量。股利收入(除非明顯代表部分投資 成本之回收)係認列於損益。其餘淨利益或損失係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且不重分類 至損益。

權益投資之股利收入於本公司有權利收取股利之日認列(通常係除息日)。

(3)經營模式評估

持有供交易及以公允價值基礎管理並評估績效之金融資產,係透過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

(4)金融資產減損

本公司針對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按攤銷後 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存出保證金及其他金 融資產等)、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及合約資產之預期 信用損失認列備抵損失。

下列金融資產係按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其餘係按存續 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

  • •判定債務證券於報導日之信用風險低;及
  • •其他債務證券及銀行存款之信用風險(即金融工具之預期存續期間發生違約之風 險)自原始認列後未顯著增加。

應收帳款及合約資產之備抵損失係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

於判定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是否已顯著增加時,本公司考量合理且可佐證 之資訊(無需過度成本或投入即可取得),包括質性及量化資訊,及根據本公司之 歷史經驗、信用評估及前瞻性資訊所作之分析。

預期信用損失為金融工具預期存續期間信用損失之機率加權估計值。信用損 失係按所有現金短收之現值衡量,亦即本公司依據合約可收取之現金流量與本公 司預期收取之現金流量之差額。預期信用損失係按金融資產之有效利率折現。

於每一報導日本公司評估按攤銷後成本衡量金融資產及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證券是否有信用減損。對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具有 不利影響之一項或多項事項已發生時,該金融資產已信用減損。金融資產已信用 減損之證據包括有關下列事項之可觀察資料:

  • •借款人或發行人之重大財務困難;
  • •違約,諸如延滯或逾期超過九十天;
  • •因與借款人之財務困難相關之經濟或合約理由,本公司給予借款人原本不會考 量之讓步;
  • •借款人很有可能會聲請破產或進行其他財務重整;或
  • •由於財務困難而使該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之備抵損失係自資產之帳面金額中扣除。透過 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債務工具投資之備抵損失係調整損益及認列於其他 綜合損益(而不減少資產之帳面金額)。

當本公司對回收金融資產整體或部分無法合理預期時,係直接減少其金融資 產總帳面金額。對公司戶,本公司係以是否合理預期可回收之基礎個別分析沖銷 之時點及金額。本公司預期已沖銷金額將不會重大迴轉。然而,已沖銷之金融資 產仍可強制執行,以符合本公司回收逾期金額之程序。

(5)金融資產之除列

本公司僅於對來自該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終止,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該 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之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或既未移轉亦未保留所 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且未保留該金融資產之控制時,始將金融資產除列。

本公司簽訂移轉金融資產之交易,若保留已移轉資產所有權之所有或幾乎所 有風險及報酬,則仍持續認列於資產負債表。

2.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1)負債或權益之分類

本公司發行之債務及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之定義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2)權益交易

權益工具係指表彰本公司於資產減除其所有負債後剩餘權益之任何合約。本 公司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本後之金額認列。

(3)金融負債

金融負債係分類為攤銷後成本或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負債若屬持 有供交易、衍生工具或於原始認列時指定,則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係以公允價值衡量,且相關淨利益及損失, 包括任何利息費用,係認列於損益。

其他金融負債後續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衡量。利息費用及兌換損益係 認列於損益。除列時之任何利益或損失亦係認列於損益。

(4)金融負債之除列

本公司係於合約義務已履行、取消或到期時,除列金融負債。當金融負債條 款修改且修改後負債之現金流量有重大差異,則除列原金融負債,並以修改後條 款為基礎按公允價值認列新金融負債。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應支付對價總額(包含任何所移轉 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為損益。

(5)金融資產及負債之互抵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僅於本公司目前有法律上有可執行之權利進行互抵及有 意圖以淨額交割或同時變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方予以互抵並以淨額表達於資產 負債表。

(六)存 貨

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成本包括使其達可供使用的地點及狀態所 發生之取得必要支出及借款資本化成本。

淨變現價值係指正常營業下之估計售價減除估計完工尚需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 出售所需之估計費用後餘額。淨變現價值之釐定方法如下:

1.營建用地:淨變現價值係參照管理當局按當時市場情況之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投入 之成本及銷售費用為計算基礎,或依最近期之市場價值(開發分析法或比較法)為基 礎。

2.在建工程

淨變現價值為估計售價(當時市場情況)減除至完工尚需投入之成本及銷售費用 為計算基礎。

3.待售房地

淨變現價值為估計售價(當時市場情況)減除於銷售房地時所產生之成本及銷售 費用。

(七)投資子公司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本公司對具控制力之被投資公司係採權益法評價。在權 益法下,個體財務報告當期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與合併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當期損 益及其他綜合損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分攤數相同,且個體財務報告業主權益與合併 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相同。

本公司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之變動,未導致喪失控制者,作為與業主間之權益交 易處理。

(八)投資性不動產

投資性不動產係指持有供賺取租金或資產增值或二者兼具,而非供正常營業出 售、用於生產、提供商品或勞務或作為行政管理目的之不動產。投資性不動產原始以 成本衡量,後續以成本減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衡量,其折舊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比 照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規定處理。

投資性不動產處分利益或損失(以淨處分價款與該項目之帳面金額間之差額計算) 係認列於損益。

投資性不動產之租金收益係於租賃期間按直線法認列於營業收入。給與之租賃誘 因係於租賃期間認列為租賃收益之一部分。

  • (九)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認列與衡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目係依成本(包括資本化之借款成本)減累計折舊及任何 累計減損衡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重大組成部分耐用年限不同時,則視為不動產、廠房及 設備之單獨項目(主要組成部分)處理。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處分利益或損失係認列於損益。

2.後續成本

後續支出僅於其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本公司時始予以資本化。

3.折 舊

折舊係依資產成本減除殘值計算,並採直線法於每一組成部分之估計耐用年限 內認列於損益。

土地不予提列折舊。

當期及比較期間之估計耐用年限如下:

(1)房屋及建築 3~50年
(2)機器設備 3~5年
(3)運輸及辦公設備 3~5年
(4)租賃改良及其他設備 3~15年

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日檢視折舊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並於必要時適當調整。 (十)租 賃

本公司係於合約成立日評估合約是否係屬或包含租賃,若合約轉讓對已辨認資產 之使用之控制權一段時間以換得對價,則合約係屬或包含租賃。

1.承租人

本公司於租賃開始日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使用權資產係以成本為原始 衡量,該成本包含租賃負債之原始衡量金額,調整租賃開始日或之前支付之任何租 賃給付,並加計所發生之原始直接成本及為拆卸、移除標的資產及復原其所在地點 或標的資產之估計成本,同時減除收取之任何租賃誘因。

使用權資產後續於租賃開始日至使用權資產之耐用年限屆滿時或租賃期間屆滿 時兩者之較早者以直線法提列折舊。此外,本公司定期評估使用權資產是否發生減 損並處理任何已發生之減損損失,並於租賃負債發生再衡量的情況下配合調整使用 權資產。

租賃負債係以租賃開始日尚未支付之租賃給付之現值為原始衡量。若租賃隱含 利率容易確定,則折現率為該利率,若並非容易確定,則使用本公司之增額借款利 率。一般而言,本公司係採用其增額借款利率為折現率。

計入租賃負債衡量之租賃給付包括:

  • (1)固定給付,包括實質固定給付;
  • (2)取決於某項指數或費率之變動租賃給付,採用租賃開始日之指數或費率為原始衡 量;
  • (3)預期支付之殘值保證金額;及
  • (4)於合理確定將行使購買選擇權或租賃終止選擇權時之行使價格或所須支付之罰 款。

租賃負債後續係以有效利息法計提利息,並於發生以下情況時再衡量其金額:

  • (1)用以決定租賃給付之指數或費率變動導致未來租賃給付有變動;
  • (2)預期支付之殘值保證金額有變動;

(3)標的資產購買選擇權之評估有變動;

(4)對是否行使延長或終止選擇權之估計有所變動,而更改對租賃期間之評估; (5)租賃標的、範圍或其他條款之修改。

租賃負債因前述用以決定租賃給付之指數或費率變動、殘值保證金額有變動以 及購買、延長或終止選擇權之評估變動而再衡量時,係相對應調整使用權資產之帳 面金額,並於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減至零時,將剩餘之再衡量金額認列於損益 中。

對於減少租賃範圍之租賃修改,則係減少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以反映租賃之 部分或全面終止,並將其與租賃負債再衡量金額間之差額則認列於損益中。

本公司將不符合投資性不動產定義之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分別以單行項目表 達於資產負債表中。

針對辦公設備之短期租賃及低價值標的資產租賃,本公司選擇不認列使用權資 產及租賃負債,而係將相關租賃給付依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內認列為費用。

售後租回交易係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五號評估將資產移轉給買方兼出租人 是否滿足以銷售處理之規定。若經判斷以銷售處理,則除列該資產,並將已移轉給 買方兼出租人之權利部分認列相關損益,租回交易適用承租人會計處理模式,使用 權資產則係依所租回部分原帳列金額衡量;若經判斷未滿足以銷售處理之規定,則 繼續認列已轉移之資產並將所收取之對價認列為金融負債。

2.出租人

本公司為出租人之交易,係於租賃成立日將租賃合約依其是否移轉附屬於標的 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與報酬分類,若是則分類為融資租賃,否則分類為營業 租賃。於評估時,本公司考量包括租賃期間是否涵蓋標的資產經濟年限之主要部分 等相關特定指標。

若本公司為轉租出租人,則係分別處理主租賃及轉租交易,並以主租賃所產生 之使用權資產評估轉租交易之分類。若主租賃為短期租賃並適用認列豁免,則應將 其轉租交易分類為營業租賃。

若協議包含租賃及非租賃組成部分,本公司使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五號之 規定分攤合約中之對價。

融資租賃下所持有之資產,以租賃投資淨額之金額表達為應收融資租賃款。因 協商與安排租賃所產生之原始直接成本,包含於租賃投資淨額內。租賃投資淨額係 以能反映在各期間有固定報酬率之型態,於租賃期間分攤認列為利息收入。針對營 業租賃,本公司採直線基礎將所收取之租賃給付於租賃期間內認列為租金收入。

(十一)無形資產

1.認列及衡量

收購子公司產生之商譽係以成本減累計減損予以衡量。 研究活動相關支出於發生時認列為損益。

發展支出僅於其能可靠衡量、產品或流程之技術或商業可行性已達成、未來經 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本公司,及本公司意圖且具充足資源以完成該發展且加以使用 或出售該資產時,始予以資本化。其他發展支出則於發生時認列於損益。原始認列 後,資本化之發展支出以其成本減除累計攤銷及累計減損後之金額衡量。

本公司取得其他有限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攤銷與累計減損 後之金額衡量。

2.後續支出

後續支出僅於可增加相關特定資產之未來經濟效益時始予以資本化。所有其他 支出於發生時認列於損益,包括內部發展之商譽及品牌。

3.攤 銷

除商譽外,攤銷係依資產成本減除估計殘值計算,並自無形資產達可供使用狀 態起,採直線法於其估計耐用年限內認列為損益。

當期及比較期間之估計耐用年限如下:

  • (1)專利及商標 10 年
  • (2)電腦軟體 1〜3 年

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日檢視無形資產之攤銷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並於必要時 適當調整。

(十二)非金融資產減損

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日評估是否有跡象顯示非金融資產(除存貨、合約資產及遞延 所得稅資產外)之帳面金額可能有減損。若有任一跡象存在,則估計該資產之可回收 金額。商譽係每年定期進行減損測試。

為減損測試之目的,係將現金流入大部分獨立於其他個別資產或資產群組之現金 流入之一組資產作為最小可辨認資產群組。企業合併取得之商譽係分攤至預期可自合 併綜效受益之各現金產生單位或現金產生單位群組。

可回收金額為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與其使用價值孰高 者。於評估使用價值時,估計未來現金流量係以稅前折現率折算至現值,該折現率應 反映現時市場對貨幣時間價值及對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特定風險之評估。

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帳面金額,則認列減損損失。 減損損失係立即認列於當期損益,且係先減少該現金產生單位受攤商譽之帳面金

額,次就該單位內其他各資產帳面金額之比例減少各該資產帳面金額。

商譽減損損失不予迴轉。商譽以外之非金融資產則僅在不超過該資產若未於以前 年度認列減損損失時所決定之帳面金額(減除折舊或攤銷)之範圍內迴轉。

(十三)收入之認列

1.客戶合約之收入

收入係按移轉商品或勞務而預期有權取得之對價衡量。本公司係於對商品或勞 務之控制移轉予客戶而滿足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本公司依主要收入項目說明如 下:

(1)土地開發及房地銷售

本公司開發及銷售住宅不動產,且經常於興建期間或之前預售不動產。本公 司係於對不動產之控制移轉時認列收入。因此,本公司係於不動產之法定所有權 移轉予客戶,且已實際交付房地之日期為準,惟報導日前僅完成其中一項,但於 期後期間已實際完成另一項者,亦認列收入。

收入係依合約協議之交易價格衡量。若係銷售成屋,大部分情況下,於不動 產之法定所有權移轉時可收取對價,少數情況下預售不動產,通常於簽訂合約至 不動產移轉予客戶之期間分期收取款項,若合約包含重大財務組成部分,則於該 期間依建案之借款利率調整交易價格以反映貨幣時間價值之影響。預收之款項係 認列為合約負債,調整貨幣時間價值之影響時則認列利息費用及合約負債。累積 之合約負債金額,於不動產移轉予客戶時轉列收入。

(2)財務組成部分

本公司預期所有客戶合約移轉商品或勞務予客戶之時間與客戶為該商品或勞 務付款之時間間隔皆不超過一年或財務組成部分之影響對個別合約並不重大,因 此,本公司不調整交易價格之貨幣時間價值。

2.客戶合約之成本

(1)取得合約之增額成本

本公司若預期可回收其取得客戶合約之增額成本,係將該等成本認列為資 產。取得合約之增額成本係為取得客戶合約所發生且若未取得該合約則不會發生 之成本。無論合約是否取得均會發生之取得合約成本係於發生時認列為費用,除 非該等成本係無論合約是否已取得均明確可向客戶收取。

(十四)員工福利

1.確定提撥計畫

確定提撥退休金計畫之提撥義務係於員工提供服務期間內認列為費用。

2.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義務係於服務提供時認列為費用。若係因員工過去提供服務而使 本公司負有現時之法定或推定支付義務,且該義務能可靠估計時,將該金額認列為 負債。

(十五)所得稅

所得稅包括當期及遞延所得稅。除與企業合併、直接認列於權益或其他綜合損益 之項目相關者外,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應認列於損益。

當期所得稅包括依據當年度課稅所得(損失)計算之預計應付所得稅或應收退稅 款,及任何對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或應收退稅款之調整。其金額係按報導日之法定稅 率或實質性立法之稅率衡量預期將支付或收取款項之最佳估計值。

遞延所得稅係就資產及負債於財務報導目的之帳面金額與其課稅基礎之暫時性差 異予以衡量認列。下列情況產生之暫時性差異不予認列遞延所得稅:

  • 1.非屬企業合併之交易原始認列之資產或負債,且於交易當時不影響會計利潤及課稅 所得(損失)者;
  • 2.因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本公司可控制暫時性差 異迴轉之時點且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以及
  • 3.商譽原始認列所產生之應課稅暫時性差異。

對於未使用之課稅損失及未使用所得稅抵減遞轉後期,與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在 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可供使用之範圍內,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並於每一報導 日予以重評估,就相關所得稅利益非屬很有可能實現之範圍內予以調減;或在變成很 有可能有足夠課稅所得之範圍內迴轉原已減少之金額。

遞延所得稅係以預期暫時性差異迴轉時之稅率衡量,採用報導日之法定稅率或實 質性立法稅率為基礎。

本公司僅於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時,始將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互抵: 1.有法定執行權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且

  • 2.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與下列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所得稅之納稅主體之 一有關:
  • (1)同一納稅主體;或
  • (2)不同納稅主體,惟各主體意圖在重大金額之遞延所得稅資產預期回收及遞延所得 稅負債預期清償之每一未來期間,將當期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以淨額基礎清償,或 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
  • (十六)每股盈餘

本公司列示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基本及稀釋每股盈餘。本公司基本 每股盈餘係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除以當期加權平均流通在外普 通股股數計算之。稀釋每股盈餘則係將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及加權 平均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分別調整所有潛在稀釋普通股之影響後計算之。本公司之 潛在稀釋普通股為員工股票酬勞之影響數。

(十七)部門資訊

本公司已於合併財務報告揭露部門資訊,因此個體財務報告不揭露部門資訊。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管理階層編製本個體財務報告時,必須作出判斷、估計及假設,其將對會計政策之採 用及資產、負債、收益及費用之報導金額有所影響。實際結果可能與估計存有差異。

管理階層持續檢視估計及基本假設,會計估計變動於變動期間及受影響之未來期間予 以認列。

會計政策涉及重大判斷,且對本個體財務報告已認列金額有重大影響之資訊:無。

以下假設及估計之不確定性具有導致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於下個財務年度重大調整之 重大風險,且已反映新冠病毒疫情所造成之影響,其相關資訊如下:

(一)存貨之評價

由於存貨須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本公司評估報導日存貨因市場銷售價 格低於成本之金額,並將存貨成本沖減至淨變現價值。此存貨評價主要係依當時市場 情況之售價為估計基礎。存貨評價估列情形請詳附註六(四)。

評價流程

本公司之會計政策及揭露包含採用公允價值衡量其金融、非金融資產及負債。本公司 進行獨立公允價值驗證,藉獨立來源資料使評價結果貼近市場狀態、確認資料來源係獨 立、可靠、與其他資源一致以及代表可執行價格,並定期校準評價模型、進行回溯測試、 更新評價模型所需輸入值及資料及其他任何必要之公允價值調整,以確保評價結果係屬合 理。投資性不動產則係本公司參酌內政部不動產實價查詢服務網及房仲業網站查詢,相似 區位及類型於近期內成交價格為評價基礎。

本公司在衡量其資產和負債時,盡可能使用市場可觀察之輸入值。公允價值之等級係 以評價技術使用之輸入值為依據歸類如下:

  • •第一級: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未經調整)。
  • •第二級:除包含於第一級之公開報價外,資產或負債之輸入參數係直接(即價格)或間接 (即由價格推導而得)可觀察。
  • •第三級:資產或負債之輸入參數非基於可觀察之市場資料(非可觀察參數)。

各等級間移轉政策

若發生公允價值各等級間之移轉事項或情況,本公司係於報導日認列該移轉。 衡量公允價值所採用假設之進一步資訊

衡量公允價值所採用假設之相關資訊請詳下列附註:

1.附註六(八),投資性不動產。

2.附註六(二十二),金融工具。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

111.12.31 110.12.31
庫存現金及零用金 \$
337
339
活期(含外幣)存款 925,553 1,438,107
支票存款 - 334
現金及約當現金 \$
925,890
1,438,780

本公司金融資產及負債之利率風險及敏感度分析之揭露請詳附註六(二十二)。 (二)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111.12.31 110.12.31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國內上市公司股票 \$
582,804
607,956

1.本公司持有該等權益工具投資為策略性投資且非為交易目的所持有,故已指定為透 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本公司因上列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於民 國一一一年度及一一○年度分別認列之股利收入52,666千元及26,352千元。

本公司民國一一一年度及一一○年度未處分策略性投資,於該期間累積利益及 損失未在權益內作任何移轉。

2.信用風險(包括債務工具投資之減損)及市場風險資訊請詳附註六(二十二)。

3.上述金融資產提供作質押擔保之明細,請詳附註八。

(三)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淨額

111.12.31
應收票據 \$
194,620
110.12.31
363,485
應收帳款-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1,144,625 11,456
合 計 \$
1,339,245
374,941

本公司針對所有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採用簡化作法估計預期信用損失,亦即使用 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衡量,為此衡量目的,該等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係按代表客戶 依據合約條款支付所有到期金額能力之共同信用風險特性予以分組,並已納入前瞻性 之資訊。本公司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之預期信用損失分析如下:

111.12.31
應收票據及 加權平均預期 備抵存續期間
帳款帳面金額 信用損失率 預期信用損失
未逾期 \$
1,339,245
- -
110.12.31
應收票據及 加權平均預期 備抵存續期間
帳款帳面金額 信用損失率 預期信用損失
未逾期 \$
374,941
- -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一年度及一一○年度並無提列預期信用損失及沖減迴轉之情 形。

民國一一一年及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上述應收票據提供作質押擔保之情 形,請詳附註八。

(四)存 貨

111.12.31 110.12.31
預付土地款 \$
-
278,063
營建用地 701,934 2,479,866
在建房地 32,497,213 22,176,559
待售房地 1,831,579 1,815,458
合計 \$
35,030,726
26,749,946

民國一一一年度及一一○年度認列為銷貨成本及費用之存貨成本分別為1,554,810 千元及7,005,813千元。民國一一一年度及一一○年度並無認列存貨跌價損失及存貨沖 減迴轉之情形。。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一年度及一一○年度因部份資產用途變更,將符合投資性不動 產定義之待售房地分類至投資性不動產,請詳附註六(八)。

民國一一一年度及一一○年度,本公司在建房地分別依2.07%及1.82%之資本化利 率計算,其利息資本化之金額,請詳附註六(二十一)。

民國一一一年及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存貨提供作質押擔保之情 形,請詳附註八。

(五)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本公司於報導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列示如下:

111.12.31 110.12.31
子公司 \$
580,477
502,279

1.子公司

請參閱民國一一一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六)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本公司民國一一一年度及一一○年度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成本、折舊及減損損 失變動明細如下:

土 地 其他設備
(含運輸、辦
公、租賃改良
(含改良物)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及其他設備) 總 計
成本或認定成本:
民國111年1月1日餘額 \$
213,883
49,628 1,699 43,105 308,315
增 添 - - - 2,054 2,054

- - - (649) (649)
民國111年12月31日餘額 \$
213,883
49,628 1,699 44,510 309,720
民國110年1月1日餘額 \$
213,883
49,628 1,699 42,262 307,472
增 添 - - - 843 843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
213,883
49,628 1,699 43,105 308,315
折舊及減損損失:
民國111年1月1日餘額 \$
4,990
43,996 602 24,108 73,696
本年度折舊 570 1,597 425 4,109 6,701

- - - (649) (649)
民國111年12月31日餘額 \$
5,560
45,593 1,027 27,568 79,748
民國110年1月1日餘額 \$
4,420
42,174 177 20,005 66,776
本年度折舊 570 1,822 425 4,103 6,920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
4,990
43,996 602 24,108 73,696
帳面金額:
民國111年12月31日 \$
208,323
4,035 672 16,942 229,972
民國110年12月31日 \$
208,893
5,632 1,097 18,997 234,619

民國一一一年及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上述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未有提供作 質押擔保之情形。

(七)使用權資產

本公司承租土地、房屋及建築之成本及折舊,其變動明細如下:


房屋及建築 總 計
使用權資產成本:
民國111年1月1日餘額 \$
3,552
152,503 156,055
轉入投資性不動產 (73) - (73)
民國111年12月31日餘額 \$
3,479
152,503 155,982
民國110年1月1日餘額 \$
12,447
- 12,447
增 添 72 152,503 152,575
租賃修改 (8,967) - (8,967)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
3,552
152,503 156,055

房屋及建築 總 計
使用權資產之折舊及減損損失:
民國111年1月1日餘額 \$
427
26,264 26,691
本年度折舊 182 27,728 27,910
轉入投資性不動產 (15) - (15)
民國111年12月31日餘額 \$
594
53,992 54,586
民國110年1月1日餘額 \$
274
- 274
本年度折舊 946 26,264 27,210
租賃修改 (793) - (793)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
427
26,264 26,691
帳面價值:
民國111年12月31日 \$
2,885
98,511 101,396
民國110年12月31日 \$
3,125
126,239 129,364

(八)投資性不動產

本公司投資性不動產之變動明細如下:

土地及
改良物
房屋及建築 使用權資產
-土地
總 計
成本或認定成本:
民國111年1月1日餘額 \$
423,691
349,785 - 773,476
自存貨轉入 90,615 104,943 - 195,558
自使用權資產轉入 - - 73 73
處 分 (12,542) (16,217) - (28,759)
民國111年12月31日餘額 \$
501,764
438,511 73 940,348
民國110年1月1日餘額 \$
375,656
317,575 - 693,231
自存貨轉入 48,035 32,210 - 80,245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
423,691
349,785 - 773,476
折舊及減損損失:
民國111年1月1日餘額 \$
-
18,417 - 18,417
自使用權資產轉入 - - 15 15
本年度折舊 - 9,431 3 9,434
處 分 - (212) - (212)
民國111年12月31日餘額 \$
-
27,636 18 27,654
民國110年1月1日餘額 \$
-
11,797 - 11,797
本年度折舊 - 6,620 - 6,620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
-
18,417 - 18,417
土地及
改良物
房屋及建築 使用權資產
-土地
總 計
帳面金額:
民國111年12月31日 \$
501,764
410,875 55 912,694
民國110年12月31日 \$
423,691
331,368 - 755,059
公允價值:
民國111年12月31日 \$
1,141,412
民國110年12月31日 \$
940,387

投資性不動產包含本公司所持有之自有資產及表彰租賃權利之使用權資產,並以 營業租賃出租予第三方之辦公大樓及停車場,其他相關資訊請詳附註六(十四)。

本公司之投資性不動產公允價值係參考內政部不動產交易實價查詢服務網及房仲 業網站查詢或相似區位及類型於近期內成交價格為評價基礎。其公允價值評價技術所 使用之輸入值係屬第三等級。

民國一一一年及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投資性不動產提供作質押擔 保之情形,請詳附註八。

(九)其他金融資產及取得合約之增額成本

111.12.31 110.12.31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及非流動 \$
5,429,405
5,695,462
取得合約之增額成本-流動 1,564,071 934,204

\$
6,993,476
6,629,666

1.其他金融資產

主要係提供履約擔保之定期存單、預售房地之信託專戶、借款備償戶、履約保 證、公司債備償戶及工程合建保證金等。

2.取得合約之增額成本-流動

本公司預期可回收為取得房地買賣合約所支付予代銷公司之佣金或內部銷售部 門自行銷售建案之獎金,故將其認列為資產。於認列銷售房地之收入時予以攤銷, 民國一一一年度及一一○年度分別認列110,217千元及193,621千元之推銷費用。

(十)短期借款/應付短期票券

本公司短期借款及應付短期票券之明細、條件與條款如下:

111.12.31
幣別 利率區間 到期年度 金 額
擔保銀行借款 台幣 2.11%~3.40% 112~116 \$
21,134,135
信用銀行借款 台幣 1.93%~2.53% 112~116 1,290,000
應付短期票券 台幣 2.29%~2.32% 112 751,639
合 計 \$
23,175,774
110.12.31
幣別 利率區間 到期年度 金 額
擔保銀行借款 台幣 1.54%~2.48% 111~115 \$ 13,352,657
信用銀行借款 台幣 1.23%~1.68% 111 522,000
應付短期票券 台幣 0.47%~1.82% 111 1,236,759
合 計 \$ 15,111,416

1.借款之發行及償還

民國一一一年度及一一○年度新增金額分別為19,865,816千元及22,034,683千 元;償還之金額分別為11,806,300千元及21,618,200千元。

2.銀行借款之擔保品

本公司以資產設定抵押供銀行借款之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

(十一)長期借款/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借款

本公司長期借款之明細、條件與條款如下:

111.12.31
幣 別 利率區間 到期年度 金 額
擔保銀行借款 台幣 2.04% 123 \$
318,924
減:一年內到期 (25,525)
合 計 \$
293,399
110.12.31
幣 別 利率區間 到期年度 金 額
擔保銀行借款 台幣 1.54% 123 \$
344,482
減:一年內到期 (25,944)

1.借款之發行及償還

民國一一一年度及一一○年度皆無新增;償還之金額分別為25,558千元及 1,018,091千元。

2.銀行借款之擔保品

本公司以資產設定抵押供銀行借款之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

(十二)應付公司債/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或執行賣回權公司債 本公司應付公司債明細如下:

111.12.31 110.12.31
有擔保普通公司債-流動 \$
-
1,989,327
有擔保普通公司債-非流動 9,855,015 7,861,799
合 計 \$
9,855,015
9,851,126

1.本公司分別於民國一一一年四月及民國一一○年十一月各發行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2,000,000千元,票面利率為0.85%及0.57%,發行期間皆為五年。

2.本公司於民國一○八年度及一○六年八月發行有擔保普通公司債分別為5,900,000千 元及2,000,000千元,票面利率分別為0.78%〜0.85%及0.98%。發行期間皆為五年。

3.前述有擔保普通公司債提供擔保品情形說明,請詳附註八。

(十三)租賃負債

本公司租賃負債之帳面金額如下:

111.12.31 110.12.31
流動 \$
29,104
29,149
非流動 \$
72,040
99,013
到期分析請詳附註六(二十二)金融工具。
租賃認列於損益之金額如下:
租賃負債之利息費用 111年度
\$
2,145
110年度
2,282
短期租賃之費用 \$
12,638
16,600
租賃認列於現金流量表之金額如下:
租賃之現金流出總額 111年度
\$
41,793
110年度
44,974

1.土地及房屋建築之租賃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年一月出售辦公室並租回,及承租土地作為停車場,租賃 期間為五年半至二十年。另,本公司承租辦公設備及戶外定點廣告,該等租賃為短 期及低價值標的租賃,本公司選擇適用豁免認列規定而不認列其相關使用權資產及 租賃負債。

(十四)營業租賃-出租人租賃

本公司出租其投資性不動產,由於並未移轉付屬於標的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 險與報酬,該等合約係分類為營業租賃,請詳附註六(八)投資性不動產。

租賃給付之到期分析以報導日後將收取之未折現租賃給付總額列示如下表:

低於一年
\$
17,981
一至二年
12,049
二至三年
9,029
三至四年
4,131
四至五年
4,131
五年以上
3,034
-
未折現租賃給付總額
\$
50,355
111.12.31 110.12.31
16,271
16,031
9,358
6,261
514
48,435

民國一一一年度及一一○年度由投資性不動產產生之租金收入分別為15,979千元 及14,991千元。

  • (十五)員工福利
  • 1.確定福利計畫

本公司員工福利負債明細如下:

111.12.31 110.12.31
短期帶薪假負債 \$
2,688
2,527

2.確定提撥計畫

本公司之確定提撥計畫係依勞工退休金條例之規定,依勞工每月工資6%之提繳 率,提撥至勞工保險局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在此計畫下本公司提撥固定金額至 勞工保險局後,即無支付額外金額之法定或推定義務。

本公司民國一一一年度及一一○年度確定提撥退休金辦法下之退休金費用分別 為3,306千元及3,212千元,已提撥至勞工保險局。

(十六)所得稅

1.所得稅費用

本公司民國一一一年度及一一○年度所得稅費用明細如下:

111年度 110年度
當期所得稅費用
當期產生 \$
-
327,269
土地增值稅 39,487 40,167
調整前期之當期所得稅 2,997 834
未分配盈餘加徵 6,598 -
所得稅費用 \$
49,082
368,270

本公司民國一一一年度及一一○年度之所得稅費用與稅前淨利之關係調節如 下:

111年度 110年度
稅前淨利 \$
205,718
2,040,100
依本公司所在地國內稅率計算之所得稅 41,144 408,020
遞延利息支出之財稅差異 (20,901) (14,629)
土地免稅所得 (63,284) 31,987
前期低估 2,997 834
遞延推銷廣告費之財稅差異 14,535 (18,712)
減損損失財稅認列時點差 - (33,096)
土地增值稅 39,487 40,167
股利收入 (10,533) (5,270)
未分配盈餘加徵 6,598 -
其他 39,039 (41,031)
\$
49,082
368,270

2.已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民國一一一年度及一一○年度遞延所得稅負債之變動如下:

遞延所得稅負債: 土地增值稅準備
民國111年1月1日餘額 \$
2,844
民國111年12月31日餘額 \$
2,844
民國110年1月1日餘額 \$
2,844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
2,844

3.所得稅核定情形

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已奉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一○九年度。

(十七)資本及其他權益

民國一一一年及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額定登記股本總額分別為 8,000,000千元及5,000,000千元,每股面額10元,已發行普通股股份分別為451,026千股 及392,197千股。

1.普通股之發行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一年六月九日經股東常會決議,以盈餘轉增資,每仟股無償 配發150股,計588,295千元。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年八月十六日經股東常會決議, 以盈餘及資本公積轉增資,每仟股分別無償配發20股及40股,計222,000千元。前述 增資案已分別於民國一一一年八月一日及一一○年八月三十日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 理委員會核准在案,另經董事會決議以民國一一一年十月二日及一一○年十月二日 為配股基準日,並業已完成變更登記。

2.資本公積

本公司資本公積餘額內容如下:

111.12.31 110.12.31
發行股票溢價 \$
12,021
12,021
受領贈與之所得 4,810 3,585
其他 5,770 5,770
\$
22,601
21,376

依公司法規定,資本公積需優先填補虧損後,始得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以已 實現之資本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前項所稱之已實現資本公積,包括超過票面金額 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 定,得撥充資本之資本公積,每年撥充之合計金額,不得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 十。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年八月十六日經股東常會決議以資本公積撥充資本148,000 千元。

3.保留盈餘

依本公司之章程規定,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累積 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 不在此限;另視公司營運及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併同期 初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提請股東會 決議後分派之。本公司股利政策需視公司財務結構、營運狀況及資本預算等因素, 兼顧股東利益、平衡股利等,就可分配盈餘得酌予保留或以股票或現金方式發放, 股利分派額度維持於當年度可供分配盈餘之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一百間,其中現金股 利之發放以不低於當年度股利分配總額之百分之十。

本公司分派股息及紅利或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如以發放現 金之方式為之,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後 為之,並報告股東會。

(1)法定盈餘公積

公司無虧損時,得經股東會決議,以法定盈餘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惟以該 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

(2)特別盈餘公積

依金管會規定,本公司於分派可分配盈餘時,就當年度發生之帳列其他股東 權益減項淨額與上段所提列特別盈餘公積餘額之差額,自當期損益與前期未分配 盈餘補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屬前期累積之其他股東權益減項金額,則自前期未分 配盈餘補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不得分派。嗣後其他股東權益減項數額有迴轉時,得 就迴轉部份分派盈餘。

(3)盈餘分配

本公司分別於民國一一一年六月九日及民國一一○年八月十六日經股東常會 及民國一一一年三月十四日及一一○年三月十九日之董事會決議民國一一○年度 及一○九年度盈餘分配案,有關分派予業主之股利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配股率(元) 金 額 配股率(元) 金 額
分派予普通股業主之股利:
現 金 \$
2.00
784,393 0.20 74,000
股 票 1.50 588,295 0.20 74,000
合 計 \$ 1,372,688 148,000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二年三月十日經董事會決議民國一一一年度盈餘分配案之 現金股利金額,有關分派予業主股利之金額如下:

111年度
分派予普通股業主之股利: 配股率(元) 金 額
現 金 \$
0.60
270,616
4.其他權益(稅後淨額)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未實現損益
民國111年1月1日餘額 \$ 155,72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25,152)
民國111年12月31日餘額 \$ 130,574
民國110年1月1日餘額 \$ 150,468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5,258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 155,726

(十八)每股盈餘

本公司基本每股盈餘及稀釋每股盈餘之計算如下:

1.基本每股盈餘

111年度 110年度
(1)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 \$
156,636
1,671,830
(2)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451,026 451,026

2.稀釋每股盈餘

(1)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稀釋)
\$
156,636
1,671,830
(2)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基本)
451,026
451,026
員工股票酬勞之影響
156
499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調整稀釋性潛在普通股影響數後)
451,182
451,525
(十九)客戶合約之收入
1.收入之細分
111年度
110年度
主要地區市場:
臺 灣
\$
2,369,080
9,653,691
主要產品/服務線:
商品銷售(銷售房地)
\$
2,353,101
9,638,471
其他收入
15,979
15,220
\$
2,369,080
9,653,691
收入認列時點:
隨時間逐步移轉之收入
\$
15,979
14,991
於某一時點移轉之商品及勞務
2,353,101
9,638,700
\$
2,369,080
9,653,691
111年度 110年度

2.合約餘額

111.12.31 110.12.31 110.1.1
合約負債-銷售房地 \$
5,654,170
3,267,845 3,308,906
合約負債-預收款項 285 264 5,804

\$
5,654,455
3,268,109 3,314,710

應收票據及帳款及其減損之揭露請詳附註六(三)。

民國一一一年及一一○年一月一日合約負債-銷售房地期初餘額於民國一一一 年度及一一○年度認列為收入之金額分別為236,221千元及1,372,307千元。

合約資產及合約負債之變動主要係源自本公司移轉商品或勞務予客戶而滿足履 約義務之時點與客戶付款時點之差異,爰民國一一一年度及一一○年度並無其他重 大變動情形。

(二十)員工及董事酬勞

依本公司之章程規定,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0.1%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1% 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項員工酬勞發給股票 或現金之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司員工,該一定條件授權董事會決 定之。

本公司民國一一一年度及一一○年度員工酬勞提列金額分別為4,000千元及27,000 千元,董事酬勞提列金額分別為1,500千元及10,000千元,係以本公司該段期間之稅前 淨利扣除員工及董事酬勞前之金額乘上本公司章程所訂之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成 數為估計基礎,並列報為該段期間之營業費用。若次年度實際分派金額與估列數有差 異時,則依會計估計變動處理,並將該差異認列為次年度損益,如董事會決議將採股 票發放員工酬勞,股票酬勞之股數計算基礎係依據董事會決議前一日計算。相關資訊 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前述董事會決議分派之員工及董事酬勞金額與本公司民國 一一一年度及一一○年度財務報告估列金額相符。

(二十一)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1.利息收入

本公司民國一一一年度及一一○年度之利息收入明細如下:

111年度 110年度
工程存出保證金(含押金) \$ 131
2,197
銀行存款及票券息 9,177 2,398
其他 - 933
\$
9,308
5,528

2.其他收入

本公司民國一一一年度及一一○年度之其他收入明細如下:

111年度 110年度
股利收入 \$
52,666
26,352
租金收入 9,700 8,438
\$
62,366
34,790

3.其他利益及損失

本公司民國一一一年度及一一○年度之其他利益及損失明細如下:

111年度 110年度
外幣兌換淨(損)益 \$
931
(87)
什項收入 38,114 43,716
處分投資性不動產利益 10,960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7 -
什項支出 (2,589) (78)
\$
47,423
43,551

33

4.財務成本

本公司民國一一一年度及一一○年度之財務成本明細如下:

111年度 110年度
利息費用
銀行借款及押金息 \$
525,099
344,963
保證手續費 2,885 16,421
公司債利息 84,982 83,931
其他財務費用 2,145 2,282
減:利息資本化 (458,242) (317,522)
\$
156,869
130,075

(二十二)金融工具

1.信用風險

(1)信用風險之暴險

金融資產及合約資產之帳面金額代表最大信用暴險金額。

(2)信用風險集中情況

本公司主要應收款項來自營建事業,而營建事業從事不動產開發銷售業務所 產生之應收房地款之往來對象多為一般個人,收受款項主係以匯款、收現票及銀 行房地融資款撥付等方式,其相關之信用風險低,故經評估尚無逾期須提列減損 及備抵損失之情事。

2.流動性風險

下表為金融負債之合約到期日,包含估計利息但不包含淨額協議之影響。

帳面金額 合 約
現金流量
一年
以內
1-3年 3-5年 5年以上
111年12月31日
非衍生金融負債
擔保銀行借款 \$ 21,453,059 22,411,469 9,942,128 8,664,165 3,606,703 198,473
信用銀行借款 1,290,000 1,312,915 1,244,624 3,186 65,105 -
應付短期票券 751,639 751,700 751,700 - - -
普通公司債(含一年內) 9,855,015 10,128,240 77,220 6,005,620 4,045,400 -
應付票據、帳款及其他應付款 1,728,454 1,728,454 1,728,454 - - -
租賃負債 101,144 104,730 29,162 58,325 16,519 724
\$ 35,179,311 36,437,508 13,773,288 14,731,296 7,733,727 199,197
帳面金額 合 約
現金流量
一年
以內
1-3年 3-5年 5年以上
110年12月31日
非衍生金融負債
擔保銀行借款 \$ 13,697,139 14,425,891 1,419,123 5,977,050 6,807,073 222,645
信用銀行借款 522,000 524,321 524,321 - - -
應付短期票券 1,236,759 1,237,900 1,237,900 - - -
普通公司債(含一年內) 9,851,126 10,123,060 2,079,820 6,020,440 2,022,800 -
應付票據、帳款及其他應付款 1,916,927 1,916,927 1,916,927 - - -
租賃負債 128,162 133,892 29,162 58,325 45,607 798
\$ 27,352,113 28,361,991 7,207,253 12,055,815 8,875,480 223,443

本公司並不預期到期日分析之現金流量發生時點會顯著提早,或實際金額會有 顯著不同。

3.市場風險

(1)利率分析

本公司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利率暴險於本附註之流動性風險管理中說明。

下列敏感度分析係依衍生及非衍生工具於報導日之利率暴險而決定。對於浮 動利率負債,其分析方式係假設報導日流通在外之負債金額於整年度皆流通在 外。本公司內部向主要管理人員報告利率時所使用之變動率為利率增加或減少 0.5%,此亦代表管理人員對利率之合理可能變動範圍之評估。

若利率增加或減少0.5%,在所有其他變數維持不變之情況下,本公司民國一 一一年度及一一○年度之利息費用將增加或減少113,738千元及71,137千元,考量 利息資本化後之淨利將減少或增加29,006千元及20,673千元,主因係本公司之變動 利率借款。

(2)其他價格風險

如報導日權益證券價格變動(兩期分析係採用相同基礎,且假設其他變動因素 不變),對綜合損益項目之影響如下:

111年度 110年度
其他綜合損 其他綜合損
報導日證券價格 益稅後金額 稅後損益 益稅後金額 稅後損益
上漲10% \$
58,280
- 60,796 -
下跌10% \$
(58,280)
- (60,796) -

4.公允價值資訊

(1)金融工具之種類及公允價值

本公司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係以重複性為基礎按公 允價值衡量。各種類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帳面金額及公允價值(包括公允價值等 級資訊,但非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帳面金額為公允價值之合理近似值者, 及租賃負債,依規定無須揭露公允價值資訊)列示如下:

111.12.31
公允價值
帳面金額 第一級 第二級 第三級 合 計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
國內上市股票 \$
582,804
582,804 - - 582,804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
925,890
- - - -
應收票據及帳款 1,339,245 - - - -
其他應收款 587 - - - -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1,862,349 - - - -
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 3,567,056 - - - -
小 計 7,695,127 - - - -
合 計 \$
8,277,931
582,804 - - 582,804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 22,424,135 - - - -
應付短期票券 751,639 - - - -
應付票據、應付帳款及其他應付款 1,728,454 - - - -
租賃負債 101,144 - - - -
應付公司債 9,855,015 - - - -
長期借款(含一年內) 318,924 - - - -
合 計 \$ 35,179,311 - - - -
110.12.31
公允價值
帳面金額 第一級 第二級 第三級 合 計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
國內上市股票 \$
607,956
607,956 - - 607,956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
1,438,780
- - - -
應收票據及帳款 374,941 - - - -
其他應收款 27,325 - - - -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3,100,544 - - - -
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 2,594,918 - - - -
小 計 7,536,508 - - - -
合 計 \$
8,144,464
607,956 - - 607,956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 13,874,657 - - - -
應付短期票券 1,236,759 - - - -
應付票據、應付帳款及其他應付款 1,916,927 - - - -
租賃負債 128,162 - - - -
應付公司債(含一年內) 9,851,126 - - - -
長期借款(含一年內) 344,482 - - - -
合 計 \$ 27,352,113 - - - -

(2)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評價技術

(2.1)非衍生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如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時,則以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為公允價 值。主要交易所及經判斷為熱門券之中央政府債券櫃台買賣中心公告之市 價,皆屬上市(櫃)權益工具及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之債務工具公允價值之基 礎。

若能及時且經常自交易所、經紀商、承銷商、產業公會、訂價服務機構 或主管機關取得金融工具之公開報價,且該價格代表實際且經常發生之公平 市場交易者,則該金融工具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如上述條件並未達成,則 該市場視為不活絡。一般而言,買賣價差甚大、買賣價差顯著增加或交易量 甚少,皆為不活絡市場之指標。

本公司持有之金融工具如屬有活絡市場者,其公允價值依類別及屬性列 示如下:

上市(櫃)公司股票及公司債等係具標準條款與條件並於活絡市場交易之金 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其公允價值係分別參照市場報價決定。

(2.2)衍生金融工具

係根據廣為市場使用者所接受之評價模型評價,例如折現法及選擇權定 價模型。遠期外匯合約通常係根據目前之遠期匯率評價。結構式利率衍生金 融工具係依適當之選擇權定價模型(例如Black-Scholes模型)或其他評價方 法。

係採用現金流量折現法估計公允價值,其主要假設係以各種情境下可能 之稅前息前折舊攤銷前盈餘考量發生機率以估計所須支付價款,並以風險調 整折現率予以折現後之現值估計。

(3)各等級間的移轉

本公司持有之股票具有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而被歸類於第一等級,於民國一 一一年度及一一○年度公允價值之等級並無變動,故於民國一一一年度及一一○ 年度並無各等級移轉之情形。

(二十三)財務風險管理

1.概 要

本公司因金融工具之使用而暴露於下列風險:

  • (1)信用風險
  • (2)流動性風險
  • (3)市場風險

本附註表達本公司上述各項風險之暴險資訊、本公司衡量及管理風險之目標、 政策及程序。

2.風險管理架構

本公司之風險管理政策之建置係為辨認及分析本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設定適 當風險限額及控制,並監督風險及風險限額之遵循。風險管理政策及系統係定期覆 核以反映市場情況及本公司運作之變化。本公司透過訓練、管理準則及作業程序, 以發展有紀律且具建設性之控制環境,使所有員工了解其角色及義務。

3.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本公司因客戶或金融工具之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義務而產生財務 損失之風險,主要來自於本公司應收客戶之帳款及證券投資。

(1)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本公司之信用風險暴險主要受每一客戶個別狀況影響。本公司從事不動產開 發銷售業務所產生之應收房地款之往來對象多為一般個人,收受款項主係以匯 款、收現票及銀行房地融資款撥付等方式,故相關之信用風險低。

本公司設置有備抵損失帳戶以反映對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及投資已發生損 失之估計。備抵損失帳戶主要組成部分包含了與個別重大暴險相關之特定損失組 成部分,及為了相似資產群組之已發生但尚未辨認之損失所建立之組合損失組成 部分。組合損失備抵帳戶係根據相似金融資產之歷史付款統計資料決定。

(2)投 資

銀行存款、固定收益投資及其他金融工具之信用風險,係由本公司財務部門 衡量並監控。由於本公司之交易對象及履約他方均係信用良好之銀行及具投資等 級及以上之金融機構及公司組織,無重大之履約疑慮,故無重大之信用風險。

(3)保 證

本公司政策規定僅能提供財務保證予完全擁有之子公司。民國一一一年及一 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均無提供予完全擁有之子公司背書保證之情形。

4.流動性風險

流動性風險係本公司無法交付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以清償金融負債,未能履行 相關義務之風險。本公司管理流動性之方法係盡可能確保本公司在一般及具壓力之 情況下,皆有足夠之流動資金以支應到期之負債,而不致發生不可接受之損失或使 本公司之聲譽遭受到損害之風險。

5.市場風險

市場風險係指因市場價格變動,如匯率、利率、權益工具價格變動,而影響本 公司之收益或所持有金融工具價值之風險。市場風險管理之目標係管控市場風險之 暴險程度在可承受範圍內,並將投資報酬最佳化。

(二十四)資本管理

本公司之資本管理目標係保障繼續經營之能力,以持續提供股東報酬及其他利害 關係人利益,並維持最佳資本結構以降低資金成本。

為維持或調整資本結構,本公司可能調整支付予股東之股利及發行新股等。

本公司與同業相同,係以負債資本比率為基礎控管資本。該比率係以淨負債除以 資本總額計算。淨負債係資產負債表所列示之負債總額減去現金及約當現金。資本總 額係權益之全部組成部分(亦即股本、資本公積、保留盈餘及其他權益)加上淨負 債。

民國一一一年度本公司之資本管理策略與民國一一○年度一致,確保能以合理之 成本進行融資。民國一一一年及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負債資本比率如下:

111.12.31 110.12.31
\$
41,200,269
31,064,991
(925,890) (1,438,780)
40,274,379 29,626,211
6,023,327 6,675,011
\$
46,297,706
36,301,222
87% 82%

(二十五)非現金交易及投資及籌資活動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一年度及一一○年度之非現金交易投資及籌資活動如下: 1.租賃方式取得使用權資產,請詳附註六(七)。

七、關係人交易

(一)母公司與最終控制者

廣陽投資(股)公司為本公司之母公司,於民國一一一年及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分別持有本公司流通在外普通股股份之6.37%及6.13%,齊裕營造(股)公司為廣陽投 資(股)公司之母公司。興富發建設(股)公司為本公司所歸屬集團之最終控制者。興富 發建設(股)公司已編製供大眾使用之合併財務報告。

(二)關係人之名稱及關係

關係人名稱 與本公司之關係

廣陽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母公司
齊裕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廣陽投資(股)公司之母公司
興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最終母公司
元盛國際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最終母公司相同
博元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興富發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巨豐旅館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金駿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達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其董事長與本公司相同
陳○○ 本公司之最終母公司主要管理階層
葉○○ 本公司之主要管理人員二親等以內親屬
邱○○ 本公司之主要管理人員二親等以內親屬

(三)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營業收入

本公司對關係人之重大銷售金額如下:

本期認列收入 合約負債-銷售房地
111年度 110年度 111.12.31 110.12.31
葉○○ \$
-
- 2,438 1,528
邱○○ - - 2,150 -
\$
-
- 4,588 1,528

上述出售房地予關係人之合約總價於民國一一一年及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分別為32,078千元及17,088千元(含稅),其價格係依本公司之員工購屋政策訂定, 其收款條件與非關係人無重大差異。

2.進貨

(1)本公司因發包工程向關係人進貨金額及其餘額如下:

進貨(本期計價)
111年度 110年度
母公司:
齊裕營造(股)公司 \$ 174,989 376,780
子公司:
金駿營造(股)公司 4,697,710 2,987,553
其他關係人 159 19,914
\$ 4,872,858 3,384,247

本公司對上述公司之進貨價格與付款條件與本公司向一般廠商之進貨價格及 條件無顯著不同。

(2)本公司委任關係人代為管理營建個案之管理費支出明細如下:

本期支付費用
111年度 110年度
子公司—金駿營造(股)公司 \$ 2,750 -
母公司—興富發建設(股)公司 - 4,667
其他關係人 6,548 2,398
\$ 9,298 7,065

3.應付關係人款項

本公司應付關係人款項明細如下:

帳列項目 關係人類別 111.12.31 110.12.31
應付帳款 母公司-齊裕營造(股)公司 \$
55,927
153,274
子公司-金駿營造(股)公司 555,304 557,514
其他關係人 5,288 23,565
其他應付款 其他關係人 7,848 4,596
\$
624,367
738,949

4.背書保證

子公司金駿營造(股)公司提供銀行融資所需之背書保證予本公司,於民國一一 一年及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背書保證餘額分別為1,000,000千元及600,000千元, 已動支金額分別為零元及450,000千元。

5.租賃

(1)本公司將辦公室分租予關係人之情形如下:

存入保證金 租金收入
111.12.31 110.12.31 111年度 110年度
母公司 \$
-
- 57 57
其他關係人:
博元建設(股)公司 1,378 1,378 7,902 6,749
其他關係人 - - 41 47
\$
1,378
1,378 8,000 6,853

(2)本公司向關係人承租辦公室之情形如下:

存出保證金 租金支出
111.12.31 110.12.31 111年度 110年度
母公司-興富發建設(股)
公司
\$
-
- 4,677 2,906
其他關係人-博元建設
(股)公司
140 140 777 940
\$
140
140 5,454 3,846

6.其他

(1)於民國一一一年及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因與關係人簽訂合建契約 之明細如下:

工程名稱 地主/投資方 性質 對方比例 合建保證金及保證票據
111.12.31
市政愛悅(惠安段) 母公司 合建分屋 57% 存出保證金 \$100,000
-興富發 存出保證票據 \$200,000
110.12.31
市政愛悅(惠安段) 母公司 合建分屋 57% 存出保證金 \$100,000
-興富發 存出保證票據 \$200,000

(2)因發包工程予關係人而收取之保證票據,明細如下:

111.12.31 110.12.31
母公司-齊裕營造(股)公司 \$
70,218
85,418
子公司-金駿營造(股)公司 9,682 17,779
\$
79,900
103,197

(3)本公司支付關係人管理諮詢顧問費用、佣金及銷售活動等支出明細如下:

本期支付費用
111年度 110年度
母公司 \$ - 105
其他關係人:
巨豐旅館管理顧問(股)公司 18,117 23,094
其他 3,269 2,183
\$ 21,386 25,382

(四)主要管理人員薪酬

主要管理人員報酬包括:

111年度 110年度
短期員工福利 \$
19,436
46,724

八、質押之資產

本公司帳列提供質押擔保之資產帳面價值明細如下:

資產名稱 質押擔保標的 111.12.31 110.12.31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銀行借款 \$
529,744
607,956
應收票據 銀行借款及公司債 190,830 231,552
其他金融資產 信託、履約保證、銀行借款及公
司債
4,921,671 5,232,732
存貨(建設業) 銀行借款、應付短期票券及公司
34,716,095 22,790,245
投資性不動產 長期借款、銀行借款、應付短期
票券及公司債
912,639 755,059
\$
41,270,979
29,617,544

民國一一一年及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上述質押資產屬提供予未動用額度擔保之資 產帳面金額分別為282,171千元及65,752千元。民國一一一年及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 公司提供預售之應收票據分別為2,215,071千元及1,536,234千元,為銀行借款額度之擔保 品。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一)重大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1.本公司為所推出工程與客戶簽訂之預售及成屋銷售合約之合約價款與已依約收取金 額如下:

111.12.31 110.12.31
已簽訂之銷售合約價款 \$
47,726,441
32,748,085
已依約收取金額 \$
5,654,170
3,267,845
已依約收取之未兌現票據 \$
2,543,260
2,159,217

43

  • 2.於民國一一一年及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因合建而支付存出之保證金皆 為425,000千元;支付之存出保證票據皆為220,000千元。
  • 3.於民國一一一年及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與共同投資方簽訂委託業務管 理之合約總價皆為14,286千元,並已依約收取金額皆為11,429千元。

4.本公司未認列之取得存貨之合約承諾如下:

111.12.31 110.12.31
取得存貨(建設業) \$
-
2,768,959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無。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無。

十二、其 他

(一)員工福利、折舊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如下:

功 能 別 111年度 110年度
性 質 別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合 計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合 計
員工福利費用
薪資費用 1,181 71,016 72,197 2,266 112,526 114,792
勞健保費用 137 8,368 8,505 233 7,990 8,223
退休金費用 70 3,236 3,306 117 3,095 3,212
董事酬金 - 4,380 4,380 - 12,280 12,280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180 9,225 9,405 289 8,771 9,060
折舊費用 9,442 34,603 44,045 6,626 34,124 40,750
攤銷費用 - 1,798 1,798 - 1,661 1,661

本公司民國一一一年度及一一○年度員工人數及員工福利費用額外資訊如下:

111年度 110年度
員工人數 99
100
未兼任員工之董事人數 5
4
平均員工福利費用 \$ 994
1,409
平均員工薪資費用 \$ 768
1,196
平均員工薪資費用調整情形 (35.79)% 60.97
%
監察人酬金 \$
-
-

本公司董事、獨立董事、經理人及一般員工各項薪資報酬項目如下:

  • 1.獨立董事:
  • (1)獨立董事之酬金,不論公司營業盈虧,公司得支給報酬按月(或每季或每半年)給 付,並依其對公司營運參與程度及貢獻之價值,酌予調整。

(2)獨立董事不參與董事酬勞分派及其他各項獎金分配。

2.其他董事:

  • (1)其他董事之酬金依董事對本公司營運參與之程度及其貢獻價值,並參酌同業水準 支給議定之。
  • (2)董事酬勞依本公司章程所定比率提撥。
  • (3)視實際執行業務之需要,給予車馬費等費用。
  • 3.經理人:
  • (1)每月固定薪資依各職級之薪資標準核定之。
  • (2)依經營績效考核結果進行分配業績獎金。
  • (3)依員工績效考核結果進行發放年終獎金。
  • (4)員工酬勞依本公司章程所定比率提撥。
  • (5)依職務及標準給予主管加給及交通津貼。
  • 4.其他員工:

本公司員工薪給均依照「職務等級表」及「職務薪資基準表」規定辦理,員工 之薪資概分為經常性及非經常性薪資。

  • (1)經常性薪資分為本薪、主管加給、職等加給、工地津貼、專業加給、伙食津貼及 其他津貼。
  • (2)非經常性薪資分為加班費、端午、中秋節及年終獎金。

(二)其他

就本公司董事長蔡聰賓遭國賓大苑案建案買受人提告詐欺一事,臺灣臺北地方檢 察署前於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對蔡聰賓等人為不起訴處分,經告訴人聲請再 議並經臺灣高等檢察署撤銷發回不起訴處分後,檢察官於民國一一二年一月五日對蔡 聰賓提起普通詐欺罪之公訴。本案現移由臺北地方法院審理,本公司評估前述事件對 本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民國一一一年度本公司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規定,應再揭露之重大 交易事項相關資訊如下:

1.資金貸與他人:無。

2.為他人背書保證:

單位:新台幣千元

背書保 被背書保證對象 對單一企 本期最高 期末背 實際動 以財產擔 累計背書保證金 背書保 屬母公司 屬子公司 屬對大陸
證者公 業背書保 背書保證 書保證 保之背書 額佔最近期財務 證最高 對子公司背 對母公司背 地區背書保
司名稱 公司名稱 關係 證 限 額 餘 額 餘 額 支金額 保證金額 報表淨值之比率 限 額 書保證 書保證
1 金駿營造 本公司 3 1,204,665 1,000,000 1,000,000 - 1,000,000 16.60 % 3,011,664 N Y N
股份有限
公司

註1:編號之填寫方式如下:

1:0代表本公司

2:被投資公司按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2:背書保證者與被背書保證對象之關係有下列7種,標示種類即可:

(1)有業務往來之公司。

(2)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司。

(3)直接及間接對公司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司。

(4)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達百分之九十以上之公司間。

(5)基於承攬工程需要之同業間或共同起造人間依合約規定互保之公司。

(6)因共同投資關係由全體出資股東依其持股比率對其背書保證之公司。

(7)同業間依消費者保護法規範從事預售屋銷售合約之履約保證連帶擔保。

註3:潤隆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背書保證作業辦法對保證之總額及單一企業背書之限額,訂定額度如 下:

(1)本公司及子公司對外背書保證之總額不得超過本公司當期淨值之百分之五十。

(2)本公司及子公司對單一企業之背書保證總額以不超過本公司當期淨值百分之二十為限。

3.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部分):

單位:新台幣千元/股

持有之 有價證券 與有價證券 期 末
公 司 種類及名稱 發行人之關係 帳列科目 股 數 帳面金額 持股比率 公允價值 備註
本公司 股票-興富發建設 本公司之最終母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 14,461,638 582,804 0.84 % 582,804
(股)公司 公司 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4.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 上:無。

5.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6.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7.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單位:新台幣千元

交易情形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
不同之情形及原因
應收(付)票據、帳款
進(銷)貨
之 公 司
交易對象
名 稱
關 係 進(銷)貨 金 額 佔總進
(銷) 貨
之比率
授信
期間
單 價 授信期間 餘 額 佔總應收
(付)票據、
帳款之比率
備註
本公司 齊裕營造股份
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母公
發包工程 174,989 1.83 % - (55,927) (5.05) %註2
本公司 金駿營造股份
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
發包工程及管
理費
4,700,460 49.10 % - (555,304) (50.18) %註2
金駿營造股
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母公司 承包工程及管
理承擔
(4,906,282) (97.68) % - 555,304 96.89 %註1

註1:承包公司係以完工百分比法認列之營建收入,計列銷貨之金額。

註2:發包公司係以逐期估驗計價數,計列進貨之金額。

8.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單位:新台幣千元

之 公 司


關 係
款項餘額
週轉率
金 額
處理方式
期後收回金額
損失金額
金駿營造股份有限
本公司
母公司
555,304
8.82
公司
-
-
438,327
-

9.從事衍生工具交易:無。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民國一一一年度本公司之轉投資事業資訊如下(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單位:新台幣千元

投資公司 被投資公司 所在 主要營 原始投資金額 期末持有 被投資公司 本期認列之
名 稱 名 稱 地區 業項目 本期期末 去年年度 股數 比率 帳面金額 本期損益 投資損益 備註
潤隆建設股份有
限公司
股票-金駿營造
股份有限公司
臺灣 營造業、住宅
及大樓開發租
售業務等
718,300 518,300 70,000,000 100.00 % 580,477 103,845 (49,802)

(三)大陸投資資訊:無。

(四)主要股東資訊:

單位:股

股份
主要股東名稱
持有股數 持股比例
青石板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44,419,740 9.84
%
興日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33,074,642 7.33
%
潤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33,058,302 7.32
%
廣陽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28,759,103 6.37
%
興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27,289,288 6.05
%
萬盛發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26,103,040 5.78
%
豐饒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24,426,382 5.41
%
齊裕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3,095,755 5.12
%

十四、部門資訊

請詳民國一一一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現金及約當現金明細表

民國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相關資訊請參閱附註六(一)。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明細表

項 目 摘 要 金 額 備 註
銀行存款 信託、履約保證金、備償戶及
定存單等
\$
1,356,012
工程存出保證金 合建保證金等 506,337
\$
1,862,349

存貨(建設業適用)明細表

民國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 目 摘 要 金 額 備註
營建用地 基隆市中山區德安段939、934等地號 \$
674,699
其他 27,235
701,934
在建房地 夢城 2,859,357
新橫濱-星野區 3,361,021
VVS1 2,754,148
景安文匯 291,681
台南新南段 1,564,751
竹科潤隆 5,166,996
台北萬芳段 3,202,056
樹禾苑 2,354,191
市政愛悅 2,804,777
國家大院 6,190,366
桃園善捷段 1,912,342
其他工程 35,527
32,497,213
待售房地 國賓大苑 253,478
國賓官邸 166,805
柏克萊公園 26,922
臺中帝寶 487,823
NTC國家商貿中心 119,851
新橫濱-上野區 685,838
文化潤隆 90,862
1,831,579
合計 \$
35,030,726

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明細表

民國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 目 摘 要 金 額 備 註
銀行存款 備償戶及履約保證金 \$
3,565,658
存出保證金 租賃保證金及辦公室押金等 1,398
\$
3,567,056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變動明細表

相關資訊請參閱附註六(六)。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累計折舊變動明細表

相關資訊請參閱附註六(六)。

短期借款明細表

民國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借款種類 說 明 期末餘額 契約期限 利率區間 抵押或擔保 備註
擔保借款 金融機構 \$
3,667,105
107.06.22~112.06.22 註一 在建工程、營建用
地、待售房地、投資
性不動產
金融機構 1,233,000 110.11.09~115.11.09 在建工程
金融機構 1,522,800 107.10.15~114.11.11 在建工程
金融機構 1,590,000 110.10.18~116.11.24 在建工程
金融機構 38,000 111.06.27~116.05.03 在建工程
金融機構 3,388,916 111.01.26~112.06.12 在建工程
金融機構 596,000 111.03.29~116.03.29 在建工程
金融機構 4,100,000 109.02.15~114.02.15 在建工程
金融機構 1,662,996 109.09.01~114.09.01 在建工程
金融機構 1,989,900 108.05.15~114.11.10 在建工程
金融機構 25,418 110.07.21~113.07.19 待售房地、投資性不
動產
金融機構 100,000 111.11.07~112.01.06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金融機構 300,000 111.12.30~112.03.30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流動
金融機構 400,000 111.11.18~112.11.18 應收票據
金融機構 520,000 111.12.29~112.03.30 應收票據
21,134,135
信用借款 金融機構 100,000 111.09.28~112.03.28 註二 -
金融機構 63,000 111.06.13~116.03.29 -
金融機構 200,000 111.09.20~112.03.20 -
金融機構 150,000 111.11.24~112.01.10 -
金融機構 777,000 111.10.28~112.10.28 -
1,290,000
\$
22,424,135

註一:擔保借款區間2.11%〜3.40% 註二:信用借款區間1.93%〜2.53%

51

合約負債明細表

民國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 目 摘 要 金 額 備 註
預收房地款 新橫濱-上野區 \$
242,757
新橫濱-星野區 1,317,414
竹科潤隆 1,299,984
樹禾苑 392,827
國家大院 1,317,109
市政愛悅 576,985
夢城 162,374
VVS1 326,290
其他 18,430
預收收入 其他 285
\$
5,654,455

應付公司債明細表

民國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














1
0
6-
1



1
0
6.
0
8.
2
3

0.
9
8
%
\$
2,
0
0
0,
0
0
0
(
2,
0
0
0,
0
0
0
)
- - -
















1
0
8-
1



1
0
8.
0
4.
0
2

0.
8
%
5
2,
0
0
0,
0
0
0
- 2,
0
0
0,
0
0
0
(
)
5,
5
5
7
1,
9
9
4,
4
4
3
















-非








1
0
8-
2



1
0
8.
0
4.
0
2

0.
8
%
5
2,
0
0
0,
0
0
0
- 2,
0
0
0,
0
0
0
(
6,
0
4
6
)
1,
9
9
3,
9
4
5
















-非








1
0
8-
3



1
0
8.
1
2.
2
4

0.
8
%
7
1,
9
0
0,
0
0
0
- 1,
9
0
0,
0
0
0
(
2
3,
3
9
)
7
1,
8
6,
6
0
3
7























-非






1
1
0-
1



1
1
0.
1
1.
1
0

0.
%
5
7
2,
0
0
0,
0
0
0
- 2,
0
0
0,
0
0
0
(
6
1
)
7,
7
1,
9
9
2,
3
8
3
















-非








1
1
1-
1



1
1
1.
0
4.
1
1

0.
8
%
5
2,
0
0
0,
0
0
0
- 2,
0
0
0,
0
0
0
(
2,
3
6
8
)
1,
9
9
6
3
2
7,


























\$
1
1,
9
0
0,
0
0
0
(
2,
0
0
0,
0
0
0
)
9,
9
0
0,
0
0
0
(
4
4,
9
8
)
5
9,
8
0
1
5
5,
5

長期借款明細表

民國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債權人 摘要 借款金額 契約期限 利率區間 抵押或擔保 備註
金融機構 擔保借款 \$
318,924
108.01.15 2.04% 投資性不動產
~123.01.15
減:一年內到期 (25,525)
\$
293,399

營業收入明細表

民國一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項 目 摘 要 金 額 備 註
土地收入 新橫濱-上野區、文化 \$ 970,594
潤隆、臺中帝寶、國
賓大悅等
房屋收入 1,382,507
小計 2,353,101
租賃收入 投資性不動產出租 15,979
合計 \$ 2,369,080

營業成本明細表

民國一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 目 摘 要 金 額 備 註
土地成本 新橫濱-上野區、文化潤 \$
378,354
隆、臺中帝寶、國賓大
悅等
房屋成本 1,176,456
小計 1,554,810
租賃成本 投資性不動產折舊 9,434
合計 \$
1,564,244

推銷費用明細表

項 目 摘 要 金 額 備 註
薪資費用 \$
24,282
租金支出 11,574
郵電費 1,126
廣告費 52,358
水電費 3,652
交際費 2,347
職工福利 3,011
伙食費 901
佣金支出 134,708
勞保費 1,478
健保費 998
交通費 1,270
其他費用 10,377
\$
248,082

管理費用明細表

民國一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 目 摘 要 金 額 備 註
薪資支出 \$
54,350
租金支出 1,063
修繕費 4,677
交際費 4,007
稅捐 67,767
捐贈 2,000
折舊 34,178
各項攤提 1,797
伙食費 1,258
水電瓦斯費 1,261
職工福利 3,972
勞務費 9,804
勞保費 2,140
健保費 3,752
其他費用 71,436
\$
263,462

其他收入明細表

民國一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相關資訊請參閱附註六(二十一)。

其他利益及損失淨額明細表

相關資訊請參閱附註六(二十一)。

財務成本明細表

相關資訊請參閱附註六(二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