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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ckchip Electronics Co., Ltd.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25

May 20,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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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5-043

证券代码:603893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56.85 万份

  •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71.05 元/份

  • 本次股票期权实际可行权期:2025 年 5 月 26 日至 2026 年 5 月 25 日

  • 本次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分别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的议案》。经审议,公司 2022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 117 名激 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相关事宜,可行权数量为 56.85 万份,占公司目前股本 总额的 0.136%。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2022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 (一) 2022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履行的程序

1、2022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期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 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1

2、2022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

(二) 2022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历次股票期权授予情

首次授予 部分预留授予
2022年12月26日 2023年8月21日
71.75元/份 71.50元/份
202.00万份 42.50万份
127人 9人

注:公司 2022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的 9.00 万份股票期权在 2022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失效。

二、 2022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二 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说明

序号 可行权需满足的条件 符合可行权条件的情况说明
1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
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未发生此情形,满足可行权
条件。
2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
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
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可行权条件。

2

3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公司需满足下
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
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4%;(2)
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
不低于44%。
公司2024 年营业收入为
3,136,370,678.42 元,较2022 年
同期增长54.53%;公司2024年
净利润为594,862,210.27 元,较
2022年同期增长100.00%。公司
层面业绩考核均达标。
4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相关规定
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绩效考评结果确定
其行权的比例:考评结果A,标准系数为100%;
考评结果B,标准系数为100%;考评结果C,
标准系数为80%;考评结果D,标准系数为0。
若当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
当年实际行权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行
权额度。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评结果
为C级及以上,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
的比例分批次行权,当期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
公司注销;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评结
果为D级,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
该激励对象当期行权,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若
公司与激励对象签订的《授予协议书》中对考评
结果与标准系数有另外约定,则个人绩效考核要
求按照《授予协议书》中约定的执行,当期未能
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上述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均符
合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均
100%满足可行权条件。
  • 三、 2022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

个行权期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授权日:2022 年 12 月 26 日

(二)行权数量:56.85 万份

(三)行权人数:117 人

  • (四)行权价格:71.05 元/份

  • (五)行权方式:自主行权,已聘请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主行权主

办券商

(六)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 (七)行权安排:根据自主行权手续办理情况,实际可行权期为 2025 年 5

  • 月 26 日至 2026 年 5 月 25 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 日)后的第二个交 易日(T+2)日上市交易。

(八)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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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职务 获授的
股票期权数量
(万份)
本次
可行权数量
(万份)
本次可行权数量
占已获授股票期权
比例
本次可行权数量
占授予时总股本
的比例
李诗勤 副总经理 2.00 0.60 30% 0.001%
林峥源 副总经理 2.00 0.60 30% 0.001%
核心技术人员、技术骨干
人员、业务骨干(115人)
185.50 55.65 30% 0.133%
合计(117 人) 189.50 56.85 30% 0.136%

注:1、李诗勤先生、林峥源先生原系公司 2022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的核心技术人员,后于 2025 年 1 月 20 日被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故单独列示。

  •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 3、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2022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情况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本次 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为 117 名,拟行权数量为 56.85 万份。本次可 行权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可 行权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

五、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依据股票期权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 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本次激励对象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进行行权。公司 - 在授权日采用 Black Scholes 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权日的公允价值, 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权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评估, 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

公司在授权日授予股票期权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 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 准,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行权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 权,本次行权的相关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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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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