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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ckchip Electronics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5

Apr 22,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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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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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5-031

证券代码:603893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符合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117 人

  •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56.85 万份,行权价格为 71.05 元/份

  •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事宜尚需向有关机构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行权和

  • 解除限售。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分别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 一、 2022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 (一) 2022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2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期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瑞芯微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等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 意见。

  • 2、2022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

《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期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事项的议案。

3、2022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2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 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4、2023 年 6 月 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 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 年 8 月 1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 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2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权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预留权益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 年 4 月 12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未成就暨注销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 表了核查意见。

7、2024 年 8 月 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 价格及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 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4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 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5 年 1 月 20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

2

购价格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5 年 4 月 2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 意见。

(二) 2022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1 、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1、股票期权授予情
首次授予 预留部分权益授予
授权日 2022年12月26日 2023年8月21日
行权价格 71.75元/份 71.50元/份
实际授予数量 202.00万份 42.50万份
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数 127人 9人

2 、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2、限制性股票授予情
首次授予 预留部分权益授予
授予日 2022年12月26日 2023年8月21日
授予价格 39.86元/股 39.61元/股
实际授予数量 7.00万股 1.50万股
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数 3人 1人

注:公司 2022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的 9.00 万份股票期权

在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失效。

二、 2022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二

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说明

根据 2022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 股票期权第二个等待期为自相应部分授权之日起 29 个月,第二个行权期为自相 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 29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 之日起 41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授权日为

2022 年 12 月 26 日,第二个等待期将于 2025 年 5 月 25 日届满。

2022年 12月26日,第二个等待期将于2025年5 月25日届满。
序号 可行权需满足的条件 符合可行权条件的情况说明
1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
公司未发生此情形,满足可行权
条件。

3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
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
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
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可行权条件。
3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公司需满足下
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
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4%;(2)
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
不低于44%。
公司2024 年营业收入为
3,136,370,678.42 元,较2022 年
同期增长54.53%;公司2024年
净利润为594,862,210.27 元(未
扣除激励成本),较2022年同期
增长100.00%。公司层面业绩考
核均达标。
4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相关规定
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绩效考评结果确定
其行权的比例:考评结果A,标准系数为100%;
考评结果B,标准系数为100%;考评结果C,
标准系数为80%;考评结果D,标准系数为0。
若当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
当年实际行权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行
权额度。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评结果
为C级及以上,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
的比例分批次行权,当期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
公司注销;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评结
果为D级,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
该激励对象当期行权,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若
公司与激励对象签订的《授予协议书》中对考评
结果与标准系数有另外约定,则个人绩效考核要
上述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均符
合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均
100%满足可行权条件。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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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按照《授予协议书》中约定的执行,当期未能 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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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期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可行权数量占已获授 股票期权比例为 30%,同意为符合条件的 117 名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的相关手续,此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 56.85 万份。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 1、授权日:2022 年 12 月 26 日

  • 2、行权数量:56.85 万份

若激励对象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配股或缩股等事项,股票期权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3、行权人数:117 人

4、行权价格:71.05 元/份

若激励对象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配股或缩股等事项,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5、行权方式:自主行权,已聘请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主行权主办 券商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7、行权安排: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 29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 41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所得股 票可于行权日(T 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8、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姓名 职务 获授的
股票期权数量
(万份)
本次
可行权数量
(万份)
本次可行权数量
占已获授股票期权
比例
核心技术人员、技术骨干人员、
业务骨干(117 人)
189.50 56.85 30%
合计 189.50 56.85 30%

注:(1)截止目前,公司 2022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的 8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其合计 88,500 份股票期权已由公司 注销;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其 14,000 份股票期权将由公司

5

注销。因此,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人数为 117 名。

  • (2)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2022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情况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本次 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为 117 名,拟行权数量为 56.85 万份。本次可 行权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可行 权的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 为 117 名,拟行权数量为 56.85 万份,占已获授股票期权比例为 30%。本次行权 符合《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行权相关条件,激励对象符合可行权的资格条件, 其作为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行权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 权,本次行权的相关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等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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