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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ckchip Electronics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Oct 31,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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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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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3-062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71.20 万份

  •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61.40 元/份

  • 本次股票期权实际可行权期:2023 年 11 月 6 日至 2024 年 11 月 5 日

  • 本次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三 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经审议,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同意为符合行 权条件的 144 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相关事宜,可行权数量为 71.20 万份, 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0.17%。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履行的程序

1、2020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福州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1

2、2020 年 6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的议案。

3、2020 年 9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的议案。

(二)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历次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二)2020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历 次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首次授予 预留部分权益授予
授予日期 2020年9月21日 2021年1月28日
授予价格 63.00元/份 66.28元/份
实际授予数量 187.50万份 25.20万份
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数 148人 49人

(三)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历次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1 、首次授予

1、首次授予
第一个行权期 第二个行权期
行权日期 2021年11月15日至2022年11月5日 2022年11月7日至2023年11月5日
行权价格 62.50元/份 61.65元/份
行权数量 56.25万份 56.25万份
行权人数 148人 148人
行权后股票期权剩余数量 131.25万份 75.00万份
取消行权数量及原因 不适用 不适用
因分红送转导致行权价格及数量
的调整情况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
金红利5.00 元(含税),首次授予股票
期权行权价格由63.00元/股调整为62.50
元/股。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
金红利8.50 元(含税),首次授予股票
期权行权价格由62.50元/股调整为61.65
元/股。

2 、预留授予

2、预留授予
第一个行权期 第二个行权期
行权日期 2022年4月27日至2023年3月23日 2023年4月27日至2024年3月23日
行权价格 65.78元/份 64.93元/份
行权数量 6.84万份 6.54万份
行权人数 45人 44人
行权后股票期权剩余数量 15.96万份 8.72万份
取消行权数量及原因 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对其所持有的
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40 万份股票期权
进行注销。
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对其所持有的
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00 万份股票期权
进行注销。
因分红送转导致行权价格及数量
的调整情况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
金红利5.00 元(含税),预留授予股票
期权行权价格由66.28元/股调整为65.78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
金红利8.50 元(含税),预留授予股票
期权行权价格由65.78元/股调整为64.93

2

元/股。 元/股。

二、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三个行权

期行权条件说明

序号 可行权需满足的条件 符合可行权条件的情况说明
1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
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未发生此情形,满足可行权
条件。
2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②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
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
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可行权条件。
3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公司需满足下
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
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3%;(2)
以2019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
不低于33%。
公司
2022
年营业收入为
2,029,675,088.24 元,较2019 年
同期增长44.18%;公司2022 年
净利润为344,966,255.70 元(未
扣除激励成本),较2019年同期
增长68.5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均达标。
4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相关规定
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绩效考评结果确定
其行权的比例:考评结果A,标准系数为100%;
考评结果B,标准系数为100%;考评结果C,
标准系数为80%;考评结果D,标准系数为0。
若当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
当年实际行权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行
权额度。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评结果
144 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均
符合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均
100%满足可行权条件(已离职的
激励对象除外)。

3

为 C 级及以上,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 的比例分批次行权,当期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 公司注销;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评结 果为 D 级,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 该激励对象当期行权,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若 公司与激励对象签订的《授予协议书》 中对考 评结果与标准系数有另外约定,则个人绩效考核 要求按照《授予协议书》中约定的执行,当期未 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 三、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

期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0 年 9 月 21 日

(二)行权数量:71.20 万份

(三)行权人数:144 人

(四)行权价格:61.40 元/份

(五)行权方式:自主行权,已聘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主行权主 办券商。

(六)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七)行权安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为 2023 年 11 月 6 日至 2024 年 11 月 5 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 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 日上市交易。

(八)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
数量
(万份)
本次
可行权数量
(万份)
本次可行权数量占
已获授股票期权
比例
本次可行权数量
占授予时总股本
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
业务骨干(144人)
178.00 71.20 40% 0.17%
总计(144 人) 178.00 71.20 40% 0.17%

注: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为 144 名,拟行权数量为 71.20 万份,占已获授股票期权比例为 40%。本次行权符合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草案二次修订稿)》中规定的行

4

权相关条件,激励对象符合可行权的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公司 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

五、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依据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 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本次激励对象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进行行权。公司在授 权日采用 Black-Scholes 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根据 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权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评估,即行 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股票期权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 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 准,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条件成 就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除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尚未 届满外,本次条件成就的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及《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等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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