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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seSun Real Estate Development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Dec 2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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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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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1-142 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 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5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 预计担保情况概述
2021 年12 月23 日,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度 担保计划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 产业务》(2019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的规定,拟提请由股东大会对公司2022 年度担保计划作出如下授权:
1、2022 年公司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7,000,000 万元,其中为 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各级全资、控股下属公司等提供的计划担保额 度为不超过4,000,000 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各级全资、 控股下属公司等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2,000,000 万元,为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合营或联营的房地产项目公司廊坊荣年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济南荣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芜湖荣众房地产开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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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000,000 万元。
预计新增担保额度情况表
单位:万元
| 担 保 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 持股比 例 |
被担保方最 近一期资产 负债率 |
截至目 前担保 余额 |
本次新增 担保额度 |
担保额度占上 市公司最近一 期净资产比例 |
是否 关联 担保 |
|---|---|---|---|---|---|---|---|
| 公 司 |
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各级全资、控 股下属公司 |
- | 超过70% | - | 4,000,000 | 86.32% |
否 |
| 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的各级全资、控 股下属公司 |
- | 不超过70% | - | 2,000,000 | 43.16% |
否 | |
| 廊坊荣年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 |
1% | 89% | - | 1,000,000 | 21.58% |
否 | |
| 济南荣丰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 |
25% | 94% | - | ||||
| 芜湖荣众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 |
28% | 100% | - | ||||
| 合计 | - | - | - | 7,000,000 | 151.06% |
- |
-
2、在本次授权的担保总额范围内,属于任何下列情形的,亦包
-
含在本次担保授权范围之内:
①单笔担保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②公司及其全资、各级控股下属公司及其他公司具有实际控制权 的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 供的任何担保;
③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
④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
⑤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 万元人民币;
⑥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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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合营或联营的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担保, 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①被担保人不是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 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②被担保人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等 风险控制措施。
4、在满足下列条件下,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合营或联营的房地 产项目公司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可以在其之间进行调剂,累计调剂总 额不得超过预计担保总额的50%:
①获调剂方的单笔调剂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10%;
②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 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 度;
③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④获调剂方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等 风险控制措施。
5、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抵押及质押。
6、授权期限:公司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7、前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 务,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在 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计划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审慎原则对各担保事项进 行审批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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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对于超出本次担保授权额度范围的,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
-
法》、《担保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 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9、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
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合营或联营的房地产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
(一)廊坊荣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
1、被担保人:廊坊荣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住所: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光明西道南侧永兴路东侧南城热
-
力办公楼四楼401 室;
-
3、法定代表人:蔡林;
-
4、成立日期:2019 年12 月27 日;
-
5、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7、股权结构:
==> picture [392 x 24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8、截至2020 年,资产总额为1,990,370 万元,负债总额为
4
- 1,762,625 万元,净资产为227,745 万元,营业收入479,754 万元, 利润总额38,362 万元,净利润29,477 万元。
截至2021 年9 月30 日,资产总额为2,335,055 万元,负债总额 为2,079,787 万元,净资产为255,268 万元,营业收入107,253 万元, 利润总额-20,313 万元,净利润-15,302 万元。
9、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济南荣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济南荣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郭店三区18 号;
3、法定代表人:姜毅;
-
4、成立日期:2016 年09 月27 日;
-
5、注册资本:9,803.9216 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凭资质证经营);房 屋租赁(不含融资性租赁);企业管理咨询;停车场服务以及其他按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和不需要经营许可的项目。(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
==> picture [281 x 20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8、截至2020 年,资产总额为243,596.34 万元,负债总额为
5
240,394.94 万元,净资产为3,201.4 万元,营业收入3,183.6 万元, 利润总额-1,031.39 万元,净利润-631.24 万元。
-
截至2021 年9 月30 日,资产总额为162,407.67 万元,负债总
-
额为152,626 万元,净资产为9,781.64 万元,营业收入1,006.77 万 元,利润总额-382.61 万元,净利润-568.46 万元。
-
9、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
(三)芜湖荣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
1、被担保人:芜湖荣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住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伟星城2-28#楼08 室;
-
3、法定代表人:李金泽;
-
4、成立日期:2021 年04 月19 日;
-
5、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7、股权结构:
==> picture [532 x 23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8、截至2021 年9 月30 日,资产总额为82,482 万元,负债总额
-
为82,800.83 万元,净资产为-318.67 万元,营业收入0 万元,利润
6
总额-451.56 万元,净利润-338.67 万元。
9、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尚未与金融机构签订担保协议。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根据 担保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并审慎判断,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 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不会增加公司合并报表或有负债,且提供担保 所融得的资金主要用于生产经营,风险可控;为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 提供担保是满足金融机构风控要求,支持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经营发 展,项目公司前景良好,资产优良,担保风险可控。上述担保事项不 存在与《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 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 的情况。
对于向非全资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和该公司的其他股东将 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或者要求其他股东采取反担保等措施控制风险。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授权有利于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为上述控股或 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经营需求,有利于增强其可持续发 展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上述公司所开发、经营项目状况良好, 担保风险可控。对于被担保对象为非全资子公司或参股公司的,被担 保对象的其他股东应当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为公司提供 反担保,同时被担保对象应当为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公平、对等。 相关决策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不存在违规担保的行为,未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 此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担保总额为461.94 亿元(不含本次),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9.68%。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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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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