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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seSun Real Estate Development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Nov 2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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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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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1-131 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 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提请投资 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根据公司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和公司相关项目发展需要,近日,公司 与相关银行签订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下属公司的融资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2019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现 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推进廊坊市香河县流域治理清分工程PPP 项目二期工程需要, 公司控股下属公司荣安香河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河荣 安”)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河支行(以下简称“建行香河 支行”)申请融资,融资金额不超过100,000 万元,由公司为上述融 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保证担保总额不超过150,000 万元, 保证担保期限不超过238 个月。香河荣安的控股股东荣盛兴城投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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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荣盛兴城”)的其他股东河北中鸿凯盛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荣盛兴城15%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公司上 述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反担保措施。

二、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被担保方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本次担保金额(万元) 本次担保前担保余额(万元) 本次担保后担保余额(万元) 本次担保前可用担保额度(万元) 本次担保后可用担保额度(万元)
香河荣安 0.59% 150,000 0 150,000 - -
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各级全资、控股下属公司 不超过70% - - - 1,219,516.25 1,069,516.25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香河荣安;

成立日期:2021 年3 月3 日;

注册地点: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新兴产业示范区和园路2 号; 法定代表人:王玉良;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 万元;

经营范围:环境工程、给排水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河湖治理及 防洪设施工程、污水处理工程设计、施工及咨询;水资源管理;招标 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股东情况:公司控股子公司荣盛兴城持有香河荣安95%股权;香 河县财信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曾用名:香河县公有资产经营公司) 持有香河荣安5%股权;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2021 年10 月31 日(未经审计) 2021 年1-10 月(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55,676.35 328.10 55,348.25 0 -1.52 -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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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担保方:公司与建行香河支行。

2、保证担保主要内容:公司与建行香河支行签署《本金最高额 保证合同》,为香河荣安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保证 担保总额不超过150,000 万元,保证担保期限不超过238 个月。

3、保证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 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 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建行 香河支行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建行香河支行垫付的有关手 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 建行香河支行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 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 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4、保证担保期限: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五、公司董事会意见

关于上述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认为:

香河荣安为公司的控股下属公司,经营风险较小,由公司为其融 资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该公司更好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的情形。随着香河荣安的不断发展,香河荣安有足够的能力偿还本次 融资。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482.85 亿元(不含本 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4.20%。公司无逾期担保事 项发生。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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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与建行香河支行《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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