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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seSun Real Estate Development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Dec 2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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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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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1-140 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 年12 月17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021 年12 月23 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 人,4 名 董事在公司本部现场表决,5 名董事以传真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2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 (2019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 拟提请由股东大会对公司2022 年度担保计划作出如下授权:

1、2022 年公司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7,000,000 万元,其中为 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各级全资、控股下属公司等提供的计划担保额 度为不超过4,000,000 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各级全资、 控股下属公司等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2,000,000 万元,为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合营或联营的房地产项目公司廊坊荣年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济南荣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芜湖荣众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000,000 万元。

2、在本次授权的担保总额范围内,属于任何下列情形的,亦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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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在本次担保授权范围之内:

①单笔担保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②公司及其全资、各级控股下属公司及其他公司具有实际控制权 的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 供的任何担保;

③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

④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

⑤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 万元人民币;

⑥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合营或联营的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担保, 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①被担保人不是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 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②被担保人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等 风险控制措施。

4、在满足下列条件下,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合营或联营的房地 产项目公司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可以在其之间进行调剂,累计调剂总 额不得超过预计担保总额的50%:

①获调剂方的单笔调剂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10%;

②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 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 度;

2

③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④获调剂方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等 风险控制措施。

5、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抵押及质押。

6、授权期限:公司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7、前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 务,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在 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计划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审慎原则对各担保事项进 行审批和管理。

8、对于超出本次担保授权额度范围的,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 法》、《担保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 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二)《关于公司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关联方荣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之间2022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总额为46 亿元人民币。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耿建明、刘山、李爱红回避 对本议案的表决。

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 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关联股东将放 弃在该次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的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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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为河北中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河北荣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4家下属公司以其持 有的土地、房产等资产为河北中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抵押担 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38,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36个月。河北中 凯与公司签订反担保协议,作为本次担保的反担保措施。

  •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 (四)《关于为廊坊佳立建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下属公司南京华欧舜都置业有限公司等3家下属公司以 其持有的房产等资产为廊坊佳立建材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抵押担保。担 保金额不超过40,5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36个月。廊坊佳立与公司 签订反担保协议,作为本次担保的反担保措施。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 (五)《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议

  • 案》;

同意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延长期限

  • 12 个月,即自2022 年2 月4 日至2023 年2 月4 日止。除时间调整

  • 外,原增持计划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 本议案关联董事耿建明、刘山、李爱红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关联股东将放

4

弃在该次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的表决权。

(六)《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22年1月10日召开公司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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