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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seSun Real Estate Development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Dec 2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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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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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担保计划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及其他相关文件后,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授权有利于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为上述控股或 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经营需求,有利于增强其可持续发 展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上述公司所开发、经营项目状况良好, 担保风险可控。对于被担保对象为非全资子公司或参股公司的,被担 保对象的其他股东应当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为公司提供 反担保,同时被担保对象应当为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公平、对等。 相关决策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不存在违规担保的行为,未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 此本人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黄育华、王力、程玉民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属于关联交 易事项。根据《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荣盛发展的独立董事,已详细审阅 了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关的材料,并听取了经营班子的说明,现就本次 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 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 度》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与荣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行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开、 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符合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确定的2022年与荣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 金额是审慎的,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客观情况。

四、本人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黄育华、王力、程玉民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的《关于为河北中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 于为廊坊佳立建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及其他相关文件后,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上述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 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河北中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廊坊佳立 建材有限公司为公司下属公司业务合作单位,经营情况稳健、风险较 小,由公司为其融资提供抵押担保,且由河北中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廊坊佳立建材有限公司与公司签订反担保协议,作为为上述融资提供 抵押担保的反担保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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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的《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议案》及 其他相关文件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核,本人认为本次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延期实施股份增持计 划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 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规定,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延期实施股份增 持计划事项原因符合其实际情况,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 回避了表决。本人同意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延期实施本次股份增持计 划并同意将该事项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黄育华、王力、程玉民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