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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seSun Real Estate Development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2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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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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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0 年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2020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的 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受公司大股东、实 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与个人的影响,积极出 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发挥专业特长,对公司 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监督作用, 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0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 会和股东大会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 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1、出席了公司2020 年度召开的20 次董事会会议和8 次股东大 会;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 反对、弃权的情形;
-
2、报告期内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本人因公出差未能
-
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黄育华女士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
3、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就公 司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1、2020 年3 月2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发
-
表了《关于高管人员聘任的独立董事意见》。
-
2、2020 年4 月6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发表
-
了《关于聘请公司2020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立董事意 见》、《关于对公司现金分红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董事意见》、《关于公 司内部控制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董事意 见》、《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董 事意见》。
3、2020 年4 月22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发表了《关于为成都天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独立董 事意见》、《关于关联方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 的独立董事意见》。
-
4、2020 年4 月27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
发表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
5、2020 年5 月8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发
-
表了《关于荣万家生活股份有限公司境外上市的独立董事意见》、《关 于关联方参与荣万家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独立意 见》、《关于向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借款的独立董事意见》、《关于向 荣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借款的独立董事意见》。
6、2020 年7 月22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 发表了《关于延长公司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和董事会授权期限事项的意见》。
7、2020 年8 月12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发表了《关于高管人员聘任的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对关联方资 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8、2020 年12 月7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上
-
发表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 了解,并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 保持经常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同时,关注电视、报纸 和网络等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 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
四、保护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
1、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
-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2020 年度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 时、完整。
2、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亲 自或委托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董事会下设的“审计监督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深入了解 有关议案起草情况,并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 在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年度审计机构选聘、高管聘任等方面发表了 独立意见,切实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在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过程中,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的独立性,为保护全体投资者利益提供了有 力保障。
3、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 将相关信息及时反馈给公司,促进双方互动,让公司和大股东充分了 解中小投资者的要求。
五、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在日常工作中,能够主动学习《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以及证监会和交易所发布的有关文件,深入了解公司制定的《募集资 金专项存储和使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 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持续提升了对公司和投资者 利益的保护能力,自觉保护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不断增强。
六、其他事项
-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与举行均符合法定程 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公 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积极为我们履职提供方便,充 分保障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无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本 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我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 与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本人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独董权利,妥善履行独董义务, 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进 一步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绩效。
联系方式:[email protected]
报告人: 齐凌峰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0 年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2020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的 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受公司大股东、实 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与个人的影响,积极出 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发挥专业特长,对公司 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监督作用, 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0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 会和股东大会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 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
1、出席了公司2020 年度召开的21 次董事会会议和6 次股东大
-
会;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 反对、弃权的情形;
-
2、报告期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
3、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就公 司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1、2020 年3 月2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发
-
表了《关于高管人员聘任的独立董事意见》。
-
2、2020 年4 月6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发表
-
了《关于聘请公司2020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立董事意 见》、《关于对公司现金分红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董事意见》、《关于公 司内部控制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董事意 见》、《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董 事意见》。
3、2020 年4 月22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发表了《关于为成都天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独立董 事意见》、《关于关联方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 的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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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0 年4 月27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
发表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
5、2020 年5 月8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发
-
表了《关于荣万家生活股份有限公司境外上市的独立董事意见》、《关 于关联方参与荣万家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独立意 见》、《关于向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借款的独立董事意见》、《关于向 荣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借款的独立董事意见》。
-
6、2020 年7 月22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
发表了《关于延长公司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和董事会授权期限事项的意见》。
-
7、2020 年8 月12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
发表了《关于高管人员聘任的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对关联方资 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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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20 年12 月7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上
-
发表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 了解,并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 保持经常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同时,关注电视、报纸 和网络等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 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 四、保护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2020 年度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 时、完整。
2、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亲 自或委托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会议,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 深入了解有关议案起草情况,并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 观的结论。在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年度审计机构选聘、高管聘任等
方面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在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过程中,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的独立性,为保护全体投资者利益提供了有 力保障。
3、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 将相关信息及时反馈给公司,促进双方互动,让公司和大股东充分了 解中小投资者的要求。
五、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在日常工作中,能够主动学习《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以及证监会和交易所发布的有关文件,深入了解公司制定的《募集资 金专项存储和使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 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持续提升了对公司和投资者 利益的保护能力,自觉保护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不断增强。
六、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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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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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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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与举行均符合法定程 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公 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积极为我们履职提供方便,充 分保障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无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本 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我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 与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本人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独董权利,妥善履行独董义务,
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进
一步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绩效。
联系方式:[email protected]。
报告人: 黄育华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0 年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2020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的 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受公司大股东、实 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与个人的影响,积极出 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发挥专业特长,对公司 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监督作用, 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0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 会和股东大会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 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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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席了公司2020 年度召开的21 次董事会会议和9 次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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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 反对、弃权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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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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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就公 司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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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 年3 月2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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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了《关于高管人员聘任的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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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0 年4 月6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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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关于聘请公司2020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立董事意 见》、《关于对公司现金分红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董事意见》、《关于公 司内部控制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董事意 见》、《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董 事意见》。
3、2020 年4 月22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发表了《关于为成都天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独立董 事意见》、《关于关联方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 的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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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0 年4 月27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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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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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20 年5 月8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发
-
表了《关于荣万家生活股份有限公司境外上市的独立董事意见》、《关 于关联方参与荣万家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独立意 见》、《关于向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借款的独立董事意见》、《关于向 荣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借款的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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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20 年7 月22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
发表了《关于延长公司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和董事会授权期限事项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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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20 年8 月12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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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了《关于高管人员聘任的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对关联方资 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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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20 年12 月7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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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 了解,并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 保持经常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同时,关注电视、报纸 和网络等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 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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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护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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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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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2020 年度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 时、完整。
2、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亲 自或委托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董事会下设的“审计监督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会议,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深入了解有关议 案起草情况,并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在对 外担保、关联交易、年度审计机构选聘、高管聘任等方面发表了独立 意见,切实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在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过程中,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的独立性,为保护全体投资者利益提供了有 力保障。
3、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 将相关信息及时反馈给公司,促进双方互动,让公司和大股东充分了 解中小投资者的要求。
五、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在日常工作中,能够主动学习《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以及证监会和交易所发布的有关文件,深入了解公司制定的《募集资 金专项存储和使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 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持续提升了对公司和投资者 利益的保护能力,自觉保护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不断增强。
六、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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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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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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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与举行均符合法定程 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公 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积极为我们履职提供方便,充 分保障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无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本 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我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 与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本人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独董权利,妥善履行独董义务,
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进 一步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绩效。
联系方式:[email protected]
报告人: 戴琼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