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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chinfo Technology Co., Ltd. —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21
Sep 1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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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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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 保荐机构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彩讯股份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徐石晏 |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
| 保荐代表人姓名:任冠蕾 |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
|---|---|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次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3次 |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 致 |
是 |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未现场列席,审阅历次会议通知、会 议议案、会议决议等文件 |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未现场列席,审阅历次会议通知、会 议议案、会议决议等文件 |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未现场列席,审阅历次会议通知、会 议议案、会议决议等文件 |
| 5.现场检查情况 | |
| (1)现场检查次数 | 0次 |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不适用 |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4次 |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无 |
1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无 |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 (1)培训次数 | 0次 |
| (2)培训日期 | 不适用 |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 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 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 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
| 1、关于股东所持股份的股份锁定和减 | 是 | 不适用 |
2
| 持的承诺 | ||
|---|---|---|
| 2、关于维持公司控制权稳定性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3、关于未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4、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5、关于同意受让九合锐达及无锡自知 出资份额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6、关于对外转让九合锐达及无锡自知 贰号出资份额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7、关于不变更澜天信创投资目的的承 诺 |
是 | 不适用 |
| 8、关于缴纳社保和公积金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9、未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充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10、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深交所没有对中金公司采 取监管措施,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机构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 整改情况如下: 2021年1月18日,中国证监会向保荐机构出具了《关于对中 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赵言、黄钦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 措施的决定》([2021]2号)。因保荐机构在保荐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未勤勉尽责督促发行人按照 监管要求清理相关对赌协议并履行披露义务,未主动就对赌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 协议是否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发表专项核查意见,违反了相关 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 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保荐机构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 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 管措施。 改情况 保荐机构收到上述监管措施决定书后,对监管措施决定书中 指出的问题高度重视,并及时采取了相应整改措施,包括投 资银行部对该起执业质量事件进行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 员予以严肃问责;对所有在执行IPO项目对赌协议情况进行 全面自查,统一业务人员及审核人员对于监管问答的理解和 认识;向全体投行专业人员迅速开展了专题案例警示教育; 法律合规部向投资银行部发送《关于提高保荐业务执业质量 的合规提醒》等。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全文结束)
3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 ___ 徐石晏 任冠蕾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