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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chinfo Technology Co., 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5

Dec 15,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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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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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彩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三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

  •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 (四)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对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六)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独立董事行使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所列职权的,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 同意。

独立董事行使前款所列职权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职权不能正常行使的, 公司应当披露具体情况和理由。

第四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 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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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 开 1 次;经召集人或 1/2 以上的独立董事提议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 1 名独立董事 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2 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 并推举 1 名代表主持。

第七条 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 3 日前通知全体独立董事。 遇有紧急事项,可以通过电话等其他口头方式随时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于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时以书面方式确认。

第八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由 2/3 以上的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每名独 立董事享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 第九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方式为现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必要时, 在保障独立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 方式召开。

第十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提供便利和支持。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保障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前提供公司运营情况资料, 组织或者配合开展实地考察等工作。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 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专门人员协助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

第十二条 如有必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 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应当在会议 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在公司存续期间,保存期为 10 年。

第十四条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及相关人员对会议事项有保密义务,在未获 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开披露之前,均不得向任何人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除基于法定原因或有权机关的强制命令。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工作制度所称“以上”均包含本数。 第十六条 本工作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 第十八条 本工作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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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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