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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XON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8

Nov 9, 2018

51841_rns_2018-11-09_df6e878e-006a-4bcb-a0f0-f6f18d7f5909.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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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一○七年度及一○六年度

公 司 地 址:台中市大里區仁化路261號 電 話:(04)2491-4141

目 錄

項 目 頁 次
一、封 面 1
二、目 錄 2
三、會計師查核報告書 3
四、資產負債表 4
五、綜合損益表 5
六、權益變動表 6
七、現金流量表 7
八、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一)公司沿革 8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8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8~14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5~30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31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31~56
(七)關係人交易 57~59
(八)質押之資產 59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59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59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59
(十二)其 他 60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60~62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62
3.大陸投資資訊 63~64
(十四)部門資訊 64
九、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 65~79

台北市11049信義路5段7號68樓(台北101大樓) Telephone 電話 + 886 (2) 8101 6666 KPMG 68F., TAIPEI 101 TOWER, No. 7, Sec. 5, Xinyi Road, Taipei City 11049, Taiwan (R.O.C.)

Fax 傳真 + 886 (2) 8101 6667 Internet 網址 kpmg.com/tw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力山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查核意見

力山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七年及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民國 一○七年及一○六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綜合損益表、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以 及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個體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 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力山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七年及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 狀況,暨民國一○七年及一○六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績效及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 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 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力山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 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 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力山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七年度個體 財務報告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告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 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判斷應溝通在查核報告上之關 鍵查核事項如下:

一、存貨評價

有關存貨評價之會計政策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四(七)存貨;存貨評價之會計估計及 假設不確定性,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五(一);存貨評價之說明,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六(八)存貨。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由於工具機與健身機等新產品之推出可能會讓消費者需求發生重大改變,致原有之產 品過時或不再符合市場需求,或受到電動工具市場萎縮及競爭對手低價策略等因素影響, 使得相關產品的銷售可能會有劇烈波動,易導致存貨之成本可能超過其淨變現價值之風 險,因此,存貨評價列為本會計查核重點。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評估力山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提列 備抵存貨跌價損失之方法及所依據之資料與計算方式之合理性,包含執行抽樣程序以檢 查存貨庫齡報表及淨變現價值使用是否合理;檢視力山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本期提列之備 抵存貨跌價損失與前期進行分析比較,以評估本期提列備抵跌價損失是否適當;評估有 關存貨備抵之揭露是否允當。

二、收入認列

有關收入認列之會計政策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四(十六)收入認列;收入認列折讓 或退貨評估之會計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五(二);收入認列折讓 或退貨評估之說明,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六(十六)。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力山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銷貨基於合約議定或商業慣例,當發生產品瑕疵而需提 供折讓予客戶,該公司管理當局對前述事項之估計係列為收入之減項,因此,收入認列 之測試列為本會計師查核重點。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測試相關收入認列之內部控制, 及抽樣測試相關客戶之銷售條款與會計處理情形是否一致並符合公報規定辦理;依據銷 售折讓或退貨條款與歷史經驗值評估銷售折讓或退貨估列金額之適當性;針對銷貨收入 與銷售折讓或退貨金額進行趨勢分析,以評估有無重大異常。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體財務報告,且 維持與個體財務報告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 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力山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 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力山工業股 份有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力山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監察人)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 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一般公認審 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報告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 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個體財務報告使用者 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107.12.31 106.12.31 107.12.31 106.12.31
資產
流動資產:
%
% 負債及權益
流動負債:
%
%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六(一)) -\$ 1.317.168 20 839,094 14 2100 短期借款(附註六(十三)及八) \$
636,000
10 1,000,000 17
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六(二)) 366,748 -5 608,279 10 2130 合約負債-流動(附註六(廿一)) 9,261 $\sim$
1120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流動 2150 應付票據 256,089 $\overline{4}$ 251,825
(附註六(三)) 41,005 $\sim$ 2160 應付票據-關係人(附註七) 350 $\sim$ 467
1125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六(四)) 58,070 2170 應付帳款 1,392,069 21 811,841 14
1150 應收票據淨額(附註六(六)) 39 $\sim$ 935 $\sim$ 2180 應付帳款-關係人(附註七) 214,891 $\overline{3}$ 178,209
1160 應收票據-關係人淨額(附註六(六)及七) 8,504 17,286 $\sim$ 2200 其他應付款(附註六(十七)) 350,460 -5 392,201
1170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六(六)) 1,624,393 24 1,347,815 23 2220 其他應付款項-關係人(附註七) 75,211 71,736
1180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附註六(六)及七) 42,140 27,502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 97,595 16,467
1200 其他應收款(附註六(七)) 117 $\sim$ $-$ 168 $\sim$ 2250 負債準備-流動(附註六(十六)) 41,327 52,834
121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附註六(七)及七) 17,820 17,673 2320 一年內到期長期負債(附註六(十五)及八) 241,346 - 4 265,362
130x 存貨(附註六(八)) 440,081 7 373,071 6 2399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附註六(九)及(十四)) 498,465 80,854
1479 其他流動資產-其他(附註六(十二)) 96,210 71,200 3.813.064 - 57 3.121.796 -52
3,954,225 - 59 3.361,093 - 56 非流動負債:
非流動資產: 2540 長期借款(附註六(十五)及八) 232,655 - 3 373,455 6
1520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六(十八)) 3,737
(附註六(三)) 147,130 2 $\overline{\phantom{a}}$ 2640 淨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附註六(十七)) 129,653 53,627
1523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六(四)) 144,442 $\overline{2}$ 362,308 - 5 430,819
1543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六(五)) 5,839 $\sim$ 負債總計 4,175,372 62 3.552,615 59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六(九)) 1.172.717 18 1.227.733 21 權益(附註六(十九)):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六(十)及八) 1,357,917 20 1,206,555 20 3100 股本 1,814,735 -27 1,814,735 -30
1780 無形資產(附註六(十一)) 7,277 $\sim$ $-$ 7,537 $\sim 10$ 3200 資本公積 433 $\sim$ 433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六(十八)) 24,909 $\sim$ 16,996 $\sim$ 3300 保留盈餘 694,728 -11 632,695 -11
1920 存出保證金
其他非流動資產-其他(附註六(十二))
187 187 $\sim$ 3400 其他權益 18,926 $\sim$ $-$ (1,376) $\sim 100$
1990 39.832
2,749,969
28,720 權益總計 2,528,822 38 2,446,487 -41
資產總計 S 6,704,194 -41
100
2,638,009
5,999,102
- 44
100
負債及權益總計 6,704,194 100 5,999,102 - 100

10/平度 100千度
4000 營業收入(附註六(廿一)、(廿二)及七)

\$6.104.808
%
100


5,224,773
%
100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六(八)、(十一)及(十七)、(廿三)及七) 5,099,576 84 4,198,431 -80
营業毛利 1,005,232 16 $-1,026,342$ -20
6000 營業費用(附註六(十一)及(十七)、(廿三)及七):
6100 推銷費用 243,652 4 371,540 6
6200 管理費用 130,346 2 122,682 $\overline{2}$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130,182 $\overline{2}$ 132,183 3
504,180 $\underline{8}$ 626,405 11
營業利益 501,052 8 399,937 $\overline{9}$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010 其他收入(附註六(廿四)) 71,589 1 30,863 1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附註六(廿四)) 11.562 (35,517) (1)
7050 財務成本(附註六(廿四)) (27, 870) (28, 370) (1)
70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損益之份額(附註六(九)) (44,807) (1) (57, 238) (1)
10,474 $\sim$ (90, 262) (2)
7900 税前淨利 511,526 8 309,675 $\overline{7}$
7950 所得税費用(附註六(十八)) 112,798 $\overline{2}$ 39,377 $\mathbf{1}$
8200 本期淨利 398,728 6 270,298 $6\overline{6}$
8300 其他綜合損益: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書之再衡量數(附註六(十七)) (132, 673) (2) (44,092) (1)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 28,935 $\mathbf{m}$
(103, 738) (2) (44,092) (1)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101, 024) (2) (35, 147) (1)
8362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 33,998 $\mathbf{1}$
8365 與待出售非流動資產(或處分群組)直接相關之權益 90,815 $\overline{2}$
8399 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附註六(十八)) 1,763 5,974
(8, 446) $\sim$ 4,825
830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112, 184) (2) (39, 267) $\left(1\right)$
8500 每股盈餘(元)(附註六(二十)) 286,544 4 231,031 $\overline{5}$
9750 基本每股盈餘 S 2.20 1.49
9850 稀釋每股盈餘 2.19 1.49

六化催血 (月日
保留盈餘 國外營運機
構財務報表
透過其他綜合損
益按公允價值衡
備供出售金 奥待出售非
流動資產(或
普通股

資本公積 法定盈
餘公積
特別盈
餘公積
未分配


换算之兒換
量之金融資產
未實現(損)益
融商品未實
現(損)益
處分群組)直
接相關之權益

一合
權益總額
民國一〇六年一月一日餘額 \$1,814,735 433 54,527 442,699 497,226 (22, 279) 16.078 (6.201) 2,306,193
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10,604 (10,604)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6,201 (6,201)
普通股現金股利 (90.737) (90, 737) (90, 737)
$\sim$ 10,604 6,201 (107.542) (90.737) $\sim$ $\blacksquare$ $\sim$ (90, 737)
本期淨利 270,298 270,298 $\blacksquare$ 270,298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sim$ (44,092) (44,092) (29, 173) 33,998 4,825 (39,267)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226,206 226,206 (29, 173) 33,998 4,825 231,031
民國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 1,814,735 433 65,131 6,201 561,363 632,695 (51, 452) 50,076 (1,376) 2,446,487
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餘額 \$1,814,735 433 65,131 6,201 561,363 632,695 (51, 452) 50,076 (1,376) 2,446,487
追溯適用新準則之調整數 13,559 13.559 50,076 (50.076) 13,559
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調整後餘額 1,814,735 433 65,131 6,201 574,922 646,254 (51, 452) 50,076 $\blacksquare$ (1,376) 2,460,046
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27,030 $\sim$ (27,030)
普通股現金股利 (217,768) (217,768) (217,768)
特別股盈餘公積迴轉 (4,825) 4,825
27,030 (4,825) (239.973) (217,768) $\sim$ (217,768)
本期淨利 398,728 398,728 398,728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132, 673) (132, 673) (99,261) 28,935 90,815 20.489 (112, 184)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sim$ $\sim$ 266,055 266,055 (99,261) 28,935 90,815 20.489 286,544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權益工具 187 187 (187) (187)
民國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 1,814,735 433 92,161 1,376 601,191 694,728 (150, 713) 78,824 90,815 18,926 2,528,822

107年度 106年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税前淨利
\$
511.526
309,675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攤銷費用
47,995
7,115
37,905
12,863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及負債之淨損失(利益) 1.040 (15,353)
利息費用 27,870 28,370
利息收入 (1,879) (1,010)
股利收入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損失之份額
(9,182)
44,807
(5,886)
57,238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4,935 7,955
收益費損項目合計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122,701 122,082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減少 51,180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減少 259,889
應收票據減少(增加)
應收票據一關係人減少
896
8,782
(217)
5,815
應收帳款增加 (276, 578) (462, 186)
應收帳款一關係人(增加)減少
其他應收款減少
(14, 638) 37,984
其他應收款一關係人(增加)減少 51
(147)
72
383
存貨增加 (67,010) (122,060)
其他流動資產增加
其他營業資產增加
(25.010)
(969)
(31,000)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合計 (114, 734) (509)
(520, 538)
合約負債增加 4.491 $\sim$
應付票據增加
應付票據一關係人(減少)增加
4,264 197,199
應付帳款增加 (117)
580,228
439
487,646
應付帳款一關係人增加(減少) 36,682 (245, 866)
其他應付款(減少)增加
其他應付款一關係人增加(減少)
(35, 156)
3,475
107,405
(5,760)
其他流動負債增加 2.225 9,236
淨確定福利負債減少 (56, 647) (70, 750)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539.445
424,711
479.549
(40,989)
調整項目合計 547.412 81.093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1,058,938 390,768
收取之利息
收取之股利
1,879 1.010
支付之利息 9,182
(28, 187)
5.886
(28, 162)
支付之所得稅 (41, 557) (2,252)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1.000.255 367,250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43,312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69, 632) (48,096)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取得無形資產
654 1,213
預付設備款增加 (6,855)
(51, 725)
(6,885)
(43,748)
收取之股利 800
代收處分長期股權投資價款 408,649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224,403 (96, 716)
短期借款增加 50,000 80,000
短期借款減少 (414,000) (70,000)
舉借長期借款
償還長期借款
170,000
(334, 816)
512,000
(212, 415)
發放現金股利 (217,768) (90, 737)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流入 (746.584) 218,848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數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478.074
839,094
489,382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317,168 349,712
839,094

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民國一○七年度及一○六年度

(除另有註明者外,所有金額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力山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於民國六十二年四月三十日奉經濟部核准 設立,註冊地址為台中市大里區仁化路261號,並於民國八十四年二月四日起在台灣證券 交易所掛牌上市。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併稱「本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為鑽床、木工機及 健身器材等之製造及銷售等業務,請詳附註十四。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個體財務報告已於民國一○八年三月二十八日經董事會通過發佈。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一)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後準則及解釋之影響 本公司自民國一○七年起全面採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認可 並於民國一○七年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個體財務報告。相關新發布、修正及 修訂之準則及解釋彙列如下:

國際會計準則 理事會發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2號之修正「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之分類及衡量」 2018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之修正「於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保險
合約』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之適用」
2018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 2018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客戶合約之收入」 2018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7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2017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之修正「未實現損失之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認列」 2017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40號之修正「投資性不動產之轉列」 2018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2014-2016週期之年度改善: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2號之修正 2017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之修正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 2018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2號「外幣交易與預收(付)對價」 2018年1月1日

除下列項目外,適用上述新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對個體財務報告未造成重 大變動。造成重大變動者之性質及影響說明如下:

1.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五號「客戶合約之收入」(以下稱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五 號或IFRS 15)

該準則取代國際會計準則第十八號「收入」及國際會計準則第十一號「建造 合約」及相關解釋,以單一分析模型按五個步驟決定企業認列收入之方法、時點 及金額。本公司採累積影響數法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五號,因此,以前期 間之比較資訊無須重編而係繼續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十八號、國際會計準則第十 一號及相關解釋,初次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五號之累積影響數係調整民國 一○七年一月一日之保留盈餘。

本公司就已完成合約採用實務權宜作法,意即民國一○七年一月一日之已完 成合約不予重編。

此項會計政策變動之性質及影響說明如下:

(1)銷售商品

針對產品之銷售,過去外銷交易主要係起運點交貨,風險及報酬係於港口 將貨品運裝上船時移轉於買方,對於內銷交易係於商品交付至客戶場址時認列 收入,於該時點客戶已接受該產品,且相關所有權之重大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 客戶。於該時點認列收入,係因該時點收入及成本能可靠衡量、對價很有可能 收回,且不再繼續參與對商品之管理。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五號下,係於客 戶取得對產品之控制時認列收入。

部分合約允許客戶退貨,過去係於能合理估計退貨且其他收入認列條件亦 滿足時認列收入。若無法合理估計退貨,將遞延至退貨期失效或可合理估計退 貨時始認列收入。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五號下,係於累計收入高度很有可能 不會重大迴轉之範圍內認列該等合約之收入。因此,本公司無法合理估計退貨 金額之合約,收入認列時點將早於退貨期失效或可合理估計退貨時。

(2)對財務報告之影響

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五號對本公司民國一○七年度個體財務報告之 影響說明如下:

107.12.31 107.1.1
資產負債表
受影響項目
若未適用
IFRS15之
帳面金額
會計政策
變動影響數
適 用
IFRS15之
帳面金額
若未適用
IFRS15之
帳面金額
會計政策
變動影響數
適 用
IFRS15之
帳面金額
合約負債-流動
預收款項(帳列其他
\$
-
9,261 9,261 - 4,770 4,770
流動負債) 9,261 (9,261) - 4,770 (4,770) -
負債影響數 \$
9,261
- 9,261 4,770 - 4,770

2.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金融工具」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金融工具」(以下稱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或 IFRS 9)取代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九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以下稱國際會 計準則第三十九號或IAS 39),修正金融工具之分類與衡量、減損及避險會計。

由於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本公司採用修正後之國際會計準則第一 號「財務報表之表達」,該準則規定於綜合損益表將金融資產之減損列報為單行 項目,先前本公司係將應收帳款之減損列報於管理費用。此外,本公司採用修正 後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七號「金融工具:揭露」揭露民國一○七年資訊,該等 規定通常不適用於比較期資訊。

本公司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導致之會計政策重大變動說明如下:

(1)金融資產及負債之分類

該準則主要將金融資產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及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三類,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下金融 資產之分類係以持有該金融資產之經營模式及其合約現金流量特性為基礎,並 刪除原準則下持有至到期日、放款及應收款及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之分類。依該 準則,混合合約包含之主契約若屬該準則範圍內之金融資產,則不拆分嵌入之 衍生工具,而係評估整體混合金融工具之分類。本公司於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九號下金融資產之分類、衡量及相關利益及損失之認列之會計政策說明請詳附 註四(六)。

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對本公司之金融負債會計政策無重大影響。 (2)金融資產之減損

該準則以前瞻性之預期信用損失模式取代現行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九號已 發生減損損失模式,新減損模式適用於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合約資 產及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但不適用於權益工具 投資。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下,信用損失之認列時點早於國際會計準則第 三十九號下之認列時點,請詳附註四(六)。

(3)過渡處理

除下列項目外,通常係追溯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

  • •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所產生之金融資產帳面金額差異數,係認列於 民國一○七年一月一日之保留盈餘及其他權益項目,據此,民國ㄧ○六年表 達之資訊通常不會反映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之規定,因此,與民國 ㄧ○七年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所揭露之資訊不具可比性。
  • •下列事項係以初次適用日存在之事實及情況為基礎評估:
  • –判定金融資產係以何種經營模式持有。
  • –先前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指定及撤銷。

  • –部分非持有供交易之權益工具投資作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指 定。

  • •若債務證券投資於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初始適用日之信用風險低,則本 公司假定該資產自原始認列日信用風險未顯著增加。

(4)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初次適用日之金融資產分類

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九號衡量種類之金融資產轉換至國際財務報導準 則第九號衡量種類之金融資產,該金融資產民國一○七年一月一日之新衡量種 類、帳面金額及說明如下(金融負債之衡量種類及帳面金額未改變):

IAS39 IFRS9
衡量種類 帳面金額 衡量種類 帳面金額
金融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放款及應收款 \$ 839,094 攤銷後成本 \$
839,094
權益工具投資 持有供交易(註1 ) 16,379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
16,379
債務工具投資 持有供交易(註2 ) 591,900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
591,900
權益工具投資 備供出售(註3) 202,512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
202,512
權益工具投資 以成本衡量(註4) 5,839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
19,398
應收票據及帳款 放款及應收款(註5) 1,393,538 攤銷後成本 1,393,538
其他應收款 放款及應收款(註5 ) 17,841 攤銷後成本 17,841
存出保證金 放款及應收款 187 攤銷後成本 187
  • 註1: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九號時,該等權益工具為持有供交易之金融 資產,因為本公司係以公允價值為基礎進行監督管理,該金融資產已 按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之規定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註2: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九號時,該等債務工具投資係分類為持有供 交易之金融資產,本公司於正常營運過程中出售以滿足流動性需求, 本公司認為該等基金持有之經營模式係藉由出售金融資產達成。因 此,於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時,該等資產係分類為透過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
  • 註3:該等權益工具代表本公司意圖長期持有策略之投資,按照國際財務報 導準則第九號之規定,本公司於初始適用日指定該投資分類為透過其 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註4: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九號時,該等權益工具為以成本衡量之金融 資產,因為本公司將以公允價值為基礎進行監督管理,該金融資產已 按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之規定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因此,民國一○七年一月一日該等資產之帳面金額增加13,559千元及 保留盈餘增加13,559千元。

  • 註5: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九號時,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係分類為放款及應收款,現行則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 產。

民國一○七年一月一日金融資產帳面金額自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九號調節 至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之調節表如下:

106.12.31
IAS 39
帳面金額
重分類 再衡量 107.1.1
IFRS 9
帳面金額
107.1.1
保留盈餘
調 整 數
107.1.1
其他權益
調 整 數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IAS 39期初數 \$
608,279
- - - -
加項―權益工具投資:
自備供出售(以成本衡量)轉入 - 5,839 13,559 13,559 -
合 計 \$
608,279
5,839 13,559 627,677 13,559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備供出售(包括以成本衡量)IAS 39期初數 \$
208,351
- - - -
減項-權益工具投資:
重分類至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基
於分類條件規定之重分類
- (5,839) - - -
合 計 \$
208,351
(5,839) - 202,512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款項及存出保證金
IAS 39期初數 \$
2,250,660
- - 2,250,660 - -

3.國際會計準則第七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修正條文規定企業應提供揭露俾使財務報表使用者能評估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 之變動,包括來自現金流量之變動及非現金之變動。

本公司已於附註六(廿八)揭露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之期初與期末餘額間之調 節,以符合上述新增規定。

4.國際會計準則第十二號之修正「未實現損失之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認列」

修正條文闡明符合特定條件之情況下,將對未實現損失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並釐清「未來課稅所得」之計算方式。

本公司追溯調整上述會計變動,對民國一○六年一月一日及十二月三十一日之 遞延所得稅資產、其他權益項目與及保留盈餘與民國一○六年度之所得稅費用、基 本每股盈餘及稀釋每股盈餘及現金流量表皆無影響。

本公司於民國一○七年度若依據先前會計政策處理亦不影響民國一○七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其他權益項目及保留盈餘與民國一○七年度之所得 稅費用、基本每股盈餘及稀釋每股盈餘及現金流量表。

(二)尚未採用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依據金管會民國一○七年七月十七日金管證審字第1070324857號令,公開發行以 上公司應自民國一○八年起全面採用經金管會認可並於民國一○八年生效之國際財務 報導準則。相關新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彙列如下:

國際會計準則理

事會發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租賃」 2019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3號「所得稅務處理之不確定性」 2019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之修正「具有負補償之提前還款特性」 2019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之修正「計畫修正、縮減或清償」 2019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對關聯企業及合資之長期權益」 2019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2015-2017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9年1月1日

除下列項目外,適用上述新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將不致對個體財務報告造成 重大變動。造成重大變動者之性質及影響說明如下:

1.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六號「租賃」

該準則將取代現行國際會計準則第十七號「租賃」、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四號 「決定一項安排是否包含租賃」、解釋公告第十五號「營業租賃:誘因」及解釋公 告第二十七號「評估涉及租賃之法律形式之交易實質」。

新準則針對承租人採用單一會計處理模式將租賃交易認列於資產負債表,並以 使用權資產表達其使用標的資產之權利,以租賃負債表達支付租賃給付之義務。此 外,該等租賃相關之費用將以折舊及利息取代現行營業租賃下以直線基礎認列租金 之方式表達。另對於短期租賃及低價值標的資產租賃提供認列豁免規定。出租人之 會計處理則維持與現行準則類似,亦即,出租人仍應將租賃分類為營業租賃或融資 租賃。

(1)判斷合約是否包含租賃

於過渡至新準則時,本公司得選擇:

針對所有合約適用新準則規定之租賃定義;或

採用實務權宜作法而不重新評估合約是否為或包含租賃。

本公司預計於過渡時採用實務權宜作法豁免租賃定義之重評估,亦即,本公 司係將民國一○八年一月一日前所簽訂之所有合約適用現行規定之租賃定義。

(2)過渡處理

本公司為承租人之合約,得就所有合約選擇:

  • 完全追溯;或
  • 修正式追溯及一個或多個實務權宜作法用實務權宜作法。

本公司預計採用修正式追溯過渡至新準則,因此,採用新準則之累積影響數 將認列於民國一○八年一月一日之開帳保留盈餘,而不重編比較期資訊。

於採用修正式追溯時,現行準則分類為營業租賃之合約得以個別合約為基 礎,於過度時選擇是否採用一個或多個實務權宜作法。本公司評估採用實務權宜 作法:

  • 針對具有類似特性之租賃組合採用單一折現率;
  • 依其於初次適用日前刻依據IAS37虧損性合約之評估結果,作為對使用權 資產減損評估之替代方法:
  • 針對租賃期間於初次適用日後12個月內結束之租賃,適用豁免而不認列使 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
  • 不將原始直接成本計入初次適用日之使用權資產衡量中;
  • 於租賃合約包含租賃延長或終止選擇權下,決定租賃期間時,採用後見之 明。

(3)截至目前為止,本公司評估適用新準則無重大影響,無須進行任何調整。

2.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3號「所得稅務處理之不確定性」

新解釋闡明於評估具不確定性之租稅處理對課稅所得(損失)、課稅基礎、未使 用課稅損失、未使用投資抵減及稅率之影響時,應假設租稅主管機關將依法審查相 關金額,並且於審查時已取得所有相關資訊。

若評估後認為租稅主管機關很有可能接受一項具不確定性之租稅處理,則應以 與租稅申報時所使用之處理一致之方式決定課稅所得(損失)、課稅基礎、未使用課 稅損失、未使用投資抵減及稅率;反之,若並非很有可能,則得以最有可能金額或 期望值兩者較適用者,反映每一項具不確定性之租稅處理之影響。

截至目前為止,本公司預計上述改變將不影響使民國一○八年一月一日遞延所 得稅負債之認列。

惟上述採用新公報之預估影響情形可能因將來環境或狀況改變而變更。

(三)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

下表彙列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以下簡稱理事會)已發布及修訂但尚未經金管會認 可之準則及解釋:

理事會發布 之生效日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3號之修正「業務之定義」 2020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投資者與 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尚待理事會決定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 2021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8號之修正「重大性之定義」2020年1月1日

本公司現正持續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公司財務狀況與經營結果之影響,相關 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個體財務報告所採用之重大會計政策彙總說明如下。除另有說明者外,下列會計政 策已一致適用於本個體財務報告之所有表達期間。

(一)遵循聲明

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

  • (二)編製基礎
  • 1.衡量基礎

除下列資產負債表之重要項目外,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依歷史成本為基礎編 製:

  • (1)依公允價值衡量之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
  • (2)依公允價值衡量之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3)淨確定福利負債(或資產),係依退休基金資產之公允價值減除確定福利義務現 值。

2.功能性貨幣及表達貨幣

本公司係以營運所處主要經濟環境之貨幣為其功能性貨幣。本個體財務報告係 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所有以新台幣表達之財務資訊均以新台幣千 元為單位。

(三)外 幣

1.外幣交易

外幣交易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報導期間結束日(以下稱報導日) 之外幣貨幣性項目依當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其兌換損益係指期初以功能性 貨幣計價之攤銷後成本,調整當期之有效利息及付款後之金額,與依外幣計價之攤 銷後成本按報導日匯率換算金額間之差異。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依衡量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重新換算為功 能性貨幣,以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則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

除非貨幣性之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備供出售)權益工具、指定為國外 營運機構淨投資避險之金融負債或合格之現金流量避險,換算所產生之外幣兌換差 異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外,其餘係認列為損益。

2.國外營運機構

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及負債,包括收購時產生之商譽及公允價值調整,係依報 導日之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本個體財務報告之表達貨幣);收益及費損項目係依當期 平均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本個體財務報告之表達貨幣),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均認列為 其他綜合損益。

當處分國外營運機構致喪失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時,與該國外營運機構 相關之累計兌換差額係全數重分類為損益。部分處分含有國外營運機構之子公司 時,相關累計兌換差額係按比例重新歸屬至非控制權益。部分處分含有國外營運機 構之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投資時,相關累計兌換差額則按比例重分類至損益。

對國外營運機構之貨幣性應收或應付項目,若尚無清償計畫且不可能於可預見 之未來予以清償時,其所產生之外幣兌換損益視為對該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之一部 分而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四)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資產列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之所有其他資產則列為非 流動資產:

1.預期於其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

  •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資產;
  • 3.預期將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該資產;或
  • 4.該資產為現金或約當現金,但於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將該資產交換或用以清償 負債受到其他限制者除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負債列為流動負債,非屬流動負債之所有其他負債則列為非 流動負債:

  • 1.預期將於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該負債;
  •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負債;
  • 3.預期將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該負債;或
  • 4.未見無條件將清償期限遞延至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之權利之負債。負債之條 款,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導致其清償者,並不影響其分類。

(五)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包括庫存現金及活期存款。約當現金係指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 風險甚小之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定期存款符合前述定義且持有目的係滿足短 期現金承諾而非投資或其他目的者,列報於約當現金。

(六)金融工具

1.金融資產(民國一○七年一月一日(含)以後適用)

本公司之金融資產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本公司僅於改變管理金融資產之經營模式時,始依規定重分類所有受影響之金 融資產。

(1)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時,係按 攤銷後成本衡量:

  • 係在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為目的之經營模式下持有該金融資產。
  • 該金融資產之合約條款產生特定日期之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 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

原始認列時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之交易成本衡量;後續採有效利率 法以攤銷後成本衡量,該攤銷後成本已減除減損損失。利息收入、外幣兌換損益 及減損損失係認列於損益。除列時,將利益或損失列入損益。依交易慣例購買或 出售金融資產時,採用交易日會計處理。

(2)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債務工具投資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時, 係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係在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及出售為目的之經營模式下持有該金融資產。
  • 該金融資產之合約條款產生特定日期之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 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

本公司於原始認列時,可作一不可撤銷之選擇,將非持有供交易之權益工具 投資後續公允價值變動列報於其他綜合損益。前述選擇係按逐項工具基礎所作 成。

原始認列時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之交易成本衡量;後續按公允價值 衡量,除債務工具投資之外幣兌換損益、按有效利息法計算之利息收入及減損損 失及權益工具投資之股利收入(除非明顯代表部分投資成本之回收)認列於損益 外,其餘帳面金額之變動係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並累積於權益項下之透過其他 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於除列時,屬債務工具投資 者,將權益項下之利益或損失累計金額重分類至損益;屬權益工具投資者,則將 權益項下之利益或損失累計金額重分類至保留盈餘,不重分類至損益。依交易慣 例購買或出售金融資產時,採用交易日會計處理。

權益投資之股利收入於本公司有權利收取股利之日認列(通常係除息日)。

(3)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屬上述按攤銷後成本衡量或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係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包括衍生性金融資產。本公司於原始認列時, 為消除或重大減少會計配比不當,得不可撤銷地將符合按攤銷後成本衡量或透過 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條件之金融資產,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

原始認列時係按公允價值衡量,交易成本於發生時認列為損益;後續按公允 價值衡量,再衡量產生之利益或損失(包含相關股利收入及利息收入)認列為損 益。依交易慣例購買或出售金融資產時,採用交易日會計處理。

(4)金融資產減損

本公司針對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按攤銷後 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及存出保證金等)、透過 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及合約資產之預期信用損失認列備 抵損失。

下列金融資產係按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其餘係按存續 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

  • 判定債務證券於報導日之信用風險低;及
  • 其他債務證券及銀行存款之信用風險(即金融工具之預期存續期間發生違 約之風險)自原始認列後未顯著增加。

應收帳款及合約資產之備抵損失係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

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係指金融工具預期存續期間所有可能違約事項產生之 預期信用損失。

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失係指金融工具於報導日後十二個月內可能違約事項所 產生之預期信用損失(或較短期間,若金融工具之預期存續期間短於十二個月 時)。

衡量預期信用損失之最長期間為本公司暴露於信用風險之最長合約期間。

於判定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是否已顯著增加時,本公司考量合理且可佐證 之資訊(無需過度成本或投入即可取得),包括質性及量化資訊,及根據本公司之 歷史經驗、信用評估及前瞻性資訊所作之分析。

若金融工具之信用風險評等相當於全球所定義之「投資等級」(為標準普爾 之投資等級BBB-、穆迪之投資等級Baa3或中華信評之投資等級twA,或高於該等 級者),本公司視為該債務證券之信用風險低。

若合約款項逾期超過90天,本公司假設金融資產之信用風險已顯著增加。

若合約款項逾期超過180天,或借款人不太可能履行其信用義務支付全額款 項予本公司時,本公司視為該金融資產發生違約。

預期信用損失為金融工具預期存續期間信用損失之機率加權估計值。信用損 失係按所有現金短收之現值衡量,亦即本公司依據合約可收取之現金流量與本公 司預期收取之現金流量之差額。預期信用損失係按金融資產之有效利率折現。

於每一報導日本公司評估按攤銷後成本衡量金融資產及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證券是否有信用減損。對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具有 不利影響之一項或多項事項已發生時,該金融資產已信用減損。金融資產已信用 減損之證據包括有關下列事項之可觀察資料:

  • 借款人或發行人之重大財務困難;
  • 違約,諸如延滯或逾期超過180天;
  • 因與借款人之財務困難相關之經濟或合約理由,本公司給予借款人原本不 會考量之讓步;
  • 借款人很有可能會聲請破產或進行其他財務重整;或
  • 由於財務困難而使該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之備抵損失係自資產之帳面金額中扣除。透過 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債務工具投資之備抵損失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而不減少資產之帳面金額),備抵損失之提列或迴轉金額係認列於損益中。

當本公司對回收金融資產整體或部分無法合理預期時,係直接減少其金融資 產總帳面金額。通常係指本公司判定債務人之資產或收益來源不能產生足夠之現 金流量以償還沖銷之金額,然而,已沖銷之金融資產仍可強制執行,以符合本公 司回收逾期金額之程序。

(5)金融資產之除列

本公司僅於對來自該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終止,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該 資產所有權幾乎所有之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時,始將金融資產除列。

除列單一債務工具投資之整體時,其帳面金額與已收取或可收取對價總額加 計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計於「其他權益-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之金額間之差額係認列為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 支出項下。

當非除列單一債務工具投資之整體時,本公司以移轉日各部分之相對公允價 值為基礎,將該金融資產之原帳面金額分攤至因持續參與而持續認列之部分及除 列之部分。分攤予除列部分之帳面金額與因除列部分所收取之對價加計已認列於 其他綜合損益之任何累計利益或損失中分攤予除列部分之總和間之差額係認列為 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累計利益或損 失,係依其相對公允價值分攤予持續認列部分與除列部分。

2.金融資產(民國一○七年一月一日以前適用)

本公司之金融資產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放款及應收 款及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1)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此類金融資產係指持有供交易或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係因其取得或發生之主要目的為短期內出售或再買 回。持有供交易金融資產以外之金融資產,本公司於下列情況之一,於原始認列 時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消除或重大減少因採用不同基礎衡量資產或負債並認列相關之利益及損失,而 產生之衡量或認列不一致。

金融資產係以公允價值基礎評估績效。

混合工具含嵌入式衍生工具。

此類金融資產於原始認列時係按公允價值衡量,交易成本於發生時認列為損 益;後續評價按公允價值衡量,再衡量產生之利益或損失(包含相關股利收入及 利息收入)認列為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依交易慣例購買或出 售金融資產時,採用交易日會計處理。

此類金融資產若屬「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之權益 投資,則以成本減除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並列報於「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 產」。

(2)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此類金融資產係指定為備供出售或非屬其他類別之非衍生金融資產。原始認 列時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之交易成本衡量;後續評價按公允價值衡量, 除減損損失、按有效利率法計算之利息收入、股利收入及貨幣性金融資產外幣兌 換損益認列於損益外,其餘帳面金額之變動係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並累積於權 益項下之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於除列時,將權益項下之利益或損失累 計金額重分類至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依交易慣例購買或出售 金融資產時,採用交易日會計處理。

此類金融資產若屬「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之權益 投資,則以成本減除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並列報於「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 產」。

權益投資之股利收入於本公司有權利收取股利之日認列(通常係除息日),並 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

(3)放款及應收款

放款及應收款係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具固定或可決定付款金額之金融資 產,包括應收款項及其他應收款。原始認列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之交易 成本衡量,後續採有效利率法以攤銷後成本減除減損損失衡量,惟短期應收款項 之利息認列不具重大性之情況除外。依交易慣例購買或出售金融資產時,採用交 易日會計處理。

利息收入係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

(4)金融資產減損

非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於每一報導日評估減損。當有客觀 證據顯示,因金融資產原始認列後發生之單一或多項事件,致使該資產之估計未 來現金流量受損失者,該金融資產即已發生減損。

金融資產減損之客觀證據包括發行人或債務人之重大財務困難、違約(如利 息或本金支付之延滯或不償付)、債務人將進入破產或其他財務重整之可能性大 增,及由於財務困難而使該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等。此外,備供出售權益投 資之公允價值大幅或持久性下跌至低於其成本時,亦屬客觀之減損證據。

針對應收帳款個別評估未有減損後,另再以群組基礎評估減損。應收款組合 之客觀減損證據可能包含本公司過去收款經驗、該群組超過平均授信期間之延遲 付款增加情況,以及與應收款拖欠有關之全國性或區域性經濟情勢變化。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認列之減損損失金額係該資產之帳面金額與 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按該金融資產原始有效利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認列之減損損失金額係該資產之帳面金額與估計未 來現金流量按該金融資產之相似資產市場報酬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該減損損 失於後續期間不得迴轉。

所有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係直接自金融資產之帳面金額中扣除,惟應收帳款 係藉由備抵帳戶調降其帳面金額。當判斷應收帳款無法收回時,係沖銷備抵帳 戶。原先已沖銷而後續收回之款項則貸記備抵帳戶。備抵帳戶帳面金額之變動認 列於損益。

當備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損時,原先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累計利益與 損失金額將重分類為損益。

當金融資產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時,若後續期間減損損失金額減少,且該減少 客觀地連結至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項,則先前認列之減損損失予以迴轉認列於損 益,惟該投資於減損迴轉日之帳面金額不得大於若未認列減損情況下應有之攤銷 後成本。

備供出售權益工具原先認列於損益之減損損失不得迴轉並認列為損益。任何 認列減損損失後之公允價值回升金額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積於其他權益 項目之項下。備供出售債務工具之公允價值回升金額若能客觀地連結至減損損失 認列於損益後發生之事項,則予以迴轉並認列為損益。

應收帳款之呆帳損失及迴升係列報於管理費用。應收帳款以外金融資產之減 損損失及迴升係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

(5)金融資產之除列

本公司僅於對來自該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終止,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該 資產所有權幾乎所有之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時,始將金融資產除列。

除列單一金融資產之整體時,其帳面金額與已收取或可收取對價總額加計認 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計於「其他權益-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之金額 間之差額係認列為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

當非除列單一金融資產之整體時,本公司以移轉日各部分之相對公允價值為 基礎,將該金融資產之原帳面金額分攤至因持續參與而持續認列之部分及除列之 部分。分攤予除列部分之帳面金額與因除列部分所收取之對價加計已認列於其他 綜合損益之任何累計利益或損失中分攤予除列部分之總和間之差額係認列為損 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累計利益或損 失,係依其相對公允價值分攤予持續認列部分與除列部分。

3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1)負債或權益之分類

本公司發行之債務及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之定義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權益工具係指表彰本公司於資產減除其所有負債後剩餘權益之任何合約。本 公司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本後之金額認列。

與金融負債相關之利息及損失或利益係認列為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 支出項下。

金融負債於轉換時重分類為權益,其轉換不產生損益。

(2)其他金融負債

金融負債非屬持有供交易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包括長短期 借款、應付帳款及其他應付款),原始認列時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之交易 成本衡量;後續評價採有效利率法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未資本化為資產成本之利 息費用係認列於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

(3)金融負債之除列

本公司係於合約義務已履行、取消或到期時,除列金融負債。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應支付對價總額(包含任何所移轉之 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為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 下。

(4)金融資產及負債之互抵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僅於本公司有法定權利進行互抵及有意圖以淨額交割或 同時變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方予以互抵並以淨額表達於資產負債表。

(七)存 貨

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成本包括使其達可供使用的地點及狀態所 發生之取得、產製或加工成本及其他成本,並採加權平均法計算。製成品及在製品存 貨之成本包括依適當比例按正常產能分攤之製造費用。

淨變現價值係指正常營業下之估計售價減除估計完工尚需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 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

(八)投資關聯企業

關聯企業係指本公司對其財務及營運政策具有重大影響,但非控制或聯合控制 者。

本公司對於關聯企業之權益採用權益法處理,權益法下,原始取得時係依成本認 列,投資成本包含交易之成本。投資關聯企業之帳面金額包括原始投資時所辨認之商 譽,減除任何累計減損損失。

個體財務報告包括自具有重大影響力之日起至喪失重大影響力之日止,於進行與 本公司會計政策一致性之必要調整後,本公司依權益比例認列各該投資關聯企業之損 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之金額。當關聯企業發生非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之權益變動且不影 響本公司對其之持股比例時,本公司將歸屬於本公司可享有關聯企業份額下之權益變 動按持股比例認列為資本公積。

本公司與關聯企業間之交易所產生之未實現利益,已在本公司對該被投資公司之 權益範圍內予以消除。未實現損失之消除方法與未實現利益相同,但僅限於未有減損 證據之情況下所產生。

當本公司依比例應認列關聯企業之損失份額等於或超過其在關聯企業之權益時, 即停止認列其損失,而僅於發生法定義務、推定義務或已代被投資公司支付款項之範 圍內,認列額外之損失及相關負債。

(九)投資子公司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本公司對具控制力之被投資公司係採權益法評價。在權 益法下,個體財務報告當期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與合併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當期損 益及其他綜合損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分攤數相同,且個體財務報告業主權益與合併 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相同。

本公司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之變動,未導致喪失控制者,作為與業主間之權益交 易處理。

  • (十)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認列與衡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認列及衡量係採成本模式,依成本減除累計折舊與累計 減損後之金額衡量。成本包含可直接歸屬於取得資產之支出。自建資產成本包含原 料及直接人工、任何其他使資產達預計用途之可使用狀態的直接可歸屬成本、拆卸 與移除該項目及復原所在地點之成本,以及符合要件資產資本化之借款成本。此 外,成本亦包含因外幣計價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採購,屬現金流量避險有效而自 權益轉入之部分。為整合相關設備功能而購入之軟體亦資本化為該設備之一部分。

當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包含不同組成部分,且相對於該項目之總成本若屬重大 而採用不同之折舊率或折舊方法較為合宜時,則視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單獨項 目(主要組成部分)處理。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處分損益,係由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帳面金額與處分 價款之差額決定,並以淨額認列於損益項下之「其他利益及損失」。

2.後續成本

若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目後續支出所預期產生之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 本公司,且其金額能可靠衡量,則該支出認列為該項目帳面金額之一部分,被重置 部分之帳面金額則予以除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日常維修成本於發生時認列為 損益。

3.折 舊

折舊係依資產成本減除殘值後按估計耐用年限採直線法計算,並依資產之各別 重大組成部分評估,若一組成部分之耐用年限不同於資產之其他部分,則此組成部 分應單獨提列折舊。折舊之提列認列為損益。

土地無須提列折舊。

當期及比較期間之估計耐用年限如下:

  • (1)房屋及建築物 2~60年
  • (2)機器設備 5~10年
  • (3)模具及工具設備 2~10年
  • (4)辦公及其他設備 2~10年

(5)房屋、建築物及機器設備之重大組成項目及其耐用年限如下:

組成項目 耐用年限 組成項目 耐用年限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主建物 41~60年 焊接機及圓鋸機 10年
消防工程 43年 輸送機 10年
機電工程 38年 其他 5年
其他 2年

本公司至少於每一年度報導日檢視折舊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若預期值與先 前之估計不同時,於必要時適當調整,該變動按會計估計變動規定處理。

(十一)租 賃

1.出租人

本公司之租賃係屬營業租賃,營業租賃之租賃收益按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認列 為收益。因協商與安排營業租賃所產生之原始直接成本,加計至租賃資產之帳面金 額,並按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認列為費用。為達成租賃安排而提供予承租人之誘因 總利益於租賃期間內以直線法認列為租金收入之減少。

2.承租人

本公司之租賃係屬營業租賃,該等租賃資產未認列於本公司之資產負債表,營 業租賃之租金給付(不包括保險及維護等服務成本)依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認列為費 用。由出租人提供為達成租賃安排之誘因總利益於租賃期間內以直線法認列為租金 支出之減少。

(十二)無形資產

  • 1.商 譽
  • (1)原始認列

因企業合併產生之商譽已包含於無形資產。

(2)後續衡量

商譽係依成本減累計減損予以衡量。關於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商譽之帳面金 額係包含於投資之帳面金額內,且此類投資之減損損失並未分配至商譽及任何資 產,而係作為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帳面金額的一部分。

2.研究與發展

研究階段係指預期為獲取及瞭解嶄新的科學或技術知識而進行之活動,相關支 出於發生時認列於損益。

發展階段之支出於同時符合下列所有條件時,認列為無形資產;未同時符合 者,於發生時即認列於損益:

(1)完成無形資產之技術可行性已達成,將使該無形資產將可供使用或出售。

(2)意圖完成該無形資產,並加以使用或出售。

(3)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該無形資產。

(4)無形資產將很有可能產生未來經濟效益。

  • (5)具充足之技術、財務及其他資源,以完成此項發展,並使用或出售該無形資 產。
  • (6)歸屬於該無形資產發展階段之支出能可靠衡量。

資本化之發展階段支出以其成本減除累計攤銷與累計減損衡量之。

3.其他無形資產

本公司取得其他無形資產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攤銷與累計減損衡量之。

4.後續支出

後續支出僅於可增加相關特定資產的未來經濟效益時,方可將其資本化。所有 其他支出於發生時認列於損益,包括內部發展之商譽及品牌。

5.攤 銷

攤銷時係以資產成本減除殘值後金額為可攤銷金額。

除商譽及非確定耐用年限無形資產外,無形資產自達可供使用狀態起,依下列 估計耐用年限採直線法攤銷,攤銷數認列於損益:

  • (1)商標權 3年
  • (2)電腦軟體 1~10年

本公司至少每一年度報導日檢視無形資產之殘值、攤銷期間及攤銷方法,若有 變動,視為會計估計變動。

(十三)非金融資產減損

針對存貨及遞延所得稅資產以外之非金融資產,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日評估是否發 生減損,並就有減損跡象之資產估計其可回收金額。若無法估計個別資產之可回收金 額,則本公司估計該項資產所屬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以評估減損。

針對商譽無論是否有減損跡象,每年定期進行減損測試。

可回收金額為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與其使用價值孰高 者。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帳面金額,則將該個別資產或現金 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調整減少至可回收金額,並認列減損損失。減損損失係立即認列 於當期損益。

為減損測試之目的,企業合併取得之商譽應分攤至本公司預期可自合併綜效受益 之各現金產生單位(或現金產生單位群組)。若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低於其帳面 金額,所認列之減損損失係先減少各該現金產生單位受攤商譽之帳面金額,次就該單 位內其他各資產之帳面金額之比例減少各該資產帳面金額。已認列之商譽減損損失, 不得於後續期間迴轉。

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日重新評估是否有跡象顯示,商譽以外之非金融資產於以前年 度所認列之減損損失可能已不存在或減少。若用以決定可回收金額之估計有任何改 變,則迴轉減損損失,以增加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至其可回收金額, 惟不超過若以前年度該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未認列減損損失之情況下,減除應提 列折舊或攤銷後之帳面金額。

(十四)負債準備

負債準備之認列係因過去事件而負有現時義務,使本公司未來很有可能需要流出 具經濟效益之資源以清償該義務,且該義務之金額能可靠估計。負債準備係以反映目 前市場對貨幣時間價值及負債特定風險評估之稅前折現率予以折現,折現之攤銷則認 列為利息費用。

保固負債準備係於銷售商品或服務時認列,該項負債準備係根據歷史保固資料及 所有可能結果按其相關機率加權衡量。

(十五)庫藏股票

本公司收回已發行之股票,依買回時所支付之對價(包括可直接歸屬成本)認列為 「庫藏股票」,作為權益之減項。處分庫藏股票之處分價格高於帳面金額,其差額列 為資本公積-庫藏股票交易;處分價格低於帳面金額,其差額則沖抵同種類庫藏股票 之交易所產生之資本公積,如有不足,則借記保留盈餘。庫藏股票之帳面金額採加權 平均並依收回原因分別計算。

庫藏股票註銷時,按股權比例借記資本公積-股票發行溢價與股本,其帳面金額 如高於面值與股票發行溢價之合計數時,其差額則沖抵同種類庫藏股票所產生之資本 公積,如有不足,則沖抵保留盈餘;其帳面金額低於面值與股票發行溢價之合計數 者,則貸記同種類庫藏股票交易所產生之資本公積。

(十六)收入之認列

1.客戶合約之入(民國一○七年一月一日(含)以後適用)

收入係按移轉商品或勞務而預期有權取得之對價衡量。本公司係於對商品或勞 務之控制移轉予客戶而滿足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本公司依主要收入項目說明如 下:

(1)銷售商品

本公司主要製造工具機與健身機等產品,並銷售予全球各大零售店、健身俱 樂部、專業健身器材連鎖店等。本公司係於對產品之控制移轉時認列收入。該產 品之控制移轉係指產品已交付給客戶,客戶能完全裁決產品之銷售通路及價格, 且已無會影響客戶接受該產品之未履行義務。交付係發生於產品運送至特定地 點,其陳舊過時及損失風險已移轉予客戶,及客戶已依據銷售合約接受產品,驗 收條款已失效,或本公司有客觀證據認為已滿足所有驗收條件時。

本公司對工具機提供標準保固因而負瑕疵退款之義務,且已就該義務認列保 固負債準備,請詳附註六(十六)。

本公司於交付商品時認列應收帳款,因本公司在該時點具無條件收取對價之 權利。

(2)財務組成部分

本公司預期所有客戶合約移轉商品或勞務予客戶之時間與客戶為該商品或勞 務付款之時間間隔皆不超過一年,因此,本公司不調整交易價格之貨幣時間價 值。

2.收入認列(民國一○七年一月一日以前適用)

正常活動中銷售商品所產生之收入,係考量退回、商業折扣及數量折扣後,按 已收或應收對價之公允價值衡量。收入係俟具說服力之證據存在(通常為已簽訂銷 售協議)、所有權之重大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買方、價款很有可能收回、相關成本 與可能之商品退回能可靠估計、不持續參與商品之管理及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時加 以認列。若折扣很有可能發生且金額能可靠衡量時,則於銷售認列時予以認列作為 收入之減項。

風險及報酬移轉之時點係視銷售合約個別條款而定。外銷交易主要採起運點交 貨,風險及報酬係於港口將貨品運裝上船時移轉予買方;對於內銷交易,風險及報 酬則通常於商品送達客戶倉庫驗收時移轉。

3.客戶合約之成本(民國一○七年一月一日(含)以後適用)

(1)取得合約之增額成本

本公司若預期可回收其取得客戶合約之增額成本,係將該等成本認列為資 產。取得合約之增額成本係為取得客戶合約所發生且若未取得該合約則不會發生 之成本。無論合約是否取得均會發生之取得合約成本係於發生時認列為費用,除 非該等成本係無論合約是否已取得均明確可向客戶收取。

本公司採用準則之實務權宜作法,若取得合約之增額成本認列為資產且該資 產之攤銷期間為一年以內,係於該增額成本發生時將其認列為費用。

(2)履行合約之成本

履行客戶合約所發生之成本若非屬其他準則範圍內(國際會計準則第二號 「存貨」、國際會計準則第十六號「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或國際會計準則第三 十八號「無形資產」),本公司僅於該等成本與合約或可明確辨認之預期合約直 接相關、會產生或強化未來將被用於滿足(或持續滿足)履約義務之資源,且預 期可回收時,始將該等成本認列為資產。

一般及管理成本、用以履行合約但未反映於合約價格之浪費之原料、人工或 其他資源成本、與已滿足(或已部分滿足)履約義務相關之成本,以及無法區分 究係與未滿足履約義務或已滿足(或已部分滿足)履約義務相關之成本,係於發 生時認列為費用。

(十七)員工福利

1.確定提撥計畫

確定提撥退休金計畫之提撥義務係於員工提供勞務期間內認列為損益項下之員 工福利費用。

2.確定福利計畫

非屬確定提撥計畫之退職福利計畫為確定福利計畫。本公司在確定福利退休金 計畫下之淨義務係分別針對各項福利計畫以員工當期或過去服務所賺得之未來福利 金額折算為現值計算。任何計畫資產的公允價值均予以減除。折現率係以到期日與 本公司淨義務期限接近,且計價幣別與預期支付福利金相同之高品質公司債或政府 公債之市場殖利率政府公債之市場殖利率於財務報導日之利率為 主。

企業淨義務每年由合格精算師以預計單位福利法精算。當計算結果對本公司有 利時,認列資產係以未來得以從該計畫退還之資金或減少未來對該計畫之提撥等方 式所可獲得經濟效益現值之總額為限。計算經濟效益現值時應考量任何適用於本公 司任何計畫之最低資金提撥需求。一項效益若能在計畫期間內或計畫負債清償時實 現,對本公司而言,即具有經濟效益。

當計畫內容之福利改善,因員工過去服務使福利增加之部分,相關費用立即認 列為損益。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再衡量數包含(1)精算損益;(2)計畫資產報酬,但不包 括包含於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淨利息之金額;及(3)資產上限影響數之任何變動, 但不包括包含於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淨利息之金額。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 量數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項目下。本公司將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認列於保留盈 餘。

本公司於縮減或清償發生時,認列確定福利計畫之縮減或清償損益。縮減或清 償損益包括任何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及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

3.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義務係以未折現之基礎衡量,且於提供相關服務時認列為費 用。

有關短期現金紅利或分紅計畫下預期支付之金額,若係因員工過去提供服務而 使本公司負有現時之法定或推定支付義務,且該義務能可靠估計時,將該金額認列 為負債。

(十八)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包括當期及遞延所得稅。除與企業合併、直接認列於權益或其他綜合 損益之項目相關者外,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應認列於損益。

當期所得稅包括當年度課稅所得(損失)按報導日之法定稅率或實質性立法稅率 計算之預計應付所得稅或應收退稅款,及任何對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的調整。

遞延所得稅係就資產及負債於財務報導目的之帳面金額與其課稅基礎之暫時性差 異予以衡量認列。下列情況產生之暫時性差異不予認列遞延所得稅:

1.非屬企業合併之交易原始認列之資產或負債,且於交易當時不影響會計利潤及課稅 所得(損失)者。

2.因投資子公司及合資權益所產生,且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

3.商譽之原始認列。

遞延所得稅係以預期資產實現或負債清償當期之稅率衡量,並以報導日之法定稅 率或實質性立法稅率為基礎。

本公司僅於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時,始將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互 抵:

1.有法定執行權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且

2.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與下列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所得稅之納稅主體之 一有關;

  • (1)同一納稅主體;或
  • (2)不同納稅主體,惟各主體意圖在重大金額之遞延所得稅資產預期回收及遞延所得 稅負債預期清償之每一未來期間,將當期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以淨額基礎清償,或 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

對於未使用之課稅損失及未使用所得稅抵減遞轉後期,與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在 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可供使用之範圍內,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並於每一報導 日予以重評估,就相關所得稅利益非屬很有可能實現之範圍內予以調減。

(十九)每股盈餘

本公司列示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基本及稀釋每股盈餘。本公司基本 每股盈餘係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除以當期加權平均流通在外普 通股股數計算之。稀釋每股盈餘則係將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及加權 平均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分別調整所有潛在稀釋普通股之影響後計算之。本公司之 潛在稀釋普通股包括員工酬勞估計數。

(二十)部門資訊

本公司已於合併財務報告揭露部門資訊,因此個體財務報告不揭露部門資訊。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管理階層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本個體財務報告時,必須作出判 斷、估計及假設,其將對會計政策之採用及資產、負債、收益及費用之報導金額有所影 響。實際結果可能與估計存有差異。

管理當局持續檢視估計及基本假設,會計估計變動於變動期間及受影響之未來期間予 以認列。

對於估計及假設之不確定性中,存有重大風險將於次一年度造成重大調整之相關資訊 如下:

(一)存貨之評價

由於存貨須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本公司評估報導日存貨因正常損耗、 過時陳舊或無市場銷售價值之金額,並將存貨成本沖減至淨變現價值。此存貨評價主 要係依未來特定期間內之產品需求為估計基礎,故可能因產業快速變遷而產生重大變 動。存貨評價估列情形請詳附註六(八)。

(二)收入認列

本公司依據歷史經驗、市場及經濟狀況及其他已知原因估計可能發生之銷貨退回 及折讓,並於產品出售當期列為銷售收入之減項,且本公司定期檢視估計之合理性。 惟因市場價格競爭及產品技術之發展等因素,可能造成該估計金額之重大調整。

本公司在衡量其資產和負債時,盡可能使用市場可觀察之輸入值。公允價值之等級係 以評價技術使用之輸入值為依據歸類如下:

  • (1)第一級: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未經調整)。
  • (2)第二級:除包含於第一級之公開報價外,資產或負債之輸入參數係直接(即價格)或 間接(即由價格推導而得)可觀察。

(3)第三級:資產或負債之輸入參數非基於可觀察之市場資料(非可觀察參數)。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

107.12.31 106.12.31
現金及零用金 \$
701
802
支票及活期存款 1,316,467 838,292
現金流量表所列之現金及約當現金 \$
1,317,168
839,094

本公司金融資產及負債之利率風險及敏感度分析之揭露請詳附註六(廿五)。

(二)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107.12.31 106.12.31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衍生金融資產
受益憑證 \$
357,357
國內上市(櫃)公司股票 9,295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股票 96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
非衍生金融資產
受益憑證 591,900
國內上市(櫃)公司股票 16,379
合 計 \$
366,748
608,279

1.按公允價值再衡量認列於損益之金額請詳附註六(廿四)。

2.截至民國一○七年及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之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均未有提供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三)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107.12.31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國內上市(櫃)公司股票-福裕事業(股)公司 \$
41,005
國內上市(櫃)公司股票-亞信電子(股)公司 147,130

\$
188,135

1.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

本公司持有該等權益工具投資為長期策略性投資且非為交易目的所持有,故已 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民國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係列報於 備供出售之金融資產。

  • 2.本公司於民國一○七年六月份至九月份因整體營運策略考量,故出售指定透過其他 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福裕事業(股)公司,處分時之公允價值為43,312千 元,累積處分利益計187千元,故已將前述累積處分利益自其他權益移轉至保留盈 餘。
  • 3.信用風險及市場風險資訊請詳附註六(廿五)。
  • 4.截至民國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之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未有提供質押擔保之情形。

(四)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106.12.31
國內上市(櫃)公司股票-福裕事業(股)公司 \$
58,070
國內上市(櫃)公司股票-亞信電子(股)公司 144,442
合 計 \$
202,512
  • 1.上述之金融資產於民國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係列報於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請詳附註六(三)。
  • 2.信用風險及市場風險資訊請詳附註六(廿五)。
  • 3.截至民國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之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均未有提供作質 押擔保之情形。
  • (五)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國內非上市(櫃)普通股 \$ 5,839

  • 1.本公司所持有之上述金融資產,於民國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係按成本減除減損 衡量,因其公允價值合理估計數之區間重大且無法合理評估各種估計數之機率,致 本公司管理階層認為其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於民國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該 等資產係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請詳附註六(二)。
  • 2.信用風險及市場風險資訊請詳附註六(廿五)。
  • 3.截至民國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之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均未有提供 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六)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含關係人)

107.12.31 106.12.31
應收票據-因營業而發生 \$
39
935
應收票據-關係人-因營業而發生 8,504 17,286
減:備抵損失 - -

\$
8,543
18,221
應收帳款-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
1,625,996
1,349,418
應收帳款-關係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42,140 27,502
減:備抵損失 (1,603) (1,603)
合 計 \$
1,666,533
1,375,317

106.12.31

1.本公司民國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針對所有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採用簡化作法估 計預期信用損失,亦即使用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衡量,為此衡量目的,該等應收 票據及應收帳款係按代表客戶依據合約條款支付所有到期金額能力之共同信用風險 特性予以分組,並已納入前瞻性之資訊。本公司民國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應收 票據及應收帳款之預期信用損失分析如下:

應收帳款
帳面金額
加權平均
預期信用
損 失 率
備抵存續期間
預期信用損失
未逾期 \$
1,637,131
0.01% 164
逾期90天以下 38,837 3.05% 1,184
逾期91~180天 711 35.91% 255
合計 \$
1,676,679
1,603

2.民國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係採用已發生信用損失模式考量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 之備抵呆帳。本公司民國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已逾期但未減損應收票據及應收 帳款之帳齡分析如下:

106.12.31

逾期90天以下 \$ 181,068

3.本公司民國一○七年度及一○六年度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之備抵損失變動表如下:

106年1月至12月
個別評估
107年1月至12月 之減損損失
期初餘額(依IAS 39) \$
1,603
1,603
初次適用IFRS 9之調整 -
期初餘額(IFRS 9) 1,603
期末餘額 \$
1,603
1,603

民國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係採用已發生信用損失模式考量應收票據及應收 帳款之備抵呆帳,於決定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可回收性時,本公司考量應收票據及 應收帳款自原始授信日至報導日信用品質之任何改變。由於歷史經驗顯示帳齡超過 180天之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無法回收,本公司對於帳齡超過180天之應收票據及應 收帳款已認列100%備抵減損損失。對於帳齡在180天以內者之應收票據及應收帳 款,其備抵減損損失係參考交易對方過去拖欠記錄及分析其目前財務狀況,估計無 法回收之金額。

民國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備抵減損損失其中以個別評估所認列之減損為應 收帳款帳面金額與預期清算回收金額現值之差額。本公司對該等餘額並未持有任何 擔保品。

34

本公司認為,除上述情況外,基於歷史違約率,民國一○六年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未逾期之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無須提列備抵減損損失。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餘額 中有82%含本公司最重要客戶之餘額,係來自與本公司具有良好付款紀錄客戶群。

4.截至民國一○七年及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應收票據及帳款均未貼現 或提供作為質押擔保之情形。

(七)其他應收款

107.12.31 106.12.31
其他應收款 \$ 11,364 11,415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17,820 17,673
減:備抵呆帳 (11,247) (11,247)
\$ 17,937 17,841

1.本公司於民國一○七年及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無已逾期但未減損之其他應收 款。

2.本公司之其他應收款備抵損失變動表如下:

106年1月至12月
個別評估
107年1月至12月 之減損損失
期初餘額(依IAS39)/期末餘額 \$ 11,247
11,247
初次適用IFRS 9之調整 -
期初餘額(依IFRS 9)/期末餘額 \$ 11,247
(八)存 貨
107.12.31 106.12.31
製 成 品 \$ 89,337
98,111
在 製 品 95,742
66,434

22,213
16,198

230,991
190,378

1,798
1,950
\$ 440,081
373,071

本公司民國一○七年度及一○六年度認列存貨跌價損失、存貨報廢損失、出售下 腳及廢料收入及存貨盤盈虧於銷貨成本項下之淨額分別為38,803千元及25,621千元。 其中,民國一○七年度及民國一○六年度因存貨沖減至淨變現價值認列存貨跌價損失 金額分別為21,475千元及12,804千元,並已列報為銷貨成本。

截至民國一○七年及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之存貨均未有提供作質 押擔保之情形。

(九)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本公司於報導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列示如下:

107.12.31 106.12.31
子公司 \$
1,155,740
1,211,163
關聯企業 16,977 16,570
\$
1,172,717
1,227,733

1.子公司

(1)請參閱民國一○七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2)本公司因調整大陸市場之擴展策略於民國一○一年九月經董事會決議桐鄉力山工 業有限公司之投資案,截至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經投審會核准已匯出之 累計投資款為美金25,000千元(折合新台幣745,565千元)。

  • (3)本公司於民國一○七年十一月八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本公司之子公司Gold Item Group Ltd.出售力武國際(香港)有限公司包含其間接轉投資杭州力武機電有限公司 之股權,並於民國一○七年十二月十七日完成簽訂股權轉讓合約,其合約價款為 816,103千元(USD26,566千元) ,後續已開始處理相關出售事宜,預期於民國一○ 八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完成股權移轉程序,截至民國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已代Gold Item Group Ltd.收取處分價款408,649千元(USD13,282千元) ,帳列於其 他流動負債項下。
  • 2.關聯企業

本公司之關聯企業相關資訊如下:

所有權權益及表決權之比例

主要營業場所/公司
關係企業名稱 與本公司間關係之性質 註冊之國家 107.12.31 106.12.31
寶晶股份 主要業務為氣動釘槍及其 台灣 16% 16%
有限公司 配件之買賣,為本公司之
投資項目。

本公司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屬個別不重大者,其彙總財務資訊如下,該等財 務資訊係於本公司之個體財務報告中所包含之金額:

107.12.31 106.12.31
對個別不重大關聯企業之權益之期末彙總
帳面金額
\$
16,977
16,570
歸屬於本公司之份額: 107年度 106年度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利 \$
407
497
綜合損益總額 \$
407
497

3.擔保

民國一○七年及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均未有 提供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十)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本公司民國一○七年度及一○六年度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成本、折舊及減損損 失變動明細如下:

土 地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模具及
工具設備
辦公及
其他設備
未完工程 總 計
成本或認定成本:
民國107年1月1日餘額 \$
353,147
1,131,380 238,297 532,251 119,004 - 2,374,079
本期增添 92,165 39,376 17,590 5,778 8,455 - 163,364
本期處分 - - (9,771) (15,966) (7,428) - (33,165)
重分類 - 11,972 21,288 8,322 - - 41,582
民國107年12月31日餘額 \$
445,312
1,182,728 267,404 530,385 120,031 - 2,545,860
民國106年1月1日餘額 \$
353,147
1,102,381 202,999 550,433 119,472 - 2,328,432
本期增添 - 23,480 17,784 8,077 4,391 - 53,732
本期處分 - - (14,863) (31,706) (4,859) - (51,428)
重分類 - 5,519 32,377 5,447 - - 43,343
民國106年12月31日餘額 \$
353,147
1,131,380 238,297 532,251 119,004 - 2,374,079
折舊:
民國107年1月1日餘額 \$
-
513,327 161,079 394,765 98,353 - 1,167,524
本年度折舊 - 27,711 9,740 6,554 3,990 - 47,995
本期處分 - - (9,019) (12,403) (6,154) - (27,576)
民國107年12月31日餘額 \$
-
541,038 161,800 388,916 96,189 - 1,187,943
民國106年1月1日餘額 \$
-
490,341 169,109 413,525 98,904 - 1,171,879
本年度折舊 - 22,986 5,494 6,043 3,382 - 37,905
本期處分 - - (13,524) (24,803) (3,933) - (42,260)
民國106年12月31日餘額 \$
-
513,327 161,079 394,765 98,353 - 1,167,524
帳面價值:
民國107年12月31日 \$
445,312
641,690 105,604 141,469 23,842 - 1,357,917
民國106年1月1日 \$
353,147
612,040 33,890 136,908 20,568 - 1,156,553
民國106年12月31日 \$
353,147
618,053 77,218 137,486 20,651 - 1,206,555

1.擔 保

截至民國一○七年及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已作為長期借款及融資額度 擔保之明細,請詳附註八。

2.他人名義登記之土地

本公司為因應未來整體營運擴展之需求購置之毗鄰廠房土地計96,998千元 。因 其地目屬田地,尚無法以本公司名義辦理過戶,暫以具有自耕農身份之股東名義登 記,已辦妥保全手續設定抵押予本公司並積極向有關機關爭取申請變更地目中,待 地目變更完成再過戶予本公司。

(十一)無形資產

本公司民國一○七年度及一○六年度無形資產之成本、攤銷及減損損失明細如 下:

商標權 電腦軟體 總 計
成 本:
民國107年1月1日餘額 \$
6,974
78,311 85,285
本期外購 - 6,855 6,855
民國107年12月31日餘額 \$
6,974
85,166 92,140
民國106年1月1日餘額 \$
6,974
71,426 78,400
本期外購 - 6,885 6,885
民國106年12月31日餘額 \$
6,974
78,311 85,285
攤銷及減損損失:
民國107年1月1日餘額 \$
6,974
70,774 77,748
本期攤銷 - 7,115 7,115
民國107年12月31日餘額 \$
6,974
77,889 84,863
民國106年1月1日餘額 6,974 57,911 64,885
本期攤銷 - 12,863 12,863
民國106年12月31日餘額 \$
6,974
70,774 77,748
帳面價值:
民國107年12月31日餘額 \$
-
7,277 7,277
民國106年1月1日餘額 \$
-
13,515 13,515
民國106年12月31日餘額 \$
-
7,537 7,537

1.攤銷費用

民國一○七年度及一○六年度無形資產攤銷費用分別列報於綜合損益表之下列 項目:

107年度 106年度
營業成本 \$
375
251
營業費用 6,740 12,612
\$
7,115
12,863

2.擔 保

截至民國一○七年及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之無形資產均未提供 作為擔保品。

(十二)其他流動資產及其他非流動資產

本公司其他流動資產及其他非流動資產之明細如下:

107.12.31 106.12.31
其他流動資產:
預付款項 \$
26,440
22,176
應收退稅款 57,607 31,461
代付款 12,163 17,563
\$
96,210
71,200
107.12.31 106.12.31
其他非流動資產:
預付設備款 \$
38,009
27,866
其他 1,823 854
\$
39,832
28,720

(十三)短期借款

本公司短期借款之明細如下:

107.12.31 106.12.31
無擔保銀行借款 \$
240,000
604,000
擔保銀行借款 396,000 396,000
合計 \$
636,000
1,000,000
尚未使用額度 \$
1,040,000
726,000
利率區間 1.56%~1.837% 1.76%~1.97%

本公司以資產設定抵押供銀行借款之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

(十四)其他流動負債

本公司其他流動負債之明細如下:

107.12.31 106.12.31
代收款項—代收股權出售款項 \$
408,649
-
預收款項 6,148 5,268
暫收款 79,819 72,237
其他 3,849 3,349
\$
498,465
80,854

1.代收款項—代收股權出售款項之相關說明請詳附註六(九)。

2.暫收款主要係暫收協力廠商模具分攤數。

(十五)長期借款

本公司長期借款之明細、條件與條款如下:

107.12.31
幣別 利率區間 到期年度 金額
無擔保銀行借款 NTD 1.5%~2.26% 108年~110年 \$ 191,501
擔保銀行借款 NTD 1.87%~2.385% 109年~112年 282,500
474,001
減:一年內到期部分 (241,346)

\$ 232,655
尚未使用額度 \$ -

106.12.31

幣別 利率區間 到期年度 金額
無擔保銀行借款 NTD 1.52%~2.5% 107年~109年 \$
296,316
擔保銀行借款 NTD 1.94%~2.385% 107年~109年 342,501
638,817
減:一年內到期部分 (265,362)

\$
373,455
尚未使用額度 \$
100,000

本公司以資產設定抵押供銀行借款之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

(十六)負債準備

保 固
民國107年1月1日餘額 \$
52,834
當期新增之負債準備 47,451
當期使用之負債準備 (58,958)
民國107年12月31日餘額 \$
41,327
民國106年1月1日餘額 \$
69,212
當期新增之負債準備 61,146
當期使用之負債準備 (77,524)
民國106年12月31日餘額 \$
52,834

民國一○七年度及一○六年度本公司之保固負債準備主要與工具機台銷售相關, 保固負債準備係依據客戶及服務之歷史保固資料估計,本公司預期該負債係將於銷售 之次二季度發生。

(十七)員工福利

1.確定福利計畫

本公司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與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調節如下:

107.12.31 106.12.31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448,074
339,994
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318,421) (286,367)
淨確定福利義務負債 \$
129,653
53,627
本公司員工福利負債明細如下:

107.12.31 106.12.31 帶薪假負債 \$ 15,401 13,908

本公司之確定福利計畫提撥至台灣銀行之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適用勞動基準 法之每位員工之退休支付,係依據服務年資所獲得之基數及其退休前六個月之平均 薪資計算。

(1)計畫資產組成

本公司依勞動基準法提撥之退休基金係由勞動部勞工基金運用局(以下簡稱勞 動基金局)統籌管理,依「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規定,基金之運 用,其每年決算分配之最低收益,不得低於依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之 收益。

截至報導日,本公司之台灣銀行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計318,421千元。勞 工退休基金資產運用之資料包括基金收益率以及基金資產配置,請詳勞動部基金 運用局網站公布之資訊。

(2)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

本公司民國一○七年度及一○六年度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變動如下:

107年度 106年度
1月1日確定福利義務 \$
339,994
303,116
當期服務成本及利息 7,345 6,273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數
-因經驗調整所產生之精算損(益) 27,352 4,616
-因財務假設變動所產生之精算損(益) 111,859 39,097
計劃支付之福利 (38,476) (13,108)
12月31日確定福利義務 \$
448,074
339,994

(3)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

本公司民國一○七年度及一○六年度確定福利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如 下:

107年度 106年度
1月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286,367
222,831
利息收入 4,067 2,657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數
-計畫資產報酬(不含當期利息)
6,538 (379)
已提撥至計畫之金額 59,080 74,366
計畫已支付之福利 (37,631) (13,108)
12月3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318,421
286,367

(4)認列為損益之費用

本公司民國一○七年度及一○六年度認列為損益之費用如下:

107年度 106年度
當期服務成本 \$
3,051
3,131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淨利息 227 485
\$
3,278
3,616
107年度 106年度
營業成本 \$
1,717
1,898
推銷費用 254 240
管理費用 895 974
研究發展費用 412 504
\$
3,278
3,616

(5)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之淨確定福利負債再衡量數

本公司截至民國一○七年及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累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 益之淨確福利負債再衡量如下:

107年度 106年度
1月1日累積餘額 \$
(66,431)
(22,339)
本期認列 (132,673) (44,092)
12月31日累積餘額 \$
(199,104)
(66,431)

(6)精算假設

本公司於財務報導結束日用以決定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重大精算假設如 下:

107.12.31 106.12.31
折現率 1.125
%
1.375
%
未來薪資增加 5
%
2.00
%

本公司預計於民國一○七年度報導日後之一年內支付予確定福利計劃之提撥 金額為2,041千元。

確定福利計畫之加權平均存續期間為11.55年。

(7)敏感度分析

民國一○七年及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當採用之主要精算假設變動對確定 福利義務現值之影響如下:

對確定福利義務之影響
增加0.25% 減少0.25%
107年12月31日
折現率 \$ (10,957) 11,394
未來薪資增加 10,676 (10,333)
106年12月31日
折現率 \$ (7,071) 7,336
未來薪資增加 7,067 (6,848)

上述之敏感度分析係基於其他假設不變的情況下分析單一假設變動之影響。 實務上許多假設的變動則可能是連動的。敏感度分析與計算資產負債表之淨退休 金負債所採用的方法一致。

本期編製敏感度分析所使用之方法與假設與前期相同。

2.確定提撥計畫

本公司之確定提撥計畫係依勞工退休金條例之規定,依勞工每月工資 6 %之提 繳率,提撥至勞工保險局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在此計畫下本公司提撥固定金額 至勞工保險局後,即無支付額外金額之法定或推定義務。

本公司民國一○七年度及一○六年度確定提撥退休金辦法下之退休金費用分別 為13,025千元及11,589千元,已提撥至勞工保險局。

(十八)所得稅

總統府於民國一○七年二月七日頒布所得稅法修正案將營利事業所得稅率自民國 一○七年度起由17%調高至20%。

1.所得稅費用

本公司民國一○七年度及一○六年度之所得稅費用明細如下:

107年度 106年度
當期所得稅費用
當期產生 \$
108,304
16,507
調整前期之當期所得稅 14,381 -
\$
122,685
-
遞延所得稅費用
暫時性差異之發生 (7,269) 22,870
所得稅稅率變動 (2,618) -
(9,887) 22,870
所得稅費用 \$
112,798
39,377

本公司民國一○七年度及一○六年度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下的所得稅利益明 細如下:

107年度 106年度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1,763)
(5,974)

本公司民國一○七年度及一○六年度之所得稅費用與稅前淨利之關係調節如 下:

107年度 106年度
稅前淨利 \$
511,526
309,675
依本公司所在地國內稅率計算之所得稅 102,305 52,645
所得稅稅率變動 (2,618) -
其他依稅法調整之稅額影響數 (10,231) (5,985)
依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益所得稅影響數 8,961 9,730
認列前期未認列之課稅損失 - (17,013)
前期低估 14,381 -
所得稅費用 \$
112,798
39,377

2.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1)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民國一○七年及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與投資子公司相關之暫時性差異, 因子公司於未來並非很有可能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以供該暫時性差異使用,故未認 列遞延所得稅資產。其相關金額如下:

107.12.31 106.12.31 與投資子公司相關之暫時性差異彙總金額 \$ 286,564 240,468 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之金額 \$ 57,313 40,880

本公司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之項目如下:

107.12.31 106.12.31
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 5,111 4,345

(2)已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民國一○七年度及一○六年度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之變動如下:

未實現存 國外營運機構
財務報表換算
公允價值
遞延所得稅資產: 貨跌價損失 確定福利計畫 之兌換差額 保固準備
其他 合計
民國107年1月1日 \$
7,542
- - 8,982 - 472 16,996
(借記)貸記損益表 5,626 - - (716) 2,738 82 7,730
貸記其他綜合損益 - - 183 - - - 183
民國107年12月31日 \$ 13,168 - 183 8,266 2,738 554 24,909
民國106年1月1日 \$
5,366
7,390 - 11,766 3,010 10,177 37,709
(借記)貸記損益表 2,176 (7,390) - (2,784) (3,010) (9,705) (20,713)
民國106年12月31日 \$ 7,542 - - 8,982 - 472 16,996
遞延所得稅負債: 國外營運機構
財務報表換算
之兌換差額
公允價值

合計
民國107年1月1日 \$
1,580
2,157 3,737
貸記損益表 - (2,157) (2,157)
貸記其他綜合損益表 (1,580) - (1,580)
民國107年12月31日 \$
-
- -
民國106年1月1日 \$
7,554
- 7,554
借記損益表 - 2,157 2,157
貸記其他綜合損益表 (5,974) - (5,974)
民國106年12月31日 \$
1,580
2,157 3,737

3.所得稅核定情形:

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已奉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一○五年度。

(十九)資本及其他權益

民國一○七年及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額定股本總額皆為3,800,000千 元。實收股本均為1,814,735千元,皆為普通股,每股面額10元。

本公司民國一○七年度及一○六年度流通在外股數調節表如下:

普 通 股
(以千股表達) 107年度 106年度
107年1月1日餘額(即12月31日餘額) 181,473 181,473

1.資本公積

本公司資本公積餘額內容如下:

107.12.31 106.12.31
庫藏股票交易 433 433

依公司法規定,資本公積需優先填補虧損後,始得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以已 實現之資本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前項所稱之已實現資本公積,包括超過票面金額 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 定,得撥充資本之資本公積,每年撥充之合計金額,不得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 十。

2.保留盈餘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公司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以往年度虧損, 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 限;另視公司營運需要及法令規定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併同期初未分配 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

本公司股利之分派,以現金股利為優先,亦得以股票股利之方式分派,惟股票 股利分派之比例以不高於股利總額之百分之五十為原則。此盈餘分派之金額、股利 之種類及比例,得視當年度實際獲利及資金狀況,經董事會通過後提股東會議決 議。

(1)法定盈餘公積

依公司法規定,公司應就稅後純益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直至與資 本總額相等為止。公司無虧損時,得經股東會決議,以法定盈餘公積發給新股或 現金,惟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

(2)特別盈餘公積

依金管會民國一○一年四月六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12865號函規定,本公司 於分派可分配盈餘時,就當年度發生之帳列其他股東權益減項淨額,自當期損益 與前期未分配盈餘補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屬前期累積之其他股東權益減項金額, 則自前期未分配盈餘補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不得分派。嗣後其他股東權益減項數額 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份分派盈餘,民國一○七年及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該項特別盈餘公積餘額分別為1,376千元及6,201千元。

(3)盈餘分配

本公司分別於民國一○七年五月二十四日及一○六年六月十三日經股東常會 決議民國一○六年度及一○五年度盈餘分配案,有關分派予業主之股利如下:

106年度 105年度
配股率(元) 金額 配股率(元) 金額
分派予普通股業主之股利:
現 金 \$
1.2
217,768 0.5 90,737

3.庫藏股

依證券主管機關之規定,子公司持有本公司之股票視同庫藏股處理,惟子公司 期末持有本公司股票市價低於帳面價值之差額,本公司應依持股比例計算其跌價損 失,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不得分派。嗣後評價如有回升之部分,本公司得 就該部分金額依持股比例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前述有關特別盈餘公積之提列或迴 轉,應併同其他非庫藏股之股東權益減項處理。

本公司之子公司-力山科技於民國一○一年七月出售本公司股票2,010千股並產 生處分利得541千元,本公司因此增加之資本公積-庫藏股交易為 433千元。 4.其他權益(稅後淨額)

國外營運機構
財務報表換算
之兌換差額
透過其他綜合損
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
未實現(損)益
備供出售
金融商品
未實現損益
待出售非流
動資產(或處
分群組)直接
相關之權益
合 計
民國107年1月1日餘額 \$
(51,452)
- 50,076 (1,376)
追溯適用新準則之調整數 - 50,076 (50,076)
民國107年1月1日調整後餘額 (51,452) 50,076 - - (1,376)
換算國外營運機構淨資產
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子公司 (99,261) - - 90,815 (8,446)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本公司 - (187) - - (18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損)
益—本公司 - 28,935 - - 28,935
民國107年12月31日餘額 \$
(150,713)
78,824 - 90,815 18,926
民國106年1月1日餘額 \$
(22,279)
- 16,078 - (6,201)
換算國外營運機構淨資產
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子公司 (29,173) - - - (29,173)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本公司 - - 33,998 - 33,998
民國106年12月31日餘額 \$
(51,452)
- 50,076 - (1,376)

(二十)每股盈餘

民國一○七年度及一○六年度基本每股盈餘及稀釋每股盈餘之計算如下:

107年度 106年度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 \$
398,728
270,298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千股) 181,473 181,473
\$
2.20
1.49
稀釋每股盈餘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 \$
398,728
270,298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千股) 181,473 181,473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酬勞之影響(千股) 464 405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千股)
(調整稀釋性潛在普通股影響數後) 181,937 181,878
\$
2.19
1.49
(廿一)客戶合約之收入
1.收入之細分
107年1月至12月
主要地區市場
美洲 \$
5,850,502
歐洲 114,504
其他國家 139,802
\$
6,104,808
主要產品/服務線
工具機 \$
2,172,950
健身機 3,766,921
其他 164,937
\$
6,104,808

民國一○六年度之收入金額請詳附註六(廿二)。

2.合約餘額

107.1.1
\$
9,261
4,770
107.12.31

民國一○七年一月一日合約負債期初餘額於民國一○七年度認列為收入之金額 為1,323千元。

合約負債主要係因工具機銷售合約而預收款項所產生,本公司將於產品交付予 客戶時轉列收入。

(廿二)收 入

本公司民國一○六年度之收入明細如下:

106年度
商品銷售 \$
5,224,773

民國一○七年度之收入金額請詳附註六(廿一)。

(廿三)員工及董事、監察人酬勞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5%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5%為 董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項員工酬勞發給股票 或現金之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

本公司民國一○七年度及一○六年度員工酬勞估列金額分別為27,500千元及 16,739千元,董事及監察人酬勞估列金額分別為9,000千元及8,730千元,係以本公司各 該段期間之稅前淨利扣除員工及董事、監察人酬勞前之金額乘上本公司章程所訂之員 工酬勞及董事及監察人酬勞分派成數為估計基礎,並列報為民國一○七年度及一○六 年度之營業成本或營業費用,相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前述董事會決議分 派之員工及董事、監察人酬勞金額與本公司民國一○七年度及一○六年度個體財務報 告估列金額並無差異。

(廿四)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1.其他收入

本公司民國一○七年度及一○六年度之其他收入明細如下:

107年度 106年度
利息收入-銀行存款 \$
1,879
1,010
股利收入 9,182 5,886
其他 60,528 23,967
\$
71,589
30,863

2.其他利益及損失

本公司民國一○七年度及一○六年度之其他利益及損失明細如下:

107年度 106年度
外幣兌換(損)益淨額 \$
17,537
(42,915)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益淨額 (4,935) (7,955)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淨(損)益
(1,040) 15,353
\$
11,562
(35,517)

3.財務成本

本公司民國一○七年度及一○六年度之財務成本明細如下:

107年度 106年度
利息費用-銀行借款 \$
(28,130)
(28,640)
減:利息資本化 260 270
\$
(27,870)
(28,370)

(廿五)金融工具

1.信用風險

(1)信用風險之暴險

金融資產之帳面金額代表最大信用暴險金額。

(2)信用風險集中情況

本公司之客戶集中在廣大之工具機與健身機客戶群,為減低應收帳款信用風 險,本公司持續地評估客戶之財務狀況,必要時會要求對方提供擔保或保證。本 公司仍定期評估應收帳款回收之可能性並提列備抵減損損失,而減損損失總在管 理階層預期之內。本公司於民國一○七年及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應收票據 及應收帳款餘額中分別有80%及82%係分別由三家及六家客戶組成,使本公司有 信用風險顯著集中之情形。

(3)應收款項之信用風險

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之信用風險暴險資訊請詳附註六(六)。其他按攤銷後成 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其他應收款,相關明細及備抵減損提列情形請詳附註六 (七)。

2.流動性風險

下表為金融負債之合約到期日,包含估計利息但不包含淨額協議之影響。

帳面金額 合 約
現金流量
1-12個月 1-2年 2-5年
107年12月31日
非衍生金融負債
擔保銀行借款 \$
678,500
691,654 546,609 99,061 45,984
無擔保銀行借款 431,501 439,331 347,850 64,467 27,014
應付款項 2,165,182 2,165,182 2,165,182 - -
\$
3,275,183
3,296,167 3,059,641 163,528 72,998
106年12月31日
非衍生金融負債
擔保銀行借款 \$
738,501
752,003 550,970 123,022 78,012
無擔保銀行借款 900,316 913,003 734,059 119,176 59,767
應付款項 1,615,391 1,615,391 1,615,391 - -
\$
3,254,208
3,280,397 2,900,420 242,198 137,779

50

本公司並不預期到期日分析之現金流量發生時點會顯著提早,或實際金額會有 顯著不同。

  • 3.匯率風險
  • (1)匯率風險之暴險

本公司暴露於重大外幣匯率風險之金融資產及負債如下:

107.12.31 106.12.31
外幣 匯率 台幣 外幣 匯率 台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 金 \$ 94,801 30.72 2,912,287 70,975 29.76 2,112,216
歐 元 110 35.20 3,872 80 35.57 2,846
日 幣 75,264 0.2782 20,938 31,655 0.2642 8,363
英 鎊 245 38.88 9,526 235 40.11 9,426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 金 12,413 30.72 381,327 11,252 29.76 334,860
英 鎊 542 35.20 19,078 - - -

(2)敏感性分析

本公司之匯率風險主要來自於以外幣計價之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帳款及其 他應收款、應付帳款及其他應付款等,於換算時產生外幣兌換損益。於民國一○ 七年及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當新台幣相對於美金、歐元、日幣及英鎊貶值或 升值1%,而其他所有因素維持不變之情況下,民國一○七年度及一○六年度之稅 後淨利將分別增加或減少20,369千元及14,923千元。兩期分析係採用相同基礎。

(3)貨幣性項目之兌換損益

由於本公司交易貨幣種類繁多,故採彙整方式揭露貨幣性項目之兌換損益資 訊,民國一○七年度及一○六年度外幣兌換(損)益(含已實現及未實現)分別為 17,537千元及(42,915)千元。

4.利率分析

本公司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利率暴險於本附註之流動性風險管理中說明。

下列敏感度分析係依衍生及非衍生工具於報導日之利率暴險而決定。對於浮動 利率負債,其分析方式係假設報導日流通在外之負債金額於整年度皆流通在外。本 公司內部向主要管理階層報告利率時所使用之變動率為利率增加或減少1%,此亦代 表管理階層對利率之合理可能變動範圍之評估。

於報導日若利率增加或減少1%,在所有其他變數維持不變之情況,本公司民國 一○七年度及一○六年度之淨利將減少或增加12,244千元及19,625千元,主因係本 公司之變動利率借款之影響。

5.其他價格風險

如報導日權益證券價格變動(兩期分析係採用相同基礎,且假設其他變動因素 不變),對綜合損益項目之影響如下:

107年度 106年度
報 導 日 其他綜合損 其他綜合損
證券價格 益稅後金額 稅後損益 益稅後金額 稅後損益
上漲1% \$ 1,881 93 2,025 164
下跌1% \$ (1,881) (93) (2,025) (164)

6.公允價值

(1)金融工具之種類及公允價值

本公司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係以重複性 為基礎按公允價值衡量。各種類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帳面金額及公允價值(包括 公允價值等級資訊,但非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帳面金額為公允價值之合理 近似值者,及於活絡市場無報價且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依規 定無須揭露公允價值資訊)列示如下:

107.12.31
公允價值
帳面金額 第一級 第二級 第三級 合 計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 \$
366,748
366,652 - 96 366,748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金融資產
國內上市(櫃)公司股票 188,135 188,135 - - 188,135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現金及及約當現金 1,317,168 - - - -
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其他應
收款(含關係人) 1,693,013 - - - -
存出保證金 187 - - - -
\$
3,565,251
554,787 - 96 554,883
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636,000 - - - -
應付票據、應付帳款及其他
應付款(含關係人) 2,165,182 - - - -
一年內到期長期負債 241,346 - - - -
長期借款 232,655 - - - -
\$
3,275,183
- - - -
106.12.31
公允價值
帳面金額 第一級 第二級 第三級 合 計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 608,279 608,279 - - 608,279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202,512 202,512 - - 202,512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5,839 - - - -
放款及應收款
現金及及約當現金 839,094 - - - -
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其他
應收款(含關係人) 1,411,379 - - - -
\$
3,067,103
810,791 - - 810,791
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1,000,000 - - - -
應付票據、應付借款及其他
應付款(含關係人) 1,615,391 - - - -
一年內到期長期負債 265,362 - - - -
長期借款 373,455 - - - -
\$
3,254,208
- - - -

(2)非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評價技術

本公司估計非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工具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如下:

(2.1)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若有成交或造市者之報價資料者,則以最近成交價格及報價資料作為評 估公允價值之基礎。若無市場價值可供參考時,則採用評價方法估計。採用評價 方法所使用之估計及假設為現金流量之折現值估計公允價值。

(3)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評價技術

金融工具如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時,則以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為公允價值。 主要交易所及經判斷為熱門券之中央政府債券櫃台買賣中心公告之市價,皆屬上 市(櫃)權益工具及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之債務工具公允價值之基礎。

若能及時且經常自交易所、經紀商、承銷商、產業公會、訂價服務機構或主 管機關取得金融工具之公開報價,且該價格代表實際且經常發生之公平市場交易 者,則該金融工具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如上述條件並未達成,則該市場視為不 活絡。一般而言,買賣價差甚大、買賣價差顯著增加或交易量甚少,皆為不活絡 市場之指標。

本公司持有之金融工具如屬有活絡市場者,其公允價值依類別及屬性列示如 下:上市(櫃)公司股票及受益憑證—基金其公允價值係參照市場報價決定。

(4)第一等級與第二等級間之移轉

民國一○七年及一○六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並無任何移轉。

(5)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第三等級)之公允價值衡量之量化資訊

本公司公允價值衡量歸類為第三等級主要有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權益證券投資。

本公司多數公允價值歸類為第三等級僅具單一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僅無活 絡市場之權益工具投資具有複數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無活絡市場之權益工具投 資之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因彼此獨立,故不存在相互關聯性。

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之量化資訊列表如下:

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
項目 評價技術 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 與公允價值關係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淨資產價值法 淨資產價值法 不適用
之金融資產-無活絡市場
之權益工具投資

(廿六)財務風險管理

1.概 要

本公司因金融工具之使用而暴露於下列風險:

  • (1)信用風險
  • (2)流動性風險
  • (3)市場風險

本附註表達本公司上述各項風險之暴險資訊、本公司衡量及管理風險之目標、 政策及程序。進一步量化揭露請詳個體財務報告各該附註。

2.風險管理架構

本公司之財務管理部門為各業務提供服務,統籌協調進入國內與國際金融市場 操作,藉由依照風險程度與廣度分析暴險之內部風險報告監督及管理本公司營運有 關之財務風險。本公司透過衍生金融工具規避暴險,以減輕該等風險之影響。衍生 金融工具之運用受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之政策所規範,其為匯率風險、利率風險、信 用風險、衍生金融工具與非衍生金融工具之運用以及剩餘流動資金之投資之書面原 則。內部稽核人員持續地針對政策之遵循與暴險額度進行覆核。本公司並未以投機 為目的進行金融工具(包括衍生金融工具)之交易。

3.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本公司因客戶或金融工具之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義務而產生財務 損失之風險,主要來自於本公司應收客戶之帳款及證券投資。

(1)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本公司採行之政策係僅與信譽卓著之對象進行交易,並於必要情形下取得擔 保品以減輕因拖欠所產生財務損失之風險。本公司僅與評等相當於投資等級之企 業進行交易。該等資訊係由獨立評等機構提供;倘無法取得該等資訊,本公司將 使用其他公開可取得之財務資訊及彼此交易紀錄對主要客戶進行評等。本公司持 續監督信用暴險以及交易對方之信用評等,並將總交易金額分散至各信用評等合 格之客戶,並透過每年由相關單位覆核及核准之交易對方信用額度限額控制信用 暴險。

本公司並未持有任何擔保品或其他信用增強以規避金融資產之信用風險。

(2)投 資

銀行存款及其他金融工具之信用風險,係由本公司財務部門衡量並監控。由 於本公司之交易對象及履約他方均係信用良好之銀行及具投資等級及以上之金融 機構及公司組織,無重大之履約疑慮,故無重大之信用風險。

(3)保 證

本公司政策規定僅能提供財務保證予完全擁有之子公司。截至民國一○七年 及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背書保證金額分別為230,400千元及297,600千 元。

4.流動性風險

本公司係透過管理及維持足夠部位之現金及約當現金以支應本公司營運並減輕 現金流量波動之影響。本公司管理階層監督銀行融資額度使用狀況並確保借款合約 條款之遵循。

銀行借款對本公司而言係一項重要流動性來源。民國一○七年及一○六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本公司未動用之長短期銀行融資額度分別為1,040,000千元及826,000千 元。

5.市場風險

市場風險係指因市價格變動,如匯率、利率、權益工具價格變動,而影響本公 司之收益或所持有金融工具價值之風險。市場風險管理之目標係管控市場風險之暴 險程度在可承受範圍內,並將投資報酬最佳化。

(1)匯率風險

本公司暴露於非以功能性貨幣計價之銷售、採購及借款交易所產生之匯率風 險。該等交易主要之計價貨幣有新台幣、歐元、美元、英鎊及日幣。 (2)利率風險

本公司藉由維持一適當之固定及浮動利率組合,以及使用利率交換合約來管 理利率風險。本公司定期評估避險活動,使其與利率觀點及既定之風險偏好一 致,以確保採用最符合成本效益之避險策略。

(3)其他市價風險

權益證券價格變動風險之敏感度分析請詳附註六(廿五)。 (廿七)資本管理

本公司之資本管理目標係保障繼續經營之能力,以持續提供股東報酬及其他利害 關係人利益,並維持最佳資本結構以降低資金成本。

為維持或調整資本結構,本公司可能調整支付予股東之股利、減資退還股東股 款、發行新股或出售資產以清償負債。

本公司與同業相同,係以負債資本比率為基礎控管資本。該比率係以淨負債除以 資本總額計算。淨負債係資產負債表所列示之負債總額減去現金及約當現金。資本總 額係權益之全部組成部分(亦即股本、資本公積、保留盈餘、其他權益及非控制權 益)加上淨負債。

民國一○七年度本公司之資本管理策略與民國一○六年度一致。民國一○七年及 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負債資本比率如下:

107.12.31 106.12.31
負債總額 \$
4,175,372
3,552,615
減:現金及約當現金 (1,317,168) (839,094)
淨負債 2,858,204 2,713,521
權益總額 2,528,822 2,446,487
資本總額 \$
5,387,026
5,160,008
負債資本比率 53% 53%

(廿八)非現金交易之投資及籌資活動

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之調節如下表:

非現金之變動
107.1.1 現 金
流量表
收購 匯率變動 公允價
值變動
107.12.31
長期借款(含一年內到期) \$
638,817
(164,816) - - - 474,001
短期借款 1,000,000 (364,000) - - - 636,000
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總額 \$
1,638,817
(528,816) - - - 1,110,001

七、關係人交易

(一)關係人名稱及關係

於本個體財務報告之涵蓋期間內本公司之子公司及其他與本公司有交易之關係人 如下:

關係人名稱 與本公司之關係
Power Tool Specialists Inc. (P.T.S.) 本公司之子公司
Gold Item Group Ltd. (Gold Item) 本公司之子公司
力武國際(香港)有限公司(香港力武) 本公司之子公司
金科國際集團(香港)有限公司(香港金科) 本公司之子公司
杭州力武機電有限公司(杭州力武) 本公司之子公司
桐鄉力山工業有限公司(桐鄉力山) 本公司之子公司
杭州勘吉貿易有限公司(杭州勘吉) 本公司之子公司
力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力山科技) 本公司之子公司
Rexon Technology Ltd. (Brunei) (Rexon Brunei) 本公司之子公司
力山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力科) 本公司之子公司
寶晶股份有限公司(寶晶) 本公司之關聯企業

(二)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營業收入

本公司對關係人之重大銷售金額如下:

107年度 106年度
關聯企業 \$
40,571
44,458
子公司 51,136 23,976
\$
91,707
68,434

本公司因向關係人及非關係人銷售貨品之規格品項不同,故其銷貨之價格與非 關係人無法比較。對非關係人收款期間政策為30天~120天;對關係人為150天~ 270 天。關係人間之應收款項並未收受擔保品,且經評估後無須提列減損損失。

2.進貨

本公司向關係人進貨金額如下:

107年度 106年度
子公司-桐鄉力山 \$
1,609,811
1,588,022
子公司-力山科技 35,471 46,997
子公司-杭州力武 - 234
\$
1,645,282
1,635,253

子公司於民國一○七年度及一○六年度分別有部分工具機零件22,434千元及 58,231千元係向本公司購入,該等交易不視為本公司及子公司進銷貨,本公司已於 財務報告同額沖銷。

本公司因未向關係人及非關係人購買相同貨品,故向關係人購貨價格與非關係 人無法比較。對非關係人付款期間政策除有部份係預付貨款外,其餘付款期間政策 為7~90天;對關係人付款期間政策為90~150天,除依據既定之付款政策外,尚考量 關係人營運資金狀況、行業特性及產業景氣等因素。

3.應收關係人款項

帳列項目 關係人類別 107.12.31 106.12.31
應收票據 關聯企業-寶晶 \$
8,504
17,286
應收帳款 關聯企業 20,047 18,096
應收帳款 子公司 22,093 9,406
42,140 27,502
其他應收款 子公司-力山科技 13,097 13,097
其他應收款 子公司-杭州力武 - 4,576
其他應收款 子公司-桐鄉力山 4,723 -
17,820 17,673
\$
68,464
62,461

4.應付關係人款項

帳列項目 關係人類別 107.12.31 106.12.31
應付票據 關聯企業 \$
350
467
應付帳款 子公司-桐鄉力山 206,901 160,397
應付帳款 子公司-其他 7,990 17,812
214,891 178,209
其他應付款 子公司-P.T.S 75,100 71,508
其他應付款 子公司-其他 16 55
其他應付款 關聯企業 95 173
75,211 71,736
\$
290,452
250,412

5.背書保證

本公司民國一○七年及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為子公司-桐鄉力山向銀行借 款背書保證額度分別為230,400千元及297,600千元。

6.勞務支出

民國一○七年度及一○六年度本公司因銷貨予國外廠商而由子公司代為提供售 後服務所支付之服務費明細如下:

服務費支出
107年度 106年度
子公司-P.T.S \$
45,229
41,731

7.其他交易

民國一○七年及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應付子公司-PTS為本公司代墊各項 營業費用之餘額分別為75,100千元及71,508千元,列於其他應付款-關係人項下。 (三)主要管理階層人員薪酬

主要管理階層人員報酬包括:

107年度 106年度
短期員工福利 \$
29,310
25,736
退職後福利 510 1,024
其他長期福利 - -
離職福利 - -
股份基礎給付 - -
\$
29,820
26,760

八、質押之資產

本公司提供質押擔保之資產帳面價值明細如下:

資產名稱 質押擔保標的 107.12.31 106.12.31
土地 銀行借款擔保 \$
293,176
293,176
建築物 銀行借款擔保 590,924 580,322
\$
884,100
873,498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本公司未認列之合約承諾如下:

107.12.31 106.12.31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6,738
15,652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無。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 (一)本公司之子公司Gold Item Group Ltd.於民國一○七年十二月十七日簽訂出售力武國際 (香港)有限公司包含其間接轉投資杭州力武機電有限公司之股權合約,該股權交易已 於民國一○八年三月五日完成股權轉讓相關法定程序。
  • (二)本公司因整體營運策略之考量,於民國一○八年二月二十六日經董事會通過決議清算 子公司-杭州勘吉貿易有限公司。

十二、其 他

員工福利、折舊、折耗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如下:

功 能 別 107年度 106年度
性 質 別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合 計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合 計
員工福利費用
薪資費用 256,482 167,273 423,755 214,853 153,537 368,390
勞健保費用 23,096 12,750 35,846 19,724 12,932 32,656
退休金費用 9,736 6,567 16,303 8,468 6,737 15,205
董事酬金 - 7,249 7,249 - 6,278 6,278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3,867 1,025 4,892 3,397 1,148 4,545
折舊費用 35,838 12,157 47,995 27,358 10,547 37,905
攤銷費用 375 6,740 7,115 251 12,612 12,863

本公司民國一○七年度及一○六年度員工平均人數分別為779人及687人,其中未 兼任員工之董事人數皆為2人。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民國一○七年度本公司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規定,應再揭露之重大 交易事項相關資訊如下:

1.資金貸與他人:無。

2.為他人背書保證:

背書保 被背書保證對象
對單一企
本期最高
期末背
實際動 以財產擔
累計背書保證金
背書保 屬母公司 屬子公司 屬對大陸
證者公 關係 業背書保 背書保證 書保證 保之背書 額佔最近期財務 證最高 對子公司 對母公司 地區背書
司名稱 公司名稱 (註3) 證 限 額 餘 額 餘 額 支金額 保證金額 報表淨值之比率 限 額 背書保證 背書保證 保 證
0 力山工業 桐鄉力山 2 1,011,529 (USD17,500) (USD7,500) (USD7,500) - 9.11 % 1,011,529 Y N Y
524,125 230,400 230,400
  • (註1):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限額為股權淨值40%,背書保證總額最高限額亦不得超 過股權淨值40%。
  • (註2):編號說明:0本公司。
  • (註3):關係說明如下:

1.有業務關係之公司。

2.直接持有普通股股權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

3.具有實質控制力之公司。

持有之 有價證券 與有價證券 帳 列
公 司 種類及名稱 發行人之關係 科 目 股數(千股) 帳面金額 持股比率 公允價值 備註
力山工業 股票-兆豐金控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流動
5 120 - 120
力山工業 股票-福興 - 0.4 15 - 15
力山工業 股票-中鋼 - 68 1,639 - 1,639
力山工業 股票-聯電 - 146 1,647 - 1,647
力山工業 股票-中鴻 - 171 1,831 - 1,831
力山工業 股票-喬山 - 12 379 - 379
力山工業 股票-友達 - 119 1,463 - 1,463
力山工業 股票-長榮海運 - 76 902 - 902
力山工業 股票-長榮航空 - 82 1,299 - 1,299
力山工業 股票-華中創投 - 10 96 - 96
力山工業 LGT GIM Growth
(USD)B
- 0.38 153,887 - 153,887
力山工業 LGT Select
Convertible
(USD)B
- 0.65 30,560 - 30,560
力山工業 LGT Select Equit
Enhanced Minimum
Varian (USD)B
- 0.75 25,608 - 25,608
力山工業 LGT Strategy 2
Yeaes(EUR)B
- 2.50 75,405 - 75,405
力山工業 LGT Select Equity
Enhanced
Mininmum
Variance(USD)
- 0.86 29,254 - 29,254
力山工業 LGT Select Equity
North
America(USD)B
- 0.58 42,643 - 42,643
小 計 366,748 366,748
力山工業 股票-福裕事業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流動
3,832 41,005 4.98 41,005
小 計 41,005 41,005
力山工業 股票-亞信電子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非流動
4,888 147,130 9.1 147,130
小 計 147,130 147,130

3.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部分):

4.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 上:無。

5.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6.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7.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進(銷)貨 交易條件
易不同之
與一般交
情形及原因
應收(付)票據、帳款
之 公 司 交易對象



(銷)

佔總進
(銷)貨
之比率
授信期間 單 授信期間 餘 額 佔總應收
(付)票據、帳
款之比率

力山工業 桐鄉力山 採權益法之被投資
公司之子公司
進貨 1,609,811 34 % 90~150天 (註1) (註2) (206,901) (10) %

(註1):本公司因未向關係人及非關係人購買相同貨品,故向關係人購貨價格與非 關係人無法比較。

(註2):對關係人付款期間政策為90~150天,除依據既定之付款政策外,尚考量關 係人營運資金狀況、行業特性及產業景氣等因素。

8.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單位:新台幣千元

帳列應收款項 應收關係人 逾期應收關係人款項 應收關係人款項 提列備抵
之 公 司 交易對象 關 係 款項餘額 週轉率 金 額 處理方式 期後收回金額 呆帳金額
桐鄉力山 力山工業 本公司為間接
持有該公司股
權達50%以上
之法人股東
應收帳款:
206,901
11.69 % - - 截至108年2月21
日收回金額
206,901
-

9.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無。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民國一○七年度本公司之轉投資事業資訊如下(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投資公司 被投資公司 所在 主要營 原始投資金額 期 末 持 有 被投資公司 本期認列之
名 稱 名 稱 地區 業項目 本期期末 去年年底 股數(千股) 比 率 帳面金額 本期(損)益 投資(損)益 備 註
力山工業 寶晶(股)公司 台灣 氣動釘槍及其配件
之買賣
14,197 14,197 1,600 16.00 16,977 2,546 407 本公司依權益
法評價之被投
資公司
力山工業 力山科技(股)
公司
台灣 資訊、通訊及電腦
週邊設備製造買賣
業務
291,106 291,106 7,588 80.09 59,279 1,102 882 本公司之子公
力山工業 Power Tool
Specialists
Inc.
美國 於美國銷售力山自
有品牌之產品
196,465 196,465 0.1 96.00 165,568 713 684 本公司之子公
力山工業 Gold Item
Group Ltd.
British
Virgin
Islands
從事國際投資之控
股公司
1,114,954 1,114,954 US\$35,606
(註1)
100.00 927,396 (45,568) (45,568)本公司之子公
Gold Item 香港力武 香港 從事國際投資之控
股公司
US\$10,606 US\$10,606 79,560 100.00 105,376 (124,506) (124,506)Gold Item
之子公司
Gold Item 香港金科 香港 從事國際投資之控
股公司
US\$25,000 US\$25,000 US\$25,000
(註1)
100.00 800,908 79,410 79,410 Gold Item
之子公司
力山科技 Rexon
Technology
Ltd.(Brunei)
汶萊 各種投資業務 24,151 24,151 US\$700
(註1)
100.00 - - - 力山科技子公

(註1):係有限公司,未發行股份,故揭露投資之資本額。

(三)大陸投資資訊:

1.轉投資大陸地區之事業相關資訊:

(1)本公司

大陸被投資 主 投資 本期期初自
台灣匯出累
本期匯出或收回
投資金額
本期期末自
台灣匯出累
被投資
公司本
本公司直接
或間接投資
本期認
列投資
期末投資 截至本期
止已匯回
公司名稱 營業項目 實收資本額 方式 積投資金額 匯出 收 回 積投資金額 期損益 之持股比例 損 益 帳面價值 投資收益
杭州力武機
電有限公司
生產銷售
視聽電子
產品,各
種電機設
備、鉆
床、木工
機械和砂
輪機及零
人民幣
100,007
(US\$12,200)
(註1) US\$11,454
(NT\$367,096)
- - US\$11,454
(NT\$367,096)
(124,506) 100.00 (124,506) 105,376 -
桐鄉力山工
業有限公司
生產銷售
鑽床、砂
輪機、工
具機之零
件與健身
人民幣
154,465
(US\$25,000)
(註1) US\$25,000
(NT\$745,565)
- - US\$25,000
(NT\$745,565)
79,410 100.00 79,410 800,908 -
杭州勘吉貿
易有限公司
健身機、
工具機之
買賣
人民幣
3,085
(US\$500)
(註2) US\$500
(NT\$14,975)
- - US\$500
(NT\$14,975)
(1,212) 100.00 (1,212) 3,047 -

(2)力山科技

本期期初自 本期匯出或收回 本期期末自 本公司直接 本公司直接 本期認 截至本期
大陸被投資 主 投資 台灣匯出累 投資金額 台灣匯出累 或間接投資 或間接投資 列投資 期末投資 止已匯回
公司名稱 營業項目 實收資本額 方式 積投資金額 匯 出 收 回 積投資金額 之持股比例 之持股比例 損 益 帳面價值 投資收益
力山科技 研發、開 人民幣 (註3) US\$700 - - US\$700 - 100.00 - - -
(上海)有限公 發及生產 5,792 (NT\$22,820) (NT\$22,820)
有關無線 (NT\$24,192)
電通訊系
統及電子
產品線路
板等

註1:透過第三地區投資設立公司再投資大陸公司,第三地區設立之公司係透過香 港公司再投資大陸公司。

註2:直接投資大陸公司。

註3:透過Rexon Technology Ltd.(Brunei)再投資大陸公司。

註4:係有限公司,未發行股份,故揭露投資之資本額。

2.轉投資大陸地區限額:

(1)本公司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
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經濟部投審會核准投資金額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US\$36,954
(NT\$1,127,636)
US\$38,798
(NT\$1,191,875)
1,517,294

(2)力山科技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
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經濟部投審會核准投資金額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US\$700 US\$700 45,098
(NT\$22,820) (NT\$21,504)

3.重大交易事項:

本公司民國一○七年度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之重大交易事項(於編製 合併報告時業已沖銷),請詳「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之說明。

十四、部門資訊

請詳民國一○七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現金及約當現金明細表

民國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 目 金 額
現 金 零用金 \$ 150
外幣現金 551
銀行存款 外幣存款(美金35,889,692.68×30.72
日圓71,759,190×0.2782
歐元107,170.02×35.2
英鎊240,535.64×38.88)
1,135,619
活期存款及支票存款 180,848

\$ 1,317,168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明細表

民國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單位 公允價值
金融商品名稱 摘 要 股數(千) 成本(元) 取得成本 單價(元) 總 額
非衍生性金融商品
受益憑證
LGT GIM Growth
(USD) B
海外基金 0.38 \$408,364.54 156,485 401,584.44 153,887
LGT Select Convertible
(USD) B
海外基金 0.65 48,339.74 31,480 46,927.56 30,560
LGT Select Equity
Enhanced Minimum
Variance (USD) B
海外基金 0.75 33,015.39 24,762 34,143.74 25,608
LGT Strategy 2Years
(EUR)
海外基金 2.50 29,651.34 74,128 30,161.82 75,405
LGT Select Equity
Enhanced Minimum
海外基金
Variance 海外基金 0.86 35,994.91 30,840 34,143.74 29,254
LGT Select Equity North
America (USD) B
0.58 80,151.00 46,260 73,884.36 42,643
363,955 357,357
權益證券
兆豐金控 普通股 5 3.07 14 25.95 120
福興 普通股 0.4 26.00 11 34.00 15
中鋼 普通股 68 31.10 2,102 24.25 1,639
聯電 普通股 146 18.48 2,706 11.25 1,647
中鴻 普通股 171 21.77 3,726 10.70 1,831
喬山 普通股 12 132.86 1,553 32.40 379
友達 普通股 119 58.37 6,944 12.30 1,463
長榮海運 普通股 76 27.76 2,105 11.90 902
長榮航空 普通股 82 24.54 2,018 15.80 1,299
華中 普通股 10 9.60 96 9.60 96
21,179 9,391
合計 \$
385,134
366,748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流動變動明細表

民國一○七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期初餘額 本期增加(減少) 其他異動(註) 期末餘額
名稱 股數(千)
公允價值
金 額
股數(千)
金 額
股數(千)
股數(千)
公允價值
提供擔保
或質押情形
備註
福裕事業
(
)公司
6,264 \$
58,070
(2,432)
(43,312)
-
26,247
3,832
41,005
-
-

註:其他異動包含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評價調整數。

應收票據及帳款明細表

民國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客 戶 名 稱
應收票據:
A公司 非關係人營業收入 \$ 39
應收帳款:
A公司 非關係人營業收入 \$ 494,722
B公司 164,727
C公司 690,025
其他(註2) 276,522
1,625,996
減:備抵減損損失 (1,603)
\$ 1,624,393

註1:依保密協定不揭露公司名稱。

註2:個別金額未超過本科目餘額百分之五以上者不予單獨列示。

存貨明細表

民國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金 額
項 目 成 本 淨變現價值
工具機及健身機部:
製 成 品 \$
89,337
109,038
在 製 品 102,964 95,742
288,226 245,847
23,597 22,213
1,798 1,834
505,922 474,674
減:備抵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65,841)
\$
440,081

其他流動資產明細表


金 額
預付款項 預付貨款 \$
9,158
預付保險費、運費及其他 17,282
26,440
應收退稅款 應收營業稅 57,607
代付款 代付模具開發款 12,163
\$
96,210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變動明細表

民國一○七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期初餘額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其他異動 期末餘額 提供擔
依權益法認列 累積換算 持股 保或質
被投資事業名稱 股數 金 額 股數 金 額 股數 金 額 之投資(損)益 調整金額 其他 股數 比例% 金額 押情形
Power Tool Specialists Inc. 0.1 160,476 - - - - 684 4,408 - 0.1 96.00 165,568
力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588 58,847 - - - - 882 - - 7,588 80.09 59,729
寶晶股份有限公司 1,600 16,570 - - - - 407 - - 1,600 16.00 16,977
Gold Item Group Limited - 987,531 - - - - (45,568) (14,567) - - 100.00 927,396
杭州勘吉貿易有限公司 - 4,309 - - - - (1,212) (50) - - 100.00 3,047
1,227,733 - - (44,807) (10,209) - 1,172,7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變動明細表

民國一○七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期初餘額 本期增加(減少) 其他異動(註) 期末餘額
名稱 股數(千)
公允價值
股數(千)
金 額
股數(千) 金 額 股數(千) 公允價值 提供擔保
或質押情形
備註
亞信電子(
)
公司
4,888 \$
144,442
-
-
- 2,688 4,888 147,130 - -

註:其他異動包含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評價調整數。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變動明細表

民國一○七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期初餘額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本期移轉(註1) 期末餘額
成本及重估增值:
土 地 \$
353,147
92,165 - - 445,312 其中293,176
千元已供抵押
房屋及建築 1,131,380 39,376 - 11,972 1,182,728 其中590,924
千元-淨額已
供抵押
機器設備 238,297 17,590 9,771 21,288 267,404
模具及工具設備 532,251 5,778 15,966 8,322 530,385
辦公及其他設備 119,004 8,455 7,428 - 120,031
小 計 2,374,079 163,364 33,165 41,582 2,545,860
累計折舊:
房屋及建築 513,327 27,711 - - 541,038 註2
機器設備 161,079 9,740 9,019 - 161,800 註2
模具及工具設備 394,765 6,554 12,403 - 388,916 註2
辦公及其他設備 91,353 3,990 6,154 - 89,189 註2
小 計 1,160,524 47,995 27,576 - 1,180,943
累計減損:
辦公及其他設備 \$
7,000
- - - 7,000

\$
1,206,555
115,369 5,589 41,582 1,357,917

註1:係預付設備款驗收轉列。

  • 註2:折舊係依資產成本減除殘值後按估計耐用年限採直線法計算,各資產估計耐用年限如下:
  • (1)房屋及建築物 2~60年
  • (2)機器設備 5~10年
  • (3)模具及工具設備 2~10年
  • (4)辦公及其他設備 2~10年

其他非流動資產明細表

民國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 目 摘 要 金 額
預付設備款 預付購置設備款項 \$ 38,009
其他 其他遞延費用 1,823
\$ 39,832

短期借款明細表



貸款性質
期 末 餘 額 契約期限 利率區間%
華南銀行 擔保借款 \$
230,000
一年內到期 1.8172~1.8188
華南銀行 信用借款 60,000 一年內到期 1.8301
彰化銀行 信用借款 50,000 一年內到期 1.7600
彰化銀行 擔保借款 166,000 一年內到期 1.5600
第一銀行 信用借款 30,000 一年內到期 1.8000
玉山銀行 信用借款 50,000 一年內到期 1.8000
兆豐銀行 信用借款 50,000 一年內到期 1.8370
\$
636,000

應付票據及帳款明細表

民國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摘 要 金 額
應付票據:
甲公司 營 業 \$
109,104
乙公司 營 業 20,247
丙公司 營 業 12,915
其他(註2) 營 業 113,823
256,089
應付帳款:
戊公司 營 業 85,971
己公司 營 業 77,316
其他(註2) 營 業 1,228,782
1,392,069
\$
1,648,158

註1:係保密協定不揭露公司名稱。

註2:個別金額未超過本科目餘額百分之五以上者不予單獨列示。

其他應付款及其他流動負債明細表

民國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金 額
其他應付款 廣告費 \$
133,735
員工年終獎金、薪資及未休假獎金 87,388
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 36,500
設備款 14,629
售後服務費 13,665
其他(註) 64,543
\$
350,460
其他流動負債 暫收協力廠商模具分攤等 79,819
代收款項—代收股權出售款項 408,649
代收款項及其他 9,997
\$
498,465

註:個別金額未超過本科目餘額百分之五以上者不予單獨列示。

長期借款及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明細表

民國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借 款 金 額

一年內 一年以上
債 權 人 到期部份 到期部份 利率(%) 擔 保 品
合作金庫 \$
4,000
2,000 每三個月一期,共20期 104.05.18~109.05.18,自104.08.18起還本, 1.610
合作金庫 10,000 7,500 每三個月一期,共20期 104.07.17~109.07.17,自104.10.17起還本, 1.92~2.06
合作金庫 6,400 17,600 每三個月一期,共20期 106.09.18~111.09.18,自106.12.18起還本, 1.600
華南銀行 16,666 8,334 每三個月一期,共12期 106.04.05~109.04.05,自106.07.05起還本, 2.385 土地、建物
華南銀行 16,667 8,333 每三個月一期,共12期 106.04.18~109.04.18,自106.07.18起還本, 2.385 土地、建物
華南銀行 16,667 8,333 每三個月一期,共12期 106.04.26~109.04.26,自106.07.26起還本, 2.385 土地、建物
華南銀行 16,667 12,500 每三個月一期,共12期 106.08.03~109.08.03,自106.11.03起還本, 2.385 土地、建物
華南銀行 33,333 25,000 每三個月一期,共12期 106.08.22~109.08.22,自106.11.22起還本, 2.385 土地、建物
元大銀行 16,666 1,389 每一個月一期,共36期 106.01.18~109.01.18,自106.02.18起還本, 2.260
彰化銀行 20,000 15,000 每三個月一期,共20期 104.07.02~109.07.02,自104.10.02起還本, 1.94~2.06 土地、建物
彰化銀行 20,000 65,000 每三個月一期,共20期 107.03.01~112.03.01,自107.06.01起還本, 1.870 土地、建物
土地銀行 5,946 - 每一個月一期,共36期 105.07.28~108.07.28,自105.08.28起還本, 1.52~1.59
上海商銀 15,000 - 每三個月一期,共10期 105.08.31~108.08.31,自106.05.31起還本, 1.845
王道銀行 23,334 46,666 每三個月一期,共9期 106.06.16~109.06.01,自107.07.01起還本, 1.898
星展銀行 20,000 15,000 每三個月一期,共12期 106.09.18~109.09.18,自107.12.18起還本, 2.260

\$ 241,346 232,655

銷貨收入明細表

民國一○七年度

數量(台/件) 金 額
木 工 機 700,303 \$ 2,245,083
健 身 機 181,218 3,766,921
164,937
6,176,941
減:銷貨退回及折讓 72,133
\$
6,104,808
銷貨收入淨額

營業成本明細表

期初商品
\$
1,950
加:本期進貨
1,873,156
減:期末存貨
1,798


381
商品銷貨成本
1,872,927
期初原料
16,652
加:本期進料
206,833


17
減:期末原料
23,597


21
報廢損失
2
轉列費用
2,546
原料耗用
197,336
加:期初零件
229,396
本期購入零件
2,699,977
直接人工
16,619
製造費用
11,227
減:出

131,646
報廢損失
24,534
轉列費用
10,543


398
期末零件
288,226
在製品成本
2,699,208
加:期初在製品
71,329
直接人工
204,761
製造費用
175,848
減:期末在製品
102,964
製成品成本
3,048,182
加:期初製成品
98,111
減:轉列費用
520
報廢損失
257
期末製成品
89,337
自製銷貨成本
3,056,179
加:原料及零件銷售成本
131,667
報廢損失
24,793


381
存貨跌價損失
21,475
減:出售下腳及廢料收入
7,846
營業成本
\$
5,099,576

銷售、管理及研究發展費用明細表

民國一○七年度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 目 銷售費用 管理費用 研究發展費用
薪資支出 \$
26,038
75,205 73,279
運費及出口費用 31,929 1 167
售後服務費 81,195 - -
佣金支出 21,396 - -
廣 告 費 70,083 30 2,036

749 6,862 4,546
勞 務 費 208 15,163 4,997
研 究 費 128 79 25,135
其他(註) 11,926 33,006 20,022

\$
243,652
130,346 130,182

註:個別金額未超過本科目餘額百分之五以上者,不予單獨列示。

營業外收支明細表

「營業外收支明細表」相關資訊請詳財務報告附註六(廿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