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REXON AGM Information 2026

May 20, 2026

51841_rns_2026-05-20_a967e10a-ac7c-4d80-80c7-1fe6065ea1bf.pdf

AGM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股票代碼:1515

力山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115 年股東常會議事錄

誠實·穩健·茁壯

Creative · Effective
REXON®
REXON INDUSTRIAL CORP.LTD

股東常會日期:中華民國 115 年 5 月 20 日 (星期三) 上午 9 時整
股東常會地點:台中市大里區仁化路 261 號 (本公司會議室)
股東常會方式:實體股東會


力山工業股份有限公司115年股東常會議事錄

時間:中華民國115年5月20日(星期日)上午9時
地點:台中市大里區仁化路261號牌國民(當總股東會)
出席:出席股東及股東代理人代表股份總數181,20,069股(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16,699,412股),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81,473,500股之52.96%,已達定出席股數。
列席:王冠祥董事長、崑鉅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冠洞董事(永續發展委員會召集人)、黃慶祥董事、郭卜儒董事、楊慶祺董事、吳傳銓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召集人)、李成獨立董事(新資報酬暨提名委員會召集人)、陳立宗獨立董事、陳政學會計師、吳光中律師

主席:王冠祥
記錄:何秀媛

一、宣佈開會:出席股東及股東代理人之代表股份總數已達法定出席股數,主席宣布開會。
二、主席致詞:(略)
三、報告事項

(一). 114年度營業報告。(詳附件)
(二). 審計委員會查核114年度決算表冊報告。(詳附件)
(三). 114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本公司114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業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員工酬勞金額為36,825,411元及董事酬勞金額為6,400,000元,全數以現金發放。本公司董事酬金領取情形以及給付董事及獨立董事酬金之政策、標準與組合、訂定酬金之程序及與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聯性。(詳附件)
(四). 114年度盈餘分配現金股利報告:114年度盈餘分派股東股利共計新台幣108,884,100元,全部為現金股利,每股預計配發0.6元。
(五). 本公司修訂「誠信經營守則」報告。(詳附件)

四、承認事項

第一 要:
董事會提

案 由:本公司114年度決算表冊,提請承認。

說明:
1. 本公司114年度各項決算表冊,業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並送請審計委員會查核完竣,提請承認。
2. 決算表冊,詳附件。
3. 表決結果:投票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96,120,069權

表決結果(含電子投票) 占投票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
贊成權數 92,127,337 權 95.84%
反對權數 170,135 權 0.17%
無效權數 0 權 0.00%
棄權/未投票權數 3,822,597 權 3.97%

決議:本案經表決通過。
第二 要:
董事會提

案 由:擬具本公司114年度盈餘分配案,提請承認。
說明:
1. 114年度盈餘分配擬自114年度稅後淨利中,扣除依規定提撥之法定盈餘公積後,分配股東股利。
2. 本公司114年度盈餘分配表,詳附件。

表決結果:投票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96,120,069權

表決結果(含電子投票) 占投票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
贊成權數 94,510,838 權 98.32%
反對權數 204,140 權 0.21%
無效權數 0 權 0.00%
棄權/未投票權數 1,405,091 權 1.46%

決議:本案經表決通過。


五、選舉事項

第一案:董事會提

案 由:本公司董事改選案,提請 公決。

說明:
1. 本公司第十八屆董事任期於 115 年 5 月 29 日屆滿,第十九屆董事將於本年度股東常會全面改選。
2.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應選董事五至九席,本次股東會選舉董事九席 (含獨立董事三席),任期自 115 年 5 月 20 日起至 118 年 5 月 19 日止,任期三年。
3. 依本公司章程第十六條之規定,董事選舉依公司法採候選人提名制度,候選人相關資料,詳附件。

選舉結果:投票時出席股東董事選舉權總數: 865,080,621 權,當選名單如下

身分別 戶名或姓名 當選權數
董事 王冠祥 120,011,501
董事 崑鉅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王冠淵 106,596,349
董事 黃慶祥 94,023,181
董事 陳君瑋 91,498,578
董事 郭卜儁 89,069,641
董事 楊慶祺 87,276,740
獨立董事 李 成 85,304,060
獨立董事 吳傳銘 82,818,490
獨立董事 陳立宗 80,069,540

六、討論事項

第一案:董事會提

案 由:討論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說明:
1. 依公司法第 209 條規定,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應對股東會說明其行為之重要內容,並取得許可。
2. 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擬依公司法第 209 條規定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擬提請股東常會同意自該董事就任起解除期競業禁止之限制:

職稱 名稱 兼任其他公司名稱及職稱
董事 王冠祥 Power Tool Specialists Inc./董事
香港金利國際集團有限公司/董事
桐鄉力山工業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 崑鉅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王冠淵 Power Tool Specialists Inc./董事
董事 黃慶祥 桐鄉力山工業有限公司/董事長
香港金利國際集團有限公司/董事
寶晶(股)公司/董事
董事 陳君瑋 力山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香港金利國際集團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 郭卜儁 力山科技(股)公司/董事

表決結果:投票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 96,120,069 權

表決結果(含電子投票) 占投票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
贊成權數 94,241,885 權 98.04%
反對權數 246,611 權 0.25%
無效權數 0 權 0.00%
棄權/未投票權數 1,631,573 權 1.69%

決議:本案經表決通過。


3

第二案:

董事會提

案 由:討論本公司「公司章程」修訂案。

說明:

  1. 因應相關法令修訂,擬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
  2. 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詳附件。

表決結果:投票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 96,120,069 權

表決結果(含電子投票) 占投票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
贊成權數 94,428,841 權 98.24%
反對權數 184,248 權 0.19%
無效權數 0 權 0.00%
棄權/未投票權數 1,506,980 權 1.56%

決議:本案經表決通過。

七、臨時動議:無。

本次股東會無股東提問。

八、散會:上午九時二十五分主席宣布散會。

本股東常會議事錄僅載明會議進行要旨,會議進行內容、程序仍以會議影音記錄為準。


貳、附件

附件一

一、本公司114年度營業及財務報告

(一).營業報告書

114年度,全球經濟受到地緣政治緊張、國際貿易摩擦以及貨幣政策變化的影響,整體增長放緩。市場需求依然疲弱,庫存去化有限,整體經營環境挑戰不少。

本公司秉持穩健經營的原則,專注核心策略並持續控制成本。憑藉靈活應變能力和穩健的經營基礎,公司在不確定的環境下仍保持穩定營運,持續展現核心競爭優勢。

1. 114年度營業結果

(1).營運計畫實施成果

本公司114年度合併營業收入為新台幣5,419,291千元,與113年度6,099,286千元相較,減少新台幣(679,995)千元,減少比率 11.15% 。114年度合併稅後淨利為新台幣173,956仟元,每股稅後盈餘約0.97元。

(2).預算執行情形

本公司114年度未公開財務預測資訊,故無須揭露預算執行情形。

(3).財務支出及獲利能力分析

項目 113年度 114年度
財務結構(%) 負債佔總資產比率% 46.18 51.79
償債能力(%) 流動比率% 109.15 110.68
速動比率% 93.29 95.48
獲利能力(%) 資產報酬率(%) 4.06 2.48
權益報酬率(%) 8.18 4.37
每股盈餘(元)(當期) 1.76 0.97

(4).研究發展狀況

在電動工具機方面,本公司持續投入技術創新並善用專利布局,致力於提供超越客戶需求之產品;同時,透過品牌與零售通路之策略聯盟營運模式,結合多元產地彈性運用,達成產品組合多樣化之效益。

在健身器材方面,本公司加速新產品開發節奏與品項擴充,以回應客戶快速且多元化之需求,並與客戶共同成長;同時,持續追求高品質標準,以確保產品表現及客戶滿意度。

在新事業方面,本公司以核心技術為基礎,積極因應產業發展趨勢,掌握市場商機,逐步拓展新事業產品領域,強化長期成長動能。


  1. 115年度營運計畫概要

(1). 經營方針及重要政策

(A). 以永續經營為核心目標,兼顧股東、客戶、員工及其他利害關係人權益,創造整體最大價值。

(B). 憑藉領先的機電整合技術,持續為品牌客戶提供高品質產品與專業服務,強化長期合作關係。

(C). 秉持追根究柢、持續改善之精神,推動精實製造與精實管理,提升營運效率與競爭力。以永續經營為目標,創造企業關係人整體最大利益。

(2). 營業預期及重要之產銷政策

展望 115 年,全球經濟及供需市場仍充滿不確定性。本公司經營團隊將持續秉持「誠實、穩健、茁壯」之企業文化,透過全面推動精實管理與深化技術創新,形塑差異化競爭優勢,以回應並滿足客戶需求,與客戶建立雙贏的夥伴關係,進而追求企業優質化成長與永續經營。

(3). 未來公司發展策略、受到外部競爭環境、法規環境及總體經營環境之影響

本公司秉持傳承「101 分態度」,以領先的機電整合技術與為品牌客戶提供全方位服務之願景為核心,持續深化「技術領先」、「製造卓越」、「品質第一」及「客戶信任」等核心競爭優勢,致力於提供符合客戶需求之產品與服務,達成營收與獲利穩健成長之目標。

本公司經營團隊與全體員工秉持「沒有最好,只有更好」之持續改善精神,不斷強化市場領先地位並深化與競爭對手之差異化優勢,追求企業優質化成長與永續經營。同時,積極因應外部競爭環境、法規環境及總體經營環境之變化,審慎掌握並有效控管各項經營風險,確保公司長期穩健發展。

最後,誠摯的感謝各位股東的支持與愛護,並請繼續給予經營團隊鼓勵及指教。敬祝

身體健康
萬事如意

董事長 王冠祥
總經理 羅政洲
會計主管 何秀媛

5


(二). 財務報告

  1. 請參閱本手冊第 8 至 22 頁
  2.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查核報告

會計師查核報告(合併財務報表)

力山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鑑:

查核意見

力山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力山集團)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證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力山集團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績效與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力山集團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力山集團民國一一四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告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判斷應溝通在查核報告上之關鍵查核事項如下:

一、收入認列時點正確性

有關收入認列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十五)收入認列;收入認列之說明,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六(二十)。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力山集團收入認列時點係按個別銷售合約所訂之交易條件來辨認產品控制權移轉時,若產生收入認列時點不適當,且發生於財務報導日前後之時點,對財務報表之影響重大。因此,收入認列時點之正確性列為本會計師查核重點。

6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測試收入認列之內控制度設計及執行之有效性;瞭解主要收入型態及銷售合約之交易條件,並評估收入認列時點是否適當;選取財務報導日前後一定期間銷售交易之樣本,評估銷售合約所載之交易條件對收入認列影響,並確認收入認列已記錄於適當期間。

二、存貨評價

有關存貨評價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八)存貨;存貨評價之會計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五(一);存貨評價之說明,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六(四)存貨。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由於工具機與儲身機等新產品之推出可能會讓消費者需求發生重大改變,致原有之產品過時或不再符合市場需求,或受到市場萎縮及競爭對手低價策略等因素影響,使得相關產品的銷售可能會有劇烈波動,易導致存貨之成本可能超過其淨變現價值之風險,因此,存貨評價列為本會計師查核重點。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瞭解力山集團提列備抵存貨跌價損失之方法及所依據之資料與計算方式之合理性;執行抽樣程序以檢查存貨庫齡報表及淨變現價值使用是否合理;將力山集團本期提列之備抵存貨跌價損失與前期進行分析比較,以評估本期提列備抵跌價損失是否適當;評估有關存貨備抵之揭露是否允當。

其他事項

力山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度之個體財務報告,並經本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告,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告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力山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力山集團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力山集團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7


8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做出合併財務報告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告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隨越內部控制,故未做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力山集團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4.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力山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告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力山集團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5. 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告是否充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6. 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告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團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9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力山集團民國一一四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

陳政豐

img-0.jpeg

沈宇信

img-1.jpeg

證券主管機關核准簽證 金管證審字第1020002066號

文號

金管證六字第0940100754號

民國 一一五 年 二 月 二十六 日


11

3. 合併資產負債表

img-2.jpeg

| 資產
流動資產: | 114.12.31 | 113.12.31 |
| --- | --- | --- |
| | 金額% | 金額% |
| $ 2,019,518 | 24 | 2,572,119 |
| 96 | - | 96 |
| 506 | - | 1,904 |
| 15,595 | - | 9,966 |
| 1,266,080 | 16 | 649,995 |
| 8,369 | - | 5,239 |
| 784 | - | 2,928 |
| 97,550 | 1 | - |
| 2,826 | - | 2,750 |
| 534,585 | 7 | 484,616 |
| 600 | - | - |
| 96,956 | 1 | 75,006 |
| 4,071,275 | 49 | 3,602,617 |

財政動量表:

1550 租界權益法之股價(附註六(五))
1600 片租產、租房及租權(附註六(六)及八)
1755 被界權資產(附註六(七))
1780 無形資產(附註六(八))
1840 邁延所得租資產(附註六(十七))
1920 併合併股金
1975 涉場花論列資產-併流動(附註六(十)
1990 其他併流動資產-其他(附註六(九))

財政動量:

1550 租界權益法之股價(附註六(五))
1600 片租產、租房及租權(附註六(六)及八)
1755 被界權資產(附註六(七))
1780 無形資產(附註六(八))
1840 邁延所得租資產(附註六(十七))
1920 併合併股金
1975 涉場花論列資產-併流動(附註六(十)
1990 其他併流動資產-其他(附註六(九))

財政動量優:

1550 租界權益法之股價(附註六(五))
1600 片租產、租房及租權(附註六(六)及八)
1755 被界權資產(附註六(七))
1780 無形資產(附註六(八))
1840 邁延所得租資產(附註六(十七))
1920 併合併股金
1975

12


  1. 合併綜合損益表

合併總合損益表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114年度 113年度
金額 % 金額 %
4000 營業收入(附註六(二十)及七) $ 5,419,291 100 6,099,286 100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六(四)、(八)及(十六)) 4,729,342 87 5,159,907 85
營業毛利 689,949 13 939,379 15
6000 營業費用(附註六(八)、(十六)及(二十一))
6100 推銷費用 252,859 5 303,170 5
6200 管理費用 271,134 5 234,871 4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186,439 3 179,471 3
710,432 13 717,512 12
營業(積失)利益 (20,483) - 221,867 3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附註六(二十二)):
7100 利息收入 42,024 1 74,214 1
7010 其他收入(附註七) 304,143 6 42,474 1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附註六(六)及七) (65,287) (1) 85,538 1
7050 財務成本(附註六(十四)) (25,108) - (22,069) -
706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損益之份額(附註六(五)) (21,999) - 142 -
233,773 6 180,299 3
7900 稅前淨利 213,290 6 402,166 6
7950 所得稅費用(附註六(十七)) 39,334 1 83,154 1
8200 本期淨利 173,956 5 319,012 5
8300 其他綜合損益: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項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重數(附註六(十六)) 25,106 - 16,525 -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插算之兌換差額(附註六(十八)) (3,922) - 41,846 1
8399 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附註六(十七)) 752 - (8,291) -
(3,170) - 33,555 1
830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21,936 - 50,080 1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195,892 5 369,092 6
本期淨利歸屬於:
8610 每公司業主 $ 176,307 5 318,832 5
8620 非控制權益 (2,351) - 180 -
$ 173,956 5 319,012 5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每公司業主 198,402 5 368,520 6
8720 非控制權益 (2,510) - 572 -
$ 195,892 5 369,092 6
每股盈餘(元)(附註六(十九))
9750 基本每股盈餘 $ 0.97 1.76
9850 轉轉每股盈餘 $ 0.97 1.74

董事長:王冠祥

經理人:羅政洲

會計主管:何秀煥

12


5. 合併權益變動表

img-3.jpeg

經本 普通就 股本 資本公權 併留盈餘 其他權益填充 國外普通機構財務報表 換算之兌換差額 歸屬於母公司第五權益總計 非控制權益 權益總額
法定盈餘公權 特別盈餘公權 未分配盈餘 合計
民國一一三年一月一日餘額 $ 1,814,735 586 475,923 143,923 1,511,436 2,131,282 (152,298) 3,794,305 27,936 3,822,241
盈餘指額及分配:
銳利法定盈餘公權 - - 31,065 - (31,065) - - - - -
銳利特別盈餘公權 - - - 8,375 (8,375) - - - - -
普通股現金股利 - - - - (217,768) (217,768) - (217,768) - (217,768)
- - 31,065 8,375 (257,208) (217,768) - (217,768) - (217,768)
本期淨利 - - - - 318,832 318,832 - 318,832 180 319,012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 - - 16,525 16,525 33,163 49,688 392 50,08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335,357 335,357 33,163 368,520 572 369,092
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 1,814,735 586 506,988 152,298 1,589,585 2,248,871 (119,135) 3,945,057 28,508 3,973,565
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餘額 $ 1,814,735 586 506,988 152,298 1,589,585 2,248,871 (119,135) 3,945,057 28,508 3,973,565
盈餘指額及分配:
銳利法定盈餘公權 - - 33,536 - (33,536) - - - - -
普通股現金股利 - - - - (181,473) (181,473) - (181,473) - (181,473)
特別盈餘公權總額 - - - (33,163) 33,163 - - - - -
- - 33,536 (33,163) (181,846) (181,473) - (181,473) - (181,473)
本期淨利 - - - - 176,307 176,307 - 176,307 (2,351) 173,956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 - - 25,106 25,106 (3,011) 22,095 (159) 21,936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201,413 201,413 (3,011) 198,402 (2,510) 195,892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 1,814,735 586 540,524 119,135 1,609,152 2,268,811 (122,146) 3,961,986 25,998 3,987,984

董事長:王冠祥

經理人:羅政洲

資計主管:何秀媛

14


  1. 含併現金流量表

1

1

1

1

1

單位:新台幣千元

114年度 113年度
$ 213,290 402,166
272,066 317,345
18,929 20,022
25,108 22,069
(42,024) (74,214)
21,999 (142)
(21,146) 12,980
22,494 43,735
(180,043) -
117,383 341,795
1,398 (1,820)
(3,629) 1,047
(646,087) 360,081
(3,130) 695
2,283 (2,191)
(97,550) -
(49,769) 256,341
(27,950) 32,270
(9,797) (4,115)
850 1,512
(833,381) 643,820
27,727 (8,165)
172,484 (474,723)
30 109
486,787 (1,127,512)
19,565 77,504
97 (92)
(64,622) (18,213)
642,068 (1,551,092)
(191,313) (907,272)
(73,930) (565,477)
139,360 (163,311)
41,875 76,139
(24,867) (22,463)
(36,590) (102,389)
119,778 (212,024)
(99,000) -
(237,938) (28,916)
85,908 830
530 982
(25,105) (18,193)
(357,192) -
(600) -
(85,189) (20,954)
320 -
(718,266) (66,251)
681,443 1,571,610
(730,568) (1,599,353)
769,716 168,423
(291,475) (565,715)
(8,419) (8,705)
(181,473) (217,768)
239,224 (651,508)
6,663 18,901
(352,601) (910,882)
2,372,119 3,285,001
$ 2,619,518 2,372,119

9 貸回動之資本金額

本期純節淨利

調整項目:

收益費補項目

附餐費用

聯鎖費用

利息費用

利息收入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損失(利益)之份額

是分及親離互動是、廠房及收債(利益)損失

互動是、廠房及收債減損損失

補償收入

收益費補項目合計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及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及負債變動數

於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及負債變動數

於資本金價值

營收現金流利

事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收取之利息

支付之利息

支付之所得稅

事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於資本金價值

資本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數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參考資本金額 經理人:羅叔洲

經理人:羅叔洲

會計主管:何秀煌


  1. 查核報告

會計師查核報告(個體財務報表)

力山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鑑:

查核意見

力山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綜合損益表、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以及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證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個體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力山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績效與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力山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力山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個體財務報告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告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判斷應溝通在查核報告上之關鍵查核事項如下:

一、收入認列時點正確性

有關收入認列之會計政策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四(十五)收入認列;收入認列之說明,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六(二十)。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收入認列時點係按個別銷售合約所訂之交易條件來辨認產品控制權移轉時,若產生收入認列時點不適當,且發生於財務報導日前後之時點,對財務報表之影響重大。因此,收入認列時點之正確性列為本會計師查核重點。

15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測試吸入認列之內控制度設計及執行之有效性;瞭解主要吸入型態及銷售合約之交易條件,並評估吸入認列時點是否適當;選取財務報導日前後一定期間銷售交易之樣本,評估銷售合約所載之交易條件對吸入認列影響,並確認吸入認列已記錄於適當期間。

二、存貨評價

有關存貨評價之會計政策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四(七)存貨;存貨評價之會計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五(一);存貨評價之說明,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六(四)存貨。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由於工具機與健身機等新產品之推出可能會讓消費者需求發生重大改變,致原有之產品過時或不再符合市場需求,或受到市場薔薇及競爭對手低價策略等因素影響,使得相關產品的銷售可能會有劇烈波動,導致存貨之成本可能超過其淨變現價值之風險,因此,存貨評價列為本會計師查核重點。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瞭解提列備抵存貨跌價損失之方法及所依據之貿鈔與計算方式之合理性;瞭解抽樣程序以檢查存貨庫齡報表及淨變現價值使用是否合理;將本期提列之備抵存貨跌價損失與前期進行分析比較,以評估本期提列備抵跌價損失是否適當;評估有關存貨備抵之揭露是否允當。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體財務報告,且維持與個體財務報告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力山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力山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力山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報告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個體財務報告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反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論趁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16


  1.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力山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2.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3.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力山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財務報告使用者注意個體財務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力山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4. 評估個體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體財務報告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5. 對於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個體財務報告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力山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之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力山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個體財務報告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陳政聲
沈宇信

證券主管機關:金管證審字第1020002066號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六字第0940100754號
民國 一一五 年 二 月 二十六 日

17


18

8. 買產負債表

img-4.jpeg

1141325 1131321

金額 % 金額 %
$ 1,804,839 22 2,238,708 31
96 - 96 -
- - 44 -
13,595 - 9,966 -
1,285,924 16 638,120 9
8,296 - 5,239 -
784 - 2,769 -
57,069 1 5,049 -
461,882 6 375,726 5
68,017 1 47,665 1
3,700,502 46 3,323,380 46

1141325 1131321

金額 % 金額 %
$ 300,000 4 400,000 5
65,669 1 40,870 1
298,829 4 133,643 2
200 - 170 -
1,094,948 13 550,430 8
233,714 3 277,781 4
818,845 10 798,797 11
125,248 2 133,382 2
19,524 - 35,636 -
218,795 3 198,353 3
6,049 - 8,052 -
207,262 2 165,000 2
272,437 3 537,128 7
3,663,520 45 3,279,242 45
545,833 7 87,500 1
15,784 - 20,898 -
561,617 7 108,398 1
4,225,137 52 3,387,640 46
1,814,735 22 1,814,735 25
586 - 586 -
2,268,811 28 2,248,871 31
(122,146) (2) (119,135) (2)
3,941,986 48 3,945,017 54
$ 8,187,123 100 7,532,697 100

單位:新台幣千元

8. 買產負債表

1330 現金及代價現金(附註六(一))
1110 透過揮盆辦公大樓匯聚餐之金融資產一流動
1150 應收票據淨額(附註六(二))
1160 應收票據一關係人淨額(附註六(三)及七)
1170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六(三))
1180 應收帳款一關係人淨額(附註六(三)及七)
1200 其他應收款(附註六(三))
1210 其他應收款一關係人(附註六(三)及七)
130X 存貨(附註六(四))
1479 其他流動資產一其他(附註六(九)及七)

非流動資產:

1550 按月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六(五))
1600 不動產、廠房及收購(附註六(六)及八)
1755 現月權資產(附註六(七))
1780 為形資產(附註六(八))
1840 通知所得稅資產(附註六(十七))
1920 存出保險金
1975 淨項兌換利資產一非流動(附註六(十六))
1990 其他非流動資產一其他(附註六(九)及七)

資產總計

金額 % 金額 %
$ 1,804,839 22 2,238,708 31
96 - 96 -
- - 44 -
13,595 - 9,966 -
1,285,924 16 638,120 9
8,296 - 5,239 -
784 - 2,769 -
57,069 1 5,049 -
461,882 6 375,726 5
68,017 1 47,665 1
3,700,502 46 3,323,380 46

1,501,563 19 934,691 13

63,488 1 115,839 2
680 - 1,298 -
275,683 3 240,780 3
19,779 - 4,609,621 54

4,486,621 54 4,009,317 54

金額 % 金額 %
275,683 3 240,780 3
19,779 - 38,800 1
4,486,621 54 4,009,317 54

資產總計

$ 8,187,123 100 7,532,697 100

貸本公積

保留盈餘

其他權益

權益總計

負債及權益總計

3141325 3132321

金額 % 金額 %

會計主管:何秀梅


  1. 綜合損益表

img-5.jpeg

單位:新台幣千元

114年度 113年度
金額 % 金額 %
4000 營業收入(附註六(二十)及七) $ 3,535,728 100 6,014,984 100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六(四)、(八)及(十六)及七) 4,649,420 87 5,174,265 86
營業毛利 686,558 13 840,719 14
6000 營業費用(附註六(八)、(十六)及(二十一)及七):
6100 推銷費用 227,634 4 274,081 5
6200 管理費用 196,202 4 150,788 3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156,985 3 152,567 3
580,821 11 577,436 11
營業利益 105,517 2 263,283 3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附註六(二十二)):
7100 列息收入 40,933 1 72,579 1
7010 其他收入 273,028 4 32,366 1
7620 其他利益及損失(附註六(六)及七) (56,669) (1) 80,893 1
7050 財務成本(附註六(十四)) (16,980) - (13,554) -
70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及關聯合業損益之有關(附註六(五)) (126,016) (2) (34,293) (1)
114,296 2 137,991 2
7900 稅前淨利 219,813 4 401,274 5
7950 所得稅費用(附註六(十七)) 43,506 1 82,442 1
8200 本額淨利 176,307 3 318,832 4
8300 其他綜合損益:
8310 不重分類並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附註六(十六)) 25,106 1 16,525 -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並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附註六(十八)) (3,763) - 41,454 1
8399 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附註六(十七)) 752 - (8,291) -
(3,011) - 33,163 1
8500 本額其他綜合損益 22,095 1 49,688 1
8500 本額綜合損益總額 $ 198,402 4 368,820 6
每股盈餘(元)(附註六(十九))
9750 基本每股盈餘 $ 0.97 1.76
9850 稀釋每股盈餘 $ 0.97 1.74

董事長:王冠祥

經理人:羅政洲

會計主管:何秀媛


  1. 懷益變動表
    img-6.jpeg
    單位:新台幣千元

| | 股本 | | 資本公積 | 保留盈餘 | | | | 其他權益項目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
換算之兌換差額 | 權益總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普通股股本 | | | 法定盈餘公積 | 特別盈餘公積 | 未分配盈餘 | 合計 | | |
| 民國一一三年一月一日餘額 | $ 1,814,735 | 586 | 475,923 | 143,923 | 1,511,436 | 2,131,282 | (152,298) | 3,794,305 | |
| 盈餘指撥及分配: | | | | | | | | | |
|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 - | 31,065 | - | (31,065) | - | - | - | |
|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 - | - | - | 8,375 | (8,375) | - | - | - | |
| 普通股現金股利 | - | - | - | - | (217,768) | (217,768) | - | (217,768) | |
| | - | - | 31,065 | 8,375 | (257,208) | (217,768) | - | (217,768) | |
| 本期淨利 | - | - | - | - | 318,832 | 318,832 | - | 318,832 |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 | - | - | - | 16,525 | 16,525 | 33,163 | 49,688 |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 - | - | 335,357 | 335,357 | 33,163 | 368,520 | |
| 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 $ 1,814,735 | 586 | 506,988 | 152,298 | 1,589,585 | 2,248,871 | (119,135) | 3,945,057 | |
| 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餘額 | $ 1,814,735 | 586 | 506,988 | 152,298 | 1,589,585 | 2,248,871 | (119,135) | 3,945,057 | |
|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 - | 33,536 | - | (33,536) | - | - | - | |
| 普通股現金股利 | - | - | - | - | (181,473) | (181,473) | - | (181,473) | |
| 特別盈餘公積迴轉 | - | - | - | (33,163) | 33,163 | - | - | - | |
| | - | - | 33,536 | (33,163) | (181,846) | (181,473) | - | (181,473) | |
| 本期淨利 | - | - | - | - | 176,307 | 176,307 | - | 176,307 |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 | - | - | - | 25,106 | 25,106 | (3,011) | 22,095 |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 - | - | 201,413 | 201,413 | (3,011) | 198,402 | |
|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 $ 1,814,735 | 586 | 540,524 | 119,135 | 1,609,152 | 2,268,811 | (122,146) | 3,961,986 | |

董事長:王冠祥

經理人:羅政洲

會計主管:何秀煌


  1. 現金流量表

img-7.jpeg

單位:新台幣千元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114年度 113年度
本期稅前淨利 $ 219,813 401,274
調整項目:
收益營揮項目
折舊費用 203,504 246,622
繳銷費用 16,375 17,784
利息費用 16,979 13,554
利息收入 (40,933) (72,579)
換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損失之份額 126,016 34,293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損失 (654) 13,005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減損損失 6,084 43,735
補償收入 (180,043) -
收益營揮項目合計 147,328 296,414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及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應收庫據減少 44 9
應收庫據一關係人(增加)減少 (3,629) 1,047
應收帳款(增加)減少 (647,804) 359,099
應收帳款一關係人(增加)減少 (3,057) 2,449
其他應收款減少 1,801 1,714
其他應收款一關係人增加 (52,020) (327)
存貨(增加)減少 (86,156) 270,492
其他流動資產(增加)減少 (20,354) 40,555
淨確定福利資產增加 (9,797) (4,115)
其他營業資產減少 849 1,513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合計 (820,123) 672,436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合約負債增加(減少) 24,799 (8,321)
應付庫據增加(減少) 165,186 (458,056)
應付庫據一關係人增加 30 109
應付帳款增加(減少) 544,518 (1,147,588)
應付帳款一關係人(減少)增加 (44,067) 5,165
其他應付款增加 10,940 69,990
其他應付款一關係人(減少)增加 (8,134) 23,613
其他流動負債減少 (64,206) (18,669)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629,066 (1,533,757)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191,057) (861,321)
調整項目合計 (43,729) (564,907)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流出) 176,084 (163,633)
收取之利息 41,117 70,654
支付之利息 (16,737) (14,115)
支付之所得稅 (36,515) (96,997)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163,949 (204,091)
稅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取得換用權益法之稅資 (696,971) -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18,284) (21,174)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55,103 790
存出保險金減少 618 982
取得無形資產 (24,060) (16,159)
預付設備款增加 (25,356) (20,413)
收取之稅利 320 -
稅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808,630) (55,974)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增加 500,000 1,400,000
短期借款減少 (600,000) (1,500,000)
票僅長期借款 725,000 100,000
償還長期借款 (224,405) (446,667)
節省現金稅利 (181,473) (217,768)
租賃本金償還 (8,310) (8,592)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210,812 (673,027)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數 (433,869) (933,092)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2,238,708 3,171,800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1,804,839 2,238,708

董事長:王冠祥

經理人:羅叔洲

會計主管:何秀媛


附件二

二、審計委員會審核報告書

審計委員會審核報告

董事會造迹本公司114年度財務報表、營業報告書及盈餘分配議案,其中個體及合併報表業經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完竣,並出具查核報告。上述財務報表、營業報告書及盈餘分配議案經本審計委員會查核,認為尚無不合,爰依照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4及公司法第219條之規定,敬請鑑察。

此上

本公司115年股東常會

力山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審計委員會召集人:吳傳銘


附件三

三、本公司董事酬金領取情形以及相關政策

本公司董事酬金領取情形
單位:千元,114年12月31日

職稱 姓名 董事酬金 A、B、C及D等因素積極及迫降條例組之功用 兼任員工情形相關酬金 A、B、C、D、E、F及G等七項積極及迫降條例組之功用 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親自董事兼經理公司酬金
報酬(A) 退職退休金(B) 屬事酬勞(C) 業務執行費用(D) 新屬、雇金及特定費用(E) 退職退休金(F) 員工酬勞(G)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董事長 王冠祥 0 0 0 0 3,200 3,200 342 342 3,542 3,542 7,586 7,586 125 125 2,040 2,040 13,655 13,655 7,74% 7,74%
董事 黃碧恩任有限公司 0 0 0 0 800 800 0 0 800 800 0 0 0 0 0 0 0 0 800 800 0.0% 0.0%
代理人:王冠英 0 0 0 0 0 0 342 342 342 342 3,287 3,287 50 50 230 230 2,809 2,809 3,287 3,287
董事 黃慶祥 0 0 0 0 800 800 342 342 3,542 3,542 2,066 2,066 68 68 462 462 4,238 4,238 2,46% 2,46%
董事 陳君濤 0 0 0 0 800 800 336 336 3,236 3,236 0 - - - - - 3,236 3,236 0.04% 0.04%
董事 蔡小蓮 0 0 0 0 800 800 342 342 3,542 3,542 2,066 2,066 70 70 479 479 3,752 3,752 0.04% 0.04%
董事 何少雲 0 0 0 0 0 0 642 642 642 642 - - - - - - 642 642 0.06% 0.06%
國立董事 李成 0 0 0 0 0 0 722 722 722 722 - - - - - - 722 722 0.06% 0.06%
國立董事 張廣庭 0 0 0 0 0 0 722 722 722 722 - - - - - - 722 722 0.06% 0.06%
國立董事 陳立宗 0 0 0 0 0 0 726 726 726 726 - - - - - - 726 726 0.06% 0.06%
董事 陳立 0 0 0 0 0 0 750 750 750 750 - - - - - - 750 750 0.06% 0.06%

本公司結付董事及獨立董事酬金之政策、標準與結構,並依所擁負之賠責、風險、投入時間等因素依照與結付酬金數額之關聯性;本公司董事及獨立董事之報酬,按權董事會依各該董事及獨立董事對本公司營運參與程度及貢獻價值,並參酌國內各業界適當支結水準適定之。
2. 除上表照露外,需依年度公司董事提呈服務(如擔任母公司/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轉投資事業核屬員工之顧問等)領取之酬金;0
3. 請勿因獨立董事酬金結付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並依所擁負之賠責、風險、投入時間等因素依照與結付酬金數額之關聯性;本公司董事及獨立董事之報酬,按權董事會依各該董事及獨立董事對本公司營運參與程度及貢獻價值,並參酌國內各業界適當支結水準適定之。
4. 2. 獨立董事:本公司獨立董事係以每月領取定額報酬及參加董事會議之車馬費與出席費。


四、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

附件四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第二條 禁止不誠信行為
本公司之董事、經理人、受僱人、
受任人或具有實質控制能力者(以下簡稱實質控制者),於從事商業行為之過程中,應秉持公平、誠信與透明之方式進行,不得直接或間接提供、承諾、要求或收受任何不正當利益,或做出其他違反誠信、不法或違背義務等不誠信行為,以求獲得或維持利益(以下簡稱不誠信行為)。
前項行為之對象,包括公職人員、參政候選人、政黨或黨職人員,以及任何公、民營企業或機構及其董事、經理人、受僱人、受任人、實質控制者或其他利害關係人。 第二條 禁止不誠信行為
本公司之董事、經理人、經理人、
受僱人、受任人或具有實質控制能力者(以下簡稱實質控制者),於從事商業行為之過程中,應秉持公平、誠信與透明之方式進行,不得直接或間接提供、承諾、要求或收受任何不正當利益,或做出其他違反誠信、不法或違背義務等不誠信行為,以求獲得或維持利益(以下簡稱不誠信行為)。
前項行為之對象,包括公職人員、參政候選人、政黨或黨職人員,以及任何公、民營企業或機構及其董事、經理人、受僱人、受任人、實質控制者或其他利害關係人。 刪除監察人
第五條 政策
本公司本於廉潔、透明及負責之經營理念,制定以誠信為基礎之政策,經董事會通過,並建立良好之公司治理與風險控管機制,以創造永續發展之經營環境。 第五條 政策
本公司本於廉潔、透明及負責之經營理念,制定以誠信為基礎之政策,並建立良好之公司治理與風險控管機制,以創造永續發展之經營環境。 參酌 ISO 37001 企業反賄賂管理機制。
第六條 防範方案
(第一、二項略)
本公司於訂定防範方案過程中,宜與員工、工會、重要商業往來交易對象或其他利害關係人溝通。 第六條 防範方案
(第一、二項略) 依法規增訂第三項。
第七條 防範方案之範圍
本公司應建立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估機制,定期分析及評估營業範圍內具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據以訂定防範方案並定期檢討防範方案之妥適性與有效性。
訂定防範方案宜參酌國內外通用之標準或指引,至少應涵蓋本公司及其董事、經理人、受僱人、受任人與實質控制者(以下簡稱防範關係人)下列行為之防範措施:
(第一至六款略)
七、產品及服務於研發、採購、製造、提供或銷售時直接或間接損害消費者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權益、健康與安全 第七條 防範方案之範圍
防範方案至少應涵蓋本公司及其董事、經理人、受僱人、受任人與實質控制者(以下簡稱防範關係人),為下列行為之防範措施:
(第一至六款略)
七、產品及服務於研發、採購、製造、提供或銷售時損害消費者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權益 參酌 ISO37001 規範及刪除監察人
第八條 承諾與執行 第八條 承諾與執行 參酌 ISO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本公司應要求董事與高階管理階層出具遵循誠信經營政策之聲明,並於備用條件要求受僱人遵守誠信經營政策。
本公司誠信經營政策,應於公司內部規章、對外文件及公司網站中明示誠信經營之政策,以及董事會與高階管理階層積極落實誠信經營政策之承諾,並於內部管理及商業活動中確實執行,並由專責單位定期向董事會報告執行情形。
本公司針對第一、二項誠信經營政策、聲明、承諾及執行,應製作文件化資訊並妥善保存。 本公司宜依本守則責成負責單位,負責誠信經營與防範方案之制定及監督執行,於訂定防範方案過程中,宜與員工、勞資會議、重要商業征集交易對象或其他利害關係人溝通;所訂定之防範方案應符合公司及集團企業與組織營運所在地之相關法令。本公司誠信經營政策,除應於公司內部規章對外文件中明示外,並由專責單位定期向董事會報告執行情形。
本公司董事會與管理階層、受僱人、受任人與實質控制者,應承諾積極落實本守則,並於內部管理及外部商業活動中確實執行,遵守法令規定及防範方案。 37001 規範
第十七條 組織與責任
(第一項略)
本公司為健全誠信經營之管理,應設置隸屬於董事會之專責單位,配置充足之資源及適任之人員,負責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方案之制定及監督執行,主要掌理下列事項,定期(至少一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
(第一款略)
二、定期分析及評估營業範圍內不誠信行為風險,並據以訂定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及於各方案內訂定工作業務相關標準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
(第三至六款略) 第十七條 組織與責任
(第一項略)
本公司為健全誠信經營之管理,各單位應就所管事項,相互合作負責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方案之制定及監督執行下列事項,並由專責單位定期向董事會報告:
(第一款略)
二、訂定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並於各方案內訂定工作業務相關標準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
(第三至六款略) 參酌
ISO37001
規範
第十九條 利益迴避
本公司應制定防止利益衝突之規範,據以鑑別、監督並管理利益衝突所可能導致不誠信行為之風險,並提供適當管道供董事與經理人及其他出席或列席董事會之利害關係人主動說明其與公司有無潛在之利益衝突。
本公司董事、經理人及其他出席或列席董事會之利害關係人應秉持高度自律,對董事會所列議案,與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者,應於當次董事會說明其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如有害於公司利益之虞,不得加入討論及表決,且討論及表決時應予迴避,並不得代理 第十九條 利益迴避
本公司應制定防止利益衝突之規範,據以鑑別、監督並管理利益衝突所可能導致不誠信行為之風險,並提供適當管道供董事、監察人與經理人及其他出席或列席董事會之利害關係人主動說明其與公司有無潛在之利益衝突。
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其他出席或列席董事會之利害關係人應秉持高度自律,對董事會所列議案,與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者,應於當次董事會說明其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如有害於公司利益之虞,不得加入討論及表決,且討論及表決時應予迴避,並 刪除監察人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其他董事行使其表決權。董事間亦應自律,不得不當相互支援。
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受僱人、受任人與實質控制者不得藉其在公司擔任之職位或影響力,使其自身、配偶、父母、子女或任何他人獲得不正當利益。 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其表決權。董事間亦應自律,不得不當相互支援。
本公司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受僱人、受任人與實質控制者不得藉其在公司擔任之職位或影響力,使其自身、配偶、父母、子女或任何他人獲得不正當利益。
第二十條 會計與內部控制
本公司應就其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建立有效之會計制度及內部控制制度,不得有外帳或保留秘密帳戶,並隨時檢討,俾確保該制度之設計及執行持續有效進行。
本公司內部稽核單位應依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估結果,擬訂相關稽核計畫,內容包括稽核對象、範圍、項目、頻率等,並據以查核防範方案遵循情形,並作成稽核報告提報董事會。且得委任會計師執行查核,必要時,得委請專業人士協助。 第二十條 會計與內部控制
本公司應就其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建立有效之會計制度及內部控制制度,不得有外帳或保留秘密帳戶,並隨時檢討,俾確保該制度之設計及執行持續有效進行。
本公司內部稽核單位應定期查核前項制度遵循情形,並作成稽核報告提報董事會。且得委任會計師執行查核,必要時,得委請專業人士協助。 參酌 ISO 37001 規範。
第二十一條 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
本公司依第六條規定訂定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具體規範董事、經理人、受僱人、受任人及實質控制者執行業務應注意事項,其內容至少應涵蓋下列事項:(以下略) 第二十一條 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
本公司依第六條規定訂定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具體規範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受僱人、受任人及實質控制者執行業務應注意事項,其內容至少應涵蓋下列事項:(以下略) 刪除監察人
第二十二條 教育訓練及考核
本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或高階管理階層應定期向董事、受僱人及受任人傳達誠信之重要性。
本公司應定期對董事、經理人、受僱人、受任人及實質控制者舉辦誠信經營之教育訓練與宣導,並邀請與公司從事商業行為之相對人參與,使其充分瞭解公司誠信經營之決心、政策、防範方案及違反不誠信行為之後果。
本公司應將誠信經營政策與員工績效考核及人力資源政策結合,設立明確有效之獎懲制度。 第二十二條 教育訓練及考核
本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或高階管理階層應定期向董事、受僱人及受任人傳達誠信之重要性。
本公司應定期對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受僱人、受任人及實質控制者舉辦誠信經營之教育訓練與宣導,並邀請與公司從事商業行為之相對人參與,使其充分瞭解公司誠信經營之決心、政策、防範方案及違反不誠信行為之後果。
本公司應將誠信經營政策與員工績效考核及人力資源政策結合,設立明確有效之獎懲制度。 刪除監察人
第二十三條 檢舉制度
本公司應訂定具體檢舉制度,並應確實執行,其內容至少應涵蓋下列事項:
一、建立並公告獨立檢舉信箱、專線 第二十三條 檢舉制度
本公司應訂定具體檢舉制度,並應確實執行,其內容至少應涵蓋下列事項:
一、建立並公告獨立檢舉信箱、專線 參酌 ISO37001 規範及刪除監察人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供公司內部及外部人員使用。
二、指派檢舉受理專責人員或單位,檢舉情事涉及董事或高階管理階層,應呈報至獨立董事,並訂定檢舉事項之類別及其所屬之調查標準作業程序。
三、訂定檢舉案件調查完成後,依照情節輕重所應採取之後續措施,必要時應向主管機關報告或移送司法機關偵辦。 供公司內部及外部人員使用。
二、指派檢舉受理專責人員或單位,檢舉情事涉及董事或高階主管,應呈報至獨立董事,並訂定檢舉事項之類別及其所屬之調查標準作業程序。
三、檢舉案件受理、調查過程、調查結果及相關文件製作之紀錄與保存。
四、檢舉人身分及檢舉內容之保密。
五、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情事而遭不當處置之措施。
六、檢舉人獎勵措施。
本公司受理檢舉專責人員或單位,如經調查發現重大違規情事或公司有受重大損害之虞時,應立即作成報告,以書面通知獨立董事。
四、檢舉案件受理、調查過程、調查結果及相關文件製作之紀錄與保存。
五、檢舉人身分及檢舉內容之保密,並允許匿名檢舉。
六、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情事而遭不當處置之措施。
七、檢舉人獎勵措施。
本公司受理檢舉專責人員或單位,如經調查發現重大違規情事或公司有受重大損害之虞時,應立即作成報告,以書面通知獨立董事或監察人。
第二十五條 資訊揭露
本公司應建立推動誠信經營之量化數據,持續分析評估誠信政策推動成效,於公司網站、年報、公司治理報告及公開說明書揭露本守則執行情形,內容包含採行措施、履行情形及前揭量化數據與推動成效,並於公開資訊站揭露誠信經營守則之內容。 第二十五條 資訊揭露
本公司應於公司網站、年報、公司治理報告及公開說明書揭露本守則執行情形,並於公開資訊站揭露誠信經營守則之內容。 依法條修改資訊揭露應包含內容。
第二十六條 誠信經營政策與措施之檢討修正
本公司應隨時注意國內外誠信經營相關規範之發展,並鼓勵董事、經理人、受僱人、受任人提出建議,據以檢討改進誠信經營政策及推動之措施,以提昇誠信經營落實成效。 第二十六條 誠信經營政策與措施之檢討修正
本公司應隨時注意國內外誠信經營相關規範之發展,並鼓勵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受僱人、受任人提出建議,據以檢討改進誠信經營政策及推動之措施,以提昇誠信經營落實成效。 刪除監察人
第二十七條 實施
(第一、二項略) 第二十七條 實施
(第一、二項略)
另本守則對於監察人之規定,於審計委員會準用之。 刪除監察人

五、盈餘分配表

附件五

img-8.jpeg

114年度

單位:新台幣元

期初未分配盈餘 1,407,738,380
加: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25,106,007
減:提列權益減項特別盈餘公積 (3,010,690)
加:本年度稅後淨利(損) 176,307,698
可供分配盈餘 1,606,141,395
分配項目:
減:提列 10%法定盈餘公積 (20,141,371)
減:股東紅利-現金(每股 0.6 元) (108,884,100)
期末未分配盈餘 1,477,115,924

董事長:王冠祥
經理人:羅政洲
會計主管:何秀耀

28


附件六

六、董事候選人相關資料

類別 姓名 學歷 經歷 開闢 持股股數 所代表之政府或法人名稱
董事 王冠坤 中興大學機械研究所碩士 力山工業(股)公司/維經理 力山工業(股)公司/董事長
Power Tool Specialists Inc./董事
香港金科鐵眼集團有限公司/董事
檢經力山工業有限公司/董事
盛新材料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1,986,178
董事 王冠淇 遠甲大學 財務系
Middlesex University, Mater of Money banking and Finance 力山工業(股)公司/銷售高級專業
安保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領袖 力山工業(股)公司/特別助理
Power Tool Specialists Inc./董事 法人:26,369,472
代表人:2,302,550 東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黃慶坤 樹德工專機械工程科 力山工業(股)公司/副總經理 力山工業(股)公司/副總經理
檢經力山工業有限公司/董事長
香港金科鐵眼集團有限公司/董事
寶晶(股)公司/董事 800,094
董事 陳若陽 大同大學 電機所碩士 檢經力山工業有限公司/電機部經理
力山科技(股)公司/特別助理 力山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香港金科鐵眼集團有限公司/董事 592,350
董事 郝卜儀 英國德倫大學工商管理碩士 力山工業(股)公司/協理 力山工業(股)公司/副總
力山科技(股)公司/董事
伯筆投資(股)公司/董事 107,000
董事 楊慶俐 California State University, Fullerton, BS in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橫槽金屬(股)公司 /執行長 橫槽金屬(股)公司 /執行長 /董事長
蘇慶市寶信金屬實業有限公司/執行董事
橫槽金屬(珠海)有限公司 /執行董事
禾益投資(股)公司 /董事長
橫幫協動化(股)公司 /董事長
Sunspring Holding Corp. / Director
Sunspring America Inc. / Director 0
獨立董事 李成 美國杜蒙大學法學博士 東海大學/法律系副教授
美國聯邦及經約所律師 東海大學 EMBA 主任
孤凱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海森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0
獨立董事 張儀啟 美國奧克拉荷馬大學會計研究所 安保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中國主持會計師 台港鋼聯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0
獨立董事 陳立崇 香港理工大學組織行為學博士
台灣大學經濟系 鑽石集團/執行長 鑽石集團/執行長
碩網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創辦人/董事
碟雙摩沙夢想家職業籃球隊/執行董事
夢想家教育基金會/董事長
台灣大學管理學院兼任助理教授 0

30

七、本公司「公司章程」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

附件七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第二十五條: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 5%為員工酬勞並應提撥不低於 1%為基層員工調整薪資或分派酬勞,所提金額作為基層員工分派酬勞時,可包含於員工酬勞提撥金額中;及不高於 5%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員工酬勞發給股票(庫藏股、發行新股)或現金之對象,得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司員工。 第二十五條: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 5%為員工酬勞並應提撥不低於 1%為基層員工調整薪資或分派酬勞,所提金額作為基本員工分派酬勞時,可包含於員工酬勞提撥金額中;及不高於 5%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員工酬勞發給股票(庫藏股、發行新股)或現金之對象,得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司員工。 證券交易法第14條第6項規定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訂立於民國六十二年四月十三日,自呈奉主管官署核准登記後實施。第一次修正於民國六十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第三十六次修正於民國一一三年五月三十日。第三十七次修正於民國一一四年五月二十二日。第三十八次修正於民國一一五年五月二十日。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訂立於民國六十二年四月十三日,自呈奉主管官署核准登記後實施。第一次修正於民國六十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第三十六次修正於民國一一三年五月三十日。第三十七次修正於民國一一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增加修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