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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XON — Annual Report 2025
Apr 14,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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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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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碼:1515
年報查詢網址:http://mops.twse.com.tw
公司:http://www.rexon.net
力山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中華民國 114 年度年報
誠實·穩健·茁壯
Creative · Effective
REXON®
REXON INDUSTRIAL CORP.,LTD
中華民國 115 年 3 月 30 日刊印
一、本公司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
發言人:郭卜儒
職稱:副總經理
電話:(04)2491-4141 分機 6501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代理發言人:許森源
職稱:協理
電話:(04)2491-4141 分機 6777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二、總公司、分公司、工廠之地址及電話:
總公司地址:台中市大里區仁化路 261 號
電話:(04)24914141
分公司:無
工廠地址:台中市大里區仁化路 261 號
電話:(04)24914141
三、股票過戶機構:
名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 83 號 5 樓
網址:http://www.ctbcbank.com
電話:(02) 6636-5566
四、最近年度財務報告簽證會計師:
會計師姓名:陳政學、張字信
事務所名稱: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地址:台北市 11049 信義路五段 7 號 68 樓(台北 101 大樓)
網址:http://www.kpmg.com.tw/
電話:(02) 8101-6666
五、海外有價證券掛排買賣之交易場所名稱及查詢該海外有價證券資訊之方式:無
六、公司網址:
網址:http://www.rexon.net
年報目錄
壹、致股東報告書...1
貳、公司治理報告...3
一、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3
二、最近年度給付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等之酬金...10
三、公司治理運作情形...14
四、簽證會計師公費資訊...33
五、更換會計師資訊...33
六、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負責財務或會計事務之經理人,最近一年內曾任職於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或其關係企業者...33
七、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股權移轉及股權質押變動情形。股權移轉或股權質押之相對人為關係人者,應揭露該相對人之姓名、與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股東之關係及所取得或質押股數。...34
八、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其相互間為關係人或為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之資訊:...35
九、公司、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之事業對同一轉投資事業之持股數,並合併計算綜合持股比例...35
參、募集情形...36
一、資本及股份...36
二、公司債辦理情形...39
三、特別股辦理情形...39
四、海外存託憑證辦理情形...39
五、員工認股權憑證...39
六、併購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辦理情形...39
七、資金運用計畫執行情形...40
肆、營運概況...41
一、業務內容...41
二、市場及產銷概況...46
三、從業員工...53
四、環保支出資訊...53
五、勞資關係...54
六、資通安全管理...59
七、重要契約:...59
伍、財務狀況及財務績效之檢討分析與風險事項 60
一、財務狀況 60
二、財務績效 60
三、現金流量 61
四、最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 61
五、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其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畫及未來一年投資計畫 61
六、風險管理及評估 62
七、其他重要事項 63
陸、特別記載事項 64
一、關係企業相關資料 64
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 66
三、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 66
壹、致股東報告書
壹、致股東報告書
各位股東女士、先生:
114年度,全球經濟受到地緣政治緊張、國際貿易摩擦以及貨幣政策變化的影響,整體增長放緩。市場需求依然疲弱,庫存去化有限,整體經營環境挑戰不少。
本公司秉持穩健經營的原則,專注核心策略並持續控制成本。憑藉靈活應變能力和穩健的經營基礎,公司在不確定的環境下仍保持穩定營運,持續展現核心競爭優勢。
一、114年度營業結果報告
(一)、營運計畫實施成果
本公司114年度合併營業收入為新台幣5,419,291千元,與113年度6,099,286千元相較,減少新台幣(679,995)千元,減少比率 11.15% 。114年度合併稅後淨利為新台幣173,956仟元,每股稅後盈餘約0.97元。
(二)、預算執行情形
本公司114年度未公開財務預測資訊,故無須揭露預算執行情形。
(三)、財務支出及獲利能力分析
| 項目 | 113年度 | 114年度 | |
|---|---|---|---|
| 財務結構(%) | 負債佔總資產比率% | 46.18 | 51.79 |
| 償債能力(%) | 流動比率% | 109.15 | 110.68 |
| 速動比率% | 93.29 | 95.48 | |
| 獲利能力(%) | 資產報酬率(%) | 4.06 | 2.48 |
| 權益報酬率(%) | 8.18 | 4.37 | |
| 每股盈餘(元)(當期) | 1.76 | 0.97 |
(四)、研究發展狀況
在電動工具機方面,本公司持續投入技術創新並善用專利布局,致力於提供超越客戶需求之產品;同時,透過品牌與零售通路之策略聯盟營運模式,結合多元產地彈性運用,達成產品組合多樣化之效益。
在健身器材方面,本公司加速新產品開發節奏與品項擴充,以回應客戶快速且多元化之需求,並與客戶共同成長;同時,持續追求高品質標準,以確保產品表現及客戶滿意度。
在新事業方面,本公司以核心技術為基礎,積極因應產業發展趨勢,掌握市場商機,逐步拓展新事業產品領域,強化長期成長動能。
壹、致股東報告書
二、115年度營運計畫概要
(一)、經營方針及重要政策
- 以永續經營為核心目標,兼顧股東、客戶、員工及其他利害關係人權益,創造整體最大價值。
- 憑藉領先的機電整合技術,持續為品牌客戶提供高品質產品與專業服務,強化長期合作關係。
- 秉持追根究柢、持續改善之精神,推動精實製造與精實管理,提升營運效率與競爭力。以永續經營為目標,創造企業關係人整體最大利益。
(二)、營業預期及重要之產銷政策
展望115年,全球經濟及供需市場仍充滿不確定性。本公司經營團隊將持續秉持「誠實、穩健、茁壯」之企業文化,透過全面推動精實管理與深化技術創新,形塑差異化競爭優勢,以回應並滿足客戶需求,與客戶建立雙贏的夥伴關係,進而追求企業優質化成長與永續經營。
(三)、未來公司發展策略、受到外部競爭環境、法規環境及總體經營環境之影響
本公司秉持傳承「101 分態度」,以領先的機電整合技術與為品牌客戶提供全方位服務之顯景為核心,持續深化「技術領先」、「製造卓越」、「品質第一」及「客戶信任」等核心競爭優勢,致力於提供符合客戶需求之產品與服務,達成營收與獲利穩健成長之目標。
本公司經營團隊與全體員工秉持「沒有最好,只有更好」之持續改善精神,不斷強化市場領先地位並深化與競爭對手之差異化優勢,追求企業優質化成長與永續經營。同時,積極因應外部競爭環境、法規環境及總體經營環境之變化,審慎掌握並有效控管各項經營風險,確保公司長期穩健發展。
最後,誠摯的感謝各位股東的支持與愛護,並請繼續給予經營團隊鼓勵及指教。
敬祝
身體健康
萬事如意
董事長 王冠祥

總經理 羅政洲

會計主管 何秀媛

貳、公司治理報告
貳、公司治理報告
一、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
(一). 董事及監察人資料
- 董事及監察人資料 (一)
115 年 3 月 22 日
| 職稱 | 國籍經註冊地 | 姓 名 | 性別年齡 | 選 (就)任日期 | 任期 | 初次選任日期 | 選任時持有股份 | 現在持有股數 | 配偶、未成年子女現在持有股份 | 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股份 | 主要經(學)歷 |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之職務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之其他主管、董事或監察人 | 備註 | ||||||
|---|---|---|---|---|---|---|---|---|---|---|---|---|---|---|---|---|---|---|---|---|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職稱 | 姓名 | 關係 | ||||||||||
| 董事長 | 中華民國 | 王冠祥 | 男41-50歲 | 112.05.30 | 3年 | 91.06.26 | 3,750,178 | 2.07% | 1,986,178 | 1.09% | 0 | 0.00% | 7,600,345 | 4.19% | 中興大學碩士 | |||||
| 力山工業(股)公司/總經理 | 力山工業(股)公司/董事長 | |||||||||||||||||||
| Power Tool Specialists Inc./董事 | ||||||||||||||||||||
| 香港金利國際集團有限公司/董事 | ||||||||||||||||||||
| 榕鄉力山工業有限公司/董事 | ||||||||||||||||||||
| 遠新材料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 董事 | 王冠涛 | 兄妹 | 無 | ||||||||||||||||
| 董事 | 中華民國 | 崔鉅股份有限公司 | 不適用 | 112.05.30 | 3年 | 110.08.26 | 20,196,000 | 11.13% | 26,369,472 | 14.53% | 0 | 0.00% | 0 | 0.00% | ||||||
| 代客人:王冠涛 | 女41-50歲 | 112.05.30 | 3年 | 112.05.30 | 2,302,550 | 1.27% | 1,338,243 | 0.74% | 3,109,782 | 1.71% | 隆甲大學 財務系 | |||||||||
| Middlesex University, Mater of Money banking and Finance | ||||||||||||||||||||
| 力山工業(股)公司/財務高級事務 | ||||||||||||||||||||
| 安保建築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保組 | 力山工業(股)公司/特別助理 | |||||||||||||||||||
| Power Tool Specialists Inc./董事 | 董事長 | 王冠祥 | 兄妹 | 無 | ||||||||||||||||
| 董事 | 中華民國 | 黃慶祥 | 男51-60歲 | 112.05.30 | 3年 | 106.06.13 | 852,094 | 0.47% | 800,094 | 0.44% | 70,000 | 0.04% | 0 | 0.00% | 香港工專 | |||||
| 力山工業(股)公司/副總經理 | 力山工業(股)公司/副總經理 | |||||||||||||||||||
| 榕鄉力山工業有限公司/董事長 | ||||||||||||||||||||
| 香港金利國際集團有限公司/董事 | ||||||||||||||||||||
| 廣島(股)公司/董事 | 無 | 無 | 無 | 無 | ||||||||||||||||
| 董事 | 中華民國 | 陳君璋 | 男41-50歲 | 112.05.30 | 3年 | 112.05.30 | 592,350 | 0.33% | 592,350 | 0.33% | 379,943 | 0.21% | 0 | 0.00% | 大同大學 電機所碩士 | |||||
| 榕鄉力山工業有限公司/電機碩經理 | ||||||||||||||||||||
| 力山科技(股)公司/特別助理 | 力山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 |||||||||||||||||||
| 香港金利國際集團有限公司/董事 | 無 | 無 | 無 | 無 | ||||||||||||||||
| 董事 | 中華民國 | 郭卜儀 | 男41-50歲 | 112.05.30 | 3年 | 106.06.13 | 10,000 | 0.01% | 107,000 | 0.06% | 6,000 | 0.00% | 0 | 0.00% | 英國德倫大學工商管理碩士 | |||||
| 力山工業(股)公司/協理 | 力山工業(股)公司/副總經理 | |||||||||||||||||||
| 力山科技(股)公司/董事 | ||||||||||||||||||||
| 忠義投資(股)公司/董事 | 無 | 無 | 無 | 無 | ||||||||||||||||
| 董事 | 中華民國 | 楊慶祺 | 男51-60歲 | 112.05.30 | 3年 | 112.05.30 | 0 | 0.00% | 0 | 0.00% | 0 | 0.00% | 0 | 0.00% | California State University, | |||||
| Fullerton, BS in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 ||||||||||||||||||||
| 機器金屬(股)公司 /執行長 | 機器金屬(股)公司 /執行長/董事長 | |||||||||||||||||||
| 肇慶市建設金屬實業有限公司/執行董事 | ||||||||||||||||||||
| 機器金屬(珠海)有限公司/執行董事 | ||||||||||||||||||||
| 天益投資(股)公司/董事長 | ||||||||||||||||||||
| 機械裝飾(社)股公司/董事長 | ||||||||||||||||||||
| SunspringHolding Corp. / Director | ||||||||||||||||||||
| Sunspring America Inc. / Director | 無 | 無 | 無 | 無 | ||||||||||||||||
| 獨立董事 | 中華民國 | 李成 | 男61-70歲 | 112.05.30 | 3年 | 109.06.18 | 0 | 0.00% | 0 | 0.00% | 0 | 0.00% | 0 | 0.00% | 美國杜蘭大學法學博士 | |||||
| 東海大學法律系副教授 | ||||||||||||||||||||
| 美國聯邦及紐約州律師 | 東海大學 EMBA 主任 | |||||||||||||||||||
| 孤島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 ||||||||||||||||||||
| 海員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 無 | 無 | 無 | 無 | ||||||||||||||||
| 獨立董事 | 中華民國 | 吳傳銓 | 男71-80歲 | 112.05.30 | 3年 | 109.06.18 | 0 | 0.00% | 0 | 0.00% | 0 | 0.00% | 0 | 0.00% | 台灣國際商務大學會計研究所 | |||||
| 安保建築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中區主持 | ||||||||||||||||||||
| 會計師 | 台灣鋼聯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 無 | 無 | 無 | 無 | |||||||||||||||
| 獨立董事 | 中華民國 | 陳立宗 | 男41-50歲 | 112.05.30 | 3年 | 112.05.30 | 0 | 0.00% | 0 | 0.00% | 0 | 0.00% | 0 | 0.00% | 香港理工大學經國行為學博士 | |||||
| 台灣大學經濟系 | ||||||||||||||||||||
| 鑽石集團/執行長 | 鑽石集團/執行長 | |||||||||||||||||||
| 碩網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創辦人/董事 | ||||||||||||||||||||
| 國際聯合學營營業集團財務/執行董事 | ||||||||||||||||||||
| 夢想家教育基金會/董事長 | ||||||||||||||||||||
| 台灣大學管理學院兼任助理教授 | 無 | 無 | 無 | 無 |
註 1:公司董事長與總經理或相當職務者(最高經理人)為同一人、互為配偶或一親等親屬者,應說明其原因、合理性、必要性及因應措施(例如增加獨立董事席次,並應有過半數董事未兼任員工或經理人等方式)之相關資訊;無此情形。
貳、公司治理報告
表一: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
115 年 3 月 22 日
| 法人股東名稱(註一) | 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註二) |
|---|---|
| 崑鉅股份有限公司 | 陳麗美(39.81%)、王冠祥(7.72%)、王冠涓(11.04%)、王宥晨(4.55%)、王宥晞(4.55%)、林律呈(4.18%)、林律言(4.18%)、林佳蓉(12.06%)、林益堅(6.81%) |
註 1:董事、監察人屬法人股東代表者,應填寫該法人股東名稱。
註 2:填寫該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名稱(其持股比例占前十名)及其持股比例。若其主要股東為法人者,應再填列下表二。
註 3:法人股東非屬公司組織者,前開應揭露之股東名稱及持股比率,即為出資者或捐助人(可參考司法院公告查詢)名稱及其出資或捐助比率,捐助人已過世者,並加註「已歿」。
表二:表一主要股東為法人者其主要股東
115 年 3 月 22 日
| 法人名稱(註一) | 法人之主要股東(註二) |
|---|---|
| 不適用 | 不適用 |
| 不適用 | 不適用 |
註 1:如上表一主要股東屬法人者,應填寫該法人名稱。
註 2:填寫該法人之主要股東名稱(其持股比例占前十名)及其持股比例。
註 3:法人股東非屬公司組織者,前開應揭露之股東名稱及持股比率,即為出資者或捐助人(可參考司法院公告查詢)名稱及其出資或捐助比率,捐助人已過世者,並加註「已歿」。
貳、公司治理報告
- 董事及監察人資料(二):
(1). 董事及監察人專業資格及獨立董事獨立性資訊揭露:
115 年 3 月 22 日
| 條件姓名 | 專業資格與經驗(註1) | 獨立性情形(註2) | 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家數 |
|---|---|---|---|
| 王冠祥 | 具備商務及公司所需經驗 | 不適用 | 1 |
| 崑鉅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冠淵 | 具備商務及公司所需經驗 | 不適用 | 無 |
| 黃慶祥 | 具備商務及公司所需經驗 | 不適用 | 無 |
| 陳君瑋 | 具備商務及公司所需經驗 | 不適用 | 無 |
| 郭卜儁 | 具備商務及公司所需經驗 | 不適用 | 無 |
| 楊慶祺 | 具備商務及公司所需經驗 | 不適用 | 無 |
| 李 成 | 商務、法務、或公司業務所須相關科系之公私立大專院校講師以上,且無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 | 1. 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是否擔任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 |
| 2. 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利用他人名義)持有公司股份數及比重; | |||
| 3. 未擔任與本公司有特定關係公司(參考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3條第1項5~8款規定)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 |||
| 4. 最近2年未提供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所取得之報酬金額。 | 2 | ||
| 吳傳銘 | 法官、檢察官、律師、會計師或其他與公司業務所需之國家考試及格領有證書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且無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 | 1. 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是否擔任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 |
| 2. 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利用他人名義)持有公司股份數及比重; | |||
| 3. 未擔任與本公司有特定關係公司(參考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3條第1項5~8款規定)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 |||
| 4. 最近2年未提供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所取得之報酬金額。 | 1 | ||
| 陳立宗 | 商務、法務、或公司業務所須相關科系之公私立大專院校講師以上,且無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 | 1. 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是否擔任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 |
| 2. 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利用他人名義)持有公司股份數及比重; | |||
| 3. 未擔任與本公司有特定關係公司(參考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3條第1項5~8款規定)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 |||
| 4. 最近2年未提供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所取得之報酬金額。 | 無 |
註 1:專業資格與經驗:敘明個別董事及監察人之專業資格與經驗,如屬審計委員會成員且具備會計或財務專長者,應敘明其會計或財務背景及工作經歷,另說明是否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
註 2:獨立董事應敘明符合獨立性情形,包括但不限於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是否擔任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利用他人名義)持有公司股份數及比重;是否擔任與本公司有特定關係公司(參考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 3 條第 1 項 5~8 款規定)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最近 2 年提供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所取得之報酬金額。
註 3:揭露方式請參閱臺灣證券交易所公司治理中心網站之最佳實務參考範例。
貳、公司治理報告
| 條件
姓名 | 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驗
及下列專業資格 | | | 符合獨立性情形 | | | | | | | | | | | | 兼任
其他
公開
發行
公司
獨立
董事
家數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商務、法務、財務、會計或公司業務所須相關科系之公私立大專院校講師以上 | 法官、檢察官、律師、會計師或其他與公司業務所需之國家考試及格領有證書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 | 商務、法務、財務、會計或公司業務所須之工作經驗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
| 王冠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 王冠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0 |
| 黃慶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0 |
| 陳君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0 |
| 郭卜僑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0 |
| 楊慶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0 |
| 李 成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 |
| 吳傳銘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 陳立宗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0 |
註 1:各董事、監察人於選任前二年及任職期間符合下述各條件者,請於各條件代號下方空格中打“☑”。
(1)非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受僱人。
(2)非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但如為公司與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屬同一母公司之子公司依本法或當地國法令設置之獨立董事相互兼任者,不在此限)。
(3)非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以他人名義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 1%以上或持股前十名之自然人股東。
(4)非(1)所列之經理人或(2)、(3)所列人員之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三親等以內直系血親親屬。
(5)非直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 5%以上、持股前五名或依公司法第27條第1項或第2項指派代表人擔任公司董事或監察人之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但如為公司與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屬同一母公司之子公司依本法或當地國法令設置之獨立董事相互兼任者,不在此限)。
(6)非與公司之董事席次或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半數係由同一人控制之他公司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但如為公司或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屬同一母公司之子公司依本法或當地國法令設置之獨立董事相互兼任者,不在此限)。
(7)非與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或相當職務者互為同一人或配偶之他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或受僱人(但如為公司與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屬同一母公司之子公司依本法或當地國法令設置之獨立董事相互兼任者,不在此限)。
(8)非與公司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特定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或持股 5%以上股東(但特定公司或機構如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 20%以上,未超過 50%,且為公司與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屬同一母公司之子公司依本法或當地國法令設置之獨立董事相互兼任者,不在此限)。
(9)非為公司或關係企業提供審計或最近二年取得報酬累計金額未逾新臺幣50萬元之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相關服務之專業人士、獨資、合夥、公司或機構之企業主、合夥人、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及其配偶。但依證券交易法或企業併購法相關法令履行職權之薪資報酬委員會、公開收購審議委員會或併購特別委員會成員,不在此限。
(10)未與其他董事間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11)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之一。
(12)未有公司法第27條規定以政府、法人或其代表人當選。非為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受僱人。
貳、公司治理報告
(2). 董事會多元化及獨立性
A. 董事會多元化:敘明董事會之多元化政策、目標及達成情形。多元化政策包括但不限於董事遴選標準、董事會應具備之專業資格與經驗、性別、年齡、國籍及文化等組成情形或比例,並就前揭政策敘明公司具體目標及其達成情形。
a. 為強化公司治理並促進董事會組成與結構之健全發展,本公司於 2017 年修訂之「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 20 條中,「董事會成員多元化之政策」,政策指出:董事會之應考量多元化,並就本身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以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例如:基本條件與價值(如:性別、年齡、國籍及文化等)、專業背景(如法律、會計、產業、財務、行銷或科技)、專業技能及產業經歷等。
b. 本公司現任董事會由 9 位董事組成,包含 6 位董事、3 位獨立董事,成員具備法律、商務及管理等領域之豐富經驗與專業。董事成員皆為本國籍,董事成員年齡分布區間計有 5 名董事年齡位於 41-50 歲、2 名董事位於 51-60 歲、1 名董事位於 61-70 歲以及 1 名董事位於 71-80 歲。本公司亦注重董事會成員組成之性別平等,女性董事比率目標為 10% 以上,目前 9 位董事,包括 1 位女性董事,比率達 11%,未來將盡力增加女性董事席次,以達成目標。本公司獨立董事 3 位,任期 3 年以下有 1 位,任期 5 年有 2 位,所有獨立董事其連續任期均不超過 3 屆。
c. 董事會成員多元化以本公司「公司治理守則」之政策不斷的持續落實,未來將視董事會運作以及公司發展需求,與時俱進的增進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以確保董事會成員可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
附表 1:董事會成員落實多元化政策情形
| 姓名 | 國籍 | 性別 | 具
具
工
身
份 | 年齡 | | | | 獨立董事
任期年資 | | 營運
判
斷
能
力 | 會計
及
財
務
分
析
能
力 | 經營管理能力 | 危機處理能力 | 產業知識 | 國際市場觀 | 領導能力 | 決策能力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1-50歲 | 51-60歲 | 61-70歲 | 71-80歲 | 3年以下 | 3至9年 | | | | | | | | |
| 王冠祥 | 中華民國 | 男 | V | V | | | | |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 王冠涓 | 中華民國 | 女 | V | V | | | | |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 黃慶祥 | 中華民國 | 男 | V | | V | | | |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 陳君瑋 | 中華民國 | 男 | | V | | | | |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 郭卜儁 | 中華民國 | 男 | V | V | | | | |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 楊慶祺 | 中華民國 | 男 | | | V | | | |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 李 成 | 中華民國 | 男 | | | | V | |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 吳傳銓 | 中華民國 | 男 | | | | | V |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 陳立宗 | 中華民國 | 男 | | V | | | | V |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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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公司治理報告
B. 董事會獨立性:敘明獨立董事人數及比重,並說明董事會具獨立性,及附理由說明是否無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3規定第3項及第4項規定情事,包括敘明董事間、監察人間或董事與監察人間具有配偶及二親等以內親屬關係之情形。
a. 本公司現任董事會由 9 位董事組成,包含 3 位獨立董事成員(佔 33%),董事會具行使職權之獨立性。3 位獨立董事並無證券交易法第 26 條之 3 規定第 3 項及第 4 項規定情事,包括敘明董事間、監察人間或董事與監察人間具有配偶及二親等以內親屬關係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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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公司治理報告
(二). 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
115 年 3 月 22 日
| 職稱 | 國籍 | 姓名 | 性別 | 選(就)任日期 | 持有股份 | 配偶、未成年子女持有股份 | 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股份 | 主要經(學)歷 | 目前兼任其他公司之職務 | 與配偶或二頭等以內關係之經理人 | 備註 | |||||
|---|---|---|---|---|---|---|---|---|---|---|---|---|---|---|---|---|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職稱 | 姓名 | 關係 | ||||||||
| 總經理 | 中華民國 | 羅政洲 | 男 | 111.04.01 | 84,145 | 0.05% | 0 | 0.00% | 0 | 0.00% | 朝陽科技大學企研所/力山工業(股)公司執行副總 | 香港金科國際集團有限公司/董事 | 無 | 無 | 無 | 無 |
| 執行副總經理 | 馬來西亞 | 彭夢偉 | 男 | 114.01.01 | ||||||||||||
| 110.06.01 | 66,000 | 0.04% | 0 | 0.00% | 0 | 0.00% | 中興大學/力山工業(股)公司行銷處副總、營業處副總暨技術處副總 | Power Tool Specialists Inc./董事長 | 無 | 無 | 無 | 無 | ||||
| 副總經理 | 中華民國 | 鄭美玲 | 女 | 110.01.01 | 16,000 | 0.01% | 0 | 0.00% | 0 | 0.00% | 建國科技大學/力山工業(股)公司技術處副總暨商品行銷處副總 | 相鄉力山工業有限公司/董事 | 無 | 無 | 無 | 無 |
| 副總經理 | 中華民國 | 顧永健 | 男 | 110.06.01 | 2,000 | 0.00% | 0 | 0.00% | 0 | 0.00% | 中興大學 EMBA/力山工業(股)公司技術處副總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 副總經理 | ||||||||||||||||
| 會計主管 | ||||||||||||||||
| 公司治理主管 | 中華民國 | 何秀耀 | 女 | 110.06.01 | ||||||||||||
| 107.11.08 | ||||||||||||||||
| 112.05.09 | 31,448 | 0.02% | 0 | 0.00% | 0 | 0.00% | 中興大學 EMBA/力山工業(股)公司總管理處副總暨人力資源處副總 | 香港金科國際集團有限公司/董事 | ||||||||
| 相鄉力山工業有限公司/監事 | ||||||||||||||||
| 力山科技(股)公司/董事 | 無 | 無 | 無 | 無 | ||||||||||||
| 副總經理 | 中華民國 | 黃慶祥 | 男 | 110.06.01 | 800,094 | 0.44% | 70,000 | 0.04% | 0 | 0.00% | 樹德工專/力山工業(股)公司總經理室副總 | 相鄉力山工業有限公司/董事長 | ||||
| 香港金科國際集團有限公司/董事 | ||||||||||||||||
| 寶森(股)公司/董事 | 無 | 無 | 無 | 無 | ||||||||||||
| 副總經理 | 中華民國 | 張裕明 | 男 | 110.06.01 | 5,000 | 0.00% | 0 | 0.00% | 0 | 0.00% | 亞東工專/力山工業(股)公司製造處副總 | 相鄉力山工業有限公司/董事 | ||||
| 力山工業(越南)責任有限公司/董事 | 無 | 無 | 無 | 無 | ||||||||||||
| 副總經理 | 中華民國 | 莊政勳 | 男 | 110.06.01 | 5,000 | 0.00% | 0 | 0.00% | 0 | 0.00% | 普林科大碩士/力山工業(股)公司董事長室副總 | 力山科技(股)公司/董事 | 無 | 無 | 無 | 無 |
| 副總經理 | 中華民國 | 黃亮為 | 男 | 110.12.01 | 1,000 | 0.00% | 0 | 0.00% | 0 | 0.00% | 中興大學化工所/力山工業(股)公司技術處暨廣管處副總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 副總經理 | 中華民國 | 江耀宗 | 男 | 110.12.01 | 5,806 | 0.00% | 0 | 0.00% | 0 | 0.00% | 東海大學企管所/力山工業(股)公司採購處副總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 副總經理 | 中華民國 | 郭卜儒 | 男 | 114.01.01 | 107,000 | 0.06% | 6,000 | 0.00% | 0 | 0.00% | 英國德倫大學工商管理碩士/力山工業(股)公司營業處協理 | 力山科技(股)公司/董事 | ||||
| 宏豐投資(股)公司/董事 | 無 | 無 | 無 | 無 | ||||||||||||
| 協理 | 中華民國 | 李文都 | 男 | 110.01.01 | 0 | 0.00% | 0 | 0.00% | 0 | 0.00% | 聯合工專/力山工業(股)公司技術處協理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 協理 | 中華民國 | 陳國頤 | 男 | 110.01.01 | 52,000 | 0.03% | 7,000 | 0.00% | 0 | 0.00% | 朝陽科技大學/力山工業(股)公司製造處協理 | ALDRIN ELECTRICAL AND MECHANICAL TECH (THAILAND) CO.,LTD./董事 | 無 | 無 | 無 | 無 |
| 協理 | 中華民國 | 馮旭輝 | 男 | 110.06.01 | 5,000 | 0.00% | 0 | 0.00% | 0 | 0.00% | 中興大學 EMBA/力山工業(股)公司採購處協理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 協理 | 中華民國 | 張志豪 | 男 | 110.06.01 | 5,000 | 0.00% | 0 | 0.00% | 0 | 0.00% | 豐泰中學/力山工業(股)公司製造處協理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 協理 | 中華民國 | 郭漢裕 | 男 | 110.06.01 | 11,161 | 0.01% | 0 | 0.00% | 0 | 0.00% | 龍華技術學院/力山工業(股)公司採購處協理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 協理 | ||||||||||||||||
| 財務主管 | 中華民國 | 許森源 | 男 | 110.06.01 | ||||||||||||
| 111.05.06 | 5,000 | 0.00% | 121,000 | 0.07% | 0 | 0.00% | 朝陽科技大學財金所/力山工業(股)公司總管理處協理 | 相鄉力山工業有限公司/監事 | 無 | 無 | 無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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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公司治理報告
二、最近年度給付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等之酬金
(一). 一般董事及含獨立董事之酬金
單位:千元,114年12月31日
| 職稱 | 姓名 | 董事酬金 | A·B·C及D等四項總額及占稅後將屆之比例 |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 A·B·C-D·E·F及G等七項總額及占稅後將屆之比例 | 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酬金 | ||||||||||||||||
|---|---|---|---|---|---|---|---|---|---|---|---|---|---|---|---|---|---|---|---|---|---|---|
| 報酬(A) | 退職退休金(B) | 董事酬勞(C) | 業務執行費用(D) | 前資·獎金及特支費等(E) | 退職退休金(F) | 員工酬勞(G) | ||||||||||||||||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
| 董事長 | 王冠祥 | 0 | 0 | 0 | 0 | 3,200 | 3,200 | 342 | 342 | 3,542 | ||||||||||||
| 2.01% | 3,542 | |||||||||||||||||||||
| 2.01% | 7,946 | 7,946 | 125 | 125 | 2,040 | 2,040 | 13,653 | |||||||||||||||
| 7.74% | 13,653 | |||||||||||||||||||||
| 7.74% | 無 | |||||||||||||||||||||
| 董事 | 崑茹股份有限公司 | 0 | 0 | 0 | 0 | 800 | 800 | 0 | 0 | 800 | ||||||||||||
| 0.85% | 800 | |||||||||||||||||||||
| 0.85%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800 | |||||||||||||
| 0.85% | 800 | |||||||||||||||||||||
| 0.85% | 無 | |||||||||||||||||||||
| 代表人:王冠涛 | 0 | 0 | 0 | 0 | 0 | 0 | 342 | 342 | 342 | |||||||||||||
| 0.19% | 342 | |||||||||||||||||||||
| 0.19% | 1,187 | 1,187 | 50 | 50 | 230 | 230 | 1,809 | |||||||||||||||
| 1.03% | 1,809 | |||||||||||||||||||||
| 1.03% | 無 | |||||||||||||||||||||
| 董事 | 黃慶祥 | 0 | 0 | 0 | 0 | 800 | 800 | 342 | 342 | 1,142 | ||||||||||||
| 0.65% | 1,142 | |||||||||||||||||||||
| 0.65% | 2,666 | 2,666 | 68 | 68 | 462 | 462 | 4,338 | |||||||||||||||
| 2.46% | 4,338 | |||||||||||||||||||||
| 2.46% | 無 | |||||||||||||||||||||
| 董事 | 陳君瑋 | 0 | 0 | 0 | 0 | 800 | 800 | 336 | 336 | 1,136 | ||||||||||||
| 0.64% | 1,136 | |||||||||||||||||||||
| 0.64% | - | - | - | - | - | - | - | - | 1,136 | |||||||||||||
| 0.64% | 1,136 | |||||||||||||||||||||
| 0.64% | 無 | |||||||||||||||||||||
| 董事 | 郭卜儒 | 0 | 0 | 0 | 0 | 800 | 800 | 342 | 342 | 1,142 | ||||||||||||
| 0.65% | 1,142 | |||||||||||||||||||||
| 0.65% | 2,056 | 2,056 | 79 | 79 | 475 | 475 | 3,752 | |||||||||||||||
| 2.13% | 3,752 | |||||||||||||||||||||
| 2.13% | 無 | |||||||||||||||||||||
| 董事 | 楊慶祺 | 0 | 0 | 0 | 0 | 0 | 0 | 642 | 642 | 642 | ||||||||||||
| 0.36% | 642 | |||||||||||||||||||||
| 0.36% | - | - | - | - | - | - | - | - | 642 | |||||||||||||
| 0.36% | 642 | |||||||||||||||||||||
| 0.36% | 無 | |||||||||||||||||||||
| 獨立董事 | 李成 | 0 | 0 | 0 | 0 | 0 | 0 | 722 | 722 | 722 | ||||||||||||
| 0.41% | 722 | |||||||||||||||||||||
| 0.41% | - | - | - | - | - | - | - | - | 722 | |||||||||||||
| 0.41% | 722 | |||||||||||||||||||||
| 0.41% | 無 | |||||||||||||||||||||
| 獨立董事 | 吳傳銓 | 0 | 0 | 0 | 0 | 0 | 0 | 722 | 722 | 722 | ||||||||||||
| 0.41% | 722 | |||||||||||||||||||||
| 0.41% | - | - | - | - | - | - | - | - | 722 | |||||||||||||
| 0.41% | 722 | |||||||||||||||||||||
| 0.41% | 無 | |||||||||||||||||||||
| 獨立董事 | 陳立宗 | 0 | 0 | 0 | 0 | 0 | 0 | 716 | 716 | 716 | ||||||||||||
| 0.41% | 716 | |||||||||||||||||||||
| 0.41% | - | - | - | - | - | - | - | - | 716 | |||||||||||||
| 0.41% | 716 | |||||||||||||||||||||
| 0.41% | 無 | |||||||||||||||||||||
| 董事 | 0 | 0 | 0 | 0 | 6,400 | 6,400 | 4,506 | 4,506 | 10,906 | |||||||||||||
| 6.19% | 10,906 | |||||||||||||||||||||
| 6.19% | 13,855 | 13,855 | 322 | 322 | 3,207 | 0 | 3,207 | 0 | 20,290 | |||||||||||||
| 16.05% | 20,290 | |||||||||||||||||||||
| 16.05% |
1.請敘明獨立董事酬金給付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並依所攤負之職責、風險、投入時間等因素敘明與給付酬金數額之關聯性;本公司董事及獨立董事之報酬,授權董事會依各該董事及獨立董事對本公司營運參與程度及貢獻價值,並參酌國內外業界通常支給水準議定之。
2.除上表楊霆外,最近年度公司董事提供服務(如擔任母公司/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轉投資事業非屬員工之顧問等)領取之酬金:0
註1:退職退休金中114年度實際給付退職退休金金額為0,皆屬退職退休金費用化之提列。董事酬勞(C)及員工酬勞(G)為擬議數。
貳、公司治理報告
(二).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單位:千元,114 年 12 月 31 日
| 職稱 | 姓名 | 薪資(A) | 退職退休金 B) | 獎金及特支費等等(C) | 員工酬勞金額(D) | A、B、C及D等四項總額及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 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酬金 | |||||||
|---|---|---|---|---|---|---|---|---|---|---|---|---|---|---|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
| 現金金額 | 股票金額 | 現金金額 | 股票金額 | |||||||||||
| 總經理 | 羅政洲 | 2,040 | 2,040 | 122 | 122 | 4,151 | 4,151 | 1,532 | 0 | 1,532 | 0 | 7,845 | ||
| 4.45% | 7,845 | |||||||||||||
| 4.45% | 無 | |||||||||||||
| 執行副總經理 | 彭夢偉 | 1,680 | 1,680 | 101 | 101 | 2,016 | 2,016 | 833 | 0 | 833 | 0 | 4,630 | ||
| 2.63% | 4,630 | |||||||||||||
| 2.63% | 無 | |||||||||||||
| 副總經理 | 鄭美玲 | 1,440 | 1,440 | 86 | 86 | 1,992 | 1,992 | 833 | 0 | 833 | 0 | 4,351 | ||
| 2.47% | 4,351 | |||||||||||||
| 2.47% | 無 | |||||||||||||
| 副總經理 | 顧永健 | 1,140 | 1,140 | 68 | 68 | 1,567 | 1,567 | 433 | 0 | 433 | 0 | 3,288 | ||
| 1.82% | 3,288 | |||||||||||||
| 1.82% | 無 | |||||||||||||
| 副總經理 | 何秀媛 | 1,440 | 1,440 | 86 | 86 | 2,259 | 2,259 | 980 | 0 | 980 | 0 | 4,765 | ||
| 2.70% | 4,765 | |||||||||||||
| 2.70% | 無 | |||||||||||||
| 副總經理 | 黃慶林 | 1,140 | 1,140 | 68 | 68 | 1,526 | 1,526 | 462 | 0 | 462 | 0 | 3,288 | ||
| 1.81% | 3,288 | |||||||||||||
| 1.81% | 無 | |||||||||||||
| 副總經理 | 張裕明 | 1,140 | 1,140 | 68 | 68 | 1,724 | 1,724 | 504 | 0 | 504 | 0 | 3,438 | ||
| 1.95% | 3,438 | |||||||||||||
| 1.95% | 無 | |||||||||||||
| 副總經理 | 莊政勳 | 1,806 | 1,806 | 108 | 108 | 2,013 | 2,013 | 693 | 0 | 693 | 0 | 4,620 | ||
| 2.62% | 4,620 | |||||||||||||
| 2.62% | 無 | |||||||||||||
| 副總經理 | 黃邦為 | 1,740 | 1,740 | 104 | 104 | 1,073 | 1,073 | 447 | 0 | 447 | 0 | 3,364 | ||
| 1.91% | 3,364 | |||||||||||||
| 1.91% | 無 | |||||||||||||
| 副總經理 | 江耀宗 | 1,140 | 1,140 | 68 | 68 | 1,679 | 1,679 | 553 | 0 | 553 | 0 | 3,440 | ||
| 1.95% | 3,440 | |||||||||||||
| 1.95% | 無 | |||||||||||||
| 副總經理 | 郭卜雅 | 1,320 | 1,320 | 79 | 79 | 736 | 736 | 475 | 0 | 475 | 0 | 2,010 | ||
| 1.48% | 2,010 | |||||||||||||
| 1.48% | 無 | |||||||||||||
| 合計 | 16,026 | 16,026 | 958 | 958 | 20,736 | 20,736 | 7,745 | - | 7,745 | - | 45,465 | |||
| 25.79% | 45,465 | |||||||||||||
| 25.79% |
註 1:退職退休金屬退職退休金費用化之提列,員工酬勞金額(D)為擬議數
(三). 上市上櫃公司前五位酬金最高主管之酬金
單位:千元,114 年 12 月 31 日
| 職稱 | 姓名 | 薪資(A) | 退職退休金 B) | 獎金及特支費等等(C) | 員工酬勞金額(D) | A、B、C及D等四項總額及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 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酬金 | |||||||
|---|---|---|---|---|---|---|---|---|---|---|---|---|---|---|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
| 現金金額 | 股票金額 | 現金金額 | 股票金額 | |||||||||||
| 總經理 | 羅政洲 | 2,040 | 2,040 | 122 | 122 | 4,151 | 4,151 | 1,532 | 0 | 1,532 | 0 | 7,845 | ||
| 4.45% | 7,845 | |||||||||||||
| 4.45% | 無 | |||||||||||||
| 副總經理 | 何秀媛 | 1,440 | 1,440 | 86 | 86 | 2,259 | 2,259 | 980 | 0 | 980 | 0 | 4,765 | ||
| 2.70% | 4,765 | |||||||||||||
| 2.70% | 無 | |||||||||||||
| 執行副總經理 | 彭夢偉 | 1,680 | 1,680 | 101 | 101 | 2,016 | 2,016 | 833 | 0 | 833 | 0 | 4,630 | ||
| 2.63% | 4,630 | |||||||||||||
| 2.63% | 無 | |||||||||||||
| 副總經理 | 莊政勳 | 1,806 | 1,806 | 108 | 108 | 2,013 | 2,013 | 693 | 0 | 693 | 0 | 4,620 | ||
| 2.62% | 4,620 | |||||||||||||
| 2.62% | 無 | |||||||||||||
| 副總經理 | 鄭美玲 | 1,440 | 1,440 | 86 | 86 | 1,992 | 1,992 | 833 | 0 | 833 | 0 | 4,351 | ||
| 2.47% | 4,351 | |||||||||||||
| 2.47% | 無 |
註 1:退職退休金屬退職退休金費用化之提列,員工酬勞金額(D)為擬議數。
貳、公司治理報告
(四). 分派員工酬勞之經理人姓名及分派情形
單位:千元,114年12月31日
| 經理人 | 職稱 | 姓名 | 股票金額 | 現金金額 | 總計 | 總額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
|---|---|---|---|---|---|---|
| 總經理 | 羅政洲 | 0 | 9,639 | 9,639 | 5.47% | |
| 執行副總經理 | 彭夢偉 | |||||
| 副總經理 | 鄭美玲 | |||||
| 副總經理 | 劉永鑄 | |||||
| 副總經理 | ||||||
| (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 | 何秀媛 | |||||
| 副總經理 | 黃慶祥 | |||||
| 副總經理 | 張裕明 | |||||
| 副總經理 | 莊政勳 | |||||
| 副總經理 | 黃亮為 | |||||
| 副總經理 | 江耀宗 | |||||
| 副總經理 | 郭卜儁 | |||||
| 協理 | 李文都 | |||||
| 協理 | 陳國榮 | |||||
| 協理 | 馮旭暉 | |||||
| 協理 | 張志豪 | |||||
| 協理 | 郭漢裕 | |||||
| 協理(財務主管) | 許森源 |
註:以上金額為擬議數。填列最近年度經董事會通過分派經理人之員工酬勞金額(含股票及現金),若無法預估者則按去年實際分派金額比例計算今年擬議分派金額。稅後純益係指最近年度之稅後純益;已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者,稅後純益係指最近年度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之稅後純益。
(五). 最近二年度給付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等之酬金總額占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稅後純益比例之分析並說明給付酬金之政策、標準與組合、訂定酬金之程序、與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聯性。
- 最近二年度給付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等之酬金總額占財務報告稅後純益比例之分析:114年度董事之酬金及總額較113年度減少,係因114年度稅後純益減少所致,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總額較113年度增加,係因人員異動及獎金給付增加所致。
| 職稱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
|---|---|---|---|---|---|---|---|---|
| 114年度 | 113年度 | 114年度 | 113年度 | |||||
| 金額 | 佔稅後純益比率 | 金額 | 佔稅後純益比率 | 金額 | 佔稅後純益比率 | 金額 | 佔稅後純益比率 | |
| 董事 | 28,290 | 16.05% | 30,706 | 7.89% | 28,290 | 16.05% | 30,706 | 7.89% |
| 監察人 | - | 0.00% | - | 0.00% | - | 0.00% | - | 0.00% |
|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 | 45,465 | 25.79% | 39,582 | 12.41% | 45,465 | 25.79% | 39,582 | 12.41% |
| 稅後純益 | 176,307 | 318,832 | 176,307 | 318,832 |
- 給付酬金之政策、標準與組合、訂定酬金之程序、與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聯性:
(1). 董事之酬金包括車馬費、盈餘分派之董監酬勞。在車馬費方面,係參考同業水準,依董事出席董事會情況支付。本公司董事執行本公司職務時,不論公司營業盈虧,公司得支給報酬,其報酬授權董事會依其對公司營運參與程度及貢獻之價值,於不超過本公司核薪辦法所訂最高薪階之標準議定之。董事酬勞依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條:公司年度如有獲利,不高於5%為董事酬勞,並經薪資報酬
- 12 -
貳、公司治理報告
委員會及董事會審核通過,其中獨立董事不參與董事酬勞之分配。獨立董事:本公司獨立董事係以每月領取定額報酬及參加董事會議之車馬費與出席費。相關績效考核及薪酬合理性均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及董事會審核:114年度稅前利益扣除分派員工及董事酬勞前之利益 2.43%為董事酬金,金額為6,400千元。
(2).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包括薪資、獎金、員工紅利、員工認股權憑證等,則係依所擔任之職位及所承擔的責任,參考同業對於同類職位之水準釐定。另當年度公司如有獲利,依本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條: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 5%為員工酬勞並應提撥不低於 1%為基層員工調整薪資或分派酬勞,所提金額作為基層員工分派酬勞時,可包含於員工酬勞提撥金額中,並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及董事會審核通過。
(3). 本公司酬金政策相關給付標準及制度之檢討,係以公司整體營運狀況為主要考量,並視績效達成率及貢獻度核定給付標準,以提升董事會及經營團隊之整體組織團隊效能。另參考業界薪酬標準,確保本公司管理階層之薪酬於業界具有競爭力,以留任優秀之管理人才。本公司經營階層之重要決策,均衡酌各種風險因素後為之,相關決策之績效即反映於公司之獲利情形,進而經營階層之薪酬與風險之控管績效相關。
(4). 本公司給付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包含員工持股,其實際價值與未來股價相關,即與公司共同承擔未來經營風險。
(5). 本公司董事會於 113 年 11 月 6 日決議通過「高階經理人薪資報酬與 ESG 相關績效激勵辦法」,確保永續發展與經營目標一致並創造長期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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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公司治理報告
三、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一). 董事會運作情形資訊
最近年度(114年度)董事會開會5次,董事出列席情形如下
|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列)席次數B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列)席率(%)【B/A】 | 備註 |
|---|---|---|---|---|---|
| 董事長 | 王冠祥 | 5 | 0 | 100% | |
| 董事 | 王冠鴻 | 5 | 0 | 100% | |
| 董事 | 黃慶祥 | 5 | 0 | 100% | |
| 董事 | 郭卜儁 | 5 | 0 | 100% | |
| 董事 | 陳君瑋 | 5 | 0 | 100% | |
| 董事 | 楊慶祺 | 5 | 0 | 100% | |
| 獨立董事 | 李成 | 5 | 0 | 100% | |
| 獨立董事 | 吳傳銓 | 5 | 0 | 100% | |
| 獨立董事 | 陳立宗 | 4 | 0 | 80% |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董事會之運作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獨立董事意見及公司對獨立董事意見之處理:
(一)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3所列事項:
| 日期 | 議案內容 | 獨立董事意見 | 公司對獨立董事意見之處理 | 決議情形 |
|---|---|---|---|---|
| 114.01.21 | ||||
| 114年第1次 | 本公司擬投資設立越南子公司案。 | 同意 | 不適用 |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
| 114.02.26 | ||||
| 114年第2次 | 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 |||
| 本公司擬代未成立之越南子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權案。 | 同意 | 不適用 |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 |
| 114.05.07 | ||||
| 114年第3次 | 本公司擬修正部分『內部控制制度』及『內部稽核實施規則』案。 | 同意 | 不適用 |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
(二)除前開事項外,其他經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之董事會議決事項:無此情形。
二.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應敘明董事姓名、議案內容、應利益迴避原因以及參與表決情形:
| 日期 | 董事 | 議案內容 | 應利益迴避原因 | 參與表決情形 |
|---|---|---|---|---|
| 114.05.07 | ||||
| 114年第3次 | 王冠祥、王冠鴻、黃慶祥、陳君瑋、郭卜儁 | 本公司董事薪酬案 | 本案關係人 | 除有自身利害關係之董事因利益迴避而未參與討論及表決外,經主席徵詢其餘出席董事全體無異議照案通過。 |
| 114.05.07 | ||||
| 114年第3次 | 王冠祥、王冠鴻、黃慶祥、郭卜儁 | 本公司員工薪酬案 | 本案關係人 | 除有自身利害關係之董事因利益迴避而未參與討論及表決外,經主席徵詢其餘出席董事全體無異議照案通過。 |
三.上市上櫃公司應揭露董事會自我(或同儕)評鑑之評估週期及期間、評估範圍、方式及評估內容等資訊及董事會評鑑執行情形:
| 評估週期 | 評估期間 | 評估範圍 | 評估方式 | 評估內容 | 評估結果 |
|---|---|---|---|---|---|
| 每年執行一次 | 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 | 1.整體董事會 | |||
| 2.個別成員 | |||||
| 3.功能性委員會 | |||||
| (審計委員會/薪資報酬暨提名委員會/永續發展委員會) | 董事會自評 | 董事會(功能性委員會審計委員會/薪資報酬暨提名委員會/永續發展委員會)評估項目 | |||
| A.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 |||||
| B.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 | |||||
| C.董事會組成與結構 | |||||
| D.董事之選任及持續進修 | |||||
| E.內部控制 | |||||
| 董事成員(自我或同儕)評估項目: | |||||
| A.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 | |||||
| B.董事職責認知 | |||||
| C.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 |||||
| D.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 | |||||
| E.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 | |||||
| F.內部控制 | 董事會整體評分為5分,評量結果為4.98分。 | ||||
| 功能性委員會(審計委員會/薪資報酬暨提名委員會/永續發展委員會)(整體評分為5分,評量結果為4.92分。 | |||||
| 董事成員整體評分為5分,評量結果為4.91分。顯示董事對於各項指標運作之效率與效果,皆有正面評價。 |
四.當年度及最近年度加強董事會職能之目標(例如設立審計委員會、提昇資訊透明度等)與執行情形評估:
(一)本公司訂定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及道德行為準則,已上傳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與公司官網。
(二)本公司章程載明採候選人提名制度選舉董事,並審慎評估候選人之資格及候選人當選之意願。
(三)本公司每年定期安排董事及監察人進修課程,加強對公司治理相關主題的法律知識。
(四)本公司於112年5月30日股東會常會改選,委任3位獨立董事為本公司第二屆審計委員會委員,每季至少召開一次,114年度審計委員會開會5次,開會期間會計師及稽核主管皆列席,運作及溝通良好。
(五)本公司於112年11月7日董事會成立永續發展委員,會委任3位獨立董事及3位董事為本公司第一屆永續發展委員委員,每年至少召開一次,114年度永續發展委員開會2次,開會期間經營團隊及稽核主管皆列席,運作及溝通良好。
(六)本公司已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於每年度評鑑後研討因應改善行動計畫,不斷強化董事會運作效率。
(七)本公司於113年11月6日董事會訂定「高階經理人薪資報酬與ESG相關績效激勵辦法」,將ESG指標納入績效管理,具體將高階主管薪酬與ESG績效進行連動、落實企業永續發展願景及達成所設定之永續目標。
- 14 -
貳、公司治理報告
(二). 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或監察人參與董事會運作情形:
- 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
(1). 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每季至少召開一次會議,年度工作重點如下;
A. 財務報表稽核及會計政策與程序。
B. 內部控制制度暨相關之政策與程序。
C. 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D. 法規遵循。
E. 審計委員會職責履行情形。
F. 審計委員會績效評量自評問卷。
(2). 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
最近年度(114年度)審計委員會開會5次(A),獨立董事出列席情形如下:
|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席次數(B) | 委託出席次數 | | 實際出席率(%)
(B/A) | | 備註 |
| --- | --- | --- | --- | --- | --- | --- | --- |
| 獨立董事 | 李 成 | 5 | 0 | | 100 | | |
| 獨立董事 | 吳傳銓 | 5 | 0 | | 100 | | |
| 獨立董事 | 陳立宗 | 4 | 0 | | 80 | | |
|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審計委員會之運作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敘明審計委員會召開日期、期別、議案內容、獨立董事反對意見、保留意見或重大建議項目內容、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一)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5所列事項。 | | | | | | | |
| 日期 | 議案內容 | | 獨立董事反對意見、保留意見 | 獨立董事重大建議項目內容 | 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 | 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 董事會決議內容 |
| 114.01.21
114年第1次 | 本公司擬投資設立越南子公司案。 | | 無 | 無 | 全體出席審計委員同意通過。 | 不適用 | 無異議照案通過。 |
| 114.01.21
114年第1次 | 本公司擬代未成立之越南子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權案。 | | 無 | 無 | 全體出席審計委員同意保留。 | 不適用 | 不適用。 |
| 114.02.26
114年第2次 | 本公司內部稽核業務報告。
本公司113年度財務報表案。
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本公司評估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報告案。
本公司擬制定「預先核准非確信服務政策之一般性原則」案。
本公司擬代未成立之越南子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權案。 | | 無 | 無 | 全體出席審計委員同意通過。 | 不適用 | 無異議照案通過。 |
| 114.05.07
114年第3次 | 本公司內部稽核業務報告。
本公司114年第一季財務報告。
本公司擬修正部分「內部控制制度」及「內部稽核實施規則」案。 | | 無 | 無 | 全體出席審計委員同意通過。 | 不適用 | 無異議照案通過。 |
| 114.08.06
114年第4次 | 本公司內部稽核業務報告。
本公司114年第二季財務報告。 | | 無 | 無 | 全體出席審計委員同意通過。 | 不適用 | 無異議照案通過。 |
| 114.11.03
114年第5次 | 本公司內部稽核業務報告。
本公司115年度稽核計畫案。
本公司簽證會計師公費案。
本公司114年第三季財務報告。 | | 無 | 無 | 全體出席審計委員同意通過。 | 不適用 | 無異議照案通過。 |
(二)除前開事項外,其他未經審計委員會通過,而經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之議決事項:無此情事。
貳、公司治理報告
二、獨立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應敘明獨立董事姓名、議案內容、應利益迴避原因以及參與表決情形:無此情事。
三、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應包括就公司財務、業務狀況進行溝通之重大事項、方式及結果等)。
(一)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及方式:
- 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定期於審計委員會議中向獨立董事進行稽核業務報告,並與委員溝通稽核報告結果及執行情形追蹤。
- 本公司簽證會計師於每季審計委員會議中,針對本公司財務報告核閱或查核以及內控查核情形向獨立董事進行報告,就財報核閱或查核情形及結果,內控查核的結果及重要法令等事項充分說明及溝通。
(二).114年度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主要溝通事項摘錄如下:本公司獨立董事對於稽核業務執行情形及成效,溝通情形良好。
| 日期 | 溝通事項 | 溝通結果 |
|---|---|---|
| 114.02.26 | ||
| 114年第2次 | 本公司內部稽核業務報告。 | |
| 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 獨立董事充分了解,並已列入當次審計委員會會議紀錄。 | |
| 114.05.07 | ||
| 114年第3次 | 本公司內部稽核業務報告。 | |
| 本公司擬修正部分『內部控制制度』及『內部稽核實施細則』案。 | 獨立董事充分了解,並已列入當次審計委員會會議紀錄。 | |
| 114.08.06 | ||
| 114年第4次 | 本公司內部稽核業務報告。 | 獨立董事充分了解,並已列入當次審計委員會會議紀錄。 |
| 114.11.03 | ||
| 114年第5次 | 本公司內部稽核業務報告。 | |
| 本公司115年度稽核計畫案。 | 獨立董事充分了解,並已列入當次審計委員會會議紀錄。 |
(三).114年度獨立董事與簽證會計師主要溝通事項摘錄如下:本公司獨立董事與簽證會計師溝通情形良好。
| 日期 | 溝通事項 | 溝通結果 |
|---|---|---|
| 114.02.26 | ||
| 114年第2次 | 本公司113年度財務報表案。 | 獨立董事充分了解,並已列入當次審計委員會會議紀錄。 |
| 114.05.07 | ||
| 114年第3次 | 本公司114年第一季財務報告,提請討論。 | 獨立董事充分了解,並已列入當次審計委員會會議紀錄。 |
| 114.08.06 | ||
| 114年第4次 | 本公司114年第二季財務報告,提請討論。 | 獨立董事充分了解,並已列入當次審計委員會會議紀錄。 |
| 114.11.03 | ||
| 114年第5次 | 本公司114年第三季財務報告,提請討論。 | 獨立董事充分了解,並已列入當次審計委員會會議紀錄。 |
- 監察人參與董事會運作情形:無此情形。
貳、公司治理報告
(三).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其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一、公司是否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訂定並揭露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 V | 本公司已訂定「公司治理守則」。 | 無顯著差異 | |
| 二、公司股權結構及股東權益 | ||||
| (一) 公司是否訂定內部作業程序處理股東建議、疑義、糾紛及訴訟事宜,並依程序實施? | ||||
| (二) 公司是否掌握實際控制公司之主要股東及主要股東之最終控制者名單? | ||||
| (三) 公司是否建立、執行與關係企業間之風險控管及防火牆機制? | ||||
| (四) 公司是否訂定內部規範,禁止公司內部人利用市場上未公開資訊買賣有價證券? | V | (一) 本公司已訂定「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並設有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專人處理股東事宜。 | ||
| (二) 本公司有股務承辦人員負責處理相關事宜,並由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協助辦理,可有效掌握主要股東。 | ||||
| (三) 公司已訂定『關係企業管理規定』等內部相關辦法建立適當風險控管機制及防火牆。 | ||||
| (四) 公司已訂定「內部重大資訊處理程序」,每季至少一次向內部人進行宣導。將於每次董事會日期確定後,提醒董事不得於年度財務報告公告前三十日及每季財務報告公告前十五日之封閉期間交易股票。 | (一)無顯著差異 | |||
| (二)無顯著差異 | ||||
| (三)無顯著差異 | ||||
| (四)無顯著差異 | ||||
| 三、董事會之組成及職責 | ||||
| (一) 董事會是否擬訂多元化政策、具體管理目標及落實執行? | ||||
| (二) 公司除依法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外,是否自願設置其他各類功能性委員會? | ||||
| (三) 公司是否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及其評估方式,每年並定期進行績效評估,且將績效評估之結果提報董事會,並運用於個別董事薪資報酬及提名續任之參考? | ||||
| (四) 公司是否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獨立性? | V | (一) 董事會就成員組成多元化方針及落實執行 | ||
| 1.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公司治理守則」,在第三章「強化董事會職能」訂定多元化方針。並本公司章程、董事全面採用候選人提名制,評估各候選人之學經歷資格,並遵守「公司治理守則」,以確保董事成員之多元性。 | ||||
| 2. 本公司董事會成員落實多元化情形(附表1)。本公司現任董事會由 9 位董事組成,包含 6 位董事、3 位獨立董事(佔33%),成員具備法律、商務及管理等領域之豐富經驗與專業。本公司亦注重董事會成員組成之性別平等,女性董事比率為11%,已達成公司董事會多元化的具體管理目標。 | ||||
| (二) 本公司自願設置永續發展委員會以及提名委員會,未來將依法令及公司營運設置其他各類功能性委員會。 | ||||
| (三) 本公司已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每年執行一次績效評估,且將績效評估之結果提報董事會,並運用於個別董事薪資報酬及提名續任之參考。 | ||||
| 114年度董事會績效自我評估結果皆為良好,評估結果提報115年2月26日董事會,未來將擬議運用於個別董事薪資報酬及提名續任之參考。 | ||||
| (四) 本公司董事會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規定,參考審計品質指標(AQIs)評估聘任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最近年度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評估結果(附表2) 並提報115年2月26日董事會審議通過,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獨立性聲明書」。 | (一)無顯著差異 | |||
| (二)無顯著差異 | ||||
| (三)無顯著差異 | ||||
| (四)無顯著差異 | ||||
| 四、上市上櫃公司是否配置適任及適當人數之公司治理人員,並指定公司治理主管,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包括但不限於提供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所需資料、協助董事、監察人遵循法令、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等)? | V | 本公司已設置公司治理主管。 | 無顯著差異 |
- 17 -
貳、公司治理報告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 | 與上市上櫃公司
治理實務守則差異
情形及原因 |
| --- | --- | --- | --- |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五、公司是否建立與利害關係人(包括但不限於股東、員工、客戶及供應商等)溝通管道,及於公司網站設置利害關係人專區,並妥適回應利害關係人所關切之重要企業社會責任議題? | V | | 本公司因應利害關係人,依其關切議題提供溝通管道與作法,並於公司網站設立利害關係人專區及相關對應單位之聯絡資訊,以妥善回應利害關係人所關切相關之議題。 | 無顯著差異 |
| 六、公司是否委任專業服務代辦機構辦理股東會事務? | V | | 本公司已委任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為服務代辦機構辦理股東會事務 | 無顯著差異 |
| 七、資訊公開
(一) 公司是否架設網站,揭露財務業務及公司治理資訊?
(二) 公司是否採行其他資訊揭露之方式(如架設英文網站、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資訊之蒐集及揭露、落實發言人制度、法人說明會過程放置公司網站等)?
(三) 公司是否於會計年度終了後兩個月內公告並申報年度財務報告,及於規定期限前提早公告並申報第一、二、三季財務報告與各月份營運情形? | V | | (一) 本公司已設置公司網站(www.rexon.net),並揭露財務業務及公司治理資訊。
(二) 本公司已設置公司網站提供中英文相關訊息予股東及利害關係人參考,並指派副總郭卜偉先生擔任發言人,許森源先生擔任代理發言人,另有公開部門維持與媒體之溝通管道,對可能影響股東及利害關係人之重大訊息,皆能及時並允當揭露。
本公司訂定「內部重大資訊處理程序」以規範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並將此管理程序告知全體員工、經理人及董事。
(三) 本公司於115年2月申報年度財報,依規定於期限內申報並公告。 | (一)無顯著差異
(二)無顯著差異
(三)無顯著差異 |
| 八、公司是否有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權益、僱員關懷、投資者關係、供應商關係、利害關係人之權利、董事及監察人進修之情形、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公司為董事及監察人購買責任保險之情形等)? | V | | (一) 員工權益:本公司除依勞基法保障員工合法權益外,並設有職工福利委員會提供各項員工福利。
(二) 僱員關懷:透過員工福利制度及教育訓練制度與員工建立起互信互賴之良好關係,並安排定期健康檢查。
(三) 投資者關係:設置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制度負責公司對外關係之溝通,亦設置專人依據法令規定於公開觀測站揭露公司資訊。
(四) 供應商關係:本公司對供應商將持續秉持互信、互利的精神,以及維繫良好的關係。
(五) 利害關係人之權利:本公司與利害關係人保持良好之溝通、建言,以維護應有之合法權益。
設有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制度,處理股東提出之問題及建議。
(六) 董事進修之情形:本公司積極鼓勵公司董事進修課程。本公司董事114年度參加進修課程人工智慧AI熱潮下的「著作權爭議」案例與相關法律責任解析、全球經濟情勢與產業展望、企業ESG永續三大實務議題解析:漂綠、人權及誠信、公司治理與證券法規、企業人工智慧應用之重要性及實際案例等。
(七) 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本公司配合相關法令及實際運作之需要,建立標準作業流程及訂定內部管理制度,除舉辦教育訓練培養員工正確觀念,並積極推廣與落實各項風險管理規範,以降低財務及業務上可能面臨的風險。此外,內部稽核人員亦定期針對公司所訂各項風險管理辦法之執行進行查核,針對缺失進行改善,確實衡量並有效監督風險管理機制之運作。
(八) 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本公司一向嚴守客戶機密,客戶間彼此若有競爭關係者,設計於不同專區進行生產,建立防火牆。
(九) 本公司為董事及監察人購買責任保險,並已申報於公開觀測站。 | 無顯著差異 |
- 18 -
貳、公司治理報告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 | 與上市上櫃公司
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 | --- | --- |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 | | (十) 本公司舉辦誠信經營之內、外部之教育訓練
(含誠信經營、公司治理、職業道德安全管理、會計制度及內部控制等相關課程)。 | |
| 九、請就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中心最近年度發布之公司治理評鑑結果說明已改善情形,及就尚未改善者提出優先加強事項與措施。(未列人受評公司者無需填列):
1. 本公司已改善情形:
A. 揭露高階經理人薪資報酬與ESG相關績效評估連結之政策。
B. 訂定與關係人相互間之財務業務相關作業之書面規範。
2. 尚未改善者提出優先加強事項與措施:
A. 制定提升企業價值具體措施。
B. 制訂與營運目標連結之智慧財產管理計畫。 | | | | |
附表 1:本公司董事會成員落實多元化情形
| 姓名 | 國籍 | 性別 | 成員工身份 | 年齡 | 獨立董事任期年資 | 營運利息分析能力 | 經營管理能力 | 危機處理能力 | 產業知識 | 國際市場觀 | 領導能力 | 決策能力 | ||||
|---|---|---|---|---|---|---|---|---|---|---|---|---|---|---|---|---|
| 41-50歲 | 51-60歲 | 61-70歲 | 71-80歲 | 3年以下 | 3至9年 | |||||||||||
| 王冠祥 | 中華民國 | 男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
| 王冠涓 | 中華民國 | 女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
| 黃慶祥 | 中華民國 | 男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
| 陳君璋 | 中華民國 | 男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
| 郭卜儒 | 中華民國 | 男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
| 楊慶祺 | 中華民國 | 男 | V | V | V | V | V | V | V | |||||||
| 李 成 | 中華民國 | 男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
| 吳傳銘 | 中華民國 | 男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
| 陳立宗 | 中華民國 | 男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附表 2:會計師獨立性及適任性評估標準
| 序號 | 獨立性及適任性評估項目 | 陳政學會計師 | 張字信會計師 |
|---|---|---|---|
| 1 | 非為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受僱人。 | 是 | 是 |
| 2 | 非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但如為公司或其母公司、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之獨立董事者,不在此限)。 | 是 | 是 |
| 3 | 非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以他人名義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一以上或持股前十名之自然人股東。 | 是 | 是 |
| 4 | 非前三款所列人員之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三親等以內直系血親親屬。 | 是 | 是 |
| 5 | 非直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五以上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或持股前五名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 是 | 是 |
| 6 | 非與公司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特定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東。 | 是 | 是 |
| 7 | 未與其他董事間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 是 | 是 |
| 8 | 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之一。 | 是 | 是 |
| 9 | 未有公司法第27條規定以政府、法人或其代表人當選。 | 是 | 是 |
| 10 | 其他有效參考資訊:會計師獨立性聲明書 | 是 | 是 |
- 19 -
貳、公司治理報告
(四). 公司如有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或提名委員會者,應揭露其組成及運作情形:
- 薪資報酬暨提名委員會成員資料
| 條件 | 專業資格與經驗 | 獨立性情形 | 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資料 | |
|---|---|---|---|---|
| 身分別姓名 | ||||
| 獨立董事(日集人) | 李成 | 商務、法務、或公司業務所須相關科系之公私立大專院校講師以上,且無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 1. 本人、配偶、二頻等以內親屬是否擔任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 |
| 2. 本人、配偶、二頻等以內親屬(或利用他人名義)持有公司股份數及比重; | ||||
| 3. 未擔任與本公司有特定關係公司(參考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3條第1項5~8款規定)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 ||||
| 4. 最近2年未提供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所取得之報酬金額。 | 2 | |||
| 獨立董事 | 吳傳銘 | 會計師或其他與公司業務所需之國家考試及格領有證書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且無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 1. 本人、配偶、二頻等以內親屬是否擔任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 |
| 2. 本人、配偶、二頻等以內親屬(或利用他人名義)持有公司股份數及比重; | ||||
| 3. 未擔任與本公司有特定關係公司(參考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3條第1項5~8款規定)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 ||||
| 4. 最近2年未提供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所取得之報酬金額。 | 1 | |||
| 獨立董事 | 陳立宗 | 商務、法務、或公司業務所須相關科系之公私立大專院校講師以上,且無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 1. 本人、配偶、二頻等以內親屬是否擔任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 |
| 2. 本人、配偶、二頻等以內親屬(或利用他人名義)持有公司股份數及比重; | ||||
| 3. 未擔任與本公司有特定關係公司(參考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3條第1項5~8款規定)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 ||||
| 4. 最近2年未提供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所取得之報酬金額。 | 無 | |||
| 董事 | 楊慶祺 | 商務、法務、或公司業務所須之工作經驗,且無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 1. 本人、配偶、二頻等以內親屬是否擔任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 |
| 2. 本人、配偶、二頻等以內親屬(或利用他人名義)持有公司股份數及比重;是否擔任與本公司有特定關係公司(參考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3條第1項5~8款規定)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 ||||
| 4. 最近2年未提供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所取得之報酬金額。 | 無 |
註 1:專業資格與經驗:敘明個別董事及監察人之專業資格與經驗,如屬審計委員會成員且具備會計或財務專長者,應敘明其會計或財務背景及工作經歷,另說明是否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註 2:獨立董事應敘明符合獨立性情形,包括但不限於本人、配偶、二頻等以內親屬是否擔任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本人、配偶、二頻等以內親屬(或利用他人名義)持有公司股份數及比重;是否擔任與本公司有特定關係公司(參考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3條第1項5~8款規定)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最近2年提供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所取得之報酬金額。
註 3:揭露方式請參閱臺灣證券交易所公司治理中心網站之最佳實務參考範例。
| 身分別
(註1) | 條件
姓名 | 專業資格與經驗 | 獨立性情形(註2) | 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
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
資料 |
| --- | --- | --- | --- | --- |
| 商務、法務、財務、會計或公司業務所需相關科系之公私立大專院校講師以上 | 法官、檢察官、律師、會計師或其他與公司業務所需之國家考試及格領有證書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 | 具有商務、法務、財務、會計或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 獨立董事 | 李成 | V |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2 |
| 獨立董事 | 吳傳銘 |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1 |
| 獨立董事 | 陳立宗 | V |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0 |
| 董事 | 楊慶祺 | |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0 |
註 1:身分別請填列係為董事、獨立董事或其他。
註 2:各成員於擔任前二年及任職期間符合下述各條件者,請於各條件代號下方空格中打“V”。
(1) 非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受僱人。
(2) 非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但如為公司與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屬同一母公司之子公司依本法或當地國法令設置之獨立董事相互兼任者,不在此限)。
(3) 非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以他人名義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 1% 以上或持股前十名之自然人股東。
(4) 非(1)所列之經理人或(2)、(3)所列人員之配偶、二頻等以內親屬或三頻等以內直系血親親屬。
(5) 非直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 5% 以上,持股前五名或依公司法第27條第1項或第2項指派代表人擔任公司董事或監察人之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但如為公司與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屬同一母公司之子公司依本法或當地國法令設置之獨立董事相互兼任者,不在此限)。
(6) 非與公司之董事席次或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半數係由同一人控制之他公司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但如為公司或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屬同一母公司之子公司依本法或當地國法令設置之獨立董事相互兼任者,不在此限)。
(7) 非與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或相當職務者互為同一人或配偶之他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或受僱人(但如為公司與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屬同一母公司之子公司依本法或當地國法令設置之獨立董事相互兼任者,不在此限)。
(8) 非與公司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特定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或持股5%以上股東(但特定公司或機構如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20%以上,未超過50%,且為公司與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屬同一母公司之子公司依本法或當地國法令設置之獨立董事相互兼任者,不在此限)。
(9) 非為公司或關係企業提供審計或最近二年取得報酬累計金額未逾新臺幣50萬元之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相關服務之專業人士、獨資、合夥、公司或機構之企業主、合夥人、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及其配偶。但依證券交易法或企業併購法相關法令履行職權之薪資報酬委員會、公開收購審議委員會或併購特別委員會成員,不在此限。
(10) 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之一。非為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受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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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公司治理報告
2. 薪資報酬暨提名委員會運作情形資訊
(1). 本公司之薪資報酬暨提名委員會委員計 4 人。
(2). 本屆委員任期:112 年 5 月 30 日至 115 年 5 月 29 日,最近年度(114 年)薪資報酬暨提名委員會開會 2 次(A),委員資格及出席情形如下:
|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席次數(B)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B/A) | 備註 |
|---|---|---|---|---|---|
| 召集人 | 李 成 | 2 | 0 | 100% | |
| 委員 | 吳傳銘 | 2 | 0 | 100% | |
| 委員 | 陳立宗 | 1 | 0 | 50% | |
| 委員 | 楊慶祺 | 2 | 0 | 100% | |
| 其他應記載事項: | |||||
| 一、董事會如不採納或修正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董事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薪資報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如董事會通過之薪資報酬優於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其差異情形及原因):無。 | |||||
| 二、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如成員有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應敘明薪資報酬委員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成員意見及對成員意見之處理:無。 |
(3). 年度薪資報酬暨提名委員會之討論事由與決議結果及公司對於成員意見之處理:
| 日期 | 議案內容 | 決議情形 | 公司對薪資報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
|---|---|---|---|
| 114.02.26 | |||
| 114 年第 1 次 | 1.上次會議紀錄及執行情形。 | ||
| 2.職務及薪酬異動報告。 | |||
| 3.本公司 113 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提列方式案。 | |||
| 4.本公司基層員工的定義及範圍案。 |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 | 不適用 | |
| 114.05.07 | |||
| 114 年第 2 次 | 1.上次會議紀錄及執行情形。 | ||
| 2.職務及薪酬異動報告。 | |||
| 3.本公司 113 年度董事酬勞及經理人員工酬勞分配案。 | |||
| 4.本公司擬執行獎金型員工持股信託計畫暨經理人參與獎金型員工持股信託案。 |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 | 不適用 |
-
提名委員會成員資料及運作情形資訊:本公司 114 年 11 月 3 日董事會決議將「薪資報酬委員會」更名為「薪資報酬暨提名委員會」,提名委員會成員資料同上,運作情形為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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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公司治理報告
(五). 推動永續發展執行情形及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永續委員會運作情形。
(1). 由全體3位獨立董事及3位董事組成,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年度工作重點如下:
A. 公司永續發展政策之擬定。
B. 公司永續發展,包含永續治理、誠信經營、環境與社會面之目標、策略與執行方案之制定。
C. 公司永續發展執行情形與成效之檢討、追蹤與修訂,並定期向董事會報告。
D. 關注各利害關係人,包括股東、客戶、供應商、員工、政府、非營利組織、社區、媒體所關切之議題及督導溝通計畫。
(2). 永續委員會運作情形:永續委員會於112年11月7日成立。
最近年度(114年度)永續發展委員會開會2次(A),委員出列席情形如下:
|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席次數(B)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B/A) | 備註 |
|---|---|---|---|---|---|
| 董事 | 王冠涓 | 2 | 0 | 100 | |
| 獨立董事 | 李 成 | 2 | 0 | 100 | |
| 獨立董事 | 吳傳銓 | 2 | 0 | 100 | |
| 獨立董事 | 陳立宗 | 1 | 0 | 50 | |
| 董事 | 王冠祥 | 2 | 0 | 100 | |
| 董事 | 楊慶祺 | 2 | 0 | 100 | |
|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註1)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 --- | --- | --- |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一、公司是否建立推動永續發展之治理架構,且設置推動永續發展簽(簽)職單位,並由董事會授權高階管理階層處理,及董事會督導情形? | V | 1.公司推動永續發展之治理架構:以董事會為永續發展相關議題之最高決策單位,於112年11月成立功能性委員會「永續發展委員會」由王冠涓董事擔任主席,與多位不同領域的董事共同檢視公司的核心營運能力,訂定中長期的永續發展計畫。永續辦公室負責協助永續發展策略規劃及執行,力山永續經營委員會(簡稱力山ESG委員會)負責推動執行。 | |||
| 2.故明公司各組織之執行情形: | |||||
| (1)推動永續發展專職單位名稱、設置時點及董事會授權。110年11月正式成立力山永續經營委員會。 | |||||
| (2)推動單位成員之組成、運作及當年度執行情形(如:工作計畫與執掌)。由各功能別最高主管展開提供客戶興競爭力的創新產品與服務,發揮對供應商綠色環保減碳的影響力,提供安全健康環境,員工充分發展,與公司共同成長,良好的公司治理,確保利害關係人權益以及參與社會公益活動之工作計畫;以創造永續成長、綠色營運、人才吸引、共榮共好以及公益共享之價值。 | |||||
| (3)推動單位向董事會報告之頻率(至少一年一次)或當年度向董事會報告之日期;每年至少兩次,於114年2月26日以及114年8月6日進行報告。 | |||||
| 3.ESG委員會由董事長指派主任委員、委員由本公司高階經理人組成。主任委員定期向董事會報告關於永續發展的策略、目標、管理方針以及檢討措施之執行情形。 | |||||
| 4.「永續發展委員會」主席每半年向董事會報告永續發展執行成果及未來的工作計劃。114年度共召開2次會議,議案內容包含: | |||||
| (1)鑑別需關注之永續議題,擬定因應行動方案; | |||||
| (2)永續相關議題之目標、政策、行動計畫 | |||||
| (3)監督永續經營事項之落實,並評估執行情形。 | 無重大差異 | ||||
| 二、公司是否依重大性原則,進行與公司營運相關之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議題之風險評估,並訂定相關風險管理政策或策略? | V | 本揭露資料涵蓋公司於114年1月至114年12月間在主要據點之永續發展績效表現。風險評估還押以本公司為主,包含臺灣,並基於與營運本業的攸關性及對重大主題的影響程度,將子公司力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Power Tool Specialists Inc.納入範疇。 | |||
| 永續發展委員會透過多元管道蒐集內外部利害關係人意見,並參酌國內外研究報告與產業趨勢,結合各部門及子公司之營運評估結果,進行重大性分析與議題排序,據以鑑別對公司興關鍵影響之永續主題。同時,本公司亦針對各項重大主題,建立風險與機會評估機制,並制定相應之管理方針與行動方案,以強化營運韌性並降低潛在衝擊。 | |||||
| 依114年度重大性分析結果,本公司重大主題可歸納為五大主軸,並說明其對應 | 無重大差異 |
- 22 -
貳、公司治理報告
|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註1)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之風險與管理作為如下: 1. 地緣政治風險:主要包含主要產品市場、因政治力介入、影響銷量或成本。各單位共同協力、每周副總會議及每月經營檢討會管理、針對異常波動進行對策。 2.匯率波動:主要為因收款及付款幫別不同、導致匯率兌換損益總管理處主導、異常波動時,提出對策呈報董事長及總經理。 3.產品風險:主要包含產品未符客戶品質標準及生產良率過低。公司技術處主導,於每周品質會議檢視、並每月於副總會議呈報。 4.市場風險:主要為單一客戶銷售占比高、客戶經營團隊大幅變化及可能出現替代產品、消費趨勢產生變化。公司銷售處主導,於每周副總會議及每月經營檢討會管理、針對異常波動進行對策。 5.研發與技術風險:主要為缺少新技術或材料、難以提升現有製程精度或降低成本、產品創新慢、降低客戶合作意願、開發時間長於預期。公司技術處主導,每周副總會議及每月綠色創新委員會管理及提案。 | ||||
| 三、環境議題 (一) 公司是否依其產業特性建立合適之環境管理制度? (二) 公司是否致力於提升能源使用效率及使用對環境負荷衝擊低之再生物料? (三) 公司是否評估氣候變遷對企業現在及未來的潛在風險與機會,並採取相關之因應措施? (四) 公司是否統計過去兩年溫室氣體排放量、用水量及廢棄物總重量,並制定溫室氣體減量、減少用水或其他廢棄物管理之政策? | V | (一) 本公司推行環安衛管理系統於1999年取得ISO-14000認證並於112年取得ISO-14001及ISO-45001認證。在廢棄物回收及處理或使用上,皆依環境管理系統及環保法令規定辦理,並隨時檢討其執行成效、持續改進。 (二) 本公司致力於提升各項資源之利用效率,並使用對環境負荷衝擊低之再生物料: 1.提升能源效率、降低耗能與排放,減少環境衝擊並降低營運成本,同時提升企業韌性與競爭力,有助因應客戶與國際市場的低碳供應鏈要求。以推動建立能源管理制度、定期盤查用電、燃料等能源資料;推動節能專案(如設備改善、照明汰換、生產線優化);設定年度減碳與節能目標,並追蹤改善成效;分析溫室氣體盤查結果,提出減量策略;逐步導入再生能源與高效率設備。 2.將永續思維深植於產品全生命週期中,從研發初期的源頭管理、生產過程的資材節用,到產品使用端的能效提升與末端的包材減廢,致力於降低各階段對環境造成的衝擊。透過數據化管理落實環境永續目標,並在114年持續研究低碳材質與循環設計的應用。 (三) 本公司針對氣候變遷相關風險管理,以董事會擔任最高治理機構執行監督,並由董事會下ESG經營委員會在董事會監督下推動並定期向董事會報告,本公司現在及未來的潛在風險與機會,並採取相關之因應措施,揭露於本公司永續報告書。 (四) 本公司114年度委託SGS(台灣檢驗科技公司)實施溫室氣體盤查查證,取得ISO14064-1認證,並每年統計溫室氣體排放量、廢棄物重量等資訊,訂立減量目標逐年優化環境績效。 力山致力於負責任的水資源管理,遵循國內外水污染防治及資源永續相關規範,確保營運活動不對環境造成負荷。本公司之用水來源為台灣自來水公司供應之自來水,源自鯉魚潭水庫。由於廠區未設置儲水與再利用系統,取水量即等於實際用水量,用途主要集中於員工生活使用。公司製程不涉及大量用水環節,亦不產生工業廢水;廠區排放之生活廢水則委由其合法資格之第三方環境監測機構進行長期檢測與管理,確保排放水質符合相關標準後排放至當地地表水體。 為掌握營運據點的水資源風險,公司參考世界資源研究所(World Resources Institute, WRI)Aqueduct水風險地圖,進行營運所在地之風險評估。結果顯示,大里工業區屬於低至中等水風險等級,顯示力山目前未對當地水環境造成重大或即時負面影響。另經環境敏感度檢視,力山所有營運據點均未鄰近具高度生物多樣性保護價值之區域,潛在生態影響程度屬不顯著。 力山制定「廢棄物管理辦法」,廠內全體員工皆遵守此管理規範並且落實辦理。廠內的廢棄物分類後,主要產出為可回收的金屬、廢塑膠、廢紙箱等資源性廢棄物,以及不可回收的有害與非有害廢棄物。經過焚燒、熱處理等方式進行處理,並確保其最終處置不會對外部環境造成污染。力山依照ISO 14001 環境標準實施風險評估,並制定減量與回收管理措施。依照廢棄物管理辦法,處置廢棄物過程中,遵循環境管控規範;同時,公司逐漸關注供應商上下游的廢棄物影響,所帶來環境面衝擊影響,致力於與供 | 無重大差異 無重大差異 無重大差異 無重大差異 無重大差異 無重大差異 無重大差異 無重大差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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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公司治理報告
|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註1)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應商合作,共同達成減少、減量之環境衝擊策略。 | ||||
| 註:114年度非有害廢棄物總量統計基礎為焚化處理項目。 | ||||
| 四、社會議題 | ||||
| (一)公司是否依照相關法規及國際人權公約,制定相關之管理政策與程序? | V | (一)力山工業致力於遵循國際人權準則,包括《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聯合國全球盟約》和《國際勞工組織工作基本原則與權利宣言》,並遵守相關法規。我們努力維護勞資關係和諧、實現職場平權,確保工作場所的健康與安全,同時提升員工身心靈的平衡。我們建立了公司管理規定,包括《工作規則》、《執行職務不法侵害危害預防計畫》和《人事管理規定》,明確宣示對員工人權的保護,包括基本法規要求、就業自由、人道待遇、禁止不當歧視與性騷擾等。為強化員工人權觀念,保護員工權益不受侵害,建立了多元有效的溝通機制、健全的薪酬福利制度及提供訓練發展機會和課程。人權管理政策及具體方案摘要如下:力山於112年度成立性平委員會。114年性平委員會召開4次會議確保檢視和更新現有政策,持續監督和評估效果。截至114年12月底,力山及力山科均未有接獲就業歧視之申訴。進一步鞏固了公司對永續發展的承諾。因應全球供應鏈對人權議題之高度關注,公司於114年年底啟動人權制度升級,邀請專業顧問團隊針對國際人權規範與社會責任標準進行專題說明與適切性評估,並盤點現行制度與國際標準間之差距,逐步建構符合國際客戶要求之管理體系。此項作業並非因應單一客戶要求,而是基於公司長期永續發展策略,主動建立符合國際標準之人權管理制度,展現公司在社會責任議題上的積極承諾。 | ||
| (二)本公司已訂定及實施合理員工福利措施(包括薪酬、休假及其他福利等),並員工薪資報酬政策係依據個人能力,對公司貢獻度、績效表現、具競爭性及考量公司未來營運風險後決定。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條規定,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5%為員工酬勞並應提撥不低於1%為基層員工調整薪資或分派酬勞,所提金額作為基層員工分派酬勞時,可包含於員工酬勞提撥金額中,由董事會決議以股票或現金分派發放,其發放對象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董事會通過為114年員工酬勞提撥為14%,將經營績效或成果適當反映於員工薪酬。 | 無重大差異 | |||
| (三)公司是否提供員工安全與健康之工作環境,並對員工定期實施安全與健康教育? | V | (三)本公司已取得ISO45001驗證,本公司依據『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規,已稱置合格急救人員及足與急救箱,以及實施新進人員、調換工作者以及新任主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的教育訓練,並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設置哺乳室;本公司成立緊急應變小組組織及定義緊急應變處理流程及工業安全衛生工作守則等作業程序,以因應緊急意外事故包括:停電、停水、火災、水災、颱風、地震、人員受傷(有暫時或永久失能之虞)、食物中毒、法定傳染病(SARS)、水質污染等等可能造成人員生命財產損失及環境污染之任何緊急狀況。工作環境與員工人身安全的保護措施。 | 無重大差異 | |
| (四)公司是否為員工建立有效之職涯能力發展培訓計畫? | V | (四)本公司設立人力資源處並建立員工有效之職涯能力發展培訓計畫並執行內部及外部教育訓練。114年通過建立力山學院強化培訓與師徒素例經驗學習模式,企業更能靈活適應未來挑戰、確保長期競爭力。 | 無重大差異 | |
| (五)針對產品與服務之顧客健康與安全、客戶隱私、行銷及標示等議題,公司是否遵循相關法規及國際準則,並制定相關保護消費者或客戶權益政策及申訴程序? | V | (五)本公司遵循相關法規及國際準則,而產品相關消費者權益以及產品服務上,皆是由品牌客戶直接處理。 | 無重大差異 | |
| (六)公司是否訂定供應商管理政策,要求供應商在環保、職業安全衛生或勞動人權等議題遵循相關規範,及其實施情形? | V | (六)推動供應鏈對永續領域的認知與實踐,全面實施評估機制,強化供應鏈的永續實力。114年完成簽署「供應商行為準則」之家數共164家,達全年採購交易金額72%;完成供應鏈「社會責任自評表」之家數181家,涵蓋公司治理、員工權益、職安與環保四大面向,評估結果顯示97%廠商達到良好以上等級;新供應商進行「永續構面評比」之家數20家,當年度新增供應商100%達目標分數。114年共舉辦2次年度供應商大會併同永續倡議會議,會中以「全球永續發展趨勢」、「力山永續發展進程」以及「永續倡議溝通」等三大主題向供應商進行ESG理念的宣揚與倡導。 | 無重大差異 | |
| 五、公司是否參考國際通用之報告書編製準則或指引,編製永續報告書等揭露公司非財務資訊之報告書?前揭報告書是否取得第三方驗證單位之確信或保證意見? | V | 本公司永續報告書之編製,主要依據全球永續性報告協會(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 GRI)發布之《GRI Standards 2021年版》,作為永續資訊揭露之核心架構,全面呈現公司於經濟、環境及社會面向之績效表現。同時,遵循臺灣證券交易所(Taiwan Stock Exchange, TWSE)之「上市公司編製與申報永續報告書作業辦法」,以確保報告內容符合主管機關規範,提升資訊揭露之合規性與透 | 無重大差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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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公司治理報告
|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註1)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明度。在氣候變遷議題方面,本公司參照國際金融穩定委員會 (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 FSB) 所提出之氣候相關財務揭露框架 (Task Force o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 TCFD),逐步建立氣候風險與機會之辨識、評估及管理機制,並強化氣候資訊揭露品質。 | ||||
| 此外,為提升永續資訊之產業關聯性與決策價值,本公司參考國際永續準則委員會 (International Sustainability Standards Board, ISSB) 所整合之永續揭露策構,並培養永續會計準則 (SASB),針對「電器製造 (Appliance Manufacturing)」及「玩具與體育用品 (Toys and Sporting Goods)」兩大產業別,揭露具財務重大性之永續議題。在全球永續發展趨勢連結方面,本公司亦參照聯合國 (United Nations, UN) 所發布之永續發展目標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SDGs),檢視企業營運與全球永續議題之關聯性,並將其納入策略規劃與行動方案之重要依據,以強化企業長期永續發展之貢獻。 | ||||
| 本公司 115 年出版之永續報告書,委託國際驗證機構「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GS Taiwan Ltd.)」依據 AA1000 保證標準 (v3) 第一類型中度保證等級進行查證。本報告書確保符合 GRI 2021 準則及 AA1000AP (2018) 當實性原則;相關查證作業進行中,預計於 115 年 5 月取得正式保證聲明書,屆時將隨附於 115 年永續報告書附錄。 |
六、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定有本身之永續發展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定守則之差異情形;本公司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之規定,落實企業社會責任。執行至今尚無差異情形。
七、其他有助於瞭解推動永續發展執行情形之重要資訊:
本公司各類永續發展運作情形,請參考本公司網站 (https://www.rexon.net/) 及相關出版品(如:年度永續報告書等)。
註 1:執行情形如勾選「是」,請與體說明所採行之重要政策、策略、措施及執行情形;執行情形如勾選「否」,請於「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欄位解釋差異情形及原因,並說明未來採行相關政策、策略及措施之計畫。
註 2:重大性原則係指有關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議題對公司投資人及其他利益關係人產生重大影響者。
註 3:揭露方式請參閱臺灣證券交易所公司治理中心網站之最佳實務參考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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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公司治理報告
(六). 上市上櫃公司氣候相關資訊
- 氣候相關資訊執行情形
| 項目 | 執行情形 |
|---|---|
| 1. 敘明董事會與管理階層對於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之監督及治理。 | 本公司以董事會為氣候變遷風險管理的最高決策機構,負責審核政策、重大決策並監督管理機制。董事會下設永續發展委員會,由永續長擔任召集人,成員包含董事長與獨立董事,負責監督與決策,並每年度向董事會呈報評估結果。管理階層則透過ESG經營委員會(由永續長與12位高階經理人組成),負責辨識氣候風險與機會,提出對策並追蹤執行狀況,每年向永續發展委員會報告二次。 |
| 2. 敘明所辨識之氣候風險與機會如何影響企業之業務、策略及財務(短期、中期、長期)。 | 風險方面:包括中期原物料成本增加(衝擊製造成本及供應鏈穩定);短期低碳轉型研發成本支出與溫室氣體減量規範(增加營運與合規成本);長期碳定價機制(碳費支出);及長期極端天氣事件(營運中斷及資產受損)。機會方面:短期新市場業務成長(如無人機、E-Bike);中期開發低碳產品(吸引新客戶)與發展再生能源/節能措施(優化能源成本結構)。 |
| 3. 敘明極端氣候事件及轉型行動對財務之影響。 | 極端氣候:強烈颱風可能導致營運中斷(營收減少),員工職災(賠償與法遵成本)及供應鏈斷鏈。轉型行動:導入低碳材料與新製程將提高研發費用及資本支出,短期內影響毛利;但長期可降低訂單流失風險並強化市場競爭力。能源轉型方面,預期資本支出提高(如太陽能建置),但會使能源營業費用減少。 |
| 4. 敘明氣候風險之辨識、評估及管理流程如何整合於整體風險管理制度。 | 本公司依循TCFD框架進行氣候風險辨識、評估與管理。由永續辦公室彙整各部門因子,計算發生可能性及衝擊程度,並由權責單位制定因應策略,計算財務影響與設定目標。此流程與本公司之整體風險管理體系結合,定期向永續發展委員會及董事會報告成果,並將相關風險指標整合至年度預算與業務計畫中。 |
| 5. 若使用情境分析評估面對氣候變遷風險之韌性,應說明所使用之情境、參數、假設、分析因子及主要財務影響。 | 情境與參數:實體風險採用SSP1-2.6(控制在2℃內)與SSP5-8.5(升溫超過4℃)情境;轉型風險採用NGFS之「2050淨零排放」及「分裂世界」情境。假設/分析因子:考量人口數、GDP增幅、氣候政策嚴謹度、科技發展速度及24小時最大降雨量。財務影響:評估顯示轉型風險之推估財務衝擊占資產總額比例小於5%;實體風險分析顯示自有據點及主要供應商目前皆位於淹水潤勢範圍外。 |
| 6. 若有因應管理氣候相關風險之轉型計畫,說明該計畫內容,及用於辨識及管理實體風險及轉型風險之指標與目標。 | 力山將永續思維從「法規遵循」提升至「策略引領」,並透過以下具體行動落實轉型計畫:1、綠色營運與精實轉型:對內推動製程節能與智慧能源管理,對外攜手供應商消除「綠色七大浪費」,並透過建立低碳材料資料庫,從研發源頭降低產品碳足跡。2、全球供應鏈韌性布局:擴展泰國及越南等海外生產基地,藉由多元化產地佈署,強化應對。設定2030年永續產品營收占比達25%,2050年達75%。每年至少完成12件低碳材料資料建置。2. 實體風險:每年提高10大機種第二供應商零件比率3%以強化供應鏈韌性。 |
| 7. 若使用內部碳定價作為規劃工具,應說明價格制定基礎。 | 本公司規劃導入內部碳定價機制,預計於115年參照環境部「碳費收費辦法」及美國、歐盟等主要經濟體之碳定價發展趨勢,研擬影子價格(Shadow Price)作為內部碳定價之評估工具,應用於營運管理與投資決策之參考依據。相關制度目前尚處規劃階段,114年度尚未正式實施。 |
| 8. 若有設定氣候相關目標,應說明所涵蓋之活動、溫室氣體排放範疇、規劃期程,每年達成進度等資訊;若使用碳抵換或再生能源憑證(RECs)以達成相關目標,應說明所抵換之減碳額度來源及數量或再生能源憑證(RECs)數量。 | 溫室氣體目標:涵蓋範疇:範疇一(直接排放)、範疇二(能源間接排放),以110年為基準年。本年度盤查範疇涵蓋台灣生產總部、子公司力山科技及美國子公司P.T.S,經核算,114年總實際排放量總排放量61,121.647公噸CO2e(範疇一+二+三),其中範疇一+二合計3,379.7396公噸CO2e(較113年減少約2%)。長期目標:139年前各營運據點溫室氣體排放量為零(淨零排放)。再生能源目標:中期目標:119年力山工業大里廠使用15%綠電。長期目標:139年擴充到全集團30%綠電使用。114年執行進度:C/D棟廠房完成太陽能發電,綠電總發電量達1,882,132KW,占廠區總用電量(6,161,152KW)之30.5%。永續產品目標:短期(119年):永續產品生產達營業收入25%。長期(139年):永續產品達營業收入75%。 |
| 9. 溫室氣體盤查及確信情形與減量目標、策略及具體行動計畫(另填於1-1及1-2) | 盤查範圍:114年盤查範疇涵蓋台灣生產總部、子公司力山科技及美國子公司P.T.S,依循ISO14064-1:2018及ISAE3410規範,納入七項溫室氣體(CO2、CH4、N2O、HFCs、PFCs、SF4、NF3)。查證確信:預計於115年5月完成力山工業、子公司力山科技及美國PTS等114年溫室氣體盤查,取得KPMG會計師出具確信意見書(ISO14064-1、ISAE3410)。114年度盤查數據預計於115年4月進行會計師確信。114年排放量:總排放量61,121.647公噸CO2e(排放強度11.2791公噸CO2e/百萬元營收)。減量策略:推動節能減碳措施(提升能效、汰換高耗能設備、製程優化)、評估再生能源導入、擴大供應鏈減碳(攜手10家衛星供應商,共減碳1,449.7公噸CO2e,節電293萬度)。合併公司盤查規劃:子公司楓鄉力山(中國)及力山(越南)預計116年完成115年溫室氣體盤查,並於116年5月完成查證;所有合併報表子公司將依金管會要求於118年前完成盤查與查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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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公司治理報告
1-1 最近二年度公司溫室氣體盤查及確信情形
1-1-1 溫室氣體盤查資訊
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未達 50 億元之上市櫃公司,將依據金管會「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路徑圖」時程規劃執行,於 115 年完成溫室氣體盤查。
註 1:直接排放量(範疇一,即直接來自於公司所擁有或控制之排放源)、能源間接排放量(範疇二,即來自於輸入電力、熱或蒸氣而造成間接之溫室氣體排放)及其他間接排放量(範疇三,即由公司活動產生之排放,非屬能源間接排放,而係來自於其他公司所擁有或控制之排放源)。
註 2:直接排放量及能源間接排放量資料涵蓋範圍,應依本準則第 10 條第 2 項規定之令所定時程辦理,其他間接排放量資訊得自願揭露。
註 3:溫室氣體盤查標準:溫室氣體盤查議定書 (Greenhouse Gas Protocol, GHG Protocol) 或國際標準組織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 ISO) 發布之 ISO 14064-1。
註 4:溫室氣體排放量之密集度得以每單位產品/服務或營業額計算,惟至少應敘明以營業額(新臺幣百萬元)計算之數據。
1-1-2 溫室氣體確信資訊
| 敘明截至年報刊印日之最近兩年度確信情形說明,包括確信範圍、確信機構、確信準則及確信意見。 |
|---|
| 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未達 50 億元之上市櫃公司,將依據金管會「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路徑圖」時程規劃執行,於 117 年完成確信資訊揭露。 |
註 1:應依本準則第 10 條第 2 項規定之令所定時程辦理,若公司未及於年報刊印日取得完整溫室氣體確信意見,應註明「完整確信資訊將於永續報告書揭露」,若公司未編製永續報告書者,則應註明「完整確信資訊將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並於次一年度年報揭露完整之確信資訊。
註 2:確信機構應符合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訂定之永續報告書確信機構相關規定。
註 3:揭露內容可參閱臺灣證券交易所公司治理中心網站最佳實務參考範例。
1-2 溫室氣體減量目標、策略及具體行動計畫
| 敘明溫室氣體減量基準年及其數據、減量目標、策略及具體行動計畫與減量目標達成情形。 |
|---|
| 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未達 50 億元之上市櫃公司,將依據金管會「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路徑圖」時程規劃執行,於 116 年完成揭露。 |
註 1:應依本準則第 10 條第 2 項規定之令所定時程辦理。
註 2:基準年應為以合併財務報告邊界完成盤查之年度,例如依本準則第 10 條第 2 項規定之令,資本額 100 億元以上之公司應於 114 年完成 113 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之盤查,故基準年為 113 年,倘公司已提前完成合併財務報告之盤查,得以該較早年度為基準年,另基準年之數據得以單一年度或數年度平均值計算之。
註 3:揭露內容可參閱臺灣證券交易所公司治理中心網站最佳實務參考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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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公司治理報告
(七). 公司履行誠信經營情形及採行措施:
履行誠信經營情形及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註1) |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一、訂定誠信經營政策及方案 | ||||
| (一) 公司是否制定經董事會通過之誠信經營政策,並於規章及對外文件中明示誠信經營之政策、作法,以及董事會與高階管理階層積極落實經營政策之承諾? | ||||
| (二) 公司是否建立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估機制,定期分析及評估營業範圍內具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並據以訂定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且至少涵蓋「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第七條第二項各款行為之防範措施? | ||||
| (三) 公司是否於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內明定作業程序、行為指南、違規之懲戒及申訴制度,且落實執行,並定期檢討修正前揭方案? | V | (一) 本公司已制定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及道德行為準則,並於公司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之。誠信是我們的核心價值也是經營企業之根本;且此準則適用於本公司董事、經理人、員工及相關人員。 | ||
| (二) 於道德行為準則中明訂禁止之行為,包含利益衝突之回避、饋贈與業務款待、政治獻金及慈善捐贈等之原則及標準,以及是否違反道德行為之審驗原則。 | ||||
| (三) 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明定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包含作業程序、行為指南、違規之懲戒及申訴制度。本公司並制定「檢舉事件管理辦法」,由稽核室負責建立公司內外部檢舉管道及處理程序。 | 無重大差異 | |||
| 二、落實誠信經營 | ||||
| (一) 公司是否評估往來對象之誠信紀錄,並於其與往來交易對象簽訂之契約中明定誠信行為條款? | ||||
| (二) 公司是否設置隸屬董事會之推動企業誠信經營專責單位,並定期(至少一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其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及監督執行情形? | ||||
| (三) 公司是否制定防止利益衝突政策、提供適當陳述管道,並落實執行? | V | (一) 本公司「力山集團同仁行為守則」規範與他人簽訂契約時,應充分瞭解對方之誠信經營狀況,並宣將誠信經營納入契約條款或明訂誠信事項。 | ||
| (二) 本公司由永續發展委員會專責負責推動誠信經營,並定期定期(至少一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其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及監督執行情形,於115年2月26報告董事會執行情形。 | ||||
| (三) 於公司誠信經營政策中表達對利益衝突之關注,另於道德行為準則中明確說明利益牴觸之情況/標準,並要求相關人員應予迴避。董事對董事會所列議案與其自身或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者,於當次董事會說明其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如有害於公司利益之虞時,不加入討論及表決,且於討論及表決時予以迴避,亦不代 | 無重大差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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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公司治理報告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註1) |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四)公司是否為落實誠信經營已建立有效的會計制度、內部控制制度,並由內部稽核單位依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估結果,擬訂相關稽核計畫,並據以查核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之遵循情形,或委託會計師執行查核? | ||||
| (五)公司是否定期舉辦誠信經營之內、外部之教育訓練? | V | 理其他董事行使其表決權。 | ||
| (四)本於誠信經營之原則,每年均會對包括會計制度在內的內部控制制度,針對其設計及執行的有效性進行評估及自我檢查,必要時加以修正;並由稽核進行覆核。 | ||||
| (五)所有新人入職當天皆須接受職前訓練,114年已實施91人次,公司定期舉辦誠信經營教育訓練,114年已實施496人次,進行宣導誠信經營公佈欄海報。 | 無重大差異 | |||
| 三、公司檢舉制度之運作情形 | ||||
| (一)公司是否訂定具體檢舉及獎勵制度,並建立便利檢舉管道,及針對被檢舉對象指派適當之受理專責人員? | ||||
| (二)公司是否訂定受理檢舉事項之調查標準作業程序、調查完成後應採取之後續措施及相關保密機制? | ||||
| (三)公司是否採取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而遭受不當處置之措施? | V | (一)本公司已訂定「誠信經營守則」並訂定「檢舉與申訴制度」,可透過書面及電子郵件向稽核部門檢舉。 | ||
| (二)本公司已訂定「誠信經營守則」並訂定「檢舉與申訴制度」,該辦法中明定檢舉辦法,並將該辦法公告於本公司網站,各利害關係人可透過電話舉報、電郵舉報等方式進行檢舉,並依利害關係人類別分別設有專責人員處理。 | ||||
| (三)本公司對於舉報人身分及檢舉內容,將給予保密及保護,參與舉報案件調查之人員亦不得擅自洩漏,保障舉報人免於遭受不公平對待、報復或威脅。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之規定。 | |||
| 四、加強資訊揭露 | ||||
| (一)公司是否於其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其所訂誠信經營守則內容及推動成效? | V | 本公司已揭露在本公司網路。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之規定。 | |
| 五、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定有本身之誠信經營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定守則之差異情形: | ||||
| (一)本公司已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訂定「誠信經營守則」,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運作執行,與所定守則無差異。 | ||||
| 六、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誠信經營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如公司檢討修正其訂定之誠信經營守則等情形)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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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公司治理報告
(八). 其他足以增進對公司治理運作情形瞭解之重要資訊,得一併揭露:
(1). 本公司已訂定『內部重大資訊處理程序』,規範公司內部重大訊息處理及揭露機制,作為董事、經理人及員工遵循標準。
(2). 董事及經理人進修之情形
| 職稱 | 姓名 | 進修日期 | 主辦單位 | 課程名稱 | 時數 |
|---|---|---|---|---|---|
| 獨立董事 | 吳偉銓 | 114/02/24 | 財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從實務案例了解關係人交易與非常規交易 | 3 |
| 董事長 | 王冠祥 | 114/05/23 | 財團法人台灣董事學會 | 家族企業傳承的挑戰與解方、併職及反併職 | 3 |
| 獨立董事 | 李成 | 114/06/26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全球經濟情勢與產業展望 | 3 |
| 董事長 | 王冠祥 | 114/08/06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 人工智慧 AI 熱潮下的「著作權爭議」案例與相關法律責任解析 | 3 |
| 董事 | 王冠涵 | 114/08/06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 人工智慧 AI 熱潮下的「著作權爭議」案例與相關法律責任解析 | 3 |
| 董事 | 黃慶祥 | 114/08/06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 人工智慧 AI 熱潮下的「著作權爭議」案例與相關法律責任解析 | 3 |
| 董事 | 陳君璋 | 114/08/06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 人工智慧 AI 熱潮下的「著作權爭議」案例與相關法律責任解析 | 3 |
| 董事 | 郭卜儁 | 114/08/06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 人工智慧 AI 熱潮下的「著作權爭議」案例與相關法律責任解析 | 3 |
| 獨立董事 | 李成 | 114/08/06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 人工智慧 AI 熱潮下的「著作權爭議」案例與相關法律責任解析 | 3 |
| 獨立董事 | 吳偉銓 | 114/08/06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 人工智慧 AI 熱潮下的「著作權爭議」案例與相關法律責任解析 | 3 |
| 獨立董事 | 陳立宗 | 114/08/06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 人工智慧 AI 熱潮下的「著作權爭議」案例與相關法律責任解析 | 3 |
| 董事 | 楊慶祺 | 114/08/07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 永續資訊之揭露趨勢-IFRS S1 及 S2 永續揭露準則之發布、影響及因應 | 3 |
| 獨立董事 | 李成 | 114/08/12 | 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 公司治理與證券法規 | 3 |
| 董事長 | 王冠祥 | 114/11/03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 企業 ESG 永續三大實務議題解析:濟綜、人權及誠信 | 3 |
| 董事 | 王冠涵 | 114/11/03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 企業 ESG 永續三大實務議題解析:濟綜、人權及誠信 | 3 |
| 董事 | 黃慶祥 | 114/11/03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 企業 ESG 永續三大實務議題解析:濟綜、人權及誠信 | 3 |
| 董事 | 陳君璋 | 114/11/03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 企業 ESG 永續三大實務議題解析:濟綜、人權及誠信 | 3 |
| 董事 | 郭卜儁 | 114/11/03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 企業 ESG 永續三大實務議題解析:濟綜、人權及誠信 | 3 |
| 獨立董事 | 李成 | 114/11/03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 企業 ESG 永續三大實務議題解析:濟綜、人權及誠信 | 3 |
| 獨立董事 | 吳偉銓 | 114/11/03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 企業 ESG 永續三大實務議題解析:濟綜、人權及誠信 | 3 |
| 獨立董事 | 陳立宗 | 114/11/03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 企業 ESG 永續三大實務議題解析:濟綜、人權及誠信 | 3 |
| 董事 | 楊慶祺 | 114/11/06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 企業人工智慧應用之重要性及實際案例 | 3 |
| 獨立董事 | 李成 | 114/11/10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因應產業變化迅速、如何透過併職/投資加速產業轉型升級 | 3 |
| 獨立董事 | 李成 | 114/11/11 |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 公司治理與證券法規 | 3 |
公司治理主管進修
| 職稱 | 姓名 | 進修日期 | 主辦單位 | 課程名稱 | 時數 |
|---|---|---|---|---|---|
| 公司治理主管 | 何秀耀 | 114/06/25 | 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 | 公司治理論壇 | 3 |
| 公司治理主管 | 何秀耀 | 114/07/21 | 財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溫室氣體管理實作工作坊暨永續發展宣導會 | 9 |
| 公司治理主管 | 何秀耀 | 114/08/06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 人工智慧 AI 熱潮下的「著作權爭議」案例與相關法律責任解析 | 3 |
| 公司治理主管 | 何秀耀 | 114/11/03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 企業 ESG 永續三大實務議題解析:濟綜、人權及誠信 | 3 |
經理人進修
| 姓名 | 進修日期 | 主辦單位 | 課程名稱 | 時數 |
|---|---|---|---|---|
| 羅政洲、鄭美玲、顧永鎬、張裕明、何秀耀、彭夢偉、莊政勳、江耀宗、黃亮為、郭卜儁、許森源 | 114/08/06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 人工智慧 AI 熱潮下的「著作權爭議」案例與相關法律責任解析 | 3 |
| 羅政洲、鄭美玲、顧永鎬、張裕明、何秀耀、彭夢偉、莊政勳、江耀宗、黃亮為、郭卜儁、許森源 | 114/11/03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 企業 ESG 永續三大實務議題解析:濟綜、人權及誠信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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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公司治理報告
(九). 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狀況應揭露下列事項
- 內部控制聲明書
力山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適用設計執行均有效並採遵循全部法令)
日期:115年2月26日
本公司民國114年度之內部控制制度,依據自行評估的結果,謹聲明如下:
一、本公司確知建立、實施和維護內部控制制度係本公司董事會及經理人之責任,本公司業已建立此一制度。其目的係在對營運之效果及效率(含獲利、績效及保障資產安全等)、報導具可靠性、及時性、透明性及符合相關規範暨相關法令規章之遵循等目標的達成,提供合理的確保。
二、內部控制制度有其先天限制,不論設計如何完善,有效之內部控制制度亦僅能對上述三項目標之達成提供合理的確保;而且,由於環境、情況之改變,內部控制制度之有效性可能隨之改變。惟本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設有自我監督之機制,缺失一經辨認,本公司即採取更正之行動。
三、本公司係依據「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以下簡稱「處理準則」)規定之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判斷項目,判斷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是否有效。該「處理準則」所採用之內部控制制度判斷項目,係為依管理控制之過程,將內部控制制度劃分為五個組成要素:1.控制環境,2.風險評估,3.控制作業,4.資訊與溝通,及5.監督作業。每個組成要素又包括若干項目。前述項目請參見「處理準則」之規定。
四、本公司業已採用上述內部控制制度判斷項目,評估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的有效性。
五、本公司基於前項評估結果,認為本公司於民國114年12月31日的內部控制制度(含對子公司之監督與管理),包括瞭解營運之效果及效率目標達成之程度、報導係屬可靠、及時、透明及符合相關規範暨相關法令規章之遵循有關的內部控制制度等之設計及執行係屬有效,其能合理確保上述目標之達成。
六、本聲明書將成為本公司年報及公開說明書之主要內容,並對外公開。上述公開之內容如有虛偽、隱匿等不法情事,將涉及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第三十二條、第一百七十一條及第一百七十四條等之法律責任。
七、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民國115年2月26日董事會通過,出席董事9人中,0人持反對意見,餘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聲明。
力山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王冠祥簽章
總經理:羅政洲簽章

貳、公司治理報告
-
委託會計師專案審查內部控制制度者,應揭露會計師審查報告:無
-
內部稽核人員及會計主管參加專案訓練機構或取得主管機關指名之相關證照情形:
| 職稱 | 姓名 | 進修日期 | 主辦單位 | 課程名稱 | 時數 |
|---|---|---|---|---|---|
| 會計主管 | 何秀握 | 114/12/8~114/12/9 | 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 發行人證券與證券交易所會計主管共讀進修班 | 12 |
| 稽核主管 | 鐘坤華 | 114/06/24 | 中華民國內部稽核協會 | 「法令規章遵循」內控內稽重點研討 | 6 |
| 稽核主管 | 鐘坤華 | 114/10/13 | 中華民國內部稽核協會 | 風險導向內部稽核方法與實務 | 6 |
| 稽核人員 | 李建燮 | 114/06/24 | 中華民國內部稽核協會 | 「法令規章遵循」內控內稽重點研討 | 6 |
| 稽核人員 | 李建燮 | 114/10/13 | 中華民國內部稽核協會 | 風險導向內部稽核方法與實務 | 6 |
(十).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股東會及董事會之重要決議:
- 114年度股東會之重要決議及執行情形:
| 時間 | 股東會重要決議 | 執行情形 |
|---|---|---|
| 114/05/22 | 承認事項 | |
| (一)通過承認本公司113年度決算表冊。 | 已依決議照案執行。 | |
| (二)通過承認本公司113年度盈餘分配案。 | 已依決議照案執行。 | |
| 討論事項 | ||
| (一)討論本公司「公司章程」修訂案。 | 114年5月22年報公告。 |
- 董事會之重要決議及執行情形:
| 日期 | 董事會重要決議 | 執行情形 |
|---|---|---|
| 114/1/21 | 01.上次會議紀錄及執行情形。 | |
| 02.本公司服役資設立越南子公司案。 | 01.已報告。 | |
| 02.已審核完成,並已申報。 | ||
| 114/2/26 | 01.上次會議紀錄及執行情形。 | |
| 02.本公司內部稽核業務報告。 | ||
| 03.本公司董事責任保險報告。 | ||
| 04.本公司113年度董事會通信評估報告。 | ||
| 05.本公司永續發展推動情形報告。 | ||
| 06.本公司113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提列方式案,提請討論。 | ||
| 07.本公司基層員工的定義及範圍案,提請討論。 | ||
| 08.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提請討論。 | ||
| 09.本公司評估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與擔任性案,提請討論。 | ||
| 10.本公司擬制定「預先核准非確信服務政策之一般性原則」,提請討論。 | ||
| 11.本公司擬代未成立之越南子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權案,提請討論。 | ||
| 12.本公司113年度決算表冊,並訂定114年度變遷計畫案,提請討論。 | ||
| 13.本公司113年度盈餘分配案,提請討論。 | ||
| 14.本公司銀行股份額度案,提請討論。 | ||
| 15.本公司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提請討論。 | ||
| 16.本公司114年度股東常會召開相關事宜案,提請討論。 | 01.已報告。 | |
| 02.已報告。 | ||
| 03.已報告。 | ||
| 04.已報告。 | ||
| 05.已報告。 | ||
| 06.已審核完成。 | ||
| 07.已審核完成。 | ||
| 08.已審核完成,並已申報。 | ||
| 09.已審核完成。 | ||
| 10.已審核完成。 | ||
| 11.已審核完成,並已申報。 | ||
| 12.已審核完成,提請股東會。 | ||
| 13.已審核完成,提請股東會。 | ||
| 14.已審核完成。 | ||
| 15.已審核完成,提請股東會。 | ||
| 16.已審核完成,提請股東會。 | ||
| 114/5/7 | 01.上次會議紀錄及執行情形。 | |
| 02.本公司內部稽核業務報告。 | ||
| 03.本公司114年第一季財務報告,提請討論。 | ||
| 04.本公司擬修正部分「內部控制制度」及「內部稽核實施細則」案,提請討論。 | ||
| 05.本公司113年度董事酬勞分配案,提請討論。 | ||
| 06.本公司113年度經理人員工酬勞分配案,提請討論。 | ||
| 07.本公司銀行股份額度案,提請討論。 | ||
| 08.本公司擬執行獎金型員工持股信託計畫暨經理人參與獎金型員工持股信託案,提請討論。 | 01.已報告。 | |
| 02.已報告。 | ||
| 03.已審核完成,並已申報。 | ||
| 04.已審核完成。 | ||
| 05.已審核完成。 | ||
| 06.已審核完成。 | ||
| 07.已審核完成。 | ||
| 08.已審核完成。 | ||
| 114/8/6 | 01.上次會議紀錄及執行情形。 | |
| 02.本公司內部稽核業務報告。 | ||
| 03.本公司錦人權報告。 | ||
| 04.本公司「113年永續報告書」案,提請討論。 | ||
| 05.本公司114年第二季財務報告,提請討論。 | ||
| 06.本公司銀行股份額度案,提請討論。 | 01.已報告。 | |
| 02.已報告。 | ||
| 03.已報告。 | ||
| 04.已審核完成。 | ||
| 05.已審核完成,並已申報。 | ||
| 06.已審核完成。 | ||
| 114/11/3 | 01.上次會議紀錄及執行情形。 | |
| 02.本公司內部稽核業務報告。 | ||
| 03.本公司2025年利害關係人鑑別及溝通與重大主題報告。 | ||
| 04.本公司2025年氣候相關財務揭露治理報告。 | ||
| 05.本公司企業誠信經營執行情形報告。 | ||
| 06.本公司營運目標連結之智慧財產管理計畫執行情形報告。 | ||
| 07.本公司115年度稽核計畫案,提請討論。 | ||
| 08.本公司簽證會計師公費案,提請討論。 | ||
| 09.本公司114年第三季財務報告,提請討論。 | ||
| 10.本公司更名「新資報酬委員會」及修訂「新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案,提請討論。 | ||
| 11.本公司銀行股份額度案,提請討論。 | ||
| 12.本公司制定企業價值提升計畫案,提請討論。 | 01.已報告。 | |
| 02.已報告。 | ||
| 03.已報告。 | ||
| 04.已報告。 | ||
| 05.已報告。 | ||
| 06.已報告。 | ||
| 07.已審核完成,並已申報。 | ||
| 08.已審核完成。 | ||
| 09.已審核完成,並已申報。 | ||
| 10.已審核完成,並已申報。 | ||
| 11.已對保。 | ||
| 12.已審核完成。 |
(十一).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或監察人對董事會通過重要決議有不同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其主要內容:無此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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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公司治理報告
四、 簽證會計師公費資訊
(一). 應揭露給付簽證會計師與其所屬事務所及關係企業之審計公費與非審計公費之金額及非審計服務內容 (附表二之四),有下列情事之一,應揭露下列事項:
- 簽證會計師公費資訊
金額單位:新臺幣千元
| 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 會計師姓名 | 會計師查核期間 | 審計公費 | 非審計公費 | 合計 | 備註 |
|---|---|---|---|---|---|---|
|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陳政學 | 114.01.01~114.12.31 | 3,000 | 1,007 | 4,007 | |
| 張字信 | 114.01.01~114.12.31 |
請具體說明非審計公費服務內容:稅務查核簽證 400 千元、工商登記 249 千元、移轉計價報告服務酬金 198 千元、暫繳查核簽證 160 千元。
(二). 更換會計師事務所且更換年度所給付之審計公費較更換前一年度之審計公費減少者,應揭露更換前後審計公費金額及原因:不適用。
(三). 審計公費較前一年度減少達百分之十以上者,應揭露審計公費減少金額、比例及原因。前目所稱審計公費係指公司給付簽證會計師有關財務報告查核、核閱、複核及財務預測核閱之公費:不適用。
五、 更換會計師資訊
(一). 關於前任會計師:
| 更換日期 | 不適用 | ||
|---|---|---|---|
| 更換原因及說明 | 不適用。 | ||
| 說明係委任人或會計師終止或不接受委任 | 當事人情況 | 會計師 | 委任人 |
| 主動終止委任 | |||
| 不再接受(繼續)委任 | |||
| 最新周年內簽發無保留費用以外之查核報告書費用及原因 | 不適用 | ||
| 與發行人有無不同費用 | 有 | 會計原則或業務 | |
| 財務報告之揭露 | |||
| 查核範圍或作廠 | |||
| 其他 | |||
| 無 | |||
| 說明 | |||
| 其他揭露事項(本準則第十條第六款第一目之四至第一目之七應加以揭露者) | 原會計師為郭士榮會計師,張字信會計師,因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內部業務調整,會計師更換為陳政學會計師,張字信會計師。 |
(二). 關於繼任會計師
| 事務所名稱 |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
| 會計師姓名 | 陳政學會計師,張字信會計師 |
| 委任之日期 | 不適用 |
| 委任前前特定交易之會計處理方法或會計原則及對財務報告可能簽發之費用諮詢事項及結果 | 不適用 |
| 繼任會計師對前任會計師不符應商業項之書面應用 | 不適用 |
註:因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內部業務調整,自民國一一三年第一季起之財務報告查核簽證開始變更。
(三). 前任會計師對本準則第十條第五款第一目及第二目第三點事項之復函:不適用。
六、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負責財務或會計事務之經理人,最近一年內曾任職於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或其關係企業者
(一). 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負責財務或會計事務之經理人,最近一年內曾任職於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或其關係企業者,應揭露其姓名、職稱及任職於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或其關係企業之期間。所稱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之關係企業,係指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之會計師持股超過百分之五十或取得過半數董事席次者,或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對外發布或刊印之資料中列為關係企業之公司或機構: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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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公司治理報告
七、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股權移轉及股權質押變動情形。股權移轉或股權質押之相對人為關係人者,應揭露該相對人之姓名、與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股東之關係及所取得或質押股數。
(一). 股東股權變動情形
單位:股
| 職稱 | 姓名 | 114 年 度 | 當年度截至 03 月 22 日止 | ||
|---|---|---|---|---|---|
| 持有股數增(減)數 | 質押股數增(減)數 | 持有股數增(減)數 | 質押股數增(減)數 | ||
| 董事長 | 王冠祥 | 0 | 0 | 0 | 0 |
| 董事 | 崑崙股份有限公司 | ||||
| 代表人:王冠淵 | 0 | 0 | 0 | 0 | |
| 董事 | |||||
| 兼副總經理 | 黃慶祥 | 0 | 0 | 0 | 0 |
| 董事 | 陳君璋 | 76,000 | |||
| (76,000) | 0 | 0 | 0 | ||
| 董事 | |||||
| 兼副總經理 | 郭卜儒 | 0 | 0 | 0 | 0 |
| 董事 | 楊慶祺 | 0 | 0 | 0 | 0 |
| 獨立董事 | 李成 | 0 | 0 | 0 | 0 |
| 獨立董事 | 吳傳銓 | 0 | 0 | 0 | 0 |
| 獨立董事 | 陳立宗 | 0 | 0 | 0 | 0 |
| 總經理 | 羅叔洲 | 0 | 0 | 0 | 0 |
| 執行副總經理 | 彭夢偉 | 0 | 0 | 0 | 0 |
| 副總經理 | |||||
| 兼研發主管 | 鄭美玲 | 0 | 0 | 0 | 0 |
| 副總經理 | 顧永鎮 | 0 | 0 | 0 | 0 |
| 副總經理 | |||||
| 兼會計部門主管 | |||||
| 兼公司治理主管 | 何秀耀 | 0 | 0 | 0 | 0 |
| 副總經理 | 張裕明 | 0 | 0 | 0 | 0 |
| 副總經理 | 莊叔勳 | 0 | 0 | 0 | 0 |
| 副總經理 | 黃亮為 | 0 | 0 | 0 | 0 |
| 副總經理 | 江耀宗 | 0 | 0 | 0 | 0 |
| 協理 | 李文郁 | 0 | 0 | 0 | 0 |
| 協理 | 陳國榮 | 0 | 0 | 0 | 0 |
| 協理 | 馮旭鐸 | 0 | 0 | 0 | 0 |
| 協理 | 張志豪 | 0 | 0 | 0 | 0 |
| 協理 | 郭漢裕 | 0 | 0 | 0 | 0 |
| 協理 | |||||
| 兼財務部門主管 | 許森源 | 0 | 0 | 0 | 0 |
(二). 股權移轉變動
單位:股
| 姓名 | 股權移轉原因 | 交易日期 | 交易相對人 | 交易相對人與公司董事、監察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股東之關係 | 股數 | 交易價格 |
|---|---|---|---|---|---|---|
| 陳君璋 | 贈與 | 114.06.06 | 楊喬安 | 夫妻 | 76,000 | 23.70 |
(三). 股權質押資訊
| 姓名 | 質押變動原因 | 變動日期 | 交易相對人 | 交易相對人與公司董事、監察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股東之關係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質押比率 | 質價(贖回)金額 |
|---|---|---|---|---|---|---|---|---|
| 無符合條件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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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公司治理報告
八、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其相互間為關係人或為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之資訊:
| 姓名 | 本人持有股份 | 配偶、未成年子女持有股份 | 利用他人名義合計持有股份 | 前十大股東相互間具有關係人或為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者,其名稱或姓名及關係 | 備註 | ||||
|---|---|---|---|---|---|---|---|---|---|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名稱(或姓名) | 關係 | ||
| 崑鉅股份有限公司 | |||||||||
| 負責人:王冠涓 | 26,369,472 | 14.53% | 0 | 0% | 0 | 0% | 崑峽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王冠祥 | ||
| 力泰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王冠祥 | |||||||||
| 王冠涓 | |||||||||
| 王冠祥 | 二親等內親屬 | ||||||||
| 二親等內親屬 | |||||||||
| 本人 | |||||||||
| 二親等內親屬 | |||||||||
| 力泰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受陳淑淇信託財產專戶 | 12,275,599 | 6.76% | 0 | 0% | 0 | 0% | 陳榮銳 | 二親等內親屬 | |
| 力泰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
| 負責人:王冠祥 | 10,490,800 | 5.78% | 0 | 0% | 0 | 0% | 崑鉅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王冠涓 | ||
| 崑峽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王冠祥 | |||||||||
| 王冠涓 | |||||||||
| 王冠祥 | 二親等內親屬 | ||||||||
| 本人 | |||||||||
| 二親等內親屬 | |||||||||
| 本人 | |||||||||
| 力泰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受陳君瑋信託財產專戶 | 7,700,000 | 4.24% | 0 | 0% | 0 | 0% | 無 | 無 | |
| 晨綠股份有限公司 | |||||||||
| 負責人:王冠祥 | 4,490,563 | 2.47% | 0 | 0% | 0 | 0% | 崑鉅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王冠涓 | ||
| 力泰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王冠祥 | |||||||||
| 王冠涓 | |||||||||
| 王冠祥 | 二親等內親屬 | ||||||||
| 本人 | |||||||||
| 二親等內親屬 | |||||||||
| 本人 | |||||||||
| 中國信託受力山工業員工 | |||||||||
| 持股綜合信託專戶 | 2,333,222 | 1.29% | 0 | 0 | 0 | 0 | 無 | 無 | |
| 王冠涓 | 2,302,550 | 1.27% | 1,338,243 | 0.74% | 3,109,782 | 1.71% | 崑鉅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王冠涓 | ||
| 晨綠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王冠祥 | |||||||||
| 力泰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王冠祥 | |||||||||
| 王冠祥 | 本人 | ||||||||
| 二親等內親屬 | |||||||||
| 二親等內親屬 | |||||||||
| 二親等內親屬 | |||||||||
| 劉昇交 | 2,120,000 | 1.17% | 0 | 0% | 0 | 0% | 無 | 無 | |
| 王冠祥 | 1,986,178 | 1.09% | 0 | 0.00% | 7,600,345 | 4.19% | 崑鉅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王冠涓 | ||
| 晨綠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王冠祥 | |||||||||
| 力泰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王冠祥 | |||||||||
| 王冠涓 | 二親等內親屬 | ||||||||
| 本人 | |||||||||
| 本人 | |||||||||
| 二親等內親屬 | |||||||||
| 陳榮銳 | 1,791,550 | 0.99% | 0 | 0 | 0 | 0 | 力泰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受陳淑淇信託 | ||
| 財產專戶 | 二親等內親屬 |
九、公司、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之事業對同一轉投資事業之持股數,並合併計算綜合持股比例
單位:千股;*115年3月22日
| 轉投資事業 | 本公司投資 | 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直接或間接控制事業之投資 | 綜合投資 | |||
|---|---|---|---|---|---|---|
| 股數 | 持股比例 | 股數 | 持股比例 | 股數 | 持股比例 | |
| 寶晶(股)公司 | 1,600 | 16 | 0 | 0 | 1,600 | 16 |
| 力山科技(股)公司 | 7,851 | 82.87 | 192 | 2.02 | 8,043 | 84.89 |
| Power Tool Specialists Inc. | 0.096 | 96 | 0.004 | 4 | 0.1 | 100 |
| Gold Item Group Limited | 25,000 | 100 | 0 | 0 | 25,000 | 100 |
| 金科國際集團(香港)有限公司 | 0 | 0 | 10 | 100 | 10 | 100 |
| 桐鄉力山工業有限公司 | 0 | 0 | 25,000 | 100 | 25,000 | 100 |
| 奧文機電科技(泰國)有限公司 | 1,018 | 21.76 | 0 | 0 | 1,018 | 21.76 |
| Rexon Industrial Company LTD (Vietnam) | 20,000 | 100 | 0 | 0 | 20,0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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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募集情形
參、募集情形
一、資本及股份
(一). 股本來源
1. 股本來源
115 年 03 月 22 日單位:股數/仟股;金額/仟元
| 年月 | 發行價格 | 核定股本 | 實收股本 | 備註 | ||||
|---|---|---|---|---|---|---|---|---|
| 股數 | 金額 | 股數 | 金額 | 股本來源 | 以現金以外之財產抵充股款者 | 其他 | ||
| 85.08 | 10 | 114,600 | 1,146,000 | 95,264 | 952,640 | 現金增資 200,000 仟元 | ||
| 盈餘轉增資 53,760 仟元 | ||||||||
| 資本公積轉增資 26,880 仟元 | 無 | A | ||||||
| 86.08 | 10 | 150,000 | 1,500,000 | 126,696 | 1,266,956 | 現金增資 200,000 仟元 | ||
| 盈餘轉增資 9,527 仟元 | ||||||||
| 資本公積轉增資 104,790 仟元 | 無 | B | ||||||
| 87.08 | 10 | 208,000 | 2,080,000 | 154,569 | 1,545,688 | 盈餘轉增資 152,035 仟元 | ||
| 資本公積轉增資 126,696 仟元 | 無 | C | ||||||
| 88.08 | 10 | 380,000 | 3,800,000 | 204,804 | 2,048,036 | 盈餘轉增資 347,779 仟元 | ||
| 資本公積轉增資 154,569 仟元 | 無 | D | ||||||
| 89.09 | 10 | 380,000 | 3,800,000 | 238,801 | 2,388,010 | 盈餘轉增資 237,572 仟元 | ||
| 資本公積轉增資 102,402 仟元 | 無 | E | ||||||
| 90.02 | 10 | 380,000 | 3,800,000 | 249,713 | 2,497,131 | 合併增資發行新股 109,121 仟元 | 無 | F |
| 92.08 | 10 | 380,000 | 3,800,000 | 252,210 | 2,522,103 | 盈餘轉增資 24,972 仟元 | 無 | G |
| 96.06 | 10 | 380,000 | 3,800,000 | 228,784 | 2,287,843 | 註銷庫藏股減資 234,260 仟元 | 無 | H |
| 101.10 | 10 | 380,000 | 3,800,000 | 181,474 | 1,814,735 | 減資彌補虧損 473,108 仟元 | 無 | I |
註 1:以上各年度增資核准函:
A. 85年07月03日 (85)台財證(一)第38780號
B. 86年07月04日 (86)台財證(一)第49505號
C. 87年07月09日 (87)台財證(一)第58634號
D. 88年07月13日 (88)台財證(一)第64544號
E. 89年07月15日 (89)台財證(一)第61390號
F. 89年12月18日 (89)台財證(一)第99387號
G. 92年07月29日 (92)台財證(一)第0920134232號
H. 96年06月26日經授商字第09601138800號
I. 101年10月15日經授商字第1010121176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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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募集情形
- 股份種類
115 年 03 月 22 日單位:股
| 股份
種類 | 核定股本 | | | 備註 |
| --- | --- | --- | --- | --- |
| | 流通在外股份
(上市公司股票) | 未發行股份 | 合計 | |
| 普通股 | 181,473,500 | 198,526,500 | 380,000,000 | |
(二). 主要股東名單
| 主要股東名稱 | 持有股數 | 持股比例 |
|---|---|---|
| 崑鉅股份有限公司 | 26,369,472 | 14.53% |
| 力泰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受陳淑淇信託財產專戶 | 12,275,599 | 6.76% |
| 力泰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10,490,800 | 5.78% |
| 力泰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受陳君瑋信託財產專戶 | 7,700,000 | 4.24% |
| 晨晞股份有限公司 | 4,490,563 | 2.47% |
| 中國信託受力山工業員工持股綜合信託專戶 | 2,333,222 | 1.29% |
| 王冠涓 | 2,302,550 | 1.27% |
| 劉昇交 | 2,120,000 | 1.17% |
| 王冠祥 | 1,986,178 | 1.09% |
| 陳吳鈺 | 1,791,550 | 0.99% |
(三). 公司股利政策及執行狀況
- 公司章程所定之股利政策:
(1). 第二十五條: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 5% 為員工酬勞並應提撥不低於 1% 為基層員工調整薪資或分派酬勞,所提金額作為基層員工分派酬勞時,可包含於員工酬勞提撥金額中;及不高於 5% 為董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員工酬勞發給股票或現金之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
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以往虧損,次提 10% 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另視公司營運需要及法令規定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
(2). 第二十五條之一:本公司之股利政策係配合目前及未來之發展計畫、考量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及國內外競爭狀況,並兼顧股東利益等因素,每年就本期可供分配盈餘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二十分配股東股息紅利,分配股東股息紅利時,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為之,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股利總額的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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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募集情形
- 本次股東會擬議股利分派之情形:本公司114年度盈餘分派案,業經115年2月26日董事會決議分配股東現金紅利(每股0.6元)。
| 期初未分配盈餘 | 1,407,738,380 |
|---|---|
| 加: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衝量數 | 25,106,007 |
| 加:提列權益減項特別盈餘公積 | (3,010,690) |
| 加:本年度稅後淨利(損) | 176,307,698 |
| 減:提列10%法定盈餘公積 | (20,141,371) |
| 可供分配盈餘 | 1,586,000,024 |
| 分配項目: | |
| 減:發放股東紅利 | (108,884,100) |
| 期末未分配盈餘 | 1,477,115,924 |
- 預期股利政策將有重大變動時,應加以說明:無。
(四). 本次股東會擬議之無償配股對公司營業績效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 本次股東會擬議不發放無償配股,因此無影響。
(五). 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
- 公司章程所載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之成數或範圍。
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 5% 為員工酬勞並應提撥不低於 1% 為基層員工調整薪資或分派酬勞,所提金額作為基本員工分派酬勞時,可包含於員工酬勞提撥金額中;及不高於 5% 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員工酬勞發給股票或現金之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
-
本期估列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金額之估列基礎、以股票分派之員工酬勞之股數計算基礎及實際分派金額若與估列數有差異時之會計處理:於年度合併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前經董事會決議之發放金額有重大變動時,變動金額調整於原提列年度費用,若於年度合併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後若金額有所變動,將依會計估計變動處理,於次一年度調整入帳。
-
董事會通過分派酬勞情形
(1). 以現金或股票分派之員工酬勞及董事、監察人酬勞金額。若與認列費用年度估列金額有差異者,應揭露差異數、原因及處理情形:本公司擬配發民國114年度員工酬勞現金新臺幣36,825,411元及董事酬勞金額為6,400,000元,與帳上估列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並無差異。
(2). 以股票分派之員工酬勞金額及占本期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稅後純益及員工酬勞總額合計數之比例:無此情形,不適用。
- 前一年度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之實際分派情形(包括分派股數、金額及股價)、其與認列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有差異者並應敘明差異數、原因及處理情形:無差異。
| 項目 | 董事會決議金額 | 實際發放金額 | 發放方式 |
|---|---|---|---|
| 員工酬勞 | 45,297,153 元 | 45,297,153 元 | 不適用 |
| 董監酬勞 | 6,400,000 元 | 6,400,000 元 | 不適用 |
參、募集情形
(六). 公司質回本公司股份情形:
-
公司已執行完畢者:公司應敘明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公司申報質回本公司股份之目的、質回股份期間、質回之區間價格、已質回股份種類、數量及金額、已質回數量占預定質回數量之比率、已辦理銷除及轉讓之股份數量、累積持有本公司股份數量及累積持有本公司股份數量占已發行股份總數比率:不適用。
-
尚在執行中者:公司應敘明公司質回股份之目的、質回、股份之種類、質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預定質回之期間與數量、質回之區間價格,並應敘明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已質回股份種類、數量、金額及已質回數量占預定質回數量之比率:不適用。
二、公司債辦理情形
(一). 公司債辦理情形應包括尚未償還及辦理中之公司債,並參照公司法第二百四十八條之規定,揭露有關事項及對股東權益之影響。屬私募公司債者,應以顯著方式標示。:無。
三、特別股辦理情形
(一). 特別股辦理情形應包括流通在外及辦理中之特別股,並揭露相關發行條件、對股東權益影響及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七條所規定之事項。屬私募特別股者,應以顯著方式標示:無。
四、海外存託憑證辦理情形
(一). 海外存託憑證辦理情形應包括已參與發行而尚未全數兌回及辦理中之海外存託憑證,並揭露發行日期、發行總金額、海外存託憑證持有人之權利與義務等相關事項。屬私募海外存託憑證者,應以顯著方式標示:無。
五、員工認股權憑證
(一). 公司尚未屆期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應揭露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辦理情形及對股東權益之影響。屬私募員工認股權憑證者,應以顯著方式標示:無。
(二). 累積至年報刊印日止取得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經理人及取得憑證可認股數前十大員工之姓名、取得及認購情形:無。
-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情形應記載下列事項:
(1). 凡尚未全數達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應揭露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辦理情形及對股東權益之影響:無。
(2). 累積至年報刊印日止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經理人及取得股數前十大之員工姓名及取得情形:無。
六、併購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辦理情形
(一).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已完成併購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者,應揭露下列事項:
-
股票已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之公司(以下簡稱上市公司)或股票已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審查準則第三條或第三條之一規定,核准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司(以下簡稱上櫃公司),應揭露最近一季併購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之主辦證券承銷商所出具之評估意見: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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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募集情形
- 除前目規定之公司外,應揭露最近一季執行情形,如執行進度或效益未達預計目標者,應具體說明對股東權益之影響及改進計畫:無。
(二).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已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併購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者,應揭露執行情形及被併購或受讓公司之基本資料。辦理中之併購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應揭露執行情形及對股東權益之影響:無。
七、資金運用計畫執行情形
(一). 計畫內容:截至年報刊印日之前一季止,前各次發行或私募有價證券尚未完成或最近三年內已完成且計畫效益尚未顯現者,應詳細說明前開各次發行或私募有價證券計畫內容,包括歷次變更計畫內容、資金之來源與運用、變更原因、變更前後效益及變更計畫提報股東會之日期,並應刊載輸入本會指定資訊申報網站之日期:無。
(二). 執行情形:就前款之各次計畫之用途,逐項分析截至年報刊印日之前一季止,其執行情形及與原預計效益之比較,如執行進度或效益未達預計目標者,應具體說明其原因、對股東權益之影響及改進計畫。前款之各次計畫內容如屬下列各目者,另應揭露下列事項:無。
- 如為併購或受讓其他公司、擴建或新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者,應就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及營業利益等項目予以比較說明:無。
- 如為轉投資其他公司,應就該轉投資事業之營運情形、對公司投資損益之影響加以說明: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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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為充實營運資金、償還債務者,應就流動資產、流動負債及負債總額之增減情形、利息支出、營業收入等科目及每股盈餘予以比較說明,並分析財務結構: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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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營運概況
肆、營運概況
一、 業務內容
(一). 業務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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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
(1). 各種機械、五金、工具及其零件之製造、加工、買賣。
(2). 各種塑膠、橡膠、油墨、人造泡棉染整、合成樹脂、手工藝品、木器製品、鞋類之製造加工買賣。
(3). 鑽床、車床、銑床、鋸床及其他各種工作母機及其零件之製造、加工、買賣。
(4). 自動立體停車設備之製造、加工、買賣。
(5). 各種家用電氣產品、零件製造、加工、買賣。
(6). 運動健康設備及其相關零配件製造、加工、買賣。 -
營業比重
年度:114
| 產品項目 | 114 年度 | 113 年度 |
|---|---|---|
| 電動工具機 | 10.35% | 15.59% |
| 健身機 | 83.94% | 76.21% |
| 其他 | 5.71% | 8.20% |
| 合計(合併) | 100.00% | 100.00% |
- 公司目前之商品 (服務) 項目
公司主要產品為電動工具機(含園林工具)、健身機及智慧移動裝置(E-Mobility)等系列產品。
- 計畫開發之新商品 (服務)
以 ESG 永續發展的規劃,結合公司 50 年來在各類型馬達、電子控制、機構設計等核心技術,搭配自動化設備及精實生產,推展出未來兩年產品計劃,範圍涵蓋油轉電趨勢下的輔助移動工具,包含運動、消費、商業各領域。
(二). 產業概況
- 產業現況與發展
IMF 2026 年 1 月最新《世界經濟展望》更新,預測 2025 與 2026 年全球 GDP 成長率皆為 3.3%,較 2025 年 10 月預測小幅上調,顯示全球經濟在多重壓力下仍具韌性,但成長動能愈趨集中。先進國家成長約 1.8% 左右,新興與開發中國家則略高於 4%,成長動能明顯集中於部分新興市場與科技投資受惠國,呈現「穩定但成長來源愈來愈狹窄」的特徵。通膨方面,IMF 預估全球通膨自 2025 年約 4% 降至 2026 年 3.8% 左右,利率環境有機會逐步趨於寬鬆,但地緣衝突與能源價格波動仍是主要風險。
2026 年台灣經濟成長將較 2025 年高基期下溫和放緩,中研院預估 2026 年實質 GDP 成長約 3.71%,其中外需仍是重要支撐,但同時警告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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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營運概況
關稅政策與中國經濟放緩將拖累傳統產業與區域貿易。川普政府在第二任期延續減稅與財政擴張政策,並大幅提高對中國及部分貿易夥伴關稅,一方面推升美國內需與投資成長,另一方面也加劇全球供應鏈重組與貿易的不確定性。
中國經濟則在房地產調整與內需疲弱影響下呈現溫和放緩,雖然官方透過加碼基礎建設與支持先進製造、數位經濟等措施穩定成長,但產能過剩與低價出口壓力,加重區域競爭態勢。在此背景下,台灣憑藉在半導體與關鍵零組件的競爭優勢,持續受惠於全球 AI 與高階製造投資動能,支撐整體出口與經濟成長;然而,美中關係演變、貿易與科技管制升溫以及中國經濟放緩,亦為台灣傳統產業與供應鏈布局帶來更高的不確定性,形成機會與風險並存的外部經營環境。
(1). 電動工具機:
電動工具主要可分為桌上型及手提式電動工具,手提式為市場大宗。手提式電動工具又分為插電式和充電式,因電池科技發展的日新月異,充電式的手提電動工具現已成主流;而桌上型電動工具早期均為插電式,近年來市場也出現愈來愈多充電式的產品,如充電式斜鋸機、充電式桌鋸機及電動園林工具等。而目前專業人員和 DIY 使用者愈來愈青睞手提充電式電動工具,主要是因為他們的便攜性和易用性。充電式電動工具已經成為市場主要成長的來源之一,所以電動工具機大廠均積極的持續開發無線電動工具產品技術,並成為各廠商主要的成長動力。
和汽油動力工具相比,電池供電和電動戶外動力設備由於其環保的特性和較低的維護成本而蓬勃的發展。此外,割草機器人和人工智慧草坪護理解決方案等在住宅用戶中越來越受歡迎,提供了更大的便利性和營運效率。力山於 2019 年開始即朝向永續經營與減少碳排的方向進行,做了許多生產優化與企業提昇的準備,諸如 ESG 專案的推動,設置 BLDC (Brushless DC Motor) 馬達生產線,規劃更符合減碳目標的產品企劃與設計,讓我們能完全符合客戶對未來產品的要求與條件。
(2). 健身機:
健身器材用於身體鍛練,以控制體重、改善體力,發展肌肉力量並強化心肺功能。健身器材種類多樣,能讓使用者在較小的活動空間內做有氧或無氧肌力訓練(重訓)的運動。健身趨勢從「體態訴求」轉向「數據驅動的全人健康整合」,全球健身產業已從過往單純追求體態的短期目標,逐步演化為整合身心健康、預防醫學與個人化管理的整體健康市場,反映消費者對於全面健康生活的重視。未來產品發展將圍繞「科技數據化、樂齡與慢性病、身心整合與社群化場景」四大方向展開,商用設備與數位服務都正從單一器材銷售走向「軟硬整合的解決方案」。健身市場不再侷限於傳統的健身設備,能幫助人們獲得健康生活的所有活動,都可以是投入的機會,力山會緊密追蹤並與健身市場產業動態結合,積極開發並關注市場最新的產品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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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營運概況
綜觀上述,力山將持續密切與主要客戶協同持續發展符合市場及使用者需求的新產品,以不斷成長並保持競爭力,進而提升市場佔有率。
2. 產業供需與競爭關係
力山除了面對台灣及中國大陸同業廠商的市場競爭之外,大環境的變化也不斷地挑戰力山應變的能力。因川普 2.0 的國際政治因素,競爭對手除了原本在中國的廠區之外也紛紛南進,前往東南亞地區設廠。在如此局勢之下,力山在泰國與越南地區也投入資金設廠佈局,以形成一個更穩固的金三角生產體系。加上力山一直秉持專注於產品的創新、研發、生產、行銷與客戶服務等核心能力上,更能彈性應對各種國際局勢的變化,擬訂因應對策與發展計劃。
(1). 電動工具機
電動工具機產業主要的銷售管道有傳統五金零售店、大型居家修繕零售店和近幾年新興的線上購物。北美的實體通路集中在大型零售店如 Home Depot、Lowe’s、Harbor Freight 等通路,並積極發展其自有品牌,以更創新的產品及價格策略來擴展市佔率。
中國製造的電動工具價格具有競爭力,但在川普二度上任美國總統之後,稍稍和緩的美中貿易議題又再度呈現緊繃的態勢,全球供應鏈已重新洗牌,積極尋求解決方案以分散風險並重新佈局。
在行銷與服務方面,力山與零售店之間的合作模式主要為:(A) 透過市場分析,瞭解客戶對於產品的需求,提案給零售店;(B) 零售店提出產品項目及價格需求,力山負責設計、研發與製造;(C) 提供零售商售後服務。除了與北美各大零售店通路保持密切的合作關係之外,同時也積極開發歐洲與全球新興國家的專業與 DIY 市場,拓展全球各地區市場的產品佈局。
在研發與創新方面,力山投入大量資源進行產品開發改善與創新,包括使用者測試與回饋、焦點團體 (Focus Group) 的運作、工地訪查與創新概念發想等,藉此開發出更符合使用者需求的產品。並朝向三電整合的目標,積極擴展 BLDC 馬達產品的應用層面,擴大力山製造的產品項目。
在生產管理方面,力山導入精實生產管理與智能物料控管,並從 2022 年開始審視工廠碳排放的足跡,並逐年改善在生產製造方面產生的碳排放量,以符合全球對於綠色設計與永續發展的趨勢與規定,增加我們取得各國市場認可的重要關鍵。
在製造產地方面,力山擁有台灣及大陸浙江桐鄉兩個生產基地,可彈性策略規劃以達到最佳成本及製造組合。因應川普 2.0 的全球局勢變化,力山也策略性的在泰國投資設廠,在工具機的產地方面可以做好各種準備,讓力山製造更有競爭的優勢。
(2). 健身機
健身機產業主要市場分佈在北美及歐洲兩地,而亞太、拉美、中東和非洲等新興市場也正在快速的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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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營運概況
商用健身機的通路大多以健身俱樂部、專業健身器材連鎖店及飯店旅館等為主。其中商業用戶可進一步分為酒店、企業辦公室、醫院和醫療中心以及公共機構。
家用健身機的通路則為大型連鎖零售店和會員制連鎖店等,以及近幾年堀起的聯網會員運動模式等。
力山目前以 OEM 為主軸,為知名品牌商進行代工,由客戶負責通路、品牌經營及服務,力山則提供從研發設計到生產製造的全方位服務。北美仍是全球健身機產業第一大的市場,在川普 2.0 的貿易政策下,力山選擇在越南投資設廠,將健身機的產地選擇更多樣化,使地緣政治的影響降到最低。
(三). 技術及研發概況:
-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投入之研發費用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年度 | 研發費用 | 佔當年度營收百分比 |
|---|---|---|
| 113 | 179,471 | 3% |
| 114 | 186,439 | 3% |
| 115 年至 2 月 | 25,675 | 4% |
- 開發成功之技術或產品
| 產品項目 | 114 年 | 115 年至 1 月 |
|---|---|---|
| 工具機 | 10 | 0 |
| 健身機 | 7 | 3 |
| 新事業 | 3 | 0 |
| 小計 | 20 | 3 |
(四). 業務發展計畫
- 電動工具機
目前力山的業務發展計劃除了以大型零售店為主要客戶群之外,也持續積極的跟全球知名品牌進行 ODM 產品和品牌授權的規劃及設計。與大型零售店的合作,力山利用策略夥伴的關係協同商務運作的過程,從中學習並掌握最終使用者及市場個體、總體需求。與知名品牌的合作,力山在 OEM/ODM 的架構合作下,利用本身在研發及製造面的專業,與合作伙伴相互學習設計、製造及行銷,以不斷累積並提升本身的企業能量體質。
以企業獲利為出發點,在未來主要的發展策略分別闡述如下:
(1). 以創新產品持續擴大北美地區市場佔有率,為發揮效益最大化,積極將創新產品推展到歐洲地區並開發新興市場客戶。
(2). 以使用者需求為產品開發目標,了解使用者的期待及其購買動機與行為,以提供給使用者所需的產品。
(3). 為企業永續及因應市場減碳趨勢,不論是工廠生產及產品製造都加入綠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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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營運概況
設計的宗旨,減少工廠生產對環境的傷害,並積極開發以力山核心技術為主的綠色產品以落實減碳目標。
(4). 與知名 OEM 品牌客戶合作,以製造及品質核心競爭力搭配 OEM 客戶品牌知名度優勢,共同爭取高價值專業產品市場佔有率。
(5). 力山積極配合客戶在電商平台的銷售,協助客戶搶攻全球前列之優勢電商平台,為力山未來的業務發展帶來新的成長。
2. 健身機:
力山在健身器材產業以 OEM 品牌代工為主,客戶主要為各大健身機品牌,近年來仍不斷致力於尋求新客戶合作機會,共同合作開發的產品品項持續增加中,像是與喬山的同業結盟,不僅強化我們原本在有氧方面的製造深度,更大大加深我們未來在商用重訓器材上的產品廣度。
力山除了在家用健身品牌的成長之外,也持續與商用健身市場的客戶保持緊密的互動,以全面覆蓋健身機的市場範疇。不論市場的環境變化為何,力山在原本商用健身機領域代工所打下的良好基礎之下,以 OEM/ODM 的生意模式,藉由本身在研發及製造方面的專業,與合作夥伴相互學習設計、製造及行銷,以不斷累積並提升本身的企業能量體質。
產品品類的擴充:力山目前主要製造飛輪車、跑步機、橢圓機、樓梯機、室內腳踏車、划船機、智能重訓設備、重訓器材及單車訓練台。經過數年的能力及經驗累積,在產業界已經建立良好的聲譽及信心,並獲得現有客人的肯定,也陸續有其他新客戶主動與我們交涉洽談合作機會。
持續開發新客戶:力山在健身器材產業以 OEM 品牌代工為主,客戶主要為各大健身機品牌,近年來仍不斷致力於尋求新客戶合作機會,共同合作開發的產品品項持續增加中。我們以目前研發及生產製造能力為基礎持續提升技術等級,並增加設備以擴大產能規模,來配合現有及潛力新客戶的需求。期待在今年能為健身機類別的業績帶來可見的成長。
3. 智慧移動裝置 (E-Mobility):
在 ESG 潮流下,碳排放的減少及歸零,是全世界共同努力的目標,力山以 50 年來奠定的機電整合基礎,搭配在馬達、電機、機構等核心競爭力,在電能驅動取代燃油動力部分,發展出多項產品,如 E-Mobility 應用產品,包含電動輔助自行車、智慧型護草機器人及無人機等,同時更積極拓展更多潛在可能的應用領域像是高爾夫球車、沙灘車、電動搬運車等等高成長性的電動載具產品。順應市場上日趨普及的環境保護意識影響,未來在電機驅動所衍生的應用,也都會是力山涉獵且耕耘的方向,作為下一個穩健茁壯 50 年的新產業投資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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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營運概況
二、 市場及產銷概況
(一). 市場分析
- 分析公司主要商品(服務)之銷售(提供)地區:合併公司主要產品為工具機、健身器材,係以外銷為主,而地區則以北美地區美國為主。
| 地區 | 114年度 | 113年度 | ||
|---|---|---|---|---|
| 銷售金額 | 占銷貨淨額比例% | 銷售金額 | 占銷貨淨額比例% | |
| 美洲 | 4,786,220 | 88% | 5,601,756 | 92% |
| 歐洲 | 414,183 | 8% | 258,202 | 4% |
| 亞洲 | 212,761 | 4% | 241,537 | 4% |
| 其他 | 6,127 | 0% | -2,209 | -0% |
| 合計 | 5,419,291 | 100.00% | 6,099,286 | 100.00% |
- 市場占有率:
(1). 電動工具機:力山產品銷售地區以北美為主,歐洲及其他地區為輔。歐美地區的桌上型電動工具如斜口鋸、桌鋸機等為大宗,而力山目前主要出口的產品有斜口鋸、磁磚切割機、桌鋸機及鑽床。另擴展出以電池動力來源的園藝工具新系列,電動割草機,籬笆機及吹葉機,首發台灣市場並積極在各專業通路與門市及社群媒體上強力曝光。
(2). 健身機:力山產品銷售地區以北美為主,歐洲及其他地區為輔。在健身器材產業以 OEM 品牌代工為主,且積極加強 ODM 的創新研發,不斷致力於尋求新的合作機會與同業結盟,除強化力山原本在有氧健身器材上的製造深度,更加深未來在商用重訓器材上的產品廣度。在家用與商用的健身器材領域中,持續深入耕耘。
- 市場未來供需狀況與成長性:
(1). 電動工具機:
綜合多份市場研究報告,全球電動工具市場 2025 年規模約 300 - 370 億美元,未來十年預估年複合成長率約 4% - 7%,處於穩健成長階段,成長動能主要來自建築與基礎建設投資、製造業自動化,以及無線化、智慧化電動工具滲透率提升。在產品結構上,電動工具市場持續由有線轉向無線,電池與馬達技術進步帶動專業及 DIY 用戶採用高效、輕量與低維護的無刷電動工具;同時,結合感測與連網功能的智慧工具在工地管理與安全應用上快速成長。
北美木工工具與電動工具需求主要透過家居修繕及五金零售體系反映,其中 Home Depot 與 Lowe's 合計掌握逾七成市佔,是木工工具與電動工具品牌最重要的展示與銷售通路。在 2025 年第 3 季電動工具機類別的零售金額中,Home Depot 約佔 49%,Lowe's 約 27%,兩者合計接近三分之二市場,Amazon 與 Walmart 則分別約占 16% 與 8%。儘管 2025 年受利率與房市影響,住宅修繕與 DIY 活動略有放緩,但兩大通路仍維持溫和成長,同時加強 Pro 專業客群及數位渠道,支撐工具機與木工工具的中長期需求。
電動工具主要可分為桌上型及手提式電動工具,手提式為市場大宗。手提式電動工具又分為插電式和充電式,因電池科技發展的日新月異,充電式的手提電動工具現已成主流;而桌上型電動工具早期均為插電式,近年來市場也出現愈來愈多充電式的產品,如充電式斜鋸機、充電式桌鋸機及電動園林工具等。而目前專業人員和 DIY 使用者愈來愈青睞手提充電式電動工具,主要是因為他們的便攜性和易用性。充電式電動工具已經成為市場主要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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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營運概況
的來源之一,所以電動工具機大廠均積極的持續開發無線電動工具產品技術,並成為各廠商主要的成長動力。
和汽油動力工具相比,電池供電和電動戶外動力設備由於其環保的特性和較低的維護成本而蓬勃的發展。此外,割草機器人和人工智慧草坪護理解決方案等在住宅用戶中越來越受歡迎,提供了更大的便利性和營運效率。力山於2019年開始即朝向永續經營與減少碳排的方向進行,做了許多生產優化與企業提昇的準備,諸如ESG專案的推動,設置BLDC (Brushless DC Motor)馬達生產線,規劃更符合減碳目標的產品企劃與設計,讓我們能完全符合客戶對未來產品的要求與條件。
(2). 健身機:
全球整體健身器材市場 2024 年約 179 億美元,2025 年進一步成長至約 189 億美元,預計到 2034 年將達約 306 億美元,2025-2034 年年複合成長率約 5.5%,顯示在健康意識與運動習慣普及帶動下,產業維持穩健成長。
在商用健身器材市場方面,研究機構預估 2025 年市場規模約 89-92 億美元,至 2030 年約 131 億美元,年複合成長率約 8%,成長動能主要來自健身俱樂部、飯店、企業與學校等機構持續投資健身設施。而家用健身器材市場在疫情後雖然回歸常態,但仍維持成長軌道,2025 年規模約 118-120 億美元,預計在 2031-2034 年間可達 170 億美元以上,年複合成長率約 2%-7%,不同研究對成長幅度看法略有差異。
依據 ACSM's Health & Fitness Journal 於「The Future of Fitness: ACSM Announces Top Trends for 2026」的調查報告指出,2026 年全球十大健身趨勢為:穿戴式科技 (Wearable Technology)、樂齡健身課程 (Fitness Programs for Older Adults)、體重管理運動 (Exercise for Weight Management)、運動 App (Mobile Exercise Apps)、平衡、流動與核心訓練 (Balance, Flow, and Core Strength)、情緒健康運動 (Exercise for Mental Health)、傳統肌力訓練 (Traditional Strength Training)、數據驅動技術 (Data-Driven Technology)、成人休閒與運動社團 (Adult Recreation and Sport Clubs)、功能性體適能訓練 (Functional Fitness Training)。
這份排名展現出的,不只是單一產品或課程的流行,而是人口結構變化、科技滲透率提升與心理健康需求上升所形塑的宏觀結構。全球人口快速老化,嬰兒潮世代在 2030 年前後將全面進入 65 歲以上族群,樂齡成人已成為健身房與運動教室最穩定的客群之一。調查顯示,「活躍老化、功能維持與預防跌倒」比單純以「銀髮」為名的課程更能吸引高齡族群參與。課程設計需強調阻力訓練、平衡與移動能力、低衝擊心肺,協助高齡者維持獨立生活能力。力山除了強化既有客戶的產品性能之外,也積極的與全球健身趨勢接軌,朝熟齡健身與重量訓練的方向進行研發。
健身趨勢從「體態訴求」轉向「數據驅動的全人健康整合」,全球健身產業已從過往單純追求體態的短期目標,逐步演化為整合身心健康、預防醫學與個人化管理的整體健康市場,反映消費者對於全面健康生活的重視。未來產品發展將圍繞「科技數據化、樂齡與慢性病、身心整合與社群化場景」四大方向展開,商用設備與數位服務都正從單一器材銷售走向「軟硬整合的解決方案」。健身市場不再侷限於傳統的健身設備,能幫助人們獲得健康生活的所有活動,都可以是投入的機會,力山會緊密追蹤並與健身市場產業動態結合,積極開發並關注市場最新的產品發展。
(3). 新事業:
力山核心 BLDC 馬達技術的無人機市場是全球目前最火熱的產品之一,為市場剛需產品。全球經貿環境仍受地緣政治及國際政策變動影響,美中貿易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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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營運概況
關議題雖較過往高度對抗階段趨於穩定,但結構性不確定性仍然存在。力山跟國家政策走,積極研發佈局無人機馬達及整機的生意,因應不同應用場域對功率、尺寸與耐用度的差異化需求,逐步規劃馬達相關產能,以支援動力系統應用領域之擴大。未來,力山持續擴產重點涵蓋關鍵製程能力、多功率區間產品配置,以提升生產效率與品質穩定性。
隨著全球對環境保護及減碳議題日益提升,能驅動取代傳統燃油動力已逐漸成為產業發展的重要方向,力山以50年來奠定的機電整合基礎,搭配在馬達、電機、機構等核心競爭力,在電能驅動取代燃油動力部分,發展出E-Mobility應用產品;無人機,符合未來城市發展與智慧城市政策方向,同時以既有技術延伸,更積極拓展更多潛在可能的應用領域像是高爾夫球車、沙灘車、電動搬運車等等高成長性的電動載具產品。順應市場上環境保護意識影響,未來在電機驅動所衍生的應用,也都會是力山涉獵且耕耘的方向,並持續關注產業變化,作為下一個穩健茁壯50年的新產業投資標的。
(4). 競爭利基
力山為國內電動工具機及健身機產業的領導者,應用馬達、電子控制、機構設計等核心技術,每年不斷推出創新產品並積極做專利佈局,至今累積超過300項專利,並於2019年開始推動專利EPS管理系統,充分發揮其專利的價值。在產品協同商務方面,實行多年的CPC系統(Collaborative Product Commerce)、ERP等企業e化輔助工具,使客戶能與台灣力山、中國浙江桐鄉之間快速連結進行產品協同開發。
在工業4.0的時代,力山在物料管理方面導入了智能物流和電子看板管理,能更有效、更即時的掌握物料庫存狀態,徹底實踐精實生產;在製程方面,領先傳產同業引入了空中倉儲系統,並擴充廠房積極導入自動化生產設備,以滿足不同客戶的需求;在內部效率及品質方面,運用提案改善、團結團及公司內部的創新等活動以不斷提升公司的體質。
因此,力山公司在生產、研發、行銷與服務等均擁有完善的基礎建設,拉大與競爭同業的差距,減少低價競爭所帶來的衝擊,以創新、服務、差異化為導向積極與客戶建立穩固的策略夥伴關係。
全球企業共同面臨的ESG環保議題,力山從111年起已接續完成碳盤查並已完成111年,112年與113年的永續報告書。實務上從產品的設計源頭的原材料選用,至減少碳排的製程規劃/供應鏈規劃,包含減少塑料包裝材的使用,降低包裝材積對運輸碳排的減量提案等均有著手進行佈署。並逐年增加永續產品的規劃並制定確實的方向,讓我們能與客戶一起共好共榮,往下一個階段邁進。推行綠能政策,運輸設備電動化並裝設太陽能板,共同為地球盡一份心力。在供應商方面,導入以大帶小的行動,同供應商一起做到減碳的需求,掌握整體的碳足跡,徹底落實碳排監控。力山也持續致力於打造友善的工作環境,推廣員工到健身房使用自製健身機、提供現場員工休息區及重新規劃員工的開心農場,使員工能保持愉快的工作身心狀態。
在產地議題方面,新投資的泰國與越南廠可大大有助於減輕川普帶來對工具機與健身機的關稅衝擊,泰國廠已於2026年Q1開始出貨,越南廠預計會在2026年Q3投產出貨,靈活調整生產佈局,更能因應不同局勢的挑戰。
4. 發展遠景之有利與不利因素
(1). 有利因素:
A. 力山生產的高品質產品已獲得各大零售店及OEM大廠的讚賞及肯定,自1998年與全球大型零售連鎖店合作以來,力山不斷的吸取經驗,持續增加零售連鎖店的客戶數。到目前為止,在電動工具機方面,力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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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營運概況
逐年積極地擴大現有生意並新增知名零售連鎖店客戶,讓企業整體產銷網絡持續成長。在健身機方面,力山已與知名品牌等有生意往來,逐年積極地擴大現有生意,不斷的累積研發和生產技術。此外,我們更積極深入消費者市場,瞭解使用者需求,提出創新結構設計給客戶,增加產品的獨性性及差異化。
B. 力山在品質、成本、交期及服務的四大優勢下,與電動工具機的知名品牌商,健身器材的知名品牌,以及汽車零配件的知名品牌,持續穩定的合作。並積極擴展客戶群及產品領域,增加新事業的客戶以達到更好的營收效益。
C. 力山在積極追求股東權益之餘,投資開發及重新規畫廠房設備,並提升產能及生產效率;力山致力於打造友善的工作環境,新增員工健身房、現場員工休息區及重新規劃員工的開心農場,同時也推行綠能政策,運輸設備電動化並加裝太陽能板,為地球盡一份心力。
(2). 不利因素
A. 家用健身機的需求放緩,商用健身機的需求比率提高。對此,力山已重新佈署市場策略,平衡不同使用領域的機台佔比。另美國的關稅與通膨問題,大幅影響各類產業的表現,為此,力山佈局泰國與越南產地因應,將影響降至最低,藉由產地多元策略,獲取更廣的生意機會。
B. 烏俄戰爭仍在持續,其所帶來的全球原物料供給不穩定與匯率波動等對所有製造業來說都是不利的因素。大環境的不可抗力無法預防,但我們可以藉由風險控管來將衝擊降到最低。針對匯率波動的部份透過與銀行專家建立溝通管道,利用遠期匯率的操作來規避外匯的不當風險。
C. 在原物料供給的部份,我們利用精實生產的原則,透過供應商品質輔導來避免因品質問題所造成的退貨而造成無效工時與成本的浪費,減少原物料的浪費,並透過採購與供應商之間的系統化網絡,進行訂單前置規劃,精準掌控原物料的準備。
因應對策:
A. 以永續經營為目標,創造企業關係人整體最大利益。
B. 以領先的機電技術,提供品牌客戶優質產品及服務。
C. 秉持追根究柢持續改善精神,造就精實製造與管理。
D. 持續擴大產地多元化的策略,創造更多的生意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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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營運概況
(二). 主要產品之重要用途及產製過程
- 重要用途
| 主要產品 | 重要用途 |
|---|---|
| 工具機 | 木材/植物、金屬、塑膠、磁磚及壓克力等材料之切、刨、鑽、鋸、磨光及開槽等功能 |
| 健身機 | 增強身體健康、醫學治療、身體復健、減肥及鍛鍊肌肉訓練心肺功能與增強體適能 |
| 智慧移動裝置(E-Mobility) | 油轉電趨勢下的輔助移動工具,適用包含運動、消費、商業各領域產品 |
- 產製過程
(1). 電動工具機(含園林工具)產品生產流程圖

(2). 健身機及智慧移動裝置(E-Mobility)產品生產流程圖

肆、營運概況
| 主要原物料 | 主要供應廠商 | 供應狀況 |
|---|---|---|
| 鋁錠 | A01、A02 | 良好 |
| 滾珠軸承 | B01、B02、B03、B04、B05、B06、B07 | 良好 |
| 馬達 | C01、C02、C03、C04、C05 | 良好 |
| 鋸片 | D01、D02 | 良好 |
| 鎂合金 | E01 | 良好 |
| 塑膠 | F01、F02、F03、F04、F05、F06、F07 | 良好 |
| 鋼板 | G01、G02、G03 | 良好 |
| 鋼管 | H01、H02、H03、H04 | 良好 |
| 控制面板 | I01、I02、I03、I04、I05、I06、I07 | 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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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營運概況
(四). 最近二年度任一年度中曾占進(銷)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客戶名稱及其進(銷)貨金額與比例,並說明其增減變動原因。
- 最近二年度主要供應商資料: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項目 | 113年 | 114年 | ||||||
|---|---|---|---|---|---|---|---|---|
| 名稱 | 金額 | 占全年度進貨淨額比率〔%〕 | 與發行人之關係 | 名稱 | 金額 | 占全年度進貨淨額比率〔%〕 | 與發行人之關係 | |
| 進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供應商:無 | ||||||||
| 進貨淨額 | 4,340,189 | 100 | 進貨淨額 | 4,090,736 | 100 |
註 1:列明最近二年度進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供應商名稱及其進貨金額與比例,但因契約約定不得揭露供應商名稱或交易對象為個人且非關係人者,得以代號為之。
註 2:截至年報刊印日前,上市或股票已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司如有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資料,應並予揭露。
- 最近二年度主要銷貨客戶資料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項目 | 113年 | 114年 | ||||||
|---|---|---|---|---|---|---|---|---|
| 名稱 | 金額 | 占全年度銷貨淨額比率〔%〕 | 與發行人之關係 | 名稱 | 金額 | 占全年度銷貨淨額比率〔%〕 | 與發行人之關係 | |
| 1 | D | 3,598,165 | 59 | 無 | D | 3,617,041 | 67 | 無 |
| 2 | B | 540,425 | 9 | 無 | B | 251,787 | 5 | 無 |
| 3 | A | 479,549 | 8 | 無 | A | 469,327 | 9 | 無 |
| 其他 | 1,481,147 | 24 | 其他 | 1,081,136 | 20 | |||
| 銷貨淨額(合併) | 6,099,286 | 100 | 銷貨淨額(合併) | 5,419,291 | 100 |
註 1:列明最近二年度銷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客戶名稱及其銷貨金額與比例,但因契約約定不得揭露客戶名稱或交易對象為個人且非關係人者,得以代號為之。
註 2:截至年報刊印日前,上市或股票已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司如有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資料,應並予揭露。
肆、營運概況
三、 從業員工
(一). 從業員工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從業員工人數、平均服務年資、平均年齡及學歷分布比率
115年01月31日
| 年度 | 113年度 | 114年度 | 當年度截至115年1月31日 | |
|---|---|---|---|---|
| 員工人數 | 技術人員 | 154 | 157 | 150 |
| 管理及行政人員 | 318 | 314 | 328 | |
| 現場人員 | 539 | 474 | 456 | |
| 合計 | 1,011 | 945 | 934 | |
| 平均年歲 | 41.1 | 42.4 | 42.7 | |
| 平均服務年資 | 8.8 | 10.0 | 10.0 | |
| 學歷分布比率 | 博士 | 0% | 0% | 0% |
| 碩士 | 5% | 6% | 6% | |
| 大專 | 39% | 40% | 41% | |
| 高中 | 26% | 27% | 27% | |
| 高中以下 | 30% | 27% | 26% |
註:應填列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之當年度資料。
四、環保支出資訊
(一).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因污染環境所遭受之損失(包括賠償及環境保護稽查結果違反環保法規事項,應列明處分日期、處分字號、違反法規條文、違反法規內容、處分內容),並揭露目前及未來可能發生之估計金額與因應措施,如無法合理估計者,應說明其無法合理估計之事實:無
- 本公司電動工具機及健身機製造業務,採取中心衛星體系之生產方式,中心廠負責開發、設計、裝配及行銷,80%之零組件均由協力廠商供應。因此在製程中中心廠不會有外在環境污染,更不致破壞生態環境,故本公司最近兩年度均無相關之環保污染損失。目前持續執行下列方案:
(1). 配合歐盟環保政策,展開WEEE&Rosh、推動原物料禁止使用有毒物質與再回收利用率,落實綠色生產的目標。
(2). 監測週界噪音,俾符合工廠噪音管制標準。
(3). 運轉局部排氣設備,保護空氣品質避免污染。
(4). 進行環保相關檢測及處理如費用飲用水檢測、作業環境檢測、廢棄物清除與處理、生活污水池維護、週界噪音檢測、廢油清除與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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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營運概況
- 環保管理目標:
力山訂定明確的環境保護以及節能目標,對各項能資源的使用以及各項污染的排放,利用環境管理體系進行管理與規範,並持續不斷地改善;期以在產品的開發、生產、使用及廢棄過程,達成低污染、低能耗,易回收等環境友善的目標。大致上,我們制定了幾個重要的長期環境保護管理目標。
(1). 節電減碳目標
氣候變遷所導致的衝擊為全球共通的環境議題之一,因此減緩溫室效應為世界各國所應共同承擔的責任,力山為提升能源效率、降低耗能與排放,減少環境衝擊並降低營運成本,同時提升企業韌性與競爭力,有助因應客戶與國際市場的低碳供應鏈要求。以建立能源管理制度,定期盤查用電、燃料等能源資料;推動節能專案(如設備改善、照明汰換、生產線優化);設定年度減碳與節能目標,並追蹤改善成效;分析溫室氣體盤查結果,提出減量策略以及逐步導入再生能源與高效率設備。以建置太陽能發電系統,2019年開始申請建置,2019年7月可正式開始發電,太陽能綠電持續建置年總發電容量為1,882,132KW。
(2). 減廢目標
力山廢棄物管理以實際執行為主軸,透過源頭減量、妥善分類、透明清運與資源再利用,落實 ISO 14001 所強調之持續改善精神。未來,公司將持續提升回收再利用比例、優化廢棄物管理效能,朝向低廢棄、循環化與永續製造之目標穩健前行。
(3). 節水目標
面對全球環境變遷,水資源的日益缺乏,是節能減碳之外,人類即將面臨的另一波重要的環境衝擊。基於保護水資源及企業永續經營,透過改善製程、我們在製程中甚無產生廢水,在員工生活用水方面,積極宣導員工節水觀念及措施,積極減少在生活上的廢水。
五、勞資關係
(一). 列示公司各項員工福利措施、進修、訓練、退休制度與其實施情形,以及勞資間之協議與各項員工權益維護措施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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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福利措施
(1). 週休二日。
(2). 直接員工留任獎金。
(3). 優質員工健身房、桌球室、哺乳室、員工有機開心農場、木工教室、免費停車場。
(4). 寬敞乾淨的員工餐廳免費提供午、晚餐。
(5). 職工福利委員會、產業工會。
(6). 勞、健保,提撥 6% 退休金。
(7). 女性同仁生理假、有薪產檢假。
(8). 男性同仁七日陪產假。
(9). 每年定期免費健康檢查關心員工健康。
(10). 專職廠護及每月醫生駐廠服務。
(11). 定期舉辦員工與家庭活動日(大型烤肉活動、登山、釣魚、卡拉 OK...)。
(12). 勞動節、中秋節、生日禮卷及尾牙年終摸彩。
(13). 婚喪喜慶、生育、急難救助補助、社團補助(瑜珈.羽球.登山.壘球.工藝.歌唱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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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營運概況
(14). 員工、眷屬旅遊補助及員工聚餐補助。
(15). 有多家特約廠商享有優惠折扣。
(16). 特約合作托兒中心。
- 員工之進修與訓練:
(1). 本公司員工於報到後進行新進人員職前訓練課程,及職能在職訓練,另依每年訓練需求調查,擬定年度訓練計劃後執行,並依訓練結果作效能評核,藉此強化員工職能,提升企業經營績效及競爭力。
(2). 為配合公司長期發展並提高員工素質,公司規劃一般訓練及專業課程,並於內部請員工做專業技能之分享課程。藉由人才培訓,使每位員工都能發揮最大的潛能。
A. 一般訓練:消防安全訓練、勞工安全教育訓練。
B. 專業訓練:派員參加各訓練機構依各部門專業課程及工作上所需知識之培訓,如:稽核訓練,會計訓練,主管管理訓練,專業技術訓練,市場推廣訓練,業務訓練。
(3). 本公司訂定「教育訓練推行規定」,以資供同仁遵循。
(4). 本公司 114 年度實際參與訓練員工人數為 12,894 人次,包含自辦、自費及各項主管機關、會計師事務所與業界舉辦之免費訓練課程,當年度公司實際訓練費支出為新台幣 4,231 仟元。
- 員工行為或倫理守則:
(1). 針對員工的行為與倫理守則,本公司制定許多相關辦法與規定,以作為員工行為應遵循準繩,其主要內容為:
A. 道德標準、利益迴避、避免圖利、不法行為之禁止、宴會規範、受招待之迴避、其它約定其它依公司之保密合約、智財保密與競業禁止、人事管理等約定,皆應遵守。
B. 懲戒措施。
C. 規範各單位職掌及組織功能。
D. 建立員工績效管理計劃、績效評估與績效發展之管理程序,以有效達成公司營運目標,並使員工經由績效管理追求目前與未來職務上的成就與發展。
(2). 本公司依據各部門工作職掌、人事管理規定、員工獎懲辦法、績效管理與考核辦法等規定考核員工,各項獎懲規定,均已告知員工遵守,並依上開規定執行獎懲作業。
- 退休制度與實施情形
(1). 依『勞動基準法』,按月提撥退休準備金於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專戶,並自 94 年 7 月 1 日起全面施行『勞工退休條例』
A. 94 年 7 月 1 日到職者,全面適用『勞工退休條例』
B. 94 年 7 月 1 日以前到職者,可選擇『勞工退休條例』或『勞動基準法』之退休規定。
(2).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自請退休:
A. 工作十五年以上滿五十五歲者。
B. 工作廿五年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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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營運概況
C. 工作十年以上滿六十歲者。
(3). 退休金給與標準
A. 員工適用『勞動基準法』者,
a. 依『勞動基準法』,按月提撥退休準備金於台灣銀行之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
b. 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給與兩個基數,但超過十五年之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給與一個基數,最高總數以四十五個基數為限,未滿半年以半年計,滿半年者以一年計。並係依據服務年資所獲得之基數及其退休前六個月之平均薪資計算。
B. 員工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者,公司依員工每月工資 6% 之提繳率,提撥至勞工保險局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
C. 本公司依勞動基準法規定按月就薪資總額 15% 提撥退休金基金,以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名義專戶儲存於臺灣銀行之專戶,截至民國 11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台灣銀行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計 277,168 千元,確定福利義務為 1,485 千元。
D. 本公司民國 114 年度確定提撥退休金辦法下之退休金費用分別為 22,474 千元,已提撥至勞工保險局。
- 薪資政策
(1). 員工酬勞:依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條: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 5% 為員工酬勞並應提撥不低於 1% 為基層員工調整薪資或分派酬勞,所提金額作為基本員工分派酬勞時,可包含於員工酬勞提撥金額中;及不高於 5% 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員工酬勞發給股票(庫藏股、發行新股)或現金之對象,得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司員工。
(2). 年終獎金及相關獎金會依據公司經營績效與個人績效發給。
- 高階經理人薪資報酬與 ESG 相關績效激勵辦法
(1). 目的:隨著企業對環境、社會及治理(ESG)議題的重視,將高階經理人的薪資報酬與 ESG 績效掛鉤已成為全球趨勢。此辦法旨在探討如何有效地將高階經理人的薪酬與 ESG 績效連結,以促進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2). 目標:
A. 確立高階經理人薪酬與 ESG 績效的連結機制。
B. 提升企業在環境、社會及治理方面的表現。
C. 增加企業的長期價值和股東回報。
(3). 評估方法:
A. 績效評估:設立 ESG 的短期及中長期階段性目標。
B. 薪酬連結
a. 根據 ESG 績效評估結果,調整高階經理人的薪酬。
b. 設立獎勵機制,鼓勵高階經理人實現 ESG 目標。
(4). 獎金發放標準:
| 指標項目 | 權重(%) | 說明 | 年度達成率(%) | 該指標於年度績效獎金之占比(%) | |
|---|---|---|---|---|---|
| 一般 | KPI 指標 | 100% | 包含當年度稅前盈餘達成預算目標之比率及與前一年度相較之成長率 | XX | |
| 額外加分指標 | ESG 指標 | +5%至+10% | 包含當年度公司治理執行成效及減碳結果等非財務及外部財務績效指標 | 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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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營運概況
7. 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
(1). 制訂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供員工、經理人及董監事遵循。
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經董事會訂定並於 98 年 12 月 31 日發行
第一章總則
一、制定目的
為建立本公司良好之內部重大資訊處理及揭露機制,避免資訊不當洩漏,並確保本公司對外界發表資訊之一致性與正確性,特制定本作業程序,以資遵循。
二、依法令及本作業程序進行
本公司辦理內部重大資訊處理及揭露,應依有關法律、命令及臺灣證券交易所之規定及本作業程序辦理。
三、適用對象
本作業程序適用對象包含本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受僱人。
其他因身分、職業或控制關係獲悉本公司內部重大資訊之人,本公司應促其遵守本作業程序相關規定。...(篇幅關係,部分內容省略)
第二章內部重大資訊保密作業程序
六、保密防火牆作業-人員
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受僱人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及忠實義務,本誠實信用原則執行業務,並簽署保密協定。
知悉本公司內部重大資訊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受僱人不得洩露所知悉之內部重大資訊予他人。...(篇幅關係,部分內容省略)
第三章內部重大資訊揭露之處理程序
一〇、內部重大資訊揭露之原則
本公司對外揭露內部重大資訊應秉持下列原則:資訊之揭露應正確、完整且即時、資訊之揭露應有依據、資訊應公平揭露。...(篇幅關係,部分內容省略)
第四章異常情形之處理
一四、異常情形之報告
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受僱人如知悉內部重大資訊有洩漏情事,應儘速向專責單位及內部稽核部門報告。
專責單位於接受前項報告後,應擬定處理對策,必要時並得邀集內部稽核等部門商討處理,並將處理結果做成紀錄備查,內部稽核亦應本於職責進行查核。...(篇幅關係,部分內容省略)
第五章內部控制作業及內部教育宣導
第六章附則
一八、實施與修訂
本作業程序經董事會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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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營運概況
- 工作環境與員工人身安全的保護措施:
(1). 制訂工業安全衛生工作守則,規定安全管理事項,供員工遵循。
(2). 本公司依據『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規,已備置合格急救人員及足夠急救箱。
(3). 本公司成立緊急應變小組組織及定義緊急應變處理流程及工業安全衛生工作守則等作業程序,以因應緊急意外事故包括:停電、停水、火災、水災、颱風、地震、人員受傷(有暫時或永久失能之虞)、食物中毒、法定傳染病(SARS)、水質污染等等可能造成人員生命財產損失及環境污染之任何緊急狀況。
(4). 教育訓練: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的教育訓練
A. 實施新進人員,114年實施共464人次。
B. 調換工作者。
C. 新任主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的教育訓練。
(5). 設備安全:
A. 每年應定期對堆高機各部份實施檢查,每月亦應對制動裝置、離合器、方向裝置、積載裝置、油壓裝置,頂蓬及梳桿有否異常實施檢查。
B. 工作開始前應先檢查機械及防護裝置是否正常,運轉中若發現其聲響異常或其他不正常之狀況,必須及早停機檢查;對高速、高壓之機械尤應特別注意遵守。
C. 工作場所因機械設備發生之聲音超過標準分貝,應採取工程改善維修機械等方法來降低噪音或隔絕噪音。配戴防音防護具(如耳塞、耳罩),避免聽力受損。
D. 114年實施特殊作業員工之特殊健康檢查共1次。
(6). 環境安全:
A. 作業場所每日整理整頓。
B. 定期檢查生活飲用水檢測及飲水機。
C. 定期檢測噪音、粉塵及照度。
D. 114年實施全廠5S運動。
(7). 醫療保健:
A. 每年實施員工健康檢查及特殊作業員工之特殊健康檢查。
B. 聘僱護理師及駐廠醫師諮詢服務,114年駐廠醫師共12次。
C. 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設置哺乳室。
(8). 消防安全:依消防法之規定及制定消防防護計畫書,設置完整之消防系統,並進行通報、滅火、避難之教育訓練之實施,114年實施共4次。
- 其他重要協議本公司依照勞基法第八十三條規定之勞資會議實施辦法按時舉辦勞資會議,使勞資雙方意見獲得充分溝通及協調。
(二). 列明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因勞資糾紛所遭受之損失(包括勞工檢查結果違反勞動基準法事項,應列明處分日期、處分字號、違反法規條文、違反法規內容、處分內容),並揭露目前及未來可能發生之估計金額與因應措施,如無法合理估計者,應說明其無法合理估計之事實。
- 列明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因勞資糾紛所遭受之損失:無
-
目前及未來可能發生之估計金額與因應措施:本公司自成立迄今,勞資雙方始終具有共識,勞資關係和諧,並無發生勞資糾紛而導致損失之情事,預估未來發生可能性極低。
-
58 -
肆、營運概況
六、 資通安全管理
(一). 救明資通安全風險管理架構、資通安全政策、具體管理方案及投入資通安全管理之資源等。
-
資訊安全風險管理架構;本公司強化資訊安全管理,確保資訊資產之機密性、完整性及可用性,以提供本公司之業務持續運作之資訊環境。資訊安全委員會由資訊最高主管擔任召集人,各部門主管擔任成員,負責審查資訊安全管理相關事宜,視需要召開跨部門之資源協調會議,負責協調資訊安全管理制度執行所需之相關資源分配。
-
資通安全政策
(1). 目前由總管理處下資訊管理部負責,統籌所有資訊安全管理相關事宜。
(2). 訂定定期盤點資訊資產及個人資料清冊,依資訊安全及個人資料風險評鑑進行風險管理,落實各項管控措施。
(3). 不定期辦理資訊安全及個人資料報護教育訓練及宣導作業,新進人員須簽署資通安全保密協定。
(4). 本公司人員應遵守公司資訊或保密安全規範。
(5). 本公司供應商及委外廠商應遵守本公司資訊安全規範約定。
(6). 重要資訊系統或設備已建置適當備份及備援。
(7). 要求個人電腦均安裝防毒軟體並定期更新,並禁止使用未經授權的軟體。
(8). 建立業務持續運作管理機制,並每年定期實施內部稽核以確保資訊安全及個資保護管理制度之有效性。
- 資安具體管理方案及投入資通安全管理之資源:
(1). 資訊資產安全管理。
(2). 網路及電腦系統安全管理。
(3). 系統存取控制、發展及維護安全管理。
(4). 外包專業電腦資訊廠商之維護服務。
(5). 將資訊安全及個資保護檢查控制作業,列為年度稽核項目。
(6). 每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自行檢查作業,將實施成效提報董事會,並出具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二). 列明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因重大資通安全事件所遭受之損失、可能影響及因應措施,如無法合理估計者,應說明其無法合理估計之事實:無。
七、 重要契約:
單位:新台幣千元
115 年 2 月 28 日
| 契約性質 | 當事人 | 契約起訖日期 | 融資額度 | 融資餘額 | 限制條款 |
|---|---|---|---|---|---|
| 長期借款 | 華南銀行 | 自 113.10 起至 116.10 | 100,000 | 66,667 | |
| 長期借款 | 華南銀行 | 自 114.09 起至 117.09 | 200,000 | 183,333 | |
| 長期借款 | 彰化銀行 | 自 114.05 起至 115.05 | 50,000 | 12,500 | |
| 長期借款 | 彰化銀行 | 自 114.05 起至 119.06 | 100,000 | 86,667 | |
| 長期借款 | 彰化銀行 | 自 114.05 起至 119.07 | 100,000 | 88,333 | |
| 長期借款 | 彰化銀行 | 自 114.05 起至 119.07 | 150,000 | 0 | |
| 長期借款 | 上海銀行 | 自 114.05 起至 121.06 | 100,000 | 90,476 | |
| 長期借款 | 上海銀行 | 自 114.05 起至 121.07 | 225,000 | 206,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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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財務狀況及經營結果之檢討分析與風險事項
伍、財務狀況及財務績效之檢討分析與風險事項
一、 財務狀況
(一). 最近二年度資產、負債及股東權益發生重大變動之主要原因及其影響,若影響重大者應說明未來因應計畫
-
本期流動資產較上期增加 468,658 千元:
(1). 現金及銀行存款減少 352,601 千元,係因資金規劃調整。
(2). 應收帳款淨額增加 646,087 千元,係因營運收入增加在下半年。
(3). 存貨增加 49,769 千元,係因營運需求。 -
本期非流動資產較上期增加 421,449 千元:
(1). 使用權資產增加 345,258 千元,係因投資越南土地。
(2). 其他非流動資產-其他增加 50,811 千元,係因是預付設備款增加。 -
本期流動負債較上期增加 377,905 千元:
(1). 應付票據增加 172,484 仟元、應付帳款增加 486,787 千元及其他應付款增加 28,673 仟元,係因營運收入增加在下半年相對地負債增加。
(2).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增減少 265,107 千元,係因暫收款轉其他收入。
(3). 短期借款減少 50,509 仟元及一年內到期長期借款減少 26,156 千元,係因資金規劃調整。 -
本期非流動負債較上期增加 497,783 千元:
(1). 長期借款增加 503,049 千元,係因資金規劃調整。 -
歸屬母公司業主之權益增加 16,929 千元:
(1). 保留盈餘增加 19,940 千元,係因本期淨利及精算利益。 -
本公司因應之道:
(1). 以趨勢商機發展運行模式及技術創新,增加產品及技術創新成果,以提升整體附加價值為目標。
(2). 以全面精實管理,提升公司生產及營運效率,以強化競爭優勢。
(3). 以提升供應鏈品質、產能、成本以及交期,以強化供應鏈競爭優勢。
(4). 以完善周到的服務,全方位滿足顧客的需要。
二、 財務績效
(一). 最近二年度營業收入、營業純益及稅前純益重大變動之主要原因及預期銷售數量與其依據,對公司未來財務業務之可能影響及因應計畫
- 營業收入較上期金額減少 679,995 千元,係因客戶需求減少,客戶採購量減少,本公司收入隨之減少。
- 營業毛利較上期減少 249,430 千元,係因營業收入較上期金額減少。
- 營業費用較上期減少 7,080 千元,主因為推銷費用減少 50,311 千元及管理費用增加 36,263 千元。
- 營業利益較上期減少 242,350 千元,主因營業毛利較上期減少 249,430 千元。
- 營業外收入較上期增加 53,474 千元,主因其他收入增加 261,669 千元。
-
稅前淨利較上期減少 188,876 千元,主因為營業利益較上期減少 242,350 千元,營業外收入較上期增加 53,474 千元。
-
60 -
伍、財務狀況及經營結果之檢討分析與風險事項
三、現金流量
(一). 最近年度現金流量變動之分析說明
| 年度
項目 | 114年度 | 113年度 | 增(減)比例% |
| --- | --- | --- | --- |
| 現金流量比率 | 3.26 | -6.42 | 150.78% |
|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 85.59 | 109.75 | -22.01% |
| 現金再投資比率 | -0.83 | -6.36 | 86.95% |
- 現金流量比率 114 年較 113 年增加,係因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增加所致。
-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114 年較 113 年減少,係因資本支出增加所致。
- 現金再投資比率 114 年較 113 年增加,係因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增加所致。
(二). 未來一年現金流動性分析
單位:新台幣千元
| 期初現金餘額 | 全年來自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 | 全年現金流出(入)量 | 現金剩餘(不足)數額 |
|---|---|---|---|
| 2,019,518 | 100,000 | 400,000 | 1,719,518 |
- 營業活動:本公司預估來自營業活動淨現金流入約 100,000 千元。
- 投資活動:本公司預估增加投資及設備所致。
- 融資活動:本公司預估增加銀行借款。
(三). 流動性不足之改善計畫:不適用
四、最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
(一). 最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本公司因應營運規模擴展所需,在越南廠將以健身機為主要產品項目,需要投資相關土地,廠房及設備。若本公司無法相對的增加營收,將會對本公司財務造成負面的影響。
五、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其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畫及未來一年投資計畫
(一). 轉投資政策:就近服務客戶、產品線完整性及確保產能。
(二). 轉投資獲利或虧損情形:
| 被投資事業名稱 | 投資成本 | 帳面金額 | 本期(損)益 | 投資(損)益 | 主要原因及改善計畫 |
|---|---|---|---|---|---|
| 寶晶股份有限公司 | 14,197 | 16,325 | 2,124 | 340 | |
| 力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93,741 | 96,409 | (14,106) | (11,205) | 投資新產品開發費用,將提高新產品上市成功率 |
| Power Tool Specialists Inc. | 196,465 | 170,023 | 1,607 | 1,543 | |
| Gold Item Group Limited | 747,858 | 534,460 | (87,021) | (87,021) | 因應中美關稅提高,114年將拓廠至東南亞,進行效率提升及抑減成本及費用,以達營業利益。 |
| 力山工業(越南)責任有限公司 | 597,971 | 605,660 | (7,334) | (7,334) | 剛成立,預計115年6月開始生產。 |
| 奧文(泰國)股份有限公司 | 99,000 | 78,686 | (64,159) | (22,339) | 因應中美關稅提高,114年將拓廠至東南亞,進行效率提升及抑減成本及費用,以達營業利益。 |
| 小計 | 1,949,232 | 1,501,563 | (168,889) | (126,016) |
(三). 未來投資計畫:115年度以趨勢商機發展運行模式及技術創新,增加產品及技術創新成果,以提升整體附加價值為目標。並以全面精實管理,提升公司生產及營運效率,強化競爭優勢,以滿足客戶的需求,創造雙贏的夥伴關係,以追求企業優質化成長及永續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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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財務狀況及經營結果之檢討分析與風險事項
六、 風險管理及評估
(一). 利率、匯率變動、通貨膨脹情形對公司損益之影響及未來因應措施:
- 對公司損益之影響:(新台幣千元;%)
| 項目 | 利息收(支)淨額 | 兌換(損)益淨額 | 利息收支淨額佔營收淨額比率 | 利息收支淨額佔稅前淨利比率 | 兌換損益淨額佔營收淨額比率 | 兌換損益淨額佔稅前淨利比率 |
|---|---|---|---|---|---|---|
| 114 年度 | 16,916 | (56,737) | -0.31% | -7.93% | 1.05% | 26.60% |
(1). 利率變動:本公司借款係屬浮動利率負債,故市場利率變動將使其借款之有效利率隨之變動,在所有其他變數維持不變之情況,將使淨利有所波動,依民國 114 年度借款水準,若利率增加或減少 1%,合併公司民國 114 年度淨利將減少或增加 10,273 千元。
(2). 匯率變動:本公司持有外幣計價之金融資產及負債,於期末當新台幣相對於美金、歐元、日幣及英鎊匯率變動 1%,在所有其他變數維持不變之情況,稅後淨利將變動 22,697 千元。
(3). 通貨膨脹:本公司商品主要來自國外採購,製成品主要為國內採購,如以 114 年度商品及物料採購金額約 40 億元為例計算,通貨膨脹率提高 1%,將增加本公司 114 年度成本約 40,000 千元。
- 未來因應措施:
(1). 利率變動之因應措施:本公司藉由維持一適當之固定及浮動利率組合,以及使用利率交換合約來管理利率風險。本公司定期評估避險活動,使其與利率觀點及既定之風險偏好一致,以確保採用最符合成本效益之避險策略。
(2). 匯率變動之因應措施:本公司暴露於非以各該集團企業之功能性貨幣計價之銷售、採購及借款交易所產生之匯率風險。集團企業之功能性貨幣以新台幣為主、亦有美金及人民幣。該等交易主要之計價貨幣有新台幣、人民幣、歐元、美元、英鎊及日幣。
(3). 通貨膨脹之因應措施:市場風險係指因市價格變動,如匯率、利率、權益工具價格變動,而影響合併公司之收益或所持有金融工具價值之風險。市場風險管理之目標係管控市場風險之暴險程度在可承受範圍內,並將投資報酬最佳化。
(二). 從事高風險、高槓桿投資、資金貸與他人、背書保證及衍生性商品交易之政策、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及未來因應措施:
-
本公司本年度並未從事高風險及高槓桿投資。
-
本年度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及背書保證悉依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辦理。
-
本公司操作之衍生性商品交易,主要目的係為降低外幣風險,因交易之相對人均係國際知名之外商銀行或信用優良之本國銀行,本公司認為其違約的可能性極小,即使發生損失,金額亦不致重大。
-
62 -
伍、財務狀況及經營結果之檢討分析與風險事項
(三). 未來研發計畫及預計投入之研發費用
| 項次 | 最近年度計畫 | 目前進度 | 應再投入之研發經費 | 完成量產時間 | 未來影響研發成功之主要因素 |
|---|---|---|---|---|---|
| 1 | PET 手提新產品開發 | 依各機種開發進度 | 5,000 | 依各機種開發進度 | 產品交期、品質、成本 |
| 2 | 絞盤機產品開發 | 依各機種開發進度 | 5,000 | 依各機種開發進度 | 產品交期、品質、成本 |
| 3 | 木工機:新產品開發 | 依各機種開發進度 | 20,000 | 依各機種開發進度 | 產品交期、品質、成本 |
| 4 | 健身機:新產品開發 | 依各機種開發進度 | 60,000 | 依各機種開發進度 | 產品交期、品質、成本 |
| 5 | 健身機及木工機:控制系統研發 | 依各機種開發進度 | 30,000 | 依各機種開發進度 | 控制系統可靠度及壽命 |
| 6 | 創新產品開發 | 設計開發樣品製作 | 30,000 | 依各產品市場需求 | 產品交期、品質、成本 |
| 7 | 新事業產品開發 | 設計開發樣品製作 | 30,000 | 依各產品市場需求 | 產品交期、品質、成本 |
(四). 國內外重要政策及法律變動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本公司隨時注意國內外重要政策及法律變動之情形,並評估其對公司影響。就最近年度對公司財務業務並無重大不利之影響。
(五). 科技改變(包括資通安全風險)及產業變化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無。本公司以接近市場及與客戶關係,可迅速掌握產業動態。本公司致力於創新研就,與學界維持關係,可掌握科技變化之情形。就最近年度對公司財務業務並無重大影響。
(六). 企業形象改變對企業危機管理之影響及因應措施:無。
(七). 進行併購之預期效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無。
(八). 擴充廠房之預期效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本公司因應客戶需求持續擴充廠房、設備,全面改善製程。若本公司無法相對的增加營收,將會對本公司財務造成負面的影響。本公司將持續進行產能規劃平準化,以降低風險。
(九). 進貨或銷貨集中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本公司之客戶集中在少數客戶之情形,為減低信用風險,本公司持續地評估客戶之財務狀況及實際收款情形且定期評估應收帳款回收之可能性。
(十). 董事、監察人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股權之大量移轉或更換對公司之影響、風險及因應措施:無。
(十一). 經營權之改變對公司之影響、風險及因應措施:無。
(十二). 訴訟或非訟事件:無。
(十三). 其他重要風險及因應措施:無。
七、 其他重要事項
(一). 風險管理組織:
| 風險管理 | 負責部門 | 風險業務事項 |
|---|---|---|
| 財務風險 | 總管理處 | 負責公司成本計算、資金調度控管及匯率利率風險評估與建議 |
| 流動性風險 | ||
| 市場風險 | 商品行銷處及營業處 | 評估客戶之財務狀況及國內外市場調查評估,負責業務之拓展與銷售 |
| 信用風險 | ||
| 策略風險及營運風險 | 總管理處 | 負責公司經營策略規劃 |
| 製造處及全球採購處 | 負責全球化原物料採購、製造產能提升、生產最低成本及最佳品質產品 | |
| 技術處 | 負責產品策略、改良及開發新產品,公司智慧財產權之保護,公司品質制度建立及維持 | |
| 人力資源處 | 負責公司人事政策及企業形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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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特別記載事項
陸、特別記載事項
一、關係企業相關資料
(一). 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
1. 組織圖

2. 關係企業基本資料
115年02月28日
| 企業名稱 | 設立日期 | 地址 | 實收資本額 | 主要營業或生產項目 | 經營業務互有聯者之分工情形 |
|---|---|---|---|---|---|
| 力山工業(股)公司 | 62/4/30 | 台中市大里區仁化路261號 | 1,814,735,000 | 鑽床、電動工具機及健身機之開發、設計、銷售 | 針對高單價之機種之製造及新產品之開發 |
| Power Tool Specialist, INC | 69/9/4 | 684 Huey Road, Rock Hill, SC, 29730 USA | 美金100 | 木工機及電動工具機之推銷及服務 | 在美國之銷售服務據點 |
| Gold Item Group Ltd. | 79/01 | P.O.Box957, Offshore Incorporations Centre,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 美金25,000,000 | 從事國際投資之控股公司 | 無 |
| 金科國際(香港)有限公司 | 100/5/31 | Rooms 1806-7, Bank Centre 636 Nathan Rd, Kowloon | 美金25,000,000 | 從事國際投資之控股公司 | 無 |
| 桐鄉力山工業有限公司 | 101/6/27 | 桐鄉市桐鄉經濟開發區高新西二路258號 | 人民幣154,424,322 | 生產銷售各種電機設備、木工機及其零件等 | 生產部份力山所需之鑽床、木工機機種 |
| 力山科技(股)公司 | 79/1/23 | 台中市大里區仁化路261號 | 94,740,650 | 資訊、通訊產品等零組件之研發設計、製造、加工、買賣業務 | 生產部分力山所需之控制器及儀表板等零件 |
| REXON INDUSTRIAL(VIET NAM) COMPANY LIMITED | 114/5/19 | 越南興安省春竹社五號工業區CN-02地塊 | 美金20,000,000 | ||
| 越南盾521,686,464 | 生產銷售各種運動器械 | 生產力山所需之健身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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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特別記載事項
- 推定為有控制與從屬關係者其相同董事資料:無。
- 企業董事、監察人及總經理基本資料
115 年 3 月 22 日
| 企業名稱 | 職稱 | 姓名或代表人 | 持有股份 | |
|---|---|---|---|---|
| 股數 | 持股比例 | |||
| 力山工業(股)公司 | 董事長 | 王冠祥 | 1,986,178 | 1.09% |
| 董事 | 崑鉅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冠涓 | 26,369,472 | 14.53% | |
| 董事 | 黃慶祥 | 800,094 | 0.44% | |
| 董事 | 陳君璋 | 592,350 | 0.33% | |
| 董事 | 郭卜僑 | 107,000 | 0.06% | |
| 董事 | 楊慶祺 | 0 | 0.00% | |
| 獨立董事 | 李成 | 0 | 0.00% | |
| 獨立董事 | 吳傳銘 | 0 | 0.00% | |
| 獨立董事 | 陳立宗 | 0 | 0.00% | |
| 總經理 | 羅政洲 | 84,145 | 0.05% | |
| Power Tool Specialist, INC | 董事長 | Steve Pang | 0 | 0.00% |
| 董事 | 王冠祥 | 0 | 0.00% | |
| 董事 | 王冠涓 | 0 | 0.00% | |
| 董事 | 陳淑萍 | 0 | 0.00% | |
| 總經理 | Ray Holbrook | 0 | 0.00% | |
| Gold Item Group Ltd. | 董事 | 力山法人代表王冠祥 | 25,000,000 | 100% |
| 桐鄉力山工業有限公司 | 董事長 | 力山法人代表黃慶祥 | 25,000,000 | 100% |
| 董事 | 謝宗榮 | 0 | 0.00% | |
| 董事 | 鄭美玲 | 0 | 0.00% | |
| 董事 | 張裕明 | 0 | 0.00% | |
| 董事 | 蔡鵬棋 | 0 | 0.00% | |
| 董事 | 魏麒峰 | 0 | 0.00% | |
| 監事 | 何秀媛 | 0 | 0.00% | |
| 監事 | 許森源 | 0 | 0.00% | |
| 金科國際(香港)有限公司 | 董事 | 陳麗美 | 0 | 0.00% |
| 董事 | 王冠祥 | 0 | 0.00% | |
| 董事 | 陳淑萍 | 0 | 0.00% | |
| 董事 | 黃慶祥 | 0 | 0.00% | |
| 董事 | 陳君璋 | 0 | 0.00% | |
| 董事 | 羅政洲 | 0 | 0.00% | |
| 董事 | 何秀媛 | 0 | 0.00% | |
| 股東 | Gold Item Group Ltd. | 10,000 | 100% | |
| 力山科技(股)公司 | 董事長 | 力山法人代表陳君璋 | 7,851,427 | 82.87% |
| 董事 | 力山法人代表何秀媛 | 7,851,427 | 82.87% | |
| 董事 | 力山法人代表郭卜僑 | 7,851,427 | 82.87% | |
| 董事 | 力山法人代表莊政勳 | 7,851,427 | 82.87% | |
| 董事 | 力山法人代表林韋辰 | 7,851,427 | 82.87% | |
| 監察人 | 力泰法人代表陳麗美 | 56,102 | 0.59% | |
| 監察人 | 力泰法人代表陳淑淇 | 56,102 | 0.59% | |
| 力山工業(越南)責任有限公司 | 董事/總經理 | 力山法人代表:張裕明 | 20,000,000 | 100% |
- 65 -
陸、特別記載事項
- 各關係企業營運概況
單位:新台幣千元
| 企業名稱 | 實收資本額 | 資產總額 | 負債總額 | 淨值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益(損) | 本期損益
(稅後) |
| --- | --- | --- | --- | --- | --- | --- | --- |
| 力山工業 | 1,814,735 | 8,187,123 | 4,225,137 | 3,961,986 | 5,335,758 | 105,517 | 176,308 |
| Gold Item | 747,858 | 515,429 | - | 515,429 | - | - | (87,021) |
| | US$25,000 | US$16,399 | US$0 | US$16,399 | US$0 | US$0 | (US$2,791) |
| 桐鄉力山 | 745,565 | 866,404 | 352,542 | 513,862 | 416,520 | (85,821) | (87,030) |
| | US$25,000 | US$27,566 | US$11,217 | US$16,349 | US$13,358 | (US$2,752) | (US$2,791) |
| P.T.S. | 130,871 | 152,000 | 166 | 151,834 | 5,371 | (1,206) | 1,543 |
| | US$4,058 | US$4,836 | US$5 | US$4,831 | US$172 | (US$1,206) | (US$51) |
| 力山科技 | 94,741 | 170,509 | 54,175 | 116,334 | 154,063 | (20,842) | (11,205) |
| 越南力山 | 597,971 | 621,227 | 151,567 | 469,660 | | (5,924) | (7,3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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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企業之背書保證、資金貸與他人及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訊: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依「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入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之公司與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會計準則第十號應納入編製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之公司均相同,且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所應揭露相關資訊於前揭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中均已揭露,爰不再另行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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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係企業報告書:不適用。
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
(一).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無。
三、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
(一). 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無。
(二).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如發生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項第二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亦應逐項載明:無。
(三). 第十條第一項第三款第八目、第七款前段、第十七條及第二十一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之應記載事項所定資訊內容,如已於本會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公告申報者,得於年報記載資訊查詢之索引,且相關公告申報資訊視為年報之記載事項:https://doc.twse.com.tw/server-java/t57sb01?step=1&colorchg=1&co_id=1515&year=&mtype=K&isnew=tr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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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山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王冠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