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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5

Apr 9,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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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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潤弘精密工程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 114 年度及 113 年度
(股票代碼 2597)

公司地址:臺北市八德路二段 308 號 10 樓
電話:(02)8161-9999


潤弘精密工程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民國114年度及113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目錄

頁次
一、封面 1
二、目錄 2 ~ 3
三、聲明書 4
四、會計師查核報告書 5 ~ 9
五、合併資產負債表 10 ~ 11
六、合併綜合損益表 12 ~ 13
七、合併權益變動表 14
八、合併現金流量表 15 ~ 16
九、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17 ~ 80
(一)公司沿革 17
(二)通過財報之日期及程序 17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17 ~ 19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9 ~ 31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31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32 ~ 63
(七)關係人交易 63 ~ 69
(八)質押之資產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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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次

(九)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69 ~ 70
(十) 重大之災害損失 70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70
(十二)其他 70 ~ 78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78
1.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78
2. 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78
3. 大陸投資資訊 78
(十四)部門資訊 79 ~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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潤弘精密工程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聲明書

本公司114年度(自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依「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入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之公司與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應納入編製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之公司均相同,且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所應揭露相關資訊於前揭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中均已揭露,爰不再另行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

特此聲明

公司名稱:潤弘精密工程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李志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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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15年3月13日


pwc

資誠

會計師查核報告

(115)財審報字第25005279號

潤弘精密工程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公鑑:

查核意見

潤弘精密工程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簡稱「潤弘合併公司」)民國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制,足以允當表達潤弘合併公司民國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中華民國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中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潤弘合併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潤弘合併公司民國114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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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PricewaterhouseCoopers, Taiwan

110208 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 333 號 27 樓

27F, No. 333, Sec. 1, Keelung Rd., Xinyi Dist., Taipei 110208, Taiwan

T: +886 (2) 2729 6666, F: +886 (2) 2729 6686


pwc

資誠

茲對潤弘合併公司民國114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關鍵查核事項敘明如下:

工程合約收入之認列-完工程度之評估

事項說明

民國114年度潤弘合併公司之工程合約收入計新台幣26,937,424仟元,占合併營業收入之 85.57%。有關收入認列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四(二十八);重要會計估計及假設請詳合併財務報表附註五(二);會計項目說明請詳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六(二十四)。

潤弘合併公司之工程合約收入認列係依完工百分比法於工程合約期間按完工程度計算而得,完工程度係參照每份工程合約截至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已發生之成本,占該工程合約預估總成本之百分比計算,前述預估總成本之估計係由潤弘合併公司依據業主建築結構圖等計量單位並配合當時市場行情之波動,預估應投入之發包及料工費等各項工程成本。

因預估工程總成本影響完工程度與工程合約收入之認列,且工程總成本項目複雜,常涉及高度估計,致產生重大之不確定性,因此本會計師認為工程合約收入認列所採用完工程度之評估列為本年度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開關鍵查核事項所敘之完工程度已執行之查核程序彙總說明如下:

  1. 依對潤弘合併公司營運及產業性質之瞭解,評估其預估工程總成本所採用內部作業程序,包括業主建築結構圖等計量單位以決定各項工程成本(發包及料工費)之程序,及估計方法之一致性。
  2. 評估及測試管理階層針對依完工程度認列工程合約收入之內部控制程序,包括核對當期追加減工程及重大計價工程之佐證文件。
  3. 抽核期末尚在進行之重大工地執行實地觀察及訪談,確認工程進度尚屬適當。
  4. 針對期末工程損益明細表執行相關證實程序,包括當期成本發生數抽核至適當憑證、追加減工程核至佐證文件,以及重新計算依完工程度認列之工程合約收入,且已適當入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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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wc

資誠

工程成本認列時點之正確性

事項說明

有關工程成本認列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四(二十八)。

潤弘合併公司各工案截至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已發生之工程成本,係按施工進度及驗收結果予以估列,該等認列工程成本之流程通常涉及各專案工程人員有無依實際施工結果進行驗收計價作業,倘未能確實執行而造成工程成本認列時點之差異,其對財務報表之影響重大,因此本會計師將工程成本認列時點之正確性列為本年度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開關鍵查核事項已執行之查核程序彙總說明如下:

  1. 瞭解及測試管理階層對工程成本之認列流程,已依公司內部控制作業執行,包括工程人員已依施工結果進行驗收,並經權責主管確認後,交由會計部進行入帳。
  2. 針對期末接近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前後一定期間之工程投入成本執行截止測試,包括核對驗收紀錄,驗算工程計價之正確性,確認工程投入成本已記錄於適當期間。

其他事項-個體財務報告

潤弘精密工程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114年度及113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並經本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潤弘合併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潤弘合併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潤弘合併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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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wc

資誠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中華民國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中華民國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潤弘合併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4.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潤弘合併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潤弘合併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5. 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6. 對於合併公司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合併公司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合併公司查核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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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wc

資誠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中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潤弘合併公司民國114年度合併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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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審字第1100348083號

前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審字第0990042602號

中華民國11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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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

國弘精密工程

合併前的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前的公司

11月1日

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資產 附註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金額 % 金額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六(一) $ 1,609,235 6 $ 2,506,611 10
1136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六(六)
50,705 - 50,000 -
1140 合約資產-流動 六(二十四)及七 6,749,069 25 5,584,024 23
1150 應收票據淨額 六(二) 386,325 2 261,798 1
1160 應收票據-關係人淨額 六(二)及七 431,485 2 175,373 1
1170 應收帳款淨額 六(二) 3,311,173 12 1,402,637 6
1180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六(二)及七 486,152 2 397,217 2
1200 其他應收款 4,594 - 3,785 -
121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9,402 - 9,571 -
1220 本期所得稅資產 2 - 92 -
130X 存貨 六(三) 851,925 3 771,920 3
1410 預付款項 六(四) 873,839 3 640,679 2
1470 其他流動資產 六(一)、七及八 327,321 1 310,594 1
11XX 流動資產合計 15,091,227 56 12,114,301 49
非流動資產
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六(五)及七
3,669,574 14 4,861,323 20
1535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六(六)
500,000 2 500,000 2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六(七)(十五)及八 1,707,545 6 1,576,964 6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六(八)、七及八 4,570,764 17 4,034,702 16
1755 使用權資產 六(九)及七 935,405 3 996,621 4
1780 無形資產 六(十) 92,237 - 200,951 1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 六(三十二) 154,392 1 125,346 1
1900 其他非流動資產 六(一)(八)及八 219,884 1 129,077 1
15XX 非流動資產合計 11,849,801 44 12,424,984 51
1XXX 資產總計 $ 26,941,028 100 $ 24,539,285 100

(續次頁)


渤海

國弘精密工程

合併

民國11年4月11日

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 負債及權益 | | 附註 | 114 年 12 月 31 日
金額% | 113 年 12 月 31 日
金額% | 113 年 12 月 31 日
金額% |
| --- | --- | --- | --- | --- | --- |
| 流動負債 | | | | | |
| 2100 | 短期借款 | 六(十二)及八 | $ 1,700,000 6 | $ 1,200,000 5 | |
| 2110 | 應付短期票券 | 六(十三) | 409,898 2 | 409,822 2 | |
| 2130 | 合約負債-流動 | 六(二十四)及七 | 2,349,739 9 | 1,923,337 8 | |
| 2150 | 應付票據 | | 955,906 4 | 1,050,193 4 | |
| 2160 | 應付票據-關係人 | 七 | 84,394 - | 1,920 - | |
| 2170 | 應付帳款 | | 4,119,897 15 | 2,993,661 12 | |
| 2180 | 應付帳款-關係人 | 七 | 354,751 1 | 1,253 - | |
| 2200 | 其他應付款 | 六(十四) | 1,081,836 4 | 961,009 4 | |
| 2230 | 本期所得稅負債 | | 487,577 2 | 464,507 2 | |
| 2280 | 租賃負債-流動 | 六(九)及七 | 108,645 - | 110,582 - | |
| 2399 |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 六(十六) | 28,447 - | 13,174 - | |
| 21XX | 流動負債合計 | | 11,681,090 43 | 9,129,458 37 | |
| 非流動負債 | | | | | |
| 2540 | 長期借款 | 六(十五)及八 | 3,060,000 12 | 3,430,000 14 | |
| 2570 | 遞延所得稅負債 | 六(三十二) | 14,497 - | 19,356 - | |
| 2580 | 租賃負債-非流動 | 六(九)及七 | 851,949 3 | 901,778 4 | |
| 2600 | 其他非流動負債 | 六(十六)(十七) | | | |
| | | (十八) | 304,805 1 | 286,839 1 | |
| 25XX | 非流動負債合計 | | 4,231,251 16 | 4,637,973 19 | |
| 2XXX | 負債總計 | | 15,912,341 59 | 13,767,431 56 | |
| 權益 | | | | | |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 | | | | |
| | 股本 | 六(二十) | | | |
| 3110 | 普通股股本 | | 3,107,160 12 | 2,589,300 11 | |
| | 資本公積 | 六(二十一) | | | |
| 3200 | 資本公積 | | 846,204 3 | 846,192 3 | |
| | 保留盈餘 | 六(二十二) | | | |
| 3310 | 法定盈餘公積 | | 1,212,656 5 | 933,290 4 | |
| 3350 | 未分配盈餘 | | 3,340,460 12 | 2,795,684 11 | |
| | 其他權益 | 六(二十三) | | | |
| 3400 | 其他權益 | | 559,811 2 | 1,640,608 7 | |
| 31XX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合計 | | 9,066,291 34 | 8,805,074 36 | |
| 36XX | 非控制權益 | 四(三) | 1,962,396 7 | 1,966,780 8 | |
| 3XXX | 權益總計 | | 11,028,687 41 | 10,771,854 44 | |
| |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 九 | | | |
| | 重大之期後事項 | 十一 | | | |
| 3X2X | 負債及權益總計 | | $ 26,941,028 100 | $ 24,539,285 100 | |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李志宏

經理人:莫惟瀚

會計主管:趙存國


國弘精密工程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2019年1月1日

11月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項目 附註 114 113
% %
4000 營業收入 六(二十四)及七 $ 31,480,700 100 $ 26,236,813 100
5000 營業成本 六(三)(十)
(二十五)(三十)
(三十一)及七 ( 26,000,823) ( 82) ( 21,573,146)
5900 營業毛利 5,479,877 18 4,663,667 18
營業費用 六(十)(三十)
(三十一)及七
6100 推銷費用 ( 230,404) ( 1) ( 205,533)
6200 管理費用 ( 858,574) ( 3) ( 813,586)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 97,340) - ( 92,877) (
645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 十二(二) ( 415) - ( 3,330) -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 1,186,733) ( 4) ( 1,115,326)
6900 營業利益 4,293,144 14 3,548,341 13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100 利息收入 六(六)(二十六)
及七 45,855 - 44,793 -
7010 其他收入 六(二十七) 197,854 1 192,815 1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六(十)(十一)
(二十八) ( 125,174) ( 1) ( 1,156)
7050 財務成本 六(九)(二十九)
及七 ( 113,117) - ( 97,722) -
706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 六(七)
合資損益之份額 175,491 - 12,616 -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180,909 - 151,346 1
7900 稅前淨利 4,474,053 14 3,699,687 14
7950 所得稅費用 六(三十二) ( 819,090) ( 2) ( 702,729)
8200 本期淨利 $ 3,654,963 12 $ 2,996,958 11

(續次頁)


潤弘精密工程

合併

民國114年度

11月15日

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項目 附註 114 金 年 額 度 % 113 金 年 額 度 %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六(十八) ($ 5,653) - $ 25,191 -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六(五)
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
價損益 ( 1,191,749) (4) 523,872 2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 六(三十二)
5,988 - ( 7,001) -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總額 ( 1,191,414) (4) 542,062 2
8300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 1,191,414) (4) $ 542,062 2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2,463,549 8 $ 3,539,020 13
淨利歸屬於:
8610 母公司業主 $ 3,340,115 11 $ 2,774,232 10
8620 非控制權益 314,848 1 222,726 1
$ 3,654,963 12 $ 2,996,958 11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母公司業主 $ 2,254,966 7 $ 3,267,757 12
8720 非控制權益 208,583 1 271,263 1
$ 2,463,549 8 $ 3,539,020 13
每股盈餘 六(三十四)
9750 基本每股盈餘 $ 10.75 $ 8.93
9850 稀釋每股盈餘 $ 10.74 $ 8.92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李志宏

經理人:莫惟瀚

會計主管:趙存國


開弘精密工程

民國114年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權益
取得或處分子 公司股權價格 與帳面價值 認列對子公司 所有權權益變動 他法定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退還其他綜合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未實現 益總 非控制權益 權益總額
113 年度
113年1月1日餘額 $ 1,849,500 $ 520,455 $ 24,760 $ 234,133 $ 51 $ 742,207 $ 1,931,635 $ 1,166,513 $ 6,469,254 $ 1,609,218 $ 8,078,472
本期淨利 - - - - - - 2,774,232 - 2,774,232 222,726 2,996,958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六(二十三) - - - - - - 19,430 474,095 493,525 48,537 542,062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 - 2,793,662 474,095 3,267,757 271,263 3,539,020
112年度盈餘指撥及分派 六(二十二)
法定盈餘公積 - - - - - 191,083 ( 191,083 ) - - - -
現金競利 - - - - - - ( 998,730 ) - ( 998,730 ) - ( 998,730 )
競票競利 六(二十) 739,800 - - - - - - ( 739,800 ) - - - -
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數 四(三)及六(三十三) - - 66,793 - - - - - 66,793 213,168 279,961
屬非控制權益之現金競利 - - - - - - - - - ( 126,869 ) ( 126,869 )
113年12月31日餘額 $ 2,589,300 $ 520,455 $ 24,760 $ 300,926 $ 51 $ 933,290 $ 2,795,684 $ 1,640,608 $ 8,805,074 $ 1,966,780 $ 10,771,854
114 年度
114年1月1日餘額 $ 2,589,300 $ 520,455 $ 24,760 $ 300,926 $ 51 $ 933,290 $ 2,795,684 $ 1,640,608 $ 8,805,074 $ 1,966,780 $ 10,771,854
本期淨利 - - - - - - 3,340,115 - 3,340,115 314,848 3,654,963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六(二十三) - - - - - - ( 4,352 ) ( 1,080,797 ) ( 1,085,149 ) ( 106,265 ) ( 1,191,414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 - 3,335,763 ( 1,080,797 ) 2,254,966 208,583 2,463,549
113年度盈餘指撥及分派 六(二十二)
法定盈餘公積 - - - - - 279,366 ( 279,366 ) - - - -
現金競利 - - - - - - ( 1,993,761 ) - ( 1,993,761 ) - ( 1,993,761 )
競票競利 六(二十) 517,860 - - - - - - ( 517,860 ) - - - -
行使歸入權 - - - - 12 - - - 12 - 12
屬非控制權益之現金競利 - - - - - - - - - ( 212,967 ) ( 212,967 )
114年12月31日餘額 $ 3,107,160 $ 520,455 $ 24,760 $ 300,926 $ 63 $ 1,212,656 $ 3,340,460 $ 559,811 $ 9,066,291 $ 1,962,396 $ 11,028,687

董事長:李志宏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經理人:莫惟珊

-14-

會計主管:趙存國


開弘精密工程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合併前的11月1日

11月1日

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附註 114年度 113年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稅前淨利 $ 4,474,053 $ 3,699,687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 六(三十)及十二(二) 415 3,33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損(益)之份額 六(七) ( 175,491 ) ( 12,616 )
折舊費用 六(八)(九)
(三十) 516,765 456,009
攤銷與折耗費用 六(十)(三十) 5,488 10,541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損失 六(二十八) ( 8,867 ) 112
租賃修改利益 六(九)(二十八) ( 10 ) -
無形資產減損損失 六(十)(十一) 112,410 -
其他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六(十)(十一) 20,000 -
股利收入 六(二十七) ( 162,918 ) ( 166,804 )
利息收入 六(二十六) ( 45,855 ) ( 44,793 )
利息費用 六(九)(二十九) 113,117 97,722
沖銷逾期應付款利益 六(二十七) ( 966 ) ( 4,305 )
負債準備轉列其他收入 六(十六)
(二十七) ( 5,192 ) ( 10,602 )
其他收入 ( 20,458 ) ( 6,010 )
員工認股權費用 六(十九)
(三十一) - 1,735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合約資產-流動 ( 1,165,045 ) ( 663,360 )
應收票據 ( 124,527 ) 741,904
應收票據-關係人 ( 256,112 ) ( 119,816 )
應收帳款 ( 1,908,951 ) 962,681
應收帳款-關係人 ( 88,935 ) 351,819
其他應收款 ( 1,949 ) 2,622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169 ( 52 )
存貨 ( 80,005 ) ( 17,601 )
預付款項 ( 233,160 ) ( 256,180 )
其他流動資產 ( 1,109 ) 3,370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合約負債-流動 426,402 ( 280,735 )
應付票據 ( 94,287 ) 234,336
應付票據-關係人 82,474 ( 247 )
應付帳款 1,143,426 173,684
應付帳款-關係人 353,498 1,253
其他應付款 146,457 86,095
其他流動負債 18,195 3,007
其他非流動負債 8,365 29,794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3,047,397 5,276,580
收取之利息 46,995 43,658
收取之股利 207,828 166,804
支付之利息 ( 114,081 ) ( 96,736 )
支付之所得稅 ( 823,936 ) ( 716,029 )
退還之所得稅 90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2,364,293 4,674,277

(續次頁)


開弘精密工程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建筑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開弘精密工程董事會

民國114年度117年度第114年度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附註 114年度 113年度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取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 705) ($ 50,000)
其他金融資產(增加)減少 ( 3,271 ) 254,584
取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非流動 六(五) - ( 2,852 )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六(七) - ( 1,564,348 )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六(三十五) ( 802,620 ) ( 352,918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8,893 -
取得無形資產 六(十) ( 9,149 ) ( 4,754 )
存出保證金增加 ( 12,235 ) ( 382 )
預付設備款增加 ( 158,100 ) ( 29,242 )
預付房地款增加 六(八) ( 100,653 )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1,077,840 ) ( 1,749,912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增加 六(三十六) 500,000 450,000
應付短期票券增加 六(三十六) - 40,000
長期借款舉借數 六(三十六) 870,000 1,380,000
長期借款償還數 六(三十六) ( 1,240,000 ) ( 2,250,000 )
存入保證金增加 六(三十六) 6,218 15,947
租賃本金償還 六(九)(三十六) ( 113,331 ) ( 118,690 )
發放現金股利 六(二十二) ( 1,993,761 ) ( 998,730 )
非控制權益變動數 六(三十三) - 278,226
非控制權益變動數-子公司發放現金股利 ( 212,967 ) ( 126,869 )
行使歸入權 12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2,183,829 ) ( 1,330,116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增加數 ( 897,376 ) 1,594,249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2,506,611 912,362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1,609,235 $ 2,506,611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李志宏

經理人:莫惟瀚

會計主管:趙存國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澳門科技大學

院士 簡介

民國114年11月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一、公司沿革

  1. 澳弘精密工程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之前身為評釋營造股份有限公司,設立於民國64年11月。於民國95年4月合併澗安機電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澗弘精密工程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為存續公司,並於同年12月更名為澗弘精密工程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2. 經歷次增資後,截至民國11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為$3,107,160,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310,716,000股,全數發行普通股,其中潤泰創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9.14%之股權。

  3.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統稱「合併公司」)主要業務為(一)建築及土木工程之承攬;(二)機電承裝工程、自來水承裝工程及冷凍空調工程;(三)土木之預鑄樑、柱、樓版、外牆與各式預鑄房屋結構構件之生產與銷售;(四)泥作牆面打底粉光材料、磁磚黏著劑、自平水泥、乾拌水泥砂漿之生產與銷售、水泥之半成品及水泥製品之生產及經銷;(五)土木及預鑄工程之規劃、設計與顧問;(六)前各項建材及器材之經銷代理與進出口貿易業務;(七)室內裝潢之設計、施工及庭園綠化設計。

  4. 本公司股票自民國99年3月26日起在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掛牌上市交易。

二、通過財報之日期及程序

本合併財務報告已於民國115年3月13日經董事會通過後發布。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一)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新發布、修正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影響

下表彙列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民國114年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新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21號之修正「缺乏可兌換性」 民國114年1月1日

本合併公司經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合併公司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並無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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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尚未採用金管會認可之新發布、修正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影響

下表彙列金管會認可之民國 115 年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新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發布之生效日 |
| --- | ---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之修正「金融工具之分類與衡量之修正」 | 民國115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之修正「涉及依賴自然電力的合約」 | 民國115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 | 民國112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之修正 | 民國112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之修正「初次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比較資訊」 | 民國112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年度改善—第11冊 | 民國115年1月1日 |

除下列所述者外,本合併公司經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合併公司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並無重大影響: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7 號之修正「金融工具之分類與衡量之修正」

更新透過不可撤銷之選擇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FVOCI)應按每一種類揭露其公允價值,無須再按每一標的揭露其公允價值資訊。另應揭露於報導期間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公允價值損益金額,分別列示於報導期間內除列之投資有關之公允價值損益金額,及於報導期間結束日仍持有之投資有關之公允價值損益金額;以及於報導期間除列投資而於報導期間移轉至權益之累積損益。

(三)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影響

下表彙列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尚未納入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新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發布之生效日 |
| --- | ---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 待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決定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8號「財務報表中之表達與揭露」 | 民國116年1月1日(註)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9號「不具公共課責性之子公司:揭露」 | 民國116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21號之修正「換算為高度通貨膨脹貨幣」 | 民國116年1月1日 |

註:金管會於民國 114 年 9 月 25 日之新聞稿中宣布公開發行公司將於民國 117 年度起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8 號(以下簡稱 IFRS 18);另企業如有提前適用 IFRS 18 之需求,亦得於金管會認可 IFRS 18 後,選擇提前適用 IFRS 18 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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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下列所述者外,本合併公司經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合併公司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並無重大影響: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8號「財務報表中之表達與揭露」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8號「財務報表中之表達與揭露」取代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並更新綜合損益表之架構,及新增管理績效衡量之揭露,並強化運用於主要財務報表及附註之彙總及細分原則。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編製本合併財務報告所採用之主要會計政策說明如下。除另有說明外,此等政策在所有報導期間一致地適用。

(一)遵循聲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據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與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以下簡稱IFRSs)編製。

(二)編製基礎

  1. 除下列重要項目外,本合併財務報告係按歷史成本編製:

(1)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2) 按退休基金資產減除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淨額認列之確定福利負債。

  1. 編製符合 IFRSs 之財務報告需要使用一些重要會計估計值,在應用本合併公司之會計政策過程中亦需要管理階層運用其判斷,涉及高度判斷或複雜性之項目,或涉及合併財務報告之重大假設及估計之項目,請詳附註五說明。

(三)合併基礎

  1. 合併財務報告編製原則

(1) 本合併公司將所有子公司納入合併財務報告編製之個體。子公司指受本合併公司控制之個體(包括結構型個體),當本合併公司暴露於來自對該個體之參與之變動報酬或對該等變動報酬享有權利,且透過對該個體之權力有能力影響該等報酬時,本合併公司即控制該個體。子公司自本合併公司取得控制之日起納入合併財務報告,於喪失控制之日起終止合併。

(2) 合併公司間之交易、餘額及未實現損益業已銷除。子公司之會計政策已作必要之調整,與本公司採用之政策一致。

(3) 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各組成部分歸屬於母公司業主及非控制權益;綜合損益總額亦歸屬於母公司業主及非控制權益,即使因而導致非控制權益發生虧損餘額。

(4) 對子公司持股之變動若未導致喪失控制(與非控制權益之交易),係作為權益交易處理,亦即視為與業主間進行之交易。非控制權益之調整金額與所支付或收取對價之公允價值間之差額係直接認列於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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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
投資公司名稱 子公司名稱 業務性質 所持股權百分比(%) 說明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潤弘精密工程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潤泰精密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潤泰精材) 建材事業 39.15 39.15 註1
潤陽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潤陽營造) 土木建築工程 100 100
潤德室內裝修設計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潤德) 室內裝潢之設計、施工及庭園綠化設計 18.30 18.30 註1及註2
潤泰精密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潤德室內裝修設計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潤德) 室內裝潢之設計、施工及庭園綠化設計 31.66 31.66 註1及註2

註1: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雖未超過 50%,但符合具有控制能力之條件,故納入合併個體。

註2:本公司之孫公司潤德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於民國113年3月26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1,500仟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普通股,以民國113年5月17日為增資基準日,並於民國113年6月19日完成變更登記。本公司及潤泰精材皆未依持股比例認購潤德現金增資,此致本公司及潤泰精材對潤德之直接持股比例分別自20.34%及35.19%,下降至18.30%及31.66%。本公司對潤德直接及間接之綜合持股比例自34.12%下降至30.70%,故認列資本公積-認列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數計$66,793,與非控制權益之交易說明請詳附註六(三十三)。

  1. 未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無此情形。

  2. 子公司會計期間不同之調整及處理方式:無此情形。

  3. 重大限制:無此情形。

  4. 對本合併公司具重大性之非控制權益之子公司:

子公司名稱 主要營業場所 非控制權益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金額 持股百分比 金額 持股百分比
潤泰精材 臺灣 $1,506,044 60.85% $1,523,386 60.85%

子公司彙總性財務資訊:

資產負債表

潤泰精材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流動資產 $ 3,646,441 $ 3,743,146
非流動資產 6,450,299 6,346,597
流動負債 ( 3,893,924 ) ( 3,891,180 )
非流動負債 ( 3,104,453 ) ( 3,089,394 )
淨資產總額 $ 3,098,363 $ 3,109,169

綜合損益表

潤泰精材
114年度 113年度
收入 $ 7,221,680 $ 6,667,704
稅前淨利 538,856 412,416
所得稅費用 ( 61,874 ) ( 74,002 )
本期淨利 476,982 338,414
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 169,038 ) 77,095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307,944 $ 415,509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非控制權益 $ 83,058 $ 152,700
支付予非控制權益股利 ($ 100,400 ) ($ 59,328 )

現金流量表

潤泰精材
114年度 113年度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241,225 $ 1,055,312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565,096 ) ( 2,029,456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流入 ( 200,760 ) 1,579,676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增加數 ( 524,631 ) 605,532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905,794 300,262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381,163 $ 905,794

(四)外幣換算

本合併公司內每一個體之財務報告所列之項目,均係以該個體營運所處主要經濟環境之貨幣(即功能性貨幣)衡量。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以本合併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作為表達貨幣列報。

外幣交易及餘額

  1. 外幣交易採用交易日或衡量日之即期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換算此等交易產生之換算差額認列為當期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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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外幣貨幣性資產及負債餘額,按資產負債表日之即期匯率評價調整,因調整而產生之換算差額認列為當期損益。

  2. 外幣非貨幣性資產及負債餘額,屬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按資產負債表日之即期匯率評價調整,因調整而產生之兌換差額認列為當期損益;屬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按資產負債表日之即期匯率評價調整,因調整而產生之兌換差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項目;屬非按公允價值衡量者,則按初始交易日之歷史匯率衡量。

  3. 所有兌換損益於損益表之「其他利益及損失」列報。

(五)資產負債區分流動及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1. 資產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資產:

(1) 預期於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該資產,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者。

(2)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3) 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者。

(4) 現金或約當現金,但於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十二個月交換或用以清償負債受到限制者除外。

本合併公司將所有不符合上述條件之資產分類為非流動。

  1. 負債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負債:

(1) 預期於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者。

(2)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3) 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者。

(4) 不具有將負債之清償遞延至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之權利者。

本合併公司將所有不符合上述條件之負債分類為非流動。

  1. 因承包工程之營業週期通常長於一年,故與營業及長期工程合約相關之資產及負債,按營業週期作為劃分流動或非流動之標準。

(六)約當現金

約當現金係指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該投資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之風險甚小。定期存款符合前述定義且其持有目的係為滿足營運上之短期現金承諾者,分類為約當現金。

(七)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1. 係指原始認列時作一不可撤銷之選擇,將非持有供交易之權益工具投資之公允價值變動列報於其他綜合損益。

  2. 本合併公司對於符合慣例交易之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係採用交易日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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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本合併公司於原始認列時按其公允價值加計交易成本衡量,後續按公允價值衡量:

屬權益工具之公允價值變動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於除列時,先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累積利益或損失後續不得重分類至損益,轉列至保留盈餘項下。當收取股利之權利確立,與股利有關之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及股利金額能可靠衡量時,本合併公司於損益認列股利收入。

(八)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1. 係指同時符合下列條件者:
    (1) 在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為目的之經營模式下持有該金融資產。
    (2) 該金融資產之合約條款產生特定日期之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

  2. 本合併公司對於符合慣例交易之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係採用交易日會計。

  3. 本合併公司於原始認列時按其公允價值加計交易成本衡量,後續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程序於流通期間內認列利息收入,及認列減損損失,並於除列時,將其利益或損失認列於損益。

  4. 本合併公司持有不符合約當現金之定期存款,因持有期間短,折現之影響不重大,係以投資金額衡量。

(九)應收帳款及票據

  1. 係指依合約約定,已具無條件收取因移轉商品或勞務所換得對價金額權利之帳款及票據。

  2. 屬未付息之短期應收帳款及票據,因折現之影響不大,本合併公司係以原始發票金額衡量。

(十)金融資產減損

本合併公司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就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考量所有合理且可佐證之資訊(包括前瞻性者)後,對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並未顯著增加者,按12個月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對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已顯著增加者,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就不包含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帳款或合約資產,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

(十一)金融資產之除列

本合併公司於符合下列情況之一時,將除列金融資產:

  1. 收取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失效。

  2. 移轉收取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且業已移轉金融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

  3. 移轉收取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惟未保留對金融資產之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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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出租人之租賃交易-營業租賃

營業租賃之租賃收益扣除給予承租人之任何誘因,於租賃期間內按直線法攤銷認列為當期損益。

(十三)存貨

存貨按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衡量,成本依加權平均法決定。製成品及在製品之成本包括原料、直接人工、其他直接成本及生產相關之製造費用(按正常產能分攤),惟不包括借款成本。比較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時,採逐項比較法,淨變現價值係指在正常營業過程中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

(十四)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關聯企業

  1. 關聯企業指所有本合併公司對其有重大影響而無控制之個體,一般係直接或間接持有其 20% 以上表決權之股份。本合併公司對關聯企業之投資採用權益法處理,取得時依成本認列。

  2. 本合併公司對關聯企業取得後之損益份額認列為當期損益,對其取得後之其他綜合損益份額則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如本合併公司對任一關聯企業之損失份額等於或超過其在該關聯企業之權益(包括任何其他無擔保之應收款),本合併公司不認列進一步之損失,除非本合併公司對該關聯企業發生法定義務、推定義務或已代其支付款項。

  3. 當關聯企業發生非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之權益變動且不影響對關聯企業之持股比例時,本合併公司將所有權益變動按持股比例認列為「資本公積」。

  4. 本合併公司與關聯企業間交易所產生之未實現損益業已依其對關聯企業之權益比例銷除;除非證據顯示該交易所轉讓之資產已減損,否則未實現損失亦予以銷除。關聯企業之會計政策已作必要之調整,與本合併公司採用之政策一致。

  5. 關聯企業增發新股時,若本合併公司未按比例認購或取得,致使投資比例發生變動但仍對其有重大影響,該股權淨值變動之增減數係調整「資本公積」及「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若致使投資比例下降者,除上述調整外,與該所有權益之減少有關而先前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利益或損失,且該利益或損失於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時須被重分類至損益者,依減少比例重分類至損益。

  6. 當合併公司處分關聯企業時,如喪失對該關聯企業之重大影響,對於先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與該關聯企業有關之所有金額,其會計處理與本合併公司若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之基礎相同,亦即如先前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之利益或損失,於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時將被重分類為損益,則當喪失對關聯企業之重大影響時,將該利益或損失自權益重分類為損益。如仍對該關聯企業有重大影響,僅按比例將先前在其他綜合損益中認列之金額依上述方式轉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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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本合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針對有減損跡象之關聯企業,進行減損測試,係將投資之整體帳面金額(含商譽)作為單一資產,比較其可回收金額(使用價值或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孰高者)與帳面金額,所認列之減損損失將包含於投資之帳面金額。減損損失之迴轉,於該投資之可回收金額後續增加之範圍內認列。

(十五)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取得成本為入帳基礎,並將購建期間之有關利息資本化。
  2. 後續成本只有在與該項目有關之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本合併公司,且該項目之成本能可靠衡量時,才包括在資產之帳面金額或認列為一項單獨資產。被重置部分之帳面金額應除列。所有其他維修費用於發生時認列為當期損益。
  3.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後續衡量採成本模式,除土地不提列折舊外,其他按估計耐用年限以直線法計提折舊。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各項組成若屬重大,則單獨提列折舊。
  4. 本合併公司於每一財務年度結束日對各項資產之殘值、耐用年限及折舊方法進行檢視,若殘值及耐用年限之預期值與先前之估計不同時,或資產所含之未來經濟效益之預期消耗型態已有重大變動,則自變動發生日起依國際會計準則第8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值變動及錯誤」之會計估計值變動規定處理。各項資產之耐用年限如下:
房屋及建築 2 ~ 60 年
機器設備 2 ~ 25 年
運輸設備 2 ~ 7 年
辦公設備 2 ~ 6 年
租賃資產 5 ~ 6 年
租賃改良 5 ~ 10 年
雜項設備 2 ~ 20 年

(十六)承租人之租賃交易-使用權資產/租賃負債

  1. 租賃資產於可供本合併公司使用之日認列為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當租賃合約係屬短期租賃或低價值標的資產之租賃時,將租賃給付採直線法於租賃期間認列為費用。
  2. 租賃負債於租賃開始日將尚未支付之租賃給付按本合併公司增額借款利率折現後之現值認列,租賃給付包括固定給付,減除可收取之任何租賃誘因。後續採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法衡量,於租賃期間提列利息費用。當非屬合約修改造成租賃期間或租賃給付變動時,將重評估租賃負債,並將再衡量數調整使用權資產。
  3. 使用權資產於租賃開始日按成本認列,成本包括租賃負債之原始衡量金額。後續採成本模式衡量,於使用權資產之耐用年限屆滿時或租賃期間屆滿時兩者之較早者,提列折舊費用。當租賃負債重評估時,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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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將調整租賃負債之任何再衡量數。

(十七)無形資產

  1. 商標權、專利權及特許權

單獨取得之商標權、專利權及特許權以取得成本認列,商標、專利權及特許權為有限耐用年限資產,依直線法按估計耐用年限 10~20 年攤銷。

  1. 電腦軟體

電腦軟體以取得成本認列,依直線法按估計耐用年限 3~5 年攤銷。

  1. 碼源

按估計之碼源蘊藏量,以生產數量法提列折耗。若估計之蘊藏量有變動,則以當時之帳面金額,重新計算單位折耗金額,以前年度所提之折耗,不因此改變。

  1. 內部產生無形資產-研究發展支出

(1) 研究支出於發生時認列為當期費用。

(2) 不符合下列條件之發展支出於發生時認列為當期費用,符合下列條件之發展支出則認列為無形資產:

A. 完成無形資產之技術可行性已達成,將使該無形資產可供使用或出售;

B. 意圖完成該無形資產,並加以使用或出售;

C. 有能力或使用或出售該無形資產;

D. 能證明該無形資產將產生很有可能之未來經濟效益;

E. 具充足之技術、財務及其他資源以完成此項發展,並使用或出售該無形資產;及

F. 歸屬於該無形資產發展階段之支出能夠可靠衡量。

(3) 內部產生之無形資產-離岸風力發電灌漿材,於達到使用狀態後,按估計效益年數採直線法攤銷,攤銷年限為 5 年。

  1. 商譽

商譽係因企業合併採收購法而產生。

(十八)非金融資產減損

  1. 本合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針對有減損跡象之資產,估計其可回收金額,當可回收金額低於其帳面金額時,則認列減損損失。可回收金額係指一項資產之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或其使用價值,兩者較高者。除商譽外,當以前年度已認列資產減損之情況不存在或減少時,則迴轉減損損失,惟迴轉減損損失而增加之資產帳面金額,不超過該資產若未認列減損損失情況下減除折舊或攤銷後之帳面金額。

  2. 商譽及尚未可供使用無形資產,應定期估計其可回收金額。當可回收金額低於其帳面金額時,則認列減損損失。商譽減損之減損損失於以後年度不予迴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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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商譽為減損測試之目的,分攤至現金產生單位。此項分攤是依據營運部門辨認,將商譽分攤至預期可從產生商譽之企業合併而受益之現金產生單位或現金產生單位群組。

(十九)借款

係指向銀行借入之長、短期款項及其他長、短期借款。本合併公司於原始認列時按其公允價值減除交易成本衡量,後續就減除交易成本後之價款與贖回價值之任何差額,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程序於流通期間內認列利息費用於損益。

(二十)應付帳款及票據

  1. 係指因賒購原物料、商品或勞務所發生之債務及因營業與非因營業而發生之應付票據。
  2. 屬未付息之短期應付帳款及票據,因折現之影響不大,本合併公司係以原始發票金額衡量。

(二十一)金融負債之除列

本合併公司於合約明定之義務履行、取消或到期時,除列金融負債。

(二十二)負債準備

  1. 負債準備(包含保固、除役負債)係因過去事件而負有現時法定或推定義務,很有可能需要流出具經濟效益之資源以清償該義務,且該義務之金額能可靠估計時認列。負債準備之衡量係以資產負債表日清償該義務所需支出之最佳估計現值衡量,折現率採用反映目前市場對貨幣時間價值及負債特定風險之評估之稅前折現率,折現之攤銷認列為利息費用。未來營運損失不得認列負債準備。
  2. 依我國氣候變遷因應法及其子法課徵之碳費不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解釋第21號「公課」,而係依照國際會計準則第37號「負債準備、或有負債及或有資產」之規定認列及衡量。若估計全年排放量很有可能超過起徵點門檻,則於期中財務報告應按已發生之排放量佔估計全年排放量之比例為基礎估列碳費相關負債。

(二十三)員工福利

  1. 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係以預期支付之非折現金額衡量,並於相關服務提供時認列為費用。

  1. 退休金

(1) 確定提撥計畫

對於確定提撥計畫,係依權責發生基礎將應提撥之退休基金數額認列為當期之退休金成本。預付提撥金於可退還現金或減少未來給付之範圍內認列為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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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確定福利計劃

A. 確定福利計劃下之淨義務係以員工當期或過去服務所賺得之未來福利金額折現計算,並以資產負債表日之確定福利義務現值減除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確定福利淨義務每年由精算師採用預計單位福利法計算,折現率係使用資產負債表日與確定福利計畫之貨幣及期間一致之政府公債(於資產負債表日)之市場殖利率。

B. 確定福利計畫產生再衡量數於發生當期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表達於保留盈餘。

  1. 離職福利

離職福利係於正常退休日前終止對員工之聘僱或當員工決定接受公司之福利邀約以換取聘僱之終止而提供之福利。本合併公司係於不再能撤銷離職福利之要約或於認列相關重組成本之孰早者時認列費用。不預期在資產負債表日後12個月全部清償之福利應予以折現。

  1. 員工酬勞

員工酬勞係於具法律或推定義務且金額可合理估計時,認列為費用及負債。嗣後決議實際配發金額與估列金額有差異時,則按會計估計值變動處理。另以股票發放員工酬勞者,計算股數之基礎為董事會決議日前一日收盤價。

(二十四)員工股份基礎給付

以權益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協議係於給與日以所給與權益工具之公允價值衡量所取得之員工勞務,於既得期間認列為酬勞成本,並相對調整權益。權益工具之公允價值應反映市價既得條件及非既得條件之影響。認列之酬勞成本係隨著預期將符合服務條件及非市價既得條件之獎酬數量予以調整,直至最終認列金額係以既得日既得數量認列。

(二十五)所得稅

  1. 所得稅費用包含當期及遞延所得稅。除與列入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列入權益之項目有關之所得稅分別列入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列入權益外,所得稅係認列於損益。

  2. 本合併公司依據營運及產生應課稅所得之所在國家在資產負債表日已立法或已實質性立法之稅率計算當期所得稅。管理階層就適用所得稅相關法規定期評估所得稅申報之狀況,並在適用情況下根據預期須向稅捐機關支付之稅款估列所得稅負債。未分配盈餘依所得稅法加徵之所得稅,嗣盈餘產生年度之次年度於股東會通過盈餘分派案後,始就實際盈餘之分派情形,認列未分配盈餘加徵所得稅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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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遞延所得稅採用資產負債表法,按資產及負債之課稅基礎與其於合併資產負債表之帳面金額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認列。源自於原始認列之商譽所產生之遞延所得稅負債則不予認列,若遞延所得稅源自於交易(不包括企業合併)中對資產或負債之原始認列,且在交易當時未影響會計利潤或課稅所得(課稅損失)亦未產生相等之應課稅及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則不予認列。若投資子公司及關聯企業產生之暫時性差異,本合併公司可以控制暫時性差異迴轉之時點,且暫時性差異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則不予認列。遞延所得稅採用在資產負債表日已立法或已實質性立法,並於有關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實現或遞延所得稅負債清償時預期適用之稅率及稅法為準。

  2. 遞延所得稅資產於暫時性差異很有可能用以抵減未來應課稅所得之範圍內認列,並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重評估未認列及已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

  3. 當有法定執行權將所認列之當期所得稅資產及負債金額互抵且有意圖以淨額基礎清償或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始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當有法定執行權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且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所得稅之同一納稅主體、或不同納稅主體產生但各主體意圖以淨額基礎清償或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始將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互抵。

  4. 因研究發展支出等所產生之租稅優惠採用所得稅抵減會計。

(二十六)股本

普通股分類為權益。直接歸屬於發行新股或認股權之增額成本以扣除所得稅後之淨額於權益中列為價款減項。

(二十七)股利分配

分派予本公司股東之股利於股東會決議分派時於財務報告認列,分派現金股利認列為負債,分派股票股利則認列為待分配股票股利,並於發行新股基準日時轉列普通股。

(二十八)收入

  1. 商品銷售

(1) 本合併公司製造且銷售水泥建材相關產品,銷貨收入於產品之控制移轉予客戶時認列,即當產品被交付予客戶,且本合併公司並無尚未履行之履約義務可能影響客戶接受該產品時。當產品被運送至指定地點,陳舊過時及滅失之風險已移轉予客戶,且客戶依據銷售合約接受產品,或有客觀證據證明所有接受標準皆已滿足時,商品交付方屬發生。

(2) 應收帳款於商品交付予客戶時認列,因自該時點起本合併公司對合約價款具無條件權利,僅須時間經過即可自客戶收取對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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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財務組成部分

本合併公司與客戶簽訂之合約,移轉所承諾之商品或服務予客戶與客戶付款間之時間間隔未有超過一年者,因此本合併公司並未調整交易價格以反映貨幣時間價值。

(4) 本合併公司對經銷客戶經營客戶忠誠計畫,每年底依合約根據當年度交易金額給予經銷客戶獎勵積分,經銷客戶於未來取得產品時有權以獎勵積分折抵固定比率之價款。獎勵積分提供客戶倘未發生原始交易則無法取得之重要權利,因此提供客戶之獎勵積分係一單獨履約義務。交易價格以相對單獨售價為基礎分攤予產品及獎勵積分。獎勵積分之單獨售價係以客戶取得之折扣及依據過去經驗積分兌換之可能性為基礎估計。產品之單獨售價係以約定價格為基礎估計。分攤至獎勵積分之交易價格認列為合約負債,直到客戶兌換積分時,或於積分逾期失效時轉列為收入。

  1. 工程合約收入

(1) 本合併公司從事工程承攬合約,因工程履約創造或強化一資產,該資產於創造或強化之時即由客戶控制或並未創造對本合併公司具有其他用途之資產,且本合併公司對迄今已完成履約之款項具有可執行之權利,故係屬隨時間逐步滿足履約義務而認列收入之類型。

(2) 本合併公司工程承攬合約係採完工百分比法於合約期間按合約完成程度認列收入,合約成本於發生之期間認列為費用。完成程度參照每份合約至報導期間結束日已發生之合約成本,占該合約之估計總成本之百分比計算。當總合約成本很可能超過總合約收入時,立即將預期損失認列為費用。當工程承攬合約之結果可能無法合理衡量履約義務之結果,但本合併公司預期可回收滿足履約義務之已發生成本時,本合併公司於可衡量履約義務結果前,僅在已發生合約成本之範圍內認列收入。

(3) 本合併公司對收入、成本及完工程度之估計隨情況改變進行修正。任何導因於估計變動之估計收入、成本增加或減少,於導致修正之情況被管理階層所知悉之期間內反映於損益。

(4) 合約中包含之履約紅利、罰款及求償等可能導致合約總價變動之條款,係依較能預測其將有權取得之對價金額之方式估計變動對價,且僅就所認列累計收入金額高度很有可能不會發生重大迴轉之部分予以認列。

(5) 本合併公司之工程承攬合約包含與客戶約定部分工程款需待工程驗收後始支付,該等應收工程保留款係對客戶提供保障,以防另一方未適當完成合約之部分或全部義務,因此並無存在重大財務組成部分。

(6) 本合併公司對因合約工作應向客戶收取之帳款總額,即在建合約中已發生成本加計已認列利潤(減除已認列損失)超過工程進度請款金額部分,認列為合約資產。若在建合約中工程進度請款金額超過已發生成本加已認列利潤(減除已認列損失)之合計數,認列為合約負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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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政府補助

政府補助於可合理確信企業將遵循政府補助所附加之條件,且將可收到該項補助時,按公允價值認列。若政府補助之性質係補償本合併公司發生之費用,則在相關費用發生期間依有系統之基礎將政府補助認列為當期損益(帳列「製造費用」及「營業費用」之減項)。

(三十)營運部門

本合併公司營運部門資訊與提供給主要營運決策者之內部管理報告採一致之方式報導。主要營運決策者負責分配資源予營運部門並評估其績效,經辨識本合併公司之主要營運決策者為董事會。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本合併公司編製本合併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已運用其判斷以決定所採用之會計政策,並依據資產負債表日當時之情況對於未來事件之合理預期以作出會計估計值及假設。所作出之重大會計估計值與假設可能與實際結果存有差異。將考量歷史經驗及其他因子持續評估及調整。該等估計及假設具有導致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於下個財務年度重大調整之風險。請詳下列對重大會計判斷、估計與假設不確定性之說明:

(一)會計政策採用之重要判斷

無此情形。

(二)重要會計估計值及假設

  1. 金融資產-無活絡市場之未上市(櫃)公司股票之公允價值衡量

本合併公司持有之無活絡市場之未上市(櫃)公司股票,其公允價值衡量主要係參考同類型公司評價、公司技術發展情形、市場狀況及其他經濟指標所做估計。任何判斷及估計之變動,均可能會影響其公允價值之衡量。有關金融工具公允價值之說明,請詳附註十二(三)。

民國114年12月31日,本合併公司無活絡市場之未上市(櫃)公司股票之帳面金額為$60,509(表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項下)。

  1. 收入認列

工程合約收入係採完工百分比法依合約期間按合約完工程度認列,合約成本於發生之期間認列為費用。完工程度參照每份合約至報導期間結束日已發生之合約成本,占該合約之估計總成本之百分比計算,前述預估總成本之估計係由本合併公司依據業主建築結構圖等計量單位並配合當時市場行情之波動,預估應投入之發包及料工費等各項工程成本。因預估工程總成本影響完工程度與工程合約收入之認列,且工程總成本項目複雜,常涉及高度估計之重大不確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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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庫存現金及週轉金 $ 4,400 $ 4,950
支票存款 399,294 246,043
活期存款 611,244 617,406
定期存款 170,727 351,136
約當現金-附買回債券 423,570 1,287,076
$ 1,609,235 $ 2,506,611
  1. 本合併公司往來之金融機構信用品質良好,且本合併公司與多家金融機構往來以分散信用風險,預期發生違約之可能性甚低。
  2. 本合併公司因業務承攬、工程履約保證金及保固等保證,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用途受限之現金及約當現金分別為 $366,737 及 $363,466,其中 $274,795 及 $271,568 分類為其他金融資產-流動,表列「其他流動資產」,$91,942 及 $91,898 分類為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表列「其他非流動資產」,請詳附註八。

(二)應收票據及帳款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應收票據 $ 386,325 $ 261,798
應收票據-關係人 431,485 175,373
$ 817,810 $ 437,171
應收帳款 $ 3,322,368 $ 1,413,417
減:備抵損失 ( 11,195) ( 10,780)
小計 3,311,173 1,402,637
應收帳款-關係人 486,152 397,217
$ 3,797,325 $ 1,799,854
  1. 潤泰精材於接受客戶訂購後即開立發票及提貨單交予買受人,並借記應收帳款、貸記預收貨款(表列「合約負債-流動」),並於收到客戶開立之票據後將帳款轉票據;客戶就需求依提貨單分批提領水泥,於實際提領水泥時再將預收貨款轉列收入。為避免虛增資產及負債,潤泰精材將尚未提領水泥之應收票據及帳款與預收貨款科目互相抵銷,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金額分別為 $123,774 及 $92,525,並以抵銷後之淨額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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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應收帳款(含關係人)及應收票據(含關係人)之帳齡分析如下: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應收帳款 應收票據 應收帳款 應收票據
未逾期 $ 3,483,327 $ 817,810 $ 1,798,659 $ 437,171
已逾期
30天內 112,997 - 2,698 -
31-60天 203,620 - 770 -
61-90天 1,248 - 1,970 -
91天以上 7,328 - 6,537 -
$ 3,808,520 $ 817,810 $ 1,810,634 $ 437,171

以上係以逾期天數為基準進行之帳齡分析。

  1. 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之應收帳款及應收票據餘額均為客戶合約所產生,另於民國 113 年 1 月 1 日客戶合約之應收票據(含關係人)及應收帳款(含關係人)餘額分別為$1,059,259及$3,117,684。

  2. 在不考慮所持有之擔保品或其他信用增強之情況下,最能代表本合併公司應收票據(含關係人)於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信用風險最大之暴險金額分別為$817,810 及$437,171,最能代表本合併公司應收帳款(含關係人)於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信用風險最大之暴險金額分別為$3,797,325 及$1,799,854。

  3. 相關應收帳款及應收票據信用風險資訊請詳附註十二(二)。

(三)存貨

114年12月31日
成本 備抵跌價損失 帳面金額
原物料 $ 568,985 ($ 5,960) $ 563,025
在製品 153,212 - 153,212
製成品 134,395 ( 269) 134,126
商品存貨 1,562 - 1,562
$ 858,154 ($ 6,229) $ 851,925
113年12月31日
成本 備抵跌價損失 帳面金額
原物料 $ 527,538 ($ 4,557) $ 522,981
在製品 138,575 - 138,575
製成品 110,119 ( 154) 109,965
商品存貨 399 - 399
$ 776,631 ($ 4,711) $ 771,920

本合併公司當期認列為費損之存貨及工程成本:

114年度 113年度
已出售存貨及工程成本 $ 26,026,178 $ 21,587,654
存貨跌價損失 1,518 1,673
未分攤之製造費用 - 5,129
出售下腳料收入 ( 32,645) ( 28,399)
$ 25,995,051 $ 21,566,057

(四)預付款項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預付貨款 $ 773,546 $ 583,065
留抵稅額 30,947 20,672
預付租金 17,675 13,982
其他預付款項 51,671 22,960
$ 873,839 $ 640,679

(五)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權益工具
上市公司股票 $ 2,881,529 $ 2,881,529
上櫃公司股票 83,131 83,131
非上市櫃公司股票 286,324 286,324
3,250,984 3,250,984
評價調整
- 上市公司股票 716,125 1,882,058
- 上櫃公司股票 ( 71,720) ( 58,407)
- 非上市櫃公司股票 ( 225,815) ( 213,312)
418,590 1,610,339
$ 3,669,574 $ 4,861,323
  1. 本合併公司選擇將為穩定收取股利之上市股票分類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該等投資於民國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之公允價值分別為$3,597,654及$4,763,587。
  2. 本合併公司選擇將屬策略性投資之上櫃股票及非上市櫃股票分類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該等投資於民國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之公允價值分別為$71,920及$97,736。
  3. 上櫃公司-台灣浩鼎生技(股)公司於民國113年11月辦理現金增資,本合併公司認購44,558股,股款計$2,852。
  4. 上櫃公司-台灣浩鼎生技(股)公司於民國114年9月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減資比率 50%,民國114年11月24日為減資基準日,民國115年2月2日為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

-34-


  1. 在不考慮所持有之擔保品或其他信用增強之情況下,最能代表本合併公司持有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於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信用風險最大之暴險金額分別為 $3,669,574 及 $4,861,323。

  2.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認列於綜合(損)益之明細如下:

項目 114年度 113年度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公允價值變動 ($ 1,191,749) $ 523,872
認列於損益之股利收入 $ 162,918 $ 166,804
  1. 相關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價格風險資訊請詳附註十二(二)。

(六)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項目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流動項目:
原始到期日超過三個月之定期存款 $ 50,705 $ 50,000
非流動項目:
次順位公司債 $ 500,000 $ 500,000
  1.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認列於(損)益之明細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利息收入 $ 18,303 $ 18,162
  1. 在不考慮所持有之擔保品或其他信用增強之情況下,最能代表本合併公司持有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於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信用風險最大之暴險金額分別為 $550,705 及 $550,000。

  2. 相關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信用風險資訊請詳附註十二(二)。

(七)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1.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明細如下: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關聯企業:
德欣先進股份有限公司(德欣) $ 1,707,545 $ 1,576,964
  1. 民國 114 年度及 113 年度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損益之份額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關聯企業:
德欣 $ 175,491 $ 12,616

3. 關聯企業

(1)本合併公司重大關聯企業之基本資訊如下:

主要營業

公司名稱 場所 持股比例 關係之性質 衡量方法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德欣 台灣 35% 35% 多角化 權益法

(2)本合併公司重大關聯企業之彙總性財務資訊如下:

資產負債表

德欣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流動資產 $ 1,613,034 $ 1,319,000
非流動資產 959,320 652,051
流動負債 ( 447,495 ) ( 218,577 )
非流動負債 ( 2,864 ) ( 3,561 )
淨資產總額 $ 2,121,995 $ 1,748,913
占關聯企業淨資產之份額(註) $ 742,714 $ 612,133

註:與帳面金額之差異主係非流動資產公允價值之差額。

綜合損益表

114年度 113年度
收入 $ 1,957,460 $ 1,310,534
本期淨利 501,386 280,694
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501,386 $ 280,694
自關聯企業收取之股利 $ 44,910 $ -

(3)民國114年度及113年度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德欣,係依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評價而得。

(4)本合併公司於民國113年9月20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購買德欣之股權,並於民國113年9月26日與非關係人簽訂股權買賣合約,以每股104.5元購買14,969,837股,交易金額計$1,564,348,持股比例為35%,並於民國113年11月15日完成股權移轉過戶之相關程序。

(5)本合併公司持有德欣 35%,為該公司單一最大股東,因考量過往股東會出席狀況,顯示其他股東積極參與德欣之經營決策,且德欣董事會成員共有九席,本合併公司僅占有三席,顯示本合併公司無實際能力主導德欣之攸關活動,故判斷對其不具控制,僅具重大影響。

(6)本合併公司採用權益法投資之股票提供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六(十五)及八。


(八)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14年
土地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運輸設備 辦公設備 租賃資產 租賃改良 雜項設備 未完工程及待驗設備 合計
1月1日
成本 $1,535,961 $1,709,545 $2,839,003 $44,728 $126,992 $4,944 $75,177 $321,385 $57,811 $6,715,546
累計折舊 - (743,810) (1,558,224) (33,133) (87,328) (4,944) (22,930) (164,324) - (2,614,693)
累計減損 - (10,331) (55,441) - - - - (379) - (66,151)
$1,535,961 $955,404 $1,225,338 $11,595 $39,664 $- $52,247 $156,682 $57,811 $4,034,702
1月1日 $1,535,961 $955,404 $1,225,338 $11,595 $39,664 $- $52,247 $156,682 $57,811 $4,034,702
增添 129,216 4,365 230,772 2,695 15,226 - 15,890 99,405 284,695 782,264
移轉(註) - 55,804 224,877 - - - 4,394 128,579 (265,856) 147,798
資產處分成本 - - (6,754) (6,256) (3,268) (3,110) - (25,223) - (44,611)
處分日之累計折舊餘額 - - 6,754 6,256 3,242 3,110 - 25,223 - 44,585
折舊費用 - (41,214) (272,295) (3,828) (16,060) - (7,985) (52,592) - (393,974)
12月31日 $1,665,177 $974,359 $1,408,692 $10,462 $38,804 $- $64,546 $332,074 $76,650 $4,570,764
12月31日
成本 $1,665,177 $1,769,714 $3,287,898 $41,167 $138,950 $1,834 $95,461 $524,146 $76,650 $7,600,997
累計折舊 - (785,024) (1,823,765) (30,705) (100,146) (1,834) (30,915) (191,693) - (2,964,082)
累計減損 - (10,331) (55,441) - - - - (379) - (66,151)
$1,665,177 $974,359 $1,408,692 $10,462 $38,804 $- $64,546 $332,074 $76,650 $4,570,764

註:移轉數餘額係預付設備款轉入。


113年

土地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運輸設備 辦公設備 租賃資產 租賃改良 雜項設備 未完工程及待驗設備 合計
1月1日
成本 $1,535,961 $1,686,737 $2,537,138 $41,733 $113,282 $4,944 $70,445 $253,054 $209,720 $6,453,014
累計折舊 - (696,488) (1,435,977) (29,680) (77,442) (4,944) (16,356) (146,461) - (2,407,348)
累計減損 - (10,331) (55,441) - - - - (379) - (66,151)
$1,535,961 $979,918 $1,045,720 $12,053 $35,840 $- $54,089 $106,214 $209,720 $3,979,515
1月1日 $1,535,961 $979,918 $1,045,720 $12,053 $35,840 $- $54,089 $106,214 $209,720 $3,979,515
增添 - 5,359 82,168 2,945 19,198 - 4,732 49,876 200,259 364,537
移轉(註) - 17,748 323,102 50 - - - 36,738 (352,168) 25,470
資產處分成本 - (299) (103,405) - (5,488) - - (18,283) - (127,475)
處分日之累計折舊餘額 - 258 103,358 - 5,464 - - 18,283 - 127,363
折舊費用 - (47,580) (225,605) (3,453) (15,350) - (6,574) (36,146) - (334,708)
12月31日 $1,535,961 $955,404 $1,225,338 $11,595 $39,664 $- $52,247 $156,682 $57,811 $4,034,702
12月31日
成本 $1,535,961 $1,709,545 $2,839,003 $44,728 $126,992 $4,944 $75,177 $321,385 $57,811 $6,715,546
累計折舊 - (743,810) (1,558,224) (33,133) (87,328) (4,944) (22,930) (164,324) - (2,614,693)
累計減損 - (10,331) (55,441) - - - - (379) - (66,151)
$1,535,961 $955,404 $1,225,338 $11,595 $39,664 $- $52,247 $156,682 $57,811 $4,034,702

註:移轉數餘額係預付設備款轉入。


  1. 以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提供擔保之資訊,請詳附註八之說明。
  2. 本合併公司部分土地因受法令限制,係以他人名義登記持有,並設定抵押權予本合併公司,相關說明請詳附註七。
  3. 孫公司-潤德因營運發展規劃,於民國114年6月經董事會通過與非關係人等簽訂不動產買賣契約,取得座落於臺北市中山區長安段土地及建物,取得價款計$96,780,交易成本為$2,149,共計$98,929,業已於民國114年7月11日支付並完成過戶交屋。
  4. 孫公司-潤德因營運發展規劃,於民國114年8月13日經董事會通過與非關係人等簽訂不動產買賣契約,取得座落於臺北市中山區長安段土地及建物,取得價款計$31,500,交易成本為$71,共計$31,571,業已於民國114年9月19日支付並完成過戶交屋。
  5. 孫公司-潤德因營運發展規劃,於民國114年11月7日經董事會通過與非關係人等簽訂不動產買賣契約,取得座落於臺北市中山區長安段土地及建物,取得價款計$128,000,截至民國114年12月31日止已依約支付之金額為$100,480,交易成本為$173,共計$100,653(表列「其他非流動資產」項下)。

(九)租賃交易-承租人

  1. 本合併公司租賃之標的資產包括工業用地、礦業用地、辦公室、員工宿舍、倉庫、車位及公務車等,租賃合約之期間介於民國109年到129年。租賃合約係採個別協商並包含各種不同之條款及條件,除租賃之資產不得用作借貸擔保外,亦不得以業務轉讓、合併等形式將權利轉讓給他人。
  2. 本合併公司承租之工務所辦公室、員工宿舍、倉庫及展示中心之租賃期間不超過12個月。

~39~


  1. 使用權資產之資訊如下:
114年
土地 房屋 運輸設備 合計
1月1日
成本 $1,071,577 $212,061 $5,921 $1,289,559
累計折舊 (135,972) (154,130) (2,836) (292,938)
$935,605 $57,931 $3,085 $996,621
1月1日 $935,605 $57,931 $3,085 $996,621
增添-新增租約 46,006 - 2,245 48,251
除帳成本 (13,875) - - (13,875)
除帳日之累計折舊 13,875 - - 13,875
租賃合約修改-成本 13,825 - (1,503) 12,322
租賃合約修改-累計折舊 - - 1,002 1,002
折舊費用 (77,237) (43,411) (2,143) (122,791)
12月31日 $918,199 $14,520 $2,686 $935,405
12月31日
成本 $1,117,533 $212,061 $6,663 $1,336,257
累計折舊 (199,334) (197,541) (3,977) (400,852)
$918,199 $14,520 $2,686 $935,405
113年
土地 房屋 運輸設備 合計
1月1日
成本 $932,258 $210,033 $5,458 $1,147,749
累計折舊 (76,411) (111,218) (894) (188,523)
$855,847 $98,815 $4,564 $959,226
1月1日 $855,847 $98,815 $4,564 $959,226
增添-新增租約 80,780 2,514 463 83,757
租賃合約修改-成本 65,093 - - 65,093
除帳成本 (16,400) (486) - (16,886)
除帳日之累計折舊 16,400 486 - 16,886
租賃負債重評估 9,846 - - 9,846
折舊費用 (75,961) (43,398) (1,942) (121,301)
12月31日 $935,605 $57,931 $3,085 $996,621
12月31日
成本 $1,071,577 $212,061 $5,921 $1,289,559
累計折舊 (135,972) (154,130) (2,836) (292,938)
$935,605 $57,931 $3,085 $996,621

~40~


  1. 與租賃合約有關之租賃負債如下: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租賃負債總額 $ 960,594 $ 1,012,360
減:一年內到期部分
(表列「租賃負債-流動」) ( 108,645) ( 110,582)
$ 851,949 $ 901,778
  1. 與租賃合約有關之損益項目資訊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影響當期損益之項目
租賃負債之利息費用 $ 15,499 $ 15,111
屬短期租賃合約之租金費用 145,152 123,476
租賃修改利益 ( 10) -
$ 160,641 $ 138,587
  1. 本公司分別於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7 月依約按消費者物價指數同時調增使用權資產-土地及租賃負債 $13,825 及 $65,093。

  2. 本合併公司於民國 114 年度及 113 年度租賃現金流出總額分別為 $273,982 及 $257,277,係包含屬短期租賃合約之租金費用分別計 $145,152 及 $123,476、租賃負債之利息費用分別計 $15,499 及 $15,111 及租賃本金償還分別計 $113,331 及 $118,690。

  3. 本合併公司承租宜蘭羅東事業區第 70、71、73-75、80、82-85 林班及南澳事業區第 27、28 林班地供礦業用地使用,上述租約於 109 年 6 月 18 日到期,本合併公司向主管機關辦理該礦業用地供附屬設施使用之續租申請,於 112 年 1 月辦理完成。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宜蘭分署於 113 年 3 月來函,該礦業用地租金應依核定林地市價及納入生態損害補償費用核算,本合併公司重評估租賃負債,認列使用權資產 $9,846 及租賃負債 $9,846。上述租約至 113 年 6 月 18 日到期,本合併公司已向主管機關辦理續租申請至 117 年 6 月 18 日,並同時認列使用權資產 $21,454 及租賃負債 $21,454。

  4. 本合併公司向關係人承租土地,相關說明請詳附註七(二)7.


(十)無形資產
114年

商標、專利權
礦源 及特許權 電腦軟體 商譽 其他 合計
1月1日
成本 $234,798 $63,916 $71,046 $2,553 $94,721 $467,034
累計攤銷 (60,416) (32,877) (67,091) - (32,487) (192,871)
累計減損 (61,972) - - - (11,240) (73,212)
$112,410 $31,039 $3,955 $2,553 $50,994 $200,951
1月1日 $112,410 $31,039 $3,955 $2,553 $50,994 $200,951
增添 - 3,186 5,963 - - 9,149
移轉(註) - - 35 - - 35
除帳成本 - - (4,581) - - (4,581)
除帳日之累計
攤銷餘額 - - 4,581 - - 4,581
攤銷費用 - (2,400) (3,088) - - (5,488)
減損損失 (112,410) - - - - (112,410)
12月31日 $- $31,825 $6,865 $2,553 $50,994 $92,237
12月31日
成本 $234,798 $67,102 $72,463 $2,553 $94,721 $471,637
累計攤銷 (60,416) (35,277) (65,598) - (32,487) (193,778)
累計減損 (174,382) - - - (11,240) (185,622)
$- $31,825 $6,865 $2,553 $50,994 $92,237

註:移轉數餘額係預付設備款轉入。


113年

礦源 商標、專利權及特許權 電腦軟體 商譽 其他 合計
1月1日
成本 $234,798 $60,483 $77,189 $2,553 $94,053 $469,076
累計攤銷 (60,416) (30,552) (71,450) - (27,358) (189,776)
累計減損 (61,972) - - - (11,240) (73,212)
$112,410 $29,931 $5,739 $2,553 $55,455 $206,088
1月1日 $112,410 $29,931 $5,739 $2,553 $55,455 $206,088
增添 - 3,433 653 - 668 4,754
移轉(註) - - 650 - - 650
除帳成本 - - (7,446) - - (7,446)
除帳日之累計
攤銷餘額 - - 7,446 - - 7,446
攤銷費用 - (2,325) (3,087) - (5,129) (10,541)
12月31日 $112,410 $31,039 $3,955 $2,553 $50,994 $200,951
12月31日
成本 $234,798 $63,916 $71,046 $2,553 $94,721 $467,034
累計攤銷 (60,416) (32,877) (67,091) - (32,487) (192,871)
累計減損 (61,972) - - - (11,240) (73,212)
$112,410 $31,039 $3,955 $2,553 $50,994 $200,951

註:移轉數餘額係預付設備款轉入。

  1. 無形資產攤銷明細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營業成本 $ 1,284 $ 6,374
營業費用 4,204 4,167
$ 5,488 $ 10,541
  1. 子公司持有宜蘭蘭崁石礦(臺灣採字第5569號礦業權)及花蓮華信石礦(臺灣採字第5345號大理石礦業權)二處礦業用地採礦權,上述礦業權年限分別為121年6月18日及114年7月1日到期,目前在原申請的採礦區域,石灰石採掘已接近罄盡,已依礦業法第43條規定向主管機關經濟部礦務局申請在原礦權範圍內,增加採礦區域案(擴大案)。

(1)上述宜蘭蘭崁石礦申請擴大案於109年9月15日接獲經濟部經授務字第10920107100號行政處分書:「因公有土地機關(即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羅東林區管理處)表示『因不符合保安林經營準則第13號規定,爰不予同意核定礦業用地』,依據礦業法第43條規定,駁回申請」。子公司因不服原處分機關所為之行政處分,已於109年10月6日依法提請訴願,惟該訴願案於110年7月8日經行政院院臺訴字第1100178798號訴願決定駁回。因行政機關於事實認定及法律適用等因


素,對公司資產產生不利影響之重大變動,依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公報規定已對公司資產產生減損跡象,子公司經評估後擬將前述宜蘭蘭崁石礦礦業用地相關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計$66,151及無形資產計$73,212,共計$139,363於110年6月提列減損損失。

惟為確保公司資產權益及使用效益,依法持有之礦源若能擴大礦業用地繼續開採,對公司未來獲利會有合理之貢獻,宜蘭蘭崁石礦擴大案已於110年9月9日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惟該行政訴訟案於113年2月29日經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10年度訴字第1062號宣判訴訟決定駁回,並已於113年3月向最高行政法院提起上訴,惟該上訴案於114年12月18日經最高行政法院113年度上字第240號宣判上訴決定駁回,子公司業已提列減損損失,故此判決結果對子公司財務或業務無重大影響,子公司將持續研議相關法令規定,評估另案提出申請之可行性。

(2)花蓮華信石礦礦業權於114年7月1日到期,已於113年6月提出申請礦業權展限案,刻正辦理中。而申請擴大案之採運方式係採行借道通過,惟因未能取得通過鄰礦同意書,故子公司主動提出撤案,待重新規劃後再進行送件申辦,截至115年3月13日止,相關規劃仍在進行,尚未完成送件程序。

因法律環境、環保與產業政策及審核高度不確定性等因素,對子公司資產產生不利影響之重大變動,依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公報規定已對公司資產產生減損跡象,子公司經評估後擬將前述花蓮華信石礦礦業用地相關之無形資產計$112,410及存出保證金(表列其他非流動資產)計$20,000,共計$132,410於114年12月提列減損損失,前述之減損損失係歸屬於水泥事業部項下,子公司仍將持續辦理前述礦業權展限及擴大案,以確保公司資產權益及使用效益。

3.本合併公司無形資產未有提供質押之情形。

(十一)非金融資產減損

  1. 本合併公司民國114年度所認列之減損損失計$112,410,明細如下:
114年度 認列於當期損益
減損損失-無形資產
礦源 $ 112,410
  1. 上述減損損失按部門別予以揭露之明細如下:
114年度 認列於當期損益
建材事業部 $ 112,410
  1. 上述提列減損損失之說明,請詳附註六(十)。

~44~


(十二)短期借款

借款性質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銀行借款
信用借款 $ 1,700,000 $ 1,200,000
利率區間 1.905%~1.95% 1.90%~1.95%
本合併公司為短期借款額度所提供之擔保品除附註八所述者外,尚開立保證票據如下: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保證票據 $ 9,210,000 $ 8,310,000
(十三)應付短期票券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應付商業本票 $ 410,000 $ 410,000
減:未攤銷折價 ( 102) ( 178)
$ 409,898 $ 409,822
利率區間 1.57%~1.82% 1.62%~1.82%
本合併公司為短期票券額度開立保證票據如下: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保證票據 $ 1,470,000 $ 1,520,000
(十四)其他應付款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應付薪資 $ 929,869 $ 781,158
應付電費 36,303 39,605
應付貨物稅 14,132 16,353
應付設備款 4,328 24,684
應付營業稅 215 4,080
其他應付費用 96,989 95,129
$ 1,081,836 $ 961,009

~45~


(十五)長期借款

借款性質 借款期間及還款方式 利率區間 擔保品 114年12月31日
長期銀行借款
擔保借款 自113年11月1日至116年11月1日,並按月付息,到期償還 1.865%~2.00% $ 2,760,000
信用借款 自114年12月17日至116年6月17日,並按月付息,到期償還 1.95% 300,000
$ 3,060,000
借款性質 借款期間及還款方式 利率區間 擔保品 113年12月31日
長期銀行借款
擔保借款 自113年9月1日至116年11月1日,並按月付息,到期償還 1.865%~1.90% $ 2,480,000
信用借款 自113年1月23日至115年10月31日,並按月付息,到期償還 1.95%~2.096% 950,000
$ 3,430,000

註:本合併公司為長期借款額度所提供之擔保品除附註八所述者外,尚開立保證票據如下: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保證票據 $ 6,601,000 $ 6,401,000

子公司-潤泰精材於民國113年11月與永豐銀行簽訂授信合約,供本合併公司營運週轉及投資所需,額度1為中期放款,授信期間為民國113年11月至115年10月,額度2為短期放款,授信期間為民國113年11月至114年10月,額度1及額度2共用授信額度$400,000。額度3為中期放款,授信期間為民國113年11月至116年11月,授信額度為$780,000,擔保品為本合併公司採用權益法投資之股票,得於首次動撥後3個月內完成股票設定。該股票於民國114年1月完成質押設定。截至民國114年12月31日止,已動用中期放款授信額度之借款共計$780,000,主要承諾事項如下:

本授信合約存續期間應維持以下之財務比率,並每半年檢視一次,若未達成則利率加碼調升一碼:

a. 流動比率不得低於 60%。
b. 負債比率不得高於 400%。

前述之財務比率係依據會計師查核或核閱簽證之合併財務報告為計算基準。

本合併公司尚未動用借款額度明細如下: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一年內到期 $ 5,376,784 $ 6,066,667
一年以上到期 2,434,445 2,026,585
$ 7,811,229 $ 8,093,252

(十六)負債準備

114年 113年
保固準備 破費 除役負債 合計 保固準備
1月1日 $ 165,932 $ - $ - $ 165,932 $ 145,803
本期提列之負債準備 30,049 11,417 968 42,434 42,807
本期使用之負債準備 ( 18,511) - - ( 18,511) ( 12,076)
本期迴轉之未使用金額 ( 5,192) - - ( 5,192) ( 10,602)
12月31日 $ 172,278 $ 11,417 $ 968 $ 184,663 $ 165,932

負債準備分析如下: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流動 $ 15,907 $ 3,944
非流動 168,756 161,988
$ 184,663 $ 165,932
  1. 保固準備

本合併公司之保固負債準備主係建築工程及裝潢工程所產生,係依據各工案之承攬金額估計。

  1. 破費

子公司-潤泰精材業已取得主管機關對自主減量計畫之核定並認定屬高碳洩漏風險行業,且很有可能達成民國 114 年度之指定目標並預期於民國 115 年 4 月底前提交民國 114 年度自主減量計畫執行進度報告,故破費負債準備係按優惠費率及高碳洩漏風險行業所適用之排放量調整係數為計算基礎提列。

  1. 除役負債

依據經濟部能源署公告「再生能源發展設備設置管理辦法」、「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模組回收費用收支保管及運用作業要點」及「設置及更換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應繳納模組回收費用之一定金額」,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設置者應依前述相關規定估列太陽光電模組回收費用。本公司於民國 114 年 9 月完成太陽能板建置,依規定分 10 年支付相關費用,並依前述規定按有效利率折現之現值認列相關除役負債計 $968。

~47~


(十七)其他非流動負債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應計退休金負債 $ 74,725 $ 68,773
負債準備 168,756 161,988
存入保證金 48,172 41,954
超過一年之預收租金 13,152 14,124
$ 304,805 $ 286,839

(十八)退休金

  1. (1)本合併公司依據「勞動基準法」之規定,訂有確定福利之退休辦法,適用於民國94年7月1日實施「勞工退休金條例」前所有正式員工之服務年資,以及於實施「勞工退休金條例」後選擇繼續適用勞動基準法員工之後續服務年資,及適用於所有聘僱之外籍中階技術人力。員工符合退休條件者,退休金之支付係根據服務年資及退休前6個月之平均薪資計算,15年以內(含)之服務年資每滿一年給予兩個基數,超過15年之服務年資每滿一年給予一個基數,惟累積最高以45個基數為限。本合併公司按月就薪資總額 2%提撥退休基金,以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之名義專戶儲存於台灣銀行。另本合併公司於每年年度終了前,估算前項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若該餘額不足給付次一年度內預估符合退休條件之勞工依前述計算之退休金數額,本合併公司將於次年度三月底前一次提撥其差額。

(2)資產負債表認列之金額如下: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216,092) ($ 204,615)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141,367 135,842
淨確定福利負債
(表列「其他非流動負債」) ($ 74,725) ($ 68,773)

(3)淨確定福利負債之變動如下:

114年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淨確定福利負債
1月1日餘額 ($ 204,615) $ 135,842 ($ 68,773)
當期服務成本 ( 446) - ( 446)
利息(費用)收入 ( 3,114) 2,068 ( 1,046)
( 208,175) 137,910 ( 70,265)
再衡量數:
計畫資產報酬 - 9,488 9,488
(不包括包含
於利息收入或
費用之金額)
財務假設變動
影響數 ( 3,066) - ( 3,066)
經驗調整 ( 12,075) - ( 12,075)
( 15,141) 9,488 ( 5,653)
提撥退休基金 - 1,169 1,169
支付退休金 7,224 ( 7,200) 24
12月31日餘額 ($ 216,092) $ 141,367 ($ 74,725)
113年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淨確定福利負債
1月1日餘額 ($ 219,704) $ 124,245 ($ 95,459)
當期服務成本 ( 571) - ( 571)
利息(費用)收入 ( 2,451) 1,366 ( 1,085)
( 222,726) 125,611 ( 97,115)
再衡量數:
計畫資產報酬 - 11,472 11,472
(不包括包含
於利息收入或
費用之金額)
財務假設變動
影響數 5,359 - 5,359
經驗調整 8,360 - 8,360
13,719 11,472 25,191
提撥退休基金 - 3,151 3,151
支付退休金 4,392 ( 4,392) -
12月31日餘額 ($ 204,615) $ 135,842 ($ 68,773)

(4)本合併公司之確定福利退休計畫基金資產,係由臺灣銀行按該基金年度投資運用計畫所定委託經營項目之比例及金額範圍內,依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六條之項目(即存放國內外之金融機構,投資國內外上市、上櫃或私募之權益證券及投資國內外不動產之證券化商品等)辦理委託經營,相關運用情形係由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會進行監督。該基金之運用,其每年決算分配之最低收益,不得低於依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之收益,若有不足,則經主管機關核准後由國庫補足。因本合併公司無權參與該基金之運作及管理,故無法依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第142段規定揭露計劃資產公允價值之分類。民國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構成該基金總資產之公允價值,請詳政府公告之各年度之勞工退休基金運用報告。

(5)有關退休金之精算假設彙總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折現率 1.30%~1.35% 1.55%~1.60%
未來薪資增加率 3.00% 3.00%

民國114年度及113年度對於未來死亡率之假設皆係按照臺灣壽險業第六回經驗生命表估計。

因採用之主要精算假設變動而影響之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分析如下:

折現率 未來薪資增加率
增加0.25% 減少0.25% 增加0.25% 減少0.25%
114年12月31日
對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影響 ($ 3,068) $ 3,143 $ 3,083 ($ 3,026)
113年12月31日
對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影響 ($ 3,239) $ 3,323 $ 3,267 ($ 3,202)

上述之敏感度分析係基於其他假設不變之情況下分析單一假設變動之影響。實務上許多假設之變動則可能是連動的。敏感度分析係與計算資產負債表之淨退休金負債所採用的方法一致。

本期編製敏感度分析所使用之方法與假設與前期相同。

(6)本合併公司於民國115年度預計支付予退休計畫之提撥金為$3,159。

(7)截至民國114年12月31日止,該退休計畫之加權平均存續期間為5~7年。退休金支付之到期分析如下:

短於1年 $ 14,624
1-2年 31,164
2-5年 70,121
5年以上 116,903
$ 232,812

(8)民國 114 年度及 113 年度,本合併公司依上開退休金辦法認列之退休金成本分別為 $1,540 及 $1,671。

  1. (1) 自民國 94 年 7 月 1 日起,本合併公司依據「勞工退休金條例」,訂有確定提撥之退休辦法,適用於本國籍之員工。本合併公司就員工選擇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所定之勞工退休金制度部分,每月按薪資之 6% 提繳勞工退休金至勞保局員工個人帳戶,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依員工個人之退休金專戶及累積收益之金額採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方式領取。

(2) 民國 114 年度及 113 年度,本合併公司依上開退休金辦法認列之退休金成本分別為 $63,455 及 $59,754。

(十九)股份基礎給付

  1. 截至民國 113 年 12 月 31 日,孫公司-潤德之股份基礎給付協議如下:
協議之類型 給與日 給與數量(股) 合約期間 既得條件
現金增資保留員工認購 113.05.07 225,000 NA 立即既得

上述股份基礎給付協議中,係以權益交割。

  1. 上述股份基礎給付協議之詳細資訊如下:
113年
認股權數量(股) 履約價格(元)
1月1日期初流通在外認股權 - $ -
本期給與認股權 225,000 165
本期執行認股權 ( 225,000) 165
12月31日期末流通在外認股權 - -
  1. 潤德給與日給與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使用 Black-Scholes 選擇權評價模式估計認股選擇權之公允價值,相關資訊如下:
協議之類型 給與日 標的每股公允價值(元) 預期價格波動率 預期存續期間(年) 預期股利率 履約價格(元) 無風險利率 每股認股選擇權公允價值(元)
現金增資保留員工認購 113.05.07 $171.73 34.43% 0.02 0.00% $ 165 1.22% $ 7.7106
  1.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產生之費用如下:
權益交割 113年度
$ 1,735

(二十)股本

  1. 本公司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流通在外股數分別為 310,716 仟股及 258,930 仟股。

  2. 截至民國 114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額定資本額為 $4,000,000,實收資本額為 $3,107,160,分為 310,716 仟股,每股面額 10 元。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股款均已收訖。

本公司普通股期初與期末流通在外股數(仟股)調節如下:

114年 113年
1月1日 258,930 184,950
盈餘轉增資 51,786 73,980
12月31日 310,716 258,930
  1. 本公司於民國 114 年 5 月 13 日經股東會決議,以未分配盈餘 $517,860 銅理轉增資發行新股,業於民國 114 年 7 月 1 日經報奉主管機關核准,除權基準日為民國 114 年 8 月 9 日,並於民國 114 年 9 月 15 日辦妥變更登記。

  2. 本公司於民國 113 年 5 月 16 日經股東會決議,以未分配盈餘 $739,800 銅理轉增資發行新股,業於民國 113 年 7 月 11 日經報奉主管機關核准,除權基準日為民國 113 年 8 月 20 日,並於民國 113 年 9 月 12 日辦妥變更登記。

(二十一)資本公積

依公司法規定,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所得之資本公積,除得用於彌補虧損外,於公司無累積虧損時,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發給新股或現金。另依證券交易法之相關規定,以上開資本公積撥充資本時,每年以其合計數不超過實收資本額 10% 為限。公司非於盈餘公積填補資本虧損仍有不足時,不得以資本公積補充之。

(二十二)保留盈餘

  1.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依下列順序分配之:

(1) 先提列繳納所得稅。

(2) 彌補以往年度虧損。

(3) 提列 10% 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

(4) 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5) 扣除本項一至四款後之餘額加計以前年度未分配盈餘後,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

~52~


  1. 本公司股利發放政策係按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規定,並依本公司資本及財務結構、營運狀況、盈餘及所屬產業性質及週期等因素決定,得以股票股利或現金股利方式為之。惟股東股利之發放,於當年度可供分配之盈餘內,以不低於屬當年度稅後淨利扣除依法應提列之法定盈餘公積暨各項特別盈餘公積後餘額之百分之五十分配股利,其現金股利比率不低於當年度股利分配總額之百分之三十分派之。

  2. 法定盈餘公積除彌補公司虧損及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發給新股或現金外,不得使用之,惟發給新股或現金者,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 25% 之部分為限。

  3. (1) 本公司分別於民國 114 年 5 月 13 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民國 113 年度盈餘分派案及民國 113 年 5 月 16 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民國 112 年度盈餘分派案如下:

113年度 112年度
金額 每股股利(元) 金額 每股股利(元)
法定盈餘公積 $ 279,366 $ 191,083
現金股利 1,993,761 $ 7.70 998,730 $ 5.40
股票股利 517,860 2.00 739,800 4.00
合計 $2,790,987 $1,929,613

(2) 上述有關股東會決議盈餘分派情形,請至台灣證券交易所之「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1. 本公司於民國 115 年 3 月 13 日經董事會提議通過民國 114 年度盈餘分派案如下:
114年度
金額 每股股利(元)
法定盈餘公積 $ 333,577
現金股利 3,004,624 $ 9.67
合計 $3,338,201

(二十三)其他權益項目

未實現評價損益
114年 113年
1月1日 $ 1,640,608 $ 1,166,513
評價-合併公司總額 ( 1,082,288) 474,652
評價-合併公司稅額 1,491 ( 557)
12月31日 $ 559,811 $ 1,640,608

(二十四)營業收入

114年度 113年度
客戶合約收入:
工程合約收入 $ 26,937,424 $ 21,747,224
商品銷售收入 4,442,908 4,384,753
勞務合約收入 7,728 4,807
其他合約收入 92,640 100,029
$ 31,480,700 $ 26,236,813
  1. 客戶合約收入之細分

本合併公司之收入源於提供隨時間逐步移轉及於某一時點移轉之商品及勞務,收入可細分為下列主要產品線及地理區域:

114年度 台灣 合計
營造事業 建材事業 室內裝修設計
部門收入 $24,969,830 $4,765,815 $2,464,505 $32,200,150
內部部門交易之收入 (515,891) (189,213) (14,346) (719,450)
外部客戶合約收入 $24,453,939 $4,576,602 $2,450,159 $31,480,700
收入認列時點於某一時點認列之收入 $ - $4,432,155 $10,753 $4,442,908
隨時間逐步認列之收入 24,453,939 144,447 2,439,406 27,037,792
$24,453,939 $4,576,602 $2,450,159 $31,480,700
台灣
113年度 營造事業 建材事業 室內裝修設計 合計
部門收入 $19,846,375 $4,673,931 $2,005,109 $26,525,415
內部部門交易之收入 (64,393) (174,036) (50,173) (288,602)
外部客戶合約收入 $19,781,982 $4,499,895 $1,954,936 $26,236,813
收入認列時點於某一時點認列之收入 $ - $4,344,149 $40,604 $4,384,753
隨時間逐步認列之收入 19,781,982 155,746 1,914,332 21,852,060
$19,781,982 $4,499,895 $1,954,936 $26,236,813

  1. 尚未履行之工程合約

截至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合併公司已簽訂之工程合約,尚未滿足之履約義務所分攤之交易價格之彙總金額及預計認列收入年度如下:

年度 預計認列收入年度 已簽約合約金額
114年 115年~119年 $ 62,409,331
113年 114年~119年 $ 46,719,631
  1. 合約資產及合約負債

本合併公司認列客戶合約收入相關之合約資產及合約負債如下: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113年1月1日
合約資產:
合約資產-工程保留款 $ 2,508,732 $ 2,434,865 $ 2,303,767
合約資產-工程合約 4,240,337 3,149,159 2,616,897
合計 $ 6,749,069 $ 5,584,024 $ 4,920,664
合約負債:
合約負債-工程合約 $ 2,318,331 $ 1,890,804 $ 2,180,545
合約負債-商品銷售合約 31,408 32,533 23,527
合計 $ 2,349,739 $ 1,923,337 $ 2,204,072
  1. 民國 114 年 12 月 31 日、113 年 12 月 31 日及 113 年 1 月 1 日前述工程合約所認列之合約資產/合約負債如下: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113年1月1日
已發生之總成本及已認列之利潤(減除已認列之損失) $ 62,493,886 $ 48,046,191 $ 42,197,162
減:工程進度請款金額 ( 60,571,880) ( 46,787,836) ( 41,760,810)
進行中合約淨資產(負債)狀況 $ 1,922,006 $ 1,258,355 $ 436,352

~55~


  1. 相關合約資產信用風險資訊請詳附註十二(二)。

(二十五)營業成本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113年1月1日
到報為:
合約資產 $ 4,240,337 $ 3,149,159 $ 2,616,897
-工程合約
合約負債
-工程合約 ( 2,318,331) ( 1,890,804) ( 2,180,545)
$ 1,922,006 $ 1,258,355 $ 436,352

(二十六)利息收入

114年度 113年度
銀行存款利息 $ 27,259 $ 15,564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利息收入 18,303 18,162
其他利息收入 293 11,067
$ 45,855 $ 44,793

(二十七)其他收入

114年度 113年度
股利收入 $ 162,918 $ 166,804
租金收入 3,938 3,510
沖銷逾期應付款利益 966 4,305
負債準備轉列其他收入 5,192 10,603
其他收入-其他 24,840 7,593
$ 197,854 $ 192,815

(二十八)其他利益及損失

114年度 113年度
淨外幣兌換(損失)利益 ($ 618) $ 88
租賃修改利益 10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損失) 8,867 ( 112)
無形資產減損損失(註) ( 112,410) -
其他金融資產減損損失(註) ( 20,000) -
其他損失 ( 1,023) ( 1,132)
($ 125,174) ($ 1,156)

註: 上述減損損失請詳附註六(十)及(十一)說明。

(二十九)財務成本

114年度 113年度
利息費用:
銀行借款 $ 97,613 $ 82,611
租賃負債之利息費用 15,499 15,111
除役負債之利息費用 5 -
$ 113,117 $ 97,722

(三十)費用性質之額外資訊

114年度 113年度
本期進料及發包工程(含存貨之變動) $ 22,098,364 $ 18,305,605
員工福利費用 2,684,837 2,237,232
運費 517,060 433,334
水電費 429,803 392,459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折舊費用 393,974 334,708
修繕費 177,234 162,649
貨物稅 152,698 163,475
租金費用 145,152 123,476
使用權資產折舊費用 122,791 121,301
無形資產攤銷及折耗費用 5,488 10,541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 415 3,330
其他費用 459,740 400,362
營業成本及營業費用 $ 27,187,556 $ 22,688,472

~57~


(三十一)員工福利費用

114年度 113年度
薪資費用 $ 2,333,923 $ 1,927,872
勞健保費用 156,186 132,983
退休金費用 64,995 61,425
董事酬金 10,379 10,019
員工認股權酬勞成本 - 1,735
其他用人費用 119,354 103,198
$ 2,684,837 $ 2,237,232
  1.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本公司依當年度獲利狀況扣除累積虧損後,如尚有餘額,應提撥員工酬勞至少 1%,其中分派予基層員工之員工酬勞總額應不低於員工酬勞總額之 40%。
  2. 本公司民國114年度及113年度員工酬勞估列金額分別為$41,386及$34,373,前述金額帳列薪資費用科目。

民國114年度係依截至當期止之獲利情況,以至少 1% 估列。董事會決議實際配發金額為$41,386,以現金方式發放。

經董事會決議之民國113年度員工酬勞與民國113年度財務報告認列之金額一致。民國113年度員工酬勞以現金之方式發放,全數皆已於民國115年2月發放完畢。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之員工酬勞相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三十二)所得税

  1. 所得稅費用

(1)所得稅費用組成部分:

114年度 113年度
當期所得稅:
當期課稅所得產生之所得稅 $ 847,594 $ 707,537
未分配盈餘加徵 136 -
以前年度所得稅高估 ( 723) ( 313)
當期所得稅總額 847,007 707,224
遞延所得稅:
暫時性差異之原始產生及迴轉 ( 27,921) ( 4,545)
課稅損失 4 50
遞延所得稅總額 ( 27,917) ( 4,495)
所得稅費用 $ 819,090 $ 702,729

(2)直接(借記)貸記與其他綜合損益相關之所得稅金額:

114年度 113年度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 4,858 ($ 1,963)
確定福利義務之再衡量數 1,130 ( 5,038)
合計 $ 5,988 ($ 7,001)
  1. 會計所得與課稅所得差異調節:
114年度 113年度
稅前淨利按法定稅率計算之所得稅 $ 894,810 $ 739,937
按稅法規定應剔除之費用 805 335
按稅法規定免課稅之所得 ( 67,371) ( 35,882)
以前年度所得稅高估數 ( 723) ( 313)
投資抵減之所得稅影響數 - ( 1,348)
遞延所得稅資產可實現性評估變動 ( 8,567) -
未分配盈餘加徵 136 -
所得稅費用 $ 819,090 $ 702,729
  1. 因暫時性差異及課稅損失(虧損扣抵)而產生之各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金額如下:
114年
1月1日 認列於損益 認列於其他綜合淨利 12月31日
遞延所得稅資產:
-暫時性差異:
存貨跌價損失 $ 941 $ 304 $ - $ 1,245
退休金精算損益 8,621 60 1,130 9,811
保固準備 32,217 1,287 - 33,504
未實現損益 10,258 372 - 10,630
評價損益 44,299 - - 44,299
未實現銷貨折讓 4,740 ( 184) - 4,556
未實現減損損失 24,266 25,683 - 49,949
備抵呆帳超限數 - 395 - 395
除役負債(未實現費用) - 3 - 3
-課稅損失(虧損扣抵) 4 ( 4) - -
小計 125,346 27,916 1,130 154,392

114年
1月1日 認列於損益 認列於其他綜合淨利 12月31日
遞延所得稅負債:
-暫時性差異:
金融商品未實現利益 ($ 5,379) $ - $ 4,858 ($ 521)
未實現兌換利益 ( 38) 1 - ( 37)
資本公積 ( 13,939) - - ( 13,939)
小計 ( 19,356) 1 4,858 ( 14,497)
合計 $ 105,990 $ 27,917 $ 5,988 $ 139,895
113年
1月1日 認列於損益 認列於其他綜合淨利 12月31日
遞延所得稅資產:
-暫時性差異:
存貨跌價損失 $ 606 $ 335 $ - $ 941
退休金精算損益 13,958 ( 299) ( 5,038) 8,621
保固準備 28,178 4,039 - 32,217
未實現損益 10,479 ( 221) - 10,258
評價損益 44,299 - - 44,299
未實現銷貨折讓 3,105 1,635 - 4,740
未實現減損損失 25,192 ( 926) - 24,266
-課稅損失(虧損扣抵) 54 ( 50) - 4
小計 125,871 4,513 ( 5,038) 125,346
遞延所得稅負債:
-暫時性差異:
金融商品未實現利益 ( 3,416) - ( 1,963) ( 5,379)
未實現兌換利益 ( 20) ( 18) - ( 38)
資本公積 ( 13,939) - - ( 13,939)
小計 ( 17,375) ( 18) ( 1,963) ( 19,356)
合計 $ 108,496 $ 4,495 ($ 7,001) $ 105,990
  1. 本合併公司尚未使用之課稅損失之有效期限及未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相關金額如下:
113年12月31日
發生年度 核定數 尚未抵減金額 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金額 最後扣抵年度
110年度 $ 3,988 $ 21 $ - 120年度
  1. 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業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 112 年度。

~60~


(三十三)與非控制權益之交易

孫公司現金增資,本合併公司未依持股比例認購

本合併公司之孫公司潤德於民國113年5月17日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本合併公司未依持股比率認購,使得對潤德之綜合持股自 34.12% 降至 30.70%,相關說明請詳附註四(三)。

民國113年度孫公司潤德權益之變動對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權益之影響如下:

113年度
現金 $ 278,226
股份基礎給付 1,735
非控制權益帳面金額增加 ( 213,168)
資本公積-認列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數 $ 66,793

(三十四)每股盈餘

114年度
稅後金額 追溯調整流通
在外股數(仟股) 每股盈餘
(元)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 $ 3,340,115 310,716 $ 10.75
稀釋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 $ 3,340,115 310,716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酬勞 - 285
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加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3,340,115 311,001 $ 1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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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
稅後金額 追溯調整流通
在外股數(仟股) 每股盈餘
(元)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
之本期淨利 $ 2,774,232 310,716 $ 8.93
稀釋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
之本期淨利 $ 2,774,232 310,716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
之影響
員工酬勞 - 263
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
本期淨利加潛在普通股
之影響 $ 2,774,232 310,979 $ 8.92

上述追溯調整流通在外股數,業已依民國114年度盈餘轉增資比例追溯調整之。

(三十五)現金流量補充資訊

  1.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投資活動:
114年度 113年度
預付設備款轉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47,798 $ 25,470
預付設備款轉列無形資產 $ 35 $ 650
  1. 僅有部分現金支付之投資活動:
114年度 113年度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782,264 $ 364,537
加:期初其他應付款 24,684 13,065
減:期末其他應付款 ( 4,328) ( 24,684)
本期支付現金 $ 802,620 $ 352,918

(三十六)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之變動

114年
短期借款 應付短期票券 長期借款 租賃負債(含一年內到期) 存入保證金 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總額
1月1日 $1,200,000 $409,822 $3,430,000 $1,012,360 $41,954 $6,094,136
籌資現金流量之變動 500,000 - (370,000) (113,331) 6,218 22,887
新增租約 - - - 48,251 - 48,251
租賃合約修改 - - - 13,314 - 13,314
其他非現金之變動 - 76 - - - 76
12月31日 $1,700,000 $409,898 $3,060,000 $960,594 $48,172 $6,178,664
113年
短期借款 應付短期票券 長期借款(含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 租賃負債(含一年內到期) 存入保證金 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總額
1月1日 $750,000 $369,932 $4,300,000 $972,354 $26,007 $6,418,293
籌資現金流量之變動 450,000 40,000 (870,000) (118,690) 15,947 (482,743)
新增租約 - - - 83,757 - 83,757
租賃合約修改 - - - 65,093 - 65,093
租賃負債重評估 - - - 9,846 - 9,846
其他非現金之變動 - (110) - - - (110)
12月31日 $1,200,000 $409,822 $3,430,000 $1,012,360 $41,954 $6,094,136

七、關係人交易

(一)關係人之名稱及關係

關係人名稱 與本合併公司關係
潤泰創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潤泰創新) 母公司
潤泰創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潤泰開發) 兄弟公司
潤泰百益股份有限公司 兄弟公司
潤泰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 兄弟公司
潤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兄弟公司
潤泰全球股份有限公司(潤泰全球) 其他關係人(母公司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
潤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潤泰營造) 其他關係人(本合併公司之管理階層為該公司之法人董事代表人)
潤泰興股份有限公司(潤泰興) 其他關係人(本合併公司之法人董事代表人為該公司之董事)
匯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匯弘)(註6) 其他關係人(本合併公司之法人董事代表人為該公司之法人董事代表人)

關係人名稱 與本合併公司關係
尹書田醫療財團法人 其他關係人(母公司之關聯企業之法人董事)
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南山人壽) 其他關係人(母公司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
南山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關係人(母公司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之子公司)
興業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關係人(母公司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
潤華染織廠股份有限公司(潤華)(註6) 其他關係人(本合併公司之管理階層為該公司之法人董事代表人)
宜泰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關係人(本合併公司之管理階層為該公司之法人董事代表人)
日友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關係人(母公司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
台灣浩鼎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關係人(本合併公司之實質關係人)
長春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關係人(本合併公司之法人董事代表人為該公司之法人董事代表人)
鵬霖投資有限公司 其他關係人(本合併公司之法人董事代表人為該公司之董事)
德欣先進股份有限公司(德欣)(註1) 關聯企業(本合併公司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
德世股份有限公司(註1) 其他關係人(本合併公司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之董事長為該公司之法人董事代表人)
盈家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盈家)(註6) 其他關係人(本合併公司之法人董事代表人為該公司之法人董事代表人)
任盈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任盈)(註6) 其他關係人(本合併公司之法人董事代表人為該公司之董事)
尹衍樑 其他關係人(本合併公司之法人董事代表人之一等親)
李志宏(註3) 主要管理階層(本公司之董事長及母公司之前總經理)
莫惟瀚 主要管理階層(本公司之總經理及子公司之董事長)
林依潔(註2) 主要管理階層(子公司之總經理)
陳學賢(註2) 主要管理階層(子公司之前總經理)
簡澄圳(註4) 主要管理階層(母公司之董事長及孫公司之前董事長)
盧玉璜(註3、註4及註5) 主要管理階層(母公司之總經理及孫公司之董事長)
許茲榮(註5) 主要管理階層(孫公司之總經理)

註 1: 本合併公司於民國 113 年 11 月 15 日取得德欣股票,持股比例 35%,為本合併公司之關聯企業,與德欣之交易自該日起開始揭露,相關說明請詳附註六(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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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2: 陳學賢於民國 114 年 3 月 12 日辭任子公司-潤泰精材總經理職務,子公司-潤泰精材經董事會決議遴聘林依潔擔任總經理。

註 3: 李志宏於民國 114 年 8 月 13 日辭任母公司-潤泰創新總經理職務,母公司-潤泰創新經董事會決議遴聘盧玉璜擔任總經理。

註 4: 簡滮圳於民國 114 年 8 月 13 日辭任孫公司-潤德董事長職務,孫公司-潤德經董事會決議改選盧玉璜擔任董事長。

註 5: 盧玉璜於民國 114 年 8 月 13 日辭任孫公司-潤德總經理職務,孫公司-潤德經董事會決議遴聘許茲榮擔任總經理。

註 6: 相關重大期後事項請詳附註十一。

(二)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 營業收入

114年度 113年度
工程承攬:
-潤泰創新 $ 4,472,417 $ 4,488,208
-兄弟公司 120,667 797,782
-其他關係人 100,712 170,595
商品銷售:
-母公司 14,305 71,965
-兄弟公司 185 255
-其他關係人 6,794 12,006
-關聯企業 449 55
總計 $ 4,715,529 $ 5,540,866

工程承攬之合約價格及商品銷售價格係由雙方議價,並依據合約規定期限收取價款。

2. 進貨

114年度 113年度
德欣 $ 1,152,561 $ 18,465
其他關係人 16,219 5,578
兄弟公司 753 -
$ 1,169,533 $ 24,043

(1) 本合併公司向上開關係人進貨之價格,係由雙方議價訂定之,貨款之支付係依雙方合約之付款條件辦理。

(2) 本合併公司與關係人累積已簽訂之採購合約,尚未完成之採購合約及支付金額如下:

114年12月31日
合約總價(未含稅) 已支付價款
德欣 $ 1,345,092 $ 943,730

113年12月31日
合約總價(未含稅) 已支付價款
德欣 $ 757,059 $ 611,767
3.應收關係人款項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應收票據:
-潤泰創新 $ 431,428 $ 158,553
-兄弟公司 - 15,841
-其他關係人 - 979
-關聯企業 57 -
$ 431,485 $ 175,373
應收帳款:
-潤泰創新 $ 322,747 $ 333,934
-兄弟公司 87,197 59,596
-其他關係人 76,145 3,630
-關聯企業 63 57
$ 486,152 $ 397,217
其他應收款(註1):
-南山人壽 $ 9,037 $ 9,037
-其他關係人 266 534
-關聯企業 99 -
$ 9,402 $ 9,571
合約資產(註2):
-潤泰創新 $ 483,647 $ 528,542
-兄弟公司 38,032 120,622
-其他關係人 2,103 8,774
$ 523,782 $ 657,938

註 1:主係應收利息、人員借調及董事酬勞產生之其他應收款。
註 2:主係工程合約相關之工程保留款。

4.應付關係人款項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應付票據:
-德欣 $ 80,175 $ -
-其他關係人 4,219 1,920
$ 84,394 $ 1,920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應付帳款:
-德欣 $ 354,028 $ 607
-兄弟公司 500 -
-其他關係人 223 646
$ 354,751 $ 1,253

5. 尚未完工之工程承攬及預收工程款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合約總價 (未含稅) 已依工程進度 請款金額 合約總價 (未含稅) 已依工程進度 請款金額
潤泰創新 $ 41,634,695 $ 13,210,295 $ 32,533,992 $ 10,963,422
潤泰開發 887,037 724,422 4,124,111 3,931,432
兄弟公司 231,457 - - -
其他關係人 49,816 35,567 368,876 337,330
$ 42,803,005 $ 13,970,284 $ 37,026,979 $ 15,232,184

6. 利息收入

114年度 113年度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利息收入:
-南山人壽 $ 17,500 $ 17,500

7. 租賃交易-承租人/租金費用

(1) 本合併公司向潤泰全球承租土地,與潤泰全球租賃合約之期間為民國 111 年 6 月至 129 年 5 月,並同時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計 $342,534。租賃合約係採個別協商並包含各種不同之條款及條件,除租賃之資產不得用作借貸擔保外,亦不得以業務轉讓、合併等形式將權利轉讓給他人。

(2) 本合併公司於民國 109 年 6 月與潤泰全球簽訂土地租賃合約,租賃合約之期間至民國 129 年 5 月,後本合併公司分別於民國 111 年 9 月及民國 113 年 12 月完成部分標的點交,同時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計 $506,812 及 $59,326。依租賃合約之條款及條件之規定,除租賃之資產不得用作借款擔保外,亦不得以業務轉讓、合併等形式將權利轉讓給他人。

(3) 上述與潤泰全球簽訂土地租賃合約依約按消費者物價指數調增,請詳附註六(九)6.。


(4)屬短期租賃合約之租金費用

114年度 113年度
兄弟公司 $ 2,057 $ 2,057
其他關係人 49,540 47,520
$ 51,597 $ 49,577

(5)租賃負債

A. 期末餘額:

其他關係人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租賃負債總額 $ 888,326 $ 928,485
減:一年內到期部分
(表列「租賃負債-流動」) ( 55,265) ( 53,571)
$ 833,061 $ 874,914

B. 利息費用:

114年度 113年度
其他關係人 $ 14,491 $ 13,859
  1. 存出保證金(帳列其他流動資產)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其他關係人 $ 760 $ 760

主係為承租廠房之存出保證金。

  1. 財產交易

(1)取得金融資產請詳附註六(五)3.之說明。

(2)本公司於民國114年9月16日向母公司-潤泰創新購入運輸設備及辦公設備,取得價款計$400。

  1. 關係人提供背書保證情形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主要管理階層及其他關係人 $ 20,602,870 $ 19,552,870
  1. 其他

子公司之土地包含部分農牧用地,惟受法令限制無法辦理產權登記,故於民國98年度、99年度、104年度及109年度將取得之農牧用地計$84,306登記予主要管理階層及其他關係人並設定抵押權予子公司。截至民國114年12月31日止,農牧用地帳面值計$84,306,列於「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68~


(三)主要管理階層薪酬資訊

114年度 113年度
短期員工福利 $ 262,893 $ 261,415
退職後福利 3,472 3,569
離職福利 - 1,111
總計 $ 266,365 $ 266,095

八、質押之資產

本合併公司之資產提供擔保明細如下:

資產項目 帳面價值 擔保用途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1,707,545 $ - 長期借款及額度擔保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表列「其他流動資產」) 274,795 271,568 短期借款額度擔保及業務承攬、工程履約保證金及保固等保證
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
(表列「其他非流動資產」) 91,942 91,898 履約保證金
土地(表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367,269 1,367,269 長短期借款及額度擔保
房屋及建築(表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49,038 151,724 長短期借款及額度擔保
$ 3,590,589 $ 1,882,459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一)或有事項

請詳附註六(十)。

(二)承諾事項

除附註六(九)、(十五)及七所述者外,其他重大承諾事項如下:

  1. 截至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合併公司為營造工程所簽訂之發包工程合約價款分別計 $68,917,307 及 $57,548,526,並已依約支付 $42,106,831 及 $33,433,246,餘款將依工程進度陸續支付。

  2. 保證

(1) 本公司因承攬工程之履約保證,於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向銀行申請保證額度並開立保證票據皆為 $1,000,000,已動用保證額度分別為 $243,733 及 $409,300。

(2) 本公司因承攬工程之履約保證,於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向銀行申請履約保證書等額度分別為 $9,540,625 及 $9,523,623,已動用保證額度分別為 $3,074,721 及 $1,695,063。

~69~


  1. 本合併公司已開立而尚未使用之信用狀金額如下:
幣別(仟元)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美元(USD) $ 649 $ 347
日圓(JPY) 16,727 -
新台幣(TWD) 3,455 -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無此情形。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1. 本公司於民國 115 年 2 月 9 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向關係人匯弘、盈家、任盈、潤華購買潤泰營造 100% 之股權,以每股 49.25 元購買 12,030,905 股,交易金額共計 $592,522,交易價格係參酌獨立專家出具之公允價值評價報告暨會計師出具之價格合理性意見書而得。截至民國 115 年 3 月 13 日尚未完成股權移轉過戶之相關程序。

  2. 其餘重大期後事項請詳附註六(五)、(二十二)及(三十一)說明。

十二、其他

(一)資本管理

本合併公司之資本管理目標,係為保障公司能繼續經營,維持最佳資本結構以降低資金成本,並為股東提供報酬。為了維持或調整資本結構,本合併公司可能會調整支付予股東之股利金額、退還資本予股東、發行新股或出售資產以調整至最適資本結構。本合併公司利用負債資本比率以監控其資本,該比率係按債務淨額除以資本總額計算。債務淨額之計算為總借款(包括合併資產負債表所列報之「流動及非流動借款」)扣除現金及約當現金。資本總額之計算為合併資產負債表所列報之「權益」加上債務淨額。

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本合併公司之負債資本比率如下: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總借款 $ 5,170,000 $ 5,040,000
減:現金及約當現金 ( 1,609,235) ( 2,506,611)
債務淨額 3,560,765 2,533,389
總權益 11,028,687 10,771,854
總資本 $ 14,589,452 $ 13,305,243
債務資本比率 24.41% 19.04%

(二)金融工具

  1. 金融工具之種類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金融資產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3,669,574 $ 4,861,323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 1,609,235 $ 2,506,611
應收票據(含關係人) 817,810 437,171
應收帳款(含關係人) 3,797,325 1,799,854
其他應收款(含關係人) 13,996 13,356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流動及非流動 550,705 550,000
其他金融資產(表列「其他流動資產」及「其他非流動資產」) 366,737 363,466
存出保證金(表列「其他流動資產」及「其他非流動資產」) 52,257 60,022
$ 7,208,065 $ 5,730,480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金融負債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 1,700,000 $ 1,200,000
應付短期票券 409,898 409,822
應付票據(含關係人) 1,040,300 1,052,113
應付帳款(含關係人) 4,474,648 2,994,914
其他應付款 1,081,836 961,009
長期借款(包含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 3,060,000 3,430,000
存入保證金(表列「其他非流動負債」) 48,172 41,954
$ 11,814,854 $ 10,089,812
租賃負債-流動及非流動 $ 960,594 $ 1,012,360
  1. 風險管理政策

(1) 本合併公司日常營運受多項財務風險之影響,包含市場風險(包括匯率風險、利率風險及價格風險)、信用風險及流動性風險。本合併公司整體風險管理政策著重於金融市場之不可預測事項,並尋求可降低對本合併公司財務狀況及財務績效之潛在不利影響。

~71~


(2)風險管理工作由財務部按照董事會核准之政策執行,並與本合併公司營運單位密切合作,負責辨認、評估與規避財務風險。董事會對整體風險管理訂有書面原則,亦對特定範圍與事項提供書面政策,例如匯率風險、利率風險、信用風險、衍生與非衍生金融工具之使用,以及剩餘流動資金之投資。

3.重大財務風險之性質及程度

(1)市場風險

匯率風險

A. 合併公司財務風險管理目標,係為管理與營運活動相關之匯率風險、利率風險、信用風險及流動性風險。為降低相關財務風險,本合併公司致力於辨認、評估並規避市場之不確定性,以降低市場變動合併對公司財務績效之潛在不利影響。

B. 本合併公司從事之業務涉及若干非功能性貨幣,故受匯率波動之影響,具匯率波動影響之外幣資產及負債資訊如下:

114年12月31日
外幣(仟元) 匯率 帳面金額(新台幣) 敏感度分析變動幅度 影響損益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 金:新台幣 $ 13 31.43 $ 409 1% $ 4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 金:新台幣 51 31.43 1,603 1% 16
歐 元:新台幣 13 36.90 480 1% 5
113年12月31日
外幣(仟元) 匯率 帳面金額(新台幣) 敏感度分析變動幅度 影響損益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 金:新台幣 $ 17 32.79 $ 557 1% $ 6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 金:新台幣 52 32.79 1,705 1% 17
歐 元:新台幣 2 34.14 68 1% 1
日 圓:新台幣 409 0.2099 86 1% 1

C. 本合併公司貨幣性項目因匯率波動具重大影響於民國114年度及113年度認列之兌換損益(含已實現及未實現)金額分別為損失$618及利益$88。

價格風險

A. 本合併公司暴露於價格風險之權益工具,係所持有帳列於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為管理權益工具投資之價格風險,本合併公司將其投資組合分散,其分散之方式係根據本合併公司設定之限額進行。

B. 本合併公司主要投資於國內公司發行之權益工具,此等權益工具之價格會因該投資標的未來價值之不確定性而受影響。若該等權益工具價格上升或下跌 1%,而其他所有因素維持不變之情況下,對民國114年度及113年度其他綜合損益因分類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利益或損失分別增加或減少$36,696及$48,613。

現金流量及公允價值利率風險

A. 本合併公司之利率風險主要來自按浮動利率發行之長短期借款,使本合併公司暴露於現金流量利率風險。於民國114年度及113年度,本合併公司按浮動利率發行之借款主要為新台幣計價。

B. 本合併公司之借款係採攤銷後成本衡量,依據合約約定每年利率會重新訂價,因此本合併公司暴露於未來市場利率變動之風險。

C. 當借款利率上升或下跌 0.1%,而其他所有因素維持不變之情況下,民國114年度及113年度之稅後淨利將分別減少或增加$3,808及$3,704,主要係因浮動利率借款導致利息費用隨之變動所致。

(2)信用風險

A. 本合併公司之信用風險係因客戶或金融工具之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義務而導致本合併公司財務損失之風險,主要來自交易對手無法清償按收款條件支付之應收帳款、合約資產,及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合約現金流量。

B. 本合併公司係以合併公司角度建立信用風險之管理。對於往來之銀行及金融機構,設定僅有獲獨立信評等級至少為「A」級者,始可被接納為交易對象。依內部明定之授信政策,合併公司內各營運個體與每一新客戶於訂定付款及提出交貨之條款與條件前,須對其進行管理及信用風險分析。內部風險控管係透過考慮其財務狀況、過往經驗及其他因素,以評估客戶之信用品質。個別風險之限額係董事會依內部或外部之評等而制訂,並定期監控信用額度之使用。

C. 本合併公司採用 IFRS9 提供前提假設,當合約款項按約定之支付條款逾期超過 90 天,視為已發生違約。

~73~


D. 本合併公司採用 IFRS9 提供以下之前提假設,作為判斷自原始認列後金融工具之信用風險是否有顯著增加之依據:

當合約款項按約定之支付條款逾期超過 30 天,視為金融資產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已顯著增加。

E. 本合併公司用以判定債務工具投資為信用減損之指標如下:

(A) 發行人發生重大財務困難,或將進入破產或其他財務重整之可能性大增;

(B) 發行人由於財務困難而使該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

(C) 發行人延滯或不償付利息或本金;

(D) 導致發行人違約有關之全國性或區域性經濟情況不利之變化。

F. 本合併公司按客戶評等及客戶類型之特性將對客戶之應收帳款及合約資產分組,採用簡化作法以損失率法為基礎估計預期信用損失。

G. 本合併公司經追索程序後,對無法合理預期可回收金融資產之金額予以沖銷,惟本合併公司仍會持續進行追索之法律程序以保全債權之權利。

H. 本合併公司納入台灣經濟研究院景氣觀測報告對未來前瞻性的考量調整按特定期間歷史及現時資訊所建立之損失率,以估計應收帳款(含關係人)及合約資產之備抵損失,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之損失率法如下:

個別 群組A 群組B 合計
114年12月31日
預期損失率 0.00% 0.01~0.03% 0.86%~100%
帳面價值總額 $ - $10,226,651 $ 330,938 $10,557,589
備抵損失 - 510 10,685 11,195
個別 群組A 群組B 合計
113年12月31日
預期損失率 0.00% 0.01%~0.03% 0.63%~100%
帳面價值總額 $ - $ 7,085,618 $ 309,040 $ 7,394,658
備抵損失 - 342 10,438 10,780

群組 A:銷售對象至少成立 10 年以上,或係對關聯企業承攬工程所產生之應收帳款,或具有極強之履行財務能力。

群組 B:銷售對象成立未滿 10 年以上,或僅具有普通之履行財務能力。

~74~


I. 本合併公司採簡化作法之應收帳款備抵損失變動表如下:

114年 113年
應收帳款 應收帳款
1月1日 $ 10,780 $ 7,450
減損損失提列 415 3,330
12月31日 $ 11,195 $ 10,780

J. 本合併公司帳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係為超過三個月之定期存款及次順位公司債,因往來之對象信用品質良好,預期發生違約之可能性甚低。

(3)流動性風險

A. 現金流量預測是由各營運個體執行,並由財務部予以彙總、監控流動資金需求並予預測,以確保各營運個體有足夠資金得以支應營運需要。

B. 各營運個體所持有之剩餘現金,在超過營運資金管理所需時,則將剩餘資金投資於附息之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及約當現金-附買回債券,其所選擇之工具具有適當之到期日或足夠流動性,以因應上述預測並提供充足之調度水位。於民國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本合併公司持有貨幣市場部位分別為$1,256,246及$2,305,618,預期可即時產生現金流量以管理流動性貨幣。

C. 下表係本合併公司之非衍生金融負債,按相關到期日予以分組,非衍生金融負債係依據資產負債表日至合約到期日之剩餘期間進行分析。下表所揭露之合約現金流量金額係未折現之金額。

非衍生金融負債:

114年12月31日 3個月以下 3個月至1年內 1年以上
短期借款 $ 1,700,000 $ - $ -
應付短期票券(註) 410,000 - -
應付票據(含關係人) 1,033,045 7,255 -
應付帳款(含關係人) 2,137,304 1,495,956 841,388
其他應付款 1,068,422 9,598 3,816
租賃負債(註) 45,690 82,007 939,992
長期借款(註) 14,594 43,783 3,100,787
非衍生金融負債:
113年12月31日 3個月以下 3個月至1年內 1年以上
短期借款 $ 1,200,000 $ - $ -
應付短期票券(註) 410,000 - -
應付票據(含關係人) 1,048,275 3,838 -
應付帳款(含關係人) 868,589 1,310,663 815,662
其他應付款 901,547 39,559 19,903
租賃負債(註) 34,174 91,551 1,006,772
長期借款(註) 16,364 49,091 3,489,962

註:該金額包含預計未來支付之利息。


(三)公允價值資訊

  1. 為衡量金融及非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所採用評價技術的各等級定義如下:

第一等級:企業於衡量日可取得之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報價(未經調整)。活絡市場係指有充分頻率及數量之資產或負債交易發生,以在持續基礎上提供定價資訊之市場。本合併公司投資之上市櫃股票投資之公允價值皆屬之。

第二等級:資產或負債直接或間接之可觀察輸入值,但包括於第一等級之報價者除外。

第三等級:資產或負債之不可觀察輸入值。本合併公司之無活絡市場之權益工具投資屬之。

  1. 本合併公司非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應收票據(含關係人)、應收帳款(含關係人)、其他應收款(含關係人)、其他金融資產、短期借款、應付短期票券、應付票據(含關係人)、應付帳款(含關係人)、其他應付款、長期借款及其他金融負債)的帳面金額係公允價值之合理近似值。

  2.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本合併公司依資產之性質、特性、風險及公允價值等級之基礎分類,相關資訊如下:

(1) 本合併公司依資產之性質分類,相關資訊如下:

114年12月31日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資產
重複性公允價值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融資產-非流動
權益證券 $3,609,065 $ - $ 60,509 $3,669,574
113年12月31日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資產
重複性公允價值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融資產-非流動
權益證券 $4,788,311 $ - $ 73,012 $4,861,323

(2) 本合併公司用以衡量公允價值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說明如下:

A. 本合併公司於活絡市場交易之金融工具,其公允價值係依資產負債表日之市場報價衡量。本合併公司持有金融資產之市場報價為收盤價,該等工具係屬於第一等級。(第一等級之工具主要係權益工具,其分類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76~


B. 除上述有活絡市場之金融工具外,其餘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係以評價技術或參考交易對手報價取得。透過評價技術所取得之公允價值可參照其他實質上條件及特性相似之金融工具之現時公允價值、現金流量折現法或以其他評價技術,包括以合併資產負債表日可取得之市場資訊運用模型計算而得。

C. 評價模型之產出係預估之概算值,而評價技術可能無法反映本合併公司持有金融工具及非金融工具之所有攸關因素。因此評價模型之預估值會適當地根據額外之參數予以調整,例如模型風險或流動性風險等。根據本合併公司之公允價值評價模型管理政策及相關之控制程序,管理階層相信為允當表達合併資產負債表中金融工具及非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評價調整係屬適當且必要。在評價過程中所使用之價格資訊及參數係經審慎評估,且適當地根據目前市場狀況調整。

D. 本合併公司將信用風險評價調整納入金融工具及非金融工具公允價值計算考量,以分別反映交易對手信用風險及本合併公司信用品質。

  1. 民國 114 年度及 113 年度無第一等級與第二等級間之任何移轉。

  2. 下表列示民國 114 年度及 113 年度第三等級之變動:

| | 114年
權益證券 | 113年
權益證券 |
| --- | --- | --- |
| 1月1日 | $ 73,012 | $ 81,121 |
|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利益或損失帳列 |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 | |
| 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 | ( 12,503) | ( 8,109) |
| 12月31日 | $ 60,509 | $ 73,012 |

  1. 民國 114 年度及 113 年度無自第三等級轉入及轉出之情形。

  2. 有關屬第三等級公允價值衡量項目所使用評價模型之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之量化資訊及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變動之敏感度分析說明如下:

| | 114年12月31日
公允價值 | 評價技術 | 重大不可觀察
輸入值 | 區間
(加權平均) | 輸入值與
公允價值關係 |
| --- | --- | --- | --- | --- | --- |
| 非衍生權益工具: | | | | | |
| 非上市上櫃公司股票 | $ 60,509 | 可類比上市
上櫃公司法 | 缺乏市場流通
性折價 | 20.53% | 市場流通性折價愈高,公允價值愈低 |
| | 113年12月31日
公允價值 | 評價技術 | 重大不可觀察
輸入值 | 區間
(加權平均) | 輸入值與
公允價值關係 |
| 非衍生權益工具: | | | | | |
| 非上市上櫃公司股票 | $ 73,012 | 可類比上市
上櫃公司法 | 缺乏市場流通
性折價 | 21.04% | 市場流通性折價愈高,公允價值愈低 |


  1. 本合併公司經審慎評估選擇採用之評價模型及評價參數,惟當使用不同之評價模型或評價參數可能導致評價之結果不同。針對分類為第三等級之金融資產,若評價參數變動,則對本期損益或其他綜合損益之影響如下:

| | 114年度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 | |
| --- | --- | --- | --- |
| | 輸入值 | 變動 | 有利變動 |
| 金融資產 | | | |
| 權益工具 | 缺乏市場流通性折價 | ±1% | $ 605 ($ 605) |
| | | | 113年度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
| | 輸入值 | 變動 | 有利變動 |
| 金融資產 | | | |
| 權益工具 | 缺乏市場流通性折價 | ±1% | $ 730 ($ 730) |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1. 資金貸與他人情形:無此情形。
  2. 為他人背書保證:請詳附表一。
  3. 期末持有之重大有價證券(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部分):請詳附表二。
  4.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請詳附表三。
  5.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請詳附表四。
  6. 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大交易往來情形:交易金額達 10,000 仟元者,予以揭露;另以資產面及收入面為揭露方式,請詳附表五。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請詳附表六。

(三)大陸投資資訊

無此情形。


十四、部門資訊

(一)一般性資訊

本合併公司管理階層已依據董事會於制定決策所使用之報導資訊辨認應報導部門。本合併公司目前著重於營造事業部、建材事業部及室內裝修設計部等業務。

(二)部門資訊之衡量

  1. 營運部門之會計政策皆與附註四所述之重要會計政策彙總說明相同。
  2. 本合併公司係以部門收入及部門營業淨損益作為評估績效之基礎,未採用部門資產予以衡量。

(三)部門損益、資產與負債之資訊

提供予主要營運決策者之應報導部門資訊如下:

114年度 營造事業部 建材事業部 室內裝修設計部 合計
外部收入 $ 24,453,939 $ 4,576,602 $ 2,450,159 $ 31,480,700
內部部門收入 515,891 189,213 14,346 719,450
部門收入 $ 24,969,830 $ 4,765,815 $ 2,464,505 $ 32,200,150
應報導部門營業
淨利益 $ 3,743,856 $ 206,945 $ 343,345 $ 4,294,146
部門損益包含:
折舊費用 $ 218,915 $ 287,450 $ 10,400 $ 516,765
攤銷費用 4,352 1,017 119 5,488
$ 223,267 $ 288,467 $ 10,519 $ 522,253
113年度 營造事業部 建材事業部 室內裝修設計部 合計
外部收入 $ 19,781,982 $ 4,499,895 $ 1,954,936 $ 26,236,813
內部部門收入 64,393 174,036 50,173 288,602
部門收入 $ 19,846,375 $ 4,673,931 $ 2,005,109 $ 26,525,415
應報導部門營業
淨利益 $ 3,114,501 $ 169,818 $ 263,668 $ 3,547,987
部門損益包含:
折舊費用 $ 174,957 $ 270,894 $ 10,158 $ 456,009
攤銷費用 4,138 6,269 134 10,541
$ 179,095 $ 277,163 $ 10,292 $ 466,550

(四)部門損益之調節資訊

  1. 本合併公司營運部門間之銷售係由雙方議價而定,向營運決策者呈報之外部收入及損益表內之收入採用一致之衡量方式。

~79~


  1. 應報導營運部門損益與繼續營業部門損益調節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應報導部門營業淨利益 $ 4,294,146 $ 3,547,987
調整及沖銷 ( 1,002) 354
合計 4,293,144 3,548,341
財務成本 ( 113,117) ( 97,722)
利息收入 45,855 44,793
淨外幣兌換(損失)利益 ( 618) 88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損失) 8,867 ( 112)
減損損失 ( 132,410)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175,491 12,616
股利收入 162,918 166,804
其他 33,923 24,879
繼續營業部門稅前損益 $ 4,474,053 $ 3,699,687

(五)產品別及勞務別之資訊

外部客戶收入主要來自營建工程及水泥銷售,收入餘額明細同附註十四(三)部門收入資訊。

(六)地區別資訊

本合併公司民國114年度及113年度地區別資訊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收入 非流動資產 收入 非流動資產
台灣 $ 31,480,700 $ 5,713,392 $ 26,236,813 $ 5,236,340

本合併公司地區別收入係以收款地區為計算基礎,非流動資產係指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使用權資產、無形資產、預付設備款及預付房地款,但不包含金融工具。

(七)重要客戶資訊

本合併公司收入佔合併損益表上營業收入金額 10%以上之客戶明細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收入 部門 收入 部門
客戶甲 $ 4,486,722 營造事業、建材事業及室內裝修設計部 $ 4,560,173 營造事業、建材事業及室內裝修設計部

潤弘精密工程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為他人背書保證

民國1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一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外)

編號 (註1) 背書保證者 公司名稱 被背書保證對象 對單一企業 背書保證限額 (註3) 本期最高 背書保證餘額 (註4) 期末背書 保證餘額 (註5) 實際動支 金額 (註6) 背書保證以 財產設定 擔保金額 累計背書保證金 額佔最近期財務 報表淨值之比率 背書保證 最高限額 (註3) 屬母公司對 子公司背書 保證(註7) 屬子公司對 母公司背書 保證(註7) 屬對大陸地 區背書保證 (註7) 備註
公司名稱 關係 (註2)
0 潤弘精密工程事業 (股)公司 潤泰精密材料(股) 公司 1 $ 1,553,580 $ 88,368 $ 88,368 $ 88,368 $ - 0.97 $ 3,107,160 Y N N

註1:編號欄之說明如下:

(1)發行人填0。

(2)被投資公司按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2:背書保證者與被背書保證對象之關係有下列7種,標示種類即可:

(1)有業務往來之公司。

(2)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司。

(3)直接及間接對公司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司。

(4)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達百分之九十以上之公司間。

(5)基於承攬工程需要之同業間或共同起造人間依合約規定互保之公司。

(6)因共同投資關係由全體出資股東依其持股比率對其背書保證之公司。

(7)同業間依消費者保護法規範從事預售屋銷售合約之履約保證連帶擔保。

註3:本公司對他人背書保證之最高限額,以不超過本公司實收資本額100%為限,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限額,以不超過本公司實收資本額50%為限。

註4:當年度為他人背書保證之最高餘額。

註5:截至年底舉凡公司向銀行簽具背書保證契約或票據之額度獲准時,即承擔背書或保證責任;另其他相關有背書保證情事者,皆應入計背書保證餘額中。

註6:應輸入被背書保證公司於使用背書保證餘額範圍內之實際動支金額。

註7:屬上市櫃母公司對子公司背書保證者、屬子公司對上市櫃母公司背書保證者、屬大陸地區背書保證者始須填列Y。

附表一


潤弘精密工程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期末持有之重大有價證券(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部分)

民國114年12月31日

附表二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外)

持有之公司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註1)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註2) 帳列科目 備註 (註4)
股數 帳面金額(註3) 持股比例 公允價值
潤弘精密工程事業(股)公司 潤泰創新國際(股)公司股票 本公司為該公司之子公司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9,713,457 $ 289,462 0.34 $ 289,462
潤弘精密工程事業(股)公司 潤泰全球(股)公司股票 本公司之母公司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50,241,066 2,768,284 4.55 2,768,284
潤弘精密工程事業(股)公司 台灣浩鼎生技(股)公司股票 本公司之實質關係人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291,478 7,870 0.11 7,870 註6
潤弘精密工程事業(股)公司 大買家(股)公司股票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4,267,233 60,509 2.51 60,509
潤弘精密工程事業(股)公司 寶德電化材料科技(股)公司股票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19,737,629 - 1.39 -
潤弘精密工程事業(股)公司 南山人壽次順位公司債 母公司之關聯企業為該公司之控制公司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500,000 - -
潤泰精密材料(股)公司 潤泰全球(股)公司股票 本公司之母公司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7,200,236 396,733 0.65 396,733
潤泰精密材料(股)公司 台灣浩鼎生技(股)公司股票 本公司之實質關係人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131,165 3,541 0.05 3,541
潤德室內裝修設計工程(股)公司 潤泰全球(股)公司股票 本公司之母公司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2,598,464 143,175 0.24 143,175

註1:本表所稱有價證券,係指屬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範圍內之股票、債券、受益憑證及上述項目所衍生之有價證券。
註2:有價證券發行人非屬關係人者,該欄免填。
註3:按公允價值衡量者,帳面金額乙欄請填公允價值評價調整後之金額;非屬按公允價值衡量者,帳面金額乙欄請填原始取得成本或攤銷後成本扣除累計減損之帳面餘額。
註4:所列有價證券有因提供擔保、質押借款或其他依約定而受限制使用者,應於備註欄註明提供擔保或質借股數、擔保或質借金額及限制使用情形。
註5:本表由公司依重大性原則判斷須列示之有價證券。
註6:浩鼎本期減資彌補虧損,民國114年11月24日為減資基準日,民國115年2月2日為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

附表二


潤弘精密工程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成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民國1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三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進(銷)貨之公司 交易對象名稱 關係 交易情形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不同 之情形及原因(註1) 應收(付)票據、帳款 備註 (註2)
進(銷)貨 金額 佔總進(銷)貨 之比率(註4) 授信期間 單價 授信期間 餘額 佔總應收(付)票據、 帳款之比率(註4)
潤弘精密工程事業(股)公司 潤泰創新國際(股)公司 該公司為本公司之母公司 工程承攬 ($ 4,044,573) 16.22 依工程合約規定 期限收取價款 議價 依工程合約規定期 限收取價款 $ 731,952 22.20
潤弘精密工程事業(股)公司 潤泰精密材料(股)公司 該公司為本公司之子公司 進貨 172,780 1.05 依進貨合約規定 期限支付價款 議價 依進貨合約規定期(限支付價款 30,143) 0.70
潤弘精密工程事業(股)公司 潤德室內裝修設計工程(股) 公司 該公司為本公司之孫公司 工程承攬 ( 444,390) 1.78 依工程合約規定 期限收取價款 議價 依工程合約規定期 限收取價款 - -
潤弘精密工程事業(股)公司 德欣先進(股)公司 該公司為本公司之關聯企業 進貨 1,152,561 7.04 依進貨合約規定 期限支付價款 議價 依進貨合約規定期(限支付價款 434,203) 10.12
潤泰精密材料(股)公司 潤弘精密工程事業(股)公司 該公司為本公司 工程承攬/ 銷貨收入 ( 180,572) 3.79 依工程合約及銷售合約規定期限收取價款 議價 依工程合約及銷售合約規定期限收取價款 30,655 3.54
潤德室內裝修設計工程(股)公司 潤泰創新國際(股)公司 該公司為本公司之母公司 工程承攬/ 勞務收入/ 銷貨收入 ( 408,296) 16.57 依工程合約、勞務合約及銷售合約規定期限收取價款 議價 依工程合約、勞務合約及銷售合約規定期限收取價款 22,134 4.49
潤德室內裝修設計工程(股)公司 潤弘精密工程事業(股)公司 該公司為本公司 工程承攬 490,280 25.80 依工程合約規定 期限支付價款 議價 依工程合約規定期(限支付價款 159,566) 15.55

註1:關係人交易條件如與一般交易條件不同,應於單價及授信期間欄位啟明差異情形及原因。
註2:若有預收(付)款項情形者,應於備註欄啟明原因、契約約定條款、金額及與一般交易型態之差異情形。
註3:實收資本額係指母公司之實收資本額,發行人股票無面額或每股面額非屬新臺幣十元者,有關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之交易金額規定,以資產負債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百分之十計算之。
註4:係按進銷貨之公司個體角度計算。

附表三


潤弘精密工程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民國114年12月31日

附表四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外)

| 帳列應收款項之公司 | 交易對象名稱 | 關係 | 應收關係人款項餘額
(註1) | 週轉率 | 逾期應收關係人款項 | | 應收關係人款項期
後收回金額 | 提列備抵損失金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金額 | 處理方式 | | |
| 潤弘精密工程事業(股)公司 | 潤泰創新國際(股)公司 | 本公司為該公司之子公司 | $ 731,952 | 7.09 | $ - | - | $ 587,490 | $ - |

註1:請依應收關係人帳款、票據、其他應收款…等分別填列。
註2:實收資本額係指母公司之實收資本額。發行人股票無面額或每股面額非屬新臺幣十元者,有關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之交易金額規定,以資產負債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百分之十計算之。

附表四


潤弘精密工程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大交易往來情形

民國1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五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外)

| 編號
(註1) | 交易人名稱 | 交易往來對象 | 與交易人之關係
(註2) | 交易往來情形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科目 | 金額 | 交易條件 | 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之比率
(註3) |
| 0 | 潤弘精密工程事業(股)公司 | 潤泰精密材料(股)公司 | 1 | 勞務收入 | $ 21,984 | 按一般交易條件處理 | 0.07% |
| | 潤弘精密工程事業(股)公司 | 潤泰精密材料(股)公司 | 1 | 工程收入 | 22,727 | 按一般交易條件處理 | 0.07% |
| | 潤弘精密工程事業(股)公司 | 潤德室內裝修設計工程(股)公司 | 1 | 工程收入 | 444,390 | 按一般交易條件處理 | 1.41% |
| 1 | 潤泰精密材料(股)公司 | 潤弘精密工程事業(股)公司 | 2 | 銷貨收入 | 161,513 | 按一般交易條件處理 | 0.51% |
| | 潤泰精密材料(股)公司 | 潤弘精密工程事業(股)公司 | 2 | 工程收入 | 19,059 | 按一般交易條件處理 | 0.06% |
| | 潤泰精密材料(股)公司 | 潤弘精密工程事業(股)公司 | 2 | 應收款項 | 30,655 | 按一般交易條件處理 | 0.11% |
| 2 | 潤陽營造(股)公司 | 潤弘精密工程事業(股)公司 | 2 | 工程收入 | 11,465 | 按一般交易條件處理 | 0.04% |
| | 潤陽營造(股)公司 | 潤泰精密材料(股)公司 | 3 | 工程收入 | 11,896 | 按一般交易條件處理 | 0.04% |
| 3 | 潤德室內裝修設計工程(股)公司 | 潤弘精密工程事業(股)公司 | 2 | 工程收入 | 14,346 | 按一般交易條件處理 | 0.05% |

註1:母公司及子公司相互間之業務往來資訊應分別於編號欄註明,編號之填寫方法如下:
(1) 母公司填0。
(2) 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2:與交易人之關係有以下三種,標示種類即可(若係母子公司間或各子公司間之同一筆交易,則無須重複揭露。如:母公司對子公司之交易,若母公司已揭露,則子公司部分無須重複揭露;子公司對子公司之交易,若其一子公司已揭露,則另一子公司無須重複揭露):
(1) 母公司對子公司。
(2) 子公司對母公司。
(3) 子公司對子公司。

註3:交易往來金額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比率之計算。若屬資產負債項目者,以期末餘額佔合併總資產之方式計算;若屬損益項目者,以期中累積金額佔合併總營收之方式計算。

註4:交易金額達$10,000者,予以揭露;另以資產面及收入面為揭露方式。

附表五


潤弘精密工程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民國1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六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外)

投資公司名稱 被投資公司名稱(註1、2) 所在地區 主要營業項目 原始投資金額 期末持有 被投資公司本期損益(註2(2)) 本期認列之投資損益(註2(3)) 備註
本期期末 去年年底 股數 比率 帳面金額
潤弘精密工程事業(股)公司 潤泰精密材料(股)公司 台灣 建材生產與經銷 $ 695,548 $ 695,548 58,726,917 39.15 $ 915,871 $ 277,969 $ 108,829 本公司之子公司
潤弘精密工程事業(股)公司 潤德室內裝修設計工程(股)公司 台灣 室內裝潢與庭園綠化設計及施工 82,365 82,365 2,745,483 18.30 166,953 291,240 53,308 本公司之孫公司
潤弘精密工程事業(股)公司 潤陽營造(股)公司 台灣 土木建築工程 5,408 5,408 600,000 100.00 4,994 292 ( 1,260) 本公司之子公司
潤泰精密材料(股)公司 潤德室內裝修設計工程(股)公司 台灣 室內裝潢與庭園綠化設計及施工 126,721 126,721 4,750,000 31.66 288,848 291,240 92,226 本公司之孫公司
潤泰精密材料(股)公司 德欣先進(股)公司 台灣 建材製造 1,564,348 1,564,348 14,969,837 35.00 1,707,545 501,386 175,491 關聯企業

註1:公開發行公司如設有國外控股公司且依當地法令規定以合併報表為主要財務報表者,有關國外被投資公司資訊之揭露,得僅揭露至該控股公司之相關資訊。

註2:非屬註1所述情形者,依下列規定填寫:

(1)「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主要營業項目」「原始投資金額」及「期末持股情形」等欄,應依本(公開發行)公司轉投資情形及每一直接或間接控制之被投資公司再轉投資情形依序填寫,並於備註欄註明各被投資公司與本(公開發行)公司之關係(如係屬子公司或孫公司)。

(2)「被投資公司本期損益」乙欄,應填寫各被投資公司之本期損益金額。

(3)「本期認列之投資損益」乙欄,僅須填寫本(公開發行)公司認列直接轉投資之各子公司及採用權益法投資之各被投資公司之損益金額,餘得免填。於填寫「認列直接轉投資之各子公司本期損益金額」時,應確認各子公司本期損益金額業已包含其再轉投資依規定應認列之投資損益。

附表六


社團法人台北市會計師公會會員印鑑證明書

會員姓名:(1)黃金連

北市財證字第 1150504 號

副簽證會計師名稱:(2)張淑瓊

事務所名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事務所地址:台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333號27樓

事務所統一編號:03932533

事務所電話:(02)27296666

委託人統一編號:66394146

(1)北市會證字第 4348 號

會員證書字號:

(2)北市會證字第 3245 號

印鑑證明書用途:辦理潤弘精密工程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114 年度(自民國 114 年 01 月 01 日至 114 年 12 月 31 日)財務報表之查核簽證。

簽名式(一) 黃金連 存會印鑑(二)
簽名式(三) 黃淑瓊 存會印鑑(四)

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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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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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 115 年 0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