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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 Annual Report 2021

Nov 15, 2021

52156_rns_2021-11-15_eefd64b9-fa41-4c9e-a441-22ee7d72f460.pdf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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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 110 年度及 109 年度

(股票代碼 2597)

公司地址:台北市八德路二段 308 號 10 樓

電 話:(02)8161-9999

民國 110 年度及 109 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目 錄

一、 封面 1
二、 目錄 2 ~ 3
三、 聲明書 4
四、 會計師查核報告 5 ~ 9
五、 合併資產負債表 10 ~ 11
六、 合併綜合損益表 12 ~ 13
七、 合併權益變動表 14
八、 合併現金流量表 15 ~ 16
九、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17 ~ 77
(一)
公司沿革
17
(二)
通過財報之日期及程序
17
(三)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17 ~ 19
(四)
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9 ~ 30
(五)
重大會計判斷、假設及估計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30 ~ 31
(六)
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31 ~ 60
(七)
關係人交易
60 ~ 64
(八)
質押之資產
65
(九)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65
(十)
重大之災害損失
65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66
(十二)其他 66 ~ 74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74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74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74
3.大陸投資資訊 74
4.主要股東資訊 74
(十四)部門資訊 75 ~ 77

本公司 110 年度(自 110 年 1 月 1 日至 110 年 12 月 31 日止)依「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 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入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之公司與依國 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應納入編製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之公司均相同,且關係企業合併財務 報表所應揭露相關資訊於前揭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中均已揭露,爰不再另行編製關係企業合 併財務報表。

特此聲明

公 司 名 稱 : 潤 弘 精 密 工 程 事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華 民 國 1 1 1 年 3 月 1 5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附註 110

12

31

%
109

12


31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六(一) \$ 1,666,938 10 \$
883,686
7
1140 合約資產-流動 六(二十三)及七 3,311,726 19 2,675,686 22
1150 應收票據淨額 六(二) 1,176,970 7 134,984 1
1160 應收票據-關係人淨額 5,713 - 146,540 1
1170 應收帳款淨額 六(二) 1,149,988 7 904,265 7
1180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278,151 2 64,235 1
1200 其他應收款 567 - 1,528 -
121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9,067 - 9,038 -
1220 本期所得稅資產 9,868 - 3,356 -
130X 存貨 六(三) 573,806 3 424,838 4
1410 預付款項 六(四) 372,320 2 197,496 2
1460 待出售非流動資產淨額 六(十一)及七 - - 16,415 -
1470 其他流動資產 六(一)及八 611,920 3 139,417 1
11XX 流動資產合計 9,167,034 53 5,601,484 46
非流動資產
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六(五)
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3,424,351 20 1,779,997 15
1535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 六(六)
流動 500,000 3 500,000 4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六(七)(十)、七及
3,694,165 21 3,692,961 31
1755 使用權資產 六(八)及七 255,368 1 73,499 1
1780 無形資產 六(九)(十) 189,088 1 251,908 2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 六(三十一) 130,344 1 104,530 1
1900 其他非流動資產 50,039 - 43,894 -
15XX 非流動資產合計 8,243,355 47 6,446,789 54
1XXX 資產總計 \$ 17,410,389 100 \$
12,048,273
100

(續 次 頁)

單位:新台幣仟元

負債及權益 附註 110

12

31

%
109

12

31

%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 六(十二)及八 \$ 400,000 2 \$ 290,000 2
2110 應付短期票券 六(十三) 509,676 3 259,879 2
2130 合約負債-流動 六(二十三)及七 1,130,725 7 603,287 5
2150 應付票據 864,634 5 793,254 7
2170 應付帳款 2,146,709 12 1,651,913 14
2200 其他應付款 六(十四) 745,863 4 535,012 5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 351,483 2 172,461 1
2280 租賃負債-流動 六(八)及七 104,376 1 48,096 -
2300 其他流動負債 8,851 - 19,188 -
21XX 流動負債合計 6,262,317 36 4,373,090 36
非流動負債
2540 長期借款 六(十五)及八 2,500,000 14 1,650,000 14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 六(三十一) 16,135 - 18,103 -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 六(八)及七 154,784 1 27,015 -
2600 其他非流動負債 六(十六)(十七) 264,916 2 274,971 3
25XX 非流動負債合計 2,935,835 17 1,970,089 17
2XXX 負債總計 9,198,152 53 6,343,179 53
權益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股本 六(十九)
3110 普通股股本 1,849,500 11 1,350,000 11
資本公積 六(二十)
3200 資本公積 773,446 4 757,693 6
保留盈餘 六(二十一)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350,043 2 722,225 6
3350 未分配盈餘
其他權益
六(二十二) 1,859,130 11 1,010,202 8
3400 其他權益 1,843,966 10 408,443 4
31XX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合計 6,676,085 38 4,248,563 35
36XX 非控制權益 四(三) 1,536,152 9 1,456,531 12
3XXX 權益總計 8,212,237 47 5,705,094 47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3X2X 負債及權益總計 \$ 17,410,389 100 \$ 12,048,273 100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潤 弘 精 密 工 程 事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綜 合 損 益 表
民國 110 年及 109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110
109
項目 附註 %
%
4000 營業收入 六(二十三)及七 \$ 21,337,098 100
\$
14,468,066 100
5000 營業成本 六(三)(九)
(二十四)
(二十九)(三十)
及七 ( 18,061,063) ( 85) ( 12,508,172 ) ( 86)
5900 營業毛利 3,276,035 15 1,959,894 14
營業費用 六(九)(二十九)
(三十)及七
6100 推銷費用 ( 123,189) - ( 103,650 ) ( 1)
6200 管理費用 ( 767,580) ( 4) ( 638,021 ) ( 4)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 71,795) - ( 60,690 ) ( 1)
6450 預期信用減損利益(損失) 六(二十九)及
十二(二) 487 - ( 1,626 ) -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 962,077) ( 4) ( 803,987 ) ( 6)
6900 營業利益 2,313,958 11 1,155,907 8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100 利息收入 六(六)(二十五)
及七 21,466 - 21,257 -
7010 其他收入 六(五)(二十六) 64,844 - 138,034 1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六(十)(二十七) ( 147,832) ( 1) 46,183 -
7050 財務成本 六(八)(二十八)
及七 ( 27,533) - ( 21,661 ) -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 89,055) ( 1) 183,813 1
7900 稅前淨利 2,224,903 10 1,339,720 9
7950 所得稅費用 六(三十一) ( 439,752) ( 2) ( 250,262 ) ( 2)
8200 本期淨利 \$ 1,785,151 8
\$
1,089,458 7

(續 次 頁)

潤 弘 精 密 工 程 事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綜 合 損 益 表
民國 110 年及 109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110 109
項目 附註 % %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8311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六(十七) \$ 14,956 - (\$ 8,720 ) -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六(五)
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
價損益 1,440,554 7 ( 7,849 ) -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 六(三十一)
( 5,151) - 1,805 -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總額 1,450,359 7 ( 14,764 )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 六(二十二)
兌換差額 21,499 - 2,781 -
8399 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 六(三十一)
得稅 ( 4,300) - ( 556 ) -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
目總額 17,199 - 2,225 -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3,252,709 15 \$ 1,076,919 7
淨利歸屬於:
8610 母公司業主 \$ 1,842,218 8 \$ 1,009,976 6
8620 非控制權益 ( 57,067) - 79,482 1
\$ 1,785,151 8 \$ 1,089,458 7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 8710 母公司業主 \$ 3,289,269 15 \$ 998,734 6
  • 8720 非控制權益 ( 36,560) 78,185 1
每股盈餘 六(三十三)
9750 基本每股盈餘 \$
9.96
\$
5.46
9850 稀釋每股盈餘 \$
9.95
\$
5.45

\$ 3,252,709 15 \$ 1,076,919 7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13~

董事長:李志宏 經理人:莫惟瀚 會計主管:趙存國



















1
1
0

1





0
9
1 月
1
日至

1
2 月
3
1 日

:新




























































量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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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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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0
9
1 月
1
日餘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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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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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5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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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5
,
-
\$
18
8
5
8
,
-
\$
218
3
8
0
,
-
\$
6
5
4,
741
-
\$
6
8
2,
0
0
9
1,
0
0
9,
97
6
\$
19
424
(
)
,
\$
43
2,
3
10
-
\$
3,
8
57
3
29
,
1,
0
0
9,
97
6
\$
1,
423
07
0
,
79
48
2
\$
5,
28
0,
3
9
9
1,
0
8
9,
4
5
8















(二
)
十二
-
-
-
-
-
-
-
-
-
-
6,
79
9 )
(
1,
0
0
3,
177
-
2,
22
5
5
2,
22
6,
6
6
8 )
(
6,
6
6
(
8 )
11
242
(
)
,
9
9
8,
73
4
,
1,
297
(
)
5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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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5
3
9 )
(
,
6,
1,
07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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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8















(二
)
十一
-
-
-
-
-
-
-
-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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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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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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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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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
-
-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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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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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9
1
2 月
3
1 日


1
1
0

-
\$
1,
3
5
0,
0
0
0
-
\$
5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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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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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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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18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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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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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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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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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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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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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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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6
42
-
\$
4,
248
5
6
3
,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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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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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5
3
1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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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5,
70
5,
0
9
4
1
1
0

1 月
1
日餘




\$
5
1,
3
0,
0
0
0
-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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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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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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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
5
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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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
0
10
20
2
,
1,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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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
,
\$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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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5,
6
42
42
-
\$
5
6
4,
248
3
,
1,
8
42
218
,
\$
5
6,
5
1,
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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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0
67
(
)
,
\$
5,
5,
70
0
9
4
1,
78
5,
1
5
1

















1
0
9







(二
)
十二

(二
)
十一
-
-
-
-
-
-
-
-
-
-
11
5
28
,
1,
8
5
3,
74
6
17
19
9
,
17
19
9
,
1,
418
3
24
,
1,
418
3
24
,
1,
447
0
5
1
,
3,
28
9,
2
6
9
20
5
07
,
3
6,
5
6
0
(
)
1,
4
67
5
5
8
,
3,
2
5
2,
70
9









-
-
-
-
-
-
-
-
10
0,
3
18
-
10
0,
3
18
(
)
5,
(
40
0
0
0 )
-
-
-
-
-
5,
(
40
0
0
0 )
-
-
-
5,
(
40
0
0
0 )



























(
)



(二
)
十一

(
)
及六

5
49
9,
0
0
-
-
-
-
-
-
-
-
472
5
0
0 )
(
,
5
(
49
9,
0
0 )
-
-
-
-
-
-
472
5
0
0 )
(
,
-
-
-
472
5
0
0 )
(
,











1
1
0
1
2 月
3
1 日

(
二)
三十
-
-
\$
1,
8
49
5
0
0
-
-
\$
5
20
4
5
5
-
-
\$
18
8
5
8
1
5,
7
5
3
-
\$
23
4,
13
3
-
-
\$
3
5
0,
0
43
-
-
\$
1,
8
5
9,
13
0
-
-
\$
-
-
\$
1,
8
43
9
6
6
1
5,
7
5
3
-
\$
6,
67
6,
0
8
5
18
6,
4
6
1
(
70
28
0
)
,
\$
1,
5
3
6,
1
5
2
20
2,
214
(
70
28
0 )
,
\$
8,
212
237



:李

, , ,















告之
:莫


經理

~1
4~
一部

,請

-


,


:趙

,

潤 弘 精 密 工 程 事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現 金 流 量 表
民國 110 年及 109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附註 1 1 0 1 0 9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稅前淨利 \$ 2,224,903 \$ 1,339,720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六(二十七)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之評價利
- ( 137 )
預期信用減損(利益)損失 六(二十九)及十二
處分待出售非流動資產利益 (二)
六(十一)(二十七) (
( 487 )
18,315 ) (
1,626
27,584 )
清算子公司損失 六(二十七) 24,618 -
折舊費用 六(七)(八)
(二十九) 327,493
11,361
253,122
10,817
攤銷與折耗費用
無形資產轉列費用數
六(九)(二十九)
六(九)
- 543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利益) 六(二十七) 948 ( 19,743 )
租賃修改利益 六(八)(二十七) - ( 23 )
受贈收入 六(二十六)
(三十四)
- ( 759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減損損失 六(七)(十)
(二十七) 66,151 -
無形資產減損損失 六(九)(十)
(二十七)
73,212 -
股利收入 六(二十六) ( 48,967 ) ( 109,793 )
利息收入 六(二十五) ( 21,466 ) ( 21,257 )
利息費用 六(七)(八)
(二十八)
27,533 21,661
沖銷逾期應付款利益 六(二十六) ( 3,199 ) ( 7,667 )
其他收入 ( 7,379 ) ( 16,102 )
員工認股權費用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六(十八)(三十) 37,079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合約資產-流動 ( 636,040 ) ( 1,223,746 )
應收票據
應收票據-關係人
( 1,041,986 ) 140,827 117,408
55,293
應收帳款 ( 245,236 ) 34,745
應收帳款-關係人 ( 213,916 ) 9,747
其他應收款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 845
29 )
1,498
-
存貨 ( 148,968 ) 16,428
預付款項 ( 174,824 ) ( 117,961 )
其他流動資產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 3,879 ) ( 1,531 )
合約負債-流動 527,438 189,492
應付票據 71,380 194,598
應付帳款
其他應付款
501,112
178,300
261,000
91,577
其他流動負債 ( 10,119 ) 12,661
其他非流動負債 8,364 10,273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收取之利息
1,646,754 21,581 1,075,906
21,919
收取之股利 48,967 109,793
支付之利息 ( 28,696 ) ( 25,012 )
支付之所得稅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1,384,162 304,444 ) ( 159,097 )
1,023,509

(續 次 頁)

潤 弘 精 密 工 程 事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現 金 流 量 表
民國 110 年及 109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附註 1 1 0
1 0 9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處分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 - \$ 38,373
取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 ( 8,521 )
處分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 34,083
其他金融資產(增加)減少 ( 465,725 ) 12,479
取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非 六(三十四) ( 197,943 ) -
流動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六(三十四) ( 203,531 ) ( 510,561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 38,068
取得無形資產 六(三十四) ( 21,753 ) ( 21,795 )
處分待出售非流動資產價款 34,645 70,610
預付設備款增加 ( 73,767 ) ( 88,272 )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 ( 6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928,074 ) ( 435,542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增加 六(三十五) 110,000 87,000
應付短期票券增加(減少) 六(三十五) 250,000 ( 380,000 )
長期借款舉借數 六(三十五) 1,350,000 200,000
長期借款償還數 六(三十五) ( 500,000 ) ( 200,000 )
存入保證金增加(減少) 六(三十五) 461 ( 10,200 )
租賃本金償還 六(八)(三十五) ( 97,361 ) ( 69,157 )
發放現金股利 六(二十一) ( 877,500 ) ( 607,500 )
子公司發放現金股利 ( 70,280 ) ( 44,724 )
子公司現金增資 165,135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330,455 ( 1,024,581 )
匯率影響數 ( 3,291 ) 4,278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783,252 ( 432,336 )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883,686 1,316,022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1,666,938 \$ 883,686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單位 : 新台 幣 仟元 (除 特別 註 明者 外 )

一、 公司 沿 革

  • 1.潤 弘 精密 工 程事 業股 份 有限 公 司 (以 下簡 稱「 本公 司 」)之前 身 為評 輝 營造 股份 有限 公 司,設 立於 民 國 64 年 11 月。於民 國 95 年 4 月 合 併潤 安 機電 工 程股 份 有限 公 司及 潤 弘精 密工 程 事業 股 份有 限公 司,本 公 司為 存 續公 司,並 於 同 年 12 月更 名 為潤 弘 精密 工程 事 業股 份 有限 公司 。
    1. 經 歷 次 增 資 後 , 截 至 民 國 110 年 12 月 31 日 止 , 本 公 司 實 收 資 本 額 為 \$1,849,500,每股 面 額新 台 幣 10 元,共 計 184,950,000 股,全數 發 行普 通 股, 其中 潤 泰創 新 國際 股份 有 限公 司 持有 本公 司 39.14%之 股 權。
  • 3.本 公 司及 子 公司 (以下 統 稱「合 併 公司 」)主 要業 務 為 (一 )建築 及 土木 工 程之 承 攬;(二 )機 電 承裝 工 程、自 來水 承 裝工 程 及冷 凍 空調 工 程;(三 )土木 之 預鑄 樑、 柱、樓 版、外牆 與 各 式預 鑄 房屋 結 構構 件之 生 產與 銷 售;(四 )泥作 牆 面打 底 粉 光材 料、磁 磚黏 著 劑、自平 水 泥、乾 拌 水泥 砂 漿之 生 產與 銷售、水 泥 之半 成 品 及水 泥 製品 之 生產 及經 銷;(五 )土 木 及預 鑄 工程 之 規劃、設計 與 顧問;(六 )前 各 項 建 材 及 器 材 之 經 銷 代 理 與 進 出 口 貿 易 業 務 ; (七 )室 內 裝 潢 與 庭 園 綠 化 設 計及 施 工。
  • 4.本 公 司股 票 自民 國 99 年 3 月 26 日 起在 臺 灣證 券 交易 所股 份 有限 公 司掛 牌上 市交 易 。
  • 二、 通過 財 報之 日 期及 程序

本合 併 財務 報 告已 於民 國 111 年 3 月 15 日 經 董事 會 通過 後 發布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三、 新發 布 及修 訂 準則 及解 釋 之適 用
  • (一 )已採 用 金融 監 督管 理委 員 會 (以下 簡 稱「金 管 會」)認 可 之 新發 布、修 正 後國 際財 務 報導 準 則之 影響

下表 彙 列金 管 會認 可之 民 國 110 年 適 用之 國 際財 務 報導 準則 之 新發 布 、修 正及 修 訂之 準 則及 解釋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之修正「暫時豁免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 則第9號之延長」 民國110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國際財務報導 準則第7號、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 號之第二階段修正「利率指標變革」 民國110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之修正「2021年6月30日後之新型冠狀 病毒肺炎相關租金減讓」 民國110年4月1日(註)

註:金管會允許提前於民國110年1月1日適用。

本 合 併 公 司 經 評 估 上 述 準 則 及 解 釋 對 本 合 併 公 司 財 務 狀 況 與 財 務 績 效 並 無 重大 影 響。

(二 )尚未 採 用金 管 會認 可之 新 發布 、 修正 後國 際 財務 報 導準 則之 影 響

下表 彙 列金 管 會認 可之 民 國 111 年 適 用之 國 際財 務 報導 準則 之 新發 布 、修 正及 修 訂之 準 則及 解釋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3號之修正「對觀念架構之索引」 民國111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之修正「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達到預定 民國111年1月1日
使用狀態前之價款」
國際會計準則第37號之修正「虧損性合約―履行合約之成本」 民國111年1月1日
2018-2020週期之年度改善 民國111年1月1日

本 合 併 公 司 經 評 估 上 述 準 則 及 解 釋 對 本 合 併 公 司 財 務 狀 況 與 財 務 績 效 並 無 重大 影 響。

(三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已 發 布 但 尚 未 經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影 響

下 表 彙 列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已 發 布 但 尚 未 納 入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準 則 之新 發 佈、 修正 及 修訂 之 準則 及解 釋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投資 待國際會計準則理事
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會決定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 民國112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之修正 民國112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之修正「初次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民國112年1月1日
第17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比較資訊」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負債之流動或非流動分類」 民國112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會計政策之揭露」 民國112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8號之修正「會計估計之定義」 民國112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之修正「與單一交易所產生之資產及負債 民國112年1月1日
有關之遞延所得稅」

本 合 併 公 司 經 評 估 上 述 準 則 及 解 釋 對 本 合 併 公 司 財 務 狀 況 與 財 務 績 效 並 無 重大 影 響。

四、 重大 會 計政 策 之彙 總說 明

編製 本 合併 財 務報 告所 採 用之 主 要會 計政 策 說明 如 下。除 另有 說 明外,此 等政 策 在所 有 報導 期 間一 致地 適 用。

(一 )遵循 聲 明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係 依 據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與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務 報 導準 則 、國 際會 計 準則 、 解釋 及解 釋 公告 (以 下 簡 稱 IFRSs)編製 。

  • (二 )編製 基 礎
  • 1.除 下 列重 要 項目 外, 本 合併 財 務報 告係 按 歷史 成 本編 製:

(1)按公 允 價值 衡 量 之透 過 其他 綜 合損 益按 公 允價 值 衡量 之金 融 資產 。 (2)按退 休 基金 資 產 減除 確 定福 利 義務 現值 之 淨額 認 列之 確定 福 利負 債 。

  • 2.編 製 符合 IFRSs 之財 務 報告 需 要使 用一 些 重要 會 計估 計, 在 應用 本 合併 公 司 之 會 計 政 策 過 程 中 亦 需 要 管 理 階 層 運 用 其 判 斷 , 涉 及 高 度 判 斷 或 複 雜性 之 項目,或涉 及 合併 財 務報 告 之重 大假 設 及估 計 之項 目,請詳 附 註 五 說明 。
  • (三 )合併 基 礎
  • 1.合 併 財務 報 告編 製原 則
    • (1)本合 併 公司 將 所 有子 公 司納 入 合併 財務 報 告編 製 之個 體。子公 司 指受 本合 併 公司 控 制之 個體(包 括 結構 型 個 體),當 本合 併 公司 暴露 於 來自 對該 個 體之 參 與之 變動 報 酬或 對 該等 變動 報 酬享 有 權利,且 透過 對 該 個體 之 權力 有 能力 影響 該 等報 酬 時,本合 併 公司 即 控制 該個 體。子 公 司自 本 合併 公 司取 得控 制 之日 起 納入 合併 財 務報 告,於 喪失 控 制之 日 起終 止 合併 。
    • (2)合併 公 司間 之 交 易、餘 額及 未 實現 損益 業 已銷 除。子 公司 之 會計 政 策 已作 必 要之 調 整, 與本 公 司採 用 之政 策一 致 。
    • (3)損益 及 其他 綜 合 損益 各 組成 部 分歸 屬於 母 公司 業 主及 非控 制 權益;綜 合損 益 總額 亦 歸屬 於母 公 司業 主 及非 控制 權 益,即使 因 而導 致 非控 制 權益 發 生虧 損 餘額 。
    • (4)對子 公 司持 股 之 變動 若 未導 致 喪失 控制( 與非 控 制權 益之 交 易),係 作為 權 益交 易 處理,亦 即 視為 與 業主 間進 行 之交 易。非 控制 權 益之 調 整 金 額 與 所 支 付 或 收 取 對 價 之 公 允 價 值 間 之 差 額 係 直 接 認 列 為 權 益 。

2.列 入 合併 財 務報 告之 子 公司 :

投資公司
子公司
所持股權百分比(%)
業務性質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說明
潤弘精密 潤泰精密材 建材事業 39.15 39.15 註1
工程事業 料股份有限
股份有限 公司(潤泰
公司 精材)
潤陽營造股 土木建築 100 100
份有限公司 工程
(潤陽營造)
潤鑄建築工 建築工程 - 100 註2
程(上海)有 技術諮詢
限公司(潤 及服務
鑄)
潤德室內裝 室內裝潢 20.34 - 註1
修設計工程 與庭園綠 &註5
股份有限公 化設計及
司(潤德) 施工
潤泰精密 潤德室內裝 室內裝潢 38.89 100 註1
材料股份 修設計工程 與庭園綠 &註3
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 化設計及 &註4
司(潤德) 施工

註 1: 本 公司 直 接或 間接 持 有表 決 權股 份雖 未 超過 50%,但 符合 具 有控 制 能力 之 條件 , 故納 入合 併 個體 。

  • 註 2: 潤 鑄股 東 會 已通 過 決議 於 民國 109 年 6 月 30 日 停 止營 業 活動 , 並 於民 國 110 年 9 月 14 日 完成 清 算註 銷 。截 至 民國 110 年 12 月 31 日止 匯 回股 款 及清 算利 潤 計 \$169,064。
  • 註 3: 潤 泰精 材 於 民國 110 年 3 月 26 日經 董 事會 決 議通 過為 配 合潤 德 未 來之 營 運發 展、吸 引及 留 任人 才、整 合資 源 以提 高 經營 績效 暨 規劃 申請 上 市 (櫃)股權 分散 之 目的,潤 泰 精材 擬 於潤 德 於上 市 (櫃)前 如 有一 次 或分 次 辦理 現金 增 資發 行 新股 時,得 就該 次 現金 增資 認 股 之 權利 全 部或 部 份放 棄,並 全數 由 潤泰 精材 股 東依 該 權利 分派 基 準 日 潤泰 精 材股 東 名簿 記載 之 股東 持 有股 份比 例 計算 優 先認 購。
  • 註 4 : 潤 德 於民 國 110 年 8 月 10 日 經董 事會 決 議通 過 辦理 現金 增 資 8,250 仟股,每 股 價格 新 台 幣 30 元,認 股 基準 日為 民 國 110 年 8 月 31 日。 潤泰 精 材於 民 國 110 年 8 月 12 日經 董 事會 通 過全 數 放棄 潤德 該 次 現金 增 資認 股 之權 利,潤德 增 資後 潤 泰 精材 持 股比 率 由 100%下 降為 38.89%。
  • 註 5:本 公 司於 民 國 110 年 9 月 認購 潤德 現 金增 資 2,745 仟 股, 股 款計 \$82,365, 直接 持 股 比率 為 20.34%。 因 本公 司 對潤 德 直接 及間 接 之 綜合 持 股比 率 自 39.15%下 降至 35.57%,故 認 列資 本 公積 -認 列 對 子公 司 所有 權 權益 變動 數 計 \$15,753。

  • 3.未 列 入合 併 財務 報告 之 子公 司 :無 此情 形 。

  • 4.子 公 司會 計 期間 不同 之 調整 及 處理 方式 : 無此 情 形。
  • 5.重 大 限制 : 無此 情形 。

6.對 本 合併 公 司具 重大 性 之非 控 制權 益之 子 公司 :

非控制權益

子公司 主要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營業場所 金額 持股百分比 金額 持股百分比
潤泰精材 臺灣 \$ 1,365,124 60.85% \$ 1,456,531 60.85%

子公 司 彙總 性 財務 資訊 :

資產 負 債表

綜合 損 益表

潤泰精材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流動資產 \$
2,084,419
\$ 1,665,741
非流動資產 4,096,084 3,786,739
流動負債
(
1,079,610) ( 1,359,720)
非流動負債
(
2,601,085) ( 1,699,069)
淨資產總額 \$
2,499,808
\$ 2,393,691
潤泰精材
110年度 109年度
收入 \$ 3,535,549 \$ 3,298,720
稅前淨(損)利 ( 116,549) 158,495
所得稅利益(費用) 21,888 ( 27,876)
本期淨(損)利 ( 94,661) 130,619
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31,699 ( 2,131)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62,962) \$ 128,488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非控制權益 (\$ 45,704) \$ 78,185
支付予非控制權益股利 \$ 70,280 \$ 44,724

現金 流 量表

110年度 109年度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278,180 \$ 94,222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474,039) ( 484,574)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635,490 44,390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439,631 ( 345,962)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70,968 516,930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610,599 \$ 170,968

潤泰精材

(四 )外幣 換 算

本 合 併 公 司 內 每 一 個 體 之 財 務 報 告 所 列 之 項 目 , 均 係 以 該 個 體 營 運 所 處 主 要經 濟 環境 之 貨幣(即 功能 性 貨幣 )衡 量。本合 併 財務 報 告係 以 本合 併 公司 之功 能 性貨 幣 「新 台幣 」 作為 表 達貨 幣列 報 。

  • 1.外 幣 交易 及 餘額
  • (1)外幣 交 易採 用 交 易日 或 衡量 日 之即 期匯 率 換算 為 功能 性貨 幣,換 算此 等交 易 產生 之 換算 差額 認 列為 當 期損 益。
  • (2)外 幣 貨 幣 性 資 產 及 負 債 餘 額 , 按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即 期 匯 率 評 價 調 整 , 因調 整 而產 生 之換 算差 額 認列 為 當期 損益 。
  • (3)外幣 非 貨幣 性 資 產及 負 債餘 額,屬 透過 損 益按 公 允價 值衡 量 者,按資 產負 債 表日 之 即期 匯率 評 價調 整, 因 調整 而 產生 之 兌換 差額 認 列為 當 期損 益; 屬 透過 其 他綜 合 損益 按 公允 價值 衡 量者 ,按 資 產負 債 表日 之 即期 匯 率評 價 調整 ,因調 整 而產 生 之 兌換 差 額認 列 於其 他綜 合 損益 項 目; 屬 非按 公 允價 值衡 量 者, 則 按初 始交 易 日之 歷 史匯 率衡 量 。
  • (4)所有 兌 換損 益 於 損益 表 之「 其 他利 益及 損 失」 列 報。
  • 2.國 外 營運 機 構之 換算
  • (1)功 能 性 貨 幣 與 表 達 貨 幣 不 同 之 所 有 集 團 個 體 、 關 聯 企 業 及 聯 合 協 議 , 其經 營 結果 和 財務 狀況 以 下列 方 式換 算為 表 達貨 幣 :
    • A.表 達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之 資 產 及 負 債 係 以 該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收 盤 匯率 換 算;
    • B.表 達 於每 一 綜合 損益 表 之收 益 及費 損係 以 當期 平 均匯 率換 算 ;及 C.所 有 因換 算 而產 生之 兌 換差 額 認列 為其 他 綜合 損 益。
  • (2)收購 國 外個 體 產 生之 商 譽及 公 允 價 值調 整 視為 該 國 外 個體 之 資產 及 負 債, 並 按期 末 匯率 換算 。
  • (五 )資產 負 債區 分 流動 及非 流 動之 分 類標 準
  • 1.資 產 符合 下 列條 件之 一 者, 分 類為 流動 資 產:
    • (1)預期 將 於正 常 營 業週 期 中實 現 該資 產, 或 意圖 將 其出 售或 消 耗者 。
    • (2)主要 為 交易 目 的 而持 有 者。
    • (3)預期 於 資產 負 債 表日 後 十二 個 月內 實現 者 。
    • (4)現金 或 約當 現 金 ,但 於 資產 負 債 表 日後 至 少十 二 個 月 交換 或 用以 清 償 負債 受 到限 制 者除 外。
    • 本合 併 公司 將 所有 不符 合 上述 條 件之 資產 分 類為 非 流動 。
  • 2.負 債 符合 下 列條 件之 一 者, 分 類為 流動 負 債:
    • (1)預期 將 於正 常 營 業週 期 中清 償 者。
    • (2)主要 為 交易 目 的 而持 有 者。
    • (3)預期 於 資產 負 債 表日 後 十二 個 月內 到期 清 償者 。
    • (4)不能 無 條件 將 清 償期 限 遞延 至 資 產 負債 表 日後 至 少 十 二個 月 者。 負 債 之條 款 ,可 能 依 交 易對 方 之選 擇 , 以 發行 權 益工 具 而 導 致清 償 者, 不 影響 其 分類 。

本合 併 公司 將 所有 不符 合 上述 條 件之 負債 分 類為 非 流動 。

3.因 承 包 工 程 之 營 業 週 期 通 常 長 於 一 年 , 故 與 營 業 及 長 期 工 程 合 約 相 關 之 資產 及 負債 , 按營 業週 期 作為 劃 分流 動或 非 流動 之 標準 。

(六 )約當 現 金

約 當 現 金 係 指 短 期 並 具 高 度 流 動 性 之 投 資 , 該 投 資 可 隨 時 轉 換 成 定 額 現 金 且 價 值 變 動 之 風 險 甚 小 。 定 期 存 款 符 合 前 述 定 義 且 其 持 有 目 的 係 為 滿 足 營 運上 之 短期 現 金承 諾者 , 分類 為 約當 現金 。

  • (七 )透過 其 他綜 合 損益 按公 允 價值 衡 量之 金融 資 產
  • 1.係 指 原 始 認 列 時 作 一 不 可 撤 銷 之 選 擇 , 將 非 持 有 供 交 易 之 權 益 工 具 投 資 之公 允 價值 變 動列 報於 其 他綜 合 損益 。
  • 2.本 合 併 公 司 對 於 符 合 交 易 慣 例 之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資 產 係採 用 交易 日會 計 。
  • 3.本 合 併 公 司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按 其 公 允 價 值 加 計 交 易 成 本 衡 量 , 後 續 按 公 允 價值 衡 量:

屬權 益 工具 之 公允 價值 變 動認 列 於其 他綜 合 損益,於除 列 時,先 前認 列 於 其他 綜 合損 益 之累 積利 益 或損 失 後續 不得 重 分類 至 損益,轉列 至 保留 盈 餘 項下。當 收 取股 利 之權 利 確立,與 股 利有 關 之經 濟 效益 很有 可 能流 入,及 股利 金 額能 可 靠衡 量時 , 本合 併 公司 於損 益 認列 股 利收 入。

  • (八)按攤 銷 後成 本 衡量 之金 融 資產
  • 1.係 指 同時 符 合下 列條 件 者:
    • (1)在以 收 取合 約 現 金流 量 為目 的 之經 營模 式 下持 有 該金 融資 產 。
    • (2)該金 融 資產 之 合 約條 款 產生 特 定 日 期之 現 金流 量 , 完 全為 支 付本 金 及 流通 在 外本 金 金額 之利 息 。
  • 2.本 合 併 公 司 對 於 符 合 交 易 慣 例 之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係 採 用 交 易日 會 計。
  • 3.本 合 併 公 司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按 其 公 允 價 值 加 計 交 易 成 本 衡 量 , 後 續 採 有 效 利息 法 按攤 銷 程序 於流 通 期間 內 認列 利息 收 入,及 認列 減 損損 失,並 於 除 列時 , 將其 利 益或 損失 認 列於 損 益。
  • (九)應收 帳 款及 票 據
  • 1.係 指 依 合 約 約 定 , 已 具 無 條 件 收 取 因 移 轉 商 品 或 勞 務 所 換 得 對 價 金 額 權 利之 帳 款及 票 據。
  • 2.屬 未 付息 之 短期 應收 帳 款及 票 據,因 折現 之 影響 不 大,本 合併 公 司係 以 原 始發 票 金額 衡 量。

(十)金融 資 產減 損

本合 併 公司 於 每一 資產 負 債表 日,就按 攤銷 後 成本 衡 量之 金融 資 產,考 量 所 有 合 理 且 可 佐 證 之 資 訊 (包 括 前 瞻 性 者 )後 , 對 自 原 始 認 列 後 信 用 風 險 並 未 顯著 增 加者,按 12 個月 預 期信 用 損失 金額 衡 量備 抵 損失;對 自原 始 認列 後 信用 風 險已 顯 著增 加者,按 存續 期 間預 期信 用 損失 金 額衡 量備 抵 損失;就 不 包 含 重 大 財 務 組 成 部 分 之 應 收 帳 款 或 合 約 資 產 , 按 存 續 期 間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金額 衡 量備 抵 損失 。

(十 一 )金融 資 產之 除 列

本合 併 公司 於 符合 下列 情 況之 一 時, 將除 列 金融 資 產:

  • 1.收 取 來自 金 融資 產現 金 流量 之 合約 權利 失 效。
  • 2.移 轉 收 取 金 融 資 產 現 金 流 量 之 合 約 權 利 , 且 業 已 移 轉 金 融 資 產 所 有 權 之幾 乎 所有 風 險及 報酬 。

3.移 轉 收取 金 融資 產現 金 流量 之 合約 權利,惟 未 保留 對 金 融資 產 之控 制。 (十 二 )存貨

存貨 按 成本 與 淨變 現價 值 孰低 者 衡量,成本 依 加權 平 均法 決定。製 成 品 及 在 製 品 之 成 本 包 括 原 料 、 直 接 人 工 、 其 他 直 接 成 本 及 生 產 相 關 之 製 造 費 用,惟 不包 括 借款 成本。比較 成 本與 淨變 現 價值 孰 低時,採逐 項比 較 法, 淨 變 現 價 值 係 指 在 正 常 營 業 過 程 中 之 估 計 售 價 減 除 至 完 工 尚 須 投 入 之 估 計成 本 及相 關 變動 銷售 費 用後 之 餘額 。

(十 三 )待出 售 非流 動 資產

當 非 流 動 資 產 之 帳 面 金 額 主 要 係 透 過 出 售 交 易 而 非 繼 續 使 用 來 回 收 , 且 高度 很 有可 能 出售 時,分類 為 待 出售 資 產,以其 帳 面 價值 與 公允 價 值減 出 售成 本 孰低 者 衡量 。

  • (十 四 )不動 產 、廠 房 及設 備
  • 1.不 動 產、廠 房及 設 備係 以 取得 成 本為 入帳 基 礎,並 將購 建 期間 之 有關 利 息資 本 化。
  • 2.後 續 成 本 只 有 在 與 該 項 目 有 關 之 未 來 經 濟 效 益 很 有 可 能 流 入 本 合 併 公 司,且 該 項目 之 成本 能可 靠 衡量 時,才包 括在 資 產之 帳 面金 額或 認 列為 一項 單 獨資 產。被重 置部 分 之帳 面 金額 應除 列。所有 其 他維 修費 用 於發 生時 認 列為 當 期損 益。
  • 3.不 動 產、廠 房及 設備 之 後續 衡 量採 成本 模 式,除 土地 不提 列 折舊 外,其 他按 估 計耐 用 年限 以直 線 法計 提 折舊。不動 產、廠房 及 設備 各項 組 成若 屬重 大 ,則 單 獨提 列折 舊 。

4.本 合 併 公 司 於 每 一 財 務 年 度 結 束 日 對 各 項 資 產 之 殘 值 、 耐 用 年 限 及 折 舊方 法 進行 檢 視,若 殘值 及 耐用 年 限之 預期 值 與先 前 之估 計不 同 時,或 資 產 所 含 之 未 來 經 濟 效 益 之 預 期 消 耗 型 態 已 有 重 大 變 動 , 則 自 變 動 發 生日 起 依國 際 會計 準則 第 8 號「 會 計 政策、會 計估 計 變 動及 錯 誤 」之 會 計估 計 變動 規 定處 理。 各 項資 產 之耐 用年 限 如下 :

房屋及建築 2
~
60
機器設備 2
~
25
運輸設備 2
~
7
辦公設備 2
~
6
租賃資產 5
租賃改良 5
~
10
雜項設備 2
~
10
  • (十 五 )承租 人 之租 賃 交易 -使 用 權資 產/租 賃 負債
  • 1.租 賃 資 產 於 可 供 本 合 併 公 司 使 用 之 日 認 列 為 使 用 權 資 產 及 租 賃 負 債 。 當 租 賃 合 約 係 屬 短 期 租 賃 或 低 價 值 標 的 資 產 之 租 賃 時 , 將 租 賃 給 付 採 直線 法 於租 賃 期間 認列 為 費用 。
  • 2.租 賃 負 債 於 租 賃 開 始 日 將 尚 未 支 付 之 租 賃 給 付 按 本 合 併 公 司 增 額 借 款 利率 折 現後 之 現值 認列,租 賃給 付 包括 固定 給 付,減 除 可收 取之 任 何租 賃 誘 因 。 後 續 採 利 息 法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法 衡 量 , 於 租 賃 期 間 提 列 利 息 費 用。當 非 屬合 約 修改 造成 租 賃期 間 或租 賃給 付 變動 時,將重 評估 租 賃負 債, 並 將再 衡 量數 調整 使 用權 資 產。
  • 3.使 用 權 資 產 於 租 賃 開 始 日 按 成 本 認 列 , 成 本 包 括 租 賃 負 債 之 原 始 衡 量 金額。後 續採 成 本模 式衡 量,於使 用 權資 產之 耐 用年 限 屆滿 時或 租 賃期 間屆 滿 時兩 者 之較 早者,提 列折 舊 費 用。當 租 賃負 債 重 評估 時,使用 權 資產 將 調整 租 賃負 債之 任 何再 衡 量數 。
  • (十 六 )無形 資 產
  • 1.商 標 權、 專 利權 及特 許 權

單獨 取 得之 商 標權、專 利 權及 特 許權 以取 得 成本 認 列,商標、專 利 權 及 特許 權 為有 限 耐用 年限 資 產,依直 線 法 按估 計 耐用 年 限 10~20 年 攤 銷。

2.電 腦 軟體

電腦 軟 體以 取 得成 本認 列 ,依 直 線法 按估 計 耐用 年 限 3~ 5 年 攤 銷。

3.礦 源

按估 計 之礦 源 蘊藏 量,以 生 產數 量 法提 列折 耗。若估 計 之蘊 藏量 有 變動, 則以 當 時之 帳 面金 額,重 新計 算 單位 折耗 金 額,以 前年 度所 提 之折 耗, 不因 此 改變 。

  • 4.內 部 產生 無 形資 產- 研 究發 展 支出
  • (1)研究 支 出於 發 生 時認 列 為當 期 費用 。
  • (2)不符 合 下 列條 件 之發 展 支 出於 發 生 時認 列 為 當期 費 用 ,符 合 下 列條 件之 發 展支 出 則認 列為 無 形資 產 :
    • A.完 成 無形 資 產之 技術 可 行性 已 達成,將使 該 無形 資 產 可供 使 用或 出售 ;
    • B.意 圖 完成 該 無形 資產 , 並加 以 使用 或出 售 ;
    • C.有 能 力或 使 用或 出售 該 無形 資 產;
    • D.能 證 明該 無 形資 產將 產 生很 有 可能 之未 來 經濟 效 益;
    • E.具 充 足之 技 術、財務 及 其他 資 源以 完成 此 項發 展,並 使用 或 出 售 該無 形 資產 ; 及
    • F.歸 屬 於該 無 形資 產發 展 階段 之 支出 能夠 可 靠衡 量 。
  • (3)內部 產 生 之無 形 資產 離 岸風 力 發 電灌 漿 材 ,於 達 到 使用 狀 態 後, 按估 計 效益 年 數採 直線 法 攤銷 , 攤銷 年限 為 5 年 。
  • 5.商 譽

商譽 係 因企 業 合併 採收 購 法而 產 生。

(十 七 )非金 融 資產 減 損

  • 1.本 合 併 公 司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針 對 有 減 損 跡 象 之 資 產 , 估 計 其 可 回 收 金 額,當 可 回收 金 額 低於 其 帳面 價 值時,則 認 列 減損 損 失。可回 收 金額 係 指一 項 資產 之 公允 價值 減 處分 成 本或 其使 用 價值,兩 者較 高者。除 商譽 外,當 以 前年 度 已認 列資 產 減損 之 情況 不存 在 或減 少 時,則 迴轉 減 損損 失,惟 迴 轉減 損 損失 而增 加 之資 產 帳面 金額,不 超過 該 資產 若未 認 列減 損損 失 情況 下 減除 折舊 或 攤銷 後 之帳 面金 額 。
  • 2.商 譽 及尚 未 可供 使用 無 形資 產,應 定 期估 計 其可 回 收金 額。當可 回 收 金 額低 於 其帳 面 價值 時,則 認 列減 損 損失。商譽 減 損之 減 損損 失於 以 後年 度不 予 迴轉 。
  • 3.商 譽 為減 損 測試 之目 的,分 攤 至現 金 產生 單 位。此 項分 攤 是依 據 營運 部 門 辨 認 , 將 商 譽 分 攤 至 預 期 可 從 產 生 商 譽 之 企 業 合 併 而 受 益 之 現 金 產 生單 位 或現 金 產生 單位 群 組。
  • (十 八)借款

係指 向 銀行 借 入之 長、短 期款 項 及其 他長、短期 借 款。本 合併 公 司於 原 始 認 列 時 按 其 公 允 價 值 減 除 交 易 成 本 衡 量 , 後 續 就 減 除 交 易 成 本 後 之 價 款 與 贖 回 價 值 之 任 何 差 額 , 採 有 效 利 息 法 按 攤 銷 程 序 於 流 通 期 間 內 認 列 利 息費 用 於損 益 。

  • (十 九)應付 帳 款及 票 據
  • 1.係 指 因 賒 購 原 物 料 、 商 品 或 勞 務 所 發 生 之 債 務 及 因 營 業 與 非 因 營 業 而 發生 之 應付 票 據。
  • 2.屬 未 付息 之 短期 應付 帳 款及 票 據,因 折現 之 影響 不 大,本 合併 公 司係 以 原始 發 票金 額 衡量 。

(二 十)金融 負 債之 除 列

本合 併 公司 於 合約 明定 之 義務 履 行、 取消 或 到期 時 ,除 列金 融 負債 。 (二 十一 )負債 準 備

保 固 負 債 準 備 係 因 過 去 事 件 而 負 有 現 時 法 定 或 推 定 義 務 , 很 有 可 能 需 要 流 出 具 經 濟 效 益 之 資 源 以 清 償 該 義 務 , 且 該 義 務 之 金 額 能 可 靠 估 計 時 認 列 。 負 債 準 備 之 衡 量 係 以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清 償 該 義 務 所 需 支 出 之 最 佳 估 計 現 值 衡 量 , 折 現 率 採 用 反 映 目 前 市 場 對 貨 幣 時 間 價 值 及 負 債 特 定風 險 之評 估 之稅 前折 現 率,折 現之 攤 銷認 列 為利 息 費用。未來 營 運損 失不 得 認列 負 債準 備。

  • (二 十二 )員工 福 利
  • 1.短 期 員工 福 利

短 期 員 工 福 利 係 以 預 期 支 付 之 非 折 現 金 額 衡 量 , 並 於 相 關 服 務 提 供 時認 列 為費 用 。

  • 2.退 休 金
  • (1)確定 提 撥計 畫

對於 確 定提 撥 計畫,係於 權 責發 生 基 礎將 應 提撥 之 退休 基金 數 額 認列 為 當期 之 退休 金成 本。預付 提 撥 金於 可 退還 現 金或 減少 未 來 給付 之 範圍 內 認列 為資 產 。

  • (2)確定 福 利計 劃
  • A.確 定 福 利 計 劃 下 之 淨 義 務 係 以 員 工 當 期 或 過 去 服 務 所 賺 得 之 未來 福 利金 額 折現 計算,並 以資 產 負 債表 日 之確 定 福利 義務 現 值減 除 計畫 資 產之 公允 價 值。確 定 福 利淨 義 務每 年 由精 算師 採 用預 計 單位 福 利法 計算,折 現率 則 參 考資 產 負債 表 日與 確定 福 利 計 畫 之 貨 幣 及 期 間 一 致 之 高 品 質 公 司 債 之 市 場 殖 利 率 決 定 ; 在高 品 質公 司 債無 深度 市 場之 國 家,係使 用 政府 公 債( 於資 產 負債 表 日 )之市 場 殖 利率 。
  • B.確 定 福 利 計 畫 產 生 再 衡 量 數 於 發 生 當 期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並表 達 於保 留 盈餘 。
  • 3.離 職 福利

離 職 福 利 係 於 正 常 退 休 日 前 終 止 對 員 工 之 聘 僱 或 當 員 工 決 定 接 受 公 司 之 福 利 邀 約 以 換 取 聘 僱 之 終 止 而 提 供 之 福 利 。 本 合 併 公 司 係 於 不 再 能 撤 銷 離 職 福 利 之 要 約 或 於 認 列 相 關 重 組 成 本 之 孰 早 者 時 認 列 費 用。 不 預期 在 資產 負債 表 日 後 12 個 月 全部 清 償之 福 利應 予以 折 現 。

4.員 工 酬勞 及 董監 酬勞

員 工 酬 勞 及 董 監 酬 勞 係 於 具 法 律 或 推 定 義 務 且 金 額 可 合 理 估 計 時 , 認列 為 費用 及 負債。嗣後 決 議實 際 配發 金額 與 估列 金 額有 差異 時,則 按會 計 估計 變 動處 理。另 以股 票 發放 員 工酬 勞 者,計 算股 數 之基 礎 為 董事 會 決議 日 前一 日收 盤 價。

(二 十三 )員工 股 份基 礎 給付

以 權 益 交 割 之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協 議 係 於 給 與 日 以 所 給 與 權 益 工 具 之 公 允 價值 衡 量所 取 得之 員工 勞 務,於 既得 期 間認 列 為酬 勞 成本,並相 對 調整 權益。權 益 工具 之 公 允價 值 應反 映 市價 既得 條 件及 非 既得 條件 之 影響。 認 列 之 酬 勞 成 本 係 隨 著 預 期 將 符 合 服 務 條 件 及 非 市 價 既 得 條 件 之 獎 酬 數量 予 以調 整 ,直 至最 終 認列 金 額係 以既 得 日既 得 數量 認列 。

  • (二 十四 )所得 稅
  • 1.所 得 稅 費 用 包 含 當 期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 除 與 列 入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或 直 接 列 入 權 益 之 項 目 有 關 之 所 得 稅 分 別 列 入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或 直 接 列 入 權 益外 , 所得 稅 係認 列於 損 益。
  • 2.本 合 併 公 司 依 據 營 運 及 產 生 應 課 稅 所 得 之 所 在 國 家 在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已 立 法 或 已 實 質 性 立 法 之 稅 率 計 算 當 期 所 得 稅 。 管 理 階 層 就 適 用 所 得 稅 相 關 法 規 定 期 評 估 所 得 稅 申 報 之 狀 況 , 並 在 適 用 情 況 下 根 據 預 期 須 向 稅 捐 機 關 支 付 之 稅 款 估 列 所 得 稅 負 債 。 未 分 配 盈 餘 依 所 得 稅 法 加 徵 之 所 得 稅 , 嗣 盈 餘 產 生 年 度 之 次 年 度 於 股 東 會 通 過 盈 餘 分 派 案後,始 就 實際 盈 餘之 分 派情 形,認 列未 分 配盈 餘 加徵 所得 稅 費用。
  • 3.遞 延 所 得 稅 採 用 資 產 負 債 表 法 , 按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課 稅 基 礎 與 其 於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之 帳 面 金 額 所 產 生 之 暫 時 性 差 異 認 列 。 源 自 於 原 始 認 列 之 商 譽 所 產 生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則 不 予 認 列 , 若 遞 延 所 得 稅 源 自 於交 易(不 包 括企 業合 併 )中 對 資產 或負 債 之原 始 認列,且 在 交易 當 時未 影 響會 計 利潤 或課 稅 所得 (課 稅 損 失),則 不 予認 列。若投 資 子公 司產 生 之暫 時 性差 異,本 合併 公 司 可以 控制 暫 時性 差 異迴 轉之 時 點, 且 暫 時 性 差 異 很 有 可 能 於 可 預 見 之 未 來 不 會 迴 轉 者 則 不 予 認 列 。 遞 延 所 得 稅 採 用 在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已 立 法 或 已 實 質 性 立 法 , 並 於 有 關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實 現 或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清 償 時 預 期 適 用 之 稅 率 及 稅 法為 準 。
  • 4.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於 暫 時 性 差 異 很 有 可 能 用 以 抵 減 未 來 應 課 稅 所 得 之 範 圍 內 認 列 , 並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重 評 估 未 認 列 及 已 認 列 之 遞 延 所得 稅 資產 。
  • 5.當 有 法 定 執 行 權 將 所 認 列 之 當 期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金 額 互 抵 且 有 意 圖 以 淨 額 基 礎 清 償 或 同 時 實 現 資 產 及 清 償 負 債 時 , 始 將 當 期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當 期 所 得 稅 負 債 互 抵 ; 當 有 法 定 執 行 權 將 當 期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當 期 所 得 稅 負 債 互 抵 , 且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由 同 一 稅 捐 機 關 課 徵 所 得 稅 之 同 一 納 稅 主 體 、 或 不 同 納 稅 主 體 產 生 但 各 主 體 意 圖 以 淨 額 基 礎 清 償 或 同 時 實 現 資 產 及 清 償 負 債 時 , 始 將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債 互 抵。
  • 6.因 研 究發 展 支出 等所 產 生之 租 稅優 惠採 用 所得 稅 抵減 會計 。

(二 十五 )股本

普 通 股 分 類 為 權 益 。 直 接 歸 屬 於 發 行 新 股 或 認 股 權 之 增 額 成 本 以 扣 除 所得 稅 後之 淨 額於 權益 中 列為 價 款減 項。

(二 十六 )股利 分 配

分 派 予 本 公 司 股 東 之 股 利 於 股 東 會 決 議 分 派 時 於 財 務 報 告 認 列 , 分 派 現金 股 利認 列 為負 債,分 派股 票 股利 則 認列 為 待分 配 股票 股利,並 於 發 行新 股 基準 日 時轉 列普 通 股。

(二 十七 )收入

  • 1.商 品 銷售
  • (1)本合 併 公司 製 造 且銷 售 水泥 建 材相 關產 品,銷 貨收 入 於產 品 之控 制移 轉 予客 戶 時認 列,即 當 產品 被 交 付予 客 戶,且 本 合 併公 司 並 無尚 未 履行 之 履約 義務 可 能影 響 客戶 接受 該 產品 時。當 產品 被 運 送至 指 定地 點,陳 舊過 時 及滅 失 之風 險已 移 轉予 客 戶,且客 戶 依 據銷 售 合約 接 受產 品,或 有 客觀 證 據 證明 所 有接 受 標準 皆已 滿 足 時, 商 品交 付 方屬 發生 。
  • (2)應收 帳 款於 商 品 交付 予 客戶 時 認列,因 自該 時 點起 本 合併 公 司對 合約 價 款具 無 條件 權利 , 僅須 時 間經 過即 可 自客 戶 收取 對價 。 (3)財務 組 成部 分
    • 本合 併 公司 與 客戶 簽訂 之 合約,移 轉 所承 諾 之商 品 或服 務予 客 戶 與客 戶 付款 間 之時 間間 隔 未有 超 過一 年者,因 此本 合 併 公司 並 未 調整 交 易價 格 以反 映貨 幣 時間 價 值。
  • 2.工 程 收入
  • (1)本 合 併 公 司 從 事 工 程 承 攬 合 約 , 因 工 程 履 約 創 造 或 強 化 一 資 產 , 該 資 產 於 創 造 或 強 化 之 時 即 由 客 戶 控 制 或 並 未 創 造 對 本 合 併 公 司具 有 其他 用 途之 資產,且 本合 併 公 司對 迄 今已 完 成履 約之 款 項 具有 可 執行 之 權利,故係 屬 隨時 間 逐 步滿 足 履約 義 務而 認列 收 入 之類 型 。
  • (2)本 合 併 公 司 工 程 承 攬 合 約 係 採 完 工 百 分 比 法 於 合 約 期 間 按 合 約 完成 程 度認 列 收入,合約 成 本於 發 生 之期 間 認列 為 費用。完成 程 度參 照 每份 合 約至 報導 期 間結 束 日已 發生 之 合約 成 本,占該 合 約 之估 計 總成 本 之百 分比 計 算。當 總 合 約成 本 很可 能 超過 總合 約 收 入時,立 即將 預 期 損失 認 列為 費 用。當工 程 承攬 合 約之 結果 無 法 合理 衡 量時 , 僅在 已發 生 合約 成 本之 範圍 內 認列 收 入。
  • (3)本 合 併 公 司 對 收 入 、 成 本 及 完 工 程 度 之 估 計 隨 情 況 改 變 進 行 修 正。任 何導 因 於估 計變 動 之估 計 收入、成 本 增加 或 減少,於 導 致 修正 之 情況 被 管理 階層 所 知悉 之 期間 內反 映 於損 益 。
  • (4)合約 中 包含 之 履 約紅 利、罰 款及 求 償等 可 能導 致 合約 總價 變 動之 條款,係 依較 能 預 測其 將 有權 取 得之 對價 金 額之 方 式估 計變 動 對 價,且 僅 就所 認 列 累計 收 入金 額 高度 很有 可 能不 會 發生 重大 迴 轉 之部 分 予以 認 列。

  • (5)本 合 併 公 司 之 工 程 承 攬 合 約 包 含 與 客 戶 約 定 部 分 工 程 款 需 待 工 程驗 收 後始 支 付,該等 應 收工 程 保留 款係 對 客戶 提 供保 障,以 防 另一 方 未適 當 完成 合約 之 部分 或 全部 義務,因 此並 無 存 在重 大 財 務組 成 部分 。

  • (6)本合 併 公司 對 因 合約 工 作應 向 客戶 收取 之 帳款 總 額,即在 建 合約 中已 發 生成 本 加計 已認 列 利潤( 減 除 已認 列 損失 )超 過 工程 進 度 請款 金 額部 分,認 列為 合 約資 產。若 在建 合 約中 工 程進 度請 款 金 額 超 過 已 發 生 成 本 加 已 認 列 利 潤 ( 減 除 已 認 列 損 失 ) 之 合 計 數 , 認列 為 合約 負 債。
  • (二 十八 )政府 補 助

政 府 補 助 於 可 合 理 確 信 企 業 將 遵 循 政 府 補 助 所 附 加 之 條 件 , 且 將 可 收 到該 項 補助 時,按 公 允價 值 認列。若 政 府 補助 之 性質 係 補償 本合 併 公司 發 生 之 費 用 , 則 在 相 關 費 用 發 生 期 間 依 有 系 統 之 基 礎 將 政 府 補 助 認 列 為當 期 損益 (帳 列 「 研究 發 展費 用 」之 減項 )。

(二 十九 )營運 部 門

本 合 併 公 司 營 運 部 門 資 訊 與 提 供 給 主 要 營 運 決 策 者 之 內 部 管 理 報 告 採 一 致 之 方 式 報 導 。 主 要 營 運 決 策 者 負 責 分 配 資 源 予 營 運 部 門 並 評 估 其 績效 。

五、 重大 會 計判 斷 、假 設及 估 計不 確 定性 之主 要 來源

本 合 併 公 司 編 製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時 , 管 理 階 層 已 運 用 其 判 斷 以 決 定 所 採 用 之 會 計 政 策 , 並 依 據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當 時 之 情 況 對 於 未 來 事 件 之 合 理 預 期 以 作 出 會 計 估計 及 假設。所 作出 之重 大 會計 估 計與 假設 可 能與 實 際結 果存 有 差異。將 考量 歷 史 經 驗 及 其 他 因 子 持 續 評 估 及 調 整 。 該 等 估 計 及 假 設 具 有 導 致 資 產 及 負 債 帳 面 金額 於 下個 財 務年 度重 大 調整 之 風險。請詳 下 列對 重 大會 計判 斷、估計 與 假設 不 確定 性 之說 明 :

(一 )會 計政 策 採用 之重 要 判斷

無此 情 形。

  • (二 )重 要會 計 估計 及假 設
  • 1.金 融 資產 無活 絡市 場 之未 上 市 (櫃 )公 司股 票 之公 允 價 值衡 量

本合 併 公司 持 有之 無活 絡 市場 之 未上 市 (櫃)公司 股 票,其 公允 價 值衡 量 主 要係 參 考同 類 型公 司評 價、公 司 技術 發 展情 形、市 場 狀況 及 其他 經 濟指 標 所做 估 計。任何 判 斷及 估 計之 變 動,均可 能 會影 響 其公 允價 值 之衡 量。有 關金 融 工具 公 允價 值之 說 明, 請 詳附 註十 二 (三 )。

民國 110 年 12 月 31 日 ,本 合 併公 司 無活 絡 市場 之 未上 市 (櫃)公司 股 票 之帳 面 金額 為 \$84,277(表列「 透過 其 他 綜合 損 益按 公 允價 值衡 量 之金 融 資 產- 非 流動 」 項下 )。

2.收 入 認列

工程 收 入係 採 完工 百分 比 法依 合 約期 間按 合 約完 工 程度 認列,合約 成 本 於 發生 之 期間 認 列為 費用。完工 程 度參 照 每份 合 約至 報 導期 間結 束 日已 發 生 之合 約 成本 , 占該 合約 之 估計 總 成本 之百 分 比計 算 。

六、 重要 會 計項 目 之說 明

(一 )現金 及 約當 現 金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庫存現金及週轉金 \$ 3,570 \$ 3,483
支票存款 312,440 196,054
活期存款 493,309 509,886
定期存款 136,422 6,165
約當現金-附買回債券 721,197 168,098
\$ 1,666,938 \$ 883,686
  • 1.本 合 併 公 司 往 來 之 金 融 機 構 信 用 品 質 良 好 , 且 本 合 併 公 司 與 多 家 金 融 機 構往 來 以分 散 信用 風險 , 預期 發 生違 約之 可 能性 甚 低。
  • 2.本 合 併公 司 因業 務承 攬 、工 程 履約 保證 金 及保 固 等保 證, 民 國 110 年 及 109 年 12 月 31 日 用 途 受 限 之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分 別 為 \$587,627 及 \$117,199, 分類 為 其他 金 融資 產, 表 列「 其他 流 動資 產」,相 關說 明 請詳 附註 八 。

(二 )應收 票 據及 帳 款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應收票據 \$ 1,176,970 \$ 134,984
應收帳款 \$ 1,153,850 \$ 912,707
減:備抵損失 ( 3,862) ( 8,442)
\$ 1,149,988 \$ 904,265

1.潤 泰 精 材 於 接 受 客 戶 訂 購 後 即 開 立 發 票 及 提 貨 單 交 予 買 受 人 , 並 借 記 應 收帳 款、 貸 記預 收 貨款 (表 列「 合 約負 債-流動 」 ), 並於 收到 客 戶開 立 之 票據 後 將帳 款 轉票 據;客戶 就 需 求依 提 貨單 分 批提 領 水泥,於實 際 提領 水 泥時 再 將預 收 貨款 轉列 收 入。為 避免 虛 增資 產 及負 債,潤 泰 精材 將 尚未 提 領水 泥 之應 收 票據 及帳 款 與預 收 貨款 科目 互 相抵 銷,民國 110 年 及 109 年 12 月 31 日 金 額分 別 為 \$169,888 及 \$209,962,並 以 抵銷 後 之 淨額 表 達。

2.應 收 帳款 及 應收 票據 之 帳齡 分 析如 下: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應收帳款 應收票據 應收帳款 應收票據
未逾期 \$
1,146,101
\$
1,176,970
\$ 897,530 \$ 134,984
30天內 2,547 - 1,426 -
31-60天 410 - - -
61-90天 347 - 5,323 -
91天以上 4,445 - 8,428 -
\$
1,153,850
\$
1,176,970
\$ 912,707 \$ 134,984

以上 係 以逾 期 天數 為基 準 進行 之 帳齡 分析 。

  • 3.民 國 110 年 及 109 年 12 月 31 日 之 應收 帳 款及 應 收票 據餘 額 均為 客 戶合 約所 產 生, 另 於民 國 109 年 1 月 1 日 客戶 合 約之 應 收票 據及 應 收帳 款 餘 額分 別 為 \$252,392 及 \$940,636。
  • 4.在 不 考 慮 所 持 有 之 擔 保 品 或 其 他 信 用 增 強 之 情 況 下 , 最 能 代 表 本 合 併 公 司應 收 票據 於 民 國 110 年 及 109 年 12 月 31 日 信 用風 險 最 大之 暴 險金 額 分別 為 \$1,176,970 及 \$134,984,最 能 代 表本 合 併公 司 應收 帳款 於 民 國 110 年及 109 年 12 月 31 日 信用 風 險最 大 之暴 險 金額 分 別為 \$1,149,988 及 \$904,265。

5.相 關 應收 帳 款及 應收 票 據信 用 風險 資訊 請 詳附 註 十二 (二 )。

(三 )存貨

成本 備抵跌價損失 帳面金額 原物料 422,206\$ 1,739)(\$ 420,467\$ 在製品 73,608 3,037)( 70,571 製成品 84,515 2,223)( 82,292 商品存貨 - 476 476 6,999)(\$ 580,805\$ 573,806\$ 110年12月31日 成本 備抵跌價損失 帳面金額 原物料 306,684\$ 1,662)(\$ 305,022\$ 在製品 53,808 - 53,808 製成品 57,818 44)( 57,774 商品存貨 - 8,234 8,234 1,706)(\$ 426,544\$ 424,838\$ 109年12月31日

本合 併 公司 當 期認 列為 費 損之 存 貨及 工程 成 本:

110年度 109年度
已出售存貨及工程成本 \$ 18,058,677
\$
12,488,395
存貨跌價損失(回升利益) 5,293
(
153)
未分攤之製造費用 6,840 6,840
出售下腳料收入 ( 20,831)
(
13,191)
\$ 18,049,979
\$
12,481,891

本合 併 公司 民 國 109 年 度 因原 提 列備 抵 跌價 之 存貨 已 於當 期出 售,致 存 貨產 生回 升 利益 。

(四 )預付 款 項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預付貨款 \$ 342,695 \$ 146,455
預付租金 7,981 8,490
留抵稅額 7,023 17,671
其他預付款項 14,621 24,880
\$ 372,320 \$ 197,496

(五 )透過 其 他綜 合 損益 按公 允 價值 衡 量之 金融 資 產-非流 動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權益工具
上市公司股票 \$ 1,238,514 \$ 1,034,714
上櫃公司股票 76,252 76,252
非上市櫃公司股票 286,324 286,324
1,601,090 1,397,290
評價調整
–上市公司股票 2,062,831 628,505
–上櫃公司股票 ( 37,523) ( 29,029)
–非上市櫃公司股票 ( 202,047) ( 216,769)
1,823,261 382,707
\$ 3,424,351 \$ 1,779,997
  • 1.本 合 併 公 司 選 擇 將 為 穩 定 收 取 股 利 之 上 市 股 票 分 類 為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公 允 價值 衡 量之 金融 資 產,該等 投 資 於民 國 110 年及 109 年 12 月 31 日 之公 允 價值 分 別為 \$3,301,345 及 \$1,663,219。
  • 2.本 合 併 公 司 選 擇 將 屬 策 略 性 投 資 之 上 櫃 股 票 及 非 上 市 櫃 股 票 分 類 為 透 過 其他 綜 合損 益 按公 允價 值 衡量 之 金融 資產,該 等 投資 於 民 國 110 年 及 109 年 12 月 31 日 之公 允價 值 分別 為 \$123,006 及 \$116,778。

  • 3.本 合 併公 司 於民 國 110 年 第四 季 於 公開 市 場購 入 潤泰 全球 股 份有 限 公司 股 票 2,051 仟 股, 金額 計 \$203,800。

  • 4.在 不 考 慮 所 持 有 之 擔 保 品 或 其 他 信 用 增 強 之 情 況 下 , 最 能 代 表 本 合 併 公 司持 有 透過 其 他綜 合損 益 按公 允 價值 衡量 之 金融 資 產, 於民 國 110 年 及 109 年 12 月 31 日 信 用 風 險 最 大 之 暴 險 金 額 分 別 為 \$3,424,351 及 \$1,779,997。
  • 5.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認 列 於 (損 )益 及 綜 合 (損 ) 益之 明 細如 下 :

110年度 109年度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公允價值變動 \$
1,440,554
(\$ 7,849)
認列於損益之股利收入 \$
48,967
\$ 109,793
  • 6.相 關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信 用 風 險 資 訊 請 詳 附 註十 二 (二 )。
  • (六 )按攤 銷 後成 本 衡量 之金 融 資產 -非 流 動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次順位公司債 \$
500,000
\$ 500,000

1.按 攤 銷後 成 本衡 量之 金 融資 產 認列 於 (損)益之 明 細如 下:

110年度 109年度
利息收入 \$
17,500
\$
17,630
  • 2.在 不 考 慮 所 持 有 之 擔 保 品 或 其 他 信 用 增 強 之 情 況 下 , 最 能 代 表 本 合 併 公 司持 有 按攤 銷 後成 本衡 量 之金 融 資產,於民 國 110 年及 109 年 12 月 31 日 信用 風 險最 大 之暴 險金 額 皆為 \$500,000。
  • 3.相 關 按攤 銷 後成 本衡 量 之金 融 資產 信用 風 險資 訊 請詳 附註 十 二 (二 )。

(七 )不動 產 、廠 房 及設 備

1
1
0

































1
1




\$
1,
5
3
4,
1
4
7
( -
\$
1,
2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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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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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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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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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8
\$
1,
8
4
0,
5
7
1
)
1,
0
8
3,
0
6
8
\$
3
0,
4
8
4
(
)
2
4,
1
7
4
\$
7
9,
3
8
6
(
)
4
8,
0
6
2
\$
4,
9
4
4
(
)
4,
9
4
4
\$
1
1,
7
4
6
(
)
1
1,
1
7
7
\$
\$
1
4
1,
8
0
8
5
1
7,
5
0
3
(
)
3
8,
5
4
6
\$
5,
4
4
3,
6
5
0
(
)
1,
7
5
0,
6
8
9

\$
1,
5
3
4,
1
4
7
\$
7
4
2,
3
4
3
\$
7
5
7,
5
0
3
\$
6,
3
1
0
\$
3
1,
3
2
4
-\$ \$
5
6
9
-
\$
\$
1
0
3,
2
6
2
5
1
7,
5
0
3
\$
3,
6
9
2,
9
6
1
1
1

\$
1,
5
3
4,
1
4
7
\$
7
4
2,
3
4
3
\$
7
5
7,
5
0
3
\$
6,
3
1
0
\$
3
1,
3
2
4
-\$ \$
5
6
9
\$
\$
1
0
3,
2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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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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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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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
\$
3,
6
9
2,
9
6
1

- 2,
3
6
0
6
8,
8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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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8,
6
0
2
1
4,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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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2,
0
1
3
1
7,
9
4
1
1
1
5,
8
1
2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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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9
6
(
)


6,
5
8
9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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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9
5
6
3
1
3,
9
2
4
- - - - (
)
5
8
0,
7
4
6
-
6
4,
7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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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5,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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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
5
5
1
- - (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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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
7,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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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4,
4
4
8
- 4
1,
5
2
- - 1
6
3
-
6,
6
0
3




- - - - - - - 6
1,
5
3
-
1,
5
3
6



- (
)
(
5
1,
3
9
5
)
1
2
8,
0
2
2
(
)
3,
2
1
7
(
)
1
1,
4
8
4
- (
)
1
1
1
(
)
3
3,
7
2
3
-
(
)
2
2
7,
9
5
2



( - )
(
1
0,
3
3
1
)
5
5,
4
4
1
- - - - (
)
3
7
9
-
(
)
6
6,
1
5
1
1
2

3
1
\$
1,
5
4
0,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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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
0
0
7,
9
3
3
\$
9
5
5,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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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1
1,
6
9
3
\$
3
4,
2
4
5
-\$ \$
2,
4
7
2
\$
\$
8
7,
0
1
4
5
4,
1
0
4
\$
3,
6
9
4,
1
6
5
1
2

3
1

\$
1,
5
4
0,
7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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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6
1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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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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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5
1
4
3
9,
0
8
\$
9
2,
2
6
7
\$
4,
9
4
4
\$
1
3,
7
6
0
\$
\$
1
5
9,
0
3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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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1
0
4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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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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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
)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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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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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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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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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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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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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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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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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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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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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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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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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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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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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
0,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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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5
5,
4
4
1
- - - - (
)
3
7
9
-
(
)
6
6,
1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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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5
4
0,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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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0
0
7,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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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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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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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
6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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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4,
2
4
5
-\$ \$
2,
4
7
2
\$
\$
8
7,
0
1
4
5
4,
1
0
4
\$
3,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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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1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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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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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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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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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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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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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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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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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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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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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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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1,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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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9
4
4
\$ 1
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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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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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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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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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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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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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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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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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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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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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3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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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9
5
\$ 1
0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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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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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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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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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4
\$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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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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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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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3
2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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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8
1

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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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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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
6,
2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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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0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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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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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1
4
\$
1
2,
9
2
7
\$
3
2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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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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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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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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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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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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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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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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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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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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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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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3
1

\$
1,
3
4,
1
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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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2,
3
4
3
7
\$ 0
3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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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5
\$ 6,
3
1
0
\$ 3
1,
3
2
4
-\$ \$ 6
9
5
\$
1
0
3,
2
6
2
\$
1
0
3
5
7,
5
\$
3,
6
9
2,
9
6
1
1
2
3
1


\$
1,
5
3
4,
1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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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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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6
1
\$ 1,
8
4
0,
5
7
1
\$ 3
0,
4
8
4
\$ 7
9,
3
8
6
\$ 4,
9
4
4
\$ 1
1,
7
4
6
\$
1
4
1,
8
0
8
\$
5
1
7,
5
0
3
\$
5,
4
4
3,
6
5
0



( - )
5
4
0,
7
1
8
( )
1,
0
8
3,
0
6
8
( )
2
4,
1
7
4
( )
4
8,
0
6
2
( )
4,
9
4
4
( )
1
1,
1
7
7
(
3
8,
)
5
4
6
- (
1,
)
7
5
0,
6
8
9
\$
1,
3
4,
1
4
5
7
\$ 4
2,
3
4
3
7
\$ 0
3
7
5
7,
5
\$ 6,
3
1
0
\$ 3
1,
3
2
4
-\$ \$ 6
9
5
\$
1
0
3,
2
6
2
\$
1
0
3
5
7,
5
\$
3,
6
9
2,
9
6
1

註﹕ 移 轉數 餘 額係 預付 設 備款 及 工程 款轉 ,明 細 如下 :


1
1
0

1
0
9









\$
6
4,
7
2
3
-
\$
1
0
3,
9
5
7
7
9
\$
6
4,
7
2
3
\$
1
0
4,
0
5
4
    1. 以不 動 產、 廠 房及 設備 提 供擔 保 之資 訊, 請 詳附 註 八之 說明 。
  • 2.本 合 併公 司 部分 土地 因 受法 令 限制,係以 他 人名 義 登記 持有,並 設 定 抵押 權予 本 合併 公 司, 相關 說 明請 詳 附註 七。
  • 3.不 動 產、 廠 房及 設備 借 款成 本 資本 化金 額 及利 率 區間 :
110年度 109年度
資本化金額 \$ 1,536 \$ 3,507
資本化利率區間 0.90%~0.97% 0.88%~1.07%
    1. 本 合 併 公 司 民 國 110 年 度 將 所 屬 採 石 索 道 之 不 動 產 、 廠 房 及 設 備 計 \$66,151, 其提 列 減 損之 說 明請 詳 附註 六 (九 )及 (十 )。
  • (八 )租賃 交 易- 承 租人
    1. 本 合 併 公 司 租 賃 之 標 的 資 產 包 括 工 業 用 地 、 礦 業 用 地 、 辦 公 室 、 員 工 宿 舍、倉 庫、車 位 及 公 務車 等,租賃 合 約之 期間 介 於民 國 101 年 到 115 年。 租 賃 合 約 係 採 個 別 協 商 並 包 含 各 種 不 同 之 條 款 及 條 件 , 除 租 賃 之 資 產 不 得用 作 借貸 擔 保外,亦不 得 以業 務 轉讓、合併 等 形式 將 權利 轉讓 給 他人。
    1. 本合 併 公司 承 租之 工務 所 辦公 室、員 工宿 舍 及倉 庫 之租 賃期 間 不超 過 12 個月 。
    1. 使用 權 資產 之 資訊 如下 :
110年
土地 房屋 運輸設備 合計
1月1日
成本 \$ 115,983 \$
78,073
\$ 5,903 \$ 199,959
累計折舊 ( 60,862) (
64,591)
( 1,007) ( 126,460)
\$ 55,121 \$
13,482
\$ 4,896 \$ 73,499
1月1日 \$ 55,121 \$
13,482
\$ 4,896 \$ 73,499
增添-新增租約 50 277,720 - 277,770
租賃合約修改-成本 3,640 - - 3,640
除帳成本 ( 23) (
77,585)
- ( 77,608)
除帳之累計折舊 23 77,585 - 77,608
折舊費用 ( 32,930) (
64,642)
( 1,969) ( 99,541)
12月31日 \$ 25,881 \$
226,560
\$ 2,927 \$ 255,368
12月31日
成本 \$ 119,650 \$
278,208
\$ 5,903 \$ 403,761
累計折舊 ( 93,769) (
51,648)
( 2,976) ( 148,393)
\$ 25,881 \$
226,560
\$ 2,927 \$ 255,368
109年
土地 房屋 運輸設備 合計
1月1日
成本 \$ 111,451 \$ 76,964 \$ - \$ 188,415
累計折舊 ( 31,790) ( 34,336) - ( 66,126)
\$ 79,661 \$ 42,628 \$ - \$ 122,289
1月1日 \$ 79,661 \$ 42,628 \$ - \$ 122,289
增添-新增租約 7,216 11,158 5,903 24,277
租賃合約修改-成本 - ( 6,833) - ( 6,833)
租賃合約修改-累計折舊 - 3,905 - 3,905
除帳成本 ( 2,684) ( 3,216) - ( 5,900)
除帳之累計折舊 2,684 3,216 - 5,900
折舊費用 ( 31,756) ( 37,373) ( 1,007) ( 70,136)
淨兌換差額 ( - 3) - ( 3)
12月31日 \$ 55,121 \$ 13,482 \$ 4,896 \$ 73,499
12月31日
成本 \$ 115,983 \$ 78,073 \$ 5,903 \$ 199,959
累計折舊 ( 60,862) ( 64,591) ( 1,007) ( 126,460)
\$ 55,121 \$ 13,482 \$ 4,896 \$ 73,499

4.與 租 賃合 約 有關 之租 賃 負債 如 下: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租賃負債總額 \$ 259,160 \$
75,111
減﹕一年內到期部分
(表列「租賃負債-流動」)
( 104,376)
(
48,096)
\$ 154,784 \$
27,015

5.與 租 賃合 約 有關 之損 益 項目 資 訊如 下:

110年度 109年度
影響當期損益之項目
租賃負債之利息費用 \$
2,365
\$ 1,152
屬短期租賃合約之租金費用 69,155 42,806
\$
71,520
\$ 43,958
租賃修改利益 \$ \$ - 23
  1. 本 合 併 公 司 於 民 國 110 年 度 及 109 年 度 租 賃 現 金 流 出 總 額 分 別 為 \$168,881 及 \$113,115,係 包 含屬 短 期租 賃合 約 之租 金 費用 分別 計 \$69,155 及 \$42,806、租 賃 負 債之 利 息費 用 分別 計 \$2,365 及 \$1,152 及租 賃 本金 償 還分 別 計 \$97,361 及 \$69,157。

  2. 7.本 合 併公 司 採用「新 型 冠狀 病 毒肺 炎相 關 之租 金 減讓 」之 實 務權 宜 作法, 於民 國 109 年度 認 列租 金 減讓 所 產生 之租 賃 給付 變 動之 利益 為 \$158(表 列 「其 他 收入 」 項下 )。

  3. 8.變 動 租賃 給 付對 租賃 負 債之 影 響

本 合 併 公 司 租 賃 合 約 中 採 變 動 租 賃 給 付 條 款 之 標 的 為 台 北 港 水 泥 粉 庫 暨 儲轉 系 統,對 於該 範圍 之 租賃 標 的,係以「 每月 入 庫量 計算 租 金」與「 每 月採 最 低 15,000 噸 保證 量 計價 」二 者 取高 者 計算 租 金。 與入 庫 量有 關 之 變動 租 賃給 付 在發 生觸 發 這些 與 付款 條件 有 關之 期 間認 列為 費 用。

  • 9.本 合 併公 司 原承 租花 蓮 縣秀 林 鄉克 寶山 段 0026-0001 地號 等 1 筆、 0026- 0002 地號 等 3 筆國 有礦 地 ,因 上 述採 礦區 域 石灰 石 採掘 已接 近 罄盡 , 本 合併 公 司未 向 財政 部國 有 財產 署 辦理 續租 訂 約,租 賃 關係 已告 終 止,上 述 土地 業於 110 年 5 月 7 日 由國 有 財產 署點 交 收回 。 本合 併公 司 原繳 納 之 擔保 金 \$367 及 \$2,487 業 已 於民 國 110 年 10 月 8 日全 數 收 回。
  • 10.本合 併 公司 承 租 宜蘭 羅 東事 業 區第 70、 71、 73-75、 80、 82-85 林班 及 南 澳事 業 區 第 27、28 林班 地 供礦 業 用地 使用,因 上 述 租約 於 109 年 6 月 18 日到 期 ,本 合 併公 司已 向 主管 機 關辦 理續 租 申請 。 截 至 110 年 12 月 31 日 , 由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林 務 局 羅 東 林 區 管 理 處 進 行 踐 行 保 安 林 經 營 準 則 第 13 條 審查 。
  • 11.本合 併 公司 於 民 國 109 年 6 月 向 關 係人 承 租土 地 ,相 關說 明 請詳 附 註七 (二 )。

(九 )無形 資 產

110年
礦源 商標、專利權
及特許權
電腦軟體 商譽 其他 合計
1月1日
成本
累計攤銷
\$
234,798
(
60,416)
\$
174,382
\$
45,965
(
22,801)
\$
23,164
\$
66,932
(
64,654)
\$
2,278
2,553\$
-
2,553\$
\$
56,371
(
6,840)
\$
49,531
\$
406,619
(
154,711)
\$
251,908
1月1日
增添
資產除列成本
除列日之累計
\$
174,382
-
-
\$
23,164
5,111
-
\$
2,278
6,361
(
71)
2,553\$
-
-
\$
49,531
10,281
-
\$
251,908
21,753
(
71)
攤銷餘額
攤銷費用
減損損失
12月31日
-
-
(
61,972)
\$
112,410
-
(
2,750)
-
\$
25,525
71
(
1,772)
-
\$
6,867
-
-
-
2,553\$
-
(
6,839)
(
11,240)
\$
41,733
71
(
11,361)
(
73,212)
\$
189,088
12月31日
成本
累計攤銷
累計減損
\$
234,798
(
60,416)
(
61,972)
\$
112,410
\$
51,076
(
25,551)
-
\$
25,525
\$
73,222
(
66,355)
-
\$
6,867
109年
2,553\$
-
-
2,553\$
\$
66,652
(
13,679)
(
11,240)
\$
41,733
\$
428,301
(
166,001)
(
73,212)
\$
189,088
1月1日 礦源 商標、專利權
及特許權
電腦軟體 商譽 其他 合計
成本
累計攤銷
\$
234,798
(
60,416)
\$
174,382
\$
40,937
(
20,326)
\$
20,611
\$
66,078
(
63,844)
\$
2,234
2,553\$
-
2,553\$
\$
41,727
-
\$
41,727
\$
386,093
(
144,586)
\$
241,507
1月1日
增添
資產除列成本
除列日之累計
\$
174,382
-
-
\$
20,611
5,571
-
\$
2,234
1,547
(
704)
2,553\$
-
-
\$
41,727
14,644
-
\$
241,507
21,762
(
704)
攤銷餘額
轉列費用數
攤銷費用
淨兌換差額
12月31日
-
-
-
\$
174,382
-
(
543)
(
2,475)
-
-
\$
23,164
704
-
(
1,502)
(
1)
\$
2,278
-
-
-
-
2,553\$
-
-
(
6,840)
-
\$
49,531
704
(
543)
(
10,817)
(
1)
\$
251,908
12月31日
成本
累計攤銷
\$
234,798
(
60,416)
\$
174,382
\$
45,965
(
22,801)
\$
23,164
\$
66,932
(
64,654)
\$
2,278
2,553\$
-
2,553\$
\$
56,371
(
6,840)
\$
49,531
\$
406,619
(
154,711)
\$
251,908

1.無 形 資產 攤 銷明 細如 下 :

110年度 109年度
營業成本 \$
7,117
\$
7,125
營業費用 4,244 3,692
\$
11,361
\$
10,817

2.本 合 併公 司 持有 宜蘭 蘭 崁石 礦 (臺 濟 採字 第 5569 號 礦 業 權 )及花 蓮 華信 石 礦 (臺濟 採 字 第 5345 號 大 理石 礦 業權 )二處 礦 業用 地 採礦 權,上述 礦 業權 年限 分 別 為 121 年 6 月 18 日 及 114 年 7 月 1 日到 期。目 前 在原 申 請的 採 礦區 域, 石灰 石 採 掘已 接 近罄 盡, 已 依礦 業 法 第 43 條 規 定向 主 管機 關 經 濟部 礦 務局 申 請在 原礦 權 範圍 內 ,增 加採 礦 區域 案(擴 大 案)。

上述 宜 蘭蘭 崁 石礦 申請 擴 大案 於 109 年 9 月 15 日接 獲 經 濟部 經 授務 字 第 10920107100 號行 政 處分 書 :「 因公 有 土 地機 關 (即 行政 院 農 業委 員 會林 務 局羅 東 林區 管 理處 )表示『 因 不 符合 保 安 林經 營 準則 第 13 號 規定,爰 不 予 同意 核 定礦 業 用地 』,依 據 礦業 法 第 43 條規 定 ,駁 回 申請 」。本 合 併公 司 因不 服 原處 分 機關 所為 之 行政 處 分,已 於 109 年 10 月 6 日 依法 提 請訴 願, 惟該 訴 願案 於 110 年 7 月 8 日 經行 政 院院 臺 訴字 第 1100178798 號訴 願 決 定駁 回。因 行政 機 關 於事 實 認定 及 法律 適用 等 因素,對 公 司 資產 產 生不 利 影響 之 重大 變 動, 依國 際 會計 準 則第 36 號公 報 規 定已 對 公 司資 產 產生 減 損跡 象,本 合 併公 司 經評 估 後擬 將 前述 宜蘭 蘭 崁石 礦 礦業 用地 相 關之 不 動 產、 廠 房及 設 備計 \$66,151 及 無 形 資產 計 \$73,212,共 計 \$139,363 提 列 減 損損 失 ,相 關 明細 請詳 附 註六 (十 )說 明。

惟 為 確 保 公 司 資 產 權 益 及 使 用 效 益 , 依 法 持 有 之 礦 源 若 能 擴 大 礦 業 用 地 繼續 開 採,對 公 司未 來獲 利 會有 合 理之 貢獻,宜 蘭蘭 崁 石礦 擴大 案 已於 民 國 110 年 9 月 9 日 向高 等 行政 法 院提 起行 政 訴訟 , 截至 報告 日 為止 , 此 訴訟 尚 在進 行 中。

花 蓮 華 信 石 礦 申 請 擴 大 案 之 採 運 方 式 係 採 行 借 道 通 過 , 惟 因 未 能 取 得 通 過鄰 礦 同意 書,故本 合併 公 司主 動 提出 撤案,待 重新 規 劃後 再進 行 送件 申 辦, 截 至報 告 日為 止, 相 關規 劃 仍在 進行 , 尚未 完 成送 件程 序 。

3.本 合 併公 司 無形 資產 未 有提 供 質押 之情 形 。

(十 )非金 融 資產 減 損

1.本 合 併公 司 民 國 110 年度 所 認列 之 減 損損 失 計 \$139,363,明 細 如下 :

110年度

認列於當期損益
減損損失-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房屋及建築 \$
10,331
機器設備 55,441
雜項設備 379
小計 66,151
減損損失-無形資產
礦源 61,972
其他無形資產 11,240
小計 73,212
合計 \$
139,363

2.上 述 減損 損 失按 部門 別 予以 揭 露之 明細 如 下:

110年度
認列於當期損益
水泥事業部 \$
139,363

3.上 述 提列 減 損損 失之 說 明, 請 詳附 註六 (七 )及 (九 )。

(十 一)待出 售 非流 動 資產 淨額

子公 司 潤鑄 於 民國 109 年 6 月 經 股 東會 通過 決 議於 民 國 109 年 6 月 30 日 停止 營 業活 動,並 於民 國 109 年 8 月 10 日 經 董事 會 決議 出 售不 動 產- 房 屋, 故 將相 關 之不 動產 轉 列為 待 出售 非流 動 資產 。

前述 不 動產 已 分別 於民 國 109 年 10 月及 11 月 簽訂 房 屋 出售 合 約, 其 中 位於 北 京市 朝 陽區 之建 物 及上 海 市閔 行區 之 建物 已 於民 國 109 年 12 月 31 日 前 完 成 所 有 權 移 轉 , 合 約 價 款 (含 稅 )計 \$71,625(約 人 民 幣 16,729 仟 元),處 分 利益 計 \$27,584(約人 民幣 6,442 仟 元), 前述 款 項業 已 全部 收 取。

另坐 落 於上 海 市閔 行區 之 另一 建 物於 民國 110 年 2 月 9 日完 成 所有 權 移 轉 , 合 約 價 款 (含 稅 )計 \$35,411(約 人 民 幣 8,150 仟 元 ), 處 分 利 益 計 \$18,315(約 人 民 幣 4,215 仟 元), 前述 款 項業 已 全部 收 取。

截至 民 國 110 年 及 109 年 12 月 31 日 止 ,待 出 售非 流 動資 產餘 額 如下 : 1.待 出 售非 流 動資 產:

房屋及建築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成本 \$ - \$ 20,018
累計折舊 ( - 3,603)
\$ \$ - 16,415

2.該 待 出 售 非 流 動 資 產 以 其 帳 面 金 額 與 公 允 價 值 減 出 售 成 本 孰 低 者 重 新 衡量 。 上開 公 允價 值係 根 據雙 方 簽訂 不動 產 買賣 合 約而 得。

(十 二 )短期 借 款

借款性質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銀行借款
信用借款
\$ 400,000 \$
290,000
利率區間 0.98% 0.98%
本 合 併 公 司 為 短 期 借 款 額 度 所 提 供 之 擔 保
保證
票 據如 下 :

除 附 註 八 所 述 者 外 ,
尚 開 立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保證票據 \$ 3,710,000 \$
2,450,000
(十 三)應付 短 期票 券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應付商業本票 \$ 510,000 \$
260,000
減:未攤銷折價 ( ( 324) 121)
\$ 509,676 \$
259,879
利率區間 0.30%~0.89% 0.25%~0.76%
本合 併 公司 為 短期
票券
額 度開 立
保證
票據 如 下: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保證票據 \$ 1,200,000 \$
1,100,000
(十 四)其他

付款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應付薪資 \$ 592,991 430,952
應付設備款 36,364 9,899
應付電費 18,626 19,394
應付營業稅 14,009 8,547
應付貨物稅 10,316 22,013
其他應付費用 73,557 44,207
\$ 745,863 \$
535,012

(十 五)長期 借 款

借款性質 借款期間及還款方式 利率區間 擔保品 110年12月31日
長期銀行借款
擔保借款 自110年9月1日至 0.96% \$
1,500,000
112年8月31日,並
按月付息,到期償還
信用借款 自110年6月1日至
112年12月27日,並 0.96%~
按月付息,到期償還 1.01% 1,000,000
\$
2,500,000
借款性質 借款期間及還款方式 利率區間 擔保品 109年12月31日
長期銀行借款
擔保借款 自109年9月16日至 1.00% \$
900,000
111年9月16日,並
按月付息,到期償還
信用借款 自109年6月1日至
111年12月27日,並 0.95%~
1.00%
750,000
按月付息,到期償還
\$
1,650,000
註:本 合 併 公司 為
期借 款 額度 所 提供 之擔 保
品除 附 註八 所述 者 外,尚開
立保 證
票據
如 下: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保證票據 \$
4,233,000
\$ 2,283,000
本合 併 公司 尚 未動 用借 款 額度 明 細如 下: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一年內到期 \$
2,748,695
\$
2,704,627
一年以上到期 3,201,066 1,550,000
\$
5,949,761
\$
4,254,627
(十 六 )其他

流動 負 債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應計退休金負債 \$
116,133
\$
144,346
保固準備 117,014 99,350
存入保證金 18,542 18,081
超過一年之預收租金 13,227 13,194

274,971\$ 264,916\$

(十 七 )退休 金

  • 1.(1)本 合 併公 司 依 據「 勞 動基 準 法」之 規定,訂有 確 定福 利 之退 休 辦法, 適用 於 民 國 94 年 7 月 1 日 實施「勞 工 退休 金 條例 」前 所 有正 式 員工 之 服 務 年資 , 以 及 於 實 施 「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後 選 擇 繼 續 適 用 勞動 基 準 法 員工 之 後 續 服 務 年 資。 員 工 符 合 退 休 條件 者 , 退 休 金 之 支付 係根 據 服務 年 資及 退休 前 6 個 月 之平 均薪 資 計算,15 年 以內 (含 )之 服務 年 資每 滿 一年 給予 兩 個基 數,超 過 15 年 之 服務 年 資 每滿 一 年給 予一 個 基數,惟 累 積最 高 以 45 個 基 數 為限。本 合 併公 司 按月 就 薪資 總 額 2%提 撥退 休 基 金,以勞 工 退休 準 備金 監 督委 員 會之 名義 專 戶儲 存 於 台 灣銀 行 。 另 本 合 併 公司 於 每 年 年 度 終 了前 , 估 算 前 項 勞 工退 休 準 備 金專 戶 餘 額 , 若 該 餘額 不 足 給 付 次 一 年度 內 預 估 符 合 退 休條 件 之 勞 工依 前 述 計 算 之 退 休金 數 額 , 本 合 併 公司 將 於 次 年 度 三 月底 前一 次 提撥 其 差額 。
  • (2)資產 負 債表 認 列 之金 額 如下 :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231,198)
(\$
265,509)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115,065 121,163
淨確定福利負債
(表列「其他非流動負債」) (\$ 116,133)
(\$
144,346)
(3)淨確

福利 負 債 之變 動 如下 :
110年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淨確定福利負債
1月1日餘額 (\$ 265,509) \$ 121,163 (\$ 144,346)
當期服務成本 ( 1,647) - ( 1,647)
利息(費用)收入 ( 772) 343 ( 429)
( 267,928) 121,506 ( 146,422)
再衡量數:
計畫資產報酬 - 1,811 1,811
(不包括包含於
利息收入或費用
之金額)
人口統計假設
變動影響數 ( 625) - ( 625)
財務假設變動
影響數 6,671 - 6,671
經驗調整 7,099 - 7,099
13,145 1,811 14,956
提撥退休基金 - 350 350
支付退休金 23,585 ( 8,602) 14,983
12月31日餘額 (\$ 231,198) \$ 115,065 (\$ 116,133)
109年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淨確定福利負債
1月1日餘額 (\$
252,494)
\$
119,065
(\$
133,429)
當期服務成本 (
1,605)
- (
1,605)
利息(費用)收入 (
1,751)
823 (
928)
(
255,850)
119,888 (
135,962)
再衡量數:
計畫資產報酬 - 3,495 3,495
(不包括包含於
利息收入或費用
之金額)
人口統計假設
變動影響數 (
18)
- (
18)
財務假設變動影
響數 (
8,556)
- (
8,556)
經驗調整 (
3,641)
- (
3,641)
(
12,215)
3,495 (
8,720)
提撥退休基金 - 336 336
支付退休金 2,556 (
2,556)
-
12月31日餘額 (\$
265,509)
\$
121,163
(\$
144,346)
(4)本 合併 公 司 之確 定福

退 休計
畫 基
金資 產 , 係由 臺 灣 銀行 按
基金
年度

資運
用 計畫
所定
委 託經 營
項目 之比 例
及金 額 範圍
內,
依 勞工
退休 基
金收
保管
及運
用 辦法
六條 之項 目
(即 存 放國
內外 之 金融
機構
,
投資 國
內外 上市
、 上櫃 或 私募
之權 益 證券
投資 國內
外 不動
產之 證
券化 商
品等
)辦
理 委託 經 營, 相關

用情
形 係由 勞工
退 休基
金監 理 會進 行 監督 。該

金之
用, 其每 年
決算 分
配之 最低 收 益,
不得 低 於依 當 地銀 行二 年 定期
款利 率計 算 之收 益 ,若 有不

,則
經主 管 機關 核 准後 由國 庫
補足
。 因本 合併 公 司無
參與 該基
金 之運
作及
管 理,
故 無法
依國
際 會計
準 則第
19


142
規定
揭露

資產 公
允價
之分 類。 民 國 110 年 及 109 年 12 月 31 日 構
成該

總資 產 之公
價值
,請 詳
政府
告之 各年 度 之勞
退休 基金

用報
告。

(5)有關 退 休金 之 精 算假 設 彙總 如 下:

110年度 109年度
折現率 0.65%~0.70% 0.30%
未來薪資增加率 3.00% 3.00%

民 國 110 年度 及 109 年 度 對於 未 來死 亡 率之 假 設係 分 別按 照臺 灣 壽 險業 第 六回 及 第五 回經 驗 生命 表 估計 。

因採 用 之主 要 精算 假設 變 動而 影 響之 確定 福 利義 務 現值 分析 如 下:

折現率 未來薪資增加率
增加0.25% 減少0.25% 增加0.25%
減少0.25%
110年12月31日
對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之影響
109年12月31日
對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4,584)
\$
4,732
\$
4,612
(\$
4,491)
之影響 (\$
5,341)
\$
5,521
\$
5,361
(\$
5,216)
上 述 之敏

度 分



之 影 響。 實 務 上
許 多

計算 資 產負 債 表之
淨退 休
於其 他

設之 變 動

金負 債 所採 用的
設 不 變 之
情況


是 連動 的 。
下 分


一 假
設變 動


度 分
析係 與

法一
本期
編 製敏

度分
析所 使 用之

法與
假設 與 前期 相 同。
(6) 本 合 併 公 司 於 民 國
\$3,188。
111
年 度


付 予
退 休


之 提

金 為
(7)截至
110 年
12 月
31
年。
退 休金

付之 到期 分
日 止
,該
退 休
析如 下 :
計畫

加權
平 均存 續期 間為
7~9
短於1年 \$
26,087
1-2年 14,618
2-5年 33,678
5年以上 167,709
\$
242,092
  • 2.(1)自 民 國 94 年 7 月 1 日起, 本 合併 公司 依 據「 勞工 退 休金 條 例」, 訂 有確 定 提撥 之 退休 辦法,適 用 於本 國 籍之 員 工。本合 併 公司 就 員工 選擇 適 用「勞 工 退 休金 條 例 」所 定 之 勞工 退 休金 制 度部 分,每 月 按 薪資 之 6%提繳 勞 工 退休 金 至勞 保 局員 工個 人 帳戶,員工 退 休金 之 支 付 依 員 工 個 人 之 退 休 金 專 戶 及 累 積 收 益 之 金 額 採 月 退 休 金 或 一 次 退休 金 方式 領 取。
  • (2)潤 鑄按 中 華 人民 共和 國 政 府規 定 之 養老 保 險 制度 每 月 依當 地 員 工薪 資總 額 之一 定 比率 提撥 養 老保 險 金, 每位 員 工之 退 休金 由政 府 管理 統籌 安 排, 該 公司 除按 月 提撥 外 ,無 進一 步 義務 。
  • (3)民國 110 年 度及 109 年 度 ,本 合 併公 司依 上 開退 休 金辦 法認 列 之 退 休金 成 本分 別 為 \$49,530 及 \$41,948。

(十 八 )股份 基 礎给 付

1.民 國 110 年 度, 孫公 司 潤德 之 股份 基礎 給 付協 議 如下 :

協議之類型 給與日 給與數量(股) 合約期間 既得條件
現金增資保留員工認購 110.08.10 1,237,500 NA 立即既得
上述

份基

給付 協議
中 ,係 以 權益 交割

2.上 述 股份 基 礎給 付協 議 之詳 細 資訊 如下 :

110年
認股權數量(股) 履約價格(元)
1月1日期初流通在外認股權 - \$
-
本期給與認股權 1,237,500 30
本期執行認股權 (
1,146,500)
30
本期逾期失效認股權 (
91,000)
30
12月31日期末流通在外認股權 - -

3.孫 公 司潤 德 給與 日給 與 之股 份 基礎 給付 交 易使 用 Black-Scholes 選 擇 權評 價 模式 估 計認 股選 擇 權之 公 允價 值, 相 關資 訊 如下 :

標的每股 每股
公允價值 預期價格 預期存續 預期 履約 無風險 公允價值
協議之類型 給與日 (元) 波動率 期間(年) 股利率 價格(元) 利率 (元)
現金增資保留員工認購 110.08.10 \$ 59.96 34.47% 0.08 0.00% \$
30
0.12% \$29.9630

4.股 份 基礎 給 付交 易產 生 之費 用 如下 :

110年度
權益交割 \$ 37,079

(十 九 )股本

  • 1.本 公 司民 國 110 年 及 109 年 12 月 31 日 流 通在 外 股數 分別 為 184,950 仟股 及 135,000 仟 股。
  • 2.截 至 民國 110 年 12 月 31 日止 , 本 公司 額 定資 本 額為 \$3,000,000,實 收資 本 額為 \$1,849,500,分 為 184,950 仟股 , 每股 面 額 10 元。 本 公司 已發 行 股份 之 股款 均已 收 訖。

本公 司 普通 股 期初 與期 末 流通 在 外股 數(仟股 )調 節 如下 :

110年 109年
1月1日 135,000 135,000
盈餘轉增資 49,950 -
12月31日 184,950 135,000

3.本 公 司於 民 國 110 年 5 月 25 日 經 股東 會 電子 投 票達 法定 決 議門 檻 通 過, 且於 民 國 110 年 7 月 19 日經 股 東 會決 議, 以 未 分配 盈餘 \$499,500 辦理 轉 增資 發 行新 股,業 於 民國 110 年 8 月 2 日 經 報奉 主管 機 關核 准, 並於 民 國 110 年 9 月 29 日 辦 妥變 更 登 記。

(二 十 )資本 公 積

依 公 司 法 規 定 , 超 過 票 面 金 額 發 行 股 票 所 得 之 溢 額 及 受 領 贈 與 所 得 之 資 本公 積,除得 用 於 彌補 虧 損外,於 公 司無 累 積虧 損 時,按股 東 原有 股 份之 比例 發 給新 股 或現 金。另 依 證券 交 易法 之相 關 規定,以 上開 資本 公 積撥 充 資本 時,每 年 以其 合計 數 不超 過 實收 資本 額 10%為 限。公 司非 於 盈餘 公 積 填補 資 本虧 損 仍有 不足 時 ,不 得 以資 本公 積 補充 之 。

(二 十一 )保留 盈 餘

  • 1.依 本 公司 章 程規 定, 年 度總 決 算如 有盈 餘 ,應 依 下列 順序 分 配之 :
  • (1)先提 列 繳納 所 得 稅。
  • (2)彌補 以 往年 度 虧 損。
  • (3)提列 10%為法 定 盈餘 公 積, 但 法定 盈餘 公 積累 積 已達 本公 司 資本 總額 時 ,不 在 此限 。
  • (4)依法 令 或主 管 機 關規 定 提列 或 迴轉 特別 盈 餘公 積 。
  • (5)扣除 本 項一 至 四 款後 之 餘額 加 計以 前年 度 未分 配 盈餘 後,由 董 事 會擬 具 分派 議 案, 提請 股 東會 決 議後 分派 之 。
  • 2.本 公 司 股 利 發 放 政 策 係 按 公 司 法 及 本 公 司 章 程 規 定 , 並 依 本 公 司 資 本及 財 務結 構、營 運狀 況、盈 餘 及所 屬產 業 性質 及 週期 等因 素 決定, 得以 股 票股 利 或現 金股 利 方式 為 之。
  • 3.法 定 盈 餘 公 積 除 彌 補 公 司 虧 損 及 按 股 東 原 有 股 份 之 比 例 發 給 新 股 或 現金 外,不得 使 用 之,惟 發 給新 股 或 現金 者,以該 項 公 積超 過 實收 資 本 額 25%之 部 分為 限 。
  • 4.(1)本 公 司分 別 於 民 國 110 年 5 月 25 日 經 股東 會 電子 投票 達 法定 決 議門 檻 通過 及 民 國 110 年 7 月 19 日經 股東 會 決議 民 國 109 年 度 盈餘 分 派案 及 民 國 109 年 5 月 27 日 經股 東 會決 議 通過 民 國 108 年度 盈 餘分 派 案如 下:
109 108
金額 每股股利(元) 金額 每股股利(元)
法定盈餘公積 \$
100,318
\$
67,484
現金股利 405,000 \$ 3.00 607,500 \$ 4.50
股票股利 499,500 3.70 - -
合計 \$
1,004,818
\$
674,984
(2)本公 司 於民 國 110 年
5 月
25
日經 股東 會 電子 投 票達 法定 決 議門
  • 檻通 過 及民 國 110 年 7 月 19 日經 股 東會 決 議, 以 法定 盈餘 公 積 配發 現 金每 股 3.5 元, 計 \$472,500。
  • (3)上述 有 關股 東 會 決議 盈 餘分 派 情形,請 至台 灣 證券 交 易所 之「 公 開資 訊 觀測 站 」查 詢。

(二 十二 )其他 權 益項 目

110年
未實現評價損益 外幣換算 總計
1月1日 \$ 425,642 (\$ 17,199) \$
408,443
評價-合併公司總額 1,418,970 - 1,418,970
評價-合併公司稅額 ( 646) -
(
646)
外幣換算差異數:
–合併公司
- 21,499 21,499
–合併公司之稅額 - ( (
4,300)
4,300)
12月31日 \$ 1,843,966 \$ - \$
1,843,966
109年
未實現評價損益 外幣換算 總計
1月1日 \$ 432,310 (\$ 19,424) \$
412,886
評價-合併公司總額 ( 6,692) -
(
6,692)
評價-合併公司稅額 24 - 24
外幣換算差異數:
–合併公司 - 2,781 2,781
–合併公司之稅額 - ( 556)
(
556)

(二 十三 )營業 收 入

110年度 109年度
客戶合約收入:
工程合約收入 \$ 18,828,137 \$ 12,149,635
商品銷售收入 2,378,078 2,169,290
勞務合約收入 11,438 43,958
其他合約收入 119,445 105,183
\$ 21,337,098 \$ 14,468,066

12月31日 425,642\$ 17,199)(\$ 408,443\$

1.客 戶 合約 收 入之 細分

本 合 併 公 司 之 收 入 源 於 提 供 隨 時 間 逐 步 移 轉 及 於 某 一 時 點 移 轉 之 商 品及 勞 務, 收 入可 細分 為 下列 主 要產 品線 及 地理 區 域:

台灣
室內
110年度 營造事業 建材事業 裝修設計
部門收入
內部部門交易
\$
17,964,094
\$ 2,629,500
\$
910,638 \$
21,504,232
之收入 (
16,283)
( 150,035)
(
816) (
167,134)
外部客戶合約
收入 \$
17,947,811
\$ 2,479,465
\$
909,822 \$
21,337,098
收入認列時點
於某一時點
認列之收入 \$ -
\$
2,471,766
\$
25,757 \$
2,497,523
隨時間逐步
認列之收入 17,947,811 7,699 884,065 18,839,575
\$
17,947,811
\$ 2,479,465
\$
909,822 \$
21,337,098
台灣 中國
室內
109年度 營造事業 建材事業 裝修設計 營造事業
部門收入 \$
11,578,125
\$
2,459,576
\$
842,914
\$
18,499
\$
14,899,114
內部部門交易
之收入 (
270,466)
(
159,886)
(
696)
- (
431,048)
外部客戶合約
收入 \$
11,307,659
\$
2,299,690
\$
842,218
\$
18,499
\$
14,468,066
收入認列時點
於某一時點
認列之收入 \$
504
\$
2,272,726
\$
1,243
\$
-
\$
2,274,473
隨時間逐步
認列之收入 11,307,155 26,964 840,975 18,499 12,193,593
\$
11,307,659
\$
2,299,690
\$
842,218
\$
18,499
\$
14,468,066

2.尚 未 履行 之 工程 合約

截至 民國 110 年及 109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本 合併 公 司已 簽訂 之 工程 合 約 , 尚 未 滿 足 之 履 約 義 務 所 分 攤 之 交 易 價 格 之 彙 總 金 額 及 預 計 認 列收 入 年度 如 下:

年度 預計認列收入年度 已簽約合約金額
110年 111年~115年 \$
32,060,163
109年 110年~113年 \$
29,115,424

3.合 約 資產 及 合約 負債

本合 併 公司 認 列客 戶合 約 收入 相 關之 合約 資 產及 合 約負 債如 下: 空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109年1月1日 合約資產: 合約資產- 工程保留款 1,303,144\$ 866,796\$ 613,967\$ 合約資產- 工程合約 1,808,890 2,008,582 837,973 合計 2,675,686\$ 3,311,726\$ 1,451,940\$ 合約負債: 合約負債- 工程合約 1,095,515\$ 575,101\$ 375,520\$ 合約負債- 建材合約 35,210 28,186 23,822 合約負債- 勞務合約 - - 14,208 合計 603,287\$ 1,130,725\$ 413,550\$

4.民 國 110 年 12 月 31 日、109 年 12 月 31 日及 109 年 1 月 1 日 前 述工 程合 約 所認 列 之合 約資 產/合 約負 債 如 下: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109年1月1日
已發生之總成本及已 \$ 26,427,993 \$ 20,524,750 \$ 16,480,585
認列之利潤(減除
已認列之損失)
減:工程進度請款金額 ( 25,514,926) ( 19,290,961) ( 16,018,132)
進行中合約淨資產
(負債)狀況
\$ 913,067 \$ 1,233,789 \$ 462,453
列報為:
合約資產-工程合約 \$ 2,008,582 \$ 1,808,890 \$ 837,973
合約負債-工程合約 ( 1,095,515) ( 575,101) ( 375,520)
\$ 913,067 \$ 1,233,789 \$ 462,453

(二 十四 )營業 成 本

110年度 109年度
工程合約成本 \$ 15,752,627 \$ 10,443,196
商品銷售成本 2,297,352 2,038,695
勞務合約成本 1,866 17,692
其他合約成本 9,218 8,589
\$ 18,061,063 \$ 12,508,172
110年度 109年度
銀行存款利息 \$ 3,865 \$ 3,544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
資產利息收入 17,500 17,630
其他利息收入 101 83
\$ 21,466 \$ 21,257
(二 十六 )其他 收 入
110年度 109年度
股利收入 \$ 48,967 \$ 109,793
租金收入 2,157 1,922
沖銷逾期應付款利益 3,199 7,667
受贈收入 - 759
其他收入-其他 10,521 17,893
\$ 64,844 \$ 138,034
(二 十七 )其他 利 益及 損
110年度 109年度
無形資產減損損失 (\$ 73,212)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減損損失 ( 66,151) -
清算子公司損失(註) ( 24,618) -
處分待出售非流動資產利益 18,315 27,584
淨外幣兌換利益 1,599 3,172
淨外幣評價利益(損失) 153 ( 62)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損失)利益 ( 948) 19,743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利益
租賃修改利益
-
-
137
23
其他利益及損失 ( 2,970) ( 4,414)
(\$ 147,832) \$ 46,183

註 : 主係子公司潤鑄於民國110年9月14日清算完結時,本公司將帳列之國外營運 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轉列為已實現之兌換損失。

110年度 109年度
利息費用:
銀行借款 \$ 26,704 \$ 24,016
租賃負債之利息費用 2,365 1,152
減:符合要件之資本化金額 ( 1,536) ( 3,507)
\$ 27,533 \$ 21,661
(二 十九 )費用

質之 額 外資 訊
110年度 109年度
本期進料及發包工程(含存貨 \$ 15,647,266 \$ 10,571,298
之變動)
員工福利費用 1,869,700 1,451,976
水電費 236,039 231,351
貨物稅 216,907 238,705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折舊費用 227,952 182,986
使用權資產折舊費用 99,541 70,136
無形資產攤銷及折耗費用 11,361 10,817
預期信用減損(利益)損失 ( 487) 1,626
其他費用 714,861 553,264
營業成本及營業費用 \$ 19,023,140 \$ 13,312,159
(三
十 )員工

利費 用
110年度 109年度
薪資費用 \$ 1,579,921 \$ 1,241,696
員工認股權費用 37,079 -
勞健保費用 113,561 89,433
退休金費用 51,606 44,481

1.依 本 公司 章 程規 定,本 公 司依 當 年度 獲利 狀 況扣 除 累積 虧損 後,如尚 有 餘額 , 應提 撥 員工 酬勞 至 少 1%。

1,451,976\$ 1,869,700\$

董事酬金 6,116 6,156 其他用人費用 70,210 81,417

2.本 公 司民 國 110 年度 及 109 年度 員 工酬 勞 估列 金 額分 別為 \$23,243 及 \$12,327, 前述 金 額 帳列 薪 資費 用 科目 。

民國 110 年 係 依截 至當 期 止之 獲 利情 況, 以 至少 1%估 列 。董 事 會決 議 實際 配 發金 額 為 \$23,243, 以現 金 方式 發放 。

經董 事 會決 議 之民 國 109 年 度員 工 酬 勞與 民 國 109 年 度 財務 報 告認 列 之金 額 一致 。 民 國 109 年度 員 工酬 勞 以 現金 之 方式 發 放。

本公 司 董事 會 通過 之員 工 酬勞 相 關資 訊可 至 公開 資 訊觀 測站 查 詢。

(三 十一 )所得 稅

1.所 得 稅費 用

(1)所得 稅 費用 組 成 部分 :

110年度 109年度
當期所得稅:
當期課稅所得產生之所得稅 \$ 474,046
\$
247,720
土地增值稅 2,650 5,876
以前年度所得稅低(高)估 ( 289 2,535)
當期所得稅總額 476,985 251,061
遞延所得稅:
暫時性差異之原始產生及迴轉 ( 32,520)
(
816)
課稅損失(虧損扣抵) ( 4,713) 17
遞延所得稅總額 ( 37,233)
(
799)
所得稅費用 \$ 439,752
\$
250,262

(2)與其 他 綜合 損 益 相關 之 所得 稅 金額 :

110年度 109年度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2,160)
\$
61
之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確定福利義務之再衡量數 ( 2,991) 1,744
國外營運機構換算差額 ( 4,300)
(
556)
合計 (\$ 9,451)
\$
1,249

2.會 計 所得 與 課稅 所得 差 異調 節 :

110年度 109年度
稅前淨利按法定稅率計算之所得稅(註) \$ 443,140 \$ 267,999
按稅法規定應剔除之費用 1,408 315
按稅法規定免課稅之所得 ( 7,735) ( 18,242)
投資抵減之所得稅影響數 - ( 3,288)
遞延所得稅資產可實現性評估變動 - 137
以前年度所得稅低(高)估數 289 ( 2,535)
土地增值稅 2,650 5,876
所得稅費用 \$ 439,752 \$ 250,262

註: 適 用稅 率 之基 礎係 按 相關 國 家所 得適 用 之稅 率 計算 。

3.因 暫 時 性 差 異 及 課 稅 損 失 (虧 損 扣 抵 )而 產 生 之 各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或 負債 金 額如 下 :

110年
認列於 認列於其他
1月1日 損益 綜合淨利 12月31日
遞延所得稅資產:
-暫時性差異:
存貨跌價損失 \$
340
\$
1,058
\$
-
\$
1,398
退休金精算損益 23,736 (
2,652)
(
2,991)
18,093
保固準備 17,865 3,281 - 21,146
未實現損益 12,033 (
832)
- 11,201
評價損益 44,299 - - 44,299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
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4,300 - (
4,300)
-
未實現銷貨折讓 1,957 (
335)
- 1,622
未實現減損損失 - 27,872 - 27,872
-課稅損失(虧損扣抵) - 4,713 - 4,713
小計 104,530 33,105 (
7,291)
130,344
遞延所得稅負債:
-暫時性差異:
金融商品未實現利益 - - (
2,160)
(
2,160)
未實現兌換利益 (
4)
(
32)
- (
36)
資本公積 (
13,939)
- - (
13,939)
國外投資利益 (
4,160)
4,160 - -
小計 (
18,103)
4,128 (
2,160)
(
16,135)
合計 \$
86,427
\$
37,233
(\$
9,451)
\$
114,209
109年
認列於 認列於其他
1月1日 損益 綜合淨利 12月31日
遞延所得稅資產:
-暫時性差異:
存貨跌價損失 \$ 369
(\$
29) \$
-
\$
340
退休金精算損益 21,552 440 1,744 23,736
保固準備 18,411 ( 546) - 17,865
未實現損益 7,551 4,482 - 12,033
評價損益 44,299 - - 44,299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
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4,856 - (
556)
4,300
IFRS 16財稅差 137
(
137) - -
未實現銷貨折讓 1,646 311 - 1,957
-課稅損失(虧損扣抵) 17
(
17) - -
小計 98,838 4,504 1,188 104,530
遞延所得稅負債:
-暫時性差異:
金融商品未實現利益 ( 61) - 61 -
未實現兌換利益 ( 16) 12 - (
4)
資本公積 (
13,939)
- - (
13,939)
國外投資利益 ( 443)
(
3,717) - (
4,160)
小計 (
14,459)
( 3,705) 61 (
18,103)
合計 \$
84,379
\$ 799 \$
1,249
\$
86,427

4.本 合 併 公 司 尚 未 使 用 之 課 稅 損 失 之 有 效 期 限 及 未 認 列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資產 相 關金 額 如下 :

110年12月31日
未認列遞延
發生年度 申報數/核定數 尚未抵減金額 所得稅資產金額 最後扣抵年度
110年度 \$ 23,565 \$ 23,565 \$ - 120年度

5.本 公 司營 利 事業 所得 稅 業經 稅 捐稽 徵機 關 核定 至 民 國 108 年度 。

(三 十二 )非控 制 權益

孫公 司 現金 增 資, 本合 併 公司 未 依持 股比 例 認購

本合 併 公司 之 孫公 司潤 德 於民 國 110 年 9 月 14 日 辦理 現 金增 資 發行 新 股 , 本 合 併 公 司 未 依 持 股 比 率 認 購 , 使 得 對 潤 德 之 綜 合 持 股 比 率 自 39.15%下降 至 35.57%, 相關 說 明請 詳 附 註四 (三 )。

民 國 110 年 度孫 公 司 潤德 權 益 之變 動 對 歸屬 於 母 公司 業 主 權益 之 影響 如下 :

110年度
現金 \$ 165,135
股份基礎给付 37,079
非控制權益帳面金額增加 ( 186,461)
\$ 15,753
表列:

資本公積-認列對子公司所有權益變動數 15,753\$

(三 十三 )每股 盈 餘

110年度
追溯調整流通 每股盈餘
稅後金額 在外股數(仟股) (元)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 \$
1,842,218
184,950 9.96\$
稀釋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 \$
1,842,218
184,950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酬勞 - 223
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加
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1,842,218
185,173 9.95\$
109年度
追溯調整流通 每股盈餘
稅後金額 在外股數(仟股) (元)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 \$
1,009,976
184,950 5.46\$
稀釋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 \$
1,009,976
184,950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酬勞 - 224
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加
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1,009,976
185,174 5.45\$

上 述追 溯 調 整流 通 在 外股 數 , 業已 依 民 國 110 年 度盈 餘 轉 增資 比 例追 溯調 整 之。

(三 十四 )現金 流 量補 充 資訊

1.不 影 響現 金 流量 之投 資 活動 :

110年度 109年度
預付設備款及工程款轉列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64,723
\$
104,054

2.僅 有 部分 現 金支 付之 投 資活 動 :

110年度 109年度
取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 \$ 203,800 \$ -
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減:期末應付投資款 ( 5,857) -
本期支付現金 \$ 197,943 \$ -
110年度 109年度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229,996 \$ 516,128
加:期初其他應付款 9,899 5,091
減:期末其他應付款 ( 36,364) ( 9,899)
減:受贈收入 ( - 759)
本期支付現金 \$ 203,531 \$ 510,561
110年度 109年度
購置無形資產 \$ 21,753 \$ 21,762
加:期初其他應付款 - 33
本期支付現金 \$ 21,753 \$ 21,795

3.不 影 響現 金 流量 之籌 資 活動 :

110年度 109年度
股票股利 \$ 499,500 \$ -

(三 十五 )來自 籌 資活 動 之負 債之 變 動

110年
租賃負債
應付 (含一年 存入 來自籌資活動
短期借款 短期票券 長期借款 內到期) 保證金 之負債總額
1月1日 \$
290,000
259,879\$ \$
1,650,000
\$
75,111
18,081\$ \$
2,293,071
籌資現金流量之變動 110,000 250,000 850,000 (
97,361)
461 1,113,100
其他非現金之變動 ( -
203)
- 281,410 - 281,207
12月31日 \$
400,000
509,676\$ \$
2,500,000
\$
259,160
18,542\$ \$
3,687,378
109年
租賃負債
應付 (含一年 存入 來自籌資活動
短期借款 短期票券 長期借款 內到期) 保證金 之負債總額
1月1日 \$
203,000
\$
639,788
\$
1,650,000
\$
122,943
28,274\$ \$
2,644,005
籌資現金流量之變動 87,000 (
380,000)
- (
69,157)
(
10,200)
(
372,357)
匯率變動之影響 - - - (
1)
7 6
其他非現金之變動 -
91
- 21,326 - 21,417
12月31日 \$
290,000
\$
259,879
\$
1,650,000
\$
75,111
18,081\$ \$
2,293,071

七、 關係 人 交易

(一)關係 人 之名 稱 及關 係

關係人名稱 與本合併公司關係
潤泰創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潤泰創新) 母公司
潤泰創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潤泰開發) 兄弟公司
潤泰百益股份有限公司 兄弟公司
潤泰旭展股份有限公司 兄弟公司
潤泰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 兄弟公司
潤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兄弟公司
潤泰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兄弟公司
潤泰全球股份有限公司(潤泰全球) 其他關係人(對本合併公司之母公司採權益法
認列之公司)
潤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潤泰營造) 其他關係人(本合併公司之管理階層為該公司
之法人董事代表人)
潤雅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關係人(母公司之關聯企業之法人董事為
該公司之控制公司)
匯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關係人(母公司之董事長為其法人董事代
表人)
大潤發流通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關係人(母公司為該公司之法人監察人)
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南山人壽) 其他關係人(母公司之關聯企業為該公司之控
制公司)
南山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關係人(母公司之關聯企業為該公司之控
制公司)
興業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關係人(母公司之關聯企業之子公司)
潤華染織廠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關係人(本合併公司之管理階層為該公司
之法人董事代表人)
宜泰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關係人(本合併公司之管理階層為該公司
之法人董事代表人)
北京潤泰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潤泰) 其他關係人(母公司採權益法投資之關聯企業
之曾孫公司)
關係人名稱 與本合併公司關係
潤福生活新象館 其他關係人(本合併公司之母公司之子公司之
管理階層為該行號之負責人)
任盈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關係人(本合併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之一
等親為該公司董事長)
尹書田醫療財團法人 其他關係人(母公司之關聯企業之法人董事)
尹衍樑 其他關係人(母公司之法人董事代表人之一等
親)
賴士勳(註1) 主要管理階層(本公司之前董事長)
李志宏(註1&註2) 主要管理階層(本公司之董事長及子公司之前
董事長)
莫惟瀚(註2) 主要管理階層(本公司之總經理及子公司之董
事長)
陳學賢(註3) 主要管理階層(子公司之總經理)
丘惠生(註3) 主要管理階層(子公司之前總經理)
簡滄圳 主要管理階層(母公司及孫公司之董事長)
盧玉璜 主要管理階層(孫公司之總經理)
1:賴 士 勳已 於 民國

110 年
辭 任本 公 司董 事 長職
7 月
31
日 退休
務 ,並
  • 董事 會 決議 推 舉李 志宏 自 民 國 110 年 8 月 1 日起 擔 任董 事 長。
  • 註 2:李 志 宏於 民 國 110 年 10 月 5 日辭 任 子公 司 董事 長, 並 經董 事 會決 議 推舉 莫 惟瀚 擔 任子 公司 董 事長 。
  • 註 3:丘 惠 生於 民 國 110 年 10 月 5 日辭 去 子公 司 總經 理職 務 ,並 經 董事 會 決議 改 聘陳 學 賢擔 任子 公 司總 經 理。

(二 )與關 係 人間 之 重大 交易 事 項

1.營 業 收入

110年度 109年度
工程承攬:
-潤泰創新 \$
2,891,615
\$ 1,703,493
-兄弟公司 983,354 682,421
-其他關係人 228,435 254,948
商品銷售:
-母公司 17,619 -
-其他關係人 13 3,136
勞務銷售:
-母公司 635 1,009
-其他關係人 - 1,466
總計 \$
4,121,671
\$ 2,646,473

工程 承 攬之 合 約價 格、商 品 銷 售及 勞 務 銷售 價 格係 由 雙方 議價,並 依 據合 約規 定 期限 收 取價 款。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應收票據:
-潤泰創新 \$
-
\$
63,475
-潤泰開發 - 42,134
-潤泰營造 - 40,931
-兄弟公司 5,713 -
\$
5,713
\$
146,540
應收帳款:
-母公司 \$
97,996
\$
60,627
-潤泰開發 179,424 -
-兄弟公司 731 -
-其他關係人 - 3,608
\$
278,151
\$
64,235
其他應收款(註1):
-南山人壽 \$
9,038
\$
9,038
-其他關係人 29 -
\$
9,067
\$
9,038
合約資產(註2):
-潤泰創新 \$
250,348
\$
182,061
-兄弟公司 37,048 53,079
-其他關係人 - 8,591
\$
287,396
\$
243,731

註 1: 主係 應 收利 息 及人 員 借調 之 應收 薪資 款 項。

註 2: 主係 工 程合 約 相關 之 工程 保 留款 。

3.尚 未 完工 之 工程 承攬 及 預收 工 程款

110年12月31日
合約總價(未含稅) 已依工程進度請款金額
潤泰創新 \$ 17,213,195
\$
5,703,208
潤泰開發 3,288,278 608,063
兄弟公司 431,570 97,610
\$ 20,933,043
\$
6,408,881
109年12月31日
合約總價(未含稅) 已依工程進度請款金額
潤泰創新 \$ 18,311,450
\$
5,324,151
潤泰開發 4,787,997 1,045,188
兄弟公司 407,333 -
其他關係人 486,749 276,250
\$ 23,993,529
\$
6,645,589

4.利 息 收入

110年度 109年度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利息收入:
-南山人壽 \$
17,500
\$
17,500
5.財
產 交易

(1)處分 不 動產 、 廠 房及 設 備

處分價款 處分利益
北京潤泰 \$
37,059
\$
19,105

109年度

本合 併 公司 於 民國 109 年 8 月 20 日簽 訂房 屋 出售 合 約, 處分 位 於上 海 市 閔行 區 華 光 路 300 巷 35 號 402 室 之 建物 , 合 約 價 款 (含 稅 )計 \$37,059(約 人 民 幣 8,678 仟 元),處 分利 益計 \$19,105(約人 民 幣 4,482 仟元 ),於 民 國 109 年 9 月 10 日完 成 所 有權 移 轉,並 於 民 國 109 年 10 月 10 日 收 取全 額 款 項。

(2)處分 待 出售 非 流 動資 產

109年度
處分價款 處分利益
北京潤泰 \$
33,519
\$ 7,822

本合 併 公司 於 民國 109 年 10 月 12 日 簽 訂房 屋 出售 合 約, 處分 位 於北 京市 朝 陽區 東 四環 中 路 62 號 樓 13 層 1304 室 之建 物,合約 價款 (含 稅) 計 \$33,519(約 人民 幣 7,829 仟 元),處 分利 益 計 \$7,822(約 人民 幣 1,826 仟元 ), 於 民國 109 年 10 月 23 日 完成 所有 權 移轉 , 並於 民國 109 年 12 月 4 日 收取 全 額 款項 。

  • 6.租 賃 交易 承租 人/租金 費 用
  • (1)本合 併 公司 向 關 係人 承 租土 地 及倉 庫, 租 賃合 約 之期 間為 民國 106 年 至 111 年 。 租賃 合 約係 採 個別 協 商並 包含 各 種不 同 之條 款及 條 件, 除 租 賃 之 資 產不 得 用 作 借 貸 擔 保外 , 亦 不 得 以 業 務轉 讓 、 合 併 等 形 式將 權利 轉 讓給 他 人。
  • (2)本合 併 公司 於 民 國 109 年 6 月與 潤 泰全 球 簽訂 土 地租 賃合 約 ,惟 前 述 租賃 標 的尚 在 整理 中, 截 至民 國 110 年 12 月 31 日止 , 租賃 標 的尚 未 開始 移 交,前 述 租賃 依期 間 及折 現 率計 算之 現 金給 付 價值 為 \$561,562。 前述 交 易價 格 係參 酌戴 德 梁行 不 動產 估價 師 事務 所 之鑑 價結 果 而得 。
  • (3)屬短 期 租賃 合 約 之租 金 費用
110年度 109年度
其他關係人 \$
16,799
\$
5,652

(4)租賃 負 債

A.期 末 餘額 :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租賃負債總額
減﹕一年內到期部分
\$ 21,253 \$ 48,410
(表列「租賃負債-流動」) ( 21,253) ( 29,587)
\$ \$ - 18,823
B.利 息 費用 :
110年度 109年度
其他關係人 \$ 365 \$ 708
7.關 係 人提 供
背書
保證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主要管理階層及其他關係人 \$ 11,792,870 \$ 8,383,000

8.其 他

子公 司 之土 地 包含 部分 農 牧用 地,惟 受 法令 限 制無 法 辦理 產權 登 記,故於 民國 98 年度 、 99 年度 、 104 年 度 、 107 年 度及 109 年 度 取得 之 農牧 用 地 登記 予 主要 管 理階 層及 其 他關 係 人並 設定 抵 押權 予 子公 司,原 屬屏 東 里 港 廠之 農 牧用 地,業 經 主管 機 關同 意 變更 為交 通 用地,出 名 人 將其 所 有權 移 轉登 記 子公 司,並 於民 國 110 年 12 月 27 日完 成 變更 登 記,截 至 民 國 110 年 12 月 31 日 止 , 該農 牧 用地 帳 面值 計 \$84,306,列 於 「 不動 產 、廠 房 及 設備 」。

(三)主要 管 理階 層 薪酬 資訊

110年度 109年度
短期員工福利 \$ 229,833 \$ 197,528
員工認股權費用(註) 15,716 -
退職後福利 3,554 3,483
離職福利 18,087 1,466
總計 \$ 267,190 \$ 202,477

註: 本 期孫 公 司潤 德現 金 增資 保 留員 工認 購 之說 明 請詳 附註 六 (十 八 )。

八、 質押 之 資產

本合 併 公司 之 資產 提供 擔 保明 細 如下 :

帳面價值
資產項目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擔保用途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表列「其他流動
資產」)
\$
587,627
\$ 117,199 業務承攬、工程履約保
證金及保固等保證
土地(表列「不動產
、廠房及設備」)
房屋及建築(表列
「不動產、廠房
1,367,269 1,367,269 長短期借款及額度擔保
及設備」) \$
205,923
2,160,819
\$ 229,319
1,713,787
長短期借款及額度擔保
  • 九、 重大 或 有負 債 及未 認列 之 合約 承 諾
  • (一)或 有事 項

請詳 附 註六 (九 )。

(二 )承 諾事 項

除附 註 六 (八 )及七 所述 者 外, 其 他重 大承 諾 事項 如 下:

  • 1.截 至 民 國 110 年 及 109 年 12 月 31 日止 , 本合 併 公司 為營 造 工程 所 簽訂 之發 包 工程 合 約價 款分 別 計 \$37,198,539 及 \$31,678,533,並 已 依約 支 付 \$19,395,490 及 \$16,507,881, 餘款 將 依 工程 進 度陸 續 支付 。
  • 2.本 合 併公 司 已開 立而 尚 未使 用 之信 用狀 金 額如 下 :
幣別(仟元)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美元(USD) \$ 211 \$ 447
歐元(EUR) 721 592
  • 3.本 公 司於 民 國 107 年 7 月與 桃 園市 政府 簽 訂桃 園 市中 壢區 一 號基 地 新建 公營 住 宅統 包 工程 案, 於 民 國 107 年 9 月 向 財政 部 登 記 有案 之 本國 銀 行 申請 專 案保 證 額度 計 \$1,262,250,截 至民 國 110 年 12 月 31 日 已 動用 保 證額 度 計 \$362,250,係 以 本國 銀 行出 具之 保 證金 保 證書 。
  • 4.本 公 司於 民 國 108 年 5 月因 業 務承 攬及 工 程履 約 保證 向財 政 部登 記 有案 之本 國 銀行 申 請保 證額 度 並開 立 保證 票據 計 \$400,000。
  • 十、 重大 之 災害 損 失

無此 情 形。

十一 、 重大 之 期後 事 項

無此 情 形。

十二 、 其他

(一)資本 管 理

本合 併 公司 之 資本 管理 目 標,係 為 保障 公司 能 繼續 經 營,維 持最 佳 資本 結 構以 降 低資 金 成本,並 為 股 東提 供 報 酬。為 了 維持 或 調 整資 本 結構,本 合 併公 司 可能 會 調整 支付 予 股東 之 股利 金額、退 還資 本 予股 東、發 行 新股 或 出 售 資 產 以 調 整 至 最 適 資 本 結 構 。 本 合 併 公 司 利 用 負 債 資 本 比 率 以 監 控 其資 本,該比 率 係按 債務 淨 額除 以 資本 總額 計 算。債 務 淨額 之計 算 為總 借 款( 包括 合 併資 產 負債 表 所列 報 之「 流動 及 非流 動 借款 」)扣 除現 金 及約 當現 金。資本 總 額 之計 算 為合 併 資產 負債 表 所列 報 之「 權益 」加 上債 務 淨 額。

本合 併 公司 於 民 國 110 年度 之 策略 維 持 與民 國 109 年 度相 同。於民 國 110 年 及 109 年 12 月 31 日 , 本合 併 公司 之 負債 資 本比 率 如下 :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總借款 \$ 3,410,000 \$ 2,200,000
減:現金及約當現金 ( 1,666,938) ( 883,686)
債務淨額 1,743,062 1,316,314
總權益 8,212,237 5,705,094
總資本 \$ 9,955,299 \$ 7,021,408
負債資本比率 17.51% 18.75%
(二 )金融

1.金

工具
之 種類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金融資產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3,424,351 \$ 1,779,997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 1,666,938 \$ 883,686
應收票據(含關係人) 1,182,683 281,524
應收帳款(含關係人) 1,428,139 968,500
其他應收款(含關係人) 9,634 10,566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500,000 500,000
其他金融資產(表列「其他流動
資產」) 587,627 117,199
存出保證金(表列「其他流動資
產」及「其他非流動資產」) 51,984 56,687
\$ 5,427,005 \$ 2,818,162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金融負債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
400,000
\$
290,000
應付短期票券 509,676 259,879
應付票據 864,634 793,254
應付帳款 2,146,709 1,651,913
其他應付款 745,863 535,012
長期借款 2,500,000 1,650,000
存入保證金(表列「其他非流
動負債」) 18,542 18,081
\$
7,185,424
\$
5,198,139
租賃負債-流動及非流動 \$
259,160
\$
75,111

2.風 險 管理 政 策

  • (1)本 合 併 公 司 日 常 營 運 受 多 項 財 務 風 險 之 影 響 , 包 含 市 場 風 險 (包 括 匯率 風 險、利率 風 險及 價 格風 險)、信 用風 險 及流 動 性風 險。本合 併 公司 整 體風 險 管理 政策 著 重於 金 融市 場之 不 可預 測 事項,並 尋求 可 降低 對 本合 併 公司 財務 狀 況及 財 務績 效之 潛 在不 利 影響 。
  • (2)風險 管 理工 作 由 財務 部 按照 董 事會 核准 之 政策 執 行, 並與 本 合併 公 司營 運 單位 密 切合 作,負 責 辨認、 評 估與 規 避財 務 風險 。董事 會 對 整 體 風 險 管 理 訂 有 書 面 原 則 , 亦 對 特 定 範 圍 與 事 項 提 供 書 面 政 策 , 例如 匯 率風 險、 利 率風 險、 信用 風 險 、衍生 與 非衍 生 金 融工 具 之使 用, 以 及剩 餘 流動 資金 之 投資 。
  • 3.重 大 財務 風 險之 性質 及 程度
  • (1)市場 風 險

匯率 風 險

A.本 合 併公 司 財務 風險 管 理目 標,係 為管 理 與營 運 活動 相關 之 匯率 風險、利 率風 險、信 用風 險 及流 動 性風 險。為 降 低相 關 財務 風險, 本合 併 公司 致 力於 辨認、評估 並 規避 市場 之 不確 定 性,以降 低 市 場變 動 合併 對 公司 財務 績 效之 潛 在不 利影 響 。

B.本 合 併公 司 從事 之業 務 涉及 若 干非 功能 性 貨幣,故 受 匯率 波 動之 影響 , 具匯 率 波動 影響 之 外幣 資 產及 負債 資 訊如 下 :

敏感度分析
外幣 帳面金額
(仟元) 匯率 (新台幣) 變動幅度 影響損益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金:新台幣 \$4,994 27.68 \$ 138,234 1% \$
1,382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金:新台幣 17 27.68 471 1% 5
鎊:新台幣 23 37.30 858 1% 9
109年12月31日
敏感度分析
外幣 帳面金額
(仟元) 匯率 (新台幣) 變動幅度 影響損益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金:新台幣 \$ 27 28.48 \$
769
1% \$
8
金:人民幣 212 6.5210 6,038 1% 60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金:新台幣 353 28.48 10,053 1% 101

110年12月31日

C.本 合 併公 司 貨幣 性項 目 因匯 率 波動 具重 大 影響 於 民國 110 年 度 及 109 年 度認 列 之兌 換 利益( 含 已實 現 及未 實現 )金 額分 別 為 \$1,752 及 \$3,110。

價格 風 險

  • A.本 合 併公 司 暴露 於價 格 風險 之 權益 工具,係 所持 有 帳 列於 透 過其 他綜 合 損益 按 公允 價值 衡 量之 金 融資 產。為 管 理權 益 工 具投 資 之 價格 風 險,本 合併 公司 將 其投 資 組合 分散,其分 散 之方 式係 根 據 本合 併 公司 設 定之 限額 進 行。
  • B.本 合 併公 司 主要 投資 於 國內 公 司發 行之 權 益工 具,此 等權 益 工具 之價 格 會因 該 投資 標的 未 來價 值 之不 確定 性 而受 影 響。若該 等 權 益工 具 價格 上 升或 下 跌 1%,而 其他 所 有因 素 維持 不 變之 情況 下, 對民 國 110 年 度 及 109 年度 其 他綜 合 損 益因 分 類為 透 過其 他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利 益 或 損 失 分 別 增 加 或 減 少 \$34,244 及 \$17,800。

現金 流 量及 公 允價 值利 率 風險

  • A.本 合 併公 司 之利 率風 險 主要 來 自按 浮動 利 率發 行 之長 期借 款,使 本合 併 公司 暴 露於 現金 流 量利 率 風險。於民 國 110 年 度 及 109 年 度, 本 合併 公 司按 浮動 利 率發 行 之借 款主 要 為新 台 幣計 價。
  • B.本 合 併公 司 之借 款係 採 攤銷 後 成本 衡量,依 據合 約 約 定每 年 利率 會 重 新 訂 價 , 因 此 本 合 併 公 司 暴 露 於 未 來 市 場 利 率 變 動 之 風 險 。
  • C.當 借 款 利 率 上 升 或 下 跌 0.1%, 而 其 他 所 有 因 素 維 持 不 變 之 情 況 下 , 民 國 110 年 度 及 109 年 度 之 稅 後 淨 利 將 分 別 減 少 或 增 加 \$2,000 及 \$1,320,主要 係 因浮 動 利率 借款 導 致利 息 費用 隨之 變 動 所致 。
  • (2)信用 風 險
  • A.本 合 併 公 司 之 信 用 風 險 係 因 客 戶 或 金 融 工 具 之 交 易 對 手 無 法 履 行合 約 義務 而 導致 本合 併 公司 財 務損 失之 風 險,主 要 來 自交 易 對 手無 法 清償 按 收款 條件 支 付之 應 收帳 款,及 分 類為 按 攤 銷後 成 本 衡量 合 約現 金 流量 。
  • B.本 合 併公 司 係以 合併 公 司角 度 建立 信用 風 險之 管 理。對於 往 來之 銀行 及 金融 機 構,設定 僅 有獲 獨 立信 評等 級 至少 為「 A」級者,始 可被 接 納為 交 易對 象。依 內部 明 定之 授信 政 策,合 併公 司內 各 營 運個 體 與每 一 新客 戶於 訂 定付 款 及提 出交 貨 之條 款 與條 件前,須 對其 進 行管 理 及信 用風 險 分析。內 部 風險 控 管係 透 過考 慮其 財 務 狀況、過 往 經驗 及 其他 因 素,以評 估 客戶 之 信用 品 質。個別 風 險 之限 額 係董 事 會依 內部 或 外部 之 評等 而制 訂,並定 期 監 控信 用 額 度之 使 用。
  • C.本 合 併公 司 採 用 IFRS 9 提 供 前提 假 設, 當 合約 款 項按 約定 之 支 付條 款 逾期 超 過 90 天, 視 為已 發 生違 約。
  • D.本 合 併公 司 採 用 IFRS 9 提 供 以下 之 前提 假 設, 作 為判 斷自 原 始 認列 後 金融 工 具之 信用 風 險是 否 有顯 著增 加 之依 據 : 當合 約 款項 按 約定 之支 付 條款 逾 期超 過 30 天 ,視 為 金 融資 產 自 原始 認 列後 信 用風 險已 顯 著增 加 。
  • E.本 合 併公 司 用以 判定 債 務工 具 投資 為信 用 減損 之 指標 如下 :
    • (A)發 行 人 發 生 重 大 財 務 困 難 , 或 將 進 入 破 產 或 其 他 財 務 重 整 之 可能 性 大增 ;
    • (B)發行 人 由於 財 務 困難 而 使該 金 融資 產之 活 絡市 場 消失 ;
    • (C)發行 人 延滯 或 不 償付 利 息或 本 金;
    • (D)導 致 發 行 人 違 約 有 關 之 全 國 性 或 區 域 性 經 濟 情 況 不 利 之 變 化。
  • F.本 合 併 公 司 按 客 戶 評 等 及 客 戶 類 型 之 特 性 將 對 客 戶 之 應 收 帳 款 及合 約 資產 分 組,採用 簡 化作 法 以損 失率 法 為基 礎 估計 預期 信 用 損失 。

  • G.本 合 併公 司 經追 索程 序 後,對 無 法 合理 預 期可 回 收金 融資 產 之金 額予 以 沖銷,惟 本 合併 公 司仍 會 持續 進行 追 索之 法 律程 序以 保 全 債權 之 權利 。

  • H.本 合 併 公 司 納 入 台 灣 經 濟 研 究 院 景 氣 觀 測 報 告 對 未 來 前 瞻 性 的 考量 調 整按 特 定期 間歷 史 及現 時 資訊 所建 立 之損 失 率,以估 計 應 收帳 款 (含 關係 人 )及合 約 資產 之 備抵 損失,民 國 110 年 及 109 年 12 月 31 日 之 損失 率 法如 下 :
個別 群組A 群組B 合計
110年12月31日
預期損失率 - 0.01%~0.03% 0.53%~100%
帳面價值總額 \$
-
\$
4,735,978
\$
7,749
\$
4,743,727
備抵損失 - 69 3,793 3,862
個別 群組A 群組B 合計
109年12月31日
預期損失率 100% 0.01%~0.03% 1.46%~100%
帳面價值總額 \$
4,412
\$
3,637,451
\$
10,765
\$
3,652,628
備抵損失 4,412 71 3,959 8,442
個別:寶德 電 化材 料(股)公司 於 民 國 109 年 2 月 經董 事 會 決議
請破 產,本 公司 已 將應
帳款 之
帳面
價值
調 整為 \$0,並 認
列預
信用 減 損損 失\$4,093。本公 司 經評 估 此應
帳款 因
無法 合 理預

可回
收之 金 額,於民 國 110 年予 以 沖銷,惟
本 公 司 仍 會

續 進 行

索 之 法
律 程 序
以 保
債 權 之 權 利 。

群 組 A:未 有 逾期 付 款之 客 戶。

群 組 B:曾 有 逾期 付 款之 客 戶。

I.本 合 併公 司 採簡 化作 法 之應 收 帳款 備抵 損 失變 動 表如 下:

110年 109年
1月1日 \$ 8,442
\$
8,397
提列減損損失 - 1,626
減損損失迴轉 ( 487) -
因無法收回而沖銷之款項 ( 4,093)
(
1,581)
12月31日 \$ 3,862
\$
8,442

(3)流動 性 風險

A.現 金 流量 預 測是 由各 營 運個 體 執行,並 由財 務 部予 以 彙總、監 控 流動 資 金需 求 並予 預測,以 確保 各 營 運個 體 有足 夠 資金 得以 支 應 營運 需 要。

  • B.各 營 運個 體 所持 有之 剩 餘現 金,在 超過 營 運資 金 管理 所需 時,則 將 剩 餘 資 金 投 資 於 附 息 之 活 期 存 款 、 定 期 存 款 及 約 當 現 金 -附 買 回債 券,其 所 選擇 之工 具 具有 適 當之 到期 日 或足 夠 流動 性,以 因 應上 述 預測 並 提供 充足 之 調度 水 位。 於民 國 110 年及 109 年 12 月 31 日 , 本 合 併 公 司 持 有 貨 幣 市 場 部 位 分 別 為 \$1,350,928 及 \$684,149, 預 期可 即時 產 生現 金 流量 以管 理 流動 性 貨幣 。
  • C.下 表 係 本 合 併 公 司 之 非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 按 相 關 到 期 日 予 以 分 組 , 非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係 依 據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至 合 約 到 期 日 之 剩 餘 期 間 進行 分 析。 下 表所 揭露 之 合約 現 金流 量金 額 係未 折 現之 金額 。 非衍生金融負債:
110年12月31日 3個月以下 3個月至1年內 1年以上
短期借款 \$
400,000
\$
-
\$
-
應付短期票券(註) 510,000 - -
應付票據 860,676 3,958 -
應付帳款 1,126,904 583,725 436,080
其他應付款 741,875 1,507 2,481
租賃負債(註) 38,839 67,833 157,457
長期借款(註) 6,062 1,516,986 1,006,630
註:該金額包含預計未來支付之利息。

非衍生金融負債:

109年12月31日 3個月以下 3個月至1年內 1年以上
短期借款 \$
290,000
\$
-
\$
-
應付短期票券(註) 260,000 - -
應付票據 787,955 5,299 -
應付帳款 860,706 464,181 327,026
其他應付款 487,241 45,394 2,377
租賃負債(註) 24,419 24,234 27,139
長期借款(註) 4,108 111,945 1,560,475
註:該金額包含預計未來支付之利息。

(三)公允 價 值資 訊

  • 1.為 衡 量 金 融 及 非 金 融 工 具 之 公 允 價 值 所 採 用 評 價 技 術 的 各 等 級 定 義 如 下:
  • 第 一 等 級 : 企 業 於 衡 量 日 可 取 得 之 相 同 資 產 或 負 債 於 活 絡 市 場 之 報 價 (未 經 調 整 )。 活 絡 市 場 係 指 有 充 分 頻 率 及 數 量 之 資 產 或 負 債 交 易 發 生 , 以 在 持 續 基 礎 上 提 供 定 價 資 訊 之 市 場 。 本 合 併公 司 投資 之 上市 櫃股 票 投資 之 公允 價值 皆 屬之 。
  • 第 二 等 級 : 資 產 或 負 債 直 接 或 間 接 之 可 觀 察 輸 入 值 , 但 包 括 於 第 一 等 級之 報 價者 除 外。
  • 第 三 等 級 : 資 產 或 負 債 之 不 可 觀 察 輸 入 值 。 本 合 併 公 司 之 無 活 絡 市 場 之權 益 工具 投 資屬 之。

  • 2.本 合 併公 司 非以 公允 價 值衡 量 之金 融工 具(包 括現 金 及 約當 現 金、按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應 收 票 據 (含 關 係 人 )、 應 收 帳 款 (含 關 係 人 )、其 他 應收 款 (含關 係 人 )、其 他 金 融資 產 、短 期 借款 、應 付 短期 票 券、 應 付票 據 、應 付帳 款 、其 他 應付 款、 長 期借 款 及其 他金 融 負債 )的 帳面 金 額係 公 允價 值之 合 理近 似 值。

  • 3.以 公 允價 值 衡量 之金 融 工具,本 合併 公司 依 資產 之 性質、特性 及 風險 及 公允 價 值等 級 之基 礎分 類 ,相 關 資訊 如下 :
  • (1)本合 併 公司 依 資 產之 性 質分 類 ,相 關資 訊 如下 :
110年12月31日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資產
重複性公允價值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融資產-非流動
權益證券 \$
3,340,074
\$
-
\$
84,277
\$
3,424,351
109年12月31日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資產
重複性公允價值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融資產-非流動
權益證券 \$
1,710,442
\$
-
\$
69,555
\$
1,779,997
  • (2)本合 併 公司 用 以 衡量 公 允價 值 所使 用之 方 法及 假 設說 明如 下 :
  • A.本 合 併公 司 於活 絡市 場 交易 之 金融 工具,其 公允 價 值 係依 資 產負 債表 日 之市 場 報價 衡量。本 合併 公 司 持有 金 融資 產 之市 場報 價 為 收盤 價,該 等 工具 係 屬於 第 一等 級。(第 一等 級 之工 具 主要 係權 益 工具,其 分 類 為透 過 其他 綜 合損 益 按公 允價 值 衡量 之 金融 資產。)
  • B.除 上 述有 活 絡市 場之 金 融工 具 外,其餘 金 融工 具 之公 允價 值 係以 評價 技 術或 參 考交 易對 手 報價 取 得。透過 評 價技 術 所取 得之 公 允 價 值 可 參 照 其 他 實 質 上 條 件 及 特 性 相 似 之 金 融 工 具 之 現 時 公 允 價值、現金 流 量折 現法 或 以其 他 評價 技術,包括 以 合併 資產 負 債 表日 可 取得 之 市場 資訊 運 用模 型 計算 而得 。
  • C.評 價 模型 之 產出 係預 估 之概 算 值,而評 價 技術 可 能無 法反 映 本合 併公 司 持有 金 融工 具及 非 金融 工 具之 所有 攸 關因 素。因 此評 價 模 型之 預 估值 會 適當 地根 據 額外 之 參數 予以 調 整,例 如 模 型風 險 或 流動 性 風險 等。根 據本 合 併公 司 之公 允價 值 評價 模 型管 理政 策 及 相關 之 控制 程 序,管理 階 層相 信 為允 當表 達 合併 資 產負 債表 中 金 融工 具 及非 金 融工 具之 公 允價 值,評 價調 整 係屬 適 當且 必要。在 評價 過 程中 所 使用 之價 格 資訊 及 參數 係經 審 慎評 估,且 適當 地 根 據目 前 市場 狀 況調 整。

  • D.本 合 併 公 司 將 信 用 風 險 評 價 調 整 納 入 金 融 工 具 及 非 金 融 工 具 公 允價 值 計算 考 量,以分 別 反映 交 易對 手信 用 風險 及 本合 併公 司 信 用品 質 。

  • 4.民 國 110 年 度 及 109 年度 無 第一 等 級 與第 二 等級 間 之任 何移 轉 。
  • 5.下 表 列示 民 國 110 年 度 及 109 年度 第 三等 級 之變 動 :
110年 109年
權益證券
權益證券 及理財商品
1月1日 \$
69,555
\$ 95,110
認列於損益之利益或損失
帳列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137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利益或損失
帳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 14,722 13,655
本期出售 - ( 38,373)
匯率影響數 ( - 974)
12月31日 \$
84,277
\$ 69,555
  • 6.民 國 110 年 度 及 109 年度 無 自第 三 等 級轉 入 及轉 出 之情 形。
  • 7.有 關 屬 第 三 等 級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項 目 所 使 用 評 價 模 型 之 重 大 不 可 觀 察 輸 入值 之 量化 資 訊及 重大 不 可觀 察 輸入 值變 動 之敏 感 度分 析說 明 如下 :
110年12月31日 重大不可觀察 區間 輸入值與
公允價值 評價技術 輸入值 (加權平均) 公允價值關係
非衍生權益工具:
非上市上櫃公
司股票
\$
84,277
可類比上市
上櫃公司法
缺乏市場流通
性折價
19.82% 市場流通性折價愈
高,公允價值愈低
109年12月31日
公允價值
評價技術 重大不可觀察
輸入值
區間
(加權平均)
輸入值與
公允價值關係
非衍生權益工具:
非上市上櫃公
司股票
\$
69,555
可類比上市
上櫃公司法
缺乏市場流通
性折價
20.27% 市場流通性折價愈
高,公允價值愈低

8.本 合 併 公 司 經 審 慎 評 估 選 擇 採 用 之 評 價 模 型 及 評 價 參 數 , 惟 當 使 用 不 同 之 評 價 模 型 或 評 價 參 數 可 能 導 致 評 價 之 結 果 不 同 。 針 對 分 類 為 第 三 等級 之 金融 資 產,若 評價 參 數變 動,則 對 本期 損 益或 其 他綜 合損 益 之影 響如 下 :

110年度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輸入值 變動 有利變動 不利變動
金融資產
權益工具 缺乏市場流通性折價 ±1% \$
843
(\$
843)

109年度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輸入值 變動 有利變動 不利變動
金融資產
權益工具 缺乏市場流通性折價 ±1% \$ 696 (\$ 696)
  • 十三 、 附註 揭 露事 項
  • (一)重大 交 易事 項 相關 資訊
    • 1.資 金 貸與 他 人情 形: 無 此情 形 。
    • 2.為 他 人背 書 保證 :請 詳 附表 一 。
    • 3.期 末 持有 有 價證 券情 形( 不 包含 投 資 子公 司 及關 聯 企業 ):請 詳附 表 二。
    • 4.累 積 買 進 或 賣 出 同 一 有 價 證 券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三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之 二 十以 上 :無 此情 形 。
    • 5.取 得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三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請 詳附 表 三。
    • 6.處 分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三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此情 形 。
    • 7.與 關 係 人 進 、 銷 貨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請 詳附 表 四。
    • 8.應 收 關 係 人 款 項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請 詳 附表 五 。
    • 9.從 事 衍生 性 金融 商品 交 易: 無 此情 形。
    • 10.母 公 司 與 子 公 司 及 各 子 公 司 間 之 業 務 關 係 及 重 要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及 金 額:交 易 金額 達 10,000 仟 元者,予 以揭 露;另 以 資產 面 及 收入 面 為揭 露方 式 ,請 詳 附表 六。
  • (二 )轉投 資 事業 相 關資 訊

被投 資 公司 名 稱、所 在地 區 等相 關 資訊 (不包 含 大陸 被 投資 公司 ):請 詳 附 表七 。

(三)大陸 投 資資 訊

無此 情 形。

  • (四)主要 股 東資 訊
  • 主要 股 東資 訊 :請 詳附 表 八。

十四 、 部門 資 訊

(一)一般 性 資訊

本 合 併 公 司 管 理 階 層 已 依 據 董 事 會 於 制 定 決 策 所 使 用 之 報 導 資 訊 辨 認 應 報導 部 門。本 合 併公 司目 前 著重 於 營造 事業 部、建材 事 業部 及室 內 裝修 設 計部 等 業務 。

  • (二 )部門 資 訊之 衡 量
  • 1.營 運 部門 之 會計 政策 皆 與附 註 四所 述之 重 要會 計 政策 彙總 說 明相 同 。
  • 2.本 合 併 公 司 係 以 部 門 收 入 及 部 門 營 業 淨 損 益 作 為 評 估 績 效 之 基 礎 , 未 採用 部 門資 產 予以 衡量 。

(三)部門 損 益、 資 產與 負債 之 資訊

提供 予 主要 營 運決 策者 之 應報 導 部門 資訊 如 下:

110年度
營造事業部
建材事業部
室內裝修設計部
外部收入
\$
17,947,811
\$
2,479,465
\$
909,822
\$
16,283
150,035
816
內部部門收入
\$
17,964,094
\$
2,629,500
\$
910,638
\$
部門收入
合計
21,337,098
167,134
21,504,232
應報導部門營業
淨利益
\$
2,272,812
(\$
7,525)
\$
45,473
\$
2,310,760
部門損益包含 :
折舊費用
\$
122,631
\$
197,262
\$
7,600
\$
327,493
攤銷費用
3,346
7,852
163
11,361
\$
125,977
\$
205,114
\$
7,763
\$
338,854
109年度
營造事業部
建材事業部
室內裝修設計部
合計
外部收入
\$
11,326,158
\$
2,299,690
\$
842,218
\$
14,468,066
270,466
159,886
696
內部部門收入
431,048
\$
11,596,624
\$
2,459,576
\$
842,914
\$
部門收入
14,899,114
應報導部門營業
淨利益
\$
988,624
\$
64,908
\$
98,928
\$
1,152,460
部門損益包含 :
折舊費用
\$
91,480
\$
154,575
\$
7,067
\$
253,122
攤銷費用
3,540
7,174
103
10,817

(四)部門 損 益之 調 節資 訊

1.本 合 併 公 司 營 運 部 門 間 之 銷 售 係 由 雙 方 議 價 而 定 , 向 營 運 決 策 者 呈 報 之外 部 收入 及 損益 表內 之 收入 採 用一 致之 衡 量方 式 。

2.應 報 導營 運 部門 損益 與 繼續 營 業部 門損 益 調節 如 下:

110年度 109年度
應報導部門營業淨利益 \$ 2,310,760 \$ 1,152,460
調整及沖銷 3,198 3,447
合計 2,313,958 1,155,907
無形資產減損損失 ( 73,212)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減損損失 ( 66,151) -
處分待出售非流動資產利益 18,315 27,584
利息收入 21,466 21,257
股利收入 48,967 109,793
兌換利益 1,752 3,110
財務成本 ( 27,533) ( 21,661)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利益 ( 948) 19,743
清算子公司損失 ( 24,618) -
其他 12,907 23,987
繼續營業部門稅前損益 \$ 2,224,903 \$ 1,339,720

(五)產品 別 及勞 務 別之 資訊

外 部 客 戶 收 入 主 要 來 自 營 建 工 程 及 水 泥 銷 售 , 收 入 餘 額 明 細 同 附 註 十 四 (三)部 門收 入 資訊 。

(六 )地區 別 資訊

本合 併 公司 民 國 110 年 度 及 109 年度 地 區別 資 訊如 下 :

110年度 109年度
收入 非流動資產 收入 非流動資產
台灣 \$
21,337,098
\$
4,155,006
\$
14,449,567
\$
4,025,710
中國大陸 -
-
18,499 -
\$
21,337,098
\$
4,155,006
\$
14,468,066
\$
4,025,710

本 合 併 公 司 地 區 別 收 入 係 以 收 款 地 區 為 計 算 基 礎 , 非 流 動 資 產 係 指 不 動 產、廠 房及 設 備、使 用權 資 產、無 形 資 產及 預 付設 備 款,但不 包 含金 融 工 具。

(七 )重要 客 戶資 訊

本合 併 公司 收 入佔 合併 損 益表 上 營業 收入 金 額 10%以上 之客 戶 明細 如 下 :

110年度
收入 部門
客戶甲 \$
2,972,984
營造事業部
客戶乙 2,909,869 營造事業及室內裝修設計部
客戶丙 2,259,265 營造事業部
客戶丁 860,071 營造事業部
109年度
收入 部門
客戶甲 \$
1,060,509
營造事業部
客戶乙 1,704,502 營造事業及室內裝修設計部
客戶丙 41,101 營造事業部
客戶丁 1,473,712 營造事業部

潤弘精密工程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為他人背書保證 民國1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一 單位:新台幣仟元

被背書保證對象 對單一企業 本期最高 期末背書 實際動支 以財產擔保 累計背書保證金 背書保證 屬母公司對 屬子公司對 屬對大陸地
編號 背書保證者 關係 背書保證限額 背書保證餘額 保證餘額 金額 之背書保證 額佔最近期財務 最高限額 子公司背書 母公司背書 區背書保證
(註1) 公司名稱 公司名稱 (註2) (註3) (註4) (註5) (註6) 金額 報表淨值之比率 (註3) 保證(註7) 保證(註7) (註7) 備註
0 潤弘精密工程事業 潤泰精密材料(股) 1 \$
924,750
\$
31,254
\$
31,254
\$
31,254
\$
-
0.47 \$ 1,849,500 Y N N
(股)公司 公司

註1:編號欄之說明如下:

(1).發行人填0。

(2).被投資公司按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2:背書保證者與被背書保證對象之關係有下列六種,標示種類即可:

(1).有業務關係之公司。

(2).直接持有普通股股權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

(3).母公司與子公司持有普通股股權合併計算超過百分之五十之被投資公司。

(4).對於直接或經由子公司間接持有普通股股權超過百分之五十之母公司。

(5).基於承攬工程需要之同業間依合約規定互保之公司。

(6).因共同投資關係由各出資股東依其持股比例對其背書保證之公司。

註3:本公司對他人背書保證之最高限額,以不超過本公司實收資本額100%為限,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限額,以不超過本公司實收資本額50%為限。

註4:當年度為他人背書保證之最高餘額。

註5:截至年底舉凡公司向銀行簽具背書保證契約或票據之額度獲准時,即承擔背書或保證責任;另其他相關有背書保證情事者,皆應入計背書保證餘額中。

註6:應輸入被背書保證公司於使用背書保證餘額範圍內之實際動支金額。

註7:屬上市櫃母公司對子公司背書保證者、屬子公司對上市櫃母公司背書保證者、屬大陸地區背書證者始須填列Y。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控制部分)

民國110年12月31日

附表二 單位:新台幣仟元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持有之公司 (註1) (註2) 帳列科目 股 數 帳面金額(註3) 持股比例 公允價值 (註4)
潤弘精密工程事業(股)公司 潤泰創新國際(股)公司股票 本公司為該公司之子公司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7,195,154 \$
459,051
0.34 \$ 459,051
潤弘精密工程事業(股)公司 潤泰全球(股)公司股票 對本公司之母公司採權益法認列之公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26,197,343 2,554,241 3.57 2,554,241
潤弘精密工程事業(股)公司 台灣浩鼎生技(股)公司股票 本公司之法人董事代表人為該公司之
法人董事代表人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234,295 26,710 0.12 26,710
潤弘精密工程事業(股)公司 大買家(股)公司股票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4,267,233 84,277 2.51 84,277
潤弘精密工程事業(股)公司 寶德電化材料科技(股)公司股票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19,737,629 - 1.39 -
潤弘精密工程事業(股)公司 南山人壽次順位公司債 母公司之關聯企業為該公司之控制公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 500,000 - -
潤泰精密材料(股)公司 潤泰全球(股)公司股票 對本公司之母公司採權益法認列之公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2,100,236 204,773 0.29 204,773
潤泰精密材料(股)公司 台灣浩鼎生技(股)公司股票 本公司之法人董事代表人為該公司之
法人董事代表人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105,433 12,019 0.05 12,019
潤德室內裝修設計工程(股)公司 潤泰全球(股)公司股票 對本公司之母公司採權益法認列之公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854,158 83,280 0.12 83,280

註1:本表所稱有價證券,係指屬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範圍內之股票、債券、受益憑證及上述項目所衍生之有價證券。

註2:有價證券發行人非屬關係人者,該欄免填。

註3:按公允價值衡量者,帳面金額乙欄請填公允價值評價調整後及扣除累計減損之帳面餘額;非屬按公允價值衡量者,帳面金額乙欄請填原始取得成本或攤銷後成本扣除累計減損之帳面餘額。

註4:所列有價證券有因提供擔保、質押借款或其他依約定而受限制使用者,應於備註欄註明提供擔保或質借股數、擔保或質借金額及限制使用情形。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民國1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三 單位:新台幣仟元

其他約

交易對象為關係人者,其前次移轉資料 價格決定之參 取得目的及

取得不動產之公司 財產名稱 事實發生日 交易金額 價款支付情形 交易對象 關係 所有人 與發行人之關係 移轉日期 金額 考依據 使用情形 定事項
潤泰精密材料(股) 屏東里港廠 108年12月26日 \$ 493,351 \$ 493,351 潤弘精密工程 母公司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議價 自用 -
公司 興建工程 事業(股)公司

註1:所取得之資產依規定應鑑價者,應於「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欄中註明鑑價結果。

註2:實收資本額係指母公司之實收資本額。發行人股票無面額或每股面額非屬新臺幣十元者,有關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之交易金額規定,以資產負債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百分之十計算之。

註3:事實發生日,係指交易簽約日、付款日、委託成交日、過戶日、董事會決議日或其他足資確定交易對象及交易金額之日等日期孰前者。

註4:價款支付情形係截至民國110年12月31日之累計支付金額。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民國1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四 單位:新台幣仟元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不同

交易情形 之情形及原因(註1) 應收(付)票據、帳款
佔總進(銷)貨 佔總應收(付)票 備註
進(銷)貨之公司 交易對象名稱 關係 進(銷)貨 金額 之比率(註4) 授信期間 單價 授信期間 餘額 據、帳款之比率(註4) (註2)
潤弘精密工程事業(股)公司 潤泰創新國際(股)公司 該公司為本公司之母
公司
銷貨 \$ 2,794,375 15.57 依工程合約規定期
限收取價款
議價 依工程合約規定
期限收取價款
\$ 78,521 3.89
潤弘精密工程事業(股)公司 潤泰創新開發(股)公司 該公司為本公司之兄
弟公司
銷貨 807,189 4.50 依工程合約規定期
限收取價款
議價 依工程合約規定
期限收取價款
161,821 8.02
潤弘精密工程事業(股)公司 潤泰精密材料(股)公司 該公司為本公司之子
公司
進貨 146,272 1.19 依工程合約規定期
限收取價款
議價 依工程合約規定
期限收取價款
25,683 1.04
潤泰精密材料(股)公司 潤弘精密工程事業(股)公
該公司為本公司之子
公司
銷貨 145,445 5.53 註5 議價 註5 21,404 4.46
潤德室內裝修設計工程(股)
公司
任盈實業(股)公司 該公司之董事長為子
公司之法人董事代表
人之一等親
銷貨 197,913 21.73 依工程合約規定期
限收取價款
議價 依工程合約規定
期限收取價款
- -

註1:關係人交易條件如與一般交易條件不同,應於單價及授信期間欄位敘明差異情形及原因。

註2:若有預收(付)款項情形者,應於備註欄敘明原因、契約約定條款、金額及與一般交易型態之差異情形。

註3:實收資本額係指母公司之實收資本額。發行人股票無面額或每股面額非屬新臺幣十元者,有關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之交易金額規定,以資產負債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百分之十計算之。

註4:係按進銷貨之公司個體角度計算。

註5:商品銷售之授信期間為45天;工程延攬之授信期間係依工程合約規定期限收取價款。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民國110年12月31日

附表五

單位:新台幣仟元

應收關係人款項餘額 逾期應收關係人款項 應收關係人款項期
帳列應收款項之公司 交易對象名稱 關係 (註1) 週轉率 金額 處理方式 後收回金額 提列備抵呆帳金額
潤弘精密工程事業(股)公司 潤泰創新開發(股)公司 本公司為該公司之兄弟公司 \$ 161,821 7.92 \$ - - \$ 123,344 \$ -

註1:請依應收關係人帳款、票據、其他應收款…等分別填列。

註2:實收資本額係指母公司之實收資本額。發行人股票無面額或每股面額非屬新臺幣十元者,有關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之交易金額規定,以資產負債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百分之十計算之。

母公司與子公司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及金額

民國1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六 單位:新台幣仟元

交易往來情形
編號 與交易人之關係 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
(註1) 交易人名稱 交易往來對象 (註2) 科目 金額 交易條件 之比率(註3)
0 潤弘精密工程事業(股)公司 潤泰精密材料(股)公司 1 勞務收入 \$ 11,280 按一般交易條件處理 0.05%
1 潤泰精密材料(股)公司 潤弘精密工程事業(股)公司 2 銷貨收入 112,296 按一般交易條件處理 0.53%
潤弘精密工程事業(股)公司 2 工程收入 33,148 按一般交易條件處理 0.16%
潤弘精密工程事業(股)公司 2 應收款項 21,404 按一般交易條件處理 0.12%

註1:母公司及子公司相互間之業務往來資訊應分別於編號欄註明,編號之填寫方法如下:

(1).母公司填0。

(2).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2:與交易人之關係有以下三種,標示種類即可(若係母子公司間或各子公司間之同一筆交易,則無須重複揭露。如:母公司對子公司之交易,若母公司已揭露,則子公司部分無須重複揭露; 子公司對子公司之交易,若其一子公司已揭露,則另ㄧ子公司無須重複揭露):

(1).母公司對子公司。

(2).子公司對母公司。

(3).子公司對子公司。

註3:交易往來金額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比率之計算,若屬資產負債項目者,以期末餘額佔合併總資產之方式計算;若屬損益項目者,以期中累積金額佔合併總營收之方式計算。

註4:交易金額達\$10,000者,予以揭露;另以資產面及收入面為揭露方式。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民國1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原始投資金額 期末持有 被投資公司
本期損益
本期認列之
投資損益
投資公司名稱 被投資公司名稱(註1、2) 所在地區 主要營業項目 本期期末 去年年底 股數 比率 帳面金額 (註2(2)) (註2(3)) 備註
潤弘精密工程事業(股)公司 潤泰精密材料(股)公司 台灣 建材生產與經銷 \$
695,548
\$
695,548
58,726,917 39.15 \$
822,342
(\$
103,741)
(\$
40,616)
潤弘精密工程事業(股)公司 潤德室內裝修設計工程(股)公司 台灣 室內裝潢與庭園
綠化設計及施工
82,365 - 2,745,483 20.34 85,307 40,321 3,022
潤弘精密工程事業(股)公司 潤陽營造(股)公司 台灣 土木建築工程 5,408 5,408 600,000 100.00 3,081 (
6,190)
(
6,190)
潤泰精密材料(股)公司 潤德室內裝修設計工程(股)公司 台灣 室內裝潢與庭園
綠化設計及施工
140,571 140,571 5,250,000 38.89 163,130 40,321 31,242

註1:公開發行公司如設有國外控股公司且依當地法令規定以合併報表為主要財務報表者,有關國外被投資公司資訊之揭露,得僅揭露至該控股公司之相關資訊。 註2:非屬註1所述情形者,依下列規定填寫:

(1)「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主要營業項目」「原始投資金額」及「期末持股情形」等欄,應依本(公開發行)公司轉投資情形及每一直接或 間接控制之被投資公司再轉投資情形依序填寫,並於備註欄註明各被投資公司與本(公開發行)公司之關係(如係屬子公司或孫公司)。

(2)「被投資公司本期損益」乙欄,應填寫各被投資公司之本期損益金額。

(3)「本期認列之投資損益」乙欄,僅須填寫本(公開發行)公司認列直接轉投資之各子公司及採權益法評價之各被投資公司之損益金額,餘得免填。於填寫 「認列直接轉投資之各子公司本期損益金額」時,應確認各子公司本期損益金額業已包含其再轉投資依規定應認列之投資損益。

潤弘精密工程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主要股東資訊 民國110年12月31日

附表八 單位:股

股份
主要股東名稱 持有股數 持股比例
潤泰創新國際(股)公司 72,397,456 39.14
潤泰全球(股)公司 16,821,685 9.09
宜泰投資(股)公司 13,829,607 7.47
盈家投資(股)公司 11,558,690 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