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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 10,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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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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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ENTEX
潤弘精密工程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Ruentex Engineering & Construction Co., Ltd.
一一五年股東常會
議事手冊
中華民國一一五年五月十一日
目錄
頁次
壹、開會程序 01
貳、開會議程 02
一、報告事項 03
二、承認事項 04
三、討論事項 06
四、選舉事項 07
五、其他議案 08
六、臨時動議 08
參、附件
一、營業報告書 09
二、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 16
三、會計師查核報告書暨財務報表 17
四、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訂條文對照表 40
五、董事候選人名單 45
六、董事候選人解除競業禁止明細 46
肆、附錄
一、公司章程 48
二、股東會議事規則 53
三、董事選舉辦法 58
四、董事持股情形 59
潤弘精密工程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115年股東常會開會程序
一、宣佈開會
二、主席致詞
三、報告事項
四、承認事項
五、討論事項
六、選舉事項
七、其他議案
八、臨時動議
九、散會
- 1 -
潤弘精密工程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115年股東常會議程
召開方式:視訊輔助股東會
時間:中華民國115年5月11日(星期一)上午9時
地點:台北市八德路二段260號3樓(中影八德大樓)
視訊會議平台: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 e 服務」(https://stockservices.tdcc.com.tw)
一、宣佈開會
二、主席致詞
三、報告事項:
- (一)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
- (二)審計委員會審查一一四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 (三)一一四年度員工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 (四)其他報告事項
四、承認事項:
- (一)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 (二)一一四年度盈餘分配議案
五、討論事項:
- (一)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訂案
六、選舉事項:
- (一)改選董事案
七、其他議案:
- (一)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八、臨時動議
九、散會
- 2 -
【報告事項】
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報請公鑑。
說明: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請參閱本手冊第9~15頁附件
二、審計委員會審查一一四年度決算表冊報告,報請公鑑。
說明: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請參閱本手冊第16頁附件二。
三、一一四年度員工酬勞分派情形報告,報請公鑑。
說明:依據本公司章程第26條規定,提列員工酬勞百分之一,計新台幣41,386,437元,其中擬分派予基層員工之員工酬勞為新台幣20,693,100元,佔員工酬勞總額約 50.00%,上述金額業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全數以現金方式發放,決議配發數與佔列數相同。
四、其他報告事項:
(一)一一四年度辦理背書保證情形報告,報請公鑑。
本公司截至114年12月31日背書保證情形如下:
單位:新台幣仟元
| 背書保證對象 | 本期最高背書保證餘額 | 期末背書保證餘額 | 保證事由 | |
|---|---|---|---|---|
| 對象名稱 | 與本公司之關係 | |||
| 潤泰精密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有業務關係之公司 | 88,368 | 88,368 | 租約保證 |
| 合 計 | 88,368 |
註:本公司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之限額為新台幣1,553,580仟元
本公司背書保證總額之最高限額為新台幣3,107,160仟元
【承認事項】
第一案
董事會提
案說
由: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提請承認。
明:一、本公司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等業已編製完竣並經董事長、經理人及會計主管蓋章,請參閱本手冊第 9~15 頁附件一及第 17~39 頁附件三。
二、上述財務報表經委託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黃金連會計師及張淑瓊會計師查核完竣,並出具無保留意見查核報告書在案。
三、各項決算表冊經審計委員會審核完竣,並出具審查報告書。
四、提請承認。
決議:
第二案
董事會提
案 由:一一四年度盈餘分配議案,提請承認。
說明:一、本公司一一四年度盈餘分配,依據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規定,擬具盈餘分配議案如下:
潤弘精密工程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盈餘分配議案
民國一一四年度
單位:新台幣元
| 項目 | 金額 | 備註 |
|---|---|---|
| 一、期初未分配盈餘 | 4,698,906 | |
| 二、本期稅後淨利 | 3,340,114,868 | |
| 減:114年度保留盈餘調整數 | ||
| 確定福利精算損益 | (4,353,204) | |
| 減:提列法定盈餘公積(10%) | (333,576,167) | |
| 三、可供分配盈餘 | 3,006,884,403 | |
| 分配項目: | ||
| 普通股股利(現金股利每股$9.67元) | (3,004,623,720) | |
| 四、期末未分配盈餘 | 2,260,683 | |
| 附註:依公司章程及股東會決議分配 |
負責人:李志宏 經理人:莫惟瀚 會計主管:趙存國
二、依財政部87年4月30日台財稅第871941343號函規定,分配盈餘時應採個別辨認方式,本年度盈餘係優先分配一一四年度可分配盈餘。
三、一一四年度依據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員工福利規定,調整確定福利計畫精算損益,減少其他綜合損益入保留盈餘新台幣4,353,204元。
四、本案俟提請股東常會通過後,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除息基準日及其他相關事宜。
五、提請承認。
決議:
【討論事項】
第一案
董事會提
案 由: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訂案,提請討論。
說明:
一、依據金管證發字第 1140383333 號令修正「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擬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
二、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訂條文對照表,請參閱本手冊第 40~44 頁附件四。
三、提請討論。
決議:
【選舉事項】
第一案
董事會提
案由:改選董事案,提請選舉。
說明:
一、依據本公司章程第16條規定「本公司設董事七至九人,董事人數授權由董事會決議定之,任期三年」,本次改選董事九人,任期自115年5月11日至118年5月10日,連選得連任。
二、本次選舉董事九人,其中獨立董事三人、非獨立董事六人,採候選人提名制度。
三、本公司業已於115年3月13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提名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其學歷、經歷及其他相關資料,請參閱本手冊第45頁附件五。
四、敬請選舉。
選舉結果:
- 7 -
【其他議案】
第一案
董事會提
案由: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提請討論。
說明:一、本次股東常會選舉之董事如有公司法第209條董事競業禁止之行為,為協助本公司順利拓展業務,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擬自新任董事就任之日起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其相關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明細表,請參閱本手冊第46~47頁附件六。
二、提請討論。
決議:
【臨時動議】
【散會】
【附件一】
潤弘精密工程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報告書
受惠於美國 AI 投資熱潮,台灣的半導體與資通訊產業成為「全台經濟引擎」,民國 114 年 AI 商機持續暢旺,提振我國出口及生產動能;民間投資受惠於國際大廠持續加碼投資臺灣等多重因素驅動下,高科技廠房及數據中心興建需求強勁,政府亦積極推進公共工程,帶動營造業營收表現。另受高建材成本、缺工、碳費開徵及信用管制影響,營造業者加快導入「精準建造」、「智能工地」與「低碳建材」技術,呈現「公共/廠辦旺、民間住宅弱」的結構化差異。本公司因受惠於國內高科技廠高速擴建廠需求,以短、平、快的方式為各國際大廠快速建廠,讓我們處於有利的位置,使得 114 年的表現優於營造同業。
展望民國 115 年,美國關稅貿易保護政策及全球供應鏈重組將帶來高波動,及地緣政治緊張局勢與極端氣候風險加劇,恐推升能源與原物料價格,帶來通膨與風險挑戰;然延續 AI、高效能運算及雲端服務等應用需求持續熱絡,有效提振我國出口及生產動能,並帶動國內半導體建廠,有助於營造同業的表現,因此公司仍將營運目標持續維持正成長,為與同業間品質的差距,積極推動智慧化 AI 工具,強化基礎訓練工作、提昇工程師質量、善待包商並掌握相關資源、堅持品質、創新研發新的工程技術與科技,發揮預鑄功效解決傳統施工問題、創造利潤,並將股東價值最大化,是本公司積極奮進之策略目標。
一、業務現況:
民國 114 年主要工程包括:以下個案請詳【附件】
(一) 完工工地:RDE 新建統包工程等 12 個建案。
(二) 持續施工中之工地:全球人壽新總部大樓新建工程等 28 個建案。
(三) 新承攬之工地:矽品二林 P5 廠預鑄工程等 18 個建案。
二、財務表現:
本公司民國 114 年全年合併營收為新台幣 314 億 8,070 萬元,較前一年度新台幣 262 億 3,681 萬元增加 $19.98\%$;114 年未合併子公司營收為新台幣 249 億 2,815 萬元,較前一年度新台幣 198 億 256 萬元增加 $25.88\%$;歸屬母公司業主之淨利為新台幣 33 億 4,012 萬元,較前一年
度新台幣 27 億 7,423 萬元增加 20.39%,謹將年度合併營業結果重點說明如下:
(一)營業計畫實施成果:
單位:新台幣億元
| 年度
項目 | 114 年度 | | 113 年度 | | 增(減)金額 | |
| --- | --- | --- | --- | --- | --- | --- |
| | 金額 | % | 金額 | % | 差異金額 | 增(減)幅度% |
| 營業收入 | 314.81 | 100.00 | 262.37 | 100.00 | 52.44 | 19.98 |
| 營業毛利 | 54.80 | 17.40 | 46.64 | 17.77 | 8.16 | 17.50 |
| 營業利益 | 42.93 | 13.63 | 35.48 | 13.52 | 7.45 | 20.99 |
| 稅前損益 | 44.74 | 14.21 | 37.00 | 14.10 | 7.74 | 20.93 |
| 合併總損益 | 36.55 | 11.61 | 29.97 | 11.42 | 6.58 | 21.95 |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淨利 | 33.40 | 10.61 | 27.74 | 10.57 | 5.66 | 20.39 |
| 每股盈餘(元) | 10.75 | - | 8.93 | - | 1.82 | 20.38 |
(二)預算執行情形:
114 年度各專案均依照核定預算嚴格控管執行,推展標準化、模組化,應用工業工程技術以節約成本,整體毛利率因部分個案預鑄生產及施工成本結餘,較預計數增加,另公司營業費用全年支出與預計數無特殊異常。
(三)獲利能力分析:
| 分析項目 | 114 年度 | 113 年度 | |
|---|---|---|---|
| 財務結構(%) | 負債占資產比率(%) | 59.06 | 56.10 |
| 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 | 333.85 | 381.93 | |
| 償債能力(%) | 流動比率(%) | 129.19 | 132.69 |
| 速動比率(%) | 56.64 | 56.05 | |
| 獲利能力(%) | 資產報酬率(%) | 14.55 | 13.22 |
| 權益報酬率(%) | 33.53 | 31.79 | |
| 純益率(%) | 11.61 | 11.42 |
三、主要業務發展策略:
1、策略主軸:
(1) 智慧化升級:將潤弘的預鑄優勢推向智慧化層次,實現營建流程的數據驅動與極致效率。
(2) 品質安全驅動:將品保安衛從法規需求轉化為企業核心競爭力與品牌價值,實由「被動反應」到「主動預防」的轉變。
2、策略要點:
| 構面 | 策略要點 |
|---|---|
| AI 驅動的營運效率與知識傳承 | 1.營運流程智慧化,將人力轉投入高價值創新。 |
| 2.建立 AI 驅動的知識加速器,實現知識及時取用。 | |
| 品質與工安 | 1.運用 AI、新設備、機具提升預鑄生產效率與施工品質精度。 |
| 2.以零工安零災害為目標,優化 PDCA 管理達到不二犯要求。 | |
| 組織與人才 | 1.實施營建技術認證制度提升並統一工人素質。 |
| 2.強化數位學習建立智慧知識循環,推動組織自我進化。 | |
| 3.建立跨文化賦能機制,發揮外籍工程師戰力。 | |
| 4.建立安全與永續發展型組織文化。 |
四、研發發展狀況:
本公司為公司永續發展制訂策略,實踐永續發展目標及強化永續治理,除了推動業務的獲利成長,我們研發團隊將配合永續發展工作,調整供應鏈、客戶、產品之碳足跡、碳量,以新工法、新技術,配合世界潮流趨勢,達到節能減碳目標,持續進行研發改善,包含合理化施工、智慧化生產以及資訊化管理等,將預鑄即有的優勢推向「AI 智慧化」,透過數位技術與流程再造,拉大與競爭者的距離,為公司奠定新世代競爭基礎,帶領營造業創新研發的風氣,促進產業升級,並創造多元包容的職場,吸引和培育人才,為建立更舒適、安全、環保、永續、節能的生活空間而努力。
- 11 -
五、未來展望:
邁入 115 年,隨著企業適應國際貿易政策變動,AI 資本支出強度維持,全球經濟將轉向更均衡的復甦。在 AI、高效能運算及資料中心需求強勁,支撑半導體製程與電子零組件出口,驅動工業生產表現,民間投資回溫,搭配政府推動「五大信賴產業」與公共建設,企業獲利改善帶動薪資增長,內需消費維持穩健。
在 AI 相關需求成長及旺盛下,我們的業務預期將是穩健成長的一年,公司仍將秉持一貫誠信穩健之經營風格,積極爭取利基,加強承攬科技廠統包工程及預鑄工程,以提高營業利潤;另開發 AI 工具,實現核心流程,結合政府資源創新研發,將本公司特殊工程技術及各項預鑄專利應用於相關營建工程,以預鑄結合 ESG 成為環保節能永續經營的營建領軍企業,擴大公司能量與市佔,創造價值及利潤回饋股東、員工及社會,以善盡潤澤社會、泰安民生之社會責任。
負責人:李志宏
經理人:莫惟瀚
會計主管:趙存國
- 12 -
【營業報告書-附件】
(一)完工工地:
| 項次 | 專案類型 | 專案名稱 |
|---|---|---|
| 1 | 廠辦 | M 專案后里園區 TCP2 |
| 2 | 廠辦 | MS TPE03 |
| 3 | 廠辦 | CHW2204 新建工程 |
| 4 | 純預鑄 | 央二斯馨段-PC 預鑄版工程 |
| 5 | 純預鑄 | T 新竹 1 廠 |
| 6 | 純預鑄 | T 竹南 B-O 棟 |
| 7 | 純預鑄 | T 台中 B 廠 |
| 8 | 純預鑄 | T 高雄 2 廠 |
| 9 | 純預鑄 | 榮總宿舍預鑄工程 |
| 10 | 公共工程 | 萬華華江段社會住宅案 |
| 11 | 公共工程 | RDE 新建統包工程 |
| 12 | 特殊 | 聖愛山莊 |
- 13 -
(二)持續施工中之工地:
| 項次 | 專案類型 | 專案名稱 |
|---|---|---|
| 1 | 廠辦 | 群聯創新館新建工程 |
| 2 | 廠辦 | 華騰高雄廠房案 |
| 3 | 廠辦 | 光寶科技二期廠房工程 |
| 4 | 廠辦 | 高雄光寶大樓 |
| 5 | 廠辦 | 台南群聯館案 |
| 6 | 廠辦 | 南港玉成大樓裝修機電工程 |
| 7 | 商辦 | 全球人壽總部大樓新建工程 |
| 8 | 商辦 | 龍潭質子加速器 |
| 9 | 純預鑄 | 光復南路-PC 預鑄版工程 |
| 10 | 純預鑄 | 央一斯馨段-PC 預鑄版工程 |
| 11 | 純預鑄 | 富邦產險大樓 PCS 工程 |
| 12 | 純預鑄 | T 新竹 2 廠 |
| 13 | 純預鑄 | T 台中 B 廠之 B |
| 14 | 純預鑄 | 貴舍 R/S 預鑄工程案 |
| 15 | 純預鑄 | T 嘉義 1 廠 |
| 16 | 純預鑄 | 南美 A 棟廠辦結構體工程 |
| 17 | 純預鑄 | 南美 B 棟廠辦結構體工程 |
| 18 | 純預鑄 | 富邦承德案預鑄工程 |
| 19 | 公共工程 | 桃園市楊梅區埔心安居社會住宅 |
| 20 | 特殊 | 正覺寺玄奘文化宗教園區開發案 |
| 21 | 創新 | 三重捷運站案 |
| 22 | 創新 | 潤泰五谷王 A 案新建工程 |
| 23 | 創新 | 潤泰創新南港之星案新建工程 |
| 24 | 創新 | 南海段都更案 |
| 25 | 創新 | 創新軟橋新建案 |
| 26 | 創新 | 玉成大樓電力與空調增設工程 |
| 27 | 創新 | 潤泰創新板橋環翠段 |
| 28 | 創新 | 重慶北路都更案基礎工程 |
- 14 -
(三)新承攬之工地:
| 項次 | 專案類型 | 專案名稱 |
|---|---|---|
| 1 | 廠辦 | 新吉美碩案 |
| 2 | 廠辦 | Falcon 200K |
| 3 | 廠辦 | 潤泰精材屏東里港廠停車場 |
| 4 | 商辦 | 全球人壽新總部大樓景觀工程 |
| 5 | 商辦 | 丹棠成功段新建工程 |
| 6 | 純預鑄 | T 寶山 4 廠前期預鑄 |
| 7 | 純預鑄 | 矽品二林 P5 廠預鑄工程 |
| 8 | 純預鑄 | T 高雄 3 廠 |
| 9 | 純預鑄 | T 嘉義 1-O 棟預鑄工程 |
| 10 | 純預鑄 | T 台南 9 廠預鑄工程 |
| 11 | 純預鑄 | T 嘉義 2 廠 |
| 12 | 純預鑄 | T 寶山 F20P3A1B1 預鑄工程 |
| 13 | 純預鑄 | 矽品二林 P6 廠預鑄工程 |
| 14 | 純預鑄 | T 寶山 F20P4A1B1 預鑄工程 |
| 15 | 公共工程 | 臺大虎尾醫院 |
| 16 | 公共工程 | 新北市土城社宅統包案(土建) |
| 17 | 特殊 | 東山高中教學大樓新建工程 |
| 18 | 創新 | 潤泰建設新都段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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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潤弘精密工程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
董事會造具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配議案等,其中財務報表業經委託「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黃金連會計師及張淑瓊會計師查核完竣,並出具查核報告書。上述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配議案經本審計委員會查核,認為允當,爰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四及公司法第二一九條規定,繕具報告,敬請鑑核。
此 致
本公司民國一一五年股東常會
審計委員會召集人:沈筱玲
沈筱玲
中華民國一一五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三】
會計師查核報告
(115)財審報字第25005279號
潤弘精密工程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公鑑:
查核意見
潤弘精密工程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簡稱「潤弘合併公司」)民國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制,足以允當表達潤弘合併公司民國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中華民國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中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潤弘合併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潤弘合併公司民國114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 17 -
范對潤弘合併公司民國114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關鍵查核事項敘明如下:
工程合約收入之認列-完工程度之評估
事項說明
民國114年度潤弘合併公司之工程合約收入計新台幣26,937,424仟元,占合併營業收入之 85.57%。有關收入認列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四(二十八);重要會計估計及假設請詳合併財務報表附註五(二);會計項目說明請詳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六(二十四)。
潤弘合併公司之工程合約收入認列係依完工百分比法於工程合約期間按完工程度計算而得,完工程度係參照每份工程合約截至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已發生之成本,占該工程合約預估總成本之百分比計算,前述預估總成本之估計係由潤弘合併公司依據業主建築結構圖等計量單位並配合當時市場行情之波動,預估應投入之發包及料工費等各項工程成本。
因預估工程總成本影響完工程度與工程合約收入之認列,且工程總成本項目複雜,常涉及高度估計,致產生重大之不確定性,因此本會計師認為工程合約收入認列所採用完工程度之評估列為本年度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開關鍵查核事項所敘之完工程度已執行之查核程序彙總說明如下:
- 依對潤弘合併公司營運及產業性質之瞭解,評估其預估工程總成本所採用內部作業程序,包括業主建築結構圖等計量單位以決定各項工程成本(發包及料工費)之程序,及估計方法之一致性。
- 評估及測試管理階層針對依完工程度認列工程合約收入之內部控制程序,包括核對當期追加減工程及重大計價工程之佐證文件。
- 抽核期末尚在進行之重大工地執行實地觀察及訪談,確認工程進度尚屬適當。
-
針對期末工程損益明細表執行相關證實程序,包括當期成本發生數抽核至適當憑證、追加減工程核至佐證文件,以及重新計算依完工程度認列之工程合約收入,且已適當入帳。
-
18 -
工程成本認列時點之正確性
事項說明
有關工程成本認列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四(二十八)。
潤弘合併公司各工案截至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已發生之工程成本,係按施工進度及驗收結果予以估列,該等認列工程成本之流程通常涉及各專案工程人員有無依實際施工結果進行驗收計價作業,倘未能確實執行而造成工程成本認列時點之差異,其對財務報表之影響重大,因此本會計師將工程成本認列時點之正確性列為本年度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開關鍵查核事項已執行之查核程序彙總說明如下:
- 瞭解及測試管理階層對工程成本之認列流程,已依公司內部控制作業執行,包括工程人員已依施工結果進行驗收,並經權責主管確認後,交由會計部進行入帳。
- 針對期末接近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前後一定期間之工程投入成本執行截止測試,包括核對驗收紀錄,驗算工程計價之正確性,確認工程投入成本已記錄於適當期間。
其他事項-個體財務報告
潤弘精密工程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114年度及113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並經本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潤弘合併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潤弘合併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潤弘合併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 19 -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中華民國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中華民國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潤弘合併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潤弘合併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潤弘合併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
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
對於合併公司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合併公司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合併公司查核意見。
-
20 -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中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潤弘合併公司民國114年度合併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黃金連 黃金連
會計師
張淑瓊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審字第1100348083號
前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審字第0990042602號
中華民國115年3月13日
浙江省浙江省高等法院
司及子公司
合併
民國11年11月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 資產 | 附註 | 114 年 12 月 31 日 | 113 年 12 月 31 日 | ||
|---|---|---|---|---|---|
| 金額 | % | 金額 | % | ||
| 流動資產 | |||||
|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 六(一) | $ 1,609,235 | 6 | $ 2,506,611 | 10 |
| 1136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 六(六) | 50,705 | - | 50,000 | - |
| 1140 合約資產-流動 | 六(二十四)及七 | 6,749,069 | 25 | 5,584,024 | 23 |
| 1150 應收票據淨額 | 六(二) | 386,325 | 2 | 261,798 | 1 |
| 1160 應收票據-關係人淨額 | 六(二)及七 | 431,485 | 2 | 175,373 | 1 |
| 1170 應收帳款淨額 | 六(二) | 3,311,173 | 12 | 1,402,637 | 6 |
| 1180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 六(二)及七 | 486,152 | 2 | 397,217 | 2 |
| 1200 其他應收款 | 4,594 | - | 3,785 | - | |
| 121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 七 | 9,402 | - | 9,571 | - |
| 1220 本期所得稅資產 | 2 | - | 92 | - | |
| 130X 存貨 | 六(三) | 851,925 | 3 | 771,920 | 3 |
| 1410 預付款項 | 六(四) | 873,839 | 3 | 640,679 | 2 |
| 1470 其他流動資產 | 六(一)、七及八 | 327,321 | 1 | 310,594 | 1 |
| 11XX 流動資產合計 | 15,091,227 | 56 | 12,114,301 | 49 | |
| 非流動資產 | |||||
| 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六(五)及七 | ||||
| 1535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3,669,574 | 14 | 4,861,323 | 20 | |
| 1535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六(六) | 500,000 | 2 | 500,000 | 2 |
|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六(七)(十五)及八 | 1,707,545 | 6 | 1,576,964 | 6 |
|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六(八)、七及八 | 4,570,764 | 17 | 4,034,702 | 16 |
| 1755 使用權資產 | 六(九)及七 | 935,405 | 3 | 996,621 | 4 |
| 1780 無形資產 | 六(十) | 92,237 | - | 200,951 | 1 |
|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 | 六(三十二) | 154,392 | 1 | 125,346 | 1 |
| 1900 其他非流動資產 | 六(一)(八)及八 | 219,884 | 1 | 129,077 | 1 |
| 15XX 非流動資產合計 | 11,849,801 | 44 | 12,424,984 | 51 | |
| 1XXX 資產總計 | $ 26,941,028 | 100 | $ 24,539,285 | 100 |
(續次頁)
- 22 -
渤
2019
2018
2017
2016
2015
2014
2013
2012
2011
2010
2009
2008
2007
2006
2005
2004
2003
2002
2001
2000
1
单位:新台幣仟元
| 負債及權益 | 附註 | 114年12月31日 | 113年12月31日 | |||||
|---|---|---|---|---|---|---|---|---|
| 金 | 額 | % | 金 | 額 | % | |||
| 流動負債 | ||||||||
| 2100 | 短期借款 | 六(十二)及八 | $ | 1,700,000 | 6 | $ | 1,200,000 | 5 |
| 2110 | 應付短期票券 | 六(十三) | 409,898 | 2 | 409,822 | 2 | ||
| 2130 | 合約負債-流動 | 六(二十四)及七 | 2,349,739 | 9 | 1,923,337 | 8 | ||
| 2150 | 應付票據 | 955,906 | 4 | 1,050,193 | 4 | |||
| 2160 | 應付票據-關係人 | 七 | 84,394 | - | 1,920 | - | ||
| 2170 | 應付帳款 | 4,119,897 | 15 | 2,993,661 | 12 | |||
| 2180 | 應付帳款-關係人 | 七 | 354,751 | 1 | 1,253 | - | ||
| 2200 | 其他應付款 | 六(十四) | 1,081,836 | 4 | 961,009 | 4 | ||
| 2230 | 本期所得稅負債 | 487,577 | 2 | 464,507 | 2 | |||
| 2280 | 租賃負債-流動 | 六(九)及七 | 108,645 | - | 110,582 | - | ||
| 2399 |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 六(十六) | 28,447 | - | 13,174 | - | ||
| 21XX | 流動負債合計 | 11,681,090 | 43 | 9,129,458 | 37 | |||
| 非流動負債 | ||||||||
| 2540 | 長期借款 | 六(十五)及八 | 3,060,000 | 12 | 3,430,000 | 14 | ||
| 2570 | 遞延所得稅負債 | 六(三十二) | 14,497 | - | 19,356 | - | ||
| 2580 | 租賃負債-非流動 | 六(九)及七 | 851,949 | 3 | 901,778 | 4 | ||
| 2600 | 其他非流動負債 | 六(十六)(十七) | ||||||
| (十八) | 304,805 | 1 | 286,839 | 1 | ||||
| 25XX | 非流動負債合計 | 4,231,251 | 16 | 4,637,973 | 19 | |||
| 2XXX | 負債總計 | 15,912,341 | 59 | 13,767,431 | 56 | |||
| 權益 | ||||||||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 ||||||||
| 股本 | 六(二十) | |||||||
| 3110 | 普通股股本 | 3,107,160 | 12 | 2,589,300 | 11 | |||
| 資本公積 | 六(二十一) | |||||||
| 3200 | 資本公積 | 846,204 | 3 | 846,192 | 3 | |||
| 保留盈餘 | 六(二十二) | |||||||
| 3310 | 法定盈餘公積 | 1,212,656 | 5 | 933,290 | 4 | |||
| 3350 | 未分配盈餘 | 3,340,460 | 12 | 2,795,684 | 11 | |||
| 其他權益 | 六(二十三) | |||||||
| 3400 | 其他權益 | 559,811 | 2 | 1,640,608 | 7 | |||
| 31XX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合計 | 9,066,291 | 34 | 8,805,074 | 36 | |||
| 36XX | 非控制權益 | 四(三) | 1,962,396 | 7 | 1,966,780 | 8 | ||
| 3XXX | 權益總計 | 11,028,687 | 41 | 10,771,854 | 44 | |||
|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 九 | |||||||
| 重大之期後事項 | 十一 | |||||||
| 3X2X | 負債及權益總計 | $ | 26,941,028 | 100 | $ | 24,539,285 | 100 |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李志宏
經理人:莫惟瀚
會計主管:趙存國

渤
2019年
宜邑公司及子公司
益表
民國114
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 項目 | 附註 | 114金 | 年額 | % | 113金 | 年額 | % |
|---|---|---|---|---|---|---|---|
| 4000 | 營業收入 | 六(二十四)及七 | $ 31,480,700 | 100 | $ 26,236,813 | 100 | |
| 5000 | 營業成本 | 六(三)(十) | |||||
| (二十五)(三十) | |||||||
| (三十一)及七 | ( 26,000,823) | ( 82) | ( 21,573,146) | ( 82) | |||
| 5900 | 營業毛利 | 5,479,877 | 18 | 4,663,667 | 18 | ||
| 營業費用 | 六(十)(三十) | ||||||
| (三十一)及七 | |||||||
| 6100 | 推銷費用 | ( 230,404) | ( 1) | ( 205,533) | ( 1) | ||
| 6200 | 管理費用 | ( 858,574) | ( 3) | ( 813,586) | ( 3) | ||
| 6300 | 研究發展費用 | ( 97,340) | - | ( 92,877) | ( 1) | ||
| 6450 |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 | 十二(二) | ( 415) | - | ( 3,330) | - | |
| 6000 | 營業費用合計 | ( 1,186,733) | ( 4) | ( 1,115,326) | ( 5) | ||
| 6900 | 營業利益 | 4,293,144 | 14 | 3,548,341 | 13 |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
| 7100 | 利息收入 | 六(六)(二十六) | |||||
| 及七 | 45,855 | - | 44,793 | - | |||
| 7010 | 其他收入 | 六(二十七) | 197,854 | 1 | 192,815 | 1 | |
| 7020 | 其他利益及損失 | 六(十)(十一) | |||||
| (二十八) | ( 125,174) | ( 1) | ( 1,156) | - | |||
| 7050 | 財務成本 | 六(九)(二十九) | |||||
| 及七 | ( 113,117) | - | ( 97,722) | - | |||
| 7060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 | 六(七) | |||||
| 合資損益之份額 | 175,491 | - | 12,616 | - | |||
| 7000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 180,909 | - | 151,346 | 1 | ||
| 7900 | 稅前淨利 | 4,474,053 | 14 | 3,699,687 | 14 | ||
| 7950 | 所得稅費用 | 六(三十二) | ( 819,090) | ( 2) | ( 702,729) | ( 3) | |
| 8200 | 本期淨利 | $ 3,654,963 | 12 | $ 2,996,958 | 11 |
(續次頁)
淵弘精密工程事业
合併
民國114年及
12月31日
公司及子公司
表
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 項目 | 附註 | 114 金 | 年 額 | % | 113 金 | 年 額 | % |
|---|---|---|---|---|---|---|---|
|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 |||||||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8311 |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 六(十八) | ($ | 5,653) | - | $ | 25,191 |
| 8316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 六(五) | |||||
| 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 | ( | 1,191,749) | (4) | 523,872 | |||
| 8349 |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 | 六(三十二) | |||||
| 稅 | 5,988 | - | ( | 7,001) | |||
| 8310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總額 | ( | 1,191,414) | (4) | 542,062 | ||
| 8300 |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 ($ | 1,191,414) | (4) | $ | 542,062 | |
| 8500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2,463,549 | 8 | $ | 3,539,020 | |
| 淨利歸屬於: | |||||||
| 8610 | 母公司業主 | $ | 3,340,115 | 11 | $ | 2,774,232 | |
| 8620 | 非控制權益 | 314,848 | 1 | 222,726 | |||
| $ | 3,654,963 | 12 | $ | 2,996,958 | |||
|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 |||||||
| 8710 | 母公司業主 | $ | 2,254,966 | 7 | $ | 3,267,757 | |
| 8720 | 非控制權益 | 208,583 | 1 | 271,263 | |||
| $ | 2,463,549 | 8 | $ | 3,539,020 | |||
| 每股盈餘 | 六(三十四) | ||||||
| 9750 | 基本每股盈餘 | $ | 10.75 | $ | 8.93 | ||
| 9850 | 稀釋每股盈餘 | $ | 10.74 | $ | 8.92 |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李志宏
經理人:莫惟瀚
會計主管:趙存國

單位:新台幣仟元
| 貸 | ||||||||||||
|---|---|---|---|---|---|---|---|---|---|---|---|---|
| 貸 | 本 | 公 | 債 | 借 | 直 | 轄 | 退 | |||||
| 附 | 訣 | 普通 | 股 | 股份 | 本 | 股份 | 本 | 股份 | 本 | 股份 | 本 | |
| 113年1月1日餘額 | $ 1,849,500 | $ 520,455 | $ 24,760 | $ 234,133 | $ 51 | $ 742,207 | $ 1,931,635 | $ 1,166,513 | $ 6,469,254 | |||
| 本期淨利 | - | - | - | - | - | - | 2,774,232 | - | 2,774,232 |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六(二十三) | - | - | - | - | - | - | 19,430 | 474,095 | 493,525 |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 - | - | - | - | 2,793,662 | 474,095 | 3,267,757 | |||
| 112年度盈餘指揮及分派 | 六(二十二) | |||||||||||
| 法定盈餘公債 | - | - | - | - | - | 191,083 | ( 191,083 ) | - | - | |||
| 現金能利 | - | - | - | - | - | - | ( 998,730 ) | - | ( 998,730 ) | |||
| 股票能利 | 六(二十) | 739,800 | - | - | - | - | - | ( 739,800 ) | - | - | ||
| 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數 | 四(三)及六(三十三) | - | - | - | 66,793 | - | - | - | - | 66,793 | ||
| 屬非控制權益之現金能利 | - | - | - | - | - | - | - | - | ( 126,869 ) | |||
| 113年12月31日餘額 | $ 2,589,300 | $ 520,455 | $ 24,760 | $ 300,926 | $ 51 | $ 933,290 | $ 2,795,684 | $ 1,640,608 | $ 8,805,074 | |||
| 114年度 | ||||||||||||
| 114年1月1日餘額 | $ 2,589,300 | $ 520,455 | $ 24,760 | $ 300,926 | $ 51 | $ 933,290 | $ 2,795,684 | $ 1,640,608 | $ 8,805,074 | |||
| 本期淨利 | - | - | - | - | - | - | 3,340,115 | - | 3,340,115 |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六(二十三) | - | - | - | - | - | - | ( 4,352 ) | ( 1,080,797 ) | ( 1,085,149 ) |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 - | - | - | - | 3,335,763 | ( 1,080,797 ) | 2,254,966 | |||
| 113年度盈餘指揮及分派 | 六(二十二) | |||||||||||
| 法定盈餘公債 | - | - | - | - | - | 279,366 | ( 279,366 ) | - | - | |||
| 現金能利 | - | - | - | - | - | - | ( 1,993,761 ) | - | ( 1,993,761 ) | |||
| 股票能利 | 六(二十) | 517,860 | - | - | - | - | - | ( 517,860 ) | - | - | ||
| 行使歸入權 | - | - | - | - | 12 | - | - | - | 12 | |||
| 屬非控制權益之現金能利 | - | - | - | - | - | - | - | - | ( 212,967 ) | |||
| 114年12月31日餘額 | $ 3,107,160 | $ 520,455 | $ 24,760 | $ 300,926 | $ 63 | $ 1,212,656 | $ 3,340,460 | $ 559,811 | $ 9,066,291 |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修同參閱。
童事长:李志宏
組理人:黃德瀚
會計主管:趙存國
26
開弘精密工程
2019年10月1日
重表
民國114年度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附註 | 114年度 | 113年度 | |
|---|---|---|---|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本期稅前淨利 | $ 4,474,053 | $ 3,699,687 | |
| 調整項目 | |||
| 收益費損項目 | |||
|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 | 六(三十)及十二(二) | 415 | 3,330 |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損(益)之份額 | 六(七) | ( 175,491 ) | ( 12,616 ) |
| 折舊費用 | 六(八)(九) | ||
| (三十) | 516,765 | 456,009 | |
| 攤銷與折耗費用 | 六(十)(三十) | 5,488 | 10,541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損失 | 六(二十八) | ( 8,867 ) | 112 |
| 租賃修改利益 | 六(九)(二十八) | ( 10 ) | - |
| 無形資產減損損失 | 六(十)(十一) | 112,410 | - |
| 其他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 六(十)(十一) | 20,000 | - |
| 股利收入 | 六(二十七) | ( 162,918 ) | ( 166,804 ) |
| 利息收入 | 六(二十六) | ( 45,855 ) | ( 44,793 ) |
| 利息費用 | 六(九)(二十九) | 113,117 | 97,722 |
| 沖銷逾期應付款利益 | 六(二十七) | ( 966 ) | ( 4,305 ) |
| 負債準備轉列其他收入 | 六(十六) | ||
| (二十七) | ( 5,192 ) | ( 10,602 ) | |
| 其他收入 | ( 20,458 ) | ( 6,010 ) | |
| 員工認股權費用 | 六(十九) | ||
| (三十一) | - | 1,735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 |||
| 合約資產-流動 | ( 1,165,045 ) | ( 663,360 ) | |
| 應收票據 | ( 124,527 ) | 741,904 | |
| 應收票據-關係人 | ( 256,112 ) | ( 119,816 ) | |
| 應收帳款 | ( 1,908,951 ) | 962,681 | |
| 應收帳款-關係人 | ( 88,935 ) | 351,819 | |
| 其他應收款 | ( 1,949 ) | 2,622 | |
|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 169 | ( 52 ) | |
| 存貨 | ( 80,005 ) | ( 17,601 ) | |
| 預付款項 | ( 233,160 ) | ( 256,180 ) | |
| 其他流動資產 | ( 1,109 ) | 3,370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 |||
| 合約負債-流動 | 426,402 | ( 280,735 ) | |
| 應付票據 | ( 94,287 ) | 234,336 | |
| 應付票據-關係人 | 82,474 | ( 247 ) | |
| 應付帳款 | 1,143,426 | 173,684 | |
| 應付帳款-關係人 | 353,498 | 1,253 | |
| 其他應付款 | 146,457 | 86,095 | |
| 其他流動負債 | 18,195 | 3,007 | |
| 其他非流動負債 | 8,365 | 29,794 | |
|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 3,047,397 | 5,276,580 | |
| 收取之利息 | 46,995 | 43,658 | |
| 收取之股利 | 207,828 | 166,804 | |
| 支付之利息 | ( 114,081 ) | ( 96,736 ) | |
| 支付之所得稅 | ( 823,936 ) | 716,029 | |
| 退還之所得稅 | 90 | - | |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2,364,293 | 4,674,277 |
- 27 -
淵弘精密工程事业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
民國114年度
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招註
114年度
113年度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取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 ($ 705) | ($ 50,000) |
|---|---|---|
| 其他金融資產(增加)減少 | ( 3,271) | 254,584 |
| 取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 | 六(五) | |
| 產-非流動 | - | ( 2,852) |
|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六(七) | ( 1,564,348) |
|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六(三十五) | ( 802,620) ( 352,918)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 8,893 - | |
| 取得無形資產 | 六(十) | ( 9,149) ( 4,754) |
| 存出保證金增加 | ( 12,235) ( 382) | |
| 預付設備款增加 | ( 158,100) ( 29,242) | |
| 預付房地款增加 | 六(八) | ( 100,653) - |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 1,077,840) ( 1,749,912)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短期借款增加 | 六(三十六) | 500,000 | 450,000 |
|---|---|---|---|
| 應付短期票券增加 | 六(三十六) | - | 40,000 |
| 長期借款舉借數 | 六(三十六) | 870,000 | 1,380,000 |
| 長期借款償還數 | 六(三十六) | ( 1,240,000 ) | ( 2,250,000 ) |
| 存入保證金增加 | 六(三十六) | 6,218 | 15,947 |
| 租賃本金償還 | 六(九)(三十六) | ( 113,331 ) | ( 118,690 ) |
| 發放現金股利 | 六(二十二) | ( 1,993,761 ) | ( 998,730 ) |
| 非控制權益變動數 | 六(三十三) | - | 278,226 |
| 非控制權益變動數-子公司發放現金股利 | ( 212,967 ) | ( 126,869 ) | |
| 行使歸入權 | 12 | - | |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 2,183,829 ) | ( 1,330,116 ) | |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增加數 | ( 897,376 ) | 1,594,249 | |
|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2,506,611 | 912,362 | |
|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 1,609,235 | $ 2,506,611 |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李志宏
經理人:莫惟瀚
會計主管:趙存國
會計師查核報告
(115)財審報字第25004241號
潤弘精密工程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公鑑:
查核意見
潤弘精密工程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潤弘公司」)民國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之個體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個體綜合損益表、個體權益變動表、個體現金流量表,以及個體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個體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潤弘公司民國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之個體財務狀況,暨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個體財務績效及個體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中華民國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中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潤弘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潤弘公司民國114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茲對潤弘公司民國114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之關鍵查核事項敘明如下:
工程合約收入之認列-完工程度之評估
事項說明
民國114年度潤弘公司之工程合約收入計新台幣24,898,441仟元,占個體營業收入之 99.88%。有關收入認列之會計政策請詳個體財務報表附註四(二十六);重要會計估計及假設請詳個體財務報表附註五(二);會計項目說明請詳個體財務報表附註六(二十二)。
潤弘公司之工程合約收入認列係依完工百分比法於工程合約期間按完工程度計算而得,完工程度係參照每份工程合約截至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已發生之成本,占該工程合約預估總成本之百分比計算,前述預估總成本之估計係由潤弘公司依據業主建築結構圖等計量單位並配合當時市場行情之波動,預估應投入之發包及料工費等各項工程成本。
因預估工程總成本影響完工程度與工程合約收入之認列,且工程總成本項目複雜,常涉及高度估計,致產生重大之不確定性,因此本會計師認為工程合約收入認列所採用完工程度之評估列為本年度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開關鍵查核事項所敘之完工程度已執行之查核程序彙總說明如下:
- 依對潤弘公司營運及產業性質之瞭解,評估其預估工程總成本所採用內部作業程序,包括業主建築結構圖等計量單位以決定各項工程成本(發包及料工費)之程序,及估計方法之一致性。
- 評估及測試管理階層針對依完工程度認列工程合約收入之內部控制程序,包括核對當期追加減工程及重大計價工程之佐證文件。
- 抽核期末尚在進行之重大工地執行實地觀察及訪談,確認工程進度尚屬適當。
-
針對期末工程損益明細表執行相關證實程序,包括當期成本發生數抽核至適當憑證、追加減工程核至佐證文件,以及重新計算依完工程度認列之工程合約收入,且已適當入帳。
-
30 -
工程成本認列時點之正確性
事項說明
有關工程成本認列之會計政策請詳個體財務報表附註四(二十六)。
潤弘公司各工案截至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已發生之工程成本,係按施工進度及驗收結果予以估列,該等認列工程成本之流程通常涉及各專案工程人員有無依實際施工結果進行驗收計價作業,倘未能確實執行而造成工程成本認列時點之差異,其對財務報表之影響重大,因此本會計師將工程成本認列時點之正確性列為本年度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開關鍵查核事項已執行之查核程序彙總說明如下:
- 瞭解及測試管理階層對工程成本之認列流程,已依公司內部控制作業執行,包括工程人員已依施工結果進行驗收,並經權責主管確認後,交由會計部進行入帳。
- 針對期末接近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前後一定期間之工程投入成本執行截止測試,包括核對驗收紀錄,驗算工程計價之正確性,確認工程投入成本已記錄於適當期間。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體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個體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潤弘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潤弘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潤弘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 31 -
會計師查核公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中華民國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中華民國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 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潤弘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潤弘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個體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潤弘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 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體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 對於潤弘公司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個體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個體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個體財務報表之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 32 -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中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潤弘公司民國114年度個體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黃金連
會計師
張淑瓊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審字第1100348083號
前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審字第0990042602號
中華民國115年3月13日
開弘精密
50
民國
1998年1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 資 產 | 附註 | 114 年 12 月 31 日 | 113 年 12 月 31 日 | |||||
|---|---|---|---|---|---|---|---|---|
| 金 | 額 | % | 金 | 額 | % | |||
| 流動資產 | ||||||||
| 1100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六(一) | $ | 1,214,681 | 7 | $ | 1,588,167 | 10 |
| 1140 | 合約資產-流動 | 六(二十二)及七 | 6,093,191 | 34 | 4,840,230 | 31 | ||
| 1150 | 應收票據淨額 | 六(二) | 188,416 | 1 | 6,445 | - | ||
| 1160 | 應收票據-關係人淨額 | 六(二)及七 | 431,428 | 2 | 125,665 | 1 | ||
| 1170 | 應收帳款淨額 | 六(二) | 2,211,408 | 12 | 689,447 | 5 | ||
| 1180 |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 六(二)及七 | 465,405 | 3 | 352,392 | 2 | ||
| 1200 | 其他應收款 | 2,960 | - | 1,124 | - | |||
| 1210 |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 七 | 11,459 | - | 10,435 | - | ||
| 130X | 存貨 | 六(三) | 20,494 | - | 19,947 | - | ||
| 1410 | 預付款項 | 六(四) | 785,878 | 4 | 609,638 | 4 | ||
| 1470 | 其他流動資產 | 六(一)、七及八 | 167,993 | 1 | 154,894 | 1 | ||
| 11XX | 流動資產合計 | 11,593,313 | 64 | 8,398,384 | 54 | |||
| 非流動資產 | ||||||||
| 1517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六(五)及七 | 3,126,125 | 17 | 4,144,224 | 27 | ||
| 1535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六(六) | 500,000 | 3 | 500,000 | 3 | ||
| 1550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六(七) | 1,087,818 | 6 | 1,097,355 | 7 | ||
| 1600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六(八)及七 | 760,164 | 4 | 385,143 | 2 | ||
| 1755 | 使用權資產 | 六(九)及七 | 915,247 | 5 | 959,669 | 6 | ||
| 1780 | 無形資產 | 六(十) | 36,701 | - | 33,592 | - | ||
| 1840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六(三十) | 96,297 | 1 | 92,878 | 1 | ||
| 1900 | 其他非流動資產 | 16,808 | - | 13,411 | - | |||
| 15XX | 非流動資產合計 | 6,539,160 | 36 | 7,226,272 | 46 | |||
| 1XXX | 資產總計 | $ 18,132,473 | 100 | $ 15,624,656 | 100 |
(續次頁)
浙江省
開弘精品貿易平臺 份有限公司 債表
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 負債及權益 | 附註 | 114年12月31日 | 113年12月31日 | |||||
|---|---|---|---|---|---|---|---|---|
| 金 | 額 | % | 金 | 額 | % | |||
| 流動負債 | ||||||||
| 2130 | 合約負債-流動 | 六(二十二)及七 | $ | 2,289,431 | 13 | $ | 1,827,955 | 12 |
| 2150 | 應付票據 | 838,675 | 5 | 847,927 | 5 | |||
| 2160 | 應付票據-關係人 | 七 | 98,477 | 1 | 9,515 | - | ||
| 2170 | 應付帳款 | 2,972,523 | 16 | 1,778,325 | 11 | |||
| 2180 | 應付帳款-關係人 | 七 | 382,053 | 2 | 31,789 | - | ||
| 2200 | 其他應付款 | 六(十三) | 825,949 | 5 | 667,401 | 4 | ||
| 2230 | 本期所得稅負債 | 435,674 | 2 | 414,846 | 3 | |||
| 2280 | 租賃負債-流動 | 六(九)及七 | 86,967 | - | 86,054 | 1 | ||
| 2399 |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 六(十五) | 9,634 | - | 7,222 | - | ||
| 21XX | 流動負債合計 | 7,939,383 | 44 | 5,671,034 | 36 | |||
| 非流動負債 | ||||||||
| 2570 | 遞延所得稅負債 | 六(三十) | 13,939 | - | 13,939 | - | ||
| 2580 | 租賃負債-非流動 | 六(九)及七 | 844,963 | 5 | 886,249 | 6 | ||
| 2600 | 其他非流動負債 | 六(十五)(十六) | ||||||
| (十七) | 267,897 | 1 | 248,360 | 2 | ||||
| 25XX | 非流動負債合計 | 1,126,799 | 6 | 1,148,548 | 8 | |||
| 2XXX | 負債總計 | 9,066,182 | 50 | 6,819,582 | 44 | |||
| 權益 | ||||||||
| 股本 | 六(十八) | |||||||
| 3110 | 普通股股本 | 3,107,160 | 17 | 2,589,300 | 17 | |||
| 資本公積 | 六(十九) | |||||||
| 3200 | 資本公積 | 846,204 | 5 | 846,192 | 5 | |||
| 保留盈餘 | 六(二十) | |||||||
| 3310 | 法定盈餘公積 | 1,212,656 | 7 | 933,290 | 6 | |||
| 3350 | 未分配盈餘 | 3,340,460 | 18 | 2,795,684 | 18 | |||
| 其他權益 | 六(二十一) | |||||||
| 3400 | 其他權益 | 559,811 | 3 | 1,640,608 | 10 | |||
| 3XXX | 權益總計 | 9,066,291 | 50 | 8,805,074 | 56 | |||
|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 九 | |||||||
| 重大之期後事項 | 十一 | |||||||
| 3X2X | 負債及權益總計 | $ | 18,132,473 | 100 | $ | 15,624,656 | 100 |
後附個體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李志宏

經理人:莫惟瀚

會計主管:趙存國

- 36 -
國弘精密 短期性投資服務投資服務
民國114年
113年度
1982年
截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 項目 | 附註 | 114年 | 113年 | ||
|---|---|---|---|---|---|
| 金額 | % | 金額 | % | ||
| 4000 營業收入 | 六(二十二)及七 | $ 24,928,153 | 100 | $ 19,802,556 | 100 |
| 5000 營業成本 | 六(三)(十) | ||||
| (二十三) | |||||
| (二十八) | |||||
| (二十九)及七 | ( 20,370,448) | ( 82) | ( 15,964,552) | ( 80) | |
| 5900 營業毛利 | 4,557,705 | 18 | 3,838,004 | 20 | |
| 5910 未實現銷貨利益 | 六(七) | ( 2,965) | - | - | - |
| 5920 已實現銷貨利益 | 六(七) | 1,107 | - | 1,107 | - |
| 5950 營業毛利淨額 | 4,555,847 | 18 | 3,839,111 | 20 | |
| 營業費用 | 六(十)(二十八) | ||||
| (二十九)及七 | |||||
| 6100 推銷費用 | ( 98,488) | - | ( 83,743) | ( 1) | |
| 6200 管理費用 | ( 681,275) | ( 3) | ( 607,222) | ( 3) | |
|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 ( 32,374) | - | ( 33,935) | - | |
| 645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利益 | 十二(二) | ( 170) | - | 61 | - |
|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 ( 812,307) | ( 3) | ( 724,839) | ( 4) | |
| 6900 營業利益 | 3,743,540 | 15 | 3,114,272 | 16 |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
| 7100 利息收入 | 六(六)(二十四) | ||||
| 及七 | 34,316 | - | 36,177 | - | |
| 7010 其他收入 | 六(五)(二十五) | 167,295 | 1 | 165,607 | 1 |
|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 六(二十六) | 8,187 | - | ( 378) | - |
| 7050 財務成本 | 六(九)(二十七) | ||||
| 及七 | ( 16,958) | - | ( 28,655) | - | |
| 70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 | 六(七) | ||||
| 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 160,877 | - | 115,886 | - |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 353,717 | 1 | 288,637 | 1 | |
| 稅前淨利 | 4,097,257 | 16 | 3,402,909 | 17 | |
| 所得稅費用 | 六(三十) | ( 757,142) | ( 3) | ( 628,677) | ( 3) |
| 本期淨利 | $ 3,340,115 | 13 | $ 2,774,232 | 14 | |
|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 |||||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 六(七)(十七) | ($ 5,421) | - | $ 24,207 | - |
|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 | 六(二十一) | ||||
|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 六(三十) | ( 1,080,797) | ( 4) | 474,095 | 3 |
|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總額 | 1,069 | - | ( 4,777) | - | |
| 8300 本期其他綜合(損失)利益之稅後淨額 | ( 1,085,149) | ( 4) | 493,525 | 3 | |
| 8500 本期綜合利益總額 | ($ 1,085,149) | ( 4) | $ 493,525 | 3 | |
| $ 2,254,966 | 9 | $ 3,267,757 | 17 | ||
| 每股盈餘 | 六(三十一) | ||||
| 9750 基本每股盈餘 | $ 10.75 | $ 8.93 | |||
| 9850 稀釋每股盈餘 | $ 10.74 | $ 8.92 |
後附個體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李志宏
經理人:莫惟漪
會計主管:趙存國
| | 開弘精密
民國114年
11月31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資本 | | 公 | | | | | | 積保
留
盈
餘 | | |
| | 附 | 註壹通股股本 | 發行温情 | 取得或處分子公司股權債務與帳面債值差額 | 認列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數 | 其他 | 法定盈餘公積 | 未分配盈餘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結公允債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 合計 | |
| 113 年 度 | | | | | | | | | | | |
| 113年1月1日餘額 | | $ 1,849,500 | $ 520,455 | $ 24,760 | $ 234,133 | $ 51 | $ 742,207 | $ 1,931,635 | $1,166,513 | $ 6,469,254 | |
| 本期淨利 | | - | - | - | - | - | - | 2,774,232 | - | 2,774,232 |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六(二十一) | - | - | - | - | - | - | 19,430 | 474,095 | 493,525 |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 | - | - | - | - | 2,793,662 | 474,095 | 3,267,757 | |
| 112年度盈餘指撥及分派 | 六(二十) | | | | | | | | | | |
| 法定盈餘公積 | | - | - | - | - | - | 191,083 | ( 191,083 ) | - | - | |
| 現金股利 | | - | - | - | - | - | - | ( 998,730 ) | - | ( 998,730 ) | |
| 股票股利 | 六(十八) | 739,800 | - | - | - | - | - | ( 739,800 ) | - | - | |
| 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數 | 六(七) | - | - | - | 66,793 | - | - | - | - | 66,793 | |
| 113年12月31日餘額 | | $ 2,589,300 | $ 520,455 | $ 24,760 | $ 300,926 | $ 51 | $ 933,290 | $ 2,795,684 | $1,640,608 | $ 8,805,074 | |
| 114 年 度 | | | | | | | | | | | |
| 114年1月1日餘額 | | $ 2,589,300 | $ 520,455 | $ 24,760 | $ 300,926 | $ 51 | $ 933,290 | $ 2,795,684 | $1,640,608 | $ 8,805,074 | |
| 本期淨利 | | - | - | - | - | - | - | 3,340,115 | - | 3,340,115 |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六(二十一) | - | - | - | - | - | - | ( 4,352 ) | ( 1,080,797 ) | ( 1,085,149 ) |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 | - | - | - | - | 3,335,763 | ( 1,080,797 ) | 2,254,966 | |
| 113年度盈餘指撥及分派 | 六(二十) | | | | | | | | | | |
| 法定盈餘公積 | | - | - | - | - | - | 279,366 | ( 279,366 ) | - | - | |
| 現金股利 | | - | - | - | - | - | - | ( 1,993,761 ) | - | ( 1,993,761 ) | |
| 股票股利 | 六(十八) | 517,860 | - | - | - | - | - | ( 517,860 ) | - | - | |
| 行使歸入權 | | - | - | - | - | 12 | - | - | - | 12 | |
| 114年12月31日餘額 | | $ 3,107,160 | $ 520,455 | $ 24,760 | $ 300,926 | $ 63 | $ 1,212,656 | $ 3,340,460 | $ 559,811 | $ 9,066,291 | |
量事長:李志宏
後附個體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保固參閱。
組理人:莫惟湘
會計主管:趙存國
浙
0
0
2019年1月12日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附註 | 1 1 4 年度 | 1 1 3 年度 | |
|---|---|---|---|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本期稅前淨利 | $ 4,097,257 | $ 3,402,909 | |
| 調整項目 | |||
|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 | |||
| 已實現銷貨利益 | 六(七) | ( 1,107 ) | ( 1,107 ) |
| 未實現銷貨利益 | 六(七) | 2,965 | - |
|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利益) | 六(二十八)及十二(二) | 170 | ( 61 ) |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損益之份額 | 六(七) | ( 160,877 ) | ( 115,886 )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損失 | 六(二十六) | ( 8,867 ) | 71 |
| 折舊費用 | 六(八)(九) | 218,830 | 174,870 |
| (二十八) | |||
| 攤銷費用 | 六(十)(二十八) | 4,353 | 4,138 |
| 利息收入 | 六(二十四) | ( 34,316 ) | ( 36,177 ) |
| 股利收入 | 六(二十五) | ( 138,421 ) | ( 142,307 ) |
| 沖銷逾期應付款利益 | 六(二十五) | ( 201 ) | ( 3,840 ) |
| 保固準備轉列其他收入 | 六(十五) | ||
| (二十五) | ( 2,270 ) | ( 9,249 ) | |
| 其他收入 | ( 20,419 ) | ( 5,921 ) | |
| 租賃修改利益 | 六(二十六) | ( 5 ) | - |
| 利息費用 | 六(二十七) | 16,958 | 28,655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 |||
| 合約資產-流動 | ( 1,252,961 ) | ( 297,500 ) | |
| 應收票據 | ( 181,971 ) | 828,770 | |
| 應收票據-關係人 | ( 305,763 ) | 71,716 | |
| 應收帳款 | ( 1,522,131 ) | 809,705 | |
| 應收帳款-關係人 | ( 113,013 ) | 178,048 | |
| 其他應收款 | ( 1,928 ) | 676 | |
|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 ( 1,024 ) | 396 | |
| 存貨 | ( 547 ) | 1,554 | |
| 預付款項 | ( 176,240 ) | 263,064 | |
| 其他流動資產 | ( 1,105 ) | 3,369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 |||
| 合約負債-流動 | 461,476 | ( 325,765 ) | |
| 應付票據 | ( 9,252 ) | 168,955 | |
| 應付票據-關係人 | 88,962 | ( 1,157 ) | |
| 應付帳款 | 1,210,623 | ( 297,814 ) | |
| 應付帳款-關係人 | 350,264 | 5,696 | |
| 其他應付款 | 162,743 | 50,070 | |
| 其他非流動負債 | 11,847 | 29,319 | |
| 其他流動負債 | 2,412 | 428 | |
|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 2,696,442 | 4,113,921 | |
| 收取之利息 | 34,408 | 36,714 | |
| 收取之股利 | 244,203 | 205,188 | |
| 支付之利息 | ( 16,958 ) | ( 29,359 ) | |
| 支付之所得稅 | ( 738,664 ) | ( 647,776 ) | |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2,219,431 | 3,678,688 |
(續次頁)
渭
2019年
宜春
宜春
宜春
宜春
宜春
11年
11月31日
2019年11月31日
单位:新台幣仟元
附註
114年度
113年度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增加)減少 | ($ 3,078 ) | $ 389,115 | |
|---|---|---|---|
| 取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 六(五) | ||
| 資產-非流動 | - | ( 1,967 ) | |
|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六(八) | ( 362,363 ) | ( 81,975 )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 8,893 | - | |
| 取得無形資產 | 六(十) | ( 7,427 ) | ( 3,819 ) |
| 預付設備款增加 | ( 131,383 ) | ( 27,710 ) | |
| 存出保證金(增加)減少 | ( 8,794 ) | 3,816 | |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流入 | ( 504,152 ) | 277,460 | |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應付短期票券減少 | 六(三十三) | - | ( 100,000 ) |
| 長期借款償還數 | 六(三十三) | - | ( 1,800,000 ) |
| 租賃本金償還 | 六(三十三) | ( 99,631 ) | ( 88,553 ) |
| 存入保證金增加 | 六(三十三) | 4,615 | 14,695 |
| 發放現金股利 | 六(二十) | ( 1,993,761 ) | ( 998,730 ) |
| 行使歸入權 | 12 | - | |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 2,088,765 ) | ( 2,972,588 ) | |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增加數 | ( 373,486 ) | 983,560 | |
|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1,588,167 | 604,607 | |
|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 1,214,681 | $ 1,588,1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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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李志宏
經理人:莫惟瀚
會計主管:趙存國
【附件四】
潤弘精密工程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訂條文對照表
| 修訂條文 | 原條文 | 說明 |
|---|---|---|
| 第三十一條: | ||
| 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有下列情形者,應按性質依規定格式,於事實發生之即日起算二日內將相關資訊於金管會指定網站辦理公告申報: | ||
| 一、向關係人取得或處分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或與關係人為取得或處分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外之其他資產且交易金額達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總資產百分之十或新臺幣三億元以上。但買賣國內公債、附買回、賣回條件之債券、申購或買回國內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發行之貨幣市場基金,不在此限。 | ||
| 二、進行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 ||
| 三、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損失達所定處理程序規定之全部或個別契約損失上限金額。 | ||
| 四、取得或處分供營業使用之設備或其使用權資產,且其交易對象非為關係人,交易金額並達下列規定之一: | 第三十一條: | |
| 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有下列情形者,應按性質依規定格式,於事實發生之即日起算二日內將相關資訊於金管會指定網站辦理公告申報: | ||
| 一、向關係人取得或處分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或與關係人為取得或處分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外之其他資產且交易金額達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總資產百分之十或新臺幣三億元以上。但買賣國內公債、附買回、賣回條件之債券、申購或買回國內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發行之貨幣市場基金,不在此限。 | ||
| 二、進行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 ||
| 三、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損失達所定處理程序規定之全部或個別契約損失上限金額。 | ||
| 四、取得或處分供營業使用之設備或其使用權資產,且其交易對象非為關係人,交易金額並達下列規定之一: | 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7月24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83333號令修正「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部分條文,修正本條文。 |
| 修訂條文 | 原條文 | 說明 |
|---|---|---|
| (一)實收資本額未達新臺幣一百億元之公開發行公司,交易金額達新臺幣五億元以上。 | ||
| (二)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一百億元以上,未達五百億元之公開發行公司,交易金額達新臺幣十億元以上。 | ||
| (三)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五百億元以上之公開發行公司,交易金額達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五以上。 | ||
| 五、經營營建業務之本公司取得或處分供營建使用之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且其交易對象非為關係人,交易金額達新臺幣五億元以上;其中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一百億元以上,處分自行興建完工建案之不動產,且交易對象非為關係人者,交易金額為達新臺幣十億元以上。 | ||
| 六、以自地委建、租地委建、合建分屋、合建分成、合建分售方式取得不動產,且其交易對象非為關係人,公司預計投入之交易金額達新臺幣五億元以上。 | ||
| 七、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五百億元以上之公開發行公司,於證券交易所或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債、普通公司債及未涉及股權之一般金融債券(不含次順位債券),非屬 | (一)實收資本額未達新臺幣一百億元之公開發行公司,交易金額達新臺幣五億元以上。 | |
| (二)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一百億元以上之公開發行公司,交易金額達新臺幣十億元以上。 | ||
| 五、經營營建業務之本公司取得或處分供營建使用之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且其交易對象非為關係人,交易金額達新臺幣五億元以上;其中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一百億元以上,處分自行興建完工建案之不動產,且交易對象非為關係人者,交易金額為達新臺幣十億元以上。 | ||
| 六、以自地委建、租地委建、合建分屋、合建分成、合建分售方式取得不動產,且其交易對象非為關係人,公司預計投入之交易金額達新臺幣五億元以上。 | ||
| 七、除前六款以外之資產交易、金融機構處分債權或從事大陸地區投資,其交易金額達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或新臺幣三億元以上。但下列情形不在此限: | ||
| (一)買賣國內公債或信用評等不低於我國主權評等等級之外國公債。 | ||
| (二)以投資為專業者,於證券交易所或證券商營業處所所為之有價證券買賣,或於初級 |
| 修訂條文 | 原條文 | 說明 |
|---|---|---|
| 第八款但書各目情形,且其交易對象非為關係人,交易金額達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五以上。 | ||
| 八、除前七款以外之資產交易、金融機構處分債權或從事大陸地區投資,其交易金額達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或新臺幣三億元以上。但下列情形不在此限: | ||
| (一)買賣國內公債或信用評等不低於我國主權評等等級之外國公債。 | ||
| (二)以投資為專業者,於證券交易所或證券商營業處所所為之有價證券買賣,或於初級市場認購外國公債或募集發行之普通公司債及未涉及股權之一般金融債券(不含次順位債券),或申購或買回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或期貨信託基金,或申購或賣回指數投資證券,或證券商因承銷業務需要、擔任興櫃公司輔導推薦證券商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規定認購之有價證券。 | ||
| (三)買賣附買回、賣回條件之債券、申購或買回國內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發行之貨幣市場基金。 | ||
| 前項交易金額依下列方式計算之: | 市場認購外國公債或募集發行之普通公司債及未涉及股權之一般金融債券(不含次順位債券),或申購或買回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或期貨信託基金,或申購或賣回指數投資證券,或證券商因承銷業務需要、擔任興櫃公司輔導推薦證券商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規定認購之有價證券。 | |
| (三)買賣附買回、賣回條件之債券、申購或買回國內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發行之貨幣市場基金。 | ||
| 前項交易金額依下列方式計算之: | ||
| 一、每筆交易金額。 | ||
| 二、一年內累積與同一相對人取得或處分同一性質標的交易之金額。 | ||
| 三、一年內累積取得或處分(取得、處分分別累積)同一開發計畫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之金額。 | ||
| 四、一年內累積取得或處分(取得、處分分別累積)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 | ||
| 前項所稱一年內係以本次交易事實發生之日為基準,往前追溯推算一年,已依本處理程序規定公告部分免再計入。 |
- 43 -
| 修訂條文 | 原條文 | 說明 |
|---|---|---|
| 一、每筆交易金額。 | ||
| 二、一年內累積與同一相對人取得或處分同一性質標的交易之金額。 | ||
| 三、一年內累積取得或處分(取得、處分分別累積)同一開發計畫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之金額。 | ||
| 四、一年內累積取得或處分(取得、處分分別累積)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 | ||
| 前項所稱一年內係以本次交易事實發生之日為基準,往前追溯推算一年,已依本處理程序規定公告部分免再計入。 | ||
| 本公司應按月將本公司及非屬國內公開發行公司之子公司截至上月底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之情形依規定格式,於每月十日前輸入金管會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 | ||
| 本公司依規定應公告項目如於公告時有錯誤或缺漏而應予補正時,應於知悉之即日起算二日內將全部項目重行公告申報。 | ||
| 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應將相關契約、議事錄、備查簿、估價報告、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之意見書備置於本公司,除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外,至少保存五年。 | 本公司應按月將本公司及非屬國內公開發行公司之子公司截至上月底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之情形依規定格式,於每月十日前輸入金管會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 | |
| 本公司依規定應公告項目如於公告時有錯誤或缺漏而應予補正時,應於知悉之即日起算二日內將全部項目重行公告申報。 | ||
| 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應將相關契約、議事錄、備查簿、估價報告、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之意見書備置於本公司,除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外,至少保存五年。 |
| 修訂條文 | 原條文 | 說明 |
|---|---|---|
| 第三十四條: | ||
| 本處理程序有關總資產百分之十之規定,以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規定之最近期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中之總資產金額計算。 | ||
| 公司股票無面額或每股面額非屬新臺幣十元者,本處理程序有關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之交易金額規定,以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百分之十計算之;本處理程序有關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五之交易金額規定,以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百分之二點五計算之;本處理程序有關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一百億元之交易金額規定,以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新臺幣二百億元計算之;本處理程序有關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五百億元之交易金額規定,以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新臺幣一千億元計算之。 | 第三十四條: | |
| 本處理程序有關總資產百分之十之規定,以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規定之最近期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中之總資產金額計算。 | ||
| 公司股票無面額或每股面額非屬新臺幣十元者,本處理程序有關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之交易金額規定,以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百分之十計算之;本處理程序有關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一百億元之交易金額規定,以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新臺幣二百億元計算之。 | 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7月24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83333號令修正「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部分條文,修正本條文。 |
- 44 -
【附件五】
潤弘精密工程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候選人名單
| 戶號 | 姓名 | 學(經)歷 | 持有股數 |
|---|---|---|---|
| 000001 | 潤泰創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
| 代表人:李志宏 | 1.臺灣大學商學研究所碩士 | ||
| 2.潤泰精密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 |||
| 3.潤泰創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
| 4.潤泰全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
| 5.潤弘精密工程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 121,627,725 | ||
| 000351 | 盈家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
| 代表人:莫惟瀚 | 1.亞洲管理學院管理所碩士 | ||
| 2.潤弘精密工程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 |||
| 3.潤泰精密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 |||
| 4.大陸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 |||
| 5.榮工處廠長 | 19,418,599 | ||
| 013207 | 潤華染織廠股份有限公司 | ||
| 代表人:尹崇堯 | 1.英國牛津大學博士 | ||
| 2.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 |||
| 3.潤泰創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
| 4.潤泰全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
| 5.潤成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
| 6.潤泰精密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5,947,334 | ||
| 000001 | 潤泰創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
| 代表人:張坤隆 | 1.開南商工機械科 | ||
| 2.盈家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 |||
| 3.盛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 |||
| 4.潤弘精密工程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 121,627,725 | ||
| 000342 | 匯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
| 代表人:陳志全 | 1.臺灣大學商學研究所碩士 | ||
| 2.智崴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
| 3.中裕新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
| 4.潤泰精密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828,576 | ||
| 000342 | 匯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
| 代表人:孫曉梅 | 1.文化大學行政管理系學士 | ||
| 2.台灣大哥大(股)公司人資副理 | |||
| 3.潤弘精密工程事業(股)公司副總經理 | |||
| 4.南山人壽保險(股)公司副總經理 | 828,576 | ||
| 獨立董事 | 陳明進 | 1.美國亞歷桑那州立大學會計博士 | |
| 2.政治大學會計系教授 | |||
| 3.南山人壽保險(股)公司獨立董事 | |||
| 4.台灣浩鼎生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 |||
| 5.潤泰精密材料(股)公司獨立董事 | 0 | ||
| 獨立董事 | |||
| 000350 | 張大鵬 | 1.美國西北大學博士 | |
| 2.臺灣科技大學營建工程系所特聘教授 | |||
| 3.社團法人臺灣混凝土學會(TCI)理事長 | |||
| 4.潤泰精密材料(股)公司獨立董事 | 92,064 | ||
| 獨立董事 | 林美聆 | 1.美國德州大學奧斯汀校區土木工程博士 | |
| 2.臺大土木工程學系大地工程組名譽教授 | |||
| 3.臺大天氣氣候災害研究中心研究員 | 0 |
- 45 -
【附件六】
潤弘精密工程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候選人解除競業禁止明細
| 董事姓名 | 兼任其他公司名稱及職務 |
|---|---|
| 潤泰創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潤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董事 |
| 潤成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
| 潤泰百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董事 | |
| 潤泰創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董事 | |
| 潤福生活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董事 | |
| 興業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 |
| 潤泰旭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董事 | |
| 潤泰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董事 | |
| 潤泰保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董事 | |
| 盈家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潤泰創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董事 |
| 潤華染織廠股份有限公司 | 長春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董事 |
| 盈家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董事 | |
| 盛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董事 | |
| 匯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董事 | |
| 匯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潤泰全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董事 |
| 潤泰精密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
| 潤成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 |
| 潤泰創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
| 代表人:李志宏 | 潤泰全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 潤泰精密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
| 盈家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
| 代表人:莫惟瀚 | 潤泰精密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
| 德欣先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 | |
| 潤華染織廠股份有限公司 | |
| 代表人:尹崇堯 | 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
| 南山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
| 潤泰全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
| 潤泰創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
| 潤華染織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
| 匯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
| 宜泰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
| 長春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
| 任盈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
| 潤泰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
| 潤泰租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
| 潤泰精密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
| 盈家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
| 潤成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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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盛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景鴻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潤泰旭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鵬霖投資有限公司董事
睿能創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睿能數位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睿能創意營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英屬開曼群島商睿能新動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鼎晉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 --- | --- |
| 潤泰創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 張坤隆 | 潤華染織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宜泰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盈家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盛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匯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鵬霖投資有限公司董事 |
| 匯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陳志全 | 長春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匯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英屬開曼群島商泰福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中裕新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圓祥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明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錫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鍍昇生技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欣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潤雅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棉花田生機園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智崴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兆豐成長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鏡視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唯品風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艾沛生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Theragent, Inc 董事 |
| 匯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孫曉梅 | 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
| 陳明進 | 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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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一】
潤弘精密工程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規定組織之,定名為潤弘精密工程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條:本公司所營事業如左:
- C802990其他化學製品製造業。
- C901030水泥製造業。
- C901040預拌混凝土製造業。
- C901050水泥及混凝土製品製造業。
- E101011綜合營造業。
- E501011自來水管承裝商。
- E502010燃料導管安裝工程業。
- E599010配管工程業。
- E601010電器承裝業。
- E601020電器安裝業。
- E603010電纜安裝工程業。
- E603020電梯安裝工程業。
- E603040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
- 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
- E603090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
- E603100電焊工程業。
- E604010機械安裝業。
- 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
- E701010通信工程業。
- E801010室內裝潢業。
- E801020門窗安裝工程業。
- E801030室內輕鋼架工程業。
- E801040玻璃安裝工程業。
- E801070廚具、衛浴設備安裝工程業。
- E901010油漆工程業。
- E903010防蝕、防銹工程業。
- EZ05010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
- EZ06010交通標示工程業。
- EZ09010靜電防護及消除工程業。
- EZ13010核子工程業。
- EZ15010保溫、保冷安裝工程業。
-
F106040水器材料批發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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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107010漆料、塗料批發業。
- F107990其他化學製品批發業。
- F111090建材批發業。
- F113100污染防治設備批發業。
- F113010機械批發業。
- F113020電器批發業。
- F114010汽車批發業。
- F117010消防安全設備批發業。
- F206040水器材料零售業。
- F207010漆料、塗料零售業。
- F207990其他化學製品零售業。
- F211010建材零售業。
- F213010電器零售業。
- F213080機械器具零售業。
- F214010汽車零售業。
- F217010消防安全設備零售業。
- F401010國際貿易業。
- I103060管理顧問業。
- I503010景觀、室內設計業。
- JA02010電器及電子產品修理業。
- E602011冷凍空調工程業。
- 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
- CA02010金屬結構及建築組件製造業。
- C901990其他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
- C901020玻璃及玻璃製品製造業。
- C901060耐火材料製造業。
- 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第三條:本公司設總公司於台北市,必要時經董事會之決議得在國內外設立分公司。
第四條:本公司之公告方法依照公司法第廿八條規定辦理。
第五條:本公司為落實多角化經營及永續經營之需,得從事有關各項業務之經營及轉投資,其轉投資總額不受公司法第十三條規定不得超過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四十之限制。
第六條:本公司得為對外保證,其最高限額為資本額五倍。
第二章 股 份
第七條: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肆拾億元整,分為肆億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授權董事會依公司法及相關法令分次發行。
第八條:本公司股東應填具印鑑卡交本公司存查,嗣後凡領取股息及以書面行使其股東權利時,概以該留存印鑑為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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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條:本公司股票概為記名式,由代表公司之董事簽名或蓋章,經依法簽證後發行之。本公司發行之股份得免印製股票。
第十條:股票之更名過戶,自股東常會開會前六十日內,股東臨時會開會前三十日內或公司決定分派股息及紅利或其他利益之基準日前五日內均停止之。
第三章 股東會
第十一條:股東會分常會及臨時會二種,常會每年召開一次,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召開,由董事會依法召集之。臨時會於必要時依法召集之。
本公司股東會得以視訊會議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方式舉行。採行視訊股東會應符合之條件、作業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等相關規定,主管機關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第十二條:股東因故不能出席股東會時,得出具公司印發之委託書載明授權範圍,簽名蓋章委託代理人出席,有關委託書之使用,悉依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三條:本公司股東每股有一表決權,但本公司依法自己持有之股份無表決權。
第十四條:股東會之決議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依主管機關規定,本公司股東亦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東視為親自出席,其相關事宜悉依法令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撤銷公開發行除經董事會同意外,應經股東會決議後辦理之。
第四章 董事及審計委員會
第十六條:本公司設董事七至九人,董事人數授權由董事會決議定之,任期三年,董事選舉採候選人提名制度,由股東就董事候選人名單中依公司法第一九八條規定選任之,連選得連任。
第十六之一條: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審計委員會應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或審計委員會之成員負責執行公司法、證券交易法暨其他法令規定監察人之職權。
第十七條:董事名額中,獨立董事人數不得少於三人,且不得少於董事席次五分之一。有關獨立董事之專業資格、持股、兼職限制、提名與選任方式及其他應遵循事項,依證券主管之相關規定。
獨立董事與非獨立董事應一併進行選舉,分別計算當選名額。
第十八條:董事會由董事組織之,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互推董事長一人,董事長對外代表公司。
第十九條: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其代理依公司法第二百零八條規定辦理。
第二十條:董事會開會時,董事應親自出席,如不能親自出席,得委託其他董事代理,董事委託他人出席董事會,依公司法第二〇五條規定辦理,並得以視訊會議方式為之。
第二十一條:董事之報酬,授權董事會依其對公司營運參予程度及貢獻價值,同時參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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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業水準議定之。
第二十二條:公司得於董事任期内就其執行業務範圍依法應負之賠償責任投保責任保險。
第二十三條:董事會召集時應載明事由,於七日前以書面或傳真方式通知各董事,但遇有緊急情事時,得隨時召集之。
前項召集之通知,經相對人同意者,得以電子方式為之。
第五章 經理人
第二十四條:本公司得設總經理一人、事業部總經理及經理人各若干人,其委任、解任及報酬依照公司法第廿九條規定辦理。
第六章 會計
第二十五條:本公司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每會計年度終了,應由董事會造具(一)營業報告書(二)財務報表(三)盈餘分配或虧損撥補之議案等各項表冊,依法提請股東常會承認。
第二十六條: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至少百分之一分派為員工酬勞,其中分派予基層員工之員工酬勞總額應不低於員工酬勞總額之 40% 。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
前項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方式為之,並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且應於股東會報告。
員工酬勞分派之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司員工。
第二十七條: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後如有盈餘,應依下列順序分配之:
(一)先提列繳納所得稅。
(二)彌補以往年度虧損。
(三)提列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
(四)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五)扣除本項一至四款後之餘額加計以前年度未分配盈餘後,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
本公司於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時,應依下列方式進行提列:
(一) 就當期發生之帳列其他權益減項淨額,自當期稅後淨利加計當期稅後淨利以外項目計入當期未分配盈餘之數額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如仍有不足時,自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
(二) 就前期累積之其他權益減項淨額,自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
第二十八條:本公司股利發放政策係按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規定,並依本公司資本及財務結構、營運狀況、盈餘及所屬產業性質及週期等因素決定,得以股票股利或現金股利方式為之。惟股東股利之發放,於當年度可供分配之盈餘內,以不低於屬當年度稅後淨利扣除依法應提列之法定盈餘公積暨各項特別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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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公積後餘額之百分之五十分配股利,其現金股利比率不低於當年度股利分配總額之百分之三十分派之。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未盡事宜悉依照公司法及有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第三十條:本章程訂立於中華民國六十四年十月十五日。
第一次修正於中華民國六十五年一月八日。
第二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七十年十二月十日。
第三次修正於中華民國八十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第四次修正於中華民國八十四年三月二十日。
第五次修正於中華民國八十四年七月七日。
第六次修正於中華民國八十五年三月十五日。
第七次修正於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六月四日。
第八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九十年十月五日。
第九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六月三日。
第十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九月九日。
第十一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月十二日。
第十二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二月六日。
第十三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三月六日。
第十四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三月十六日。
第十五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七月二十六日。
第十六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第十七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第十八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第十九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六月二日。
第二十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六月三日。
第二十一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一日。
第二十二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一〇一年五月十六日。
第二十三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一〇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第二十四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一〇五年五月三十一日。
第二十五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一〇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第二十六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一〇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第二十七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一一〇年七月十九日。
第二十八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一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第二十九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一一三年五月十六日。
第三十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一一四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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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二】
潤弘精密工程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會議事規則
民國96年06月26日訂定
民國101年05月16日第一次修訂
民國104年05月28日第二次修訂
民國112年05月31日第三次修訂
第一條 本公司股東會之議事規則,除法令或章程另有規定者外,應依本規則之規定。
第二條 本規則所稱之股東,係指股東本人及股東所委託出席之代理人。
第三條 本公司設簽名簿供出席股東簽到,或由出席股東繳交簽到卡以代簽到。出席股數依簽名簿或繳交之簽到卡及視訊會議平台報到股數,加計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數計算之。股東因事不能親自出席股東會時,得出具公司印製之委託書載明授權範圍,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有關委託事項應依「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及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相關規定辦理。股東得於每次股東會,出具公司印發之委託書,載明授權範圍,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本公司對股東出席所憑依之證明文件不得任意增列要求提供其他證明文件。
除信託事業或經證券主管機關核准之股務代理機構外,一人同時受二人以上股東委託時,其代理之表決權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表決權之百分之三,超過時其超過之表決權,不予計算。
一股東以出具一委託書,並以委託一人為限,應於股東會開會五日前送達公司,委託書有重複時,以最先送達者為準。但聲明撤銷前委託者,不在此限。委託書送達公司後,股東欲親自出席股東會或欲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書面向公司為撤銷委託之通知;逾期撤銷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委託書送達公司後,股東欲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書面向本公司為撤銷委託之通知;逾期撤銷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股東欲以視訊方式出席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向本公司登記。
第四條 股東會之出席及表決,以股份為計算基準。股東每股有一表決權,但本公司自己持有之股份,無表決權。
本公司召開股東會時,得採行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其表決權;其以書面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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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時,其行使方法應載明於股東會召集通知。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東,視為親自出席股東會。但就該次股東會之臨時動議及原議案之修正,視為棄權。
前項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其意思表示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送達公司,意思表示有重複時,以最先送達者為準。但聲明撤銷前意思表示者,不在此限。
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後,欲親自出席股東會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與行使表決權相同之方式撤銷前項行使表決權之意思表示;逾期撤銷者,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之表決權為準。如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並以委託書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第五條 股東會之召集應於三十日前通知各股東。股東臨時會之召集應於十五日前通知各股東。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千股股東,其股東會之召集通知得依其他相關法令之規定,以公告方式為之。本公司股東會召開之地點,應於本公司所在地或便利股東出席且適合股東會召開之地點為之,會議開始時間不得早於上午九時或晚於下午三時。
本公司召開視訊股東會時,不受前項召開地點限制。
本公司召開視訊股東會時,主席及紀錄人員應在國內之同一地點,主席並應於開會時宣布該地點之地址。
股東會視訊會議應於會議開始前三十分鐘,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受理報到,完成報到之股東,視為親自出席股東會。
第六條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主席由董事長擔任之,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副董事長代理之,無副董事長或副董事長亦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董事長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董事長未指定代理人者,由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有召集權人召集者,其主席由該召集權人擔任之,召集權人有二人以上時,應互推一人擔任之。
董事會所召集之股東會,董事長宜親自主持,且宜有董事會過半數之董事(含至少一席獨立董事)親自出席,及各類功能性委員會成員至少一人代表出席,並將出席情形記載於股東會議事錄。
第七條 本公司得指派所委任之律師、會計師或相關人員列席股東會。
辦理股東會之會務人員應配帶識別證或臂章。
第八條 股東會之開會過程應全程錄音或錄影,並至少保存一年。但經股東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提起訴訟者,應保存至訴訟終結為止。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應對股東之註冊、登記、報到、提問、投票及公司計票結果等資料進行記錄保存,並對視訊會議全程連續不間斷錄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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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錄影。
前項資料及錄音錄影,本公司應於存續期間妥善保存,並將錄音錄影提供受託辦理視訊會議事務者保存。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宜對視訊會議平台後台操作介面進行錄音錄影。
第九條 已屆開會時間,主席應即宣佈開會,並同時公布無表決權數及出席股份數等。惟未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之股東出席時,主席得宣佈延後開會,其延後次數以二次為限,延後時間合計不得超過一小時。延後二次仍不足額而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得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條第一項規定為假決議,並將假決議通知各股東,於一個月內再行召集股東會。
於當次會議未結束前,如出席股東所代表股數達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時,主席得將作成之假決議,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條規定重新提請大會表決。
第十條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議程由董事會訂定之,會議應依排定之議程進行,非經股東會決議不得變更之。若有違背程序者,主席應即制止發言,告知其於臨時動議時提出。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有召集權人召集者,準用前項之規定。
前二項排定之議程於議事(含臨時動議)未終結前,非經決議,主席不得逕行宣佈散會。
股東會開會時,主席違反議事規則,宣布散會者,得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推選一人擔任主席,繼續開會。
會議散會後,股東不得另推選主席於原址或另覓場所續行開會。
第十一條 出席股東發言前,須先填具發言條載明發言要旨、股東戶號(或出席證編號)及戶名,由主席決定其發言順序。
出席股東僅提發言條而未發言者,視為未發言。發言內容與發言條記載不符者,以發言內容為準。
出席股東發言時,其他股東除經徵得主席及發言股東同意外,不得發言干擾,違反者主席應予制止。
第十二條 同一議案每一股東發言,除經主席之同意外,不得超過兩次,每次不得超過五分鐘。
股東發言違反前項規定或超出議題範圍者,主席得制止其發言。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以視訊方式參與之股東,得於主席宣布開會後,至宣布散會前,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以文字方式提問,每一議案提問次數不得超過兩次,每次以二百字為限,不適用前二項規定。
前項提問未違反規定或未超出議案範圍者,宜將該提問揭露於股東會視訊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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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平台,以為周知。
第十三條 法人受託出席股東會時,該法人僅得指派一人代表出席。
法人股東指派二人以上之代表出席股東會時,同一議案僅得推由一人發言。
第十四條 出席股東發言後,主席得親自或指定相關人員答覆。
第十五條 主席對於議案之討論,認為已達可付表決之程度時,得宣布停止討論,提付表決。
第十六條 議案表決之監票及計票人員,由主席指定之,但監票人員應具有股東身分。表決之結果應當場報告,並作成紀錄。
本公司召開股東會視訊會議,以視訊方式參與之股東,於主席宣布開會後,應透過視訊會議平台進行各項議案表決及選舉議案之投票,並應於主席宣布投票結束前完成,逾時者視為棄權。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應於主席宣布投票結束後,為一次性計票,並宣布表決及選舉結果。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主席應於宣布開會時,另行宣布除公開發行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第四十四條之二十第四項所定無須延期或續行集會情事外,於主席宣布散會前,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致視訊會議平台或以視訊方式參與發生障礙,持續達三十分鐘以上且無法排除障礙時,應於五日內延期或續行集會之日期,不適用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條之規定。
本公司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時,已依第三條規定登記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之股東,欲親自出席實體股東會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與登記相同之方式撤銷登記;逾期撤銷者,僅得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
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未撤銷其意思表示,並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者,除臨時動議外,不得再就原議案行使表決權或對原議案提出修正或對原議案之修正行使表決權。
第十七條 會議進行中,主席得酌定時間宣布休息,發生不可抗拒之情事時,主席得裁定暫時停止會議,並視情況宣布續行開會之時間。
股東會排定之議程於議事(含臨時動議)未終結前,開會之場地屆時未能繼續使用,得由股東會決議另覓場地繼續開會。
股東會得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條之規定,決議在五日內延期或續行集會。
第十八條 議案之表決,除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外,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通過之,表決時如經主席徵詢無異議者,視為通過,其效力與投票表決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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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條 同一議案有修正案或替代案時,由主席併同原案定其表決之順序。如其中一案已獲通過時,其他議案即視為否決,勿庸再行表決。
第二十條 主席得指揮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協助維持會場秩序。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在場協助維持秩序時,應佩戴『糾察員』字樣臂章或識別證。
會場備有擴音設備者,股東非以本公司配置之設備發言時,主席得制止之。股東違反議事規則不服從主席糾正,妨礙會議之進行經制止不從者,得由主席指揮糾察員或保全人員請其離開會場。
第廿一條 會議進行時,如遇空襲警報,即暫停開會,各自疏散,俟警報解除後一小時,繼續開會。
第廿二條 本規則未規定事項,適用內政部公佈之會議規範辦理。
第廿三條 本規則經股東會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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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三】
潤弘精密工程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選舉辦法
民國 96 年 06 月 26 日訂定
民國 101 年 05 月 16 日第一次修訂
民國 105 年 05 月 31 日第二次修訂
民國 110 年 07 月 19 日第三次修訂
第一條:本公司董事之選舉、改選與補選,除法令或章程另有規定者外,應依本辦法規定辦理。
第二條:選任董事時,採候選人提名制度,由股東就董事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
第三條:董事之選舉採累積投票制。
第四條:股東會選任董事時,除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外,每一股份有與應選出董事人數相同之選舉權,得集中選舉一人或分配選舉數人。
第五條:董事依本公司章程規定之名額,分別計算獨立董事、非獨立董事之選舉權,由所得選票代表選舉權數較多者依次當選,如有二人或二人以上所得選票代表選舉權數相同而超過規定名額時,由所得選票代表選舉權數相同者抽籤決定,未出席者由主席代為抽籤。
第六條:選舉票由本公司董事會印製,按選出之人數(以一人一票)送發各股東,每張選票所記載之選舉權數係以各該股東表決權數為準。
第七條:選舉人之戶號,得以在選舉票上以出席證號碼代之。
第八條:選舉開始時由主席指定監票員及記票員各若干人執行選舉有關任務。
第九條:選舉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無效:
- 不使用有召集權人印製之選舉票。
- 被選舉人欄位空白者。
- 字跡模糊無法辨認或經塗改者。
- 所填被選舉人與董事候選人名單經核對不符者。
- 除填分配選舉權數外,夾寫其他文字者。
- 應選舉權數超過股東名簿所登錄之權數(換算之表決權數)者。
- 每張選舉票所填被選舉人在二人及二人以上者。
第十條:投票完畢後當場開票,開票結果應由主席當場宣布,包含當選名單及其當選權數。
第十一條:本辦法未規定事項悉依公司法及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第十二條:本辦法由股東會通過後施行,修改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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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四】
潤弘精密工程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持股情形
股東常會停止過戶日:一一五年三月十三日
一、全體董事最低應持有股數及股東名簿記載持有股數明細表
| 職稱 | 應持有之法定成數 | 應持有法定股數 | 股東名簿登記股數 |
|---|---|---|---|
| 全體董事 | 5.0000% | 15,535,800 股 | 147,822,234 股 |
二、董事持有股數明細表
| 職稱 | 姓名 | 選任日期 | 任期(年) | 股東名簿登記股數(股) | 持有成數(%) |
|---|---|---|---|---|---|
| 董事長 | 潤泰創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
| 代表人:李志宏 | 112.05.31 | 三 | 121,627,725 | 39.14 | |
| 董事 | 盈家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
| 代表人:莫惟瀚 | 112.05.31 | 三 | 19,418,599 | 6.25 | |
| 董事 | 潤華柒織廠股份有限公司 | ||||
| 代表人:尹崇堯 | 112.05.31 | 三 | 5,947,334 | 1.91 | |
| 董事 | 潤泰創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
| 代表人:張坤隆 | 112.05.31 | 三 | 121,627,725 | 39.14 | |
| 董事 | 匯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
| 代表人:陳志全 | 112.05.31 | 三 | 828,576 | 0.27 | |
| 董事 | 潤泰創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
| 代表人:林金賜 | 112.05.31 | 三 | 121,627,725 | 39.14 | |
| 獨立董事 | 沈筱玲 | 112.05.31 | 三 | 0 | 0.00 |
| 獨立董事 | 曾惠斌 | 112.05.31 | 三 | 0 | 0.00 |
| 獨立董事 | 林國峰 | 112.05.31 | 三 | 0 | 0.00 |
| 全體董事合計持有股數及成數 | 147,822,234 | 47.57 |
註1:本公司全體董事持有股數達法定成數標準。
註2:本公司於民國109年6月22日成立審計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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