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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YTRON TECHNOLOGY CO.,LTD. Director's Dealing 2021

May 2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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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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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88002 证券简称: 睿创微纳 公告编号: 2021-025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监高集中 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 事、副总经理赵芳彦先生持有公司4,047,79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91%;

董事、副总经理江斌先生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3,758,833 股股份,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0.84%。其中,直接持有公司3,698,40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3%, 通过烟台赫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60,43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

董事、副总经理王宏臣先生持有公司618,28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4%; 监事孙瑞山先生持有公司421,239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9%; 监事魏慧娟女士持有公司296,747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7%。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赵芳彦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在符 合上市公司董监高减持规定的前提下,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1,000,000 股的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0.225%,占其个人本次 减持前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不超过25%,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 价格确定。

(2) 江斌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在符合 上市公司董监高减持规定的前提下,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900,000 股的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0.202%,占其个人本次减持前所

1

持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不超过25%,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3) 王宏臣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在符 合上市公司董监高减持规定的前提下,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50,000 股的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0.03%,占其个人本次减持前所持 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不超过25%,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4) 孙瑞山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在符 合上市公司董监高减持规定的前提下,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00,000 股的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0.02%,占其个人本次减持前所持 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不超过25%,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5) 魏慧娟女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在符 合上市公司董监高减持规定的前提下,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70,000 股的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0.016%,占其个人本次减持前所 持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不超过25%,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若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 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股权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赵芳彦 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4,047,793
0.91%
IPO 前取得:4,047,793 股
江斌 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3,698,403
0.83%
IPO 前取得:3,698,403 股
王宏臣 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618,282
0.14%
IPO 前取得:618,282 股
孙瑞山 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421,239
0.09%
IPO 前取得:421,239 股
魏慧娟 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296,747
0.07%
IPO 前取得:296,747 股

注:上表中江斌先生的持股数量未包括通过烟台赫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的公司 60,43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 。

2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董监高过去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
(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前期减持计划
披露日期
赵芳彦 627,532
0.14%
2020/8/27~
2020/9/29
79.11-85.26 2020 年8 月3
江斌 1,199,000
0.27%
2020/8/25~
2020/11/25
78.94-89.26 2020 年8 月3
王宏臣 199,900
0.045%
2020/8/25~
2020/11/24
83.30-87.73 2020 年8 月3
孙瑞山 139,800
0.031%
2020/8/24~
2020/12/2
79.30-98.05 2020 年8 月3
魏慧娟 88,967
0.02%
2020/9/7~
2020/12/25
85.05-112 2020 年8 月3

注:上表中江斌先生的减持数量未包括通过烟台赫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减持的公司 19,051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4% 。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
数量(股)

计划减
持比例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
减持期间
减持合理
价格区间
拟减持股
份来源
拟减持
原因
赵芳彦 不超过:
1,000,00
0 股
不超
过:
0.225%
竞价交易减
持,不超过:
1,000,000 股
2021/6/16

2021/12/1
0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个人资
金需求
江斌 不超过:
900,000
不超
过:
0.202%
竞价交易减
持,不超过:
900,000 股
2021/6/16

2021/12/1
0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个人资
金需求
王宏臣 不超过: 不超 竞价交易减 2021/6/16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个人资

3

150,000
过:
0.03%
持,不超过:
150,000 股

2021/12/1
0
金需求
孙瑞山 不超过:
100,000
不超
过:
0.02%
竞价交易减
持,不超过:
100,000 股
2021/6/16

2021/12/1
0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个人资
金需求
魏慧娟 不超过:
70,000股

不超
过:
0.016%
竞价交易减
持,不超过:
70,000 股
2021/6/16

2021/12/1
0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个人资
金需求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 (二)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 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赵芳彦先生、江斌先生、孙瑞山先生、魏慧娟女士在《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 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如实并及时申报直接或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 内和任期届满后6 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 份。

(3)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 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 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4

(4)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减持发行人的股份时将严格 遵守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5)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则本人出售股票收益归公 司所有,本人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本人未履 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 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人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则公司有权在分红或支付本人其 他报酬时直接扣除相应款项。以上承诺为不可撤销之承诺,不因本人在公司职务 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影响履行。

王宏臣先生在《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 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 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 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2)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如实并及时申报直接或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 内和任期届满后6 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 份。

(3)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 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 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4)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减持发行人的股份时将严格 遵守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5)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则本人出售股票收益归公 司所有,本人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本人未履 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 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人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则公司有权在分红或支付本人其

5

他报酬时直接扣除相应款项。以上承诺为不可撤销之承诺,不因本人在公司职务 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影响履行。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等进行的减持,在减持期间内,上述 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 持计划。本次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 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 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6

特此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5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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