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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YTRON TECHNOLOGY CO.,LTD. — Director's Dealing 2021
May 2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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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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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88002 证券简称: 睿创微纳 公告编号: 2021-025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监高集中 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 事、副总经理赵芳彦先生持有公司4,047,79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91%;
董事、副总经理江斌先生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3,758,833 股股份,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0.84%。其中,直接持有公司3,698,40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3%, 通过烟台赫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60,43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
董事、副总经理王宏臣先生持有公司618,28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4%; 监事孙瑞山先生持有公司421,239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9%; 监事魏慧娟女士持有公司296,747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7%。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赵芳彦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在符 合上市公司董监高减持规定的前提下,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1,000,000 股的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0.225%,占其个人本次 减持前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不超过25%,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 价格确定。
(2) 江斌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在符合 上市公司董监高减持规定的前提下,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900,000 股的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0.202%,占其个人本次减持前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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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不超过25%,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3) 王宏臣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在符 合上市公司董监高减持规定的前提下,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50,000 股的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0.03%,占其个人本次减持前所持 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不超过25%,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4) 孙瑞山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在符 合上市公司董监高减持规定的前提下,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00,000 股的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0.02%,占其个人本次减持前所持 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不超过25%,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5) 魏慧娟女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在符 合上市公司董监高减持规定的前提下,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70,000 股的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0.016%,占其个人本次减持前所 持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不超过25%,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若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 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股权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
| 赵芳彦 | 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
4,047,793 | 0.91% |
IPO 前取得:4,047,793 股 |
| 江斌 | 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
3,698,403 | 0.83% |
IPO 前取得:3,698,403 股 |
| 王宏臣 | 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
618,282 | 0.14% |
IPO 前取得:618,282 股 |
| 孙瑞山 | 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
421,239 | 0.09% |
IPO 前取得:421,239 股 |
| 魏慧娟 | 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
296,747 | 0.07% |
IPO 前取得:296,747 股 |
注:上表中江斌先生的持股数量未包括通过烟台赫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的公司 60,43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 。
2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董监高过去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 股东名称 | 减持数量 (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
前期减持计划 披露日期 |
|---|---|---|---|---|---|
| 赵芳彦 | 627,532 | 0.14% |
2020/8/27~ 2020/9/29 |
79.11-85.26 | 2020 年8 月3 日 |
| 江斌 | 1,199,000 | 0.27% |
2020/8/25~ 2020/11/25 |
78.94-89.26 | 2020 年8 月3 日 |
| 王宏臣 | 199,900 | 0.045% |
2020/8/25~ 2020/11/24 |
83.30-87.73 | 2020 年8 月3 日 |
| 孙瑞山 | 139,800 | 0.031% |
2020/8/24~ 2020/12/2 |
79.30-98.05 | 2020 年8 月3 日 |
| 魏慧娟 | 88,967 | 0.02% |
2020/9/7~ 2020/12/25 |
85.05-112 | 2020 年8 月3 日 |
注:上表中江斌先生的减持数量未包括通过烟台赫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减持的公司 19,051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4% 。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 数量(股) |
计划减 持比例 |
减持方式 | 竞价交易 减持期间 |
减持合理 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 份来源 |
拟减持 原因 |
|---|---|---|---|---|---|---|---|
| 赵芳彦 | 不超过: 1,000,00 0 股 |
不超 过: 0.225% |
竞价交易减 持,不超过: 1,000,000 股 |
2021/6/16 ~ 2021/12/1 0 |
按市场价 格 |
IPO 前取 得 |
个人资 金需求 |
| 江斌 | 不超过: 900,000 股 |
不超 过: 0.202% |
竞价交易减 持,不超过: 900,000 股 |
2021/6/16 ~ 2021/12/1 0 |
按市场价 格 |
IPO 前取 得 |
个人资 金需求 |
| 王宏臣 | 不超过: | 不超 | 竞价交易减 | 2021/6/16 | 按市场价 | IPO 前取 | 个人资 |
3
| 150,000 股 |
过: 0.03% |
持,不超过: 150,000 股 |
~ 2021/12/1 0 |
格 | 得 | 金需求 | |
|---|---|---|---|---|---|---|---|
| 孙瑞山 | 不超过: 100,000 股 |
不超 过: 0.02% |
竞价交易减 持,不超过: 100,000 股 |
2021/6/16 ~ 2021/12/1 0 |
按市场价 格 |
IPO 前取 得 |
个人资 金需求 |
| 魏慧娟 | 不超过: 70,000股 |
不超 过: 0.016% |
竞价交易减 持,不超过: 70,000 股 |
2021/6/16 ~ 2021/12/1 0 |
按市场价 格 |
IPO 前取 得 |
个人资 金需求 |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
(二)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 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赵芳彦先生、江斌先生、孙瑞山先生、魏慧娟女士在《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 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如实并及时申报直接或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 内和任期届满后6 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 份。
(3)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 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 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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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减持发行人的股份时将严格 遵守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5)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则本人出售股票收益归公 司所有,本人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本人未履 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 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人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则公司有权在分红或支付本人其 他报酬时直接扣除相应款项。以上承诺为不可撤销之承诺,不因本人在公司职务 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影响履行。
王宏臣先生在《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 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 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 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2)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如实并及时申报直接或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 内和任期届满后6 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 份。
(3)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 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 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4)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减持发行人的股份时将严格 遵守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5)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则本人出售股票收益归公 司所有,本人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本人未履 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 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人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则公司有权在分红或支付本人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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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报酬时直接扣除相应款项。以上承诺为不可撤销之承诺,不因本人在公司职务 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影响履行。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等进行的减持,在减持期间内,上述 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 持计划。本次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 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 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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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5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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