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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YTRON TECHNOLOGY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Mar 30,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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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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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作为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 行了审阅, 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 本着负责审慎的态度, 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相关审议程序的规定,是基于公司实际经 营情况和经营业务需要,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制 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 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 案》

2021年,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它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况。

三、《关于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 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有关规定, 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2021年, 公司 直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相关募集资金信息。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 实际情况。

四、《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规定, 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我们通过对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的了解, 认为评价报 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真实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工作有序建设并完善,并得到了有效执行, 公司按照 规定程序严格、客观地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 编制程序规范、依据充分、结论客观。综上,同意《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

五、《关于聘请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 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职业资 格、专业能力,其审计团队组成人员具有承办公司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 相关的执业证书,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完成了 公司各项审计工作。我们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扣 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分红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公司未来三年分红股东回报规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 引第1号 -- 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相关审议程序的规定, 是基于公司实际 经营情况和经营业务需要,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 制定, 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不存 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七、《关于制定〈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0)〉的议案》

公司的未来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0)是基于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行 业发展趋势所制定的, 符合公司当前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趋势。因此, 我们 一致同意《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0)》 的内容。

八、《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 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 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 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 利益。本次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 此, 我们同意《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九、《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会 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 正》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能更准确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 营成果,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 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十、《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 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业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事项审议和表决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十一、《关于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102名激励对 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3.125 万股。本次归属安 排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业务指南》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在归属期内实施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 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neq$

黄俊

2022年3月29日

(本页为《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 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一名位 洪 伟

2022年3月29日

(本页为《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 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Ram 3%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