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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YTRON TECHNOLOGY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9
Apr 15, 2020
58061_rns_2020-04-15_b2d2557d-4b2e-4a08-a4a2-6e0ebd8cb5cc.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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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烟台睿创 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创微纳”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负责睿创微纳上市 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 序号 | 工作内容 | 实施情况 |
|---|---|---|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 |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 | |
| 1 | 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 | 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 |
| 划。 | 划。 | |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 | ||
| 保荐机构已与睿创微纳签订承销及保 | ||
| 开始前,与上市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 | ||
| 2 | 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 | |
| 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 | ||
| 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 ||
| 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
|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 | ||
| 2019 年度睿创微纳在持续督导期间未 | ||
| 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 | ||
| 3 | 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 | |
|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 ||
| 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 ||
| 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 ||
|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 | 2019 年度睿创微纳在持续督导期间未 | |
| 4 | ||
| 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 | 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 |
1
| 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 | ||
|---|---|---|
| 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 | ||
| (1)2020 年3 月,公司和董事会秘书 | ||
| 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 | ||
| 赵芳彦先生分别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 ||
| 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 ||
| 出具的《关于对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 | ||
| 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赵芳彦 | ||
| 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的纪律处分; | ||
| 公司和董事会秘书赵芳彦先生分别收 | ||
|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 | ||
| 局出具的《关于对烟台睿创微纳技术 | ||
| 股份有限公司及赵芳彦采取出具警示 | ||
| 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 ||
| (2)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已督促公 | ||
| 司及董事会秘书赵芳彦先生加强对上 | ||
| 市公司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 | ||
| 习,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提高公司信 | ||
| 息披露质量。 | ||
|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 | ||
|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 | ||
| 5 | 期回访等方式,了解睿创微纳经营情 | |
| 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
| 况,对睿创微纳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
| 2019 年度,保荐机构督导睿创微纳及 | ||
| 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 | ||
|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 | ||
| 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 | ||
| 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
| (1)2020 年3 月,公司和董事会秘书 | ||
| 赵芳彦先生分别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 ||
| 出具的《关于对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 | ||
|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 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赵芳彦 | |
| 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 | 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的纪律处分; | |
| 6 | ||
| 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 | 公司和董事会秘书赵芳彦先生分别收 | |
| 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 | |
| 局出具的《关于对烟台睿创微纳技术 | ||
| 股份有限公司及赵芳彦采取出具警示 | ||
| 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 ||
| (2)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已督促公 | ||
| 司及董事会秘书赵芳彦先生加强对上 | ||
| 市公司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 | ||
| 习,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提高公司信 | ||
| 息披露质量。 | ||
2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 | ||
| 保荐机构督促睿创微纳依照相关规定 | ||
|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 ||
| 7 | 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 |
| 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 ||
| 公司治理制度。 | ||
| 员的行为规范等。 | ||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 | ||
| 保荐机构对睿创微纳的内控制度的设 | ||
| 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 | ||
| 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睿创 | ||
| 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 | ||
| 8 | 微纳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 | |
|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 | ||
| 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 | ||
| 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 | ||
| 范运行。 | ||
| 与规则等。 | ||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 | ||
| 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 保荐机构督促睿创微纳严格执行信息 | |
| 9 | 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 | 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 |
| 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 相关文件。 | |
| 或重大遗漏。 | ||
|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 | ||
|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 | ||
| 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 | ||
| 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 | ||
| 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 | 保荐机构对睿创微纳的信息披露文件 | |
| 10 | 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 | 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 |
| 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 | 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
| 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 | ||
| 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 | ||
| 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 | ||
|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3
| 公司存在以下受监管机构采取监管措 | |||
| 施的情况: | |||
| (1)2020 年3 月,公司和董事会秘书 | |||
| 赵芳彦先生分别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 |||
| 出具的《关于对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 | |||
| 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赵芳彦 | |||
|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
| 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的纪律处分; | |||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 | |||
| 公司和董事会秘书赵芳彦先生分别收 | |||
| 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 | |||
| 11 |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 | ||
| 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 | |||
| 局出具的《关于对烟台睿创微纳技术 | |||
| 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 | |||
| 股份有限公司及赵芳彦采取出具警示 | |||
| 正。 | |||
| 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 |||
| (2)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已督促公 | |||
| 司及董事会秘书赵芳彦先生加强对上 | |||
| 市公司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 | |||
| 习,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提高公司信 | |||
| 息披露质量。 | |||
|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
| 2019 年度,睿创微纳及其控股股东、 | |||
| 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 | |||
| 12 |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 | ||
| 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 | |||
| 况。 | |||
|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
|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 | |||
| 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 | |||
| 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 | 2019 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睿创微 | ||
| 13 | |||
| 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 | 纳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 ||
| 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 | 告的情况。 | ||
| 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
|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 | : |
||
| 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
| (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 | |||
| 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 | |||
| 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 |||
| 14 | |||
| 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 | 2019 年度,睿创微纳未发生相关情况。 | ||
| 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 | |||
| 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 | |||
| 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 | |||
| 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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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 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 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5 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 2019 年度,睿创微纳不存在需要专项 15 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现场检查的情形。 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 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 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 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 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1、发现的问题
(1)2020 年 1 月 20 日和 1 月 21 日,投资者在“上证 e 互动”上就公司产 品是否应用于传染性疾病的人群侦测和防控项目、有没有提供人体红外测温的模 组、是否生产手持红外测温设备进行提问。1 月 21 日,公司作出回复,称子公 司烟台艾睿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测温模组及人体精准筛查红外热像仪可以对高 热人群作出精确筛查,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蔓延,测温模组和人体体 温快速精准筛查红外热像仪已经应用到疫情筛查一线。
(2)2020 年 3 月,公司和董事会秘书赵芳彦先生分别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出具的《关于对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赵芳彦予以通 报批评的决定》的纪律处分;公司和董事会秘书赵芳彦先生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赵芳 彦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2、整改情况
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已督促公司及相关人员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积极整 改,加强对上市公司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提高公 司信息披露质量,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和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和保障投资者权 益。
除上述事项外,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其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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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大风险事项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 1、技术与产品研发风险
公司是研发驱动型公司,多年来一直专注于红外成像领域的技术研发和产 品设计,近年来公司实现经营业绩大幅增长。未来公司将持续进行研发投入。如 果公司技术及产品不能保持现有领先地位或新项目研发失败,将导致盈利降低甚 至造成亏损,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 2、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公司坚持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和培养,目前已经形成以马宏为首的核心技术 团队,核心技术人员对公司技术和产品研发起着关键作用。如果发生现有核心技 术人员流失,可能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 1、部分重要原材料及委托加工服务采购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由于公司对于产品加工工艺的精密度、产品性能的稳定性方面等有较为严 苛的要求,同时由于晶圆加工、吸气剂等上游行业集中程度较高,因此在晶圆、 晶圆加工服务及吸气剂等重要原材料的采购过程中,公司选择单一或少量供应商 进行合作,采购集中度较高。如果主要供应商的生产经营出现较大困难,产品质 量下降或产能紧张无法满足公司需求,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主要客户较为集中的风险
2019 年度,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金额合计 40,117.89 万元,占公司当 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 58.77%,占比较高。如果部分客户经营情况不利,降 低对公司产品的采购,公司的营业收入增长将受到较大影响。
(三)行业风险
- 1、产业起步较晚,部分民用市场尚未成熟
我国红外热像产业起步较晚,部分市场应用相对落后于欧美发达国家,尚 有巨大的市场培育和成长空间。目前,我国红外热成像仪应用最成熟的民用市场 主要是电力检测、安防监控,其它如工业测温、人体测温等领域发展迅速,汽车
6
辅助驾驶领域前景广阔,但总体应用不够成熟。从行业发展趋势来看,随着热像 仪成本和价格的进一步降低,红外成像技术将在越来越多的领域中得到应用。但 我国民用市场能否有效培育和成长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军工业务向民营资本开放相关政策变化的风险
自 2007 年以来,中国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及国务院先后下发多个文 件对民营企业参与国防科技工业放宽市场准入、支持非国有企业参与武器装备科 研生产等作出规定。作为民营企业,公司抓住了军民并进发展的机遇,军用红外 产品研制业务逐步扩张,若国家对军工业务向民营资本开放的相关政策发生变 化,将可能对公司军品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四)宏观环境风险
1、贸易环境变化风险
公司出口产品主要销往德国和荷兰,报告期内,我国与上述两国之间的贸 易关系稳定,无贸易摩擦。若未来我国与公司主要的产品出口国贸易关系恶化, 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一定的影响,使公司面临一定的贸易环 境变化风险。
2、汇率波动风险
2019 年度,公司境外主营收入为 23,913.60 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占 比为 35.03%。由于公司出口产品的主要结算货币为美元,因此人民币对美元的 汇率波动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一定的影响,使公司面临一定 的外汇风险。
3、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享有税收优惠政策,然而相关政策的可持续性与优惠幅度存在不确定 性。目前公司的子公司艾睿光电取得了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可享受按 15%的税 率缴纳所得税至 2021 年;子公司无锡奥夫特取得了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可享 受按 15%的税率缴纳所得税至 2021 年。此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 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2】27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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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 号) 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 务总局公告 2013 年第 43 号)的规定,公司作为集成电路设计企业,2019 年按 照 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的后续变化和实施可能带来企 业纳税税率的不确定性,让企业承受额外的税收负担。
4、政府补贴降低的风险
2019 年,公司计入损益的政府补助为 3,031.09 万元。作为国家扶持的战略 性新兴产业,公司先后参与国家级、省部级多个研发项目。项目将在完成验收后 分期转入营业外收入和其他收益,从而增厚公司未来各期利润。国家政策的变化 和产业导向将对相关产业投资产生重大影响,随着相关产业领域的发展成熟,公 司未来获得的政府补贴可能会逐步减少,从而会对公司的利润规模产生一定的不 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19 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19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 单位:元 | |||
|---|---|---|---|
| 主要会计数据 | 2019年 | 2018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
| 营业收入 | 684,656,330.91 | 384,104,725.45 | 78.2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 |
202,065,859.84 | 125,168,101.47 | 61.4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75,741,639.80 | 112,525,070.21 | 56.1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 |
159,138,165.34 | 36,248,839.18 | 339.0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资产 |
2,341,978,767.07 | 1,005,939,826.09 | 132.81 |
| 总资产 | 2,544,264,676.90 | 1,191,274,990.35 | 113.57 |
| 主要财务指标 | 2019年 | 2018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928 | 0.3725 | 32.3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928 | 0.3725 | 32.30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 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286 | 0.3349 | 27.98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79 | 27.61 | 减少14.82个百分点 |
8
| ) |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13 | 24.82 | 减少13.69个百分点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 例(%) |
16.22 | 16.94 | 减少0.72个百分点 |
1、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78.25%,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持续研发投入和新产品 开发,加强开拓市场扩大销售,主营业务中的非制冷红外探测器和热像仪整机产 品产销量快速增加所致。
-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 61.44%,主要系报告期内营业收
-
入、政府补助和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 339.02%,增幅大于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增幅,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快速增长,销售回款状况较 好所致。
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同比增长 132.81%,总资产同比增长 113.57%,主要系报告期内首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 113,397.31 万元导致的货 币资金增加所致。
-
5、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长 32.30%,系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增长所致。
-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已经在人才、技术和研发、产品等方面积聚了一定的竞争优势,为今后 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这些竞争优势具体体现为:
1、人才优势
公司已形成一支高素质的研发团队,主要研发人员均为硕士以上学历,技术 领域包括半导体集成电路、MEMS 传感器、图像处理算法等,全面覆盖了公司 技术和产品各个环节。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研发人员 393 人,占公司员工总 数的 45.64%,研发团队稳定性强,核心技术人员自公司设立之初即加入公司, 长期从事光电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工程及量产制造,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
- 2、技术和研发优势
公司在非制冷红外领域的技术和研发实力突出,已获批作为牵头单位承担 “核高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研发任务。2018 年 5 月,公司发布 12 μ m 1280× 1024 百万级像素数字输出红外 MEMS 芯片。目前,公司 12 μ m 1280×1024、1024
9
×768、640×512 探测器和 17 μ m 384×288 探测器均实现数字输出、陶瓷封装 和晶圆级封装。2019 年度,公司研制成功 10 μ m 1280×1024 非制冷红外探测器; 成功研发并实现批量生产一系列产品,包括:256×192 12 μ m 晶圆级封装探测 器、晶圆级红外测温微模组系列 Tiny1、无挡片机芯 S2、基于 ISP 芯片的全系列 低成本红外模组、AT 系列人体测温产品、人眼安全铒玻璃激光器、人眼安全激 光测距机等系列产品。公司已具备集成电路、MEMS 传感器、探测器、机芯模 组与终端产品的全面自主开发能力,截至报告期末已获授权共计 132 项涉及红外 成像传感器热敏材料、器件结构和加工工艺的专利以及 34 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权。公司自 2009 年起进入非制冷红外焦平面芯片领域,已经培养了一批经验丰 富的技术人员,并具备了规模化生产的丰富经验,对非制冷红外焦平面芯片的应 用环境也更加了解,具备一定的技术先发优势。
3、全系列产品量产优势
公司具有红外探测器、机芯模组和整机热像仪产品研制与批量生产经验,目 前已经成功研发并批量生产 256×192 面阵、384×288 面阵、640×512 面阵、1024 ×768 面阵及 1280×1024 面阵,像元尺寸为 35 μ m、25 μ m、20 μ m、17 μ m、 14 μ m、12 μ m 和 10 μ m 的非制冷探测器、机芯组件及整机产品。制冷机芯产品、 红外全景雷达产品已批量生产。公司目前已拥有的全系列产品可以满足客户的需 求,依托于公司的技术实力,公司具备强大的产品研发优势,对于产品的更新换 代以及进入新兴业务市场具有较大的主动权。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全年研发费用 11,107.39 万元,占年度 营业收入的 16.22%。公司拥有研发人员 393 人,占公司总人数的 45.64%。
公司从探测器芯片、机芯模组和整机系统三个环节加强了研发平台建设,为 保持技术和产品领先优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报告期内,建设了高性能传感器工 艺技术平台;搭建底层逻辑与嵌入式软件快速开发平台,机芯软件开发周期缩短 一半;建设红外测温应用算法设计与仿真、底层软件设计实现与测试验证开发平 台,可满足 1500℃红外测温算法开发与验证;设计低噪声、高速硬件设计、仿
10
真与测试平台,硬件设计成功率提高 25%,开发周期缩短 14%;导入光电产品 小型化、高可靠性光学与机械结构开发平台,开发周期缩短一半;开发传感器融 合+AI 边缘计算平台,为整机产品持续提供技术支持。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如有)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 项目 | 金额(人民币元) |
|---|---|
| 募集资金总额 | 1,200,000,000.00 |
| 减:券商含税承销佣金及保荐费 | 66,026,918.87 |
| 收到募集资金总额 | 1,133,973,081.13 |
| 减:募投项目投入 | 36,899,609.66 |
| 减:募集资金未到期理财金额 | 63,990,000.00 |
| 减:上市发行费用 | 3,944,660.38 |
| 减: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 20,000,000.00 |
|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200,000,000.00 |
| 减:银行手续费 | 2,281.43 |
| 加:利息收入 | 16,719,773.10 |
| 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825,856,302.76 |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存储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具体情况如下: | 单位:元 |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期末余额 | ||
| 募集资金 | 利息收入 | 合计 | ||
| 招商银行烟台分行营业部 | 535902368110711 | 229,619,882.74 | 3,869,899.66 |
233,489,782.4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烟台开发支行 |
37050166666000001364 | 3,361,575.64 |
251,618.65 |
3,613,194.29 |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 台开发区支行 |
12656000000794608 | 116,126,800.53 | 1,745,664.03 |
117,872,464.56 |
| 招商银行烟台分行营业部 | 535902368110603 | 460,028,270.75 | 10,852,590.76 | 470,880,861.51 |
| 合 计 | 809,136,529.66 | 16,719,773.10 | 825,856,302.76 |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 及减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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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马宏直接持有公司 68,400,000 股,通过烟台深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烟台赫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分别间接 持有公司股票 659,221 股、233,766 股;
公司董事李维诚直接持股 46,870,130 股;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赵芳彦直接持股 4,675,325 股, 本年度通过华泰睿创微纳创科睿知 1 号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 售,新增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1,200,000 股;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王宏臣直接持股 818,182 股。
公司董事江斌直接持股 4,897,403 股,通过烟台赫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 接持有公司股票 79,481 股;
公司原董事丛培育直接持股 1,992,013 股;
公司监事会主席陈文祥直接持股 292,208 股,本年度通过华泰睿创微纳创科 睿知 1 号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新增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200,000 股;
公司监事魏慧娟直接持股 385,714 股;
公司监事孙瑞山直接持股 561,039 股;
公司原财务总监周雅琴直接持股 4,418,182 股,本年度通过华泰睿创微纳创 科睿知 1 号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新增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1,000,000 股;
公司副总经理陈文礼直接持股 888,312 股。
除赵芳彦、周雅琴和陈文祥分别将其个人直接持有的 900,000 股、1,100,000 股和 273,000 股进行质押外,不存在其他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十一、本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 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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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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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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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 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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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芮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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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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