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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CTEL WIRELESS SOLUTIONS CO.,LTD. — Notice of Dividend Amount 2021
Jun 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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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ice of Dividend Am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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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236 证券简称:移远通信 公告编号:2021-040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51 元(含税)
每股转增股份 0.3 股
相关日期
| 相关日期 | |||||
|---|---|---|---|---|---|
| 股份类别 | 股权登记日 | 最后交易日 | 除权(息)日 |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 A股 | 2021/6/10 | - | 2021/6/11 | 2021/6/15 | 2021/6/11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经公司 2021 年 5 月 14 日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
发放年度: 2020 年年度
-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111,823,714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 金红利 0.51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3 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57,030,094.14 元,转增 33,547,114 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 145,370,828 股。
三、 相关日期
| 股份类别 | 股权登记日 | 最后交易日 | 除权(息)日 |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
| A股 | 2021/6/10 | - | 2021/6/11 | 2021/6/15 | 2021/6/11 |
四、 分配、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 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 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 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股东钱鹏鹤、张栋、宁波移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有股份的现金红利由 公司自行派发。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 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关于实施上市 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有关规定,个人 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 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 个月以内(含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 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 个月以上至1 年(含1 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 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按照上述通知规定,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51 元(含税);待其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 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
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应于次月5 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 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对于持有公司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 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有关规定,对个人持有的上市公司 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本通知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 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税 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459 元。
(3)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本公司根据国家税务 总局于2009 年1 月23 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 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 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459 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 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 提出申请。
(4)对于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A 股股票(“沪 股通”),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 扣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 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执行,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 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459 元。
(5)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该 类股东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的相关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纳企 业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51 元(含税)。
(6)本次转增股本的资本公积金来源为公司股本溢价发行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公司本 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扣税。
五、 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 单位:股 | |||
|---|---|---|---|
| 本次变动前 | 变动数 | 本次变动后 | |
| 转增 | |||
|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非流通股) | 40,807,714 | 12,242,314 | 53,050,028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流通股) | 71,016,000 | 21,304,800 | 92,320,800 |
| 1、 A 股 | 71,016,000 | 21,304,800 | 92,320,800 |
三、股份总数
111,823,714
33,547,114 145,370,828
六、 摊薄每股收益说明
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额 145,370,828 股摊薄计算的 2020 年度每股收益为 1.30 元。
七、 有关咨询办法
本次权益分派如有疑问,请按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1-51086236-6778
特此公告。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6 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