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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akeSafe Technologies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3

Mar 20,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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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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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认真审阅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理财的议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 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的理财产品不属于风险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 资产收益,不会影响日常经营运作的资金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公司利益,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将有利于提高公 司资金使用效率,充分保障股东利益。上述资金使用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 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审批额度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及理财。

二、关于变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本次变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经核查,尹净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现 象;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存在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 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尹净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周福霖、丁洁民、霍文营、方自维 2023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