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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akeSafe Technologies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2
Apr 25,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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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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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民生证券”)作为震安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震安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定,对震安科技董事会出具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 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 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全部控股的子公司, 即震安科技新疆有限公司、河北震安减隔震技术有限公司、云南震安建筑设计有限 公司、北京震安减震科技有限公司、常州格林电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及震安科技 (上海)有限公司、震安科技(陕西)有限责任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 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社会责任、人力资 源、研究与开发、质量管理、销售业务、采购业务、资产管理、合同管理、内部审 计、信息化管理、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管理、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 等方面。重点关注的高风险主要包括:公司组织架构、内部机构设计的科学性、权责 分配的合理性、运营管理的效率和效果,研究项目科学论证及论证的充分性、研究 成果的有效转化和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完整性,公司生产、质量体系的建立健全是 否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的最新要求以及实施的有效性,公司销售业务内部控制的 建立健全是否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的最新要求以及实施的有效性,投资项目的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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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和风险以及对子公司投后管控的能力。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 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1 、组织架构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规范公司内 部控制的组织架构,确保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操作规范、运作 有效,维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分别行使权力机构、决策 机构、监督机构和执行机构的职能,各组织间各司其职,运行情况良好。
(1)股东大会
按照《公司章程》的描述,公司股东大会的权利和义务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的规定,对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等重大事项依法行使 职权。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并于上一个会计年度完结后的六个月之内举行, 在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情形下可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2)董事会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决定公司经营 计划和投资、融资方案及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等职权。公司董事会目前由九名成员组 成,其中独立董事四名。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是 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
(3)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是公司常设监督机构,对董事会及其成员、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 公司监事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其中职工监事一名。监事会由股东大会授权,负责保 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员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 作。
(4)董事会下属机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在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 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并分别制定了《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2 年经自查,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确 保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操作规范、运作有效,维护了投资者 和公司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分别行使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 执行机构的职能,各组织间各司其职,运行情况良好。
2 、发展战略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战略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投融资方案、 资本运作等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 行检查,同时完成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公司上市后,根据对国内外宏观经济走势、行业发展趋势、国家隔震减震产业 政策、市场需求、行业市场竞争等外部因素以及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内部资源的 深入分析,制订了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通过培训方式进行自上而下的层层宣讲, 使公司内部对中长期发展战略形成共识,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的达成。
3 、社会责任
公司牢记“科技创新造福于民”的使命,继续秉承“以客户为本、诚信做人”的核心 价值观,发扬“优胜劣汰,鼓励‘雷锋’,但绝不让雷锋吃亏”的企业精神,致力于实 现“让老百姓住上安全的房子”的企业愿景。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全力保障为社 会做出贡献,注重民生安全,努力在日常经营活动中践行“企业公民”的职责要求, 促进企业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公司积极主动承担各项社会公共责任,对于生产和运营过程中给社会带来的环 境污染、能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安全生产、产品安全等问题进行严格评估,并 制定一系列的指标,研究相应的改进措施。公司不断健全和完善环保体系建设,严 格把控环境质量。能源利用采取集中供应,通过采用新技术、新节能工艺等措施,
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不 断健全应急机制,建立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预警机制,配备必要的物资保障,开 展应急救援、逃生演练活动,强化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等应急救 援能力;同时,通过严格排查安全隐患,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隐患治 理整改力度,并开展“月度安全会议”等各项教育宣传和隐患整改活动,强化消防安 全演练的成效,增强员工安全生产意识等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公司实现安全生 产。
4 、人力资源
公司加强人力资源建设,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对实现企业发展战略的重要作用,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在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国家相 关法律、法规的同时,根据公司现行发展需要,继续完善、修订了人力资源管理相 关制度,并严格执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
2022 年,公司持续以绩效考核指标和重点工作计划实现为落脚点,全面提高工 作效益。推动“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激励”模式的薪酬方案,进行试点施行, 充分发挥人才对公司产品创新和效益增值的作用,实现人才和公司共赢。
同时公司以培养、留住人才为切入点,针对中层管理者、公司骨干、部门人才、 新入职管培生等开展一系列培训活动。以提高员工业务知识能力,改善工作方法, 培养工作态度,从而发挥出个人最大潜力,推动公司和个人不断进步,实现双重发 展。
2022 年经自查,公司持续推进新厂扩建的人才储备、培训、人才梯队建设、战 略绩效管理的落地等工作,使人力资源各项工作由点成面,真正发挥人力资源部的 作用,实现了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5 、研究与开发
公司充分发挥“云南省工程结构减隔震应用工程研究中心”“云南省企业技术中 心”“云南省工程抗震研究中心”“云南省减隔震技术研发示范基地”“装配式建筑产业 基地”等省部级以上重点研发平台的创新引领和技术支撑作用,开展减隔震领域重大
关键技术研究,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果。
2022 年,公司为降本增效,在技术委员会下成立技术工艺成本中心,对公司产 品及原材料进行了成本核算及管控,通过有效的成本核算和采供部采购谈判,在多 个项目中取得显著成果。同时公司技术委员会持续发挥技术专家在企业技术管理、 新技术推广应用和解决重大关键技术问题中的咨询和辅助决策作用,规范研究与开 发的申请、执行、验收、评判等流程,有效监控研发项目的进展,合理评估技术可 行性,进一步推进公司科学技术进步,提高公司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竞争实力。
2022 年经自查,公司各项研发工作均严格遵循国家、行业、监管机构和公司制 度的各项法律、法规、规定。
6 、质量管理
为应对目前竞争激烈的市场行情,公司质监部牵头开展全面改善活动,以达到 技术改进、降本增效、提高产品质量的目的;全面改善活动以培训学习阶段、提案 改善阶段、六西格玛项目导入三阶段实现“点、线、面”的综合闭环,通过构建学习 型组织,加强学习、训练、演练,整体的提升公司组织文化,使公司进入长期持续 发展的轨道,提升公司竞争力及管理人员素质和能力,推进公司改革创新。
公司始终以顾客为关注焦点,严格把控过程产品质量和服务。在质量管理方面 设立了质量监督部,独立行使质量管理职权,负责对公司产品和服务全过程进行控 制。针对采购过程、生产制造过程、质量检验过程、仓储、物流、售后服务等过程 均实施了严格管控,专职检验人员均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确保了产品质量符合国 家相关法律法规、体系标准和顾客要求。
公司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符合 ISO9001:2015 标准要求。产品实现全过程包括市 场调研、合同评审、设计开发、外购外协、生产过程、产品放行和售后服务等均进 行质量控制。公司制定了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并对质量目标进行了层层分解,同 时纳入绩效考核,形成了质量第一、全员积极参与的企业文化。
2022 年经自查,公司各管理体系运行持续有效。在质量管理方面建立并实施了 符合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质量目标,符合生产中有关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的所有 要求,系统地贯彻到了生产、控制、放行和发货运输等全过程当中,确保了所生产
的产品质量和提供的服务满足相关法律法规、体系标准和顾客要求。同时,公司正 在积极推进自动化设备的改造,降低劳动强度,提高生产效率,不断优化资源,实 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7 、销售业务
2022 年,公司各销售大区紧紧围绕公司总体经营目标,夯实基础,积极进取。 同时积极应对《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逐步落地带来的机遇和挑战,不畏艰难, 扎实推进销售工作。
公司坚持严守法律法规,并积极响应国家政策,结合自身研发创新能力强、质 量重于泰山的特点,在现售产品市场竞争力的基础上,积极开拓空白市场、探索新 的推广模式、加大推广力度,树立品牌形象,搭建专业的学术平台,实现了公司多 个职能板块的突破和进步。销售业务围绕公司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加强领导、强 化管理、落实措施、狠抓督促,各项目标任务得到了较好的落实,取得了阶段性的 成果。除传统市场外,在 LNG 接收站、地铁上盖住宅等重大项目上也取得了减隔震 成套技术服务的突破。
2022 年经自查,公司销售业务在已建立良好的治理架构,持续落实公司《销售 部市场推广管理制度》、《销售部合同管理办法》、《区域销售管理办法》等相关内部 控制管理制度,秉承“以客户为本、诚信做人”的核心价值观,重视良好的企业文化 氛围,结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不断开拓新销售领域。
8 、采购业务
公司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规范采购程序、保证采购质量,公司对评标委 员会工作机制进行更新,完善《评标委员会管理办法》,持续加强对招标、询比价、 竞争性谈判和议标采购等活动的监督;同时根据公司《招标(竞争性谈判)管理办 法》、《采购管理办法》、《评标委员会管理办法》制定《招标、评标评价制度》,进一 步规范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有关供应商招投标的开标、招标、结标等管理要求 和评价方法,合理调配资金,保证公司采购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针对公司重大事项、重大采购制定《公司重大事项、重大采购定标审定工作办 法》,建立系统完善的重大事项、采购定标决策机制,切实保证公司管理人员和相关工
作人员能够及时、准确掌握公司重大事项信息,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有效 防范各种风险。
2022 年经自查,公司采购业务严格遵循相关制度开展工作,确保了采购计划执 行、供应商选择、采购方式的合理性并确保了按时、按质、按量的订单交付。防止 了采购验收不规范、付款审核不严的情形,杜绝了舞弊和遭受欺诈的情况发生。
9 、资产管理
公司资产管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工作中的实际情况,不断加强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设和管理,增强内部建设的执行力,及时查找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有效 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使资产管理工作在遵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下,又能适合公司 总体的发展需求。
公司制定《发货管理办法》、《仓储管理办法》、《采购管理办法》,对于原材料等 存货的验收入库、领用发出、保管处置,固定资产的定期盘点、采购维护、报废清 理等方面均建立了适当的授权审批、决策制度,以确保资产真实完整、账实相符、 财务计价核算正确。
公司继续完善《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存货管理办法》 等专项制度,加强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管理,提高资产营运能力,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对与货币资金业务、固定资产管理业务相关人员实行岗位分离,做到不相容岗位相 分离,形成相互制约,建立严格的货币资金收支审批手续,确保公司财产的安全以 及财务信息质量的真实可靠。
2022 年经自查,公司持续落实资产管理制度,在此制度的有效运作下达到公司 资产安全、完整、高效的运行,以保障公司及其股东的权益。
10 、合同管理
公司持续优化、完善在线网络化的合同审查审批流程,有效提高合同审批效率。 公司各层级在业务范围内履行审批职责,通过公司各层级的有效审查审批及监督, 极大程度地避免了合同签订风险,为合同的高效履行打下良好的基础。公司对合同 签订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合同及相关资料均有专人负责台账登记并进行妥善归档保存, 并指定专人负责合同履行的跟踪管理,对合同履行情况实施有效监控,及时提示风
险,确保合同全面有效履行,维护公司的合法利益。
公司设立专业职能部门确保公司守法经营,依法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处理公司 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法律问题。公司对各部门及各子公司签订的相关业务 合同进行了业务、财务、法务等多维度专业审查,并按公司《审批权限管理制度》 进行严格审批,以此降低公司的法律风险。同时,公司在内部持续开展合同管理专 题培训,进一步普及了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2022 年经自查,公司合同管理严格按照公司《合同管理制度》以及公司其他相 关制度规定贯彻实施。
11 、内部审计
公司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部直接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在审计委员会 的直接领导下,依法独立开展内部审计、监督和核查工作,行使审计职权,协助各 部门建立及制定內部监控机制,及时、准确地识别并管理风险,真实反映公司资源 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益性,进而从治理机制和完善制度的层面总结经验,促进公司提 高经营效率,达成战略目标。
2022 年经自查,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企业内部 控制审计指引》等法规的规定开展,基本保证了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对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的要求。
12 、信息化管理
公司信息化管理方面,主要涵盖日常办公、员工管理、销售流程、采购流程等, 以技术手段实现了对公司业务的强有力支撑,满足公司当前业务发展需要。通过与 生产经营相适应的各信息系统,将生产经营管理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点和处理规则 嵌入系统程序,优化了管理流程,加强了内部信息沟通,防范了经营风险,提升了 公司现代化管理水平。
信息系统方面,公司制定《ERP 系统运行管理制度》、《数据备份管理制度》、《网 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公司信息化类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对信息系 统的维护、访问与变更、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安全防护、息化类固
定资产管理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保证信息系统的高效、安全运行。
2022 年经自查,信息系统管理按照规定的程序、制度和操作规范持续稳定、安 全运行。
13 、对外担保
根据《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有 关规定,在公司治理机制完善的基础上,强化内部风险控制,并在《公司章程》、《对 外担保管理制度》中规定了严格的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审批程序以及担保风险审 查,有效防范了公司对外担保的风险,充分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2 年经自查,公司无违规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任何法人单位或个 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发生。
14 、关联交易
公司建立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了关联交易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关联方 和关联交易的范围、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定价方法等,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 董事长的审批权限及其决策程序、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允、合 理,有效维护了公司及股东利益。
15 、对外投资管理
公司通过《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对公司及下属控股子 公司重大投资管理的范围、审批权限、决策控制、执行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确 保决策的科学、规范、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16 、募集资金使用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募集资 金进行使用和管理,公司定期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在年度报 告中进行了披露。
2022 年经自查,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证监会、深交所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调整依法履行了相关的决策程序,无违反《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的情形发生。
17 、信息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 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明确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收集、 处理和传递程序、传递范围,做好对信息的合理筛选、核对、分析、整合,确保信 息的及时、有效。内部局域网等现代化信息平台,使得各管理层级、各部门、各业 务单位以及员工与管理层之间信息传递更迅速、顺畅,沟通更便捷、有效。同时, 公司要求对口部门加强与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业务往来单位以及相关监管部门等 进行沟通和反馈,以及通过市场调查、网络传媒等渠道,及时获取外部信息。
2022 年经自查,报告期内公司及时、准确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保障股东的合 法权益。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内部控制指引》的相关规 定,公司上述内部控制管理能够严格控制,未发现有违反《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 相关规章制度的情形。
( 二 )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和评价办 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配套指引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并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风险承受度及经 营状况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 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 制缺陷认定标准情况如下: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根据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 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将缺陷划分确定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重要程度项目 | 资产总额 | 营业收入 |
|---|---|---|
| 重大缺陷 | 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1% | 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2% |
| 重要缺陷 | 资产总额的0.5%≤错报金额 <资产总额的1% |
营业收入的1%≤错报金额<营业收入 的2% |
| 一般缺陷 | 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0.5% | 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1% |
-
注:上述标准每年由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指标,单独
-
或随年度报告一并提交董事会审批。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
| 重大缺陷 |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 响。 2、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无效。 3、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 4、公司内部控制环境无效。 5、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后未加以改正。 6、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表出具无保留意见之外的其他三种意见审计 报告。 |
| 重要缺陷 |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但未给公司造成损失。 2、注册会计师发现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重要错报。 3、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漏报。 4、已向管理层汇报但经过合理期限后,管理层仍没有对重要缺陷进行纠 正。 |
| 一般缺陷 | 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缺陷,应认定为一般缺陷。 |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主要根据缺陷可能造成直接财产损失的绝对金额确定。
| 重要程度项目 | 直接财产损失 |
|---|---|
| 重大缺陷 | 损失金额≥1000万元 |
| 重要缺陷 | 500 万元≤损失金额<1000 万元 |
| 一般缺陷 | 损失金额<500万元 |
注:定量标准中所指的财务指标值均为公司上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公司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依据缺陷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直接或潜在 负面影响的性质、影响的范围等因素来确定。
|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
| 重大缺陷 | 1、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2、公司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3、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且负面影响一直未能消除。 4、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重大处罚。 5、公司遭受证监会处罚。 6、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
| 重要缺陷 | 1、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2、公司决策程序导致一般性失误。 3、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 4、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较大处罚。 5、公司遭受证券交易所处分。 6、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
| 一般缺陷 | 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 三 )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 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 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震安科技的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健全,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执 行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震安科技在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 业业务经营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董事会出具的《震安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较为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申佰强 朱炳辉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