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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ya Semiconductor (Shanghai)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Sep 2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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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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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普冉 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冉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有 关规定,对普冉股份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 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6 月 22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普冉 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2111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9,057,180 股,每股发行价格 为 148.9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4,861.4102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4,554.536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全部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 师报字[2021]第 ZF10839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设立了相关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内,保荐机构已与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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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监管协议。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安排
1 、投资目的
公司募投项目正在积极推进当中,基于募集资金需分阶段分项目逐步投入 募投项目,故后续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在将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 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 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2 、投资额度和期限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45 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单个理财产品 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 、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为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 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4 、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 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 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公司的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 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 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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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6 、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7 、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 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 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 金正常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通过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 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 、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 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 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 、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 管理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购买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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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资金安全。
针对可能产生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 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 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 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 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 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 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9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 的情况下,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45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 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 过 12 个月。以上资金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 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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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 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 实施。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普冉股份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进行。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 见,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已履行必要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综上,中信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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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王建文 赵 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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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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